第一個將上述藥品做有系統的研究是十八世紀的英國人愛德華.史東(Edward Stone)。他在倫敦皇家協會發表劃時代的報告:將磨碎的柳樹皮加入水或啤酒裡給五十個發燒的病患服用,結果發現效果出奇得好。但當時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只能止於觀察性的報告,一切要等到十九世紀之後,化學萃取技術進步,很多科學家相繼投入研究之後,才能純化柳樹皮中的主要成分。例如,一八二八年,慕尼黑的藥理教授約翰.安德里亞斯.畢希納(Johann Andreas Buchner)首先純化出黃色的物質,並命名為「柳苷」(salicin);一八三八年,義大利化學家拉菲爾.皮里亞(Raffaele Piria)創造出驚人的成果,從上述的柳苷中,製成了水楊酸,於是慢慢有人將這種由酚類的羥甲基氧化的物質拿來治病,逐漸成為治療關節炎和退燒的新寵。
但是水楊酸並非萬靈丹,病患在服用之後,常有腸胃不適、腹瀉的情形出現,服用高劑量才能止痛的病患尤其嚴重,有人因此胃出血,甚至死亡,因此限制了它的使用。一八九四年,加入德國拜耳(Bayer)公司團隊的化學家菲利克斯.霍夫曼(Felix Hoffmann)發現了自己深受風溼關節炎所苦的父親,無法承受水楊酸的治療,屢次出現腸胃不適的現象,於是他在上司阿瑟.艾興格林(Arthur Eichengrün)的指導下,於一八九七年成功將水楊酸乙醯化成為今日大家常用的阿斯匹靈。這顆因為「孝親」而激發菲利克斯.霍夫曼研究出的藥片,其副作用較小,於上市後便風行世界,成為了拜耳公司的金雞母,拜耳公司甚至將它脫離「成藥」(patent medicine),推動它成為「處方用藥」(ethical drug)。也因為它太值錢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戰敗簽訂《凡爾賽和約》(Treaty of Versailles)的時候,拜耳公司被迫要求放棄阿斯匹靈的專利權,讓世界其他國家瓜分其利益。可惜的是,菲利克斯.霍夫曼在日後爭取有關誰合成出阿斯匹靈的論戰上,又染上了德國納粹殘害猶太人的陰影。
原來在一九三四年的時候,菲利克斯.霍夫曼向全世界宣稱,是他本人、也是唯一的人,發明了阿斯匹靈。當時的德國正處於納粹統治的時期,對猶太人迫害日趨嚴重,所以對於他是經由猶太人上司阿瑟.艾興格林指導下而合成阿斯匹靈的事閃爍其詞,甚至將錯就錯,把所有功勞全算給菲利克斯.霍夫曼,甚至為了堵住阿瑟.艾興格林的嘴,還把他關進了集中營,以利其宣揚「大日耳曼民族」的優越。到了一九四九年,逃過死劫的阿瑟.艾興格林對於誰才「真正」是阿斯匹靈的發明者提出異議,寫了一篇名為〈阿斯匹靈五○年〉(Fifty Years of Aspirin)的文章,指出菲利克斯.霍夫曼一開始根本不知道要合成的是什麼,是受了他的指令,最後才合成出阿斯匹靈。可惜這篇文章並沒得到很大的重視—尤其在阿瑟.艾興格林去世之後,真相因此石沉大海。
1990 年,融合蛋白 CD4 免疫黏附素(CD4 immunoadhesin)誕生。這項設計,是為了對付令人類聞風喪膽的 HIV 病毒。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們知道 T 細胞是人體中一種非常重要的白血球。在這些 T 細胞中,大約有六到七成表面帶有一個叫做「CD4」的輔助受體。CD4 會和另一個受體 TCR 一起合作,幫助 T 細胞辨識其他細胞表面的抗原片段,等於是 T 細胞用來辨認壞人的「探測器」。表面擁有 CD4 受體的淋巴球,就稱為 CD4 淋巴球。
麻煩的來了。 HIV 病毒反將一軍,竟然把 T 細胞的 CD4 探測器,當成了自己辨識獵物的「標記」。沒錯,對 HIV 病毒來說,免疫細胞就是它的獵物。HIV 的表面有一種叫做 gp120 的蛋白,會主動去抓住 T 細胞上的 CD4 受體。
而另一端的 Fc 區域則有兩個重要作用:一是延長融合蛋白在體內的存活時間;二是理論上能掛上「這裡有敵人!」的標籤,這種機制稱為抗體依賴性細胞毒殺(ADCC)或免疫吞噬作用(ADCP)。當免疫細胞的 Fc 受體與 Fc 區域結合,就能促使免疫細胞清除被黏住的病毒顆粒。
不過,這裡有個關鍵細節。
在實際設計中,CD4免疫黏附素的 Fc 片段通常會關閉「吸引免疫細胞」的這個技能。原因是:HIV 專門攻擊的就是免疫細胞本身,許多病毒甚至已經藏在 CD4 細胞裡。若 Fc 區域過於活躍,反而可能引發強烈的發炎反應,甚至讓免疫系統錯把帶有病毒碎片的健康細胞也一併攻擊,這樣副作用太大。因此,CD4 免疫黏附素的 Fc 區域會加入特定突變,讓它只保留延長藥物壽命的功能,而不會與淋巴球的 Fc 受體結合,以避免誘發免疫反應。
從 DNA 藍圖到生物積木:融合蛋白的設計巧思
融合蛋白雖然潛力強大,但要製造出來可一點都不簡單。它並不是用膠水把兩段蛋白質黏在一起就好。「融合」這件事,得從最根本的設計圖,也就是 DNA 序列就開始規劃。
我們體內的大部分蛋白質,都是細胞照著 DNA 上的指令一步步合成的。所以,如果科學家想把蛋白 A 和蛋白 B 接在一起,就得先把這兩段基因找出來,然後再「拼」成一段新的 DNA。
目前來說,法律已有規定,新藥必須用隨機化比較實驗來證明其安全性及有效性。但是對於其他醫療處置,比如手術,就沒有這項規定。上網搜尋「comparisons with historical controls」(以歷史對照組來比較)這個關鍵字,可以找到最近針對曾使用歷史對照組試驗的其他醫療處置,所做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