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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週四次鹽酥雞,年紀輕輕就得大腸癌!?

科學新聞解剖室_96
・2015/06/18 ・3780字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SR值 550 ・八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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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新聞解剖室-案件編號12

鹽酥雞
圖片來源:http://goo.gl/XF8qEd

案情:嗜吃鹽酥雞 23歲女腸癌逝

2015年6月5日那天看見「蘋果日報」網站上一則以「嗜吃鹽酥雞 23歲女腸癌逝」為題的新聞,不得不說,解剖員真是驚、呆、了!(下巴掉),新聞的內容提到:

一名二十三歲女研究生超愛吃鹽酥雞,每周必吃三至四次解饞,日前她因血便就醫,發現已罹患第四期末期大腸癌,壘球般大的腫瘤除幾乎塞住腸道,癌細胞並蔓延到淋巴與肝臟,雖經開刀與化療,八個月後依然香消玉殞。

這……真是太可怕了!鹽酥雞是不少人的宵夜首選,看電影、球賽、朋友小聚或深夜的研究室,總是少不了一包香噴噴台灣味的平民美食鹽酥雞作陪。但看到這則新聞之後,你還吃得下鹽酥雞嗎?解剖員趕緊自我檢查了一下,除了自己嘴饞一兩次之外,加上朋友邀約及辦公室同事慫恿,數一數這一週也快直逼…四次了,解剖員還有大好的流金歲月,我不要英年早逝啊!!事情真的有這麼嚴重嗎?就讓解剖員請教專家,帶著大家看看這則報導吧(丟掉竹籤)。

解剖

科學疑點一:鹽酥雞「直接造成」大腸癌嗎?

醫學的發展是一個不斷演進、累積、除錯的過程,面對各種複雜多變的可能性,有時候光要證明兩件事物「有關係」,就需要耗費許多心力才可能達成,更不用說要證明兩者的「因果關係」。如果在研究室內要證明A造成B或許還有可能,因為很多變數都可以加以控制;但在日常生活中,要說明是A造成B,可能就沒有這麼簡單。最讓大家印象深刻的案例應當就屬2011年台灣的塑化劑風波,當時媒體搶著披露塑化劑對身體的傷害,暗示了強烈的因果關係。但是,當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求償25億時,2013年法院卻以「消費者並未舉證損害與塑化劑有關」等理由,僅判賠120萬元,其中一家廠商甚至僅須賠償9元,可見要連結兩件事情的因果關係有多麼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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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則鹽酥雞的新聞來看,解剖員看完後整篇報導,會很直覺地產生「因為常吃鹽酥雞,所以得到大腸癌」的因果關係。但是,真的可以這麼武斷地說是因為鹽酥雞而導致大腸癌逝嗎?其他因素都一一排除了嗎?例如,健康專欄作家黃秀美就提醒解剖員可以去瞭解一下大腸癌跟「息肉」之間的關係。果然發現,「台灣癌症基金會」在「大腸癌知識」中就提到大腸癌的發生與大腸息肉有密切的關係。《聯合報》2015年3月18日有一則「外食多 大腸息肉攻占年輕人」的報導,根據「台灣癌症基金會」2014年舉辦的「追捕息肉小子大作戰」,推估國內有71萬名年輕人的腸道有息肉的問題,而息肉的產生則是因為各種危險因子的刺激,使得大腸上皮細胞增生,進而發生大腸癌;危險因子包括高脂肪高熱量食物、少蔬果、菸酒、久坐少動、家族史等。此外,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的黃貞祥博士也提到老化、過量攝取紅肉或酒精、肥胖、抽菸、缺乏運動、蔬果攝取不足等等,或是一些炎症性腸病,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也可能會提高大腸癌的風險。所以「鹽酥雞」當然是危險的因子之一,但是總不會是唯一的因素吧?

科學疑點二:可不可能是先天就拿到一手爛牌呢?

根據「台大醫院基因分子診斷研究室」的研究,癌症發生的原因常常是「環境」與「基因因子」共同促成。這也就是說,除了後天的環境或生活習慣之外,說不定有的人真的先天就是拿到一手爛牌,這些原本沈睡的「基因因子」有一天就突然被喚醒了,可能是多熬了一天夜、多喝了一杯咖啡,說不定會不會根本跟鹽酥雞無關呢?

這篇新聞刊登之後,醫學生Clerk就發表了一篇文章,指出肉類烹調時,高溫、時間久所容易產生的多環胺類(HCAs)物質,雖是造成大腸癌的風險因子之一,但是某些先天的特定基因或是酵素有可能才是影響HCAs代謝的關鍵因素。中研院黃貞祥博士也表示,對大腸癌而言,直系親屬若有兩人罹患大腸癌者,患上大腸癌的機會是一般人的兩、三倍,這是先天的因素,不過比例上約兩成左右。那麼這一則新聞報導中的當事人,會不會剛好就是這兩成裡面的一個呢?這樣的例子其實新聞中也很常見,比方說一些人不煙不酒、生活作息規律卻罹癌,例如前副總統蕭萬長先生、名舞蹈家羅曼菲女士等人,他們都生活正常、不抽煙,也會定期篩檢,最後卻還是罹患癌症(雖然不是大腸癌),可見先天的基因仍是一個很重要的影響因素。說穿了,「運氣不佳」永遠是罹患癌症的可能原因之一(無奈),即便在遺傳上甚少致癌突變的基因,也難保證終身不罹癌,因為幹細胞的分裂就會有隨機出錯的機率。如果是這樣的話,似乎就應該還給鹽酥雞一個公道囉。

接下來看看媒體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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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疑點一: 標題殺了鹽酥雞?

解剖員相信應該有不少民眾看到這篇「嗜吃鹽酥雞 23歲女腸癌逝」的報導標題時,可能會迅速地有以下反應:看來最近要少吃鹽酥雞了,或是計算一下這周已經吃了幾次?也許可能還會在臉書上轉貼這則訊息,告誡親朋好友要小心等等。但是這個標題會不會像是在布丁裡面加進太多的雞蛋,料放太多了呢?

這篇新聞標題強烈地將鹽酥雞和大腸癌配成一對,而在同一家報社所製作的動新聞裡面,更是一開頭就說「23歲女研究生,周吃四次鹽酥雞,腸癌奪命」,搭配上動畫與旁白,更顯得煞有其事,令人驚恐。但是,內文是這樣嗎?新聞內文中提到:「這名女研究生無癌症家族史,推測她的罹癌可能與愛吃肉的習慣有關」、「女研究生除愛吃炸鹽酥雞外,體形也偏胖」、「多有嗜吃肉、不愛蔬果的飲食習慣」、「一名三十歲夜店男DJ與一位四十多歲貴婦大腸癌患者,前者每晚工作時必吃烤肉配燒酒,後者每周吃三至四次牛排餐,兩人都因血便就醫。」如果從內文來看,理應誘發大腸癌發生的原因可不單單只有吃鹽酥雞這件事而已啊,愛吃肉、體型肥胖、不愛蔬果、燒烤配燒酒、牛排餐等等,這些都是大腸癌的好朋友,明顯地不像標題暗示的那麼強烈、那麼直接。

因此,關於大腸癌,要留意的事情還有很多,如果我們被標題唬住了,只有拒吃鹽酥雞,但對其他可能的危險因子來者不拒,那麼大腸癌還是可能找上門的。所以處處都隱藏健康風險的時代,千萬別當個傻傻的標題讀者,鹽酥雞雖然聲名狼籍,但總不能說人都是它殺的吧!?

媒體疑點二:這個消息哪裡來的呢?

現今的科技社會裡分工精細,幾乎每個領域都得透過媒體讓自己曝光,一來讓民眾可以暸解專家的貢獻,二來也能夠有利於爭取各種經費。例如在醫院方面,我們最常見的就是遇到食安問題的時候,記者會一窩蜂去訪問相關領域的醫學專家,一些耳熟能詳的毒物科、腎臟科醫生等,也多會樂意配合媒體來進行說明;有時候也會看到醫院召開記者會說明某種特殊療法,或成功治癒某種疾病的案例,多會有助於醫院形象的提升。在這篇新聞中,就提到收治病例的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大腸直腸科范文傑醫師的觀點,內容又有許多醫治的細節,所以這篇新聞也很有可能是醫院主動提供給記者的題材。醫生作家劉育志就指出,醫院經常會要求醫師定期開記者會宣傳,所以醫師只好找些較特殊且容易引起話題的病例,只是這類較極端的案例在經過媒體報導之後很容易讓民眾對該疾病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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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解剖員也經常會看見一些醫療案例的報導,例如「年輕女性罹乳癌 電漿刀手術助重生」、「單切口腹腔鏡手術 腸癌男子術後隔天就下床」、「吃素『餓』死癌細胞 反致癌胞擴散、惡化」等等,新聞會交代患者的簡單背景、患者的情況,再搭配醫生現身說法,看起來很像是從醫院發出來的新聞消息。只是一整天下來,各種新聞這麼多,要如何才能引起話題而成功擠到版面上呢?所以越是特殊的醫療案例、聳動的報導內容,就越有機會躍上版面。如果這個過程中,醫療記者沒有花太多的精神作功課,僅是作為醫院行銷的傳聲筒,再加上編輯台上在商言商的點閱壓力,加油添醋之下就可能得到我們目前所看見的報導品質。其實如果讀者可以瞭解這類醫療案例的形成過程,照理說就可以判斷應該對它投以多少的關注。

解剖總結:太過聳動的醫療案例要小心!

在這一則報導中,解剖員推估應是醫院提供給媒體的報導案例,媒體就算不能還原現場看看醫院方面是如何解析這則醫療案例,但也不宜僅是便宜取用,尤其是製造了如此恐怖的標題,容易使民眾過度連結鹽酥雞和大腸癌之間強烈的因果關係,而忽略其他罹患大腸癌的可能因子。綜合以上分析,本解剖室給這一則新聞報導評以如下評價(13顆骷髏頭):

綜合剖析評比-科學偽新聞指數(滿分五顆)

「關係錯置」指數:☠☠☠☠

「便宜行事」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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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互惠」指數:☠☠☠

「名不符實」指數:☠☠☠

(策劃/寫作:賴雁蓉、黃俊儒;科學顧問:黃秀美、黃貞祥、劉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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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新聞解剖室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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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新聞解剖室」是由中正大學科學傳播教育研究室所成立的科學新聞監督平台,這個平台結合許多不同領域的科學解剖專家及義工,以台灣科學新聞最容易犯下的10種錯誤類型作為基礎,要讓「科學偽新聞」無所遁形。已出版《新時代判讀力:教你一眼看穿科學新聞的真偽》《新生活判讀力:別讓科學偽新聞誤導你的人生》(有關10種錯誤的內涵,請參見《別輕易相信!你必須知道的科學偽新聞》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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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也要有「技術」!從言論、隱私到國安,你我都該懂的界線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12/18 ・2366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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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以為鍵盤俠天下無敵?小心一個不留神就觸法!人們常忽略「網路並非法外之地」這個重要事實。不只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同樣適用於網路空間,隨著科技發展,更多應網路特性而生的法律規範也相繼出現。從基本的言論自由到隱私權保護,從智慧財產權到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正全面性地回應數位時代的種種挑戰。

在臺灣,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權利源自《憲法》第 11 條的明確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釋字第 509 號則指出,「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網路快速傳播的特性放大了言論的影響力,而大法官的解釋將言論自由的邊際刻畫得更明確,這在數位時代裡顯得格外重要。

網路與社群媒體的快速傳播,放大了言論的影響力。圖/unsplash

網路上的性、暴力與未成年保護

顯然言論自由並非是毫無限制,2023 年 11 月的一起案件就展現其中一種界線的樣貌。當時,一名 36 歲男子將他和網友在網咖的性愛影片上傳至推特,還寫下「《網咖包廂實戰計 1》我跟某公司 OL 戰鬥」等文字。這段影片一經發布,當事女子立即採取法律行動。最終,法院依其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的罪名,判處該名男子拘役 30 日,得易科罰金。這個判決清楚說明了,即便在虛擬空間,散布猥褻影像仍須承擔實質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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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法律的規範更加嚴格。《刑法》第 235 條明文禁止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物品,無論形式是圖文、聲音還是影像。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6 條更進一步禁止任何形式的兒童色情製品被製造、散布和持有。2019年彰化縣曾層發生過這樣一起案件:一名陳姓中年男子將9歲女童帶往居所,不僅強迫她觀看色情影片,還對她進行猥褻行為,甚至將過程上傳至 Google 雲端。儘管他後來試圖以資助女童就學表達悔意,法院仍以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他 4 年 4 個月有期徒刑。

不實言論的散布同樣可能觸犯法律。2021 年 9 月爆發的「台大狼師案」就是一個警示。一名女大生在網路上指控教師誘騙她發生關係並傳染性病,幾個月後又指控對方對她進行強制性行為。當她提出告訴時,檢方卻查無性侵事實,加上她反覆的說詞,不僅性侵告訴失敗,還因誹謗罪反被加重判刑。

當駭客、間諜都轉戰網路戰場

2013 年,一名退役空軍上校赴陸經商時被情治單位吸收,返台後透過人脈網絡發展組織、刺探軍事機密,並以空殼公司掩護非法報酬,這個情報網持續運作了 8 年之久。

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上,法律的態度更是嚴厲。根據《國家安全法》第 2 條的規定,任何人都不得為境外敵對勢力及其控制的組織、機構進行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更不能洩漏、交付或傳遞公務機密,違反者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刑法》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更要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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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與轉貼的邊界在哪裡?

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上,臺灣也經歷了數位時代的轉變。台灣第一個網路著作權相關判決,就發生在傳統出版與數位平台的碰撞之中。南方社區文化網路負責人陳豐偉等三人在中山大學 BBS 上發表的文章,未經同意就被《光碟月刊》收錄在隨刊光碟中發行。三人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後,《光碟月刊》發行人兼總經理黃俊義被判處七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這個判決為數位時代的著作權保護樹立了重要典範。

臺灣首例網路著作權案判決,為數位時代智慧財產權保護樹立典範。圖/envato

近年來,影音平台的著作權爭議更趨複雜。2022 年,知名 YouTube 頻道「觸電網」就因為片商車庫娛樂檢舉七十多支未經授權的影片,導致經營 12 年的頻道被迫下架。車庫娛樂透過律師聲明,這是針對「未經合法授權影音內容」的標準處理,並表明將追究民事與刑事責任。

受害了怎麼辦?申訴管道報你知

當我們在網路上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根據侵害類型尋求不同的救濟管道。最基本的言論自由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先向社群平台提出檢舉。若遇到更嚴重的情況,如散布猥褻影像、非法性私密影片等,除了平台檢舉外,還可以向警方提告,或是尋求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的協助。

在面對網路霸凌、不實言論時,可以向台灣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 等組織求助,協助澄清真相。若發現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的不當內容,則可以向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申訴。這個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支持的組織,會在受理後進行查核、轉介業者改善或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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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的侵害在網路時代極為常見,就像「觸電網」遭片商檢舉下架的案例。這類情況可以透過平台既有的著作權保護機制處理,情節嚴重者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若發現可疑的廣告或不公平交易行為,則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若是特定領域的違規內容,則應該向各該主管機關反映,例如藥品廣告歸衛福部管轄、證券期貨廣告則由金管會負責。

網路時代的法律規範正不斷演進,從個人隱私到國家安全,從言論自由到智慧財產權,每個面向都在尋求數位環境下的最佳平衡點。作為網路使用者,我們必須理解並遵守這些法律界線,同時也要懂得運用各種救濟管道保護自身權益。唯有每個人都清楚了解並遵守這些規範,才能共同營造一個更安全、更有序的網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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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網路陷阱!從媒體識讀、防詐騙到個資保護的安全守則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12/17 ・300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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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網路已成為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伴隨著便利而來的,還有層出不窮的風險與威脅。從充斥網路的惡假害訊息,到日益精進的詐騙手法,再到個人隱私的安全隱憂,這些都是我們每天必須面對的潛在危機。2023 年網路購物詐欺案件達 4,600 起,較前一年多出 41%。這樣的數據背後,正反映出我們對網路安全意識的迫切需求⋯⋯

「第一手快訊」背後的騙局真相

在深入探討網路世界的風險之前,我們必須先理解「錯誤訊息」和「假訊息」的本質差異。錯誤訊息通常源於時效性考量下的查證不足或作業疏漏,屬於非刻意造假的不實資訊。相較之下,假訊息則帶有「惡、假、害」的特性,是出於惡意、虛偽假造且意圖造成危害的資訊。

2018 年的關西機場事件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當時,燕子颱風重創日本關西機場,數千旅客受困其中。中國媒體隨即大肆宣傳他們的大使館如何派車前往營救中國旅客,這則未經證實的消息從微博開始蔓延,很快就擴散到各個內容農場。更令人遺憾的是,這則假訊息最終導致當時的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因不堪輿論壓力而選擇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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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另一則「5G 會抑制人體免疫系統」的不實訊息在網路上廣為流傳。這則訊息聲稱 5G 技術會影響人體免疫力、導致更容易感染疾病。儘管科學家多次出面澄清這完全是毫無根據的說法,但仍有許多人選擇相信並持續轉發。類似的例子還有 2018 年 2 月底 3 月初,因量販業者不當行銷與造謠漲價,加上媒體跟進報導,而導致民眾瘋狂搶購衛生紙的「安屎之亂」。這些案例都說明了假訊息對社會秩序的巨大衝擊。

提升媒體識讀能力,對抗錯假訊息

面對如此猖獗的假訊息,我們首要之務就是提升媒體識讀能力。每當接觸到訊息時,都應先評估發布該消息的媒體背景,包括其成立時間、背後所有者以及過往的報導記錄。知名度高、歷史悠久的主流媒體通常較為可靠,但仍然不能完全放下戒心。如果某則消息只出現在不知名的網站或社群媒體帳號上,而主流媒體卻未有相關報導,就更要多加留意了。

提升媒體識讀能力,檢視媒體背景,警惕來源不明的訊息。圖/envato

在實際的資訊查證過程中,我們還需要特別關注作者的身分背景。一篇可信的報導通常會具名,而且作者往往是該領域的資深記者或專家。我們可以搜索作者的其他作品,了解他們的專業背景和過往信譽。相對地,匿名或難以查證作者背景的文章,就需要更謹慎對待。同時,也要追溯消息的原始來源,確認報導是否明確指出消息從何而來,是一手資料還是二手轉述。留意發布日期也很重要,以免落入被重新包裝的舊聞陷阱。

這優惠好得太誇張?談網路詐騙與個資安全

除了假訊息的威脅,網路詐騙同樣令人憂心。從最基本的網路釣魚到複雜的身分盜用,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就拿網路釣魚來說,犯罪者通常會偽裝成合法機構的人員,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簡訊聯繫目標,企圖誘使當事人提供個人身分、銀行和信用卡詳細資料以及密碼等敏感資訊。這些資訊一旦落入歹徒手中,很可能被用來進行身分盜用和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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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手法不斷進化,釣魚詐騙便常以偽裝合法機構誘取敏感資訊。圖/envato

資安業者趨勢科技的調查就發現,中國駭客組織「Earth Lusca」在 2023 年 12 月至隔年 1 月期間,利用談論兩岸地緣政治議題的文件,發起了一連串的網路釣魚攻擊。這些看似專業的政治分析文件,實際上是在臺灣總統大選投票日的兩天前才建立的誘餌,目的就是為了竊取資訊,企圖影響國家的政治情勢。

網路詐騙還有一些更常見的特徵。首先是那些好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優惠,像是「中獎得到 iPhone 或其他奢侈品」的訊息。其次是製造緊迫感,這是詐騙集團最常用的策略之一,他們會要求受害者必須在極短時間內作出回應。此外,不尋常的寄件者與可疑的附件也都是警訊,一不小心可能就會點到含有勒索軟體或其他惡意程式的連結。

在個人隱私保護方面,社群媒體的普及更是帶來了新的挑戰。2020 年,一個發生在澳洲的案例就很具有警示意義。當時的澳洲前總理艾伯特在 Instagram 上分享了自己的登機證照片,結果一位網路安全服務公司主管僅憑這張圖片,就成功取得了艾伯特的電話與護照號碼等個人資料。雖然這位駭客最終選擇善意提醒而非惡意使用這些資訊,但這個事件仍然引發了對於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個人資訊安全性的廣泛討論。

安全防護一把罩!更新裝置、慎用 Wi-Fi、強化密碼管理

為了確保網路使用的安全,我們必須建立完整的防護網。首先是確保裝置和軟體都及時更新到最新版本,包括作業系統、瀏覽器、外掛程式和各類應用程式等。許多網路攻擊都是利用系統或軟體的既有弱點入侵,而這些更新往往包含了對已知安全漏洞的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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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公共 Wi-Fi 時也要特別當心。許多公共 Wi-Fi 缺乏適當的加密和身分驗證機制,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能夠輕易地攔截使用者的網路流量,竊取帳號密碼、信用卡資訊等敏感數據。因此,在咖啡廳、機場、車站等公共場所,都應該避免使用不明的免費 Wi-Fi 處理重要事務或進行線上購物。如果必須連上公用 Wi-Fi,也要記得停用裝置的檔案共享功能。

使用公共 Wi-Fi 時,避免處理敏感事務,因可能存在數據被攔截與盜取的風險。圖/envato

密碼管理同樣至關重要。我們應該為不同的帳戶設置獨特且具有高強度的密碼,結合大小寫字母、數字和符號,創造出難以被猜測的組合。密碼長度通常建議在 8~12 個字元之間,且要避免使用個人資訊相關的詞彙,如姓名、生日或電話號碼。定期更換密碼也是必要的,建議每 3~6 個月更換一次。研究顯示,在網路犯罪的受害者中,高達八成的案例都與密碼強度不足有關。

最後,我們還要特別注意社群媒體上的隱私設定。許多人在初次設定後就不再關心,但實際上我們都必須定期檢查並調整這些設定,確保自己清楚瞭解「誰可以查看你的貼文」。同時,也要謹慎管理好友名單,適時移除一些不再聯繫或根本不認識的人。在安裝新的應用程式時,也要仔細審視其要求的權限,只給予必要的存取權限。

提升網路安全基於習慣培養。辨識假訊息的特徵、防範詐騙的警覺心、保護個人隱私的方法⋯⋯每一個環節都不容忽視。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享受網路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確保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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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發淋巴瘤的希望之光:ADC 治療的革新突破
careonline_96
・2024/10/21 ・2212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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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照護線上

肺癌後又罹淋巴瘤!復發靠突破性治療–抗體藥物複合體 ADC 續命

「瀰漫性大 B 細胞淋巴瘤(Diffuse large B-cell lymphoma),簡稱 DLBCL,是一種有機會治癒的疾病,但並非每個人都能如此幸運。曾碰過一位讓我印象深刻的患者,他的淋巴瘤在第一線治療緩解多年後又再復發。」林口長庚醫院血液科施宣任醫師表示,「患者過去曾因罹患肺癌切除過肺臟,身體狀況難以承受自體幹細胞移植,面臨治療選擇相當有限的困境,狀況一度很不樂觀。」

幸運的是,當時針對 DLBCL 淋巴瘤的突破性新治療–抗體藥物複合體 ADC(Antibody-drug conjugate)剛好核准通過。根據臨床試驗數據,針對復發的病患,若於治療時再加上 ADC 藥物,完全反應率是傳統化療的兩倍,整體存活期更較傳統化療增加將近三倍!因此當時在討論後,立刻幫患者將 ADC 藥物加入治療組合中,後續也順利地達到完全緩解快一年,目前沒有復發跡象,持續門診追蹤。

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DLBCL)治療不能等
圖/照護線上

台灣常見淋巴瘤 DLBCL 惡性度高!復發具抗藥性急需新治療突破

DLBCL 是台灣最常見的淋巴瘤。根據國健署癌症登記報告,台灣一年新增超過四千例淋巴癌個案中有九成屬於非何杰金氏淋巴瘤,超過一半是惡性度很高的 DLBCL,不僅進展快速,且可能侵犯全身器官,因此治療要越快越好,盡量避免等待空窗期。

施宣任醫師強調,「不像一些小細胞的低惡性度淋巴瘤可以等症狀明顯再治療,大細胞病變通常來勢洶洶,像 DLBCL 雖然會因為分期等因素,治療選擇上略有差異,但基本就是完全不能等!」過去 DLBCL 標準的第一線治療為化療藥物再加上 CD20 單株抗體的『免疫化學治療』,除化療毒殺腫瘤細胞外,同時藉由單株抗體直接促使帶有 CD20 的 B 細胞死亡達到緩解的效果。「大約 5~6 成的病患接受免疫化學治療後可以達成長期完全緩解也就是痊癒;剩下無法完全緩解的這群病患,又被稱作頑固型 DLBCL 淋巴瘤,因為已經對第一線藥物產生抗藥性,治療上較為棘手,需要更有效的新藥物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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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體藥物複合體ADC雙管齊下,結合單株抗體+化療
圖/照護線上

ADC 治療雙管齊下 提升療效降低副作用 健保已開放第三線給付

ADC 是經臨床試驗證實有效 DLBCL 淋巴瘤治療的新突破選擇。ADC 藥物的『複合』二字,指的就是單株抗體與化療的結合,藉由單株抗體對腫瘤的精準指向性,將化療藥物直接送到腫瘤身邊,進行毒殺。施宣任醫師進一步解釋,「ADC 藥物的專一性優勢,除了讓治療效果更顯著外,相較傳統化療沒有目標性地作用,ADC 藥物透過單株抗體可達成如同讓淋巴瘤細胞直接把化療吞進去的效果,自然副作用也降低很多,病患比較少感覺噁心、想吐、掉髮等。」

臨床研究顯示,ADC 藥物合併免疫化學治療一起使用後,能夠增加頑固型或復發淋巴瘤病人的整體存活期和完全反應率,並具有更長的療效持續時間。「整體存活期約增加近3倍、達成完全反應的機率則增加2倍以上,對已產生抗藥性的病人來說,這樣的數字實屬難能可貴。」施宣任醫師指出,因此美國 NCCN 治療指引也建議,符合特定條件的 DLBCL 淋巴瘤病人,可優先考慮接受 ADC 藥物的治療組合。

「台灣的醫療基本都是與國際同步,特別會參考美國的作法,因此健保署也於今年(113年)2 月將 ADC 納入 DLBCL 淋巴瘤第三線給付,讓患者能夠在減輕經濟負擔的狀態下,快速接受與國際同步的最新治療。」

ADC藥物或健保給付:提升頑固型或復發DLBCL反應率
圖/照護線上

彌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DLBCL)治療與日常照護小提醒

現今 DLBCL 淋巴瘤的治療已朝多元選擇邁進,但免疫化學治療仍是重要的骨幹治療。施醫師提醒,包括 ADC 藥物等不同治療組合,都會搭配不同的化學藥物,毒性雖有高有低,但都可能造成免疫力低下,因此治療期間,應盡可能降低感染的機會,避免出入人潮較多的公共場所;近期流感、新冠等呼吸道傳染症疾病也較盛行,DLBCL 的病人更應提高警覺,小心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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