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克里斯.萊特(Chris Wright)
在人類社會的關鍵時刻裡,無論是驚天巨災,還是歷史上壓倒性的勝利,群眾往往扮演重要角色。然而,近期才有少數研究者開始深入探究群眾的行為。在此,1月號《探索頻道雜誌》將回顧歷史上一些大型群眾集會事件的成就與弊病,並且指出:如果群眾能夠得到應有的尊敬,表現就會比預期好。
2009年5月,《探索頻道雜誌》來到了利物浦足球俱樂部(Liverpool Football Club)神聖的主場──安菲爾德足球場(Anfield),該隊是英格蘭最厲害的足球隊之一。場中的利物浦隊漸漸把比分拉開,以三比零領先正面臨降級危機的對手紐卡索隊(Newcastle)。後者新上任的總教練阿倫.舒利亞(Alan Shearer)不久前才辭去收入豐碩的電視台工作,嘗試著幫助自己昔日球員生涯待過的球隊保級。
突然間,觀眾開始唱歌。利物浦隊的球迷借用古巴知名民謠〈關達拉美拉〉(Guantanamera)的旋律,把歌詞改成:「留在電視圈,你應該留在電視圈……」這的確有點殘酷。但風度絕佳的舒利亞卻起身並咧嘴一笑,洩氣地承認大夥說的完全沒錯。
不過,重點是:到底那次大合唱是怎麼開始的呢?約有4萬名利物浦隊球迷在安菲爾德球場觀賞那場例行賽,且在場邊高聲齊唱。起頭的是誰?是誰想到要這樣唱?還有,為什麼才重複個幾次,一群數量相當於一座小鎮人口的球迷就知道要怎麼唱,而且知道接下來的旋律,完全不須彩排或仔細教唱?簡而言之,怎樣才能讓一片人海般的群眾異口同聲呢?
群聚的自我
過去幾世紀以來,凡是研究人性者,例如人類學家與社會學家等都深深著迷於群眾研究;軍方與警方更是如此,因為他們常常需要處理大規模集體行動所造成的後果。群眾現象最令人難解的是:每當置身群眾之中,我們的行為似乎都會有點反常。
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在其1895年出版的《烏合之眾》一書寫道:「觀察結果證明,每當一定數量的人為了採取某種行動而群聚,光是像這樣聚在一起,就足以衍生出某些新的心理特性。」勒龐認為,「當時的人類社會正要進入一個所謂『群眾的年代』。」
然而他似乎不認為這是件好事。他指出,好幾個世代以來,政府總是以對自身最有利的方式管理群眾,且無懼於旁人的意見。「如今,那些越來越清楚的群眾訴求就像是種想徹底摧毀現有社會的決心,目的在於回到文明出現之前人類群體的普遍社會型態──原始的共產主義,」他以預示的口吻繼續寫道,「群眾的力量已經變得強大無比。」
也許有人會反駁,在勒龐這本書問世的很久以前,早有案例能證明群眾的力量,即便在勒龐的祖國法國也是如此。如果法國大革命不是群眾力量的展現,那又是什麼呢?只不過,從他提出預言的120年後來看,他真的沒說錯嗎?就某些方面而言,如今群眾的力量已經不如勒龐那個年代。多年來,大部分西方國家的工會代替群眾發聲的功能早已式微;而許多亞洲國家的工會運動甚至從沒成氣候過(顯然南韓並不在那些國家之列)。
但是,當我們環顧近代歷史,也可以主張群眾力量已經超越從前。光是看看群眾如今做得到哪些事就好:他們能幫足球隊或某位奧運短跑選手加油;他們會在足球比賽中高唱有趣的歌曲;他們曾多次推翻政府,就如同2010年年底的阿拉伯之春一樣,當時一波波抗議、暴動與內戰的革命性風潮席捲了阿拉伯世界,從突尼西亞蔓延至埃及、利比亞甚至敘利亞。現今的群眾也以一種網路虛擬的新姿態出現,正改變商務模式:所謂的群眾集資(crowdfunding)並非是上千人在公共廣場大聲吶喊,但仍然足以形塑未來集體行動的樣貌。
跟隨領導者
群眾行為理論的主題之一,就是個人責任感喪失的概念。既然大家都在做一樣的事,你為什麼不跟著一起做?這常見於英超足球賽,有時球迷會開始唱起一些不堪入耳的歌,攻擊對方球員或者裁判。大部分跟著一起唱歌的球迷若非在人群裡,還會對著吼叫的對象說出歌詞裡的那些話嗎?當然不會。但只要在人群裡,不可能的事情就可能發生。
融入人群後,我們可能會忘了自我。從好的方面來看,那不過是種從屬於集體的行為。一切都像是遊戲,我們一起支持某些運動員的時候就是這樣。然而,就最糟糕的層面觀察,當一群人同時在做某件可怕的事,人們就會覺得自己有正當理由可以做同樣的事。
希特勒的崛起也許就可以作為這種狀況的例子。他常在慕尼黑許多啤酒屋裡口沫橫飛地發表憤怒激昂的演說,且因此成名。希特勒展現了許多德國年輕人深藏心中的怒氣,他們仍在為前幾代人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犯的錯付出代價,並對遭受的待遇感到越來越不滿。納粹黨即以此為起點,中間歷經了許多善用恐懼的階段,最後崛起了。
另一個可怕的例子是1980年代足球流氓的興起。雖然足球問世後一直有暴力行為存在,但直到1960年代後才惡化,並有組織化的趨勢。1980年代開始又發展出一些稱為「公司」(firms)的非正式組織。這些組織在英格蘭的勢力四處蔓延,眾人皆懼怕。
這些群體並非真正熱愛足球,只因足球賽能提供他們方便鬧事的場合。難道這些人沒有群聚時,就認為暴力行為是不對的?有位社會學家說這是一種「儀式性的男性暴力行為」,一種人群回歸原始、變成獸群或暴民的狀態。
不過,群眾也不一定是暴力的。就像印度聖雄甘地1930年為了抗議鹽稅而發起的那些遊行,以及1950與1960年代美國民權運動期間,人們也只是靜坐抗議,或者穿戴整齊,上街遊行而已。上述例子證明了集體行動亦能帶來正面結果,不會造成威脅。這就是人數優勢展現的和平力量,就像過去某英國工會廣告宣稱的,如果想讓人聽見你的聲音,就跟大夥一起發聲。
社會學家把群眾分為主動(如暴民)與被動(如觀眾)兩種。主動的群眾又可區分為侵略型、避難型、獲取型以及表現型等四種。侵略型群眾包括足球流氓,或是1992年洛杉磯暴動的群體。獲取型群眾則出現在爭取有限資源時,如周年慶時在百貨公司搶購特價品的人們,或卡崔娜颶風期間四處洗劫食物與水的搶匪。至於搖滾演唱會或者宗教慶典上的群眾,就是表現型。
不過,最可怕的群眾行為也許就展現在避難型群眾身上,因為他們都只想求生。最近的一個可怕案例令所有在場人士都永難忘懷。
別忘了他們的名字
回到安菲爾德球場,比賽結束了。4萬5000多人以可觀速度步出球場。出場時,許多球迷都會經過球場中一座巨型棕色大理石方尖碑,上面刻了大量人名與對應的年紀,其中許多都相當年輕。常去安菲爾德球場的人會用尊敬與嚴肅的語氣跟你說,那是希爾斯堡紀念碑。
1989年4月15日發生了一件慘案。當時利物浦隊正與諾丁罕森林隊(Nottingham Forest)進行英格蘭足總盃(FA Cup)的準決賽。賽制規定準決賽不能在兩隊主場舉行,以表公平,所以比賽地點是謝菲爾德星期三足球俱樂部(Sheffield Wednesday Football Club)的主場,希爾斯堡足球場。當年的球場通常有一邊是可讓人站著看球的大露臺。因此,希爾斯堡球場裡有數萬名利物浦隊球迷擠在靠近雷平斯巷(Leppings Lane)那側的巨型站位看台,他們捨棄舒適地坐著看球,享受站著帶來的臨場感與參與感。因為足球流氓橫行於1980年代,故看台都圍有鐵絲網,遭推擠的球迷無法往前移動而被困住。
慘案過後,警方極力掩蓋真相,25年後世人才了解當時希爾斯堡球場裡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如今,無論指責誰都已經沒有意義,但值得一提的是,慘案基本上並非球迷造成的,事實上他們那天有很多英勇表現。慘案導因於各種因素,包括場地的狀況、球場規劃不佳、警方決策失當,還有一般人對於足球球迷行為的成見。
這一切導致球迷並非平均地分散在七個站位區,而是大量地從一個通道湧進,全擠到球門後方兩個狹窄的站位區。他們在那裡擠成一團,逃也逃不走。95人因此喪生,其中有許多小孩。還有一人未曾出現康復的跡象,多年後維生系統被關掉後辭世。這就是為什麼利物浦隊球迷如今常常在電子郵件的最後面加上「JF96」,意思是「Justice For the 96」(為那96人討公道)。此外,還有766人也受傷了。
《探索頻道雜誌》訪問了幾十位當時在場的人,其中許多人都描述,當群眾都發現不對勁時,他們已經逃不掉了,根本沒有出路,且情況很快就惡化了。想像一下,當你與周遭的人,還有擠在那令人窒息的狹小空間裡的1萬人幾乎都同時意識到危機。開始推擠時,所有人都感到一陣焦躁、激動與驚慌,連肺都沒了氧氣,因為胸腔被擠得無法吸氣。
希爾斯堡球場慘案的照片令人不忍卒睹。然而,透過那些捕捉到圍欄後方景象的照片,我們的確可以看出受困球迷的絕望與無助。仔細看其中一張被擠壓的臉,表情是如此無助,幾乎已經認命,因為她不只被後方人群的體重還有前方的無情鐵絲網壓到不能動彈,上方還有一大堆全都擠在一起的人,他們快要窒息,互相堆疊。只看到一隻隻扭曲的手臂,許多人往空中伸長脖子。一根根手指緊抓著鐵絲網想保命求生。堅固的鐵絲網往外膨脹,一張張垂死掙扎的臉擠在上面。
在那危急存亡的時刻,人都會變得很簡單。我們不再是群眾裡的個人,跟動物也沒太大差別,心裡只掛念自己與身邊的摯愛能否存活。不管是火災、空難現場,或者大型宗教朝聖活動的推擠事件,想生存的人都是這樣。這就是避難型群眾,世界上少有事物比它更可怕。
群眾的情誼
即便如此,該慘案的許多倖存者都清楚記得,當大家奮力求生時,也都試著幫助身邊的人。當他們感覺自己被捲進去,試著掙扎時,同樣也試著把其他人往上拉。這就是群眾的另一個特點:儘管古典理論主張群眾會讓人的主體性消失,但是許多證據都顯示,我們實際上不會因為面臨極大壓力就泯滅人性。現今的思想家們試著用不同的角度來看待群眾。
路克.克拉克訪問了群眾心理學專家兼英國里茲大學的客座教授克利佛.史達特博士。當史達特被問及他想要破除什麼關於群眾的迷思時,他指出:「就是那種認為群眾『瘋狂、邪惡,而且危險』的觀念。這種主張認為個人成為群眾的一部分後就失去了理性控制行為的能力。」
史達特說,他的研究與類似研究都顯示,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他認為群眾不管多生氣,通常都有充分的理由。其次,狀況緊急時群眾通常不會驚慌。再者,問題通常不在群眾本身,而在我們對群眾的反應。
史達特表示:「希爾斯堡慘案的起因是警方把群眾視為一種公眾治安問題,這觀念太根深蒂固了,以至於他們試著抑制潛在的脫序現象時,反而將球場變成一個不安全甚至致命的地方。就連人們已經在垂死掙扎了,警方還是堅持己見,把整件事當成群眾脫序的現象。所以當有人想要爬過鐵絲網,還是被警方丟了回去。」
然而,一般人都還是多少會認同公權力,因為群眾通常不容易了解。群眾並不採會員制。你不須別人允許就自然而然成為群眾的一部分。就此而言,群眾可以很快地擴散。英國政府曾委託里茲大學進行一項群眾行為研究,結果有幾項有趣的發現。其一是,只要5%的群眾就能改變整群人的方向,這代表95%的人在還搞不清楚事情的狀況下就跟進了。這在人類以外的群體中,如鳥群與魚群,也能發現這個現象。
這就是群眾維安人員努力試著了解的。群眾「為什麼」決定做某件事?這種決定可能與任何事有關,像是惡劣的主場球迷改編歌曲來嘲諷阿倫.舒利亞,或者本來只是在唱歌的群眾突然衝進大樓裡。如今這也衍生出一個行業。在美國,知名的保羅.威瑟莫(Paul Wertheimer)就開了間叫做群眾管理策略(Crowd Management Strategies)的公司。他初次處理群眾問題是1979年12月英國搖滾樂團The Who在辛辛那提市河濱體育館開演唱會時,當時館外發生了嚴重的推擠事件,他受命調查。
該樂團開始試音時,在外排隊的歌迷以為演唱會開始了,故不斷往前推擠,欲進入場內。演唱會員工以為他們不想付錢而硬闖,於是把許多入口關閉。結果有11人在推擠的人潮中喪生。
有個目擊證人寫信給威瑟莫的團隊:「猛烈的人潮一波波襲來,人們開始跌倒,但除了身邊的人,沒有人注意到。在他們身後約3公尺的人根本不知道出狀況了。群眾嘈雜,根本不可能聽見他們的哭喊。」
她接著寫道:「如果前面的人跌倒了,你也會跟著一起跌倒,因為你沒有任何人可以倚靠。一陣人潮把我往左邊推,等到重新站好時,我感覺到自己踩在別人身上。無助與挫折之餘,我內心感到一陣驚慌失措,聲嘶力竭地叫說我踩著別人。但我動不了,只能尖叫。」
這類證詞讓威瑟莫深感不安,於是他開始向場館營運人員與公眾安全官員請益,避免類似悲劇再發生。他與他的團隊建議,應該禁止大型室內演唱會設置搖滾區,主辦單位也應提交群眾管理計畫,就像火災安全計畫一樣,但除了撤離方式,進場方式也是重點。
政府並未採納威瑟莫提出的標準,所以他開始著手記錄意外,傳播相關資訊。他常常走進具有潛在危險性的群眾裡,把所見寫下來。特別是1990年代油漬搖滾樂(grunge rock)出現後,他會走進「人體衝浪區」(mosh pit)。他指出:「人體衝浪區是研究人群律動的好地方,因為那裡的人潮跟大型群眾災難事件一樣充滿震撼力,只是規模較小而已。」
想出避免災難發生的方法後,他出版了一本人體衝浪區求生指南,並成立了一個名為「Crowd Safe」(群眾安全)的網站,刊登數千篇關於群眾的報告。
如今,我們已透過各種經驗與研究更深入了解並知道如何管理群眾了。群眾跟這世界上的萬物一樣,也會演化。
可預期的群眾動向
為了撰述本文而進行群眾研究時,《探索頻道雜誌》曾經造訪繁忙且交通壅塞的伊朗首都德黑蘭。在亞洲與中東,窒塞的交通不是什麼異常現象,無論是在雅加達、上海、孟買或開羅,我們都能看到道路功能盡失的狀況。然而德黑蘭的交通卻非如此。儘管八線道的高速公路上擠滿了巴士、卡車與方正且灰撲撲的柯德洛牌(Khodro)伊朗製家用轎車,還是有一輛輛車子以高速從旁邊的車道切進去。那些車並未減速:儘管在高速公路上並肩高速行駛的車輛,已經達到八線道路正常容納量的兩倍,卻沒有人減速,而是各自抓到可以匯入車流的角度。
而且他們連側邊的後照鏡也不用看一下。總之,都沒有出錯,而且車流一直都很順暢。這可以說是最難以理解的群眾行為之一:我們總是有辦法預期別人要做什麼,並且採取應變措施。就像鳥群、蜂群,甚或在忙碌而狹窄的人行道上行走的香港人。總之當我們大量群聚時,就是有辦法精確地預測別人下一步要做什麼。
也許這也有助於了解為什麼群眾能夠一起發聲:正如我們在安菲爾德球場上觀察到那首嘲笑阿倫.舒利亞的合唱歌曲。那個大合唱到底是怎樣開始的?群眾裡有個傢伙覺得很有趣,於是開始唱歌。他才唱出頭幾個字,他身邊的人都已經知道他怎麼編歌,採用的旋律為何,接下來該怎麼唱。促成這一切的除了不自覺的習慣,還有德黑蘭那些汽車駕駛擁有的預期能力。
他唱第二句時,已經有50個人跟唱。他們附近的人聽見後又跟著唱,唱到第三句時,跟唱的已經有200人了。此刻,有半邊觀眾席都聽見了,所以接下來就有1000人跟著重唱一遍,直到最後,整個球場都唱了起來。透過這首歌,一個笑話就這樣傳了開來。在大家開始厭煩之前,它會持續四處流傳。接著這首歌就此消退,速度就跟它出現時一樣快,沒多久就被其他歌曲取代了。
這對舒利亞來講沒什麼好高興的,但卻以其特有的方式令人印象深刻。我們該藉此牢記的事實是,不管我們認為自己有多麼獨特與個人化,當與大家的思維與行動一致時,才能展現出更為強大的力量。
本文出自《探索頻道雜誌 中文版》2015年1月號第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