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位文獻學者佩卡姆(Morse Peckham)把各個版本匯集成《物種起源》的「集注本」,於一九五九年這本書的百年紀念日出版。從佩卡姆的集注本可以看到,在首版大賣之後、摩雷催促下完成的第二版當中,句子刪除了九個,添加了三十個,並作了四百八十三個修補。在一八六一年的第三版中,達爾文附上「物種起源概念的近代進展沿革」(An Historical Sketch of the Recent Progress of Opinion on the Origin of Species),列出之前有哪些前輩提出相似的概念,來回應對於他竊取前人智慧的指控。達爾文把這段文字當作序言,裡頭提到拉馬克、聖蒂萊爾、愛丁堡時期的良師益友葛蘭特、始終不知姓名的《遺痕》作者、解剖學家歐文、寫造船木料的冷門作家派崔克.馬修(Patrick Matthew,他堅持自己在一八三一年提過同樣的自然汰擇概念,對這本書造成的轟動出於嫉妒而怒火交熾),以及他的祖父伊拉斯莫等人的早期觀點。
在一八六六年的第四版中,達爾文追加了兩頁的歷史沿革,並補充了百分之十的內容,包括加寫了胚胎學與發育生物學的段落。到了第五版,達爾文首度引用史賓塞(Herbert Spencer)的名句「最適者存活(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作為自然汰擇約略的同義詞。後來的版本裡頭出現更多支持理論的事實與證據,有些是採用其他科學家的論點。《物種起源》就像是拋出的磚頭,引回寶玉來,其他科學家從中得到靈感,發展出各自的論述,於是各家各派的演化理論彼此回饋。《物種起源》回應所激起的爭議,內容也不斷演化與適應。達爾文在第六版中加寫了一章「各方異議」(Miscellaneous Objections),針對詞鋒最犀利的評論一一作答,達爾文也從這個版本開始將「論」字從標題摘掉,所以《論自然汰擇形成的物種起源》從此之後精簡為琅琅上口的《物種起源》。
因此筆者建議別理會那些後來的想法,別理會重刷的第六版平裝書,別相信任何一個版本。在你購買或閱讀之前,檢查一下前面「注意事項」(Note on the Text)底下的小印刷體字,或扉頁對面不引人注意的日期。不管你是將《物種起源》當作科學書或文史書,幫幫你自己和達爾文一個忙:找一本第一版的重刷本(最好是直接複印的重刷本,有原本的印刷字體和頁碼),那本書才刊載了所有最大膽創新的想法與尚未修飾的缺點,才是造成四百年內人類思想最大劇變的奇書。
關於綠建築的標準,讓我們先回到 1990 年,當時英國建築研究機構(BRE)首次發布有關「建築研究發展環境評估工具(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BREEAM®)」,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築永續評估方法。美國則在綠建築委員會成立後,於 1998 年推出「能源與環境設計領導認證」(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LEED)這套評估系統,加速推動了全球綠建築行動。
一些短語之所以膾炙人口、廣為人知,就是因為聽起來簡單、說起來順口、想想又覺得合理,「適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fittest)就是其中之一。不過,若只使用適者生存描述演化論,或許並不完整。
誰最先提出「適者生存」?
英國博物學家達爾文(Charles Darwin)的《物種起源》(On the Origin of Species)自 1859 年發行第一版以來,第四章的標題一直是〈自然選擇〉(Natural Selection),但到了 1869 年的第五版時,他卻將這一章的標題改為〈自然選擇;或適者生存〉(Natural Selection; or The Survival of the Fittest),並一直沿用到 1872 年的最後一版(第六版)。人們都以為「適者生存」是達爾文說的,但其實不是!
適者生存其實是由達爾文當代最具影響力的英國學者史賓賽(Herbert Spencer,圖一)所創。史賓賽也支持生物演化理論,還曾抨擊當時盛行的生物創造論,可是他崇尚的卻是半個世紀前的拉馬克主義(Lamarckism),也就是以「用進廢退」原則(principle of use and disuse)搭上後天形質遺傳(inheritance of acquired characteristics)的演化理論。
因此史賓賽心目中的演化會帶來進步,而且演化不只在生物上,也可以發生在地質、心理等範疇,他甚至把心目中的進步式演化應用到社會和政治層面,催生出社會達爾文主義(social Darwinism)和優生學(eugenics)。但史賓賽的想法跟達爾文所主張——以後代漸變(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為軸心的自然選擇(常譯作天擇)不同,甚至是兩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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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賓賽在 1864 年出版的《生物學原理》(Principles of Biology)中用「survival of the fittest」定義達爾文演化論的自然選擇,這完美地反映出他心目中的進步式演化觀,當中「fittest」是英文「fit」(適合)的形容詞比較級裡的最高級,是「最適合」的意思(survival of the fittest 應當譯為「最適者生存」)。由於史賓賽的影響力,再加上「survival of the fittest」一詞簡潔有力、琅琅上口,立刻像個口號一樣在英語世界裡「夯」起來。
達爾文看到適者生存那麼流行,於是接受華萊士的勸說,也就在 1868 年出版的《育種變異》(Variation Under Domestication,又譯《人工培育》)裡首次引用史賓賽的說法表達自然選擇的意涵,並在次年出版的《物種起源》第五版時修改第四章的標題。但達爾文萬萬沒料到,他可能已親手種下一個對演化論的謬誤。
二、有些性狀並不是因為適應而留下,可能只是另一項適應性狀的副產物,其中也不能否認幸運與機遇也有微妙的作用,即是「幸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luckiest)。美國科普雜誌《科學美國人》(Scientific American)在2008年就有一篇以「幸者生存」為題的文章討論恐龍的滅絕。
三、很多導致生理疾病的基因也會在世代中被保留下去,也就是「病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sickest)。2007年就有一本以「病者生存」為書名的科普書籍,以演化醫學(evolutionary medicine)的角度討論各種人類疾病的演化意義,該書繁體中文版為《最衰者生存》(Survival of the Sickest)。
英文的最高級形容詞 fittest 跟名詞 fitness(適應度)發音相似,而偏偏 fitness 的另一個字義跟身體健壯有關,例如 fitness center(健身中心)、fitness equipment(健身器材),那麼就有人將 survival of the fittest(最適者生存)揶揄成 survival of the fitness(健壯者生存)。人們也潛意識地認同強者理當會生存下來,這就給演化論蒙上難以洗脫的不白之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