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與人,有以下 4 種可能性:
- 一、動物吃動物,天經地義。
- 二、人吃動物,天經地義。
- 三、動物吃人……啊,悲劇?
- 四、人吃人……?!?!?!
現代社會,人不可以吃人
在現代社會中,人吃人(cannibalism)是絕對無法接受的禁忌。假如是罕見的極端情形,例如山難後第二十天斷糧下,還有討論餘地,若是一般狀況,則是完完全全沒得商量。現代社會的道德觀念,就是徹底無法接受吃人這項行為。許多藝術作品中,吃人的情節都以道德難題的形式出現,增進作品的藝術性與衝突。
史前時代欠缺現代的道德觀念(儘管我們無從得知史前時代的道德,假如有的話),那麼他們會「吃人」嗎?或許會出乎你的意料,這個問題其實很難回答。主要原因是,古人類學家往往難以分辨,遺骸究竟是不是被人吃掉的 [1]。
人是被吃掉,或帶著走?
史前人骨是否曾經成為其他人的食物,多數狀況下不容易判斷。假如人體是被人吃掉的,人骨上很可能會留下,例如切割或肢解的痕跡;可是人體被切割與肢解,可能還有另一種常見的原因——文化。例如距今 5000 到 10000 年前,當時西伯利亞的人在季節性遷移時,習慣把祖先或親人的骨頭帶著走,這般「靈的轉移」算是為了二次葬(secondary burial),當然與食人無關。
要把人的骨頭帶著走,必需經過「excarnation(de-fleshing)」,也就是移除屍體的皮肉內臟等組織,只留下骨頭的過程(某種「撿骨」)。直到最近,考古學家才開發出比較可靠的辦法,分辨食人與目的性除肉的不同。兩者主要差異在於切割的數目:被人吃過的遺骸,切割痕跡遠比除肉更多 [2]。
有考古學家表示,判斷人類遺骸是否被同類吃過,最可靠的標準是跟遺址中其他動物的骨頭比較,假如被人吃過的動物骨頭,損傷型態跟旁邊的人骨一樣(例如吸食骨髓),那麼這個人的命運,大概也就與動物相去不遠。
舊石器時代的遺址中,證據明確的食人案例非常稀少,而且往往目的不明。吃人有許多可能的動機,也許出於饑餓,或許由於有象徵意義的儀式;而被吃(或用於儀式)的人也有多種來源,可能是慘遭獵殺,或是路邊撿屍,還有機會是自願或誘拐的。憑著遺址中有限的線索,要判斷發生過什麼狀況,實在是相當困難。
人肉有多少熱量?
一片混沌中,人體含有多少營養價值,是比較容易回答的問題。今年一項研究,系統性分析出現過食人行為的遺址,比較其中人類與動物的遺骸,分別能提供多少熱量,試圖推斷遺址曾上演的食人行為,是出於營養,或儀式性的目的 [3]。
一個人可以轉化為多少熱量?一位體重 65.99 公斤的智人男生,肌肉量有 24.9 公斤,平均每公斤能提供 1300 大卡,因此吃掉一個人的肌肉,總共能獲得 32376 大卡熱量。(純學術討論而已,大家千萬不要真的跑去吃人啊!!!)
跟遺址中其他常見的動物相較,人肉每公斤平均 1300 大卡熱量,儘管不如一些大型哺乳類,像是 2040 大卡的原牛與草原野牛、4000 大卡的熊與野豬,卻也不遜於許多動物,如馬是 1150 大卡,鹿類是 1240 大卡,塞加羚羊則是 1000 大卡。
然而,動物與人肉的平均熱量沒差多少,人與多種動物的總體肉量卻有明顯差距。原牛的單位熱量本來就高,還有 480 公斤肌肉,一共能提供 979200 大卡;比較小隻的草原野牛,一身肌肉也有 300 公斤,612000 大卡。單位熱量和人接近的馬,則是有肌肉 174 公斤,熱量 200100 大卡;鹿有 96 公斤,共計 119040 大卡,個體總熱量皆遠超過人。相比之下,人肉只有 32376 大卡,和一隻 31.5 公斤肉量的塞加羚羊,31500 大卡同等級。
吃人營養報酬不比動物,或許並非為了生存
論文選取了比較能確定,發生過食人事件的 9 個遺址進行分析。當中 2 個屬於智人,5 個屬於尼安德塔人,另外 2 個各自屬於人(Homo antecessor)與不明 hominin(直立人或海德堡人)。尼安德塔人比智人大隻一點,因此吃一個尼安德塔人,可獲得的熱量會比智人更多一些;而前人與不明 hominin 則缺乏資訊。(前人、海德堡人請見:《不列顛的DNA之旅:脫歐入英、踏上移民國度的是哪些人?》)
比較各遺址中動物與人肉的營養價值後,論文指出,人肉所含的熱量跟其他動物相較,沒有特別高也沒有特別低,符合人的體型該有的熱量;然而與遺址中常見,人類常常狩獵的動物相比,一個人能提供的熱量,通常要比一隻動物低得多。
比較客觀的研究結果如上,但如何解讀是另一門學問。論文的推論是,由於吃人能取得的熱量往往比不上大型動物,獵食同類又不比動物容易,所以遠古時代的食人行為,主要目的多半不是攝取營養,更可能是有某些儀式性的涵義;也就是說,食人的理由是文化,而非求生存。
用現有證據做出這樣的推論,勢必將引發許多爭議。舊石器時代的人為什麼吃人,此一論文當然沒有終結問題,反而只是新一波研究的開始。
都是吃人,但每次理由都不一樣?
骷髏杯(skull cup)-用人類頭骨裝飾後製成的杯子,曾出現在許多歷史記載中,例如中國戰國時代的趙襄子(苦主:智伯)、日本的織田信長(苦主:淺井久政、淺井長政、朝倉義景),還有歐亞草原的遊牧民族斯基泰人(《馬改變了人類文明,人又如何改變了馬?》)等等。
製作骷髏杯大費周章,其目的擺明不是為了熱量,而是有象徵的意義。已知史上最早的骷髏杯距今 15000 年左右,來自不列顛的 Gough Cave;這個案例或許能讓我們在思考食人行為時,能有一些啟發。
當年 Gough Cave 為什麼人吃人,學者們至今仍爭論不休。一方面,那時氣候極端寒冷,生存不易,確實有吃人維生的理由;另一方面,遺骸上沒能找到暴力跡象,意謂有死者被吃,卻沒有殺戮;但這點也沒人敢肯定,畢竟有很多致人於死的方法,不會在骨頭上留下記錄。
人類行為極為複雜。也許,吃人的理由就是極為多變,每一次人吃人,都有不同的成因,其目的並非總是為了饑餓,也不見得非得是要進行什麼儀式。無疑,根據現有資訊,要得知真相仍然太遠。
參考文獻:
- BBC – Earth – The people who ate each other
- Bello, S. M., Wallduck, R., Dimitrijević, V., Živaljević, I., & Stringer, C. B. (2016). Cannibalism versus funerary defleshing and disarticulation after a period of decay: comparisons of bone modifications from four prehistoric sites. American Journal of Physical Anthropology, 161(4), 722-743.
- Cole, J. (2017). Assessing the calorific significance of episodes of human cannibalism in the Palaeolithic. Scientific Reports, 7.
本文亦刊載於作者部落格《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匠》暨其 facebook 同名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