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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的殺戮 —《鐵與血之歌》

PanSci_96
・2014/08/11 ・3811字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SR值 525 ・七年級
相關標籤: 安樂死 (7)

鐵與血之歌3對於安樂死(euthanasia) 這個字,我很有意見。目前世界各國的立法爭議,都在於醫師是否有權限能在病患沒有希望存活的極度痛苦下,終結該病患的生命。不同意安樂死的國家所反對的,便是醫師替病患「加工自殺」的行為。因此,有人在解釋安樂死時,直接把它和”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 「醫師協助下的自殺」劃上等號,這也是我不喜歡「安樂死」這個詞彙的最大原因。

其實,「安樂死」的本意並非如此,它的英文字是由兩個希臘字組合起來:”eu” — good,也就是「好」的意思; “thanatosis” — death,意即是「死亡」,合起來就是”gentle and easy death” —「祥和及輕鬆地逝世」,跟現在英文字典裡的”the act of killing someone painless” —「將某人無痛苦地殺死」的意義幾乎是南轅北轍。

鑑於希臘組合字的艱澀難懂,於是有也有人用「仁慈處死」(mercy killing) 當成是”euthanasia”的替代字,不僅直接,而且也露骨,不需費盡唇舌解釋。

真正第一個使用這個字的人是羅馬帝國的史學家思維托尼亞斯(Suetonius),出現在他有關於羅馬帝國皇帝奧古斯都 (Augustus)的著作《羅馬十二帝王傳》(De Vita Caesarum— Divus Augustus)裡面,一段描述奧古斯都臨終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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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被視為神的羅馬皇帝奧古斯都在彌留時,妻子莉維亞(Livia) 正在旁守候,兩人深情一吻後,他就安詳而無痛苦辭世。這種和中國觀念—「壽終正寢」、「善終」類似的概念,被思維托尼亞斯以「安樂死」來形容,用自創的希臘組合字來描述奧古斯都辭世的情節,才能符合具有「神性」的皇帝面對死亡時應有的待遇。

可惜的是,專注於醫療發展的史料裡,我們卻看到安樂死在歷史的洪流裡成形時,並沒有往類似中國「善終」的方向發展,反而以另一種形式和現代西方的觀念做連結。

歷史學家發現,在古印度,對於沒有治癒希望的患者,通常將其淹死在恆河裡;在古希臘,類似的情形,尤其是極端痛苦、急欲尋求解脫的病人,很容易得到一種解脫的毒藥,連柏拉圖也曾經寫過:「心理與生理極度病重的人,應該讓他們走上死亡之路,他們沒有存活的權利。」至於斯巴達,剛出生的男嬰若被發現有生病及殘障,就會被殺害,以確保他日後不會成為「別人的負擔」。

上述概念,以現今的定義就叫做「主動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有別於「被動安樂死」(passive euthanasia)—指的是放棄所有治療手段,任病患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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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自從羅馬帝國時代開始,這種主動安樂死就被視為是「謀殺罪」,而且當天主教成為主要的信仰後,除了被視為犯法的行為外,上述的行為更被明令禁止,其實最重要的原因是認為上帝才是人類生存的主宰,人沒有隨便終結自己或別人生命的權力。

雖然宗教掌握西方人大半時間的思想與生活,但是在十六世紀,湯瑪斯・摩爾(Thoma s More)的名著《烏托邦》(Utopia) 就提到了安樂死—在烏托邦內,要是病患得了不治之症,那醫師、神職人員及政府的領導人會去找病患談話,希望他能把希望寄託於來世。如果病患同意,他便能得到幫助,在睡夢中無痛苦地死去,至於那些不同意的病患,還是可以得到之前一樣的照顧。

不要以為摩爾贊成安樂死,他的小說是以反諷的方式來表達意見,不是醫師的他只能在小說打造的「理想國」內,以此面對死亡。

同樣的概念也出現 1627 年,另一位知名學者法蘭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的一本未完成的小說《新亞特蘭提斯》(New Atlantis)裡。培根在書中提到,醫師的職責除了治癒病患外,對於存活無望的病人,也要盡量減輕其痛苦,必要時更要義無反顧讓他們安逸而無痛苦地死去。這種醫療上的狂想,對一個被視為「哲學家」的學者而言,在當時是很前衛的創見,尤其他不喜歡用”mercy killing”這個字眼,反而偏好”palliative”(減輕),來賦予上述的行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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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達爾文演化學說提出之後,上帝的「造物者」角色受到嚴峻的挑戰,雖然幫助別人自殺在此時仍被視為犯罪,但已經有不少學者相繼提出安樂死的概念,挑戰大環境的禁忌。

例如在 1870 年,知名學者山謬爾・威廉斯(Samuel D Williams),第一次提出「醫療安樂死」(Medicalised Euthanasia)的概念;1889 年,德國的哲學家尼采(Nietzsche)也說,疾病末期的患者是眾人的負擔,沒有權利活在世上;1895 年德國的律師瓊斯特(Jost),曾準備寫一本法律書《殺人的法律》(Killing Law),強調那些無治癒希望的病人想尋死的話,就應該准予他們的請求,因為這些人的生存價值是零。

可以想見,在二十世紀初期以降,各種對於安樂死的論述如排山倒海而來,美國紐約州及奧勒岡州甚至率先提出安樂死的立法,只是最後被駁回;法國醫師弗爾格(Forgue) 也提議,替無法治癒的患者安樂死,在法律上應該被原諒;俄國甚至在 1922 年短暫通過對安樂死的犯罪減刑,不過不久後被國會否決。

無怪乎納粹德國在 1933 年修改醫師宣言,成為德文版的《健康》(Gesundheit)。認為醫師的職責不再是只針對病人的健康,而是為了打造健康的德國—不難想像,這是為了日後屠殺三十五萬不健康、弱智以及同性戀的德國人,以及幾百萬猶太人做好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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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幾十年,甚至到了現在,有關於安樂死的提出及立法倡議不勝杖舉,在此我就不多說了,其複雜與糾結的程度,並非三言兩語可以說完,其探討與論述,甚至可以出好幾本鉅著。

看了這些歷史的演進,其實我很感嘆,原本「善終」、「好死」的安樂死概念,在歷史的軌跡裡,竟然被「醫療的加工自殺」所取代—即使它是利用醫師的專業來協助,減輕末期病患的痛苦。若是思維托尼亞斯地下有知,可能會從墳墓裡出來破口大罵濫用他發明組合字的學者。

我是對「仁慈處死」很有意見,因為醫師在這方面的幫忙是為了減輕病患死亡的痛苦,並非為了促成病患死亡。但是把這種概念類比安樂死讓人更不舒服—要知道在死刑執行方式的改進上,的確有醫師為了讓死刑犯「減少痛苦」而死去,費心改良了行刑工具。最有名的例子就是法國的斷頭臺”Guillotine” —這其實是一位醫師的名字。

在法國大革命前,對於死刑的執行是以車裂(breaking wheel)為主(有點類似中國古代的五馬分屍),犯人常在痛苦中哀嚎一段時間才死去,由於太過殘忍,所以法國國會議員,同時也是醫師的約瑟夫・依尼斯・吉爾汀(Joseph Ignace Guillotin)在 1789 年 10月 10 日,提出了對於死刑的六點改進建議,同時希望國王路易十六廢除車裂之刑,改以其他方式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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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王路易十六從善如流,廢除了車裂,而改以斬首做為執行死刑的方法,不過犯人被處決時死狀也是相當淒慘,因此國會在 1791 年成立了特別委員會,由國王的御醫、知名的外科醫師安尼・路易士(Antoine Louis)負責(吉爾汀也是委員會其中一員),並且在德國工匠托比亞斯・須密特(Tobias Schmidt)的幫助下,從十三世紀就在英國使用的執行死刑工具哈利法克斯絞架(Halifax Gibbet)得到靈感,改良成現今大家熟知的斷頭臺。

據說,剛開始刀刃容易「卷刃」,略懂工藝技術的法王路易十六還親自參與改良,把它改成斜四十五度角,取代原來的半月型,讓死刑的執行在一瞬間就能完成,以減低犯人的痛苦,達到仁慈處死的目的。

1792 年 4 月 25 日,斷頭臺第一次使用就是處決惡名昭彰的江洋大盜尼可拉斯・雅克・比爾帝(Nicolas Jacques Peiletier)。不僅如此,在法國大革命之後的恐怖統治期間(Reign of Terror),它也出盡鋒頭。一堆王公貴族,連法王路易十六本人,還有知名學者、革命黨人被帶到今日巴黎的協和廣場處決,因而斷頭臺被暱稱為「吉爾汀夫人」(Madame Guillotine)或是「國家的剃刀」(the National Razor),估計有好幾萬人被斷頭。

斷頭臺自此被稱為”Guillotine”,讓不是設計人的吉爾汀醫師的後代背負極大的惡名,曾經要求法國政府將其易名,但是未獲批准,於是他們被迫改名易姓,免得再和這個殺戮工具扯上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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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現代執行死刑的要角—藥劑注射(lethal Injection)也是由醫師所設計,目的當然希望和斷頭臺被發明一樣,減輕死刑犯行刑中的痛苦。

這種利用化學藥劑執行死刑的概念,首先是在 1888 年由紐約的醫師朱里亞斯・孟特・布萊爾(Julius Mount Bleyer)提出,不過當時他的想法並不如你我想像那樣高尚,只是認為這種方式花費比較便宜,不需像其他死刑那樣勞師動眾。

美國執行死刑的方式從十九世紀也經歷了多次變革,從絞刑、火槍隊槍決、坐電椅、進毒氣室等等,目的也是所謂仁慈處死,但常有一些失手,如槍法不準、電椅起火燃燒、犯人在毒氣室哀嚎,促使了醫師提出了更「人道」的方式。

1977 年,在美國奧克拉荷馬州的醫師傑・契普曼(Jay Chapman)建議一種較為人道的執行死刑方式,就是利用三種藥劑先後注射,讓死刑犯能較不痛苦死去,這種俗稱「雞尾酒」(cocktail)的方式,得到了曾經是奧克拉荷馬大學醫學院的前麻醉科主任史坦利・杜曲(Stanley Deutsch)的認同,教士比爾・懷斯曼(Bill Wiseman)則向當局提出立法的要求,很快獲得通過,而德州在 1982 年也仿效此一立法。不久此俗稱為「契普曼實驗方案」(Chapman’s protocol)的行刑方式,便處決了第一個死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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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藥劑處死的方法,從 1982 年以來,雖然有美國三十幾個州,和其他諸如菲律賓、中華人民共和國及越南的跟進,但是其實施時也是狀況百出:有犯人打了兩次藥,如同被凌遲一樣,哀號了三十幾分鐘才真正死亡;也有找不到犯人靜脈,因此延遲了死刑,犯人的辯護律師還據此提出違憲的訴訟;還有犯人最後雖然死亡了,卻也在過程中苦苦掙扎,對獄卒親口講述等死的痛苦⋯⋯讓減輕痛苦的死刑,在外人看起來一點也不慈悲。

從有著「壽終正寢」與「善終」概念的安樂死,談到有醫師介入的「醫療安樂死」,最後再論及醫師設計的人道死刑執行方法,相信不是只有我,讀者們可能會覺得混淆,甚至有些人會感到錯亂,誰會想到身負救人使命的醫師竟因為慈悲的理由,變成加工自殺、仁慈處死的參與者與設計者?

至於你問我感想為何?我只有簡單一句話,任何一種「慈悲的殺戮」我都沒有興趣參與。上天有好生之德,從醫二十幾年,鑽研「救人」的方法都來不及了,哪有什麼興趣去發明「助人好死」的方法!

 

摘自泛科學2014八月選書《鐵與血之歌:一場場與死神搏鬥的醫學變革》,大邑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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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認證到實踐:以智慧綠建築三大標章邁向淨零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11/15 ・4487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本文由 建研所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當你走進一棟建築,是否能感受到它對環境的友善?或許不是每個人都意識到,但現今建築不只提供我們居住和工作的空間,更是肩負著重要的永續節能責任。

綠建築標準的誕生,正是為了應對全球氣候變遷與資源匱乏問題,確保建築設計能夠減少資源浪費、降低污染,同時提升我們的生活品質。然而,要成為綠建築並非易事,每一棟建築都需要通過層層關卡,才能獲得標章認證。

為推動環保永續的建築環境,政府自 1999 年起便陸續著手推動「綠建築標章」、「智慧建築標章」以及「綠建材標章」的相關政策。這些標章的設立,旨在透過標準化的建築評估系統,鼓勵建築設計融入生態友善、能源高效及健康安全的原則。並且政府在政策推動時,為鼓勵業界在規劃設計階段即導入綠建築手法,自 2003 年特別辦理優良綠建築作品評選活動。截至 2024 年為止,已有 130 件優良綠建築、31 件優良智慧建築得獎作品,涵蓋學校、醫療機構、公共住宅等各類型建築,不僅提升建築物的整體性能,也彰顯了政府對綠色、智慧建築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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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麼多,你可能還不明白建築要變「綠」、變「聰明」的過程,要經歷哪些標準與挑戰?

綠建築標章智慧建築標章綠建材標章
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第一招:依循 EEWH 標準,打造綠建築典範

環境友善和高效率運用資源,是綠建築(green building)的核心理念,但這樣的概念不僅限於外觀或用材這麼簡單,而是涵蓋建築物的整個生命週期,也就是包括規劃、設計、施工、營運和維護階段在內,都要貼合綠建築的價值。

關於綠建築的標準,讓我們先回到 1990 年,當時英國建築研究機構(BRE)首次發布有關「建築研究發展環境評估工具(Building Research Establishment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Method,BREEAM®)」,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築永續評估方法。美國則在綠建築委員會成立後,於 1998 年推出「能源與環境設計領導認證」(Leadership in Energy and Environmental Design, LEED)這套評估系統,加速推動了全球綠建築行動。

臺灣在綠建築的制訂上不落人後。由於臺灣地處亞熱帶,氣溫高,濕度也高,得要有一套我們自己的評分規則——臺灣綠建築評估系統「EEWH」應運而生,四個英文字母分別為 Ecology(生態)、Energy saving(節能)、Waste reduction(減廢)以及 Health(健康),分成「合格、銅、銀、黃金和鑽石」共五個等級,設有九大評估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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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以「台江國家公園」為例,看它如何躍過一道道指標,成為「鑽石級」綠建築的國家公園!

位於臺南市四草大橋旁的「台江國家公園」是臺灣第8座國家公園,也是臺灣唯一的濕地型的國家公園。同時,還是南部行政機關第一座鑽石級的綠建築,其外觀採白色系列,從高空俯瞰,就像在一座小島上座落了許多白色建築群的聚落;從地面看則有臺南鹽山的意象。

因其地形與地理位置的特殊,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則成了台江國家公園的首要考量。園區利用既有的魚塭結構,設計自然護岸,保留基地既有的雜木林和灌木草原,並種植原生與誘鳥誘蟲等多樣性植物,採用複層雜生混種綠化。以石籠作為擋土護坡與卵石回填增加了多孔隙,不僅強化了環境的保護力,也提供多樣的生物棲息環境,使這裡成為動植物共生的美好棲地。

台江國家公園是南部行政機關第一座鑽石級的綠建築。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第二招:想成綠建築,必用綠建材

要成為一幢優秀好棒棒的綠建築,使用在原料取得、產品製造、應用過程和使用後的再生利用循環中,對地球環境負荷最小、對人類身體健康無害的「綠建材」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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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建材最早是在 1988 年國際材料科學研究會上被提出,一路到今日,國際間對此一概念的共識主要包括再使用(reuse)、再循環(recycle)、廢棄物減量(reduce)和低污染(low emission materials)等特性,從而減少化學合成材料產生的生態負荷和能源消耗。同時,使用自然材料與低 VOC(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建材,亦可避免對人體產生危害。

在綠建築標章後,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也於 2004 年 7 月正式推行綠建材標章制度,以建材生命週期為主軸,提出「健康、生態、高性能、再生」四大方向。舉例來說,為確保室內環境品質,建材必須符合低逸散、低污染、低臭氣等條件;為了防溫室效應的影響,須使用本土材料以節省資源和能源;使用高性能與再生建材,不僅要經久耐用、具高度隔熱和防音等特性,也強調材料本身的再利用性。


在台江國家公園內,綠建材的應用是其獲得 EEWH 認證的重要部分。其不僅在設計結構上體現了生態理念,更在材料選擇上延續了對環境的關懷。園區步道以當地的蚵殼磚鋪設,並利用蚵殼作為建築格柵的填充材料,為鳥類和小生物營造棲息空間,讓「蚵殼磚」不再只是建材,而是與自然共生的橋樑。園區的內部裝修選用礦纖維天花板、矽酸鈣板、企口鋁板等符合綠建材標準的系統天花。牆面則粉刷乳膠漆,整體綠建材使用率為 52.8%。

被建築實體圍塑出的中庭廣場,牆面設計有蚵殼格柵。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在日常節能方面,台江國家公園也做了相當細緻的設計。例如,引入樓板下的水面蒸散低溫外氣,屋頂下設置通風空氣層,高處設置排風窗讓熱空氣迅速排出,廊道還配備自動控制的微噴霧系統來降溫。屋頂採用蚵殼與漂流木創造生態棲地,創造空氣層及通風窗引入水面低溫外企,如此一來就能改善事內外氣溫及熱空氣的通風對流,不僅提升了隔熱效果,減少空調需求,讓建築如同「與海共舞」,在減廢與健康方面皆表現優異,展示出綠建築在地化的無限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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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式建築群分割後所形成的巷道與水道。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在綠建材的部分,另外補充獲選為 2023 年優良綠建築的臺南市立九份子國民中小學新建工程,其採用生產過程中二氧化碳排放量較低的建材,比方提高高爐水泥(具高強度、耐久、緻密等特性,重點是發熱量低)的量,並使用能提高混凝土晚期抗壓性、降低混凝土成本與建物碳足跡的「爐石粉」,還用再生透水磚做人行道鋪面。

2023 年優良綠建築的臺南市立九份子國民中小學。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2023 年優良綠建築的臺南市立九份子國民中小學。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同樣入選 2023 年綠建築的還有雲林豐泰文教基金會的綠園區,首先,他們捨棄金屬建材,讓高爐水泥使用率達 100%。別具心意的是,他們也將施工開挖的土方做回填,將有高地差的荒地恢復成平坦綠地,本來還有點「工業風」的房舍告別荒蕪,無痛轉綠。

雲林豐泰文教基金會的綠園區。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等等,這樣看來建築夠不夠綠的命運,似乎在建材選擇跟設計環節就決定了,是這樣嗎?當然不是,建築是活的,需要持續管理–有智慧的管理。

第三招:智慧管理與科技應用

我們對生態的友善性與資源運用的效率,除了從建築設計與建材的使用等角度介入,也須適度融入「智慧建築」(intelligent buildings)的概念,即運用資通訊科技來提升建築物效能、舒適度與安全性,使空間更人性化。像是透過建築物佈建感測器,用於蒐集環境資料和使用行為,並作為空調、照明等設備、設施運轉操作之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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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推動建築與資通訊產業的整合,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於 2004 年建立了「智慧建築標章」制度,為消費者提供判斷建築物是否善用資通訊感知技術的標準。評估指標經多次修訂,目前是以「基礎設施、維運管理、安全防災、節能管理、健康舒適、智慧創新」等六大項指標作為評估基準。
以節能管理指標為例,為了掌握建築物生命週期中的能耗,需透過系統設備和技術的主動控制來達成低耗與節能的目標,評估重點包含設備效率、節能技術和能源管理三大面向。在健康舒適方面,則在空間整體環境、光環境、溫熱環境、空氣品質、水資源等物理環境,以及健康管理系統和便利服務上進行評估。

樹林藝文綜合大樓在設計與施工過程中,充分展現智慧建築應用綜合佈線、資訊通信、系統整合、設施管理、安全防災、節能管理、健康舒適及智慧創新 8 大指標先進技術,來達成兼顧環保和永續發展的理念,也是利用建築資訊模型(BIM)技術打造的指標性建築,受到國際矚目。

樹林藝文綜合大樓。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111年優良智慧建築專輯」(新北市政府提供)

在興建階段,為了保留基地內 4 棵原有老樹,團隊透過測量儀器對老樹外觀進行精細掃描,並將大小等比例匯入 BIM 模型中,讓建築師能清晰掌握樹木與建築物之間的距離,確保施工過程不影響樹木健康。此外,在大樓啟用後,BIM 技術被運用於「電子維護管理系統」,透過 3D 建築資訊模型,提供大樓內設備位置及履歷資料的即時讀取。系統可進行設備的監測和維護,包括保養計畫、異常修繕及耗材管理,讓整棟大樓的全生命週期狀況都能得到妥善管理。

智慧建築導入 BIM 技術的應用,從建造設計擴展至施工和日常管理,使建築生命周期的管理更加智慧化。以 FM 系統 ( Facility Management,簡稱 FM ) 為例,該系統可在雲端進行遠端控制,根據會議室的使用時段靈活調節空調風門,會議期間開啟通往會議室的風門以加強換氣,而非使用時段則可根據二氧化碳濃度調整外氣空調箱的運轉頻率,保持低頻運作,實現節能效果。透過智慧管理提升了節能效益、建築物的維護效率和公共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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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綠建築、綠建材與智慧建築這三大標章共同構建了邁向淨零碳排、居住健康和環境永續的基礎。綠建築標章強調設計與施工的生態友善與節能表現,從源頭減少碳足跡;綠建材標章則確保建材從生產到廢棄的全生命週期中對環境影響最小,並保障居民的健康;智慧建築標章運用科技應用,實現能源的高效管理和室內環境的精準調控,增強了居住的舒適性與安全性。這些標章的綜合應用,讓建築不僅是滿足基本居住需求,更成為實現淨零、促進健康和支持永續的具體實踐。

建築物於魚塭之上,採高腳屋的構造形式,尊重自然地貌。圖/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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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人道銷毀,才是更顧全動物福祉的做法?——談走私貓安樂死事件的道德誤區
ycl2019
・2021/08/23 ・2922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 作者:林怡君|國立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系助理教授

編按:海巡署 8 月 19 日於安平外海 9 浬處查獲一起走私案件,涉案的新北市籍漁船「順發 866 號」船艙內裝有 62 籠寵物攜帶箱,每籠分裝 2 至 6 隻大小不等、總計 154 隻的品種貓,包括市場價格不斐的俄羅斯藍貓、布偶貓、波斯貓及美國短毛貓等。

主管機關農委會依照《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於 21 日下午為 154 隻貓執行安樂死。相關新聞引起民眾熱議,直批政府「不人道」的輿論也隨之甚囂塵上;鑑此,本文將從「傳染病防治」的角度解析此案「人道銷毀」為何必要?並指出支持「法外開恩」論述的道德誤區。

相關新聞:品種貓走私案

自 2017 年起,筆者養貓的資歷已滿 4 年,雖然尚算資淺貓奴,但是愛貓的心態,不會亞於任何人;近期走私貓的新聞,在社群網站上傳播開來;有人理解,有人無法接受。無法接受的族群,多是因為難過人的錯誤卻要動物來承擔。

事實上,歷來已有多起動物走私案件遭破獲,卻未必如此次「走私貓」案件引起廣泛關注——不得不說,長得可愛終究還是會受到比較多的關愛吧。

一般來說,走私動物遭查獲後有以下 2 種處置方法:

1. 如果是數量稀少的保育類動物,因其具稀有性,所以不會立刻執行人道銷毀。經過檢疫後,即沒入指定的收容單位,如:臺北市立動物園。(編按:例如 2019 年台北海關走私的「安哥洛卡陸龜」,國際貿易公約列為一級保育動物,全世界只有約 400 隻,後續送臺北市立動物園照顧。)

2. 但如果是非保育類,又帶有極大疾病傳染風險,就如同今天的案例,將直接以「人道銷毀」方式處理,也就是安樂死的環節。

為什麼不能把牠們送回去?

第一,如果是保育類動物被走私,極有可能是四處捕獲收集而來,因此根本無法確切知道原本的棲息地是在哪個地區,又要如何送回原處?再者,若若任意放回該國但又非原棲息地,環境未必適合;新的動物融入新的族群,勢必會經過一番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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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走私就是沒經過任何檢疫,身上是否有帶疾病完全沒證據。再者,為了避免查緝,走私的過程必定會設下許多斷點,如同這次的事件一樣,船主是在澎湖外海向不知名的船主接洽,他們都僅是寵物走私產業鏈的其中一個分支。如果依循正規管道送回,要如何證明身上的疾病是在出口國得到的?還是在走私的路上,或是在落地的進口國得到的?

第三,運輸——不管是正規管道還是走私,對動物來說都造成極大的緊迫(害怕與壓力)。動物沒有「運輸」的概念,引擎的聲音、暫時的移動限制、或是不明原因的晃動(車、船、飛機),沒有經過訓練的動物,都會讓動物感到無比的害怕及恐懼。

不管是正規管道還是走私,運輸對於動物來說,都是非常大的緊迫。圖/Pixabay

即便正規管道的運輸都會帶來動物這麼大的緊迫,走私的方式更是慘不忍睹。

以人為例,過往國際上有不少人口走私/偷渡的案例,如:2019 年發生在英國的集體裝箱案,自越南通過陸路以及水路的運輸方式,抵達了英國後,其中 39 名越南人因貨櫃內的環境而體溫過高甚至窒息死亡(Cawley, 2020);2000 年亦曾有相似的事情發生,造成 58 名中國人死亡,只剩 2 名生還(Smugglers jailed over Chinese deaths, 2001)。可以見得走私的過程,為了避免查緝,環境是多麼刻苦,人口走私尚且如此,更何況是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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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就曾經查緝到鸚鵡的走私,不肖商人將 74 隻鸚鵡塞進寶特瓶中,被查獲的時候,已經有 10 隻鸚鵡被活活悶死了(Parrots found stuffed in plastic bottles in Indonesia,2020)。另外亦有人以棉襪、膠帶,把烏龜、松鼠、黃鼠、綠繡眼、貂綑綁在腿上走私(許加泰 & 尚義, 2018)。走私手法各式各樣,不管哪種,對於動物都是極大的痛苦。走私本身就很容易造成動物殘弱不堪,如果又將其送回去,不管動物福祉的規格有多高,勢必對於動物來說又是一番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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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不能開放認養?

第一,因為不確定走私來源。若是具有出口國證明,就可以依照是否為狂犬病疫區進行檢疫隔離。但是如同前述所提,走私必定有很多斷點,不知從何而來,不具備出口國文件,就得採取檢疫隔離最高規格,進行 187 天隔離。最近疫情,相信大家對隔離應該很有感。一旦回國至少隔離 14 天,期間不得跟任何人接觸,雖然衣食無缺,單就情感上的孤立,就有許多人受不了這樣的孤獨。可以想像隔離 187 天是什麼樣的世界嗎?走私的過程可能讓這些動物體弱多病,又要經過187天單獨隔離,對於動物來說會造成心理上極度的緊迫,輕者免疫力下降,行為暫時出現異常;重者造成腦部損傷,成為不可逆的後果,行為無法恢復正常,此種痛苦是無法量化的。

第二,不得不講現實層面的事,貓咪7天隔離的價錢是 $5,850 – $6,625 不等,這只是場地跟一般診療費用,不包含狂犬病注射檢測、晶片施打費、寄生蟲治療、重大疾病治療的費用。假設一天 $1,000,187 天隔離就是 $187,000,154 隻貓咪隔離 187 天就是 $28,798,000,如此龐大的經費由誰負擔?愛心無價,但是光用愛心是養不起任何生命的。

第三,開放認養,是否就變相默許走私的情況發生?只要多付檢疫的費用,仍舊是可以取得非正規管道而來的寵物?又,如果感性地放動物入國,疾病會不會造成當地動物很大的危害?過去臺灣有太多慘痛的教訓,像是口蹄疫——不談進出口,亦不提畜牧業的損失,就看因疾病死亡或是撲殺的豬隻,就以百萬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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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研究也發現貓感染狂犬病是有潛伏期的,平均是2個月、短則2周、長則可達數年(Frymus et al., 2009)。若是輸入臺灣,感染到的動物只有死路一條,而且在死亡之前,伴隨著無法自我控制、肌肉僵硬、窒息死亡的染疫案例將是數以萬計。

研究發現,貓感染狂犬病是有潛伏期的,平均是 2 個月,短則 2 周,長則可達數年。圖/Pixabay

這 154 隻無辜生命的離開很令人惋惜。但是更希望他們的生命,可以喚醒臺灣對於法規的重視、對於動物福祉的重視、以及對於飼主責任的全面落實。除了施打晶片、寵物登記、定期健康檢查、出門無論何時一定要上牽繩之外,更要重視寵物動物的來源。

別忘了,人就是最直接影響動物福祉的因素,如果連人都不重視動物的來源,只會有更多動物因為人的慾望被走私進來。如果想養動物,購買不是唯一的管道,全國各地公立收容所、以及合法的動物保護協會,都有很多還在等待家的動物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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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動物如何走那最後一哩路?
miss9_96
・2015/12/01 ・2414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SR值 500 ・六年級

一座在俄羅斯紀念實驗動物的雕像,雕像是一隻實驗室的老鼠正在編織DNA。from: wikimedia
一座在俄羅斯紀念實驗動物的雕像,雕像是一隻實驗室的老鼠正在編織DNA。from: wikimedia

這座紀念實驗動物的雕像,是一隻實驗室的老鼠正在編織DNA,俄羅斯的科學家以此雕像紀念那些為科學犧牲奉獻的動物們。

實驗動物的安樂死

還記得第一次自己犧牲小鼠,施力點、力道全盤皆錯。短短數秒鐘的感受,難以言喻……

這篇文章的念頭是來自於Mr.柳澤facebook版上的討論,眾位前輩從生科的素養動物的替代方案一路聊起。而既然YTLai大大已經起跑了第一棒–「執迷不悟,乙醚之誤:生物實驗用乙醚錯了嗎?」,那我就來接著談,不用乙醚?那該用什麼?

安樂死,幾乎是動物實驗的最後一道步驟。合理的安樂死方式,都有下列的特點:對動物較不痛苦、對實驗者較不痛苦操作簡單成本低廉。筆者在學時常見的大、小鼠安樂死方法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農委會建議):

方式(大、小鼠) 優點 缺點
注射過量麻醉劑
  • 動物較不痛苦
  • 實驗者心理壓力低
  • 操作難度高
  • 成本較高
密閉空間高濃度二氧化碳CO2
  • 操作難度低
  • 成本低廉
  • 實驗者心理壓力高
頸椎脫離/斷頸
  • 成本低廉
  • 操作難度高
  • 實驗者心理壓力很高
斬首
  • 成本低廉
  • 實驗者心理壓力很高

若有特殊的實驗需求,則會有其他安樂死方式。例如為了觀察血管系統(如:血腦屏障),可能會將動物麻醉後,再灌流藍色染料;或是想保留瞬間的化學證據,則會使用液態氮瞬間冷凍。當然啦,有合格的安樂死方法,自然也有被淘汰掉的方式,而淘汰的理由多半如下(詳細說明請參考農委會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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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法保證死亡(徒留痛苦):如齧齒類可以使用CO2窒息法,但幼鼠對CO2的耐受性較高,無法保證完全死亡,建議使用斬首法。此外冷凍和乙醚致死也有這種缺點。
  • 對實驗者有危險性:乙醚(可燃性氣體)、氯仿(致癌性液體)。
  • 安樂死過程太長:冷凍、用水淹死。
  • 安樂死過程過於痛苦:冷凍、用水淹死、電擊、部分注射型藥物。

據農委會統計,在2013年,台灣使用了約130萬隻實驗動物,這麼龐大的數量自然不能由農委會親自管理,那麼是誰來把守呢?

跟據農委會在2013年統計,台灣用量前三名的實驗動物分別為嚙齒類(約70%)、魚類(約25%)和雞(約3%)。from: wikimedia & wikimedia & wikimedia
跟據農委會在2013年統計,台灣用量前三名的實驗動物分別為嚙齒類(約70%)、魚類(約25%)和雞(約3%)。from: wikimedia & wikimedia & wikimedia

為實驗動物著想?–動物實驗倫理委員會

不論在大專院校或研究單位,實驗主持人想進行動物實驗,必須要撰寫實驗計畫,並送交動物實驗倫理委員會,經審查通過後才能進行實驗。而委員會的成員通常會包括獸醫界、科學界,甚至會有法律人士參與,而倫理委員會將詳查實驗是否以3R的精神在執行。3R分別是「取代(Replace)」、「減量(Reduce)」、及實驗「精緻化(Refine)」。

  • 取代:此精神分為兩種內涵,分別為「避免使用讓動物痛苦的實驗方式」和「以電腦模擬或其他不使用動物的方式,取代動物實驗」。
  • 減量:良好的實驗設計,減少使用的動物數量。
  • 精緻:提供良好、舒適的生活環境,並確保實驗的休養期能受到良好的照護。

而隨著科學的進步,讓許多動物實驗被取代,如上個世紀初,只能用兔子或老鼠進行致癌性的實驗(請見看!那隻會傳染腫瘤的寄生蟲!?),但隨著科學的進步,致癌性已經可以用大腸桿菌來進行初步的篩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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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各位讀者都知道,仍有很大比例的研究必須要使用動物,例如藥品研究醫材開發等,單方面的要求禁止使用動物其實不合理,應該要依照不同研究領域,逐一的探討是否有更好的方式能夠取代動物實驗。而誠如YTLai在「執迷不悟,乙醚之誤:生物實驗用乙醚錯了嗎?」所述,若要讓普通的高中生了解生命的價值,請傳統市場的魚、雞販商來示範和講解,將會是一個很好的做法(而且他們每日都看盡生命的起落,想必也有很多感想可以和學子們分享),而示範過程中的屠體,也可以用以教學,何樂不為呢?

寫在文末-生命科學教育的意義

其實筆者對這則新聞的反應,沒有YTLai來的這麼大。該名高中老師的教學細節,是可以再討論的(如:實驗計畫是否有送交倫理委員會討論;乙醚安樂死的合格性),但筆者想指出,學生在動物實驗開始之前的嬉鬧,以及部落格上的寫法,並不尊重那些即將犧牲生命的動物。生命科學教育的宗旨之一,是要讓學子們尊重生命,筆者認為這點才是最重要的。我希望政府、社會、媒體能夠更關注科學教育以及科普教育,但現在的社會氛圍下,有多少人會關心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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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s9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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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維倫。很喜歡貓貓。曾意外地收集到台、清、交三間學校的畢業證書。泛科學作家、科學月刊作家、故事作家、udn鳴人堂作家、前國衛院衛生福利政策研究學者。 商業邀稿:miss9ch@gmail.com 文章作品:http://pansci.asia/archives/author/miss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