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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盜墓、搶屍體 ─ 《玩命手術刀:外科史上的黑色幽默》

劉育志
・2013/10/17 ・4346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SR值 500 ・六年級

1003玩命手術刀書封 - 複製 - 複製 (2)

作者:劉育志、白映俞

修理汽車的第一步,是要搞懂各個零件的構造與功能;修理人體也是同樣道理。讓醫學前進,最重要的關鍵當然是認識人體。要先弄清楚體內有什麼器官,又各有什麼作用,這樣才有辦法診斷並治療疾病。想要搞懂人體的五臟六腑,唯一的方法就是剖開來一探究竟。

史上第一個解剖人體的紀錄,是由希臘時代的赫洛菲洛斯(Herophilos)完成。赫洛菲洛斯至少對六百名活人囚犯實施「活體解剖」,是第一位被稱為「解剖學之父」的醫師。

蓋倫(Claudius Galenus,簡稱Galen)是古希臘羅馬時代最後一位著名的醫學家。蓋倫一生完成了一百三十本關於醫學的著作,現今還有八十餘本存留,其中最著名的大概是寫於西元一七七年的《論解剖過程》(On Anatomical Procedures)和後來的《論身體各部器官功能》(On the Utility of the Parts),書中闡述蓋倫在人體解剖生理上的許多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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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倫曾說「有圓臉的就可以拿來解剖」,因而多選擇哺乳類動物解剖,尤其喜歡用靈長類直布羅陀猿。不過,除了解剖死屍,蓋倫也做活體動物解剖,甚至喜歡在公開場合進行活體解剖,藉由這樣的「表演」奠定神醫的權威。

蓋倫覺得直布羅陀猿的樣貌實在與人類太接近,用於公開表演的效果太過驚悚,所以,他習慣選山羊或豬做為活體解剖的對象。當山羊或豬被活生生解剖時,慘叫聲當然淒厲萬分,因此,蓋倫熱愛的一項表演,就是現場截斷豬隻的喉返神經(Recurrent laryngeal nerve)。當喉返神經被切斷後,聲帶立刻麻痺,豬隻發不出聲音,慘叫聲就會戛然而止。這種戲劇性的變化,當然讓圍觀看「解剖秀」的群眾佩服萬分,喝采連連。直到現在,喉神經(Laryngeal nerve)亦被稱為蓋倫氏神經(Galen’s nerve)。

001羅馬醫師蓋倫所表演的「解剖秀」

蓋倫的著作多到需要自己再寫一本《閱讀蓋倫書籍指南》(On his own Books)來指引讀者。但是,無論蓋倫做了多少活體或屍體的動物解剖,終究沒有進展到解剖人體,因此蓋倫的學說中有許多觀念並不太正確。例如他認為肝臟有五葉、子宮有兩角、男人肋骨比女人少,而且也大力提倡體液學說。其中,許多想法是猜測的,更有些是為了配合宗教神學的需要,而脫離事實。

到公墓撿屍研究

十五世紀的達文西,大概是文藝復興時期最具代表性的解剖學家。雖然達文西不是醫師,但為了觀察人體構造、傳達人體最自然的美感,達文西成了盜墓者,共解剖約三十具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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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文西過世前五年,現代版的「解剖學之父」──維薩里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誕生。維薩里可說是天生反骨,打從學生時代起便無法接受蓋倫「從動物推論到人」的解剖學說,甚至還自己跑到絞刑台和公墓撿屍體研究,以實際行動證明蓋倫的錯誤。完成醫學訓練後的維薩里,喜歡現場做解剖示範,當然,維薩里操作解剖時取用的是人類屍體,因此常能當場指出蓋倫教科書的謬誤,總共拆穿書上兩百處明顯錯誤。

維薩里的做法引起一名法官的興趣,後來便宣布把處決罪犯的屍體都交由維薩里處理。屍體來源大增後,維薩里請畫家製圖,二十九歲即出版第一本解剖學書籍《人體的構造》,同年還完成史上第一組完整的人骨標本,捐給瑞士巴塞爾大學,現在這副人骨標本仍在大學博物館展出。

002維薩里的圖譜顛覆了奉行千餘年的解剖學

參觀解剖秀成時尚娛樂

從亨利八世開始,英國國王每年大約批准外科醫師解剖四到六具屍體。其他歐洲各國,解剖屍體的數量也相當稀少,每年僅「限量供應」幾具屍體,因此,當時的醫學生會四處流浪,聽聞哪裡要展示大體解剖,就往哪裡觀摩。十七和十八世紀的歐洲受惠於印刷業興起,讓學者們可以交換新的想法,知識流通相當活絡。

為了要了解體內器官及構造,外科醫師和解剖學家需要解剖、觀察屍體。但藝術家及貴族們同樣也對屍體展現高度興趣。這種觀看屍體的欲望,逐漸從「貴族消遣」擴及到一般民眾,公開展示解剖蔚為風尚。不論門外漢或大學教授、學生,大家都願意買票進場,在當時等同於兼具知性和娛樂的「大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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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有傳聞,歐洲社會不僅喜愛觀看新鮮屍體解剖,上流社會還有更特殊的「木乃伊派對」。若有人去埃及探險,把木乃伊運回歐洲,貴族會邀請眾親朋好友到家裡舉行宴會。探險家先講述他在異地闖蕩,沿途驚心動魄的旅程,或告訴觀眾那些流傳千年、充滿異國風味的古埃及故事。接著請出槌子和鑿子,慢慢將棺木打開,再把一層一層的亞麻布解開,最後露出乾燥脫水的木乃伊本尊,過程中觀眾自然驚呼連連。有時候,參加「木乃伊派對」的人,回家前還能分到一小塊亞麻布當成紀念品。

盜墓業的興起

「人體解剖秀」大受歡迎,屍體需求量一時大增,簡直供不應求。於是盜墓業乘勢而起,畢竟買家多,付費快,稱得上是低成本、高獲利的行業。利之所趨使得盜墓偷屍體極為盛行。

一七五一年,英國國會通過《謀殺法》,試圖以嚴刑峻法遏止愈來愈多的謀殺案。法律規定,殺人者被法院判處死刑後,兩天內就會處以極刑,屍體還會被公開解剖,身首異處不得下葬。本來的死刑犯多少還會抱持一線希望,但只要被判決「死後被解剖」,就等於徹底絕望,在大眾的眼光,這是比被判死刑還糟糕的結局。

然而,《謀殺法》也規定「只有因謀殺被判死刑的囚犯屍體,可用來做為醫療解剖」。這下子,自然又大大限制可用於解剖的屍體來源,讓原本供不應求的屍體更加搶手。自古以來「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盜墓業獲利頗豐,也就成了日益興盛的「兼差工作」,更漸漸演變成打團體戰的盜墓組織,從教堂司事、挖墳者、殯儀業者到地方官員都是集團成員,有時連醫學生也會參上一腳。一般來說,盜墓業者從挖掘墳墓到運走屍體甚至不用半小時,後續再經過塗鹽、防腐和裝箱的手續,就能「出貨」給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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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盜墓偷屍體,殯葬業者順勢推出更牢靠的棺材、更堅固的墓穴或者在墓穴裝設警鈴。因此,有錢人家的棺材從一層變成三層,墓穴也愈挖愈深,上層的土石愈放愈重,還會花錢聘用「墓地保全」來看守。

這些手段真的可以杜絕盜墓嗎?大概很難。因為不少殯葬業者本來就是監守自盜,拿這些花招來誆騙家屬,其實是為了多賺幾筆。

盜墓業者形成組織,黑道幫派也會介入經營「盜墓事業」,這時候不加入組織的「自由盜墓者」,還常常會被「盜墓黑幫」舉發,競爭相當激烈。盜墓業者為了爭取買家及「貨源」,會劃定地盤彼此約束,甚至發展出月圓不盜墓、不賣發臭屍體、不挖罹患天花者的墓……等行規。

灌醉、悶死房客後販售屍體

十九世紀時醫學飛快進展,但謀殺案數量下降,被判決死刑的人數減少,使得可做為解剖用途的屍體數量大減。據估計,一八二六年這一整年中,經由死刑提供了五十二具屍體,但是七百零一位醫學生總共解剖了五百九十二具屍體。那多出來的五百多具屍體,均由日益猖狂的盜墓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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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普遍對屍體交易黑市極度反感,身為買方的解剖學會也決定要有所作為,便提請英國國會修改法律,因此在一八二八年舉行公聽會,聽取解剖學家、民眾及盜墓業者三方的說詞,向修法之路邁進。

不過,一八二八這一年最讓社會大眾震驚的,應該就是海爾(William Hare)及布克(William Burke)所犯下的罪行。

當時,來自愛爾蘭的海爾在蘇格蘭愛丁堡經營出租宿舍,他和房客布克一見如故,成為好友。有次,一位老兵在海爾經營的宿舍過世,海爾想到老兵還欠他四英鎊,這下突然死了,不但討不回欠款,還要幫忙處理屍體,愈想愈有氣。不過,海爾和布克討論後,他們認為老兵屍體有個更棒的去處,就是愛丁堡大學。為什麼要捧著屍體到大學去兜售呢?原來坊間早有傳聞,解剖學家相當歡迎屍體的私下交易。當時的窮人家若付不出喪葬費,且能接受家人被解剖的話,就可以考慮把屍體賣掉換得一筆額外的收入。打著如意算盤的海爾及布克,向人打聽愛丁堡大學外科教授莫洛(Alexander Monro)的解剖室,路人卻誤報了另一位外科醫師諾克斯(Robert Knox)的解剖室。

諾克斯醫師的助手一看到海爾及布克搬來老兵的屍體,馬上以七.一英鎊的價格向他們買下。當年一英鎊約等於現在六百英鎊,扣掉老兵所欠的四英鎊之後,兩人還可以開心地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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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克斯曾是軍醫,參與過滑鐵盧戰役。身處殘酷戰爭的外科治療經驗讓諾克斯發現,要成為熟練的外科醫師,務必專精於解剖學。戰後落腳於愛丁堡的諾克斯醫師,發現外科教授莫洛的解剖課無趣又乏味,學生聽得怨聲載道。於是,諾克斯便計畫起一門生意:開辦付費的解剖講座。

血淋淋的解剖畫面,吸引醫科學生、藝術家及有興趣的民眾,甚至還有許多女士前往觀賞。一八二八年九月,諾克斯貼出宣傳單,宣布他打算從一八二八年十月到一八二九年七月,整整十個月時間,每天示範兩場大體解剖,講解解剖及外科實作,講座傳單上寫著「完整呈現新鮮解剖屍體」。這種課程的單次票價為三.五英鎊,熟客價為二.四英鎊,若付五.九英鎊,還能在這幾個月內不限次數進場觀賞。諾克斯的解剖秀相當賣座,一場「秀」可以容納數百人,吸金能力之強讓人瞠目結舌。

諾克斯醫師的解剖講座

既然想靠解剖課程吸金,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確保屍體來源充足。所以諾克斯的助手見到有人將屍體送上門來,當然是喜出望外。

至於發了一筆橫財的海爾和布克,嘗到甜頭後認為這檔無本生意值得投資。兩個人等不及要出售下一具屍體,於是開始「製造」屍體。他們用威士忌灌醉房客接著將其悶死,之後再裝進茶葉箱裡,運到諾克斯的解剖室。食髓知味的布克和海爾還把魔爪伸向熟人、妓女、老人、小孩、和心智遲緩人士。而諾克斯解剖講座的傳單上,還大剌剌地寫著:「屍體的供應非常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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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至少謀殺十六個人並販賣屍體後,終於有房客發現海爾所經營的是專幹殺人勾當的「龍門客棧」,立刻報警處理。警方逮捕布克與海爾,卻找不到兩人犯下謀殺案的直接證據。經過一番角力鬥智之後,警方策動海爾轉成污點證人,終於讓整起連續殺人案水落石出。布克被判死刑,並於一八二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公開處決。

即便當日下著超大豪雨,還是有超過兩萬人到場圍觀,甚至附近樓房也賣起了「靠窗位」,讓民眾可以居高臨下觀賞處決過程。

004為了販賣屍體的連續殺人犯布克被處以絞刑,大批民眾圍觀。

隔天,布克的屍體被運往愛丁堡大學,由諾克斯的對頭,也就是莫洛教授主刀解剖。這場「解剖秀」既然是免費的,當然就吸引了大量民眾,解剖室被擠得水洩不通。

莫洛教授完成解剖後,用鵝毛筆沾布克的血,寫著解剖報告:「這是在愛丁堡被判絞刑吊死的布克,現在我用他頭顱上的血,寫下這些話。」布克的皮膚被剝下來做成書籍封面,而他的骨骸目前仍在愛丁堡大學的博物館公開展示。

 

摘錄自《玩命手術刀:外科史上的黑色幽默》,作者劉育志、白映俞,商業周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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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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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育志,是外科醫師,也是網路宅,與白映俞醫師一同經營《好奇頻道》。著有《刀下人間》、《公主病,沒藥醫!》、《外科失樂園》、《醫療崩壞--烏托邦的實現與幻滅》、《臺灣的病人最幸福》、《玩命手術刀:外科史上的黑色幽默》等書。執筆《皇冠雜誌》、《蘋果日報》專欄,文章發表在《商業周刊》專欄部落格、良醫健康網及《PanSci 泛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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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還要更快!讓國家級地震警報更好用的「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01/21 ・2584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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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 文/陳儀珈

從地震儀感應到地震的震動,到我們的手機響起國家級警報,大約需要多少時間?

臺灣從 1991 年開始大量增建地震測站;1999 年臺灣爆發了 921 大地震,當時的地震速報系統約在震後 102 秒完成地震定位;2014 年正式對公眾推播強震即時警報;到了 2020 年 4 月,隨著技術不斷革新,當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以下簡稱為地震中心)僅需 10 秒,就可以發出地震預警訊息!

然而,地震中心並未因此而自滿,而是持續擴建地震觀測網,開發新技術。近年來,地震中心執行前瞻基礎建設 2.0「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預計讓臺灣的地震預警系統邁入下一個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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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網路吧!用建設與技術,換取獲得地震資料的時間

「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起源於「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計畫」,該計畫致力於跨部會、跨單位合作,由 11 個執行單位共同策畫,致力於優化我國環境與防災治理,並建置資料開放平台。

看到這裡,或許你還沒反應過來地震預警系統跟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IoT)有什麼關係,嘿嘿,那可大有關係啦!

當我們將各種實體物品透過網路連結起來,建立彼此與裝置的通訊後,成為了所謂的物聯網。在我國的地震預警系統中,即是透過將地震儀的資料即時傳輸到聯網系統,並進行運算,實現了對地震活動的即時監測和預警。

地震中心在臺灣架設了 700 多個強震監測站,但能夠和地震中心即時連線的,只有其中 500 個,藉由這項計畫,地震中心將致力增加可連線的強震監測站數量,並優化原有強震監測站的聯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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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震中心的評估中,可以連線的強震監測站大約可在 113 年時,從原有的 500 個增加至 600 個,並且更新現有監測站的軟體與硬體設備,藉此提升地震預警系統的效能。

由此可知,倘若地震儀沒有了聯網的功能,我們也形同完全失去了地震預警系統的一切。

把地震儀放到井下後,有什麼好處?

除了加強地震儀的聯網功能外,把地震儀「放到地下」,也是提升地震預警系統效能的關鍵做法。

為什麼要把地震儀放到地底下?用日常生活來比喻的話,就像是買屋子時,要選擇鬧中取靜的社區,才不會讓吵雜的環境影響自己在房間聆聽優美的音樂;看星星時,要選擇光害比較不嚴重的山區,才能看清楚一閃又一閃的美麗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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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有太多、太多的環境雜訊了,因此當地震儀被安裝在地表時,想要從混亂的「噪音」之中找出關鍵的地震波,就像是在搖滾演唱會裡聽電話一樣困難,無論是電腦或研究人員,都需要花費比較多的時間,才能判讀來自地震的波形。

這些環境雜訊都是從哪裡來的?基本上,只要是你想得到的人為震動,對地震儀來說,都有可能是「噪音」!

當地震儀靠近工地或馬路時,一輛輛大卡車框啷、框啷地經過測站,是噪音;大稻埕夏日節放起絢麗的煙火,隨著煙花在天空上一個一個的炸開,也是噪音;台北捷運行經軌道的摩擦與震動,那也是噪音;有好奇的路人經過測站,推了推踢了下測站時,那也是不可忽視的噪音。

因此,井下地震儀(Borehole seismometer)的主要目的,就是盡量讓地震儀「遠離塵囂」,記錄到更清楚、雜訊更少的地震波!​無論是微震、強震,還是來自遠方的地震,井下地震儀都能提供遠比地表地震儀更高品質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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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心於 2008 年展開建置井下地震儀觀測站的行動,根據不同測站底下的地質條件,​將井下地震儀放置在深達 30~500 公尺的乾井深處。​除了地震儀外,站房內也會備有資料收錄器、網路傳輸設備、不斷電設備與電池,讓測站可以儲存、傳送資料。

既然井下地震儀這麼強大,為什麼無法大規模建造測站呢?簡單來說,這一切可以歸咎於技術和成本問題。

安裝井下地震儀需要鑽井,然而鑽井的深度、難度均會提高時間、技術與金錢成本,因此,即使井下地震儀的訊號再好,若非有國家建設計畫的支援,也難以大量建置。

人口聚集,震災好嚴重?建立「客製化」的地震預警系統!

臺灣人口主要聚集於西半部,然而此區的震源深度較淺,再加上密集的人口與建築,容易造成相當重大的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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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都會區的建築老舊且密集,當屋齡超過 50 歲時,它很有可能是在沒有耐震規範的背景下建造而成的的,若是超過 25 年左右的房屋,也有可能不符合最新的耐震規範,並未具備現今標準下足夠的耐震能力。 

延伸閱讀:

在地震界有句名言「地震不會殺人,但建築物會」,因此,若建築物的結構不符合地震規範,地震發生時,在同一面積下越密集的老屋,有可能造成越多的傷亡。

因此,對於發生在都會區的直下型地震,預警時間的要求更高,需求也更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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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心著手於人口密集之都會區開發「客製化」的強震預警系統,目標針對都會區直下型淺層地震,可以在「震後 7 秒內」發布地震警報,將地震預警盲區縮小為 25 公里。

111 年起,地震中心已先後完成大臺北地區、桃園市客製化作業模組,並開始上線測試,當前正致力於臺南市的模組,未來的目標為高雄市與臺中市。

永不停歇的防災宣導行動、地震預警技術研發

地震預警系統僅能在地震來臨時警示民眾避難,無法主動保護民眾的生命安全,若人民沒有搭配正確的防震防災觀念,即使地震警報再快,也無法達到有效的防災效果。

因此除了不斷革新地震預警系統的技術,地震中心也積極投入於地震的宣導活動和教育管道,經營 Facebook 粉絲專頁「報地震 – 中央氣象署」、跨部會舉辦《地震島大冒險》特展、《震守家園 — 民生公共物聯網主題展》,讓民眾了解正確的避難行為與應變作為,充分發揮地震警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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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雖然地震中心預計於 114 年將都會區的預警費時縮減為 7 秒,研發新技術的腳步不會停止;未來,他們將應用 AI 技術,持續強化地震預警系統的效能,降低地震對臺灣人民的威脅程度,保障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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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鑑定並非絕對正確?垃圾科學可能造成冤案?——《法庭上的偽科學》
商周出版_96
・2024/01/03 ・2686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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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的科羅拉多州會議中心
第六十一屆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科學年會

司法科學可能失誤?垃圾科學害無辜的人被判有罪?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美國國家科學院投下了長達三百頁的震撼彈。全世界的頭條新聞都是宣告絕對正確的鑑識神話破滅。這份後來被稱為《 NAS 報告》的《提升美國司法科學:前進之路》(Strengthen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Path Forward),讓聚集在丹佛參加美國鑑識科學學會年會的鑑識社群都深受打擊。自從一九六○年代中期的山姆.謝潑德審判以來,無論是法庭或流行文化都一直認為司法科學是萬無一失的。

即使出現了錯誤定罪,也沒有削弱這個被廣泛認同的信念。二○○九年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議程就反映出對這件事不存在絲毫懷疑。在該年的五百三十六篇發表文章中,只有一篇是討論錯誤定罪,發表人是一名加拿大的辯護律師,而該科學的可靠性則完全沒有成為關注議題。1

圖/unsplash

《 NAS 報告》在一夜之間讓會議議程顯得無關緊要,彷彿是上個世代的產物。垃圾科學害得無辜的人被判有罪,這不能再怪是因為「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美國國家科學院解釋因 DNA 的平反揭露了「一個令人不安的冤案數量,有些還是死刑案件,並暴露了美國常用的一些鑑定方法的嚴重侷限性」。

即使是在最高法院作成對道伯案的意見之後,糟糕的科學依然在司法制度中占據主導地位。《 NAS 報告》回顧了上個世紀如史詩般的侵權責任之爭,它導致了道伯案這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儘管彼得.胡伯的《伽利略的復仇》一書講述像「中了頭獎」的人身傷害訴訟,讓「現在已眾所周知的『垃圾科學』變得普及,並批評司法制度接受不可靠的專家證詞來支持侵權主張」,但《 NAS 報告》提到的「垃圾科學辯論」幾乎「完全忽略刑事訴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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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體制對於《 NAS 報告》反應如何?

鑑識體制中大部分是善意而不習慣接受批評的公務員,對司法科學界來說,美國國家科學院的批評是對個人的一種極大侮辱。大部分從業人員都是跟隨廣受尊敬的導師學習這一行,但現在幾乎所有鑑識行業公認的智慧都遭到駁斥:「訓練應該從學徒式的實務傳承轉向大學等級的教育,並且要根據科學上的有效原則。」該報告總結道:「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新的、強大而且獨立的單位,要切斷與過去的連結,且它要有權威和資源實施新的作法,解決委員會發現、在本報告討論到的許多問題。」

圖/unsplash

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議場傳出了鑑識專家們抗議的悲鳴。《鑑識科學期刊》發表過大量經同儕審查的文獻,在過去六十年間,在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上也發表了上萬篇經評審的演講和「學術研討會」。全國法院都宣布法醫從業人員是「專家證人」。

現在來了一些統計學家,就想要說我們沒有科學? 我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問問那些教授,他們最後一次從屍體上採下帶血的指紋是什麼時候!

前 FBI 實驗室分析人員馬克斯.胡克回憶道:「每個人都快氣瘋了。」3

醫學領域也發生過類似經歷?為什麼醫學界發生改變,鑑識學界卻難以動搖?

很少人能斷然放棄長期以來的信念,無論反面的事實多麼令人信服。這就是人性,司法科學也絕對不是第一個抗拒新事實的科學領域。一九八○年代中期的醫學就是這樣,歷經了漫長而緩慢的轉變過程,才從「根據大師怎麼說」(依照該領域的領導者傳下來的智慧),轉向實證的治療方法(依據精心設計的研究做出醫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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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萬物的隱藏面」為主題的公共廣播節目《 Freakonomics 》做了一個〈劣藥〉(Bad Medicine)的四集報導,其中便呈現出司法科學社群對《 NAS 報告》的反應,也顯示出它和醫學界對「考科藍協作組織」(Cochrane Collaboration)的反應有著令人驚異的相似之處——考科藍組織所做的事便是對幾世紀以來的醫學文獻進行前所未見的系統性檢視。

圖/unsplash

這份一千五百頁、分成兩冊的報告於八○年代末在該領域造成轟動。如同廣播主持人史蒂芬.都伯納(Stephen Dubner)表示:「考科藍協作組織是第一個將既有醫學問題加以真正系統化、彙編和評估其最佳證據的組織。你會認為這應該得到普世的讚揚,但是就和任何行業中根深柢固的智慧(即使是很不智的智慧)一旦受到挑戰一樣,醫學界並沒有為此感到振奮。」4

考科藍協作組織的共同創辦人伊恩.查爾默斯(Iain Chalmers)爵士描述,當一群局外人告訴醫生應該如何治療病人時得到了什麼反應:「我必須說,醫學界其實對此有很大的敵意。我記得有一次,我同事要出席英國醫學會在當地的一場會議,英國醫學會基本上是叫他去說明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是什麼,以及這群統計學家和其他又不是醫生的人,到底跑來這個他們不該亂搞的領域胡鬧什麼。他開車出發前問我:『我應該告訴他們什麼呢?』我說:『如果是病人抱怨實證醫學的目的,我們應該認真對待這些批評。在那之前,就當這主要是既得利益者在尋找出路。』」

實證醫學成為規範作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患者(客戶)提出了要求,最終會迫使醫學界默默地站在數據這一邊,而不是繼續服從該領域的大師。然而垃圾科學在美國刑事司法體系中的主要客戶是檢察官,他們大部分都對現狀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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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法庭上的偽科學》,2023 年 12 月,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註解

  1. 二○○九年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議程,瀏覽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五日,aafs.org/common/Uploaded%20files/Resources/Proceedings/2009_Proceedings.pdf。 ↩︎
  2.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Committee on Identifying the Needs of the Forensic Sciences Community, “Strengthen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Path Forward,” at 89 (2009) (NAS Report)(省略內文的引用和引述)。 ↩︎
  3. 對胡克的訪談。 ↩︎
  4. “Bad Medicine, Part I: the Story of 98.6,” Freakonomics Radio (Bad Medicine) , 瀏覽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五日,freakonomics.com/podcast/bad-medicine-part-1-storyrebroadcast/(節目文字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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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巫醫:以巫為「首」的醫藥發展(上)——《巫者的世界》
三民書局_96
・2023/07/22 ・4389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獵巫」的醫學史?

凡是具有「現代」心靈的人幾乎都會認為,「醫學」意味著理性與科學,「巫術」則是非理性與迷信的產物。因此,絕大多數的醫學史著作都不容巫者現身,不願巫術占據篇章。醫學史的撰述者最多只會在追溯醫學的「起源」或「原始」階段時述及巫者與巫術,[2]而政府和多數的學者(尤其是醫者)則將他們視為醫學「進步」的阻力而加以撻伐。[3]

在現代,「巫術」多被視為非理性與迷信的產物。示意圖/envatoelement

無論這樣的作法合不合理,至少就中國的情形來說,以這種「獵巫」的心態或思維來寫中國醫學史,無法完整的交待中國人對付疾病的真實經驗,因為,一直到二十世紀為止,巫者始終是中國社會中主要的醫療者之一,他們的醫療活動及其與中國醫學、中國社會之間的關係,絕對不應被忽視。

因此,本文擬從神話、語言、社會實況這三個角度,闡明巫者與中國醫藥之間的緊密關係、巫者的醫療活動、民眾仰賴「巫醫」的緣由、以及「巫醫」傳統在中國社會中所引發的爭議。[4]

巫為醫先

首先,從源頭來看,雖然現代學者對於中國醫學的起源仍有若干不同的看法,但在傳統中國社會中,有不少神話或傳說,似乎都將「醫藥」這種知識或行業的創發指向巫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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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業的起源來說,戰國時期的《莊子》便說:

游島問於雄黃曰:逐疫出魅,擊鼓噪呼,何也?曰:黔首多疾,黃帝氏立巫咸,使之沐浴齋戒,以通九竅,鳴鼓振鐸,以動其心,勞其形,趍步以發陰陽之氣,飲酒茹蔥,以通五藏,擊鼓噪呼,逐疫出魅,黔首不知,以為魅祟耳。[6]

由此可見,有人認為在黃帝的時代,首由巫咸掌管治療「黔首之疾」。

其次,戰國時代的另一文獻《世本》也說:

巫咸,堯臣也,以鴻術為帝堯之醫。[7]

這雖然將時代放在黃帝之後的帝堯時期,但更明確的指出,巫咸「為帝堯之醫」,大概是擔任「醫官」的意思。無論如何,從先秦以來,在中國傳統文獻中,巫咸存活的時代、地域及面貌雖然有種種紛歧的說法,但基本上都被視為一名醫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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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早從事「醫者」這個行業,或是「創作」醫療技能的,也有人認為是巫彭,例如,《呂氏春秋》(成書於 239 BC)在敘述帝堯的百官分職時便說:

巫彭作醫,巫咸作筮。[9]

據此,則巫咸是「作筮」,「作醫」者是巫彭。其後,東漢許慎《說文》也說:

「巫彭初作醫。」[10]

傳統中國社會中,不少神話或傳說,似乎都將「醫藥」這種知識或行業的創發指向巫者。示意圖/envatoelements

群巫與藥物

無論作醫者是巫咸還是巫彭,他們二人在《山海經》中都是和藥物有關的群巫之一。例如,〈大荒西經〉便云:

大荒之中,……有靈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禮、巫抵、巫謝、巫羅十巫,從此升降,百藥爰在(晉代郭璞注云:「群巫上下此山采之也。」)。[11]

其次,〈海外西經〉記載巫咸國登葆山的情景時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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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咸國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從上下也(晉代郭璞注云:「即登葆山,群巫所從上下也,採藥往來。」)。[12]

另外,〈海內西經〉則說:

開明東有巫彭、巫抵、巫陽、巫履、巫凡、巫相(晉代郭璞注云:「皆神醫也。」),夾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藥以距之。[13]

由《山海經》這幾則神話及後人的解讀可以知道,從先秦到晉代,一直都有人相信,早期的巫者就是掌握療病、不死之藥的醫者。

《本草綱目》作者李時珍。圖/Wikepedia

不僅早期如此,即使在後代,也有類似的傳說。例如,明代《本草綱目》所載的啄木鳥、桃、桃杙、無患子(鬼見愁、菩提子)、楓香脂等物,李時珍(約 1518-1593)在討論其藥性及功用時,都曾引述傳說,指出巫者曾使用這些東西辟除精魅、鬼怪,療治疾病。[14]

事實上,宋代有些巫者便曾使用藥方替人治病,[15]而在清代的澎湖及臺灣,當地的巫者(乩童;童乩)在替人治病時,也往往會開示藥方,[16]即使在日治時期,臺灣本地的童乩仍與「藥商」保持密切的關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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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中國的巫醫傳統:巫醫是巫還是醫?(中)——《巫者的世界》

參考資料

  1. 本文是中央研究院專題研究計畫「宗教與醫療」之子計畫「巫者與中國醫療文化之關係」(2002-2004)的研究成果之一。初稿完成於 2005 年 10 月 2 日,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從醫療看中國史」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5/12/13-15),二稿完成於 2010 年 12 月 7 日。本文寫作過程中,承蒙研討會與會學者及審查人惠賜寶貴意見,特此致謝。三稿完成於 2014 年 4 月 10 日。
  2. 例如:俞樾,《俞樓雜纂》〔收入氏著,《春在堂全書》第三冊〕(臺北:中國文獻出版社,1968年翻印),卷 45,〈廢醫論〉,頁 2103-2108;劉師培,《左盦外集》〔收入氏著,錢玄同等編,《劉申叔先生遺書》〕(臺北:華世出版社,1975 翻印),卷 8,〈古學出於官守論〉,頁 1726-1727;K. Chimin Wong(王吉民)and Lienteh Wu(伍連德), History of Chinese Medicine: Being a Chronicle of Medical Happenings in China 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 Present Period (Shanghai: National Quarantine Service, 1936), pp. 12-14;陳邦賢,《中國醫學史》(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頁 6-11;嚴一萍,〈中國醫學之起源考略(上)〉,《大陸雜誌》2:8(臺北,1951),頁 20-22;北京中醫學院主編,《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78),頁 1-10;賈得道,《中國醫學史略》(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79),頁 5-17;鄭曼青、林品石編著,《中華醫藥學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2),頁 7-10;趙璞珊,《中國古代醫學》(北京:中華書局,1983),頁 1-8;俞慎初,《中國醫學簡史》(福州:福建科學技術出版社,1983),頁 1-43;姒元翼,《中國醫學史》(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84),頁 1-14;甄志亞主編,《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4);Paul U. Unschuld, Medicine in China: A History of Ideas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pp. 1750;范行準,《中國醫學史略》(北京:中醫古籍出版社,1986),頁 1-20;郭成圩主編,《醫學史教程》(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87),頁 45-63;陝西中醫學院主編,《中國醫學史》(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88),頁 1-16;傅維康,《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中醫學院出版社,1990),頁 23-26;李經緯、李志東,《中國古代醫學史略》(石家莊:河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0),頁 14-52;王樹岐、李經緯、鄭金生,《古老的中國醫學》(臺北:緯揚文化,1990),頁 21-23;史蘭華等編,《中國傳統醫學史》(北京:科學出版社,1992),頁 10-18、37-38;馬伯英,《中國醫學文化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頁 138-215。
  3. 詳見文欣,〈神秘的古代巫醫〉,《醫學文選》1994:5(南寧,1994),頁 81;武樹明、王繼恆,〈蒙古地區精神疾病患者看巫醫行為分析〉,《中國民政醫學雜誌》7:1(北京,1995),頁 49;李文彥,〈巫醫現象的文化學反思〉,《醫古文知識》1999:2(上海,1999),頁 7-9;應文輝,〈求醫問藥‧實話實說—四、不要相信游醫、神醫和巫醫〉,《開卷有益‧求醫問藥》2001:5(天津,2001),頁 26;華振鶴,〈古代醫、巫鬥爭故事(三則)〉,《科學與無神論》2001:6(北京,2001),頁 51-52;楊念群,《再造病人:中西醫衝突下的空間政治(1832-1985)》(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頁 186-242;許家和,〈水火不容話醫巫〉,《心血管病防治知識》2007:1(廣州,2007),頁 41-42;許家和,〈自古醫巫不相容〉,《祝您健康》2007:11(南京,2007),頁 50-51;王永珍,〈封面故事—以醫抗巫〉,《長壽》2010:4(天津,2010),頁 16-17;潘志麗、劉洋、潘艷麗,〈解析當代巫醫存在的原因〉,《中醫藥管理雜誌》2010:5(北京,2010),頁 390-391。
  4. 由於本文研究的時間範圍太大,相關的史料眾多,再加上篇幅限制,因此,只能利用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建置的「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hanji.htm)、中華電子佛典協會出版的《CBETA電子佛典集成》三個全文數位資料庫查詢相關的材料,並擇其重要者引述、申論。
  5. 參見鐘克勛,〈「巫醫」小考〉,《西華師範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版)》1982:4(南充,1982),頁 86-87;薛鳳奎,〈論巫對醫的控制〉,《中華醫史雜誌》1984:1(北京,1984),頁 59-60;張振平,〈一個應當重新認識的問題—巫、巫醫及其與醫藥起源、發展關係探析〉,《山東中醫藥大學學報》10:2(濟南,1986),頁 57-62;李建國,〈先秦醫巫的分流與鬥爭〉,《文史知識》1994:1(北京,1994),頁 39-42;宋鎮豪,〈商代的巫醫交合和醫療俗信〉,《華夏考古》1995:1(鄭州,1995),頁 77-85;馬力,〈醫巫同源與分離〉,《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8:6(貴陽,1998),頁 51-54;王新中、尉書明,〈巫文化對古代醫學的影響〉,《陝西教育學院學報》17:1(西安,2001),頁 35-65;沈晉賢,〈醫巫同源研究〉,《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4:4(南京,2003),頁 197-201;鮑曉東,〈試論巫文化中「巫醫一體」的盛衰〉,《江西中醫學院學報》2003:4(南昌,2003),頁 24-26;趙容俊,〈甲骨卜辭所見之巫者的醫療活動〉,《史學集刊》2004:3(長春,2004),頁 7-15。
  6. 這是《路史後紀》五注所引的《莊子》佚文;詳見王充,《論衡》〔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卷 22,〈訂鬼〉,頁 939。
  7. 李昉等編,《太平御覽》(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5),卷 721,〈方術部‧醫〉,頁 3325a 引。
  8. 事實上,巫咸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是一個「神通廣大」的人物,除了醫藥之外,他同時是天文、占卜、巫覡的宗師;詳見顧炎武,《日知錄》(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79),卷 26,〈巫咸〉,頁 719-721;劉寶才,〈巫咸事跡小考〉,《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2:4(西安,1982),頁 110-111;俞秉麟,〈巫咸之謎〉,《蘇州雜誌》2002:1(蘇州,2002),頁 32-34。
  9. 呂不韋等,《呂氏春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卷 17,〈審分覽〉,頁 1078。
  10. 許慎,《說文解字》〔《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223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十四篇下,頁 40 下。
  11. 山海經》〔袁珂,《山海經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卷 11,〈大荒西經‧靈山十巫〉,頁 396-397。
  12. 《山海經》,卷 2,〈海外西經‧巫咸國〉,頁 219。
  13. 《山海經》,卷 6,〈海內西經‧開明東諸巫療窫窳〉,頁 301。
  14. 詳見李時珍,《本草綱目》(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75),頁 1751,1952,2024,2197,2659。
  15. 王章偉,《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宋代巫覡信仰研究》(香港:中華書局,2005),頁 173-178。
  16. 詳見林富士,〈清代臺灣的巫覡與巫俗—以《臺灣文獻叢刊》為主要材料的初步探討〉,收錄於本書頁 163-235。
  17. 詳見臺南州衛生課,《童乩》(臺南:臺南州衛生課,1937);林富士,〈醫者或病人—童乩在臺灣社會中的角色與形象〉,收錄於本書頁 237-288。

——本文摘自《巫者的世界》,2023 年 6 月,三民書局,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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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書局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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