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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盜墓、搶屍體 ─ 《玩命手術刀:外科史上的黑色幽默》

劉育志
・2013/10/17 ・4346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SR值 500 ・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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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玩命手術刀書封 - 複製 - 複製 (2)

作者:劉育志、白映俞

修理汽車的第一步,是要搞懂各個零件的構造與功能;修理人體也是同樣道理。讓醫學前進,最重要的關鍵當然是認識人體。要先弄清楚體內有什麼器官,又各有什麼作用,這樣才有辦法診斷並治療疾病。想要搞懂人體的五臟六腑,唯一的方法就是剖開來一探究竟。

史上第一個解剖人體的紀錄,是由希臘時代的赫洛菲洛斯(Herophilos)完成。赫洛菲洛斯至少對六百名活人囚犯實施「活體解剖」,是第一位被稱為「解剖學之父」的醫師。

蓋倫(Claudius Galenus,簡稱Galen)是古希臘羅馬時代最後一位著名的醫學家。蓋倫一生完成了一百三十本關於醫學的著作,現今還有八十餘本存留,其中最著名的大概是寫於西元一七七年的《論解剖過程》(On Anatomical Procedures)和後來的《論身體各部器官功能》(On the Utility of the Parts),書中闡述蓋倫在人體解剖生理上的許多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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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倫曾說「有圓臉的就可以拿來解剖」,因而多選擇哺乳類動物解剖,尤其喜歡用靈長類直布羅陀猿。不過,除了解剖死屍,蓋倫也做活體動物解剖,甚至喜歡在公開場合進行活體解剖,藉由這樣的「表演」奠定神醫的權威。

蓋倫覺得直布羅陀猿的樣貌實在與人類太接近,用於公開表演的效果太過驚悚,所以,他習慣選山羊或豬做為活體解剖的對象。當山羊或豬被活生生解剖時,慘叫聲當然淒厲萬分,因此,蓋倫熱愛的一項表演,就是現場截斷豬隻的喉返神經(Recurrent laryngeal nerve)。當喉返神經被切斷後,聲帶立刻麻痺,豬隻發不出聲音,慘叫聲就會戛然而止。這種戲劇性的變化,當然讓圍觀看「解剖秀」的群眾佩服萬分,喝采連連。直到現在,喉神經(Laryngeal nerve)亦被稱為蓋倫氏神經(Galen’s nerve)。

001羅馬醫師蓋倫所表演的「解剖秀」

蓋倫的著作多到需要自己再寫一本《閱讀蓋倫書籍指南》(On his own Books)來指引讀者。但是,無論蓋倫做了多少活體或屍體的動物解剖,終究沒有進展到解剖人體,因此蓋倫的學說中有許多觀念並不太正確。例如他認為肝臟有五葉、子宮有兩角、男人肋骨比女人少,而且也大力提倡體液學說。其中,許多想法是猜測的,更有些是為了配合宗教神學的需要,而脫離事實。

到公墓撿屍研究

十五世紀的達文西,大概是文藝復興時期最具代表性的解剖學家。雖然達文西不是醫師,但為了觀察人體構造、傳達人體最自然的美感,達文西成了盜墓者,共解剖約三十具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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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文西過世前五年,現代版的「解剖學之父」──維薩里於比利時布魯塞爾誕生。維薩里可說是天生反骨,打從學生時代起便無法接受蓋倫「從動物推論到人」的解剖學說,甚至還自己跑到絞刑台和公墓撿屍體研究,以實際行動證明蓋倫的錯誤。完成醫學訓練後的維薩里,喜歡現場做解剖示範,當然,維薩里操作解剖時取用的是人類屍體,因此常能當場指出蓋倫教科書的謬誤,總共拆穿書上兩百處明顯錯誤。

維薩里的做法引起一名法官的興趣,後來便宣布把處決罪犯的屍體都交由維薩里處理。屍體來源大增後,維薩里請畫家製圖,二十九歲即出版第一本解剖學書籍《人體的構造》,同年還完成史上第一組完整的人骨標本,捐給瑞士巴塞爾大學,現在這副人骨標本仍在大學博物館展出。

002維薩里的圖譜顛覆了奉行千餘年的解剖學

參觀解剖秀成時尚娛樂

從亨利八世開始,英國國王每年大約批准外科醫師解剖四到六具屍體。其他歐洲各國,解剖屍體的數量也相當稀少,每年僅「限量供應」幾具屍體,因此,當時的醫學生會四處流浪,聽聞哪裡要展示大體解剖,就往哪裡觀摩。十七和十八世紀的歐洲受惠於印刷業興起,讓學者們可以交換新的想法,知識流通相當活絡。

為了要了解體內器官及構造,外科醫師和解剖學家需要解剖、觀察屍體。但藝術家及貴族們同樣也對屍體展現高度興趣。這種觀看屍體的欲望,逐漸從「貴族消遣」擴及到一般民眾,公開展示解剖蔚為風尚。不論門外漢或大學教授、學生,大家都願意買票進場,在當時等同於兼具知性和娛樂的「大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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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還有傳聞,歐洲社會不僅喜愛觀看新鮮屍體解剖,上流社會還有更特殊的「木乃伊派對」。若有人去埃及探險,把木乃伊運回歐洲,貴族會邀請眾親朋好友到家裡舉行宴會。探險家先講述他在異地闖蕩,沿途驚心動魄的旅程,或告訴觀眾那些流傳千年、充滿異國風味的古埃及故事。接著請出槌子和鑿子,慢慢將棺木打開,再把一層一層的亞麻布解開,最後露出乾燥脫水的木乃伊本尊,過程中觀眾自然驚呼連連。有時候,參加「木乃伊派對」的人,回家前還能分到一小塊亞麻布當成紀念品。

盜墓業的興起

「人體解剖秀」大受歡迎,屍體需求量一時大增,簡直供不應求。於是盜墓業乘勢而起,畢竟買家多,付費快,稱得上是低成本、高獲利的行業。利之所趨使得盜墓偷屍體極為盛行。

一七五一年,英國國會通過《謀殺法》,試圖以嚴刑峻法遏止愈來愈多的謀殺案。法律規定,殺人者被法院判處死刑後,兩天內就會處以極刑,屍體還會被公開解剖,身首異處不得下葬。本來的死刑犯多少還會抱持一線希望,但只要被判決「死後被解剖」,就等於徹底絕望,在大眾的眼光,這是比被判死刑還糟糕的結局。

然而,《謀殺法》也規定「只有因謀殺被判死刑的囚犯屍體,可用來做為醫療解剖」。這下子,自然又大大限制可用於解剖的屍體來源,讓原本供不應求的屍體更加搶手。自古以來「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盜墓業獲利頗豐,也就成了日益興盛的「兼差工作」,更漸漸演變成打團體戰的盜墓組織,從教堂司事、挖墳者、殯儀業者到地方官員都是集團成員,有時連醫學生也會參上一腳。一般來說,盜墓業者從挖掘墳墓到運走屍體甚至不用半小時,後續再經過塗鹽、防腐和裝箱的手續,就能「出貨」給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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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盜墓偷屍體,殯葬業者順勢推出更牢靠的棺材、更堅固的墓穴或者在墓穴裝設警鈴。因此,有錢人家的棺材從一層變成三層,墓穴也愈挖愈深,上層的土石愈放愈重,還會花錢聘用「墓地保全」來看守。

這些手段真的可以杜絕盜墓嗎?大概很難。因為不少殯葬業者本來就是監守自盜,拿這些花招來誆騙家屬,其實是為了多賺幾筆。

盜墓業者形成組織,黑道幫派也會介入經營「盜墓事業」,這時候不加入組織的「自由盜墓者」,還常常會被「盜墓黑幫」舉發,競爭相當激烈。盜墓業者為了爭取買家及「貨源」,會劃定地盤彼此約束,甚至發展出月圓不盜墓、不賣發臭屍體、不挖罹患天花者的墓……等行規。

灌醉、悶死房客後販售屍體

十九世紀時醫學飛快進展,但謀殺案數量下降,被判決死刑的人數減少,使得可做為解剖用途的屍體數量大減。據估計,一八二六年這一整年中,經由死刑提供了五十二具屍體,但是七百零一位醫學生總共解剖了五百九十二具屍體。那多出來的五百多具屍體,均由日益猖狂的盜墓業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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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普遍對屍體交易黑市極度反感,身為買方的解剖學會也決定要有所作為,便提請英國國會修改法律,因此在一八二八年舉行公聽會,聽取解剖學家、民眾及盜墓業者三方的說詞,向修法之路邁進。

不過,一八二八這一年最讓社會大眾震驚的,應該就是海爾(William Hare)及布克(William Burke)所犯下的罪行。

當時,來自愛爾蘭的海爾在蘇格蘭愛丁堡經營出租宿舍,他和房客布克一見如故,成為好友。有次,一位老兵在海爾經營的宿舍過世,海爾想到老兵還欠他四英鎊,這下突然死了,不但討不回欠款,還要幫忙處理屍體,愈想愈有氣。不過,海爾和布克討論後,他們認為老兵屍體有個更棒的去處,就是愛丁堡大學。為什麼要捧著屍體到大學去兜售呢?原來坊間早有傳聞,解剖學家相當歡迎屍體的私下交易。當時的窮人家若付不出喪葬費,且能接受家人被解剖的話,就可以考慮把屍體賣掉換得一筆額外的收入。打著如意算盤的海爾及布克,向人打聽愛丁堡大學外科教授莫洛(Alexander Monro)的解剖室,路人卻誤報了另一位外科醫師諾克斯(Robert Knox)的解剖室。

諾克斯醫師的助手一看到海爾及布克搬來老兵的屍體,馬上以七.一英鎊的價格向他們買下。當年一英鎊約等於現在六百英鎊,扣掉老兵所欠的四英鎊之後,兩人還可以開心地分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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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克斯曾是軍醫,參與過滑鐵盧戰役。身處殘酷戰爭的外科治療經驗讓諾克斯發現,要成為熟練的外科醫師,務必專精於解剖學。戰後落腳於愛丁堡的諾克斯醫師,發現外科教授莫洛的解剖課無趣又乏味,學生聽得怨聲載道。於是,諾克斯便計畫起一門生意:開辦付費的解剖講座。

血淋淋的解剖畫面,吸引醫科學生、藝術家及有興趣的民眾,甚至還有許多女士前往觀賞。一八二八年九月,諾克斯貼出宣傳單,宣布他打算從一八二八年十月到一八二九年七月,整整十個月時間,每天示範兩場大體解剖,講解解剖及外科實作,講座傳單上寫著「完整呈現新鮮解剖屍體」。這種課程的單次票價為三.五英鎊,熟客價為二.四英鎊,若付五.九英鎊,還能在這幾個月內不限次數進場觀賞。諾克斯的解剖秀相當賣座,一場「秀」可以容納數百人,吸金能力之強讓人瞠目結舌。

諾克斯醫師的解剖講座

既然想靠解剖課程吸金,最重要的當然就是確保屍體來源充足。所以諾克斯的助手見到有人將屍體送上門來,當然是喜出望外。

至於發了一筆橫財的海爾和布克,嘗到甜頭後認為這檔無本生意值得投資。兩個人等不及要出售下一具屍體,於是開始「製造」屍體。他們用威士忌灌醉房客接著將其悶死,之後再裝進茶葉箱裡,運到諾克斯的解剖室。食髓知味的布克和海爾還把魔爪伸向熟人、妓女、老人、小孩、和心智遲緩人士。而諾克斯解剖講座的傳單上,還大剌剌地寫著:「屍體的供應非常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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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至少謀殺十六個人並販賣屍體後,終於有房客發現海爾所經營的是專幹殺人勾當的「龍門客棧」,立刻報警處理。警方逮捕布克與海爾,卻找不到兩人犯下謀殺案的直接證據。經過一番角力鬥智之後,警方策動海爾轉成污點證人,終於讓整起連續殺人案水落石出。布克被判死刑,並於一八二九年一月二十八日公開處決。

即便當日下著超大豪雨,還是有超過兩萬人到場圍觀,甚至附近樓房也賣起了「靠窗位」,讓民眾可以居高臨下觀賞處決過程。

004為了販賣屍體的連續殺人犯布克被處以絞刑,大批民眾圍觀。

隔天,布克的屍體被運往愛丁堡大學,由諾克斯的對頭,也就是莫洛教授主刀解剖。這場「解剖秀」既然是免費的,當然就吸引了大量民眾,解剖室被擠得水洩不通。

莫洛教授完成解剖後,用鵝毛筆沾布克的血,寫著解剖報告:「這是在愛丁堡被判絞刑吊死的布克,現在我用他頭顱上的血,寫下這些話。」布克的皮膚被剝下來做成書籍封面,而他的骨骸目前仍在愛丁堡大學的博物館公開展示。

 

摘錄自《玩命手術刀:外科史上的黑色幽默》,作者劉育志、白映俞,商業周刊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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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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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育志,是外科醫師,也是網路宅,與白映俞醫師一同經營《好奇頻道》。著有《刀下人間》、《公主病,沒藥醫!》、《外科失樂園》、《醫療崩壞--烏托邦的實現與幻滅》、《臺灣的病人最幸福》、《玩命手術刀:外科史上的黑色幽默》等書。執筆《皇冠雜誌》、《蘋果日報》專欄,文章發表在《商業周刊》專欄部落格、良醫健康網及《PanSci 泛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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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反而促成發展?科學化中醫和宋朝佛儒交融類似?——《非驢非馬》
左岸文化_96
・2024/04/26 ・3068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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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種醫」的挑戰

余巖在一九三二年出版《醫學革命論文選》第二版之時,新版序的開場白就敘述了朋友對他的氣憤埋怨。他們說:

近年外面半新半舊非驢非馬的醫說,橫行得了不得。這點狡獪都是你教訓他們的。你若不去向他們攻擊,他們永遠不會變遷。舊的索性舊,新的索性新,倒是界限分明,容易解決。⋯⋯你拚命攻擊舊醫,結果是教訓他們尋出一條生路。

余巖先生像。
圖/wikipedia

在一九二九年的衝突之後,許多批判中醫的人都注意到一個令他們毛骨悚然的現象:一夕之間,出現了一種「非驢非馬」的雜種醫。在很短的時間裡,雜種醫就在醫界大行其道,而之前這種混種現象只盛行於商業界的藥品市場而已。雖然抱持第一與第三立場的人對於中醫科學化的意見相反,但他們都把陸淵雷與譚次仲的方案抨擊為「非驢非馬」。

為何被譯為「雜種醫」?

在此,我想清楚說明為什麼把「非驢非馬醫」翻譯為「雜種醫」(mongrel medicine),而不是聽起來比較正面的「混種醫」(hybrid medicine)。第一,兩者間有一個重要的不同之處,就在於「雜種醫」是當年的歷史行動者所使用的概念。當年批判中醫的人士把「非驢非馬醫」等同於「雜種醫」,因爲他們想強調這種醫療是一個背叛了父母的雜種,是對兩個純種醫學傳統的雙重背叛。

這樣強烈的負面意涵便引出我的第二個論點:作為歷史行動者的概念而言,當年沒有任何中醫師會自我標榜為「非驢非馬」,「非驢非馬」是中醫批評者強加在他們身上的一種貶抑性的標籤。相較於「雜種」與「非驢非馬」所帶有的強烈的負面意涵,「混種性」(hybridity)這個後殖民概念的功能剛好相反,它強調「後殖民文化的混種性是一個優點,而不是弱點。」我想傳達的訊息卻正是混種的負面意涵:對於那些企圖匯通中西醫的人而言,他們必須承受對手加諸己身的羞辱與限制,被對手定義為「雜種」。為了傳達「非驢非馬」一詞的貶抑與羞辱,我決定將其意譯為「雜種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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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那些企圖匯通中西醫的人而言,他們必須承受對手加諸己身的羞辱與限制,被對手定義為「雜種」。為了傳達「非驢非馬」一詞的貶抑與羞辱,我決定將其意譯為「雜種醫」。
圖/unsplash

備受罵名,仍要追求中醫科學化的原因為何?

面對來自雙方的攻擊,陸淵雷決定在那份備受爭議的中醫科學化提案當中,將接納雜種醫列為五項前提之一:「故整理國醫藥學術,引用科學原理時,不任受破壞國粹之名。」在此陸淵雷清楚表示不認同將中醫視為「國粹」而保存其本真性(authenticity)。

這是一項重要的證據,顯示至少對陸淵雷而言,國醫運動不當被等同為一種文化民族主義運動。他特別提及儒學與佛教在宋朝(九六○ — 一二七八)成功融合的例子,而主張中醫科學化是性質接近的事業,是以一種大膽而富有創意的方式來融合中國與外國文化。就這個意義上而言,像陸淵雷這樣的人士不僅發動了中醫科學化方案,更心甘情願地承受論敵貼在他們身上的貶抑性標籤,因為他們追求的目標不是保存中醫既有的樣貌,而是要發展出國醫館所揭示的那種新生的混種醫。

陸淵雷提及儒學與佛教在宋朝成功融合的例子,而主張中醫科學化是性質接近的事業,是以一種大膽而富有創意的方式來融合中國與外國文化。
圖/ wikipedia

余巖的友人責怪余巖協助創造了這種雜種醫。他們是對的。雜種醫之所以會興起,就是為了回應余巖和其他中醫批評者所倡議的醫學革命。這並不是說在余巖對中醫提出抨擊之前,不曾有人試圖融合這兩種醫學型態──唐宗海就是一個明顯的先例。重點是,雜種醫之所以突然間變地那麼值得追求、那麼引人痛毀極詆、那麼危機四伏,這一切都源於人們堅持要以科學方法整理中醫──換句話說,就是中醫科學化。有史以來第一次,當中醫師想像中醫與西醫的關係之時,他們無可逃避地必須共同直面科學的概念。

雜種醫與中醫科學化的關係?

雜種醫與中醫科學化之間,有一種相互建構與壓制的辯證關係。這兩者的關係具有相互建構性,因為中醫師會想追求雜種醫這種古怪的東西,完全是因為國民黨國家提倡中醫科學化,並強迫抗爭雙方以其作為停戰條件。正是這個科學化的目標,迫使中醫師在改革中醫時認真看待科學的概念以及相關的現代性論述──例如余巖對於中醫的三分法。就這個意義上而言,他們的改革體現現代性的特徵,因此截然不同於由唐宗海為代表的那種前現代式的匯通中西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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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這兩者之間的關係也具有壓抑性,因為正是科學的概念使人難以想像中醫與生物醫學之間能夠經由跨種雜交而產生有意義的成果。單純想像把兩種醫學型態混合起來,或許不需要擔心會產生怪物。但若是想像將科學與異己的他者進行跨種雜交,感覺上幾乎是褻瀆神聖。由於大家都覺得這是一個無法想像的作法,無怪乎批評者將這種新式醫學描述為「非驢非馬」。

中醫師會想追求雜種醫這種古怪的東西,完全是因為國民黨國家提倡中醫科學化,並強迫抗爭雙方以其作為停戰條件。正是這個科學化的目標,迫使中醫師在改革中醫時認真看待科學的概念以及相關的現代性論述。
圖/pexels

就像那無法繁殖後代的騾,雜種醫雖然表面上看來充滿活力,卻絕對不可能長久存續,無法成為一個富有生命力的活著的傳統(living tradition)。正因為這種醫學廣受大眾歡迎,反對者覺得必須利用雜種醫這個貶抑性的概念,以提醒眾人逾越界線的危險,使人們產生強烈的負面情緒。總而言之,就是因為論爭雙方都接納中醫科學化方案,是以雜種醫才會變成一個廣受中醫師支持的、值得追求的、卻又沒有希望成功的方案;另一方面,也變成西醫師眼中巨大的威脅。

結論

西醫師為何強烈地偏好「中醫科學化」這句口號,而不是「以科學方法整理中醫」?關鍵就在防止雜種醫。由於這句口號包含了「科學化」這個在地發明的概念,因此也就把我們帶回了本章一開頭提出的那個問題:在一九三○年代初期的中西醫論爭中,中醫科學化方案做為一股關鍵歷史力量,究竟發揮了什麼樣的功能?最直白的答案就是,將科學轉化為一個動詞(科學化),其實是最有效的方式來展示世界上存在著一種同質性的實體叫做科學。

如果科學不能被理解為一種同質性的單一實體,那便難以想像將某個東西「科學化」究竟是什麼意思。更重要的是,當人們習以為常、不假思索地使用「科學化」這個動詞時,大家的行為便預設並且強化了一個想法:科學及其對反(中醫)是兩個可以清楚辨識的實體,就像具體的物品一樣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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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非驢非馬:中醫、西醫與現代中國的相互形塑》,2024 年 02 月,左岸文化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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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文化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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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的出版旨趣側重歷史(文明史、政治史、戰爭史、人物史、物質史、醫療史、科學史)、政治時事(中國因素及其周邊,以及左岸專長的獨裁者)、社會學與人類學田野(大賣場、國會、工廠、清潔隊、農漁村、部落、精神病院,哪裡都可以去)、科學普通讀物(數學和演化生物學在這裡,心理諮商和精神分析也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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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鑑定並非絕對正確?垃圾科學可能造成冤案?——《法庭上的偽科學》
商周出版_96
・2024/01/03 ・2686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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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的科羅拉多州會議中心
第六十一屆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科學年會

司法科學可能失誤?垃圾科學害無辜的人被判有罪?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美國國家科學院投下了長達三百頁的震撼彈。全世界的頭條新聞都是宣告絕對正確的鑑識神話破滅。這份後來被稱為《 NAS 報告》的《提升美國司法科學:前進之路》(Strengthen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Path Forward),讓聚集在丹佛參加美國鑑識科學學會年會的鑑識社群都深受打擊。自從一九六○年代中期的山姆.謝潑德審判以來,無論是法庭或流行文化都一直認為司法科學是萬無一失的。

即使出現了錯誤定罪,也沒有削弱這個被廣泛認同的信念。二○○九年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議程就反映出對這件事不存在絲毫懷疑。在該年的五百三十六篇發表文章中,只有一篇是討論錯誤定罪,發表人是一名加拿大的辯護律師,而該科學的可靠性則完全沒有成為關注議題。1

圖/unsplash

《 NAS 報告》在一夜之間讓會議議程顯得無關緊要,彷彿是上個世代的產物。垃圾科學害得無辜的人被判有罪,這不能再怪是因為「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美國國家科學院解釋因 DNA 的平反揭露了「一個令人不安的冤案數量,有些還是死刑案件,並暴露了美國常用的一些鑑定方法的嚴重侷限性」。

即使是在最高法院作成對道伯案的意見之後,糟糕的科學依然在司法制度中占據主導地位。《 NAS 報告》回顧了上個世紀如史詩般的侵權責任之爭,它導致了道伯案這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儘管彼得.胡伯的《伽利略的復仇》一書講述像「中了頭獎」的人身傷害訴訟,讓「現在已眾所周知的『垃圾科學』變得普及,並批評司法制度接受不可靠的專家證詞來支持侵權主張」,但《 NAS 報告》提到的「垃圾科學辯論」幾乎「完全忽略刑事訴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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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體制對於《 NAS 報告》反應如何?

鑑識體制中大部分是善意而不習慣接受批評的公務員,對司法科學界來說,美國國家科學院的批評是對個人的一種極大侮辱。大部分從業人員都是跟隨廣受尊敬的導師學習這一行,但現在幾乎所有鑑識行業公認的智慧都遭到駁斥:「訓練應該從學徒式的實務傳承轉向大學等級的教育,並且要根據科學上的有效原則。」該報告總結道:「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新的、強大而且獨立的單位,要切斷與過去的連結,且它要有權威和資源實施新的作法,解決委員會發現、在本報告討論到的許多問題。」

圖/unsplash

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議場傳出了鑑識專家們抗議的悲鳴。《鑑識科學期刊》發表過大量經同儕審查的文獻,在過去六十年間,在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上也發表了上萬篇經評審的演講和「學術研討會」。全國法院都宣布法醫從業人員是「專家證人」。

現在來了一些統計學家,就想要說我們沒有科學? 我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問問那些教授,他們最後一次從屍體上採下帶血的指紋是什麼時候!

前 FBI 實驗室分析人員馬克斯.胡克回憶道:「每個人都快氣瘋了。」3

醫學領域也發生過類似經歷?為什麼醫學界發生改變,鑑識學界卻難以動搖?

很少人能斷然放棄長期以來的信念,無論反面的事實多麼令人信服。這就是人性,司法科學也絕對不是第一個抗拒新事實的科學領域。一九八○年代中期的醫學就是這樣,歷經了漫長而緩慢的轉變過程,才從「根據大師怎麼說」(依照該領域的領導者傳下來的智慧),轉向實證的治療方法(依據精心設計的研究做出醫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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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萬物的隱藏面」為主題的公共廣播節目《 Freakonomics 》做了一個〈劣藥〉(Bad Medicine)的四集報導,其中便呈現出司法科學社群對《 NAS 報告》的反應,也顯示出它和醫學界對「考科藍協作組織」(Cochrane Collaboration)的反應有著令人驚異的相似之處——考科藍組織所做的事便是對幾世紀以來的醫學文獻進行前所未見的系統性檢視。

圖/unsplash

這份一千五百頁、分成兩冊的報告於八○年代末在該領域造成轟動。如同廣播主持人史蒂芬.都伯納(Stephen Dubner)表示:「考科藍協作組織是第一個將既有醫學問題加以真正系統化、彙編和評估其最佳證據的組織。你會認為這應該得到普世的讚揚,但是就和任何行業中根深柢固的智慧(即使是很不智的智慧)一旦受到挑戰一樣,醫學界並沒有為此感到振奮。」4

考科藍協作組織的共同創辦人伊恩.查爾默斯(Iain Chalmers)爵士描述,當一群局外人告訴醫生應該如何治療病人時得到了什麼反應:「我必須說,醫學界其實對此有很大的敵意。我記得有一次,我同事要出席英國醫學會在當地的一場會議,英國醫學會基本上是叫他去說明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是什麼,以及這群統計學家和其他又不是醫生的人,到底跑來這個他們不該亂搞的領域胡鬧什麼。他開車出發前問我:『我應該告訴他們什麼呢?』我說:『如果是病人抱怨實證醫學的目的,我們應該認真對待這些批評。在那之前,就當這主要是既得利益者在尋找出路。』」

實證醫學成為規範作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患者(客戶)提出了要求,最終會迫使醫學界默默地站在數據這一邊,而不是繼續服從該領域的大師。然而垃圾科學在美國刑事司法體系中的主要客戶是檢察官,他們大部分都對現狀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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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法庭上的偽科學》,2023 年 12 月,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註解

  1. 二○○九年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議程,瀏覽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五日,aafs.org/common/Uploaded%20files/Resources/Proceedings/2009_Proceedings.pdf。 ↩︎
  2.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Committee on Identifying the Needs of the Forensic Sciences Community, “Strengthen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Path Forward,” at 89 (2009) (NAS Report)(省略內文的引用和引述)。 ↩︎
  3. 對胡克的訪談。 ↩︎
  4. “Bad Medicine, Part I: the Story of 98.6,” Freakonomics Radio (Bad Medicine) , 瀏覽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五日,freakonomics.com/podcast/bad-medicine-part-1-storyrebroadcast/(節目文字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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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巫醫:以巫為「首」的醫藥發展(上)——《巫者的世界》
三民書局_96
・2023/07/22 ・4389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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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巫」的醫學史?

凡是具有「現代」心靈的人幾乎都會認為,「醫學」意味著理性與科學,「巫術」則是非理性與迷信的產物。因此,絕大多數的醫學史著作都不容巫者現身,不願巫術占據篇章。醫學史的撰述者最多只會在追溯醫學的「起源」或「原始」階段時述及巫者與巫術,[2]而政府和多數的學者(尤其是醫者)則將他們視為醫學「進步」的阻力而加以撻伐。[3]

在現代,「巫術」多被視為非理性與迷信的產物。示意圖/envatoelement

無論這樣的作法合不合理,至少就中國的情形來說,以這種「獵巫」的心態或思維來寫中國醫學史,無法完整的交待中國人對付疾病的真實經驗,因為,一直到二十世紀為止,巫者始終是中國社會中主要的醫療者之一,他們的醫療活動及其與中國醫學、中國社會之間的關係,絕對不應被忽視。

因此,本文擬從神話、語言、社會實況這三個角度,闡明巫者與中國醫藥之間的緊密關係、巫者的醫療活動、民眾仰賴「巫醫」的緣由、以及「巫醫」傳統在中國社會中所引發的爭議。[4]

巫為醫先

首先,從源頭來看,雖然現代學者對於中國醫學的起源仍有若干不同的看法,但在傳統中國社會中,有不少神話或傳說,似乎都將「醫藥」這種知識或行業的創發指向巫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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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業的起源來說,戰國時期的《莊子》便說:

游島問於雄黃曰:逐疫出魅,擊鼓噪呼,何也?曰:黔首多疾,黃帝氏立巫咸,使之沐浴齋戒,以通九竅,鳴鼓振鐸,以動其心,勞其形,趍步以發陰陽之氣,飲酒茹蔥,以通五藏,擊鼓噪呼,逐疫出魅,黔首不知,以為魅祟耳。[6]

由此可見,有人認為在黃帝的時代,首由巫咸掌管治療「黔首之疾」。

其次,戰國時代的另一文獻《世本》也說:

巫咸,堯臣也,以鴻術為帝堯之醫。[7]

這雖然將時代放在黃帝之後的帝堯時期,但更明確的指出,巫咸「為帝堯之醫」,大概是擔任「醫官」的意思。無論如何,從先秦以來,在中國傳統文獻中,巫咸存活的時代、地域及面貌雖然有種種紛歧的說法,但基本上都被視為一名醫者。[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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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最早從事「醫者」這個行業,或是「創作」醫療技能的,也有人認為是巫彭,例如,《呂氏春秋》(成書於 239 BC)在敘述帝堯的百官分職時便說:

巫彭作醫,巫咸作筮。[9]

據此,則巫咸是「作筮」,「作醫」者是巫彭。其後,東漢許慎《說文》也說:

「巫彭初作醫。」[10]

傳統中國社會中,不少神話或傳說,似乎都將「醫藥」這種知識或行業的創發指向巫者。示意圖/envatoelements

群巫與藥物

無論作醫者是巫咸還是巫彭,他們二人在《山海經》中都是和藥物有關的群巫之一。例如,〈大荒西經〉便云:

大荒之中,……有靈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禮、巫抵、巫謝、巫羅十巫,從此升降,百藥爰在(晉代郭璞注云:「群巫上下此山采之也。」)。[11]

其次,〈海外西經〉記載巫咸國登葆山的情景時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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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咸國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從上下也(晉代郭璞注云:「即登葆山,群巫所從上下也,採藥往來。」)。[12]

另外,〈海內西經〉則說:

開明東有巫彭、巫抵、巫陽、巫履、巫凡、巫相(晉代郭璞注云:「皆神醫也。」),夾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藥以距之。[13]

由《山海經》這幾則神話及後人的解讀可以知道,從先秦到晉代,一直都有人相信,早期的巫者就是掌握療病、不死之藥的醫者。

《本草綱目》作者李時珍。圖/Wikepedia

不僅早期如此,即使在後代,也有類似的傳說。例如,明代《本草綱目》所載的啄木鳥、桃、桃杙、無患子(鬼見愁、菩提子)、楓香脂等物,李時珍(約 1518-1593)在討論其藥性及功用時,都曾引述傳說,指出巫者曾使用這些東西辟除精魅、鬼怪,療治疾病。[14]

事實上,宋代有些巫者便曾使用藥方替人治病,[15]而在清代的澎湖及臺灣,當地的巫者(乩童;童乩)在替人治病時,也往往會開示藥方,[16]即使在日治時期,臺灣本地的童乩仍與「藥商」保持密切的關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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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中國的巫醫傳統:巫醫是巫還是醫?(中)——《巫者的世界》

參考資料

  1. 本文是中央研究院專題研究計畫「宗教與醫療」之子計畫「巫者與中國醫療文化之關係」(2002-2004)的研究成果之一。初稿完成於 2005 年 10 月 2 日,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從醫療看中國史」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5/12/13-15),二稿完成於 2010 年 12 月 7 日。本文寫作過程中,承蒙研討會與會學者及審查人惠賜寶貴意見,特此致謝。三稿完成於 2014 年 4 月 10 日。
  2. 例如:俞樾,《俞樓雜纂》〔收入氏著,《春在堂全書》第三冊〕(臺北:中國文獻出版社,1968年翻印),卷 45,〈廢醫論〉,頁 2103-2108;劉師培,《左盦外集》〔收入氏著,錢玄同等編,《劉申叔先生遺書》〕(臺北:華世出版社,1975 翻印),卷 8,〈古學出於官守論〉,頁 1726-1727;K. Chimin Wong(王吉民)and Lienteh Wu(伍連德), History of Chinese Medicine: Being a Chronicle of Medical Happenings in China 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 Present Period (Shanghai: National Quarantine Service, 1936), pp. 12-14;陳邦賢,《中國醫學史》(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頁 6-11;嚴一萍,〈中國醫學之起源考略(上)〉,《大陸雜誌》2:8(臺北,1951),頁 20-22;北京中醫學院主編,《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78),頁 1-10;賈得道,《中國醫學史略》(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79),頁 5-17;鄭曼青、林品石編著,《中華醫藥學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2),頁 7-10;趙璞珊,《中國古代醫學》(北京:中華書局,1983),頁 1-8;俞慎初,《中國醫學簡史》(福州:福建科學技術出版社,1983),頁 1-43;姒元翼,《中國醫學史》(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84),頁 1-14;甄志亞主編,《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4);Paul U. Unschuld, Medicine in China: A History of Ideas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pp. 1750;范行準,《中國醫學史略》(北京:中醫古籍出版社,1986),頁 1-20;郭成圩主編,《醫學史教程》(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87),頁 45-63;陝西中醫學院主編,《中國醫學史》(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88),頁 1-16;傅維康,《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中醫學院出版社,1990),頁 23-26;李經緯、李志東,《中國古代醫學史略》(石家莊:河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0),頁 14-52;王樹岐、李經緯、鄭金生,《古老的中國醫學》(臺北:緯揚文化,1990),頁 21-23;史蘭華等編,《中國傳統醫學史》(北京:科學出版社,1992),頁 10-18、37-38;馬伯英,《中國醫學文化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頁 138-215。
  3. 詳見文欣,〈神秘的古代巫醫〉,《醫學文選》1994:5(南寧,1994),頁 81;武樹明、王繼恆,〈蒙古地區精神疾病患者看巫醫行為分析〉,《中國民政醫學雜誌》7:1(北京,1995),頁 49;李文彥,〈巫醫現象的文化學反思〉,《醫古文知識》1999:2(上海,1999),頁 7-9;應文輝,〈求醫問藥‧實話實說—四、不要相信游醫、神醫和巫醫〉,《開卷有益‧求醫問藥》2001:5(天津,2001),頁 26;華振鶴,〈古代醫、巫鬥爭故事(三則)〉,《科學與無神論》2001:6(北京,2001),頁 51-52;楊念群,《再造病人:中西醫衝突下的空間政治(1832-1985)》(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頁 186-242;許家和,〈水火不容話醫巫〉,《心血管病防治知識》2007:1(廣州,2007),頁 41-42;許家和,〈自古醫巫不相容〉,《祝您健康》2007:11(南京,2007),頁 50-51;王永珍,〈封面故事—以醫抗巫〉,《長壽》2010:4(天津,2010),頁 16-17;潘志麗、劉洋、潘艷麗,〈解析當代巫醫存在的原因〉,《中醫藥管理雜誌》2010:5(北京,2010),頁 390-391。
  4. 由於本文研究的時間範圍太大,相關的史料眾多,再加上篇幅限制,因此,只能利用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建置的「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hanji.htm)、中華電子佛典協會出版的《CBETA電子佛典集成》三個全文數位資料庫查詢相關的材料,並擇其重要者引述、申論。
  5. 參見鐘克勛,〈「巫醫」小考〉,《西華師範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版)》1982:4(南充,1982),頁 86-87;薛鳳奎,〈論巫對醫的控制〉,《中華醫史雜誌》1984:1(北京,1984),頁 59-60;張振平,〈一個應當重新認識的問題—巫、巫醫及其與醫藥起源、發展關係探析〉,《山東中醫藥大學學報》10:2(濟南,1986),頁 57-62;李建國,〈先秦醫巫的分流與鬥爭〉,《文史知識》1994:1(北京,1994),頁 39-42;宋鎮豪,〈商代的巫醫交合和醫療俗信〉,《華夏考古》1995:1(鄭州,1995),頁 77-85;馬力,〈醫巫同源與分離〉,《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8:6(貴陽,1998),頁 51-54;王新中、尉書明,〈巫文化對古代醫學的影響〉,《陝西教育學院學報》17:1(西安,2001),頁 35-65;沈晉賢,〈醫巫同源研究〉,《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4:4(南京,2003),頁 197-201;鮑曉東,〈試論巫文化中「巫醫一體」的盛衰〉,《江西中醫學院學報》2003:4(南昌,2003),頁 24-26;趙容俊,〈甲骨卜辭所見之巫者的醫療活動〉,《史學集刊》2004:3(長春,2004),頁 7-15。
  6. 這是《路史後紀》五注所引的《莊子》佚文;詳見王充,《論衡》〔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卷 22,〈訂鬼〉,頁 939。
  7. 李昉等編,《太平御覽》(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5),卷 721,〈方術部‧醫〉,頁 3325a 引。
  8. 事實上,巫咸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是一個「神通廣大」的人物,除了醫藥之外,他同時是天文、占卜、巫覡的宗師;詳見顧炎武,《日知錄》(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79),卷 26,〈巫咸〉,頁 719-721;劉寶才,〈巫咸事跡小考〉,《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2:4(西安,1982),頁 110-111;俞秉麟,〈巫咸之謎〉,《蘇州雜誌》2002:1(蘇州,2002),頁 32-34。
  9. 呂不韋等,《呂氏春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卷 17,〈審分覽〉,頁 1078。
  10. 許慎,《說文解字》〔《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223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十四篇下,頁 40 下。
  11. 山海經》〔袁珂,《山海經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卷 11,〈大荒西經‧靈山十巫〉,頁 396-397。
  12. 《山海經》,卷 2,〈海外西經‧巫咸國〉,頁 219。
  13. 《山海經》,卷 6,〈海內西經‧開明東諸巫療窫窳〉,頁 301。
  14. 詳見李時珍,《本草綱目》(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75),頁 1751,1952,2024,2197,2659。
  15. 王章偉,《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宋代巫覡信仰研究》(香港:中華書局,2005),頁 173-178。
  16. 詳見林富士,〈清代臺灣的巫覡與巫俗—以《臺灣文獻叢刊》為主要材料的初步探討〉,收錄於本書頁 163-235。
  17. 詳見臺南州衛生課,《童乩》(臺南:臺南州衛生課,1937);林富士,〈醫者或病人—童乩在臺灣社會中的角色與形象〉,收錄於本書頁 237-288。

——本文摘自《巫者的世界》,2023 年 6 月,三民書局,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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