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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巫醫:「巫醫」是巫還是醫?(中)——《巫者的世界》

三民書局_96
・2023/07/23 ・3010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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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醫」一詞的來源:醫與毉

除了神話、傳說之外,從文字、語言的角度來看,[1]也可以發現巫者和醫者、醫藥之間的緊密關係。

「醫」這個字還有個「俗字」寫作「毉」。利用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查詢,可以知道,醫字在《四庫全書》中共有五萬八千五百一十五筆資料,毉字有一千四百六十八筆。利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建置的「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查詢,則醫字有三萬兩千五百六十五筆,毉字有兩百八十筆。[2]由此可見,毉字雖然不多見,但也不是非常罕見。

事實上,毉和醫字可以互通,例如,唐代釋慧琳 (737-820) 《一切經音義》釋「醫王」一詞時便說:

《周禮》醫師掌醫之政令,聚藥以療萬民之病。古者巫彭初作醫。毉字本從酉,或從巫作毉,亦通。《說文》治病工也,毉人以酒使藥,故從酉,酉者,古文酒字也。[3]

釋「醫」時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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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於其反,《說文》治病工也。醫之為性,得酒而使藥,故醫字從酉,殹聲。殹,亦病人聲也。酒所以治病者,藥非酒不散。殹音,於奚反,有作殹。古者巫彭初作毉,從巫形,俗字也。[4]

釋「醫藥」時又說:

醫藥:上於其反。《廣雅》醫,巫也。《呂氏春秋》云:「巫彭作醫也。」《周禮》云:「醫師掌醫之政令。」又云:「醫人掌養萬人之疾病也。」《考聲》云:「療病人也,意也,夫療病必以酒,故字從酉也。」《說文》云:「治病工也。從酉,殹聲。殹音,烏計反。」[5]

由此可見,醫字可以「從巫」作「毉」,而這似乎和「古者巫彭初作毉」的神話有關。[6]總之,從古人「造字」的思惟來看,醫和巫基本上被視為同一種人,因此,三國時期的張揖 (fl. 227-232)《廣雅》便直言「醫,巫也」。

傳統中草藥。圖/envatoelements

「巫」與「醫」的連稱

除了字形和字義上的關聯之外,在語彙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巫、醫兩者之間的親密性。事實上,在傳統漢語文獻中,「巫醫」或「醫巫」連稱、並舉的情形,並不罕見。

以中央研究院的「漢籍全文資料庫」來說,「巫醫」連稱的詞例有一百一十三條,「醫巫」連稱的詞例有三百八十七條,[7]合計五百條。而以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來看,則「巫醫」(含「巫毉」)連稱的詞例有五百零三條,「醫巫」(含「毉巫」)連稱的詞例有六百零三條,合計一千一百零六條。另外,巫醫並舉的情形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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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從相關的詞例來看,巫與醫被人相提並論的緣由,其實並不盡相同。例如,孔子曾引「南人」之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8]而傳統的注疏家對於這段話的解釋便有相當大的出入,他們的爭議至少有三點。

第一是關於無恒之人和「巫醫」之間的關係。東漢鄭玄認為這是指:「巫醫不能治無恒之人」,[9]但是,絕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指無恒之人不能學習「巫醫」之技能或無法從事「巫醫」之工作,例如,宋代朱熹便說:

巫,所以交鬼神。醫,所以寄死生。故雖賤役,而尤不可以無常。[10]

近人蔣伯潛 (1892-1956) 據此語譯為:

一個人而沒有恒心,就是巫醫等技能職業,也是學不成功的。[11]

上述這兩種意見,究竟誰是誰非,不容易判定。其關鍵點在於對「作」這個字及整個句子的文法解讀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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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指無恒之人不能學習「巫醫」之技能或無法從事「巫醫」之工作。圖/envatoelements

第二是「巫醫」究竟指一種人還是兩種人。絕大多數的注釋家都認為「巫醫」包括「巫」和「醫」這兩種人,一般辭書也解釋為「巫覡與醫師」、「巫師和醫師」。[12]

但是,也有一些近代的詞典將「巫醫」一詞解釋為「古代以巫術替人治病的人」、「古代以祈禱鬼神替人治病的人」,或是「古代以祝禱為主或兼用一些藥物來為人消災治病的人」,[13]換句話說,「巫醫」被認為是指某一種「替人治病的人」。這兩種意見,都可以找到支持其說法的例證。

第三是「南人」為什麼會將巫和醫相提並論。有人以兩者同為社會地位低賤之人釋之,例如,前引朱熹之文便認為兩者都是「賤役」。但是,蔣伯潛則不提「賤」或「不賤」的問題,而是從職事內容著眼,他說:

巫是古時候一種祈禱鬼神,替人治病求福的人,「醫」是醫生。[14]

他所強調的是巫、醫同為替人治病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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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上述三點爭議,所涉及的問題相當多,本文無法一一細論,但無論如何,巫與醫在傳統漢語文獻中常被連稱、並舉的緣由,似乎還是必須由兩者的共通性尋求解釋。

延伸閱讀:中國的巫醫傳統:以巫為「首」的醫藥發展(上)——《巫者的世界》

  1. 參見符友豐,〈「醫」字新譯——兼考醫、巫先后〉,《醫古文知識》1997:2(上海,1997),頁 37-40;蘭云云,〈「巫」「醫」詞義淺析〉,《時代文學(下半月)》2009:12(濟南,2009),頁 186。
  2. 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c/hanji?@@1868275662(2010 年 11 月 8 日檢索)。
  3.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高楠順次郎、渡邊海旭編,《大正新脩大藏經》,no. 2128〕(東京:大正一切經刊行會,1924-1934),卷 29,頁 499 下。
  4.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27,頁488上。
  5.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32,頁519下。
  6. 「古者巫彭初作毉」的神話,除見於上引材料之外,又見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 20,頁 429下;卷 30,頁 506 中。
  7. 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c/hanji?@@1979892352(2010 年 11 月 9 日檢索)。
  8. 《論語》〔十三經注疏本〕(臺北:藝文印書館,1981 翻印),卷 13,〈子路〉,頁 9 上。
  9. 《論語》,卷 13,〈子路〉,頁 9 上,注文。宋代邢昺也說:「巫主接神除邪,醫主療病。南國之人嘗有言曰:「人而性行無恒,不可以為巫醫」,言巫醫不能治無恒之人也。」見《論語》,卷 13,〈子路〉,頁 9 上,疏文。
  10. 朱熹集註,蔣伯潛廣解,《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上海:啟明書局,1948),〈子路〉,頁 203。
  11. 《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子路〉,頁 203。
  12. 詳見中文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中文大辭典》(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5),頁 4529;諸橋轍次,《大漢和辭典》(東京:大修館書店,1955-1960),頁 3775;商務印書館編審部編,《辭源》(臺北:商務印書館,1976),頁 962;臺灣中華書局辭海編輯委員會編,《辭海》(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86),頁 1577;三民書局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大辭典》(臺北:三民書局,1985),頁 1381;晁繼周、李志江、賈采珠編,《漢語學習詞典》(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頁 696;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第一卷,頁 973。
  13. 詳見汪怡等編,《國語辭典》(出版地不詳:商務印書館,1943),第六冊,頁 5369;古代漢語詞典編寫組編,《古代漢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8),頁 1642;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一卷,頁 973。
  14. 《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子路〉,頁 203。

——本文摘自《巫者的世界》,2023 年 6 月,三民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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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書局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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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於1953年,為了「傳播學術思想,延續文化發展」,60年來默默耕耘著書的園地。從早期的法政大學用書、三民文庫、古籍今注新譯叢書、《大辭典》,到各式英漢字典及兒童、青少年讀物,成立至今已出版了一萬多種優良圖書。不僅讀者佳評如潮,更贏得金鼎獎、小太陽獎、好書大家讀等諸多獎項的肯定。在見證半個世紀的社會與時代變遷後,三民書局已轉型為多元、綜合、全方位的出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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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淨之水的追尋—濾水技術如何改變我們的生活?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5/04/17 ・3142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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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與 BRITA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你確定你喝的水真的乾淨嗎?

如果你回到兩百年前,試圖喝一口當時世界上最大城市的飲用水,可能會立刻放下杯子——那水的顏色帶點黃褐,氣味刺鼻,甚至還飄著肉眼可見的雜質。十九世紀倫敦泰晤士河的水,被戲稱為「流動的污水」,當時的人們雖然知道水不乾淨,但卻無力改變,導致霍亂和傷寒等疾病肆虐。

十九世紀倫敦泰晤士河的水,被戲稱為「流動的污水」(圖片來源 / freepik)

幸運的是,現代自來水處理系統已經讓我們喝不到這種「肉眼可見」的污染物,但問題可還沒徹底解決。面對 21 世紀的飲水挑戰,哪些技術真正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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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世紀的歐洲因為城市人口膨脹與工業發展,面臨了前所未有的水污染挑戰。當時多數城市的供水系統仍然依賴河流、湖泊,甚至未經處理的地下水,導致傳染病肆虐。

1854 年,英國醫生約翰·斯諾(John Snow)透過流行病學調查,發現倫敦某口公共水井與霍亂爆發直接相關,這是歷史上首次確立「飲水與疾病傳播的關聯」。這項發現徹底改變了各國政府對供水系統的態度,促使公衛政策改革,加速了濾水與消毒技術的發展。到了 20 世紀初,英國、美國等國開始在自來水中加入氯消毒,成功降低霍亂、傷寒等水媒傳染病的發生率,這一技術迅速普及,成為現代供水安全的基石。    

 19 世紀末的台灣同樣深受傳染病困擾,尤其是鼠疫肆虐。1895 年割讓給日本後,惡劣的衛生條件成為殖民政府最棘手的問題之一。1896 年,後藤新平出任民政長官,他本人曾參與東京自來水與下水道系統的規劃建設,對公共衛生系統有深厚理解。為改善台灣水源與防疫問題,他邀請了曾參與東京水道工程的英籍技師 W.K. 巴爾頓(William Kinnimond Burton) 來台,規劃現代化的供水設施。在雙方合作下,台灣陸續建立起結合過濾、消毒、儲水與送水功能的設施。到 1917 年,全台已有 16 座現代水廠,有效改善公共衛生,為台灣城市化奠定關鍵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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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BRITA

進入 20 世紀,人們已經可以喝到看起來乾淨的水,但問題真的解決了嗎? 科學家如今發現,水裡仍然可能殘留奈米塑膠、重金屬、農藥、藥物代謝物,甚至微量的內分泌干擾物,這些看不見、嚐不出的隱形污染,正在成為21世紀的飲水挑戰。也因此,濾水技術迎來了一波科技革新,活性碳吸附、離子交換樹脂、微濾、逆滲透(RO)等技術相繼問世,各有其專長:

活性碳吸附:去除氯氣、異味與部分有機污染物

離子交換樹脂:軟化水質,去除鈣鎂離子,減少水垢

微濾技術逆滲透(RO)技術:攔截細菌與部分微生物,過濾重金屬與污染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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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技術相互搭配,能夠大幅提升飲水安全,然而,無論技術如何進步,濾芯始終是濾水設備的核心。一個設計優良的濾芯,決定了水質能否真正被淨化,而現代濾水器的競爭,正是圍繞著「如何打造更高效、更耐用、更智能的濾芯」展開的。於是,最關鍵的問題就在於到底該如何確保濾芯的效能?

濾芯的壽命與更換頻率:濾水效能的關鍵時刻濾芯,雖然是濾水器中看不見的內部構件,卻是決定水質純淨度的核心。以德國濾水品牌 BRITA 為例,其濾芯技術結合椰殼活性碳和離子交換樹脂,能有效去除水中的氯、除草劑、殺蟲劑及藥物殘留等化學物質,並過濾鉛、銅等重金屬,同時軟化水質,提升口感。

然而,隨著市場需求的增長,非原廠濾芯也悄然湧現,這不僅影響濾水效果,更可能帶來健康風險。據消費者反映,同一網路賣場內便可輕易購得真假 BRITA 濾芯,顯示問題日益嚴重。為確保飲水安全,建議消費者僅在實體官方授權通路或網路官方直營旗艦店購買濾芯,避免誤用來路不明的濾芯產品讓自己的身體當過濾器。

辨識濾芯其實並不難——正品 BRITA 濾芯的紙盒下方應有「台灣碧然德」的進口商貼紙,正面則可看到 BRITA 商標,以及「4週換放芯喝」的標誌。塑膠袋外包裝上同樣印有 BRITA 商標。濾芯本體的上方會有兩個浮雕的 BRITA 字樣,並且沒有拉環設計,底部則標示著創新科技過濾結構。購買時仔細留意這些細節,才能確保濾芯發揮最佳過濾效果,讓每一口水都能保證潔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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濾芯本體的上方會有兩個浮雕的 BRITA 字樣,並且沒有拉環設計 (圖片來源 / BRITA)

不過,即便是正品濾芯,其效能也非永久不變。隨著使用時間增加,濾芯的孔隙會逐漸被污染物堵塞,導致過濾效果減弱,濾水速度也可能變慢。而且,濾芯在拆封後便接觸到空氣,潮濕的環境可能會成為細菌滋生的溫床。如果長期不更換濾芯,不僅會影響過濾效能,還可能讓積累的微小污染物反過來影響水質,形成「過濾器悖論」(Filter Paradox):本應淨化水質的裝置,反而成為污染源。為此,BRITA 建議每四週更換一次濾芯,以維持穩定的濾水效果。

為了解決使用者容易忽略更換時機的問題,BRITA 推出了三大智慧提醒機制,確保濾芯不會因過期使用而影響水質:

1. Memo 或 LED 智慧濾芯指示燈:即時監測濾芯狀況,顯示剩餘效能,讓使用者掌握最佳更換時間。

2. QR Code 掃碼電子日曆提醒:掃描包裝外盒上的 QR Code 記錄濾芯的使用時間,自動提醒何時該更換,減少遺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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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INE 官方帳號自動通知:透過 LINE 推送更換提醒,確保用戶不會因忙碌而錯過更換時機。

在濾水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濾芯已不僅僅是過濾裝置,更是智慧監控的一部分。如何挑選最適合自己需求的濾水設備,成為了健康生活的關鍵。

人類對潔淨飲用水的追求,從未停止。19世紀,隨著城市化與工業化發展,水污染問題加劇並引發霍亂等疾病,促使濾水技術迅速發展。20世紀,氯消毒技術普及,進一步保障了水質安全。隨著科技進步,現代濾水技術透過活性碳、離子交換等技術,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讓每一口水更加潔淨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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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 BRITA)

今天,消費者不再單純依賴公共供水系統,而是能根據自身需求選擇適合的濾水設備。例如,BRITA 提供的「純淨全效型濾芯」與「去水垢專家濾芯」可針對不同需求,從去除餘氯、過濾重金屬到改善水質硬度等問題,去水垢專家濾芯的去水垢能力較純淨全效型濾芯提升50%,並通過 SGS 檢測,通過國家標準水質檢測「可生飲」,讓消費者能安心直飲。

然而,隨著環境污染問題的加劇,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減少水污染,並確保每個人都能擁有乾淨水源。科技不僅是解決問題的工具,更應該成為守護未來的承諾。濾水器不僅是家用設備,它象徵著人類與自然的對話,提醒我們水的純淨不僅是技術的勝利,更是社會的責任和對未來世代的承諾。

*符合濾(淨)水器飲用水水質檢測技術規範所列9項「金屬元素」及15項「揮發性有機物」測試
*僅限使用合格自來水源,且住宅之儲水設備至少每6-12個月標準清洗且無受汙染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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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壞事會下地獄?地獄信仰跟降低犯罪率有關嗎?
PanSci_96
・2023/09/11 ・4845字 ・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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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謊的話,小心以後下地獄被閻羅王拔舌頭喔!」

「不把飯吃完,浪費食物,死後到地獄就要被逼吃廚餘喔!」

你小時候有沒有被這樣「超自然威脅」過的經驗呢?

或是曾經跟著長輩去過廟宇後面附設的「十八層地獄」,被嚇到晚上惡夢連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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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應該也有翻閱過寺廟送的《因果圖鑒》或是收到傳教士給的《末日近了》這類廣為發送的宗教勸世手冊,最常使用的手法就是插入驚悚又生動的地獄插圖,利用恐懼勸人悔改向善。

但這種「超自然的威脅」真的讓人不敢為非作歹嗎?還是只會把小孩嚇出心理陰影呢?

地獄信仰到底能不能嚇阻犯罪?

我們在公民課都學過,不論是法律或是民俗信仰,都能約束人民的行為,維持社會的安定。

但在討論效果之前,我們必須先知道,「地獄信仰」在不同文化和宗教間,對地獄概念的詮釋可能差異甚大,在不同的社會與時空環境中也會產生變化,難以在標準化的尺度上做衡量,講白話就是你的地獄不是我的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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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此等難題,還是有許多社會學家願意接受挑戰,真是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一項於 2011 年刊登在《國際宗教與心理學期刊》(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for the Psychology of Religion)的研究,就想了解,相信神明的形象是「好好神明」的學生,和相信神明是會懲罰你的「嚴厲神明」的學生,是否會影響到他們在考試中作弊的機率。

神明在學生心中的形象是否影響他們在考試中作弊的機率呢?圖/Giphy

他們招募了 61 位包含不同宗教背景的大學生,請他們填寫對於神的印象,是偏向寬恕、慈愛、溫柔等正面描述,還是嚴厲、憤怒、令人懼怕等負面描述。蛤?你說有沒有笨笨又無能的女神?這個研究沒有。

接著,研究者讓這些受試者進行 20 題測驗,測驗開始之前,研究人員假裝電腦出了一點問題,並告知如果在題目出現之後不馬上按空白鍵,答案就會自己跑出來,所以「一定要」在看到題目之後按下空白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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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結果發現,無論受試者的宗教信仰為何,在前一項問卷中對神的觀點傾向負面的受試者,更高比例會依照研究人員的指示,會提早按下空白鍵,不會偷看答案。

研究推論,「相信有嚴厲的超自然懲罰」的人,在行為上比較傾向順從社會的道德規範。

那如果把影響層面從個人擴及到整個社會呢?

美國俄勒岡大學的 Azim Shariff 和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的 Mijke Rhemtulla 兩位心理學家,在 2012 年六月也發表了一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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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援引了從 1981 到 2007 年間,前後 26 年、67 個國家的資料,其中包含了基督教、伊斯蘭教、印度教、日本神道教等各種宗教的信徒。結果發現,傾向相信地獄人口比例比較高的國家,犯罪率真的比較低!

相信地獄人口比例比較高的國家,犯罪率真的比較低。圖/Shariff, A. F., & Rhemtulla, M. (2012). Divergent effects of beliefs in heaven and hell on national crime rates. PloS one, 7(6), e39048.

而相信天堂的國家不但無法降低犯罪率,還與較高的犯罪率有關。更有趣的是,相信天國的人數百分比減去相信地獄的人數百分比越低,也就是相信地獄的人口比例越高,犯罪率就越低。

地獄信仰與犯罪率有相關性。圖/Shariff, A. F., & Rhemtulla, M. (2012). Divergent effects of beliefs in heaven and hell on national crime rates. PloS one, 7(6), e39048.

但研究團隊也表示,該研究只是確立了地獄信仰與犯罪率之間可能有「相關性」。是否真的是地獄信仰造成犯罪率下降這點,還需要更多後續的研究,無法立刻下結論。

畢竟各個國家的情況都不同,有時候,某些犯罪行為可能出於對不公正法律或制度的抵抗,不是存心行惡。有犯罪行為並不等於反社會,較低的犯罪率甚至可能僅僅反映出人們的服從程度,而非出自真心的利他行為。而且這個研究定義的犯罪行為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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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中定義的犯罪行為。圖/PanSci YouTube

暴力犯罪,不包括可能影響更多人、長期傷害更大的白領犯罪、非暴力犯罪,這也是要考慮的限制。

一項於 2019 年發表於青春期研究期刊 Journal of Research on Adolescence 的研究,使用另一種方法來討論這個問題。研究人員對 760 名青少年進行了線上調查, 分析他們對於神的看法,試著了解受試者認為的神是偏向「懲罰性的」還是「仁慈的」。同時調查他們的日常行為,分析他們在生活中有多少身體、言語等「攻擊性行為」。

結果發現相信上帝是「慈愛的」的受試者,較少與攻擊性行為相關,而相信上帝具有「懲罰性的」則與較多的攻擊行為行為相關。這次的研究成果提供了另一個研究方向,但也模糊了超自然的懲罰與反社會行為之間的相關性。

這樣看起來問題似乎又繞回了原點,到底超自然威脅對社會發展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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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的存在真的對社會發展有利嗎?

2006 年演化生物學家 Dominic Johnson和心理學家 Jesse Bering 提出了一個有趣的理論,發表於演化心理學期刊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的論文中,他們認為超自然的懲罰的概念,提供了人類社會在演化過程中的優勢。

他們提出,人類有兩點與其他生物不同。 首先,人類會本能地使用「心智理論」(Theory of Mind),也就是以其他人擁有與自己類似的心智的假設,來解釋他人的行為; 其次,人類的語言使我們能夠快速交流複雜的想法。

這兩個特點使早期人類得以利用社會約束,甚至控制對方做出自私的行為,這也是一種演化上優於其他生物的優勢。

舉例來說,黑猩猩 A 可以惡整​、創空 (tshòng-khang)​ 黑猩猩 B,甚至把牠的香蕉全部自己吃掉,而這些「自私自利」的行為,都不會被報告給其它不在場的黑猩猩 C、D、F 等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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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是人類:我們知道其它人可以聽到、發現、推斷、記憶、報告、假設、計劃並根據他人的行為採取行動,也就是說,我們如果在他人面前做出攻擊性的行為,就可能受到群體的制裁。

但過去的人類並沒有監視器和大數據監視系統,我們不可能隨時隨地監視其他人有沒有做出錯誤的行為。因此這時候,有一個全知全能、可以隨時監視你,並懲罰你錯誤行為的神靈,也就是「人咧做,天咧看(Lâng teh tsò, thinn teh khuànn)」的概念,就非常有用了!

嚴厲的神靈讓人有隨時被監視、做錯事會被懲罰的感覺。圖/Giphy

Dominic Johnson 和 Jesse Bering 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那些相信有「會懲罰你的神明」的社會發展,會比不相信超自然懲罰的社會來得好,並在演化長河中生存下來。

2003 年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 )的研究也發現,在已開發國家中,相信地獄的比例大於相信天堂的國家,他們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較高,似乎也支持了上述的論點。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科學家都支持這種看法。一篇 2013 年同樣發表於 演化心理學期刊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的論文就提出,過去許多社會——包括古埃及、希臘、羅馬、阿茲特克、印加和瑪雅等高度發展的社會都有組織性宗教的存在,但當仔細檢視這些文明的宗教,就會發現他們的神明除了要求獻祭和忠誠以外,對於人類的道德行為和人類是否善待彼此並不是非常在意。

有看過希臘神話應該知道,希臘神話裡許多神明的道德觀相當一言難盡,甚至有些人可能覺得他們根本只是一群被神力寵壞的肌肉屁孩。

希臘神話裡許多神明的道德觀相當一言難盡。圖/Giphy

然而上述文明卻並沒有因為缺乏「道德化宗教」而停止發展,或發展得比其他具有「道德化宗教」的社會差。

因此他們不僅質疑超自然的懲罰被作為人類社會發展驅動力的理論,更進一步提出相反的看法,認為現今存在的宗教傾向道德化,是因為人類已經演化出道德直覺,而符合道德直覺的宗教比較深得人心,才會繼續存在。

說到這邊,既然「超自然威脅」在社會發展上有它存在的道理,那我現在是不是該準備一些恐怖故事回家嚇小孩了?不,先等等!

地獄信仰是否會造成心理陰影?父母該不該用地獄嚇小孩呢?

就像前面所說,目前只能證明地獄信仰與犯罪率和國內生產總值有相關性,而「相關性」不等於「因果關係」。

再者,雖然精心設計的「作弊實驗」似乎間接暗示了地獄與犯罪之間的因果關係,但此研究牽涉社會科學的範疇,由於社會系統中存在諸多相互關聯的作用因素。即使有實驗過程,我們還是不能確定這個研究理論能不能應用在日常決策。用下地獄嚇小孩?先不要。

2014 年,前面做過跨宗教犯罪率比較研究的 Shariff 和西門菲莎大學(Simon Fraser University)的心理學家 Lara Aknin 發表另一則研究,說明相信地獄的代價可能是降低你自身的快樂和生活滿意度。

這個研究援引了 2005–2009 年間,合計 155 個國家、455,104 個樣本的資料。評估受試者的生活滿意度和快樂程度,並對比宗教價值觀數據進行分析,結果發現一個國家的信仰越傾向相信天堂,人民就越快樂,越傾向相信地獄,就越不快樂。

但同樣的,統計上的數據分析只能證明地獄信仰與快樂程度的相關性,並不能用以支持「地獄導致快樂程度較低」的假說。比如,「有可能」生活比較悲慘的人傾向相信地獄,而不是相信地獄導致他比較不快樂。

可能生活比較悲慘的人傾向相信地獄,而不是相信地獄導致他比較不快樂。圖/Giphy

為了進一步確立兩者間的因跟果,他們進一步從「個人」的角度,利用促發效應 (priming) 研究相同的主題。怎麼做呢?他們招募了 422 位受試者,隨機分成三組後,請他們寫一段 100-200 字的短文,主題有三個,分別是「天堂」、「地獄」這兩組實驗組,以及「昨天你做了哪些事」這個控制組,然後請他們評估寫完文章後的心情,針對「快樂」、「悲傷」、「罪惡感」、「安全感」、「恐懼」、「羞恥」或「平靜」七種情緒給予輕微的 1 分到強烈的 5 分。

結果是,寫了天堂相關短文的那組人心情與寫了「昨天做了哪些事」的那組無顯著差異,但寫了地獄相關文章的那組人,無論本身有沒有宗教信仰,都比其他兩組更傾向於不快樂。

所以,對於地獄的信仰,的確很有可能造成心理上的負擔,尤其如果這樣的概念被強加在心靈尚未成熟的未成年孩童身上,對心理健康的影響更是無法估計。

再綜合前面討論的研究,地獄信仰鼓勵的可能也只是權威服從,而非真心的利他行為。

地獄信仰鼓勵的可能也只是權威服從,而非真心的利他行為。圖/Giphy

因此與其使用地獄的恐懼要求孩子就範,不如溫柔且坦率地和他們解釋錯誤的行為可能對他人造成的影響,進而培養同理心和責任心才是比較健康有效的教育方式。如果還是講不聽,那就放泛科學的 YouTube 給他看吧!連續看、而且只能看泛科學一整個月!哇哈哈哈哈~

說到這邊,也想問問大家,你小時候有被鬼故事嚇到晚上睡不著,甚至不敢一個人上廁所的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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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巫醫:當代人怎麼看待「巫醫」?他們的社會地位高嗎?(下)——《巫者的世界》
三民書局_96
・2023/07/23 ・3175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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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醫是方技嗎?

前引朱熹對於巫、醫「兩者皆賤役」的說法,或許不盡妥當,1但是,從其職事內容及社會地位考量兩者的關聯性,的確有其必要。

最晚從漢代開始,已有不少詞例顯示,「巫醫」或「醫巫」已成為「方技」之士的代稱。例如,西漢之時,龔勝曾向哀帝(7-1 BC 在位)進言:

竊見國家徵醫巫,常為駕,徵賢者宜駕。2

龔勝的建言是有感而發的,因為《漢書》便載云:

哀帝即位,寢疾,博徵方術士,京師諸縣皆有侍祠使者。3

可見當時所徵求的「方術士」主要是巫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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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西漢哀帝之時,桓譚向當時的皇后之父傅晏進言時也說:

刑罰不能加無罪,邪枉不能勝正人,夫士以才智要君,女以媚道求主,皇后年少,希更艱難,或驅使醫巫,外求方技,此不可不備。4

文中的「巫醫」大概和前引龔勝所說的「醫巫」一樣,意指「方技」之士。

巫醫(示意圖)。圖/wikipedia

再者,曾於西晉武帝太康年間(280-289)擔任司馬督的淳于智,「常自言短命」,並預言:

辛亥歲天下有事,當有巫醫挾道術者死,吾守易義以行之,猶當不應此乎!5

後來,他果然因曾「有寵於楊駿」而被殺。淳于智以精通易占、卜筮聞名,6因此,他所說的「巫醫」應該是「方技」之士、術士的一種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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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宋史‧方技列傳》的序言也說:

昔者少皡氏之衰,九黎亂德,家為巫史,神人淆焉。……然而天有王相孤虛,地有燥濕高下,人事有吉凶悔吝、疾病札瘥,聖人欲斯民趨安而避危,則巫醫不可廢也。後世占候、測驗、厭禳、禜禬,至於兵家遁甲、風角、鳥占,與夫方士修煉、吐納、導引、黃白、房中,一切焄蒿妖誕之說,皆以巫醫為宗。漢以來,司馬遷、劉歆又亟稱焉。然而歷代之君臣,一惑於其言,害於而國,凶於而家,靡不有之。宋景德、宣和之世,可鑒乎哉!然則歷代方技何修而可以善其事乎?7

文中雖然「巫醫」連稱,並說「皆以巫醫為宗」,但所敘述的內容卻遠超過巫醫的職事和技能範圍,因此,「巫醫」在此似乎也是「方技」之士的代稱。

此外,元憲宗(1251-1259在位)即位之初,高智耀建議憲宗蠲免儒者的徭役時,雙方有一段對話說:

帝問:「儒家何如巫醫?」對曰:「儒以綱常治大天,豈方技所得比。」8

在此,「巫醫」更明顯的是「方技」之士的代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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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醫的社會地位

這種「方技」之士是傳統中國社會不可或缺的人物,但至遲從戰國時起,多數的「方技」之士便處身於低賤階層,屢遭政府壓制,並被士大夫所輕視。9例如,《管子》便說:

上恃龜筮,好用巫醫,則鬼神驟祟。10

《呂氏春秋》也說:

今世上卜筮禱祠,故疾病愈來。……故巫醫毒藥,逐除治之,故古之人賤之也,為其末也。11

無論文中的「巫醫」做何解釋,其受人輕賤是很明顯的。

其次,新朝王莽(9-23 在位)針對工商、服務業所訂的「貢法」(營業、所得稅)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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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取眾物、鳥獸、魚鼈、百蟲於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絍、紡績、補縫,工匠、醫、巫、卜、祝及它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里區、謁舍,皆各自占所為於其在所之縣官,除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實者,盡沒入所采取,而作縣官一歲。12

其中,醫者與巫者和工匠、卜者、祝者共同被歸為「方技」。而這些人在漢代社會中都屬於低賤階層,例如,曹魏時期(220-265)的如淳注《史記》「良家子」一詞時便說:

非醫、巫、商賈、百工也。13

由此可見,醫者與巫者和商人、百工一樣,被漢人視為「不良」之人,社會地位低賤。

巫醫這一類的方技之士,在漢代之後,隨著政治、社會的變遷,地位也有所變化,但整體來看,在近代以前,他們在中國社會中始終沒有太高的地位與聲望。14清高宗乾隆十二年(1747)十二月,針對道教張天師的封號、品級所做的檢討和改變,頗能反映這種情形。《清實錄》記載此事云:

孔子至聖,後裔承襲公爵。顏曾思孟以下,不過博士。今張氏所襲,竟與聖裔無別。請照提點演法之類,給與品級,停其朝覲筵宴等語。查正一真人,世居江西龍虎山,至宋始有封號,元加封天師,秩視一品。明初改正一嗣教真人,秩視二品。本朝仍明之舊,而會典不載品級。蓋以類於巫史方外,原不得與諸臣同列。……查太醫院院使,秩正五品,巫醫本相類,請將正一真人,亦授為正五品。15

從上述這一段記載可以知道,張天師的品階一下子從元明之時的一、二品降為五品,主要是被比擬為「巫史方外」,其授品的根據也是基於「巫醫本相類」的原則,比照「太醫院院使」的位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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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中國的巫醫傳統:以巫為「首」的醫藥發展(上)——《巫者的世界》

延伸閱讀:中國的巫醫:「巫醫」是巫還是醫?(中)——《巫者的世界》

——本文摘自《巫者的世界》,2023 年 6 月,三民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1. 參見劉運好、李飛,〈「巫醫」非為賤業考釋—《論語》「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的文化闡釋〉,《孔子研究》2007:1(濟南,2007),頁 112-121。
  2. 班固,《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2),卷 72,〈王貢兩龔鮑傳〉,頁 3080。
  3. 《漢書》,卷25,〈郊祀志〉,頁 1264。
  4. 范曄,《後漢書》(北京:中華書局,1965),卷 28,〈桓譚傳〉,頁 955-956。
  5. 房玄齡等,《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 95,〈列傳‧藝術‧淳于智〉,頁 2478。
  6. 《晉書》,〈列傳‧藝術‧淳于智〉,頁 2477-2478。
  7. 《宋史》,卷 461,〈列傳‧方技〉,頁 13495-13496。
  8. 宋濂等,《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3),卷 125,〈高智耀傳〉,頁 3072-3073。
  9. 詳見林富士,〈中國古代巫覡的社會形象與社會地位〉,收入氏編,《中國史新論‧宗教史分冊》(臺北:中央研究院‧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10),頁 65-134;
    余英時,《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14),頁 1-84,135-148。
  10. 詳見管仲,《管子》〔李勉註譯,《管子今註今譯》〕(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90),〈權修〉,頁 37。
  11. 詳見《呂氏春秋》,卷 3,〈季春紀〉,頁 136。
  12. 《漢書》,卷 24,〈食貨志〉,頁 1180-1181。
  13. 司馬遷,《史記》(北京:中華書局,1959),卷 109,〈李將軍列傳〉,頁 2867。
  14. 詳見中村治兵衛,〈中國古代の王權と巫覡〉、〈唐代の巫〉、〈五代の巫〉、〈北宋朝と巫〉、〈宋代の巫の特徵—入巫過程の究明を含めて〉,收入氏著,《中國シャーマニズムの研究》(東京:刀水書房,1992),頁 3-28,29-68,69-84,85-106,107-138;林富士,〈中國古代巫覡的社會形象與社會地位〉,頁 65-134;
    林富士,《漢代的巫者》(臺北:稻鄉出版社,1999);Fu¬shih Lin, “Chinese Shamans and Shamanism in the Chiang-nan Area During the Six Dynasties Period (3rd-6th Century A.D.),” Ph.D. dissertatio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1994);
    金仕起,〈古代醫者的角色—兼論其身分與地位〉,《新史學》6:1(臺北,1995),頁 1-48;
    金仕起,〈論病以及國—周秦漢方技與國政關係的一個分析〉(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博士論文,2003);
    陳元朋,《兩宋的「尚醫士人」與「儒醫」:兼論其在金元的流變》(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出版委員會,1997)。
  15.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北京:中華書局,1986),卷 304,乾隆十二年十二月辛未條,頁 981。另見崑岡等,《清會典事例》(北京:中華書局,1991),卷 501,〈禮部‧方伎‧僧道〉,頁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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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書局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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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於1953年,為了「傳播學術思想,延續文化發展」,60年來默默耕耘著書的園地。從早期的法政大學用書、三民文庫、古籍今注新譯叢書、《大辭典》,到各式英漢字典及兒童、青少年讀物,成立至今已出版了一萬多種優良圖書。不僅讀者佳評如潮,更贏得金鼎獎、小太陽獎、好書大家讀等諸多獎項的肯定。在見證半個世紀的社會與時代變遷後,三民書局已轉型為多元、綜合、全方位的出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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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巫醫:「巫醫」是巫還是醫?(中)——《巫者的世界》
三民書局_96
・2023/07/23 ・3010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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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醫」一詞的來源:醫與毉

除了神話、傳說之外,從文字、語言的角度來看,[1]也可以發現巫者和醫者、醫藥之間的緊密關係。

「醫」這個字還有個「俗字」寫作「毉」。利用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查詢,可以知道,醫字在《四庫全書》中共有五萬八千五百一十五筆資料,毉字有一千四百六十八筆。利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建置的「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查詢,則醫字有三萬兩千五百六十五筆,毉字有兩百八十筆。[2]由此可見,毉字雖然不多見,但也不是非常罕見。

事實上,毉和醫字可以互通,例如,唐代釋慧琳 (737-820) 《一切經音義》釋「醫王」一詞時便說:

《周禮》醫師掌醫之政令,聚藥以療萬民之病。古者巫彭初作醫。毉字本從酉,或從巫作毉,亦通。《說文》治病工也,毉人以酒使藥,故從酉,酉者,古文酒字也。[3]

釋「醫」時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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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於其反,《說文》治病工也。醫之為性,得酒而使藥,故醫字從酉,殹聲。殹,亦病人聲也。酒所以治病者,藥非酒不散。殹音,於奚反,有作殹。古者巫彭初作毉,從巫形,俗字也。[4]

釋「醫藥」時又說:

醫藥:上於其反。《廣雅》醫,巫也。《呂氏春秋》云:「巫彭作醫也。」《周禮》云:「醫師掌醫之政令。」又云:「醫人掌養萬人之疾病也。」《考聲》云:「療病人也,意也,夫療病必以酒,故字從酉也。」《說文》云:「治病工也。從酉,殹聲。殹音,烏計反。」[5]

由此可見,醫字可以「從巫」作「毉」,而這似乎和「古者巫彭初作毉」的神話有關。[6]總之,從古人「造字」的思惟來看,醫和巫基本上被視為同一種人,因此,三國時期的張揖 (fl. 227-232)《廣雅》便直言「醫,巫也」。

傳統中草藥。圖/envatoelements

「巫」與「醫」的連稱

除了字形和字義上的關聯之外,在語彙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巫、醫兩者之間的親密性。事實上,在傳統漢語文獻中,「巫醫」或「醫巫」連稱、並舉的情形,並不罕見。

以中央研究院的「漢籍全文資料庫」來說,「巫醫」連稱的詞例有一百一十三條,「醫巫」連稱的詞例有三百八十七條,[7]合計五百條。而以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來看,則「巫醫」(含「巫毉」)連稱的詞例有五百零三條,「醫巫」(含「毉巫」)連稱的詞例有六百零三條,合計一千一百零六條。另外,巫醫並舉的情形也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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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從相關的詞例來看,巫與醫被人相提並論的緣由,其實並不盡相同。例如,孔子曾引「南人」之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8]而傳統的注疏家對於這段話的解釋便有相當大的出入,他們的爭議至少有三點。

第一是關於無恒之人和「巫醫」之間的關係。東漢鄭玄認為這是指:「巫醫不能治無恒之人」,[9]但是,絕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指無恒之人不能學習「巫醫」之技能或無法從事「巫醫」之工作,例如,宋代朱熹便說:

巫,所以交鬼神。醫,所以寄死生。故雖賤役,而尤不可以無常。[10]

近人蔣伯潛 (1892-1956) 據此語譯為:

一個人而沒有恒心,就是巫醫等技能職業,也是學不成功的。[11]

上述這兩種意見,究竟誰是誰非,不容易判定。其關鍵點在於對「作」這個字及整個句子的文法解讀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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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指無恒之人不能學習「巫醫」之技能或無法從事「巫醫」之工作。圖/envatoelements

第二是「巫醫」究竟指一種人還是兩種人。絕大多數的注釋家都認為「巫醫」包括「巫」和「醫」這兩種人,一般辭書也解釋為「巫覡與醫師」、「巫師和醫師」。[12]

但是,也有一些近代的詞典將「巫醫」一詞解釋為「古代以巫術替人治病的人」、「古代以祈禱鬼神替人治病的人」,或是「古代以祝禱為主或兼用一些藥物來為人消災治病的人」,[13]換句話說,「巫醫」被認為是指某一種「替人治病的人」。這兩種意見,都可以找到支持其說法的例證。

第三是「南人」為什麼會將巫和醫相提並論。有人以兩者同為社會地位低賤之人釋之,例如,前引朱熹之文便認為兩者都是「賤役」。但是,蔣伯潛則不提「賤」或「不賤」的問題,而是從職事內容著眼,他說:

巫是古時候一種祈禱鬼神,替人治病求福的人,「醫」是醫生。[14]

他所強調的是巫、醫同為替人治病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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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上述三點爭議,所涉及的問題相當多,本文無法一一細論,但無論如何,巫與醫在傳統漢語文獻中常被連稱、並舉的緣由,似乎還是必須由兩者的共通性尋求解釋。

延伸閱讀:中國的巫醫傳統:以巫為「首」的醫藥發展(上)——《巫者的世界》

  1. 參見符友豐,〈「醫」字新譯——兼考醫、巫先后〉,《醫古文知識》1997:2(上海,1997),頁 37-40;蘭云云,〈「巫」「醫」詞義淺析〉,《時代文學(下半月)》2009:12(濟南,2009),頁 186。
  2. 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c/hanji?@@1868275662(2010 年 11 月 8 日檢索)。
  3.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高楠順次郎、渡邊海旭編,《大正新脩大藏經》,no. 2128〕(東京:大正一切經刊行會,1924-1934),卷 29,頁 499 下。
  4.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27,頁488上。
  5.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32,頁519下。
  6. 「古者巫彭初作毉」的神話,除見於上引材料之外,又見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 20,頁 429下;卷 30,頁 506 中。
  7. 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c/hanji?@@1979892352(2010 年 11 月 9 日檢索)。
  8. 《論語》〔十三經注疏本〕(臺北:藝文印書館,1981 翻印),卷 13,〈子路〉,頁 9 上。
  9. 《論語》,卷 13,〈子路〉,頁 9 上,注文。宋代邢昺也說:「巫主接神除邪,醫主療病。南國之人嘗有言曰:「人而性行無恒,不可以為巫醫」,言巫醫不能治無恒之人也。」見《論語》,卷 13,〈子路〉,頁 9 上,疏文。
  10. 朱熹集註,蔣伯潛廣解,《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上海:啟明書局,1948),〈子路〉,頁 203。
  11. 《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子路〉,頁 203。
  12. 詳見中文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中文大辭典》(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5),頁 4529;諸橋轍次,《大漢和辭典》(東京:大修館書店,1955-1960),頁 3775;商務印書館編審部編,《辭源》(臺北:商務印書館,1976),頁 962;臺灣中華書局辭海編輯委員會編,《辭海》(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86),頁 1577;三民書局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大辭典》(臺北:三民書局,1985),頁 1381;晁繼周、李志江、賈采珠編,《漢語學習詞典》(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頁 696;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第一卷,頁 973。
  13. 詳見汪怡等編,《國語辭典》(出版地不詳:商務印書館,1943),第六冊,頁 5369;古代漢語詞典編寫組編,《古代漢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8),頁 1642;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一卷,頁 973。
  14. 《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子路〉,頁 203。

——本文摘自《巫者的世界》,2023 年 6 月,三民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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