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的時尚中心,路易十四親手打造的魔幻舞台——《穿過了》
法國在路易十四的打造下成為時尚中心,即使過了百年,依然擁有絕對性的影響力,正如美國第二任總統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於一七八二年寫道:
在巴黎的首要之務,永遠是先派人去找裁縫、假髮師傅跟鞋匠。 這個國家已經確立了它在時尚界的主宰地位,其他任何地方的衣服、假髮、鞋子在巴黎通通上不了檯面,此為法國向歐洲各國課徵關稅的眾多管道之一,對美國也不例外。 維持並提升國家在時尚方面的影響力,是法國王室政策相當重要的一環。
路易十四與柯爾貝推行的諸多政策不只為國家帶來豐碩的經濟成果,對內也滿足了政治上的需求。在路易十四手中,服裝成了一種精妙的控制手段,某些服飾成為寵臣的象徵,比方說由路易十四親自設計、綴有金銀刺繡的「裘斯特克」(just-aucorps à brevet)藍色絲綢外套,一次僅容許五十名貴族穿著,且只有穿上它的人才能跟隨路易十四外出打獵,是爭取他青睞的難得機會。能夠貼身接觸君王,對貴族而言是最重要的事。
路易十四本人就是這場宮廷古裝大戲的主角。他熱愛芭蕾舞,曾在宮廷舞劇中飾演太陽神阿波羅而獲得「太陽王」稱號,並持續領銜演出許多劇碼,藉此秀出他那雙據說非常自負的健美小腿。
他腳上的鞋子(不是靴子)將美腿的線條展現得淋漓盡致,在他執政期間風靡一時,尤其是那雙紅色高跟鞋。
他腳上的鞋子(不是靴子)將美腿的線條展現得淋漓盡致,在他執政期間風靡一時,尤其是那雙紅色高跟鞋。圖/wikipedia
但路易十四扮演過最偉大的角色終究還是他自己,就跟瑪莉蓮夢露(Marilyn Monroe)一樣,以精湛到位的演技展現出真正自我。事實上,他的著裝流程才是宮廷內最精心策劃的儀式。路易十四有所謂「早朝」的接見慣例,全程總共有六輪,由特權人士依序進入寢宮向他請安,可看出其地位高低及受寵程度,但幾乎所差無幾。能夠出席早朝並獲得接近國王的機會,是每個朝臣夢寐以求的無上殊榮。
前兩輪接見時,路易十四還躺在床上:先是他的婚生與私生子女,接著才是最受寵的貴族。
他一起身,負責宮廷內務的內廷大臣與首席寢宮侍從便將長袍擺好,接著讓下一批人進來;等他穿上鞋子,再開放下一輪。
王室內務總管及首席衣袍侍從兩人一左一右拉住衣袖,脫下他的睡衣,再小心翼翼替他換上內廷大臣遞上的日常服,由首席貼身侍從及衣袍侍從各自替他套上兩邊的袖子,接著繼續穿鞋、佩劍、披上外袍。
這一連串行禮如儀的動作不禁讓人想起遠古蘇美神話中掌管愛與生育的女神伊南娜(Inanna):她決定去冥界找姊姊厄里斯奇格(Ereshkigal),途中必須穿過八道門,每一道都得脫下一件衣服才能通過。
儘管這些繁文縟節都是路易十四自己一手立下的規矩,但朝臣百官無不恪守,就連他死後也不例外。
法國王室對於人民穿著打扮及階級流動的焦慮並非在路易十四掌權期間才浮現。事實上早從十五世紀開始,政府就制定了一連串的禁奢令,從法律條文中便可看出端倪。一四八五至一六六○年間通過了十八項法令,意圖管制法國民眾的衣著及飾品穿戴。
例如,一五一四年頒布的法律在前言中開宗明義指出:「絕對嚴禁所有人,包括平民及非貴族人士……利用穿衣風格或服裝打扮假冒貴族之頭銜。」這兩百年來,法國君主試過各種手段,包括限定貴族才能使用絲綢、禁止將金銀用於織品(從而導致貴金屬無法轉入國庫或在市面流通)、建立顏色位階制度等。
從亨利四世到路易十四在位期間,教會講道更進一步強化禁奢法的立意,要求每個人按照地位階序著裝,不可踰矩。
這些繁文縟節都是路易十四自己一手立下的規矩,但朝臣百官無不恪守,就連他死後也不例外。圖/wikipedia
禁奢法是否真能奏效令人懷疑。以散文著稱的哲學家蒙田(Montaigne)認為此舉適得其反。他寫道:「我們的法律試圖規範愚蠢而虛榮的食衣開銷,反而弄巧成拙,」因為這些法令「只會激起大家更想花錢的欲望。」但就在路易十四於一七一五年逝世後,禁奢法隨之廢弛,彷彿打開了水閘,追逐時尚的浪潮正式從上流社會解放,傳入民間。
奢華的衣物不再是貴族的專利。在服裝類型全面解禁,人人皆能仿效的情況下,貴族只能在風格樣式上作文章,藉由不斷變化的細微差異來與大眾做出區隔。
套句盧梭(Jean-Jacques Rousseau)一七六一年小說《新愛洛伊絲》(The New Eloise)核心人物聖波洛(Saint-Preux)的話:「舉目所及,人人不分貴賤,衣著大同小異;若非公爵夫人慧眼獨具,能看出資產階級女性所不敢模仿的風格特色,幾乎無從區分貴族與平民。」這種「一眼看出風格特色的本事」加快了十八世紀法國服裝樣式變化的腳步,而現代時尚之濫觴,即源自於這種日益加速的演變週期。
社會上各階層總是緊跟著上層人士的風向爭相模仿。大眾對時尚的議論尤其激烈,是因為有關服裝的爭辯已經演變成一種「代理人戰爭」,實際上的問題核心是舊制度一成不變的地位階序正逐漸被日益顯著的社會流動取代。社會階層產生新的可塑性,使某些人感到惴惴不安,服裝便成了代罪羔羊。
戲劇家埃德梅.鮑索(Edme Boursault)在一六九○年推出的《伊索寓言》(Les Fables d’Esope)寫道:
巡佐太太要是穿得起,
就會濃妝豔抹,打扮得像個老鴇;
皮條客的妻子為了給人留下好印象,
穿得跟律師太太一樣端莊;
律師太太甚至膽敢
模仿議員夫人的神態樣貌;
就連議員夫人也毫無顧忌,
與議長夫人爭妍比美。
紀錄顯示,法國在路易十四之後確實繼續立法規範布料的用途,但這些法令只是證明了當時社會鋪張炫富的風氣愈演愈烈,一發不可收拾。僕人的制服被貴族拿來當成宣揚聲望的工具,貴族間的地位之爭最終促使政府在一七二四年立法禁止穿著制服的僕人使用綴有金銀裝飾的絲襪。
羅什在一份針對巴黎財產紀錄的詳細研究中明確點出,整個十八世紀,巴黎各個社會階層─舉凡貴族、專業職人、工匠、店舖業者、工人及家傭等─在服裝上的消費都有所增長:「每一種社會類屬(social categories)皆陷入不斷加速的變化更迭之中。」
路易十四時期興起的時尚出版業方興未艾,自一七○○至一八○○年間,法國有多達五十種不同的雜誌期刊在市面上流通,跟服裝有關的書籍亦出現爆炸性的成長,十八世紀後半的出版量比起前半世紀足足超出五倍以上。因此法國作家夏爾.佩羅(Charles Perrault)一六九七年出版的改編童話《灰姑娘》(Cinderella)在此時大受歡迎,或許也不足為奇。
一六九七年出版的改編童話《灰姑娘》(Cinderella)在此時大受歡迎。圖/wikipedia
故事描述女主角透過一襲優雅禮服及精美便鞋的穿針引線,從可憐的廚房女傭飛上枝頭嫁給國王,成為皇后。新衣的魅力產生強大的吸引力,盜竊衣物的罪行亦隨之增加。
一七六○至一七六九年間,巴黎的一千七百起審判案件中,就有九百多起(占整體的五成二)與衣物及亞麻織品有關。服裝出租變成熱門行業,假如灰姑娘真有其人,她只需要租件禮服就能脫離苦海,從無名小卒搖身一變枝頭鳳凰,但實際上的社會底層並沒有如此幸運。
某位名叫拉方丹(Lafontaine)的人大吐苦水,說他把衣服租給那些「閱人無數的女性」(暗指妓女),最後她們卻穿著這些衣服死在醫院或牢裡,害他足足損失了四千五百里弗(livre)。
——本文摘自《穿過了:從人類服裝史發掘全球製衣體系背後的祕辛 》,2023 年 10 月,時報 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