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語言學家白樂思(Robert Blust)在 1940 年 5 月 9 日出生,不久前 2022 年 1 月 5 日去世,享年 81 歲。他是南島語言的專家,對台灣也很熟悉;他的一系列研究成為支持「出台灣說」的重要證據,在台灣小有知名度。
白樂思漫長的學術生涯除了南島語言,還有許多其他成果。他生前最後發表的論文之一,主題是「彩虹禁忌(rainbow taboo)」,相當有意思。一代大師最後關心的問題,我們來瞧瞧。
彩虹禁忌:手指彩虹會發生不好的事?
彩虹在現代社會衍生出許多意涵,例如代表同志,不過這兒的彩虹禁忌和恐同無關,是真的彩虹。論文於 2021 年發表,但是可以追溯到 1980 年,那時白樂思在印尼的雅加達做研究,有一天用手指著彩虹,當地人告訴他,蘇門答臘人覺得用手指向彩虹不禮貌,會讓手指和彩虹一樣被掰彎。
白樂思感到好奇,之後搜尋文獻,還詢問世界各地的學者、傳教士,是否聽聞類似的事,結果得知這類禁忌十分普遍,總共在 124 個文化存在,而且遍佈全世界,亞洲、大洋洲、澳洲、北美洲、中美洲、南美洲、歐洲、非洲都有。
他在 1980 年代搜集大部分資料,1998 年寫成論文稿件,但是沒有正式發表,一直等到 2021 年,成為生前最後一批問世的論文。前後延續 40 年,是他的半輩子之久。
白樂思稱呼此普遍存在的現象為「彩虹禁忌」。共通點是:不要用手指指向彩虹,否則會發生不好的事。
彩虹禁忌存在於世界各地區,使用不同語言的族群,變化很多。最常見的版本是,指向彩虹的手指會承受惡果,掰彎、斷掉、爛掉等等;澳洲和新幾內亞某些族群,則是其他人接受惡果:媽媽或近親。
所幸彩虹通常沒那麼容易被冒犯,只要不用手指直接指著它,用身體其他部位,像是頭、嘴唇、鼻子、握拳都可以。倘若無心犯錯的話,往往有補救措施,可以把手指弄濕、手指插入口腔、肛門(自己的!)、牛的大便等等。
全世界跨文化普遍存在的禁忌
白樂思認為彩虹禁忌是世界性的現象,一些地方過去存在,卻在近代消失,例如 19 世紀中期的格林童話,便證實歐洲也曾經有過。
至於台灣,白樂思蒐集到 2 個南島族群。易家樂(Søren Egerod) 1965 年的《Verb inflexion in Atayal》書中記載,泰雅族認為一個人不能用手指向靈魂之橋(彩虹)。陳千武 1991 年的《台灣原住民的母語傳說》則是提到布農族。
台灣的漢人似乎沒有,中國的漢藏語系使用者,則至少存在 4 個彩虹禁忌。白樂思由個人聯絡獲得 3 個案例:管東貴 1994 年告訴他:江西的客家人小孩,被教育不可以手指彩虹,否則背會被掰彎。Chang Hsiang-shun(找不到是誰)1994 年告知:江蘇北部和山東講普通話的人,告誡小孩不要用食指指向彩虹,否則手指會爛掉或長瘡。
羅錦堂 1990 年告訴白樂思:甘肅的蘭州講普通話的人,認為彩虹是一條水龍,從海洋喝水,噴出雨水。小孩被告誡不要用食指指向太陽、月亮、彩虹,否則食指會被切斷。不用食指的話,用別的方式仍可接受。
還有一個案例是白樂思搜集到最古老的紀錄,來自距今約 2700 年前的《詩經.鄘風.螮蝀》:「螮蝀在東,莫之敢指,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螮蝀」發音為地東或地洞,是周代彩虹的名稱之一。根據野蠻小邦周的介紹,此一禁忌的源頭很可能比周代更早。
不該冒犯神聖的存在
為什麼手指彩虹會成為禁忌?白樂思認為有兩點關鍵因素:第一,彩虹被視為神聖的,或是危險的存在。第二,用手直接指著對方,常被視為冒犯行為。綜合起來就是:不該冒犯神聖的產物。
某些文化認為彩虹是美麗或神聖的東西,卻也有些文化視之為危險的存在。世界各地都有文化,認為彩虹和「另一個世界」有所聯繫。一個理由是無法靠近彩虹,在我們的世界,彩虹的存在若隱若現,賦予它一股超自然的神秘感。
手指其他人,特別是用食指對準其他人,在世界各地普遍不禮貌,旅遊指南便建議觀光客不要亂指。對另一個人都不禮貌的行為,何況是針對超乎人類存在的彩虹?不管對彩虹的態度是愛,是敬,或是畏懼,總之都不該冒犯它。
手指彩虹不禮貌,手指其他的東西也可能有壞事發生,例如星星、月亮、太陽都有類似的禁忌。白樂思在論文以台灣舉例:不可以用手指月亮,否則會被割耳朵(他果然很熟悉台灣!)。然而,月亮、星星等禁忌的流行範圍都很有限,沒有一項如彩虹禁忌般在全世界廣布。
白樂斯推測遍佈各大洲,不同文化、語言族群的彩虹禁忌,歷史應該十分久遠。考量到澳洲、新幾內亞有多個族群獨立存在彩虹禁忌,而人類最初在數萬年前移民當地,因此多半在舊石器時代便已存在。
彩虹禁忌本質上是人類心靈對自然環境的反應,倘若超過 10 萬年前的智人,認知能力已經和現代差異不大,彩虹禁忌甚至有可能在那個時候已經出現。
文化特徵的漫長演化
彩虹禁忌是在許多不同時空的文化,被重複發明嗎?或是有個共同的源頭,能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這類文化特徵起源與傳播的問題,非常難以回答。光是都市傳說都難以追溯源頭,何況是更廣、更久的彩虹禁忌?
歷史語言學家指出,兩種語言之間有相似性,有 4 種可能:巧合、轉移、普遍、共同起源。而白樂思認為,如彩虹禁忌這類文化特徵,也適用類似的道理。
巧合,世界到處都有巧合。例如「濕」的德語為 nass,美國西南部的祖尼語(Zuni)是 nas,兩者沒有任何關係,發音類似純粹是巧合。轉移或借用相當常見,我們日常就會使用一大堆外來語,如麥克風,仍然保有原本的發音。普遍(universal)最明確的案例是 mama 和 papa/baba。共同起源則是排除上述可能性後的解釋,能探討如南島、印歐等語系內不同語言的關係。
語言學研究指出,不同語言最普遍共通存在的詞是 mama 和 papa/baba,意思都是媽媽和爸爸(或反過來)。原因是新生兒發音能力受制,又努力與其他人互動下,只能發出最容易的音,而漸漸演變為寶寶身旁父母的代稱。不同語言都有 mamababa,並非源自祖傳的共同祖先,而是新生兒發聲能力必然導致的結果。
和新生兒發聲限制,跨時空的共通性類似,許多差異很大的文化一致認為:手指他人是冒犯、彩虹有超自然的神聖或危險性;另外人們對威脅比較感興趣,會認真對待。由此推敲,彩虹禁忌或許和 babamama 代表爸爸媽媽一樣,也是人類心智對自然現象反應的必然結果。
白樂思推測,彩虹禁忌經歷過多次失傳和再度發明。由於人類共通的背景,彩虹禁忌也許多次被重複發明,隨著人群分家和遷徙,各自流傳與失傳,衍生出各種變化。
例如距離遙遠的澳洲與非洲的蘇丹,兩地都存在用手安全指向彩虹的方法(手指圈圈),較有機會是巧合導致。
而澳洲、新幾內亞、大洋洲多處族群,有別於其他地方彩虹禁忌的受害對象是自己,它們的受害者都是親人,或許可以追溯到共同起源。另外白樂思沒提,不過照他的解釋,「親人受害」能追溯到幾萬年前,近大洋洲移民的共同祖先,那麼數千年前才移民到該地區的南島語族群,也具備此一特徵,大概是轉移而來。
遠古禁忌,漸漸失傳
綜合來看,也許超過 10 萬年前,在非洲演化出現代心靈的智人祖先,已經衍生出彩虹禁忌;即使沒有那麼久,也非常可能存在上萬年。長久以來它在各地屢屢失傳和重新誕生,經歷傳播與演變,涉及到文化演化的各種可能形式。這當中充斥未知,但是無疑,彩虹禁忌也是探討文化演化的寶貴材料。
隨著時代力量流轉,如今科技昌明,傳統文化漸漸消亡,彩虹禁忌仍然存在嗎?至少在東南亞依然普遍,不過常常沒有被認真看待,有時還被視為無稽之談的迷信。一度廣泛存在,歷史悠久的彩虹禁忌,似乎也和多數傳統文化一般正在消失。
白樂思 2021 年 8 月 17 日的講話,我們懷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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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Blust, R. (2021). Pointing, rainbows, and the archaeology of mind. Anthropos, 116(1), 145-162.
- Even Rainbows Have a Dark Side
本文亦刊載於作者部落格《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匠》暨其 facebook 同名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