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理查.O.普蘭 (Richard O. Prum)
- 譯者 / 鄧子衿
現在,鳥類學家和演化生物學家使用「強迫性交」(forced copulation)來指稱鳥類以及其他動物群體中的強暴事件。之前動物學界已經用「強暴」(rape)這個詞一百多年了,但是在一九七○年代,由於女性主義者多方批判,才改成強迫交配一詞。蘇珊.布朗米勒(Susan Brownmiller)在《非我等所願》(Against Our Will)這本書中提出強力論證,說明了在人類社會中,強暴和強暴的威脅本身是壓迫女性社會和政治地位的手段。她的論點影響深遠,人類的強暴行為具有巨大的象徵意義和社會影響力,的確不適合置入非人類動物的情境之中。如同鳥類學家佩娣.哥瓦蒂(Patty Gowaty)所寫:「由於強暴和強迫交配之間有重大的差異,所以我們這些研究動物行為的人多年前同意,在非人類動物上使用『強迫性交』,而不採取用在人類身上的『強暴』。」
我了解這些考量,也完全同意。但可惜,我認為在生物學使用「強迫性交」這個詞,讓我們對動物行為中性暴力具備的社會與演化影響不再那麼敏銳,也讓我們不容易察覺到事實上強迫交配是一種高壓性的性暴力,損及許多雌性動物的利益。因此,改變說法可能會阻礙我們對性暴力演化過程的了解。(在第十章,我會進一步說明,這種改變阻礙了我們深入研究與了解人類演化的過程中,性暴力所造成的影響。)
雖然我並不認為我們在動物學領域需要完全恢復使用「強暴」這個詞,但是我認為,用「強制性交」這個詞在學術研究上其實會幫倒忙,讓我們較不容易了解非人類動物中的性暴力。當然,在雌鴨這個例子中,性高壓和性強迫的確違背了她們的意志,這個認知在科學上是很重要的。
在雁形目的許多物種中,強迫性交的情況相當普遍,我們或許可以認定這屬於經常性事件,但是這種事件非常暴力、可憎、危險,甚至會造成死亡。雌鴨顯然會抵抗這種暴力行為,而且會想要飛離或是游離攻擊者。如果沒能逃開,雌鴨會激烈掙扎,好擊退攻擊者,不過通常難以成功,因為在許多鴨類當中,這樣的強迫性交行為是有組織的。成群的雄鴨會一起行動,聯合攻擊單一母鴨,也就是集體強暴。比起單獨行動,雄鴨聯合攻擊雌鴨,可以讓其中一隻雄鴨攻克雌鴨、擊倒保護她配偶的機會增加。
在強迫性交的過程中,雌鴨付出的代價非常高,通常會受傷,死亡比較少見。那麼,為什麼雌鴨要那樣劇烈抵抗呢?雌鴨如果順從、不抵抗強迫性交,身體受到的直接傷害會少很多,所以從演化的角度,很難解釋她們激烈的抵抗行為。對於把基因傳遞下去這件事,死亡是最大的威脅,那麼,雌鴨為何要冒著死亡的危險而掙扎抵抗呢?
這個問題讓我們一窺複雜交互關係的重點所在:雌鴨按照自己對美麗的慾望行動,挑選配偶,雄鴨則用性暴力對抗雌鴨挑選配偶的能力。更要緊的是,這些強迫受精的企圖,不只讓雌鴨直接犧牲了健康與安樂,還讓雌鴨付出了間接的遺傳代價,這對雌鴨本身可能更為重要。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和雄鴨成功配對的雌鴨,產下的後代很可能具備了她們自己偏好的演示特徵,其他雌鴨可能也喜歡這樣的演示特徵,這些雌鴨的後代因此更具有性吸引力,所得到的後代也就越多。由擇偶得到的間接遺傳利益,強力驅動了美學共同演化。如果雌鴨被強迫受精,提供精子的雄鴨具備的演示特徵往往是沒有經過挑選的,或是因為不符合雌鴨的美學標準而遭受排拒。不管怎樣,結果都是後代不太可能遺傳到與受雌性偏好的雄性裝飾特徵,因此對其他雌性的性吸引力也跟著降低,損及了得到配偶的機會,這樣那隻雌鴨的後代數量便跟著降低。這便是雄鴨性暴力造成的間接遺傳損失。
鴨類的繁殖生物學會如此複雜,重點在於雄鴨和雌鴨之間有性衝突,兩者爭奪對後代生育血統的掌控權。雌鴨的掌控權來自擇偶,選擇的標準是雄鴨共同演化出來的羽毛、歌聲和演示。雄鴨的掌控權來自高壓暴力造成的強迫性交。到底是哪一方掌控呢?一九七九年,傑佛瑞.帕克(Geoffrey Parker)把性衝突定義為:在生殖相關的情況下,不同性別的個體因為演化利益而造成的衝突。性衝突可以發生在生殖的各個層面,包括誰能得到配偶、性行為發生的頻率、親職分工中的投資與責任等。其中一項衝突來源對性別之美的演化至關重要:爭奪受精控制權所造成的衝突,控制權掌握在精子提供者上,還是卵子管理者。
鴨類的性生活是爭奪受精控制權而產生衝突的絕佳例子,也能讓我們深入研究,達爾文所說「對美麗的品味」提供了什麼樣的機會,讓性自主進一步演化。最重要的見解是在雁形目中,性擇的兩個最基本的機制同時發生了,而且在演化上這兩個機制站在對立的方向。一個機制是雌性對雄性的演示有美學偏好,並且基於這個偏好選擇配偶。另一個機制是雄性之間彼此競爭受精控制權。
從這個角度觀察到的結果破壞力十足。之前提過,自從達爾文出版了《人類原始》之後,位於主流的華萊士式適應主義者就認為,任何形式的性擇只是天擇的某一種形式。在這個觀點中,不論是海象或是天堂鳥,只有客觀上「最佳」的雄性能夠成功找到配偶。但是,當雌性的擇偶和雄性之間的競爭同時出現,而且兩者顯然朝不同的方向前進(例如在雁形目物種當中的狀況),會造成什麼結果呢?在這兩者截然不同的競爭下,勝利者不可能是「最佳」的。如果在性上面最具攻擊性的雄鴨實際上是最佳的,那麼雌鴨為什麼不偏好這些雄鴨呢?擇偶中的勝利者,和雄性之間的競爭得勝者,顯然不是同樣的個體。
除此之外,性暴力是雄性自私的演化策略,並不符合雌性受害者的演化利益,可能也不符合整個物種的演化利益。性暴力會讓雌性受傷甚至死亡,這使得族群中雌性個體的數量減少,同時也進一步擴大性別比例差異,還使得性衝突更為激烈,因為在擇偶競爭中失敗的雄性增加了,失敗者會採取性暴力這種適得其反的策略。因此,鴨類的性衝突再次顯示了達爾文的遠見:性擇並不等同於天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