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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棄養」到「私獵」——入侵種綠鬣蜥的問題始末

兩棲爬蟲萬事屋_96
・2020/12/24 ・5392字 ・閱讀時間約 11 分鐘 ・SR值 560 ・八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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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徐偉傑

每年這個時間點,關於台灣的入侵種綠鬣蜥 (Iguana iguana) 的議題在網路、新聞等媒體上都會稍稍提升一些能見度。多數的討論不外乎是想三杯、或是熱心民眾為民除害等等的內容,並沒有太多人在乎為什麼綠鬣蜥會入侵,或是該如何控制等問題。隨著入侵種綠鬣蜥的問題逐漸嚴重,暗示著台灣在相關制度及法律上的缺陷,不管專家學者怎麼呼籲,政府與民眾依然故我,最後搞得所有管理策略都變得四不像且成效打折。現在問題已經逐漸從複雜變成難以理解,卻還是沒有人願意認真地探討為什麼……?

首先來定義一下,外來種 (Alien species) 是指原先在當地沒有自然分布,經過人為無意或有意引進的物種;入侵種 (Invasive species) 是外來種的一個子集,指一物種經人為引入至非其自然分布地區,並在無更多人為干預的情況下有能力於當地建立穩定族群,以至威脅到當地的生物多樣性、成為當地公害者。事實上要成為入侵種並不容易,要同時有天時、地利、人和。

躲避查緝、轉嫁成本的「棄養」

綠鬣蜥最早在 2001 年開始能夠合法進口,且在 2004 年前後,第一次於野外發現野生幼蜥,雖然所有的綠鬣蜥來源解釋,都說是來自「棄養」,但要成為入侵種除了要剛好碰到異性,還要克服少量個體低遺傳多樣性帶來的奠基者效應 (founder effect) 使其親代及幼體更不容易適應環境並生存下來建立族群,單靠零星的「棄養」其實很難有足夠的數量讓其建立入侵族群。早期因為其幼蜥翠綠討喜的外表在市場上受歡迎,且當時還有足夠的利潤,在合法進口前曾被大量走私。

過去進行綠鬣蜥田野調查曾訪談當地居民時就有不少農民表示,曾有不肖業者在當時為了躲避查緝將成批的走私綠鬣蜥往養殖場後的大排水溝倒,這很可能就是最早建立起穩定族群的綠鬣蜥。早期的野生動物輸入大多只著重在該物種是否名列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紅色名錄 (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 及國內野生動物保育法的保育名錄,對於物種的入侵性並無審慎評估。

2004 年確認綠鬣蜥入侵後,雖不及過去熱銷,但仍有市場價值且野生個體通常較人工個體好看,導致部分不肖商人開始從屏東、高雄等早期的入侵地捕捉野生的綠鬣蜥入侵族群銷往外縣市水族館,以無本生意的方式牟利。野生個體在野外生活難免會有殘缺、傷疤,或是在集貨留置過程中受傷。然而,這些水族館或買家不願意收購的成體對賣家也是負擔,便索性在回程往交流道附近的大河段直接丟棄,其中甚至不乏已經懷孕的雌蜥,中南部縣市較大的綠鬣蜥入侵族群都從交流道附近開始出現並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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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的入侵種蜥蜴亞洲水龍 (Physignathus cocincinus)、南部的入侵種蜥蜴高冠變色龍 (Chamaeleo calyptratus) 同樣是被想做無本生意的商人成批流放至適合其生存的地點,將飼養成本轉嫁給環境,若有買家下訂再透過野採的方式供貨。

圖一、交流道下河段附近的繁殖期綠鬣蜥雄蜥

治標不治本的獎勵捕捉

綠鬣蜥開始遍地開花之後,逐漸有民眾通報「恐龍」、「鱷魚」在自宅附近水溝或樹上,地方政府受到民間壓力就開始有一些動作,像是發研究計畫請大學做監測調查,或試圖參考防治沙氏變色蜥 (Anolis sagrei) 的作法,用獎勵移除的方式吸引民眾移除。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的陳添喜老師當時已經透過調查高屏地區的入侵綠鬣蜥族群,大致了解綠鬣蜥在台灣野外環境的生活史及開發了捕捉方法,而使用獎勵移除捕捉策略的縣市則是不了了之,只獲得一些綠鬣蜥屍體,沒有其他有用的資訊和情報。

2008-2010 年,政府開始對入侵物種的可能衝擊及優先處理順序進行評估,委託高雄師範大學梁世雄教授,偕同台灣大學陳俊宏教授、成功大學侯平君教授、台灣師範大學杜銘章教授及高雄醫學大學謝寶森教授等五名動物生態背景之專家學者執行「外來入侵動物物種資料收集及管理工具之建立」計畫。該三年計畫主要調查台灣寵物店販售之外來動物物種及建立各物種之生物背景資料庫,優先對已入侵動物可能造成之衝擊,進行風險評估,並排定管理優先順序。但不知道為什麼做出來的爬行類很少(如表一),名錄裡面也沒有綠鬣蜥及其相關分級建議。

表一、已入侵外來種爬蟲類處理分級名單。表/參考文獻 1

至今,綠鬣蜥的入侵範圍從高屏地區擴大至嘉南地區甚至到彰化、台中,且皆為不連續分布,顯示人為協助其擴散的可能性極大。2019 年 8 月 15 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告訂定「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草案,並將綠鬣蜥納入公告名單中。公告後飼養綠鬣蜥需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且未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繁殖,意圖透過此方式減少綠鬣蜥在市場上的流通,持有登記期限到 2020 年 11 月 30 日為止。

以上是簡單的綠鬣蜥入侵及政府應對策略變化的歷程,雖然政府已經出手管理寵物市場的買賣及持有,看似能夠降低民眾隨意捕捉野生綠鬣蜥的需求,但綠鬣蜥可不是只有寵物市場需求而已。今年有比往年更多 Youtuber 和需要網路聲量及點閱率的人私自捕捉綠鬣蜥,並誇大渲染綠鬣蜥肉好吃,甚至連部分立法委員都有這種提倡大眾「吃綠鬣蜥除害」的想法。多數人乍聽之下會認為這樣做沒什麼不好,還會覺得好像有點道理,隨口開起宣稱綠鬣蜥肉能壯陽就可以完全移除的笑話。但吃掉終究只是一種處理屍體的方式、一直抓到很多的數量也並非代表移除入侵種具有明顯成效,而讓民眾能夠自由捕捉綠鬣蜥卻對研究人員和移除團隊帶來相當大的困擾。

非人道、破壞求偶場的民眾獵捕

為什麼讓民眾隨便抓會造成麻煩?那得先從台灣綠鬣蜥入侵族群的繁殖特性說起。通常從 10 月至隔年 3 月是交配期,約莫 3、4 月開始產卵,幼蜥會在兩個月後左右陸續孵化,從目前解剖過的雌蜥來看,綠鬣蜥最多能一次懷有 78 顆卵。綠鬣蜥屬於「求偶場展示繁殖」 (Lek mating) 的物種,對求偶場 (Lek) 及產卵地具有高忠誠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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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偶場展示繁殖」指一個物種中兩隻以上雄性聚集在同一場所,透過各種形式的展示、炫耀、表演等方式達到與雌性交配之目的,最有名的案例是北美洲的艾草松雞 (Centrocercus urophasianus)。

綠鬣蜥從 10 月開始會移動到求偶場,雄蜥會轉變成橘紅色,站在很高的樹頂進行展示,吸引雌蜥聚集交配。這個時期很容易被路人注意到,對一般人來說也是比較容易捕捉的時候,所以每年 10 月到年底就會開始有很多綠鬣蜥的相關新聞出現。綠鬣蜥幼體的存活率低,但要達到性成熟,在台灣就幾乎沒有天敵,且雌蜥會隨著體型變大而增加產卵數量,所以大體型的雌蜥對族群成長的貢獻度最高,被列為重點捕捉對象,因此每當繁殖季節來臨,綠鬣蜥聚集在固定求偶場及產卵季的時候,就是非常重要的捕捉時機。

然而,問題在於一般民眾在繁殖及產卵時期捕捉綠鬣蜥,除了方法及工具可能有違反人道及法律的疑慮,在沒有擬定捕捉優先目標,以及不必要的過度干擾下,都有可能造成綠鬣蜥放棄固定的求偶場及產卵場。而民眾為了買賣、食用多會捕捉正在展示的大型雄性個體,看起來很驚人又鮮豔,同時也是當作話題及新聞最好的題材。此外,政府只要一見新聞報導,就會找研究團隊要求解釋,對受託團隊而言除了增加作業難度也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

除了可能妨礙專業團隊,一般民眾不適合擅自捕捉綠鬣蜥的原因還有人道處理、合法器具、動物流向等問題。所有的犧牲都需要符合人道,爬行類生命力大多都很強,即使被刺穿短時間內也不一定會死亡,現在台灣的合法遠距離射擊類武器根本不可能人道殺死綠鬣蜥,民眾捕捉不是使用魚叉綁線就是使用初速會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槍械,顯然並不符合爬行類的人道處理,且規定上所有人道處理必須經過獸醫師背書認證。動物流向管理也是很重要的一環,目前活體的市場流通已經被政府管理,若經過炒作渲染導致屍體也有市場價值,一定會有更多人繼續捕捉干擾作業,更甚者還可能會把綠鬣蜥丟到尚未入侵的區域,使其建立新族群再去捕捉做無本生意,如此一來不管綠鬣蜥多能壯陽都處理不完。

雖說活體已經被政府管理,但其實管理制度上也是有很多毛病,其一,不同主管單位的登記方式居然可以完全不同;其二,有些只需要附照片,不用施打晶片,綠鬣蜥幼體幾乎每隻都長得差不多,用幼體照片洗綠鬣蜥的持有隻數這種事已經有人做了,雖說有想做進一步處理,但個體管理做一半真的不太好。另外,在配套不足的狀況下,在公告綠鬣蜥即將實施登記後,執行團隊常常接到市區環境的通報,或是在野外看到顯然被人長期飼養過的個體,意味著嫌麻煩直接棄養的也大有人在。

政府行政與捉捕移除不同調

現在林務局有心想要處理綠鬣蜥的問題,也有經費挹注,但執行團隊在實際執行上卻經常處處掣肘。首先文章前段有提到綠鬣蜥最好的捕捉時間是 10 月到隔年 4 月左右,但因為會計年度的關係,主計不願意讓計畫能夠跨年度執行,或是計畫經費到地方上就卡在議會下不來,導致重要時期沒有經費,執行人員墊支、領不到薪水、大學老師因此要向學校借錢都是家常便飯,經過多次反映也絲毫不見改善,讓行政凌駕於專業之上。另外有些區域的綠鬣蜥求偶場環境複雜難以捕捉,不允許使用移除埃及聖䴉 (Threskiornis aethiopicus) 所用槍枝的情況下,會需要跨部會與河川局商議清除部分求偶場的植物,且不要總在重要時期執行大規模疏濬干擾求偶場及產卵場,但多次建議也未見接納。

就算知道入侵種有這麼多的問題,也知道入侵種需要在不同的階段進行不同的管理(圖三),但直到現在也還未見台灣有關於外來種管理的專法出現,導致一堆問題都沒有法源可以解決,搞得現在不上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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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外來生物入侵過程與管理方法流程圖。圖/參考文獻 1

同樣被入侵種搞得七葷八素的日本在 2008 年實施了生物多樣性基本法,讓國家、地方團體、人民等具有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義務跟責任,在生物多樣性基本法的規範下,政府就有義務好好執行 2005 年實施的外來生物法。其內容主要是規制對生態系造成危害的生物與驅除、防治,以防治外來生物對人類、生態、產業的損害。為了防止指定外來生物擴散,原則上禁止飼養、栽培、運送、持有、進口、販賣、野放也禁止私自捕捉、攜帶活體、轉讓給沒有許可者。觸犯此法,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個人可科處三百萬日圓以下、法人一億日圓以下的罰金。此法將外來種分為緊急對策、重點對策、綜合對策、產業管理、侵入預防、定居預防等類別,並依類別有不同的措施及辦法。光是沒有生物多樣性基本法這類的法律規範政府對入侵種的責任,政府就很容易變成有權無責的狀態,台灣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

更糟糕的是,國內「飼養寵物」實在是過於容易,不論是販賣或購買都非常簡單,也就是說並沒有把物種依其入侵性、危險性等特性及飼主資格許可分別做經營管理,之前就有國中生購買西部菱斑響尾蛇 (Crotalus atrox) 飼養並拿在手上拍照的案例。

動物保護法第 8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禁止飼養、輸出或輸入之動物,但目前只有禁止美洲巨水鼠科 (Myocastoridae)、黑食人魚 (Serrasalmus rhombeus) 及電鰻科 (Electrophoridae)。雖然說野生動物是林務局的管轄範圍,但當它變成寵物時就是畜牧處動保科的事,多年來也遲遲未見管理。

為了健康,別吃綠鬣蜥!

談了那麼多綠鬣蜥的問題,相信還是有些人只想知道究竟能不能吃?撇開民眾自己去抓對綠鬣蜥控制的影響,個人是不建議吃台灣野外入侵族群的綠鬣蜥,原因如下:

  1. 寄生蟲問題:對,所有動物都可能會有寄生蟲,但一般市面上的肉品大多都經過食安法的把關,不會有那種買了還一堆蟲的狀況發生。而且關於綠鬣蜥身上寄生蟲會不會因為加熱就完全死亡?會對人體造成什麼影響?其實還沒有科學上的證據和案例,因為知道得太少,所以就不建議吃。
  2. 重金屬及其他有害物質殘留:台灣綠鬣蜥的入侵區域多鄰近工業區、畜牧業、家庭廢水匯集區,兩生爬行類經常會把無法代謝或排出的有害物質儲存在骨質、內臟、脂肪裡面,透過生物濃縮 (Bioconcentration) 達到放大的效果,人在吃的時候根本就不知道累積多少有害物質了。
  3. 未知病毒和疾病傳播的可能:至今有多少疾病是透過亂吃野味造成大流行根本就難以細算了,橫空出世新冠肺炎的例子跟吃野味就有無法脫鉤的關係,我們永遠無法預測病毒會怎麼變異。

最後,任何入侵種都一樣,吃只是一種處理屍體的方式,只有在正確的時間點,有方法地移除對族群成長貢獻最大的體型及性別,時刻追蹤繁殖及族群動向,且一切符合動物安樂人道規範及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和社會秩序維護法,才是科學又專業的入侵種處理。也還請各位高抬貴手,不要自己亂抓、不要提倡吃綠鬣蜥、不要把吃綠鬣蜥的行為英雄化,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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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梁世雄、張弘毅、劉泰成 (2014) 外來入侵生物風險評估之簡介及台灣執行現況與限制。台灣林業。40 卷 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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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蕩犬貓攻擊保育類動物!怎麼防止外來入侵種和原生種的資源爭奪?動保與野保之間能取得平衡嗎?
PanSci_96
・2023/11/12 ・6100字 ・閱讀時間約 12 分鐘

你能接受移除外來種嗎?

但要是今天移除的是狗狗好朋友跟貓貓主子呢?

泛糰們知道嗎?5 月 11 日晚間 6 點,有一隻失親的小石虎被發現,發現的民眾還傳送了小石虎健康的萌照給縣府人員。但就在 2 個小時後,卻被送到特生中心的野生動物急救站,確定小石虎已經死了,死因是遭到遊蕩貓的攻擊,頸部大量出血而死。

這是台灣僅剩下約 400-600 隻的野生石虎族群的生活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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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進入急救站的保育類穿山甲,也有高達五成是因為被遊蕩犬咬傷了尾巴。而且可別以為遊蕩犬只會欺負小動物,前陣子陽明山有遊客拍到遊蕩犬群起圍攻水鹿的畫面。壽山附近的山羌,更因牠們而出現區域性的滅絕危機。

這死傷越來越慘重的尾巴衝突,你說怎麼辦?

台灣土狗不是原生種嗎?

小等一下 (Sió-tán–tsi̍t-ē)!為什麼講的好像狗不是台灣原生動物一樣?我們不是有台灣土狗這個品種嗎?

其實啊,這只是名字衍生的誤會,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的「狗」是原生種。因為早在兩三萬年前,人類就已經從灰狼馴化出「狗」這個物種,無論在哪個生態系,牠都屬於外來種。例如澳洲野犬也是 3000 年前被人類帶到澳洲的,台灣本來就沒有原生犬科動物,因此「烏狗 (oo-káu)」不能鳩佔鵲巢說自己是本土原生種。既然不是原生動物,那麼流浪狗算是怎樣的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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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其實會用「野化動物」來形容這些並非野生動物,也非寵物的動物們。也就是原本馴養的動物,脫離人類飼養環境後,在野外棲息並且繁衍的情況,像是被棄養的狗狗。除此之外,在台灣鄉間常見「放養」的狗兒們,基本上吃飯以外的時間都在野外淺山環境晃蕩,我們統稱叫作「遊蕩犬隻」。這個數量一大,對於野生動物就造成不小的威脅。包括咬死咬傷野生動物、競爭野外棲息地、傳播疾病等等。

根據 2017 年在《Biological Conservation》所發表的研究,遊蕩犬已成為全球至少 188 種瀕臨絕種動物的主要威脅。而在台灣 2022 年農業部的統計數據顯示,全國遊蕩犬估計有 15 萬 9697 隻,牠們的數量超過了台灣任何原生食肉哺乳動物。特生中心的林育秀研究員指出,或許只有台灣鼬獾的數量能與遊蕩犬相提並論。

雖然遊蕩犬滿街跑,但看起來狗狗們都融入生活中,頭好壯壯沒什麼問題嘛!如果你這樣講,那就大錯特錯了。遊蕩犬在野外環境要活下去,就得跟野生生物爭奪資源,並面對很多生存困境。根據清華大學的顏士清助理教授 2016 到 2018 年在陽明山國家公園進行的研究,在那個區域裡的遊蕩犬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血檢異常。大約一到兩成具有斷腳或皮膚病,導致牠們每年的存活率不到一半。而許多跨物種的傳染病如:焦蟲病、犬瘟熱、犬小病毒等,更是同時危害遊蕩犬跟野生動物們,更別提可能有狂犬病。

圖/pexels

所以其實我們必須認知一個前提,那就是遊蕩動物在外頭並不是天堂,毛孩子們應該要有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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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儘管犬貓在國際上是被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認定的外來入侵種,但我們台灣是一直到去年 2022 年,在中研院的台灣物種名錄上才將犬貓從「外來種」更新為「外來入侵種」,和埃及聖䴉、綠鬣蜥並列。

外來種與外來入侵種

外來種跟外來入侵種有怎樣的差別呢?一般外來種就像是開心農場裡的水豚、實驗室的白老鼠,這些雖然是人類特意引入的物種,但在管理之下對當地生態的影響相對可控,就算是那隻跑出來名揚一時的東非狒狒也不例外。這之中最大的差異是:外來入侵種會捕獵原生動物或瓜分其生存資源,對原生生態造成負面影響。而名列為外來入侵種的遊蕩犬,不僅嚴重影響石虎、水鹿、穿山甲等野生動物的生存,還有可能會增加野外傳播疾病的速率。

顏士清老師 2019 年發表在《Scientific Reports》的研究指出,大台北地區包括陽明山國家公園遊蕩犬的出現,確實導致了野生動物的多樣性下降。穿山甲、麝香貓、山羌、山豬、鼬獾、白鼻心跟野兔等動物為了生存,都必須避免與遊蕩犬接觸。這這這……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早在十多年前,台灣許多動保組織就引入了一種族群控制方式,NT……啊不是,我是說 TNvR。TNvR 是英文 Trap、Neuter、Vaccine、Return 四個字的縮寫,目的是透過降低母狗的生育率來處理遊蕩犬過多的問題。TNvR 的操作手法是先用籠子跟罐頭吸引遊蕩犬進入,以母狗為主,進行輸卵管或卵巢移除手術結紮並且施打疫苗、剪耳標記後再回置原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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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等等,既然目的是減少遊蕩犬,都捕捉了為什麼要放回原地呢?

原來第四步的 Return 是利用犬類強烈的領域性,回置後可以有效阻止其他遊蕩犬進入占地盤,避免「真空效應」的出現——也就是流浪犬貓被移除後,周遭區域的其他流浪動物看中這個地盤,吸引而來填補空缺。

Return 是為避免「真空效應」的出現——也就是流浪犬貓被移除後,周圍出現更多流浪動物來填補空缺。圖/YouTube

印度齋浦爾市是一個經常被拿來當作 TNvR 成功案例,從 1994 年到 2002 年 長達八年的時間,總計 TNvR 了近兩萬五千隻的遊蕩犬。印度在此計畫中幫 65% 的母狗進行了絕育和疫苗接種手術,雖然最終族群的數量只下降了 28%,但當地人類狂犬病例下降到零,蔚為美談。除此之外,在泰國曼谷、伊朗克爾曼市也都有正面的案例。只可惜,不是每個案例都是成功的。也有不少 TNvR 經過了十多年的施行還是宣告失敗,例如被認定是台灣 TNvR 示範區——台南漁光島。

原本島上有 80 多隻遊蕩犬,2011 年在市府幫助之下開始啟動 TNvR 計畫,經過 4 年時間的努力,到了 2015 年,漁光島的流浪犬族群已經減少到 50 隻以下了,而且剩餘的犬隻大多數都已經經過 TNvR 的處置,不會在當地繼續繁殖。但好景不常,後續這個「狗島」的浪犬回置印象,反而變成了飼主暗地棄養犬的地點。而這個「人犬衝突」最終還是由當地居民承受,造成攻擊家畜、追逐車輛、影響用路人等等問題,居民不勝其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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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多的愛是一種負擔?

不過呢,對科學家來說,最關切的就是可再現性。因此非得問的問題是:「為什麼台灣施行 TNvR 的場域都沒有成功,遊蕩犬問題到現在越演越烈呢?」人類沒辦法讓遊蕩犬少子化原因不是遊蕩犬不用擔心高房價,其實答案就在地理課本之中。

如果你還有記憶的話,高中地理有教過人口變化的四大要素:出生、死亡、移入、移出。我們把這個模型放到漁光島,發現透過 TNvR 可以降低出生率,因為漁光島是一個沙洲島,除了漁光大橋之外不太受到外界干擾,等同是一個生態學上的「封閉族群」。但若放到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這些四通八達的都會, TNvR 的努力成果就很有限。因為難以阻絕外來遊蕩犬跟棄養犬遷入,即使降低出生率也沒用。

換言之,TNvR 不是單一解方,必須同時搭配小族群且封閉的場域才容易有成果。只要一直有新的移入族群,那麼想要利用無生殖力的絕育犬降低遊蕩的數量,就只是緣木求魚,結果來的都是狗。而且這些地方還面對另一個挑戰——人類的愛。被稱為愛爸愛媽的民眾真的很有愛,這些熱心民眾覺得流浪動物很可憐,因此每天定時定量地提供飼料或廚餘。不過我們若是希望流浪動物越少越好,可得好好參考在《美國獸醫學會期刊》發表的這篇研究

圖/pexels

當人類對城市中的流浪貓進行 TNR 並持續供應食物,貓貓的數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了。這主要是因為穩定的食物供應使得貓貓覓食的壓力消失了,反而吸引附近周圍的新貓移入。這也意味 TNR 所稱的「真空效應」其實取決於食物多寡,並不是回置動物就可以阻擋周圍流浪動物移入。雖然部分絕育母貓無法生寶寶,但其他未絕育母貓的繁殖競爭壓力反而變小,加上有充足營養來哺育,新生幼貓與成貓的死亡率下降,結果最後就是流浪貓變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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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育方案花了好大的力氣想要把「出生」這一個新貓入口給堵上,但餵食卻是一次達成「移入提升、移出減少、出生提升、死亡降低」,換言之只要人類餵食,所有努力都將付諸流水。少貓狗化大失敗,最大的問題是:我們對浪浪的愛心,將直接轉變為對野生動物的殘忍;讓牠們更有力氣也更有本錢和野生動物競爭,讓野生動物更容易遭到攻擊。這也是為何野保人士希望能夠禁止餵食的主因。

動保和野保究竟在吵什麼?

在這個複雜的議題戰場中,看似野保和動保兩派一直在互相較勁。野保人士訴諸科學面和野生動物滅絕的急迫,主張 TNvR 無效,回置和餵食遊蕩犬都只會傷害野生動物,因此偏向移除或禁止餵食的路線,甚至認為結紮後回置無助於解決野生動物領域被侵犯的根本問題,不如重新考慮對付外來入侵種的標準 SOP——「撲殺」;而動保人士則主張毛孩是人類的責任,浪浪在外面遊蕩不是牠們願意的,認同繼續強化 TNvR 的範圍和乾淨餵食,也不支持移除或十二夜的安樂死悲劇再次發生,反過來指責野保人士殘忍無情。

但撇開二元對立的框架,兩方其實都是關心動物的人。多年來不同路線的爭論讓情況完全膠著,雙方越來越極端化,背後根本原因是——台灣沒有進行飼主責任教育或寵物管制,導致遊蕩犬貓持續增加。加上這個議題位於野保法和動保法之間的灰色地帶,既有的管理措施執行力也不足,例如:許多風景區禁止餵食野生動物和遊蕩動物的告示牌形同虛設、許多養育寵物的飼主沒有登記也沒有打晶片,最令人為難的是,就算政府想出面,也只能對著無米之炊瞪著眼嘆氣。

電影《十二夜》海報。圖/wikimedia

最知名的例子就是十年前的電影《十二夜》,上映之後轟動一時,政府順應輿論和動保團體的倡議,從 2017 年開始對遊蕩犬採取了收容零撲殺的立場,廢除掉 12 夜——也就是公告滿 12 天之後未有人領養或是收養,就採取人道處理。由於對於「安樂死」的污名化,使得收容所執行安樂死變得很敏感。儘管面對重病重傷或是嚴重傳染性疾病,很多收容所也不太敢真正執行安樂死,只好任其「自然死亡」。包含台北市動物之家在內,全台有 8 個收容所超額收容。骨牌效應下,就算想移置石虎生態熱區的遊蕩犬,也沒地方放。而因為安樂死這三字背負的原罪實在太重,即使有些動保團體已經意識到這樣可怕的收容環境,恐怕比路殺或是野外移除還要「不人道」,卻也無計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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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們要來談談政府的角色,自從石虎永哥被遊蕩犬殺死,農業部正準備推動「台灣原生種野生動物受遊蕩犬侵擾改善試辦專案計畫」,預計先在苗栗、台中跟南投針對九大石虎受侵擾的熱區,推動禁止餵養犬貓。苗栗目前已就「禁止餵養遊蕩犬貓自治條例草案」進行公聽會,並展開移除遊蕩犬,也和動保團體溝通,這個移除絕對不是撲殺,而是收容後不回置。也會編列預算改善收容所的設施,並辦理領養活動。即使如此仍然受到雙方立場夾殺,野保人士人士認為:三千萬的經費根本不足以守護九個熱區;動保人士人士要求:至少要有大型開放性安置中心的規劃等等。

農業部有如深陷電車難題啊!可見遊蕩犬的問題早就已經超越科學問題,成了政治問題。政治是妥協,也許我們不該追求最好,而是相對更好的解才走得下去。例如對收容動物適度的安樂死、提升整體收容動物的福祉,更多的人開始呼籲 TNR 的處置手段應該升級為 TNSA,也就是將回置的 R 改為收容 S 以及領養的 A,才能邁向更長遠的源頭控制,重新落實飼主責任。

例如 10/29 剛舉辦完的「為野生動物而走」遊行活動的訴求,就是讓犬貓有人類溫暖的家;野生動物有自然的環境。這樣的台灣,才是以生物多樣性為傲的美麗之島!

一如開頭所說,複雜的問題沒有簡單的答案。你認為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還有什麼方法是處理遊蕩犬貓的相對好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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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故事系列:狗咬狗,滿嘴…mtDNA
胡中行_96
・2023/08/14 ・1957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愛犬慘死,兇手逍遙法外。縱然不是每個人都如電影《捍衛任務》的 Johon Wick,身懷絕技,謀求私刑正義;[1]透過科學管道,至少可以討個答案,獲得心靈平靜。義大利某隻母的傑克羅素㹴(Jack Russell Terrier),橫屍寵物旅館的院子,得年 8 歲。犬舍的網子破裂,有向內拉扯的痕跡。寵物旅館老闆養的3隻荷花瓦特犬(Hovawart),嫌疑重大;然而事後到場的獸醫,卻認為野生狐狸或海狸才是罪魁禍首。傑克羅素㹴的主人心有不甘,遂找上波隆那的一所動物疾病預防研究機構(L’Istituto Zooprofilattico Sperimentale della Lombardia e dell’Emilia-Romagna)。[2]

非當事傑克羅素㹴。圖/Oskar Kadaksoo on Unsplash

解剖狗屍

這隻傑克羅素㹴死後,在日均溫 7 °C 的環境,被擱置 18 到 20 個鐘頭。接著於 − 18 °C 的冰庫裡,凍了 1 個月,才被研究機構拖出來驗屍。從外觀看來,牠生前的健康狀況良好。不過,毛皮沾血,且有 14 道 7 至 10 公厘,略呈橢圓,邊緣清楚的咬傷,分佈於頸、肩、胸、肋弓、大腿(照片)和鼠蹊。另外,腰部還有個 10 公分長,2.5 公分寬的大傷口。剝掉狗皮後,可見創傷頗深:左邊頸、胸的肌肉浸潤於血中;胸腔與腹腔內,也有輕微出血;肋間肌、肋膜及腹壁穿孔;並有一根肋骨骨折。綜合以上,牠顯然死於咬傷穿透胸部,[2]使空氣在肋膜腔中累積而壓迫肺臟,[3]所導致的氣胸(pneumothorax)。[2]那麼究竟是什麼動物如此殘暴?

nDNA vs. mtDNA

兇手遺留在死者身上的 DNA,是指認身份的好線索。[2]細胞中的細胞核(nucleus)和粒線體(mitochondria)都含有 DNA,[4]分別簡稱為 nDNAmtDNA,兩者並不相同。以人類為例,前者包含從雙親得來的 2 至 3 萬個基因;後者則有 37 個,主要遺傳自母親。[5]分析 nDNA 的短縱列重複序列(short tandem repeat;STR),也就是一些鑑別度高的小片段;[4]或是單核苷酸多型性(single nucleotide polymorphism;SNP),即DNA序列中單一鹼基的變異,[6]便能辨識個體。[2]

以此案來說,最理想的作法,當然是從㹴犬身上的咬傷取樣,分析 nDNA,再比對兇嫌的樣本。可惜屍體於運送的過程中,大概已經受到汙染,驗了也未必準確。再加上寵物旅館的老闆,絕不可能讓3隻荷花瓦特犬配合調查,這個辦案方向根本毫無希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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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天無絕人之路,數根 5 到 10 公分不等,顏色有深有淺的毛髮,不僅卡在死者的牙縫裡(照片),還纏於腳掌上。它們出現的位置奇怪,長得又跟梗犬的不同,或許正是來自兇手。儘管鑑識採集的毛髮時常不帶毛囊,[2]而髮幹的 nDNA 含量又極低,不過會有相當充足的 mtDNA,[7]可以辨識物種。於是,鑑識人員挑了最長又最完整的 4 根送驗。[2]

死者的腳掌,纏著兇嫌的毛髮。圖/參考資料 2,Figure 3(CC BY 4.0)

狼 vs. 犬

毛髮 mtDNA 分析的結果,顯示其來源非狼即犬,才不是獸醫瞎說的狐狸或海狸。如果進一步由傷口位置,回推攻擊方式,嫌疑範圍又會縮得更小:[2]

(Canis lupus)作為掠食者,攻擊講求效率。最好不太耗費能量,便獵得豐美肉食。特別是遇到傑克羅素㹴,這種小型犬的時候,會朝頸部直接咬死,然後狼吞虎嚥。此外,該寵物旅館附近,沒有狼出沒。[2]

相對地,(Canis lupus familiaris)打起架來,才會全身從頭到尾胡亂咬。好不容易把對方搞癱了,卻放著全屍一口沒吃。因此,本案的兇手應該是中、大型犬,而且當時有機會與死者接觸的,唯有那 3 隻毛髮長度和顏色,與證物完全吻合的荷花瓦特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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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當事荷花瓦特犬。圖/Oxborrow on Wikimedia Commons(Public Domain)

身後貢獻

鑑識團隊完成狗主人託付的任務後,撰文介紹將 mtDNA 的細胞色素 b 基因(cytochrome b gene),放大並定序,最後確認物種的細節。[2]雖然不曉得他們的努力,是否有助司法公道,但是好歹已為學術研究貢獻心力。天下蒼生多少默默無聞,死後被立碑著傳的又有幾個?一隻備受寵愛的傑克羅素㹴,能榮登學術期刊,也算不枉此生。

  

參考資料

  1. John Wick’. IMDb. (Accessed on 02 AUG 2023)
  2. Roccaro M, Bini C, Fais P, et al. (2021) ‘Who killed my dog? Use of forensic genetics to investigate an enigmatic cas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egal Medicine, 135, 387–392.
  3. McKnight CL, Burns B. (15 FEB 2023) ‘Pneumothorax’. In: StatPearls. Treasure Island (FL): StatPearls Publishing.
  4. Department of Emergency Services and Public Protection. ‘Nuclear DNA’. U.S. Connecticut’s Official State Website. (Accessed on 01 AUG 2023)
  5. Storen R, Smith E. (11 JUN 2021) ‘Mitochondrial donation in Australia.’ FlagPost by Parliament of Australia.
  6. Gunter C. (01 AUG 2023) ‘Single Nucleotide Polymorphisms (SNPs)’. U.S. National Human Genome Research Institute.
  7. Tridico SR, Koch S, Michaud A, et al. (2014) ‘Interpreting biological degradative processes acting on mammalian hair in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which ones are taphonomic?’. 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B, 2812014175520141755.
胡中行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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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澳洲臨床試驗研究護理師,以及臺、澳劇場工作者。 西澳大學護理碩士、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士(主修編劇)。邀稿請洽臉書「荒誕遊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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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過敏原有很多種,避免飲食過敏困擾,可選擇單一/特殊肉種寵物飼料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3/06/06 ・2173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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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新萃 Nutri Source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你有發現家裡的狗狗經常舔自己四肢,或是身上出現不明紅疹?當心這可能是過敏反應。寵物和人類一樣,也會有過敏反應,過敏可依照「來源」分為三種:吸入性過敏、接觸性過敏和食物性過敏。

寵物的過敏源有哪些?

不管是哪一種過敏反應,在人的身上都比較容易發現和排除。但狗狗的過敏卻很難處理,如果是接觸性或吸入性過敏,即使你把家裡打掃得很乾淨,還是無法排除帶狗出去散步時可能接觸到的環境過敏原。因此,對飼主來說,最容易控制的是食物性過敏。

食物性過敏是怎麼發生的呢?其實,「食物過敏」這個詞並不太準確。正確的臨床醫學用詞是「食物不良反應」(Adverse Food Reaction, 簡稱AFR)(Jackson, H. , 2009),指的是吃下食物後身體產生各種不良反應。並進一步分為食物過敏(Food Allergy)和食物不耐受(Food Intolerances)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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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看過動漫作品《工作細胞》,你就會知道過敏其實只是免疫系統對特定成分產生的過度反應,因此全名為「過分敏感」;而食物不耐受則並非免疫性反應,而是消化系統無法代謝或對該生物體有毒,例如狗不能吃洋蔥或巧克力,否則會致死等等。

由於寵物沒有選擇權,只能吃飼主提供的食物,如果飼料中恰好有會造成牠 AFR 的成分,就可能產生各種症狀。除了腸胃發炎和拉肚子外,最明顯的外在症狀就是皮膚問題,包括搔癢、脫毛和紅疹等。後者容易被誤判為皮膚性疾病,讓許多飼主狂跑獸醫院的同時,獸醫也難以對症下藥。

雖然曾有研究透過讓醫師用血液或唾液是否檢測出 IgE 抗體來判斷狗是否過敏(Ermel, R et al.,1997),但最新的研究卻發現,無論使用無論血清的 IgE 抗原或是唾液裡的 IgM 或 IgA 抗原都無法有效檢測出狗狗的過敏來源(Udraite Vovk Let al., 2019 & Lam ATH et al., 2019),甚至會造成偽陽性誤判。因此,目前學界公認唯一能識別食物過敏原的方法就是「食物排除法」(Food Elimination Method)。

以食物排除法,找出毛孩的食物過敏原!

食物排除法的原理相當簡單粗暴,類似我們過去在學校做的實驗一樣,抓出「控制組與對照組」。首先,將狗狗的食物換成牠沒吃過、單一來源且易消化的高蛋白質或水解蛋白質;同時嚴格限制牠對其他食物接觸,包括其他人餵食或路上亂吃等可能性都要注意,此為「對照組」,如此持續 8~12 週,觀察皮膚是否有改善。如果確實有改善,那就證明了確實是 AFR 而非皮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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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們可以進行「食物挑戰」,在每餐食物中逐一嘗試可能的過敏原(例如常見的牛肉、雞蛋等),有如「控制組」,等到症狀又出現,就可以確認哪種食物成分是過敏原,未來就可以在飼料中排除,讓狗狗健康快樂地成長。

這個方法需要飼主的大力配合和耐心紀錄,不僅要在漫長的試驗期,更需要在控制期一一排除所有不可能之後,才能找到答案。而其中最困難的部分,也是實驗的基礎可能是第一步:「提供狗狗牠從未吃過,且肉品單一的蛋白質」,這點對多數飼主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大部分的寵物飼料成分都很複雜。不要說狗狗了,搞不好你連自己沒吃過什麼恐怕都不知道。

飼料成分多而雜,可選單一肉種飼料降低過敏。

那該怎麼進行食物排除法呢?別擔心,沒有找不到的肉品,只有勇敢的狗狗。市面上已經有了針對過敏狗狗的低敏飼料,新萃推出了一系列低敏肉,包含單一肉種的袋鼠肉、鹿肉以及野豬等相比牛豬羊等較不容易取得的肉類,是進行食物排除法第一步測試的首選。

此外,新萃牌無論哪種飼料都有美國專利 Good 4 Life® 奧特奇專利保健元素,能促進飼料中的營養都被狗狗完整吸收。不僅過敏的狗狗能吃,有消化不良症的狗狗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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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萃商品選擇的是單一/特殊肉種的成分,低敏感肉品讓寵物吃了更安心。

參考資料

  1. Thus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discussion, although the term food allergy is used throughout, it should be recognized that this term is a presumptive clinical diagnosis and adverse food reaction is a more accurate term for these canine cases. – Consensus
  2. Jackson, H. (2009). Food allergy in dogs – clinical signs and diagnosis.. Companion Animal Practice.
  3. Assessment of the clinical accuracy of serum and saliva assays for identification of adverse food reaction in dogs without clinical signs of disease – PubMed (nih.gov)
  4. Lam ATH, Johnson LN, Heinze CR. Assessment of the clinical accuracy of serum and saliva assays for identification of adverse food reaction in dogs without clinical signs of disease. J Am Vet Med Assoc. 2019 Oct 1;255(7):812-816. doi: 10.2460/javma.255.7.812. PMID: 31517577.
  5. Direct mucosal challenge with food extracts confirmed the clinical and immunologic evidence of food allergy in these immunized dogs and suggests the usefulness of the atopic dog as a model for food allergy. – Consensus
  6. Ermel, R., Kock, M., Griffey, S., Reinhart, G., & Frick, O. (1997). The atopic dog: a model for food allergy.. Laboratory animal science.
  7. https://www.moreson.com.tw/moreson/blog-detail/furkid-knowledge/pet-knowledge/dog-food-allergen-TOP10/
  8. 狗狗因為食物過敏而搔癢不舒服,為什麼做「過敏原檢測」沒什麼用?
  9. 【獸醫診間小教室】狗狗皮膚搔癢難改善?小心食物過敏! – 汪喵星球 (dogcatstar.com)
  10. 寵物知識+/毛孩對什麼食物過敏?獸醫:驗血完全不準!診斷法只有一個 | 動物星球 | 生活 | 聯合新聞網 (udn.com)
  11. Is there a gold-standard test for adverse food reactions? – Veterinary Practic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