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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會不會被媒體和社會未審先判的氛圍所影響呢?

海苔熊
・2018/06/15 ・5066字 ・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SR值 493 ・六年級

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 圖/Pexels @Pixabay

在一個月黑風高、連單身狗都不願意叫的夜晚,某一個運氣很差的警察阿肥(化名),因為看到一輛汽車沒有開頭燈而試圖攔檢,但沒想到阿肥還來不及開口講話,車內的人就從車窗伸出手槍,阿肥當場身亡。阿肥的同事阿瘦連忙掏出手槍試圖攻擊汽車讓車子停下來,沒想到最後還是讓車子逃之夭夭了。之後警方循線找到嫌犯阿瑋(化名)、阿草(化名),以及幾個目擊證人:

阿瑋(清秀小鮮肉,年僅 16 歲):我承認我在案發前一天偷了鄰居的車子和手槍,可是我剛好讓阿草(化名)搭便車,是他把我的手槍搶走、射殺阿肥的!

阿草(捲髮鬍子大叔,長得像七龍珠裡面的撒旦先生:沒錯我當天的確有上車,但是我已經在案發的前三個小時我就下車了,所以人不是我殺的。

目擊證人阿義夫婦(化名):那天我們剛好開車經過現場,雖然那個時候天色很晚了,但是我們都看得很清楚,搖下車窗的就是阿草,我記得他的鬍渣和深邃的臉孔。

推銷員阿杜(化名): 我剛好也經過,那時候我看到車子裡面有兩個人,駕駛是留著鬍子長髮的。

這是 1976 年美國發生的一起警察被開槍射殺的真實故事[a],想像你是法官,你會如何判決?當年這個案子,陪審團選擇相信阿草是殺人兇手(從目擊證人的證詞裡面看來我好像也會做出這個決定),使阿草被判了死刑還坐了 12 年的冤獄,而阿瑋後來犯下了另外一起謀殺案,並且強烈暗示他自己就是這個案子的兇手。

怎麼樣,你也嚇到嘴巴掉下來了嗎?有沒有覺得這種判決和景像似曾相識?我們當然相信那三個目擊證人並不是蓄意要陷害阿草的,但同時,我們的大腦其實並不是那麼靠譜的,例如:近期虐待兒童的案例頻傳,當你早上出門看到有一個精神恍惚、不修邊幅的「怪叔叔」在幼兒園附近徘徊,可能就會擔心他是否圖謀不軌。但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只是經過的街友而已(或者是剛下班要回家洗澡的設計師)。

熱議的國民法官議題

你可能會說我並不是 Always 運氣這麼好,我怎麼可能會隨時隨地就變成目擊證人,但在國民法官的草案通過之後,你的確有可能變成一日法官,你能確保自己眼睛所看到的資訊、開庭之前媒體所揭露的訊息(當然包括目擊證人的證詞), 不會影響到你的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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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法官,判決時也可能受外界影響而發生錯誤 圖/geralt @Pixabay

現在你只要符合特定的條件,就可以充任一日法官(按我詳細),有人說這是一個轉型正義的過程,有人大力支持,認為這是一種新的公民參與政治方式,但也有人說,這樣子一搞,會不會有罪的都被判無罪,無罪的都判有罪了呢?如果再加上前面你對於「目擊證人可能不靠譜」的理解,我們真的能夠相信國民法官的判決嗎?

真正重要的並不是我們可能會產生什麼認知偏誤,而是當我們知道這些可能的陷阱,我們該如何避免它影響我們的決定。

下面,就是當你站到判決台上面的時候,可能會影響你決定的六大因素!

為何我們的大腦不靠譜?影響判決的 6 大因素

其實,不論你的角色為何,你都是某種程度上的目擊證人,尤其在發生重大社會案件之後(例如地下鐵隨機殺人案、媽媽嘴命案、幼稚園虐童案等等),媒體不斷地播放、大家拼老命的關注;各種訊息、採訪、各方的觀點、網路上面公知的評論,讓「客觀」這件事情變得相對更困難了。下面是幾個可能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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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注意力(selective attention):

當人們感受到壓力越大的時候,對於細節的記憶越差。研究顯示,在高壓力的情況下目擊證人的記憶以及判斷可能會出現偏誤[2]、可能對於細節的記憶就會比較不清楚,例如嫌犯的證詞、案發當天現場的蛛絲馬跡等等。

社會抑制(Social inhibition)[3]:

還記得前面提到的壓力嗎?如果你是第一次開庭、審理的又是大家所關注的重大命案,幾百雙幾萬雙眼睛在看著你的決定,這個又是你做不熟悉的任務[b],那麼你的表現會比較不好(相對於壓力小、一個人做決定時)。

內團體偏私(ingroup favoritism):

研究顯示我們可能對和自己相像的人、或者是屬於同一個團體類別的人比較好[6]。例如,地方的媽媽可能會輕判弒夫案、有孩子的父親可能會重判虐童案、醫師和教師可能會偏袒和自己同樣職業的被告,而不會完全相信病人家屬或者是學生家長的說詞等等[c]。

盲視現象(Change Blindness):

一個經典的研究要求參與實驗的人注意畫面當中傳球接球的次數,結果搞到最後實驗參與者都努力的在數到底傳了幾次球,而忽略了畫面當中曾經出現一隻巨大的猩猩玩偶(點我看影片) [8];如果你在馬路上面被別人拿著地圖問路,然後你在地圖上面指點的過程當中,問路的人偷偷走掉、換成他的朋友,你通常也不會發現(再點我看影片)。這個算是前面談到的選擇性注意的「進階版」,當這個素人法官在開庭前就已經看過了一些相關的故事和新聞,那麼有可能他就會跟隨著「他所知道的故事」來去推理案情的發展、選擇自己相信的, 並且忽略細節。例如,如果他受到了媒體的影響覺得這次來審判案件是為了「伸張正義」,那很有可能就會不知不覺選擇性注意到犯人犯案的動機,而忽略了案發現場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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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性的誤導:

我們除了有可能會受到「先見之明」(進入法庭之前的一些訊息)的影響之外,在法庭上面也可能受到在場的其他人口供的影響。一項經典的研究發現[d],當實驗者巧妙地利用一些語言的訊息來誤導參與者時,他們的確有可能做出錯誤的記憶和決策,後續的研究也支持警方訊問的方式也可能改變目擊者的證詞[9]。

群眾的影響:

這裡的群眾指的是和他同場審理案件的法官或者是證人們。我們的決策很多時候會受到其他人所影響,例如,當目擊證人 A 指認嫌犯之後,發現目擊證人 B 也指認同一個嫌犯,那麼 A 的信心(confidence-accuracy )就會提升;相反的如果其他人和 A 的想法不一樣,他的信心就會降低[10]。換言之,如果某個虐童案群情激憤社會壓力巨大,這場已經有 4 個法官都認為被告有罪的時候,就算你覺得事有蹊蹺案情不單純,你也不一定有信心提出不同的意見。

這 6 點看起來好像很威,但實際上法庭的決策會遇到的種種陷阱真的是講都講不完,就連偵訊錄影帶拍攝的角度都可能會有影響[e]。

目前台灣的國民法官尚未成熟,也有許多輿論,但一件事有正就有反,這剛起步的制度也許能為台灣司法帶來更多的變革與思考。 圖/12019 @Pixabay

陷阱背後的光明

我常常開玩笑地說,社會心理學經常在做的事情是「只負責解釋,不負責解決」,在我們知道了這麼多的偏誤,搞得好像像「找國民法官來一起加入判決,一定會受到個人因素以及被媒體未審先判的影響」一樣,而且還沒有提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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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覺得,事情有正就有反,儘管存在這上面這些陷阱,但美國陪審團的製度仍然繼續執行,勢必有它的一些優勢:

少數人的影響:

其實陪審團的研究當中發現,少數人的意見也有一些影響,雖然不像是電影[f]一樣會戲劇化的翻盤,但有可能會減輕或者是調整被告的判決[14],尤其是意見堅定的少數人(minority influence)[15]。

團體極化的稀釋:

我們還要考慮到團體極化(group polarization)的效果──原本立場就很接近的一群人(例如一群都覺得被告有罪的職業法官),在討論之後可能會更極端(判罪判得更重)。 加入一群素人法官,或許能夠帶來不一樣的洞見。

雖然許多人會對於國民法官抱持著懷疑的態度,但我們也必須要考慮到儘管是訓練有素的職業法官,也很有可能會受到上述的偏誤所影響。此外,就算有研究指出「國民法官有40%受偏誤威脅」,但若沒有跟職業法官比較,我們依舊無法有意義地判斷國民法官是否算是可靠。總之,「正確的判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目前也很難真的判斷出國民法官對於判決實質的影響為何,不過也正因為這件事情如此困難,所以才有做的價值、才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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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案正義的世界裡,每一步都非常不容易,但我也相信,當我們願意走入這個黑暗裡,或許可以發現,黑暗的背後就是光明。

「正確的判決」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正因為這件事情如此困難,所以才有做的價值、才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 圖/WilliamCho @Pixabay

致謝:本文特別感謝沃草公民學院主編朱家安的專業指正。

注解:

  • [a]:本故事精簡整理自[1],p.616。對這個案子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後來根據此案子被翻拍的影片《The Thin Blue Line》
  • [b]:研究顯示,把一隻蟑螂放在簡單的迷宮裡面,旁邊如果圍一圈蟑螂觀看,他們爬到出口的時間會比自己一隻螂(沒有其他蟑螂觀看時)快,這個過程我們成果社會助長(Social facilitation);但如果把迷宮換成比較困難的,那麼自己爬可能會比在大家面前爬還快到達出口,這個實驗在其他人類身上也得到了類似的效果,例如騎腳踏車、捲釣魚線軸的實驗[4]。研究者認為,那是因為其他人在場觀看的時候我們會出現生理激發的反應,這個生理激發會加強我們的「優勢反應」,換句話說如果你不擅長做這件事情你會變得更不擅長,如果你本來就是這個領域的專家,你就會變得更厲害[5]。
  • [c]:為什麼我們會偏袒內團體的人呢?其中一種解釋是,當我們偏袒跟自己相似的人(或是同一個團體的人)的時候我們可以保護自己的自尊而感覺到有優越的感受[7]。
  • [d]:這個複雜而經典的研究[11]是這樣做的:實驗者 Loftus 請來參加實驗的學生看 30 張幻燈片,其中一張照片是紅色的車子停在交通告示牌的前方。
    圖/擷取自該論文第 20 頁
    1. 有一半的學生那張告示牌上面寫的是「讓」(讓讓組,右圖)
    2. 另外一半的學生看到的告示牌上面寫的是 「停」(停停組,左圖)

    在看完 30 張照片之後,詢問這些學生一些關於車禍的問題(如下表所示):

    a. 正常組:有一部分的學生聽到的車禍相關的問題,和圖片裡面的標誌一樣,例如讓讓組可能會聽到「當紅色汽車停在『讓』的標誌前面,另外一輛車有沒有超越他?」
    b. 誤導組:另外一部分的學生聽到的問題被實驗者刻意誤導,例如讓讓組可能會聽到「當紅色汽車停在『停』的標誌前面,另外一輛車有沒有超越他?」

    1.讓讓組 2.停停組
    當紅色汽車停在『讓』的標誌前面,另外一輛車有沒有超越他? A.正常組 B.誤導組
    當紅色汽車停在『停』的標誌前面,另外一輛車有沒有超越他? B.誤導組 A.正常組

    接著,再秀出上面的圖片,讓他們判別是不是看過這張圖。結果正常組有 75% 的人答對(請注意,儘管在這樣的情況下還是會有四分之一的人答錯),誤導組只有 41% 的人答對。

  • [e]:研究顯示,被告的自白如果只有他的臉 ,比較容易被認為他是自願認罪的。而如果在拍攝被告自白的時候加入了偵訊的人(例如警察)的背影,就比較容易覺得他是受迫的 [12][13]。
  • [f]:電影《十二怒漢》當中一個陪審員 Henry Fonda 超強的一個人坦 11 個,扭轉了判決結果,對這部影片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這裡

參考資料:

  • [1] Aronson, E.、Wilson, T. D.、Akert, R. M.(2015)。Social Psychology(余伯泉、陳舜文、危芷芬與李茂興譯)(第8版)。台灣:揚智文化。
  • [2]Deffenbacher, K. A., Bornstein, B. H., Penrod, S. D., & McGorty, E. K. (2004). A meta-analytic review of the effects of high stress on eyewitness memory. Law and Human Behavior, 28(6), 687.
  • [3] Zajonc, R. B. (1965). Social facilitation. Science, 149(3681), 269-274.
  • [4]Schmitt, B. H., Gilovich, T., Goore, N., & Joseph, L. (1986). Mere presence and social facilitation: One more time.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22(3), 242-248.
  • [5]Zajonc, R. B. (1980). Feeling and thinking: Preferences need no inferences. American Psychologist, 35(2), 151.
  • [6]Mullen, B., Brown, R., & Smith, C. (1992). Ingroup bias as a function of salience, relevance, and status: An integration.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22(2), 103-122.
  • [7]Tajfel, H. (1982). Social psychology of intergroup relations.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33(1), 1-39.
  • [8]Simons, D. J., & Chabris, C. F. (1999). Gorillas in our midst: Sustained inattentional blindness for dynamic events. Perception, 28(9), 1059-1074.
  • [9]Loftus, E. F. (1979). The malleability of human memory: Information introduced after we view an incident can transform memory. Am Sci, 67(3), 312-320.
  • [10]Busey, T. A., Tunnicliff, J., Loftus, G. R., & Loftus, E. F. (2000). Accounts of the confidence-accuracy relation in recognition memory. Psychonomic Bulletin & Review, 7(1), 26-48.
  • [11]Loftus, E. F., Miller, D. G., & Burns, H. J. (1978). Semantic integration of verbal information into a visual memory.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psychology: Human learning and memory, 4(1), 19.
  • [12]Cialdini, R. B.(2017)。鋪梗力──影響力教父最新研究與技術,在開口前就說服對方(劉怡女譯)。台灣:時報文化(Pre-Suasion: A Revolutionary Way to Influence and Persuade)。
  • [13]Lassiter, G. D. (2010). Videotaped interrogations and confessions: What’s obvious in hindsight may not be in foresight. Law and Human Behavior, 34(1), 41-42.
  • [14]Hastie, R., Penrod, S., & Pennington, N. (1983). Inside the jury: The Lawbook Exchange, Ltd.
  • [15]Nemeth, C. J. (1986). Differential contributions of majority and minority influence. Psychological Review, 93(1),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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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苔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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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受傷之後,我們數度懷疑自己是否失去了愛人的能力,殊不知我們真正失去的,是重新認識與接納自己的勇氣。 經歷了幾段感情,念了一些書籍,發現了解與頓悟總在分手後,希望藉由這個平台分享一些自己的想法與閱讀心得整理,幫助(?)一些跟我一樣曾經或正在感情世界迷網的夥伴,用更健康的觀點看待愛情,學著從喜歡自己開始,到敏感於周遭的重要他人,最後能用自己的雙手溫暖世界。 研究領域主要在親密關係,包括愛情風格相似性,遠距離戀愛的可能性,與不安全依戀者在網誌或書寫中所透露出的訊息。 P.s.照片中是我的設計師好友Joy et Josép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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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奈米微塵到化學氣體, HEPA 與活性碳如何聯手打造純淨空氣?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4/17 ・4433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本文由 Amway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很多人可能沒想到,無論是家用的空氣清淨機,還是造價動輒百億的頂尖晶圓廠,它們對抗污染的核心武器並非什麼複雜的雷射防護罩,而是一片外觀像紙一樣的 HEPA 濾網
在半導體產業的無塵室中,「乾淨」的定義極其殘酷:一粒肉眼看不見的灰塵,就足以讓造價數百萬美元的晶圓直接報廢 / 圖片來源:envato

到底怎樣才算是「乾淨」?這不是什麼靈魂拷問,而是一個價值上億的商業命題。

在半導體產業的無塵室中,「乾淨」的定義極其殘酷:一粒肉眼看不見的灰塵,就足以讓造價數百萬美元的晶圓直接報廢。空氣品質的好壞,甚至能成為台積電(TSMC)決定是否在當地設廠的關鍵性指標。回到你的家中,雖然不需要生產精密晶片,但我們呼吸系統中的肺泡同樣精密,卻長期暴露在充滿 PM2.5、病毒以及各種揮發性氣體的環境中。為了守護健康,你可能還要付費購買「乾淨的空氣」來用。

因此,空氣議題早已超越單純的環保範疇,成為同時影響國家經濟與個人健康的重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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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沒想到,無論是家用的空氣清淨機,還是造價動輒百億的頂尖晶圓廠,它們對抗污染的核心武器並非什麼複雜的雷射防護罩,而是同一件看起來平凡無奇的東西:一片外觀像紙一樣的 HEPA 濾網。但你真的相信,就憑這層厚度不到幾公分的板子,能擋住那些足以毀滅精密晶片、滲透人體細胞的「奈米級刺客」嗎?

這片大家都聽過的 HEPA 濾網,裡面到底是什麼?

首先,我們必須打破一個直覺上的誤解:HEPA 濾網(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在本質上其實並不是一張「網」。

細懸浮微粒 PM2.5,是指粒徑在 2.5 微米以下的污染物,它們能穿過呼吸道直達肺泡,並穿過血管引發全身性發炎。但這只是基本,在工廠與汽車尾氣中,還存在粒徑僅有 1 微米的 PM1,甚至是小於 0.1 微米的「超細懸浮微粒」(UFP,即 PM0.1)。 UFP 不僅能輕易進入血液,甚至能繞過血腦屏障(BBB),進入大腦與胎盤,其破壞力十分可怕。

如果 HEPA 濾網像水槽濾網或麵粉篩一樣,單靠孔目大小來「過濾」粒子,那麼為了攔截奈米微粒,濾網的孔目只能無限縮小到幾乎不透氣的程度。更別說在台積電或 Intel 的製程工程師眼裡,一般人認為的「乾淨」,在工程師眼裡簡直像沙塵暴一樣。對於線寬僅有 2 奈米3 奈米(相當於頭髮直徑萬分之一)的晶片而言,空氣中一顆微小的塵埃,就是一顆足以毀滅世界的隕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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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傳統的過濾思維並非治本之道,我們需要的是原理截然不同的過濾方案。這套技術的雛形,最早可追溯至二戰時期的「曼哈頓計畫」。

HEPA 的前身,誕生於曼哈頓計畫!

1940 年代,製造濃縮鈾是發展原子彈的關鍵。然而,若將排氣直接排向大氣,會導致致命的放射性微粒擴散。負責解決這問題的是 1932 年諾貝爾化學獎得主歐文·朗繆爾(Irving Langmuir),他是薄膜和表面吸附現象的專家。他開發了「絕對過濾器」(Absolute Filter),其內部並非有孔的篩網,而是石綿纖維。

有趣的來了,如果把過濾器放到顯微鏡下,你會發現纖維之間的空隙,其實比某些被攔截的粒子還要大。那為什麼粒子穿不過去呢?這是因為在奈米尺度下,物理規則與宏觀世界完全不同。極微小的粒子在空氣中飛行時,並非走直線,而是會受到空氣分子撞擊,而產生「布朗運動」(Brownian Motion),像個醉漢一樣東倒西歪。

當粒子通過由緻密纖維構成的混亂迷宮時,布朗運動會迫使它們不斷轉彎、移動,最終撞擊到帶有靜電的纖維上。這時,靜電的吸附力會讓纖維就像蜘蛛網般死死黏住微粒。那些狂亂移動的奈米刺客,就這樣被永久禁錮迷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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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最常見的 HEPA 材料,是硼矽酸鹽玻璃纖維。

現代 HEPA 濾網最常見的核心材料為硼矽酸鹽玻璃纖維。這些玻璃纖維的直徑通常介於 0.5 至 2 微米之間,它們在濾網內隨機交織,像是一座茂密「黑森林」。微粒進入這片森林後,並非僅僅面對一層薄紙,而是得穿越一個具有厚度且排列混亂的纖維層,微粒極有可能在布朗運動的影響下撞擊並黏附在某根玻璃絲上。

除此之外,HEPA 濾網在外觀上還有一個極具辨識度的特徵,那就是像手風琴般的摺紙結構。濾材會被反覆摺疊、摺成手風琴的形狀,中間則用鋁箔或特殊的防潮紙進行結構支撐,目的是增加表面積。這不僅為了捕獲更多微粒,而是要「降低過濾風速」。這聽起來可能有點反直覺:過濾不是越快越好嗎?

其實,這與物理學中的流速控制有關。想像一條水管,如果你捏住出口,水流會變得湍急;若將出口放開並擴大,雖然總出水量不變,但出水處的流速會變得緩慢。對於 HEPA 濾網而言,當表面積越大,單位面積所需承載的空氣量就越少,空氣穿透濾網的速度也就越低。

低流速代表微粒停留在濾網內的時間也更久,增加被捕捉的機會。此外,越大的表面積也為 HEPA 濾網帶來了高「容塵量」,延長了使用壽命,這正是它能夠稱霸空氣清淨領域多年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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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便都叫做 HEPA 高效率空氣微粒子過濾網 (High 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filter),但每個 HEPA 的成分與結構還是會不一樣。例如 安麗逸新空氣清淨機 SKY ,其標榜「可過濾粒徑最小至 0.0024 微米」的污染物,去除率高達 99.99%。

0.0024 微米是什麼概念?塵蟎、花粉、皮屑或黴菌孢子,大小約在 2 至 200 微米;細懸浮微粒  PM2.5 大小約 2.5 微米,細菌也大概這麼大。最小的其實是粒徑小於 0.1 微米的「超細懸浮微粒」,大多數的病毒(如流感、新冠病毒)都落在此區間。對安麗逸新 的HEPA濾網來說,基本上通通都是可被攔截的榜上名單。

在過敏防護上,它更獲得英國過敏協會(Allergy UK)認證,能有效處理 19 大類、102 種過敏原,濾除空氣中超過 300 種氣態與固態污染物。

同樣的過濾邏輯一旦進入半導體無塵室,就必須換一條更為嚴苛的技術路線。因為硼矽酸鹽玻璃纖維對晶圓來說有個致命傷,就是「硼 (Boron)」 / 圖片授權:Shutterstock

然而,同樣的過濾邏輯一旦進入半導體無塵室,就必須換一條更為嚴苛的技術路線。因為硼矽酸鹽玻璃纖維對晶圓來說有個致命傷,就是「硼 (Boron)」。

在半導體製程中,硼是常見的 P 型摻雜物,用來精準改變矽晶圓的電性。如果濾網有任何微小的破損、老化或化學侵蝕,進而釋放出極微量的硼離子,就可能直接污染晶圓,改變其導電特性,導致晶片報廢。

此外,無塵室要求的是比 HEPA 更極致的 ULPA(超低穿透率空氣濾網) 等級的潔淨度。ULPA 的標準通常要求對 0.12 微米 的粒子達到 99.999% 甚至 99.9999% 的超高攔截率。在奈米級的競爭中,任何多穿透的一顆微塵,都代表著一筆不小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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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硼」的問題並追求極限的過濾效率,材料學家搬出了塑膠界的王者,PTFE 也鐵氟龍。鐵氟龍不僅耐酸鹼、耐腐蝕,還能透過拉伸製成直徑僅 0.05 至 0.1 微米 的極細纖維,其細度遠勝玻璃纖維。雖然 PTFE 耐化學腐蝕,但它既昂貴且物理上也很脆弱,安裝時若不小心稍微觸碰,數萬元的濾網就可能報銷。因此,你只會在晶圓廠而非一般家庭環境看到它。

即便如此,在空氣濾淨系統中,還有一樣是無塵室和你家空氣清淨器上面都有的另一張濾網,就是活性碳濾網。

活性碳如何從物理攔截跨越到分子吸附?

好不容易將微塵擋在門外時,危機卻還沒有解除。因為空氣中還隱藏著另一類更難纏的大魔王:AMC(氣態分子污染物)

HEPA 或 ULPA 這類物理濾網雖然能攔截固體微粒,但面對氣態分子時,就像是用網球拍想撈起水一樣徒勞。這些氣態分子如同「幽靈」一般,能輕易穿過物理濾網的縫隙,其中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以及來自人體的氨氣與各種揮發性有機物(VO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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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對付這些幽靈,我們必須在物理防線之外,加裝一道「化學濾網」。

這道防線的核心就是我們熟知的活性碳。但這與烤肉用的木炭不同,這裡使用的是經過特殊改造的「浸漬處理(Impregnation)」活性碳。材料科學家會根據敵人的不同性質,在活性碳上添加不同的化學藥劑:

  • 酸鹼中和:對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酸性氣體,會在活性碳上添加碳酸鉀、氫氧化鉀等鹼性藥劑,透過酸鹼中和反應將有害氣體轉化為固體鹽類。反之,如果添加了磷酸、檸檬酸等酸性藥劑,就能中和空氣中的氨氣等鹼類。
  • 物理吸附與凡德瓦力:對於最麻煩的有機揮發物(VOCs,如甲醛、甲苯),因為它們不具酸鹼性,科學家會精密調控活性碳的孔徑大小,利用龐大的「比表面積」與分子間的吸引力(凡德瓦力),像海綿吸水般將特定的有機分子牢牢鎖在孔隙中。
活性碳如何從物理攔截跨越到分子吸附? / 圖片來源:Amway

空氣濾淨的終極邏輯:物理與化學防線的雙重合圍

在晶圓廠這種對空氣品質斤斤計較的極端環境,活性碳的運用並非「亂槍打鳥」,而是一場極其精密的對戰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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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會根據不同製程區域的空氣分析報告,像玩 RPG 遊戲時根據怪物屬性更換裝備一樣——「打火屬性怪要穿防火裝,打冰屬性則換上防寒裝」。在最關鍵的黃光微影區(Photolithography),晶圓最怕的是人體呼出的氨氣,此時便會配置經過酸性藥劑處理的活性碳進行精準中和;而在蝕刻區(Etching),若偵測到酸性廢氣,則會改用鹼性配方的濾網。這種「對症下藥」的客製化邏輯,是確保晶片良率的唯一準則。

而在你的家中,雖然我們無法像晶圓廠那樣天天進行空氣成分分析,但你的肺部同樣需要這種等級的保護。安麗逸新空氣清淨機 SKY 的設計邏輯,正是將這種工業級的精密防護帶入家庭。它不僅擁有前述的高規 HEPA 濾網,更搭載了獲得美國專利的活性碳氣味濾網。

關於活性碳,科學界有個關鍵指標:「比表面積(Specific Surface Area)」。活性碳的孔隙越多、表面積越大,其吸附能力就越強。逸新氣味濾網選用高品質椰殼製成的活性碳,並經過高溫與蒸氣的特殊活化處理,打造出多孔且極致高密度的結構。

這片濾網內的活性碳配重達 1,020 克,但其展開後的總吸附表面積竟然高達 1,260,000 平方公尺——這是一個令人難以想像的數字,相當於 10.5 個台北大巨蛋 的面積。這種超高的比表面積,是市面上常見濾網的百倍之多。更重要的是,它還添加了雙重觸媒技術,能特別針對甲醛、戴奧辛、臭氧以及各種細微的異味分子進行捕捉。這道專利塗層防線,能將你從裝潢家具散發的有機揮發氣體,或是路邊繁忙車流的廢氣中拯救出來,成為全家人的專屬空氣守護者。

總結來說,無論是造價百億的半導體無塵室,還是守護家人的空氣清淨機,其背後的科學邏輯如出一轍:「物理濾網攔截微粒,化學濾網捕捉氣體」。只有當這兩道防線同時運作,空氣才稱得上是真正的「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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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會受偏見影響嗎?司法心理學中的「確認偏誤」
PanSci_96
・2023/05/16 ・1923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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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許多冤案研究、司法心理學研究中,都發現確認偏誤(confirmation bias)是誤判的重要因素註 1,意即人容易受到先入為主的意見影響。

例如有一晚,小安下班回家後發現他太太與情夫正在偷情,心灰意冷出去喝酒,回家後卻發現太太與情夫都被殺了;小安百口莫辯,被判處無期徒刑。註 2

在缺乏其他證據的情況下,一般人都會認為小安的作案動機十足,兇手不可能另有他人;因此在受到這個成見的影響下,進而看重能佐證的證據、忽略其他證據,形成所謂「隧道視野註 3,導致職業法官也可能誤判(各國都有許多關於審判出錯的研究)註 4

國民法官也可能受到偏見影響,那還能保持公正嗎?

國民法官法在 2023 年 1 月 1 日正式上路,年滿 23 歲的你,人人皆有可能坐在法檯上與職業法官一同進行重大刑案的審判。關於什麼才是「最正確的判決」,也不是國民法官才會遇到的問題,而是社會大眾所要共同面對的司法難題。

進入審理程序後,會先由職業法官向國民法官說明程序、法律原則;再一一檢視檢辯雙方提出的證據;最後再與職業法官討論、進行投票,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決定被告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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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開頭所說,確認偏誤會是個難題。來自不同群體的國民法官,也可能帶有各自的意見。

例如一位白領階級的 30 歲上班族,與一位伴侶是藍領階級的家庭主婦,他們看待情殺案的態度會一樣嗎?一個重大案件發生後,國民法官很有可能先看見媒體報導,才會真正進入法庭。再加上國民法官所看見的證據,已經受到審、檢、辯三方前期的篩選,因此在審理中所聽見的敘事,可能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版本(因為檢察官的任務基本上是證明被告有罪,而律師則是證明被告無罪或沒有犯那麼重的罪)。身為素人的國民法官,要怎麼評估證據的可信度?怎麼排除偏見、形成自己的判斷?

哪些證據能用?哪些證據不能用?為什麼?如何在看到受篩選的證據之後,盡可能排除偏見、做出判斷,是國民法官甚至是職業法官重要的課題。圖/envatoelements

藏在程序中的魔鬼,不只是偏見的問題,還包括「使用的語言不同」的問題。這個語言不僅是台語、客語、各原住民族語的語言不同,還有怎麼讓不同專業領域、不同年齡層的國民法官理解法律術語。如,什麼是無罪推定原則?證據裁判原則又是什麼?怎麼樣算是超越合理懷疑?為什麼有些證據能用,有些則不行?因此,職業法官需要讓素人們了解「遊戲規則」,檢辯在舉證與論述過程中,也不能只講「咒語」;法庭上的三方都需要學習「講人話」,讓法庭上也能納入其他領域的意見。這不僅對國民法官是個挑戰,對法律人而言可能也是個難關。

以有力的證據,支持有邏輯的推理

我們可以把審理的過程想像成科學研究:蒐集證據 >> 提出假說 >> 形成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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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一判決書說:「用蝴蝶刀殺人很費力,被害人身中多刀,因此一定不止一人作案,另一人一定也有涉案。註 5」這是一個合理的推理嗎?有沒有其他證據可支撐這段論點?

為了確保判決更加公平客觀,思考證據與作案經過的關聯時,或許盡可能以「根據OOO,所以XXX」的方式思考。雖然國民法官制度是為了納入常民意見,並不是要求所有素人都是法律專家;然而,若能具備基礎的法律知識,以及學習科學的方式審視證據、排除「確認偏誤」,或許更能給出公平客觀的判決。畢竟國民法官會參與的案件,都是攸關性命的重大刑案。

《國民法官法》的立法目的,在於加入一般常民的觀點。過往人們常覺得法院像神壇,坐在法庭裡的法律人都是人生勝利組,難以體會百姓常民的苦痛,而許多重大刑案的判決都以社會輿論相左。在國民法官的制度下參與審理過程後,或許也能更深刻理解審判工作的艱難,對台灣的司法制度改觀。

此外,人民參審對於提升司法透明也非常重要,由於過往的司法審理通常是關在司法的象牙塔裡產出,社會大眾也難以反思誤判的情況。國民法官的加入,可以想見一路將充滿荊棘,但也期待能為司法正義注入新的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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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黃致豪專欄】蘇炳坤的無罪判決——還是司法心理學
  2. 這不是真實案件,而是《刺激1995》的劇情。
  3. 無罪推定下仍須自證無罪的被告
  4. 可參見湯瑪斯.達恩史戴特(Thomas Darnstäd),2016,《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
  5. 改寫自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98 年度上重更(五)字第 68 號刑事判決。

《司法遇到心理學》國民法官上任,然後呢? → https://link.pansci.asia/7ab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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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人命的重大刑案,國民法官該怎麼判?
PanSci_96
・2023/05/11 ・2656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2023 年起,國民法官法正式上路,只要符合特定條件,人人都有機會參與重大刑案的審判。所謂重大刑案,這裡指的是「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註 1」;簡言之,只要攸關人命的案件,都將有國民法官加入,且有機會在一審階段判處死刑。社會輿論擔憂,作為法律「圈外人」的素人法官,難保不會誤判、輕判或重判。

那麼,國民法官進入法庭到底會發生什麼事?以下讓我們舉個例子來想像。

案例一:又見情殺案!只是休息卻慘遭槍殺 嫌犯逃亡深山 16 小時今被逮

今天媒體大幅報導一起殺人案件。起因是 A 與 B 一同進入房間,隔天卻發現 A 中槍身亡,B 則逃逸至山區並於隔天被警方逮捕,且在 B 的車廂內發現一把手槍。社群網站上民意激憤,媒體也採訪 A 的家屬,認為一定是 B 殺害了 A,應該判其死刑。

警方、檢察官經過蒐證調查後,認為是 B 槍殺了 A,手槍經鑑定後發現除了 B 之外還有第三人 C 的指紋,但 C 卻當天在他處墜樓身亡;B 在訊問過程中支支吾吾,認為 B 是心虛才逃亡,因此以刑法 271 條殺人罪起訴 B,並求處死刑。

然而,B 選任律師後,主張是 C 破門而入槍殺 A,把槍留在原地就逃走了,可他卻不認識 C,B 一時驚慌,擔心有理說不清,才會藏起手槍並驅車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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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包括手槍上有 B 的指紋、現場彈殼符合 B 所持有的手槍,且 A 的友人陳述似乎曾在兩個月前看過 A 與 B 在電話中起口角、B 未通過測謊;律師則主張 C 過去有多次跟蹤事跡、房間現場有爭執痕跡、B 身上也發現多處受傷等⋯⋯註 2

被選為國民法官 面臨兩個任務與兩個挑戰

在案件中,國民法官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決定:

  1. B 是否有罪?
  2. 有罪的話,要判多重?

若以殺人罪來說,最重可以判決死刑註 3;但若最後判決認為,B 的行為其實符合「過失致死」(非故意殺害),則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註 4

上述編造的故事仍有漏洞,但身為國民法官的素人,要怎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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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哪些證據有「證據能力」?(B 身上有傷可以當作證據嗎?)
  2. 怎麼樣的情形是「合理懷疑」?(友人的供述可以合理懷疑 B 有殺害 A 的動機嗎?)
  3. 什麼樣的情況下,B 是符合「故意殺人」還是「過失致死」?

這些難題,必須在審理過程及終局的討論過程中,於國民法官、職業法官的心中得到答案(所謂「心證」),並進行投票。雖然職業法官需說明應遵守的法律原則、解釋專有名詞與審理流程;但哪些證據可用、哪些需排除、是否酌情減輕刑責,則是國民法官的工作。

我的失誤,會不會影響他人一生?

經過前述故事,不難想像這個新的司法制度即將對法律人帶來不少難題,也對有幸當上國民法官的人是個大挑戰。一般民眾雖然不是一定要具備專業法律素養,但若學習基礎法律知識,在法庭內更能有效地辨別各項證據、訊問被告與證人精準的問題,避免在法庭內因不熟悉程序而導致輕判、重判或誤判。

此外,我們的意見也常常受到成見影響。在驚悚的新聞標題下,一般人很容易認為 B 就是兇手,素人法官進入法庭後,也可能受到既有的印象影響判斷,在司法研究中一般稱之為確認偏誤(confirmation bias),所以可能會忽略律師提出的證據。

而 ABC 三人的性別、年齡、職業、是否有前科,亦會使人們連結到既有的社會刻板印象,讓法官的「心證」受影響,職業法官也都有可能誤判。因此,在審理過程中,不僅是基礎法律素養,若能以更加客觀、科學的方式檢視證據,盡力排除偏見,也能降低誤判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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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為什麼要有《國民法官法》?

既然實踐這麼困難,法官、檢察官、律師及國民法官都要花費大量心力,為何還要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呢?台灣過往有數起重大刑案,當時的社會輿論與判決結果不同,引起許多人嚴厲批評判決都是「恐龍法官」做的,而這些罵聲,反映了人民與司法頗有距離。

參審、陪審制在許多國家行之有年,試著解決司法體系過於封閉的問題。因此國民法官法的初衷,就是為了「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簡言之是「讓你自己下去判」,讓判決結果反映一般人對法律的期待。

參審、陪審制在許多國家行之有年,試著解決司法體系過於封閉的問題。圖/iStock

大眾關注的往往是事關人命或嚴重違反道德觀的重大刑案,卻因法律術語太困難、判決書落落長,司法自成一套常人難以接觸的體系,進而造成判決與社會大眾意見相左;封閉的司法體系,社會大眾也難以反思誤判的情況。台灣國民法官制度偏向參審制,希望讓人們依循法律原則(正當法律架構,如無罪推定、證據裁判原則)、審慎評估證據後,加入自己的意見(法律感情),讓法院判決更「接地氣」。

人民參審可以反映正當法律感情,人們也期待透過參審,來解決「團體極化」(group polarization)的問題。由於過往的司法審理通常是「圈內人」得出的結論,若加入作為「圈外人」的素人法官的新洞見,或許可減少意見過於單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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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新制度的推行,當然不會盡善盡美。在過去,職業法官也可能受偏見誤判,或因司法體系封閉而受到責難。而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雖然困難重重,但社會大眾一同討論何謂「正確的判決」,讓司法民主化不再是紙上談兵。

註解

  1. 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2項。
  2. 案例純屬虛構,但是在重大刑案中,關鍵第三人因故身亡的案例並不少見,而且有數起已經平反冤案都是其中一人已被判處死刑,導致無法與被告對質詰問,如蘇建和三人案、鄭性澤案、徐自強案等。
  3. 刑法第271條。
  4. 刑法第276條。
  5.  【黃致豪專欄】蘇炳坤的無罪判決——還是司法心理學
  6. 國民法官會不會被媒體和社會未審先判的氛圍所影響呢?
  7. 國民參與審判之源起與流變|梁家昊
  8. 國民法官法第 1 條:「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特制定本法。」
  9. 團體極化讓人可能做出意想不到的行為

《司法遇到心理學》國民法官上任,然後呢? → https://link.pansci.asia/7ab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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