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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人命的重大刑案,國民法官該怎麼判?

PanSci_96
・2023/05/11 ・2656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2023 年起,國民法官法正式上路,只要符合特定條件,人人都有機會參與重大刑案的審判。所謂重大刑案,這裡指的是「故意犯罪因而發生死亡結果者。註 1」;簡言之,只要攸關人命的案件,都將有國民法官加入,且有機會在一審階段判處死刑。社會輿論擔憂,作為法律「圈外人」的素人法官,難保不會誤判、輕判或重判。

那麼,國民法官進入法庭到底會發生什麼事?以下讓我們舉個例子來想像。

案例一:又見情殺案!只是休息卻慘遭槍殺 嫌犯逃亡深山 16 小時今被逮

今天媒體大幅報導一起殺人案件。起因是 A 與 B 一同進入房間,隔天卻發現 A 中槍身亡,B 則逃逸至山區並於隔天被警方逮捕,且在 B 的車廂內發現一把手槍。社群網站上民意激憤,媒體也採訪 A 的家屬,認為一定是 B 殺害了 A,應該判其死刑。

警方、檢察官經過蒐證調查後,認為是 B 槍殺了 A,手槍經鑑定後發現除了 B 之外還有第三人 C 的指紋,但 C 卻當天在他處墜樓身亡;B 在訊問過程中支支吾吾,認為 B 是心虛才逃亡,因此以刑法 271 條殺人罪起訴 B,並求處死刑。

然而,B 選任律師後,主張是 C 破門而入槍殺 A,把槍留在原地就逃走了,可他卻不認識 C,B 一時驚慌,擔心有理說不清,才會藏起手槍並驅車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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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檢察官提出的證據包括手槍上有 B 的指紋、現場彈殼符合 B 所持有的手槍,且 A 的友人陳述似乎曾在兩個月前看過 A 與 B 在電話中起口角、B 未通過測謊;律師則主張 C 過去有多次跟蹤事跡、房間現場有爭執痕跡、B 身上也發現多處受傷等⋯⋯註 2

被選為國民法官 面臨兩個任務與兩個挑戰

在案件中,國民法官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決定:

  1. B 是否有罪?
  2. 有罪的話,要判多重?

若以殺人罪來說,最重可以判決死刑註 3;但若最後判決認為,B 的行為其實符合「過失致死」(非故意殺害),則是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註 4

上述編造的故事仍有漏洞,但身為國民法官的素人,要怎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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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哪些證據有「證據能力」?(B 身上有傷可以當作證據嗎?)
  2. 怎麼樣的情形是「合理懷疑」?(友人的供述可以合理懷疑 B 有殺害 A 的動機嗎?)
  3. 什麼樣的情況下,B 是符合「故意殺人」還是「過失致死」?

這些難題,必須在審理過程及終局的討論過程中,於國民法官、職業法官的心中得到答案(所謂「心證」),並進行投票。雖然職業法官需說明應遵守的法律原則、解釋專有名詞與審理流程;但哪些證據可用、哪些需排除、是否酌情減輕刑責,則是國民法官的工作。

我的失誤,會不會影響他人一生?

經過前述故事,不難想像這個新的司法制度即將對法律人帶來不少難題,也對有幸當上國民法官的人是個大挑戰。一般民眾雖然不是一定要具備專業法律素養,但若學習基礎法律知識,在法庭內更能有效地辨別各項證據、訊問被告與證人精準的問題,避免在法庭內因不熟悉程序而導致輕判、重判或誤判。

此外,我們的意見也常常受到成見影響。在驚悚的新聞標題下,一般人很容易認為 B 就是兇手,素人法官進入法庭後,也可能受到既有的印象影響判斷,在司法研究中一般稱之為確認偏誤(confirmation bias),所以可能會忽略律師提出的證據。

而 ABC 三人的性別、年齡、職業、是否有前科,亦會使人們連結到既有的社會刻板印象,讓法官的「心證」受影響,職業法官也都有可能誤判。因此,在審理過程中,不僅是基礎法律素養,若能以更加客觀、科學的方式檢視證據,盡力排除偏見,也能降低誤判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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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為什麼要有《國民法官法》?

既然實踐這麼困難,法官、檢察官、律師及國民法官都要花費大量心力,為何還要推行國民法官制度呢?台灣過往有數起重大刑案,當時的社會輿論與判決結果不同,引起許多人嚴厲批評判決都是「恐龍法官」做的,而這些罵聲,反映了人民與司法頗有距離。

參審、陪審制在許多國家行之有年,試著解決司法體系過於封閉的問題。因此國民法官法的初衷,就是為了「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簡言之是「讓你自己下去判」,讓判決結果反映一般人對法律的期待。

參審、陪審制在許多國家行之有年,試著解決司法體系過於封閉的問題。圖/iStock

大眾關注的往往是事關人命或嚴重違反道德觀的重大刑案,卻因法律術語太困難、判決書落落長,司法自成一套常人難以接觸的體系,進而造成判決與社會大眾意見相左;封閉的司法體系,社會大眾也難以反思誤判的情況。台灣國民法官制度偏向參審制,希望讓人們依循法律原則(正當法律架構,如無罪推定、證據裁判原則)、審慎評估證據後,加入自己的意見(法律感情),讓法院判決更「接地氣」。

人民參審可以反映正當法律感情,人們也期待透過參審,來解決「團體極化」(group polarization)的問題。由於過往的司法審理通常是「圈內人」得出的結論,若加入作為「圈外人」的素人法官的新洞見,或許可減少意見過於單一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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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新制度的推行,當然不會盡善盡美。在過去,職業法官也可能受偏見誤判,或因司法體系封閉而受到責難。而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雖然困難重重,但社會大眾一同討論何謂「正確的判決」,讓司法民主化不再是紙上談兵。

註解

  1. 國民法官法第5條第2項。
  2. 案例純屬虛構,但是在重大刑案中,關鍵第三人因故身亡的案例並不少見,而且有數起已經平反冤案都是其中一人已被判處死刑,導致無法與被告對質詰問,如蘇建和三人案、鄭性澤案、徐自強案等。
  3. 刑法第271條。
  4. 刑法第276條。
  5.  【黃致豪專欄】蘇炳坤的無罪判決——還是司法心理學
  6. 國民法官會不會被媒體和社會未審先判的氛圍所影響呢?
  7. 國民參與審判之源起與流變|梁家昊
  8. 國民法官法第 1 條:「為使國民與法官共同參與刑事審判,提升司法透明度,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增進國民對於司法之瞭解及信賴,彰顯國民主權理念,特制定本法。」
  9. 團體極化讓人可能做出意想不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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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還要更快!讓國家級地震警報更好用的「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01/21 ・2584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本文由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 文/陳儀珈

從地震儀感應到地震的震動,到我們的手機響起國家級警報,大約需要多少時間?

臺灣從 1991 年開始大量增建地震測站;1999 年臺灣爆發了 921 大地震,當時的地震速報系統約在震後 102 秒完成地震定位;2014 年正式對公眾推播強震即時警報;到了 2020 年 4 月,隨著技術不斷革新,當時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地震測報中心(以下簡稱為地震中心)僅需 10 秒,就可以發出地震預警訊息!

然而,地震中心並未因此而自滿,而是持續擴建地震觀測網,開發新技術。近年來,地震中心執行前瞻基礎建設 2.0「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預計讓臺灣的地震預警系統邁入下一個新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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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網路吧!用建設與技術,換取獲得地震資料的時間

「都會區強震預警精進計畫」起源於「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計畫」,該計畫致力於跨部會、跨單位合作,由 11 個執行單位共同策畫,致力於優化我國環境與防災治理,並建置資料開放平台。

看到這裡,或許你還沒反應過來地震預警系統跟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IoT)有什麼關係,嘿嘿,那可大有關係啦!

當我們將各種實體物品透過網路連結起來,建立彼此與裝置的通訊後,成為了所謂的物聯網。在我國的地震預警系統中,即是透過將地震儀的資料即時傳輸到聯網系統,並進行運算,實現了對地震活動的即時監測和預警。

地震中心在臺灣架設了 700 多個強震監測站,但能夠和地震中心即時連線的,只有其中 500 個,藉由這項計畫,地震中心將致力增加可連線的強震監測站數量,並優化原有強震監測站的聯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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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震中心的評估中,可以連線的強震監測站大約可在 113 年時,從原有的 500 個增加至 600 個,並且更新現有監測站的軟體與硬體設備,藉此提升地震預警系統的效能。

由此可知,倘若地震儀沒有了聯網的功能,我們也形同完全失去了地震預警系統的一切。

把地震儀放到井下後,有什麼好處?

除了加強地震儀的聯網功能外,把地震儀「放到地下」,也是提升地震預警系統效能的關鍵做法。

為什麼要把地震儀放到地底下?用日常生活來比喻的話,就像是買屋子時,要選擇鬧中取靜的社區,才不會讓吵雜的環境影響自己在房間聆聽優美的音樂;看星星時,要選擇光害比較不嚴重的山區,才能看清楚一閃又一閃的美麗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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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有太多、太多的環境雜訊了,因此當地震儀被安裝在地表時,想要從混亂的「噪音」之中找出關鍵的地震波,就像是在搖滾演唱會裡聽電話一樣困難,無論是電腦或研究人員,都需要花費比較多的時間,才能判讀來自地震的波形。

這些環境雜訊都是從哪裡來的?基本上,只要是你想得到的人為震動,對地震儀來說,都有可能是「噪音」!

當地震儀靠近工地或馬路時,一輛輛大卡車框啷、框啷地經過測站,是噪音;大稻埕夏日節放起絢麗的煙火,隨著煙花在天空上一個一個的炸開,也是噪音;台北捷運行經軌道的摩擦與震動,那也是噪音;有好奇的路人經過測站,推了推踢了下測站時,那也是不可忽視的噪音。

因此,井下地震儀(Borehole seismometer)的主要目的,就是盡量讓地震儀「遠離塵囂」,記錄到更清楚、雜訊更少的地震波!​無論是微震、強震,還是來自遠方的地震,井下地震儀都能提供遠比地表地震儀更高品質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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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心於 2008 年展開建置井下地震儀觀測站的行動,根據不同測站底下的地質條件,​將井下地震儀放置在深達 30~500 公尺的乾井深處。​除了地震儀外,站房內也會備有資料收錄器、網路傳輸設備、不斷電設備與電池,讓測站可以儲存、傳送資料。

既然井下地震儀這麼強大,為什麼無法大規模建造測站呢?簡單來說,這一切可以歸咎於技術和成本問題。

安裝井下地震儀需要鑽井,然而鑽井的深度、難度均會提高時間、技術與金錢成本,因此,即使井下地震儀的訊號再好,若非有國家建設計畫的支援,也難以大量建置。

人口聚集,震災好嚴重?建立「客製化」的地震預警系統!

臺灣人口主要聚集於西半部,然而此區的震源深度較淺,再加上密集的人口與建築,容易造成相當重大的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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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都會區的建築老舊且密集,當屋齡超過 50 歲時,它很有可能是在沒有耐震規範的背景下建造而成的的,若是超過 25 年左右的房屋,也有可能不符合最新的耐震規範,並未具備現今標準下足夠的耐震能力。 

延伸閱讀:

在地震界有句名言「地震不會殺人,但建築物會」,因此,若建築物的結構不符合地震規範,地震發生時,在同一面積下越密集的老屋,有可能造成越多的傷亡。

因此,對於發生在都會區的直下型地震,預警時間的要求更高,需求也更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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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中心著手於人口密集之都會區開發「客製化」的強震預警系統,目標針對都會區直下型淺層地震,可以在「震後 7 秒內」發布地震警報,將地震預警盲區縮小為 25 公里。

111 年起,地震中心已先後完成大臺北地區、桃園市客製化作業模組,並開始上線測試,當前正致力於臺南市的模組,未來的目標為高雄市與臺中市。

永不停歇的防災宣導行動、地震預警技術研發

地震預警系統僅能在地震來臨時警示民眾避難,無法主動保護民眾的生命安全,若人民沒有搭配正確的防震防災觀念,即使地震警報再快,也無法達到有效的防災效果。

因此除了不斷革新地震預警系統的技術,地震中心也積極投入於地震的宣導活動和教育管道,經營 Facebook 粉絲專頁「報地震 – 中央氣象署」、跨部會舉辦《地震島大冒險》特展、《震守家園 — 民生公共物聯網主題展》,讓民眾了解正確的避難行為與應變作為,充分發揮地震警報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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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雖然地震中心預計於 114 年將都會區的預警費時縮減為 7 秒,研發新技術的腳步不會停止;未來,他們將應用 AI 技術,持續強化地震預警系統的效能,降低地震對臺灣人民的威脅程度,保障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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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會受偏見影響嗎?司法心理學中的「確認偏誤」
PanSci_96
・2023/05/16 ・1923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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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許多冤案研究、司法心理學研究中,都發現確認偏誤(confirmation bias)是誤判的重要因素註 1,意即人容易受到先入為主的意見影響。

例如有一晚,小安下班回家後發現他太太與情夫正在偷情,心灰意冷出去喝酒,回家後卻發現太太與情夫都被殺了;小安百口莫辯,被判處無期徒刑。註 2

在缺乏其他證據的情況下,一般人都會認為小安的作案動機十足,兇手不可能另有他人;因此在受到這個成見的影響下,進而看重能佐證的證據、忽略其他證據,形成所謂「隧道視野註 3,導致職業法官也可能誤判(各國都有許多關於審判出錯的研究)註 4

國民法官也可能受到偏見影響,那還能保持公正嗎?

國民法官法在 2023 年 1 月 1 日正式上路,年滿 23 歲的你,人人皆有可能坐在法檯上與職業法官一同進行重大刑案的審判。關於什麼才是「最正確的判決」,也不是國民法官才會遇到的問題,而是社會大眾所要共同面對的司法難題。

進入審理程序後,會先由職業法官向國民法官說明程序、法律原則;再一一檢視檢辯雙方提出的證據;最後再與職業法官討論、進行投票,決定被告是否有罪,以及決定被告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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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開頭所說,確認偏誤會是個難題。來自不同群體的國民法官,也可能帶有各自的意見。

例如一位白領階級的 30 歲上班族,與一位伴侶是藍領階級的家庭主婦,他們看待情殺案的態度會一樣嗎?一個重大案件發生後,國民法官很有可能先看見媒體報導,才會真正進入法庭。再加上國民法官所看見的證據,已經受到審、檢、辯三方前期的篩選,因此在審理中所聽見的敘事,可能是兩種截然不同的版本(因為檢察官的任務基本上是證明被告有罪,而律師則是證明被告無罪或沒有犯那麼重的罪)。身為素人的國民法官,要怎麼評估證據的可信度?怎麼排除偏見、形成自己的判斷?

哪些證據能用?哪些證據不能用?為什麼?如何在看到受篩選的證據之後,盡可能排除偏見、做出判斷,是國民法官甚至是職業法官重要的課題。圖/envatoelements

藏在程序中的魔鬼,不只是偏見的問題,還包括「使用的語言不同」的問題。這個語言不僅是台語、客語、各原住民族語的語言不同,還有怎麼讓不同專業領域、不同年齡層的國民法官理解法律術語。如,什麼是無罪推定原則?證據裁判原則又是什麼?怎麼樣算是超越合理懷疑?為什麼有些證據能用,有些則不行?因此,職業法官需要讓素人們了解「遊戲規則」,檢辯在舉證與論述過程中,也不能只講「咒語」;法庭上的三方都需要學習「講人話」,讓法庭上也能納入其他領域的意見。這不僅對國民法官是個挑戰,對法律人而言可能也是個難關。

以有力的證據,支持有邏輯的推理

我們可以把審理的過程想像成科學研究:蒐集證據 >> 提出假說 >> 形成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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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有一判決書說:「用蝴蝶刀殺人很費力,被害人身中多刀,因此一定不止一人作案,另一人一定也有涉案。註 5」這是一個合理的推理嗎?有沒有其他證據可支撐這段論點?

為了確保判決更加公平客觀,思考證據與作案經過的關聯時,或許盡可能以「根據OOO,所以XXX」的方式思考。雖然國民法官制度是為了納入常民意見,並不是要求所有素人都是法律專家;然而,若能具備基礎的法律知識,以及學習科學的方式審視證據、排除「確認偏誤」,或許更能給出公平客觀的判決。畢竟國民法官會參與的案件,都是攸關性命的重大刑案。

《國民法官法》的立法目的,在於加入一般常民的觀點。過往人們常覺得法院像神壇,坐在法庭裡的法律人都是人生勝利組,難以體會百姓常民的苦痛,而許多重大刑案的判決都以社會輿論相左。在國民法官的制度下參與審理過程後,或許也能更深刻理解審判工作的艱難,對台灣的司法制度改觀。

此外,人民參審對於提升司法透明也非常重要,由於過往的司法審理通常是關在司法的象牙塔裡產出,社會大眾也難以反思誤判的情況。國民法官的加入,可以想見一路將充滿荊棘,但也期待能為司法正義注入新的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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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 【黃致豪專欄】蘇炳坤的無罪判決——還是司法心理學
  2. 這不是真實案件,而是《刺激1995》的劇情。
  3. 無罪推定下仍須自證無罪的被告
  4. 可參見湯瑪斯.達恩史戴特(Thomas Darnstäd),2016,《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
  5. 改寫自臺灣高等法院 臺南分院 98 年度上重更(五)字第 68 號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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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制度上路,準備好了嗎?你需要「國民法官生存指南」!
PanSci_96
・2023/04/11 ・1296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你有聽說過「國民法官」制度嗎?它已在民國 112 年上路嘍!但大家是不是對這件事情很無感呢?

比起坊間各種把法條換句話說的懶人包,當你收到國民法官「徵召」信,你更需要的,是從你的角度、你的需求出發,告訴你法庭實務的情境,以及該如何面對控方、辯方截然不同的說詞,還有媒體鋪天蓋地的關注。

其實大家對新制度無感的原因,可以追朔到司法院對國民法官的限制,目前,國民法官的執行範圍,只限於最輕本刑十年以上或故意致人於死的事件。也因為這些限制,讓需要國民法官執行的案件,比日本製的壓縮機還要稀少!

雖然稀少,但不代表沒機會成為「國民法官」。 圖/envato.elements

《國民法官生存指南》 課程介紹 → https://link.pansci.asia/7abzs

雖然稀少,但不代表我們這輩子沒機會成為「國民法官」。如果我們真的有幸成為「國民法官」,那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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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你就需要一本「國民法官生存指南」了!

雖然國民法官制度對司法變革至關重要,但媒體對此的報導卻難以理解,以至於大眾無法很好地理解國民法官的任務,以及需要具備的基本能力。網路上,也有很多國民法官的免費資訊、懶人包,但這些內容都只是照本宣科地論述法條解釋,缺乏實際操作的指南。

更重要的是,多數懶人包只摘錄了法條與空洞的法律解釋,缺乏最重要的「司法心理學應用科學」實證研究基礎。

因此,你需要的是一本務實的操作手冊,「國民法官生存指南」正是幫助你準備或因應國民法官法庭內的各種實際狀況的絕佳利器,除此之外,「生存指南」不只回答實務操作上的「眉角」,也回答一般常見的問題:

  • 收到通知,我可不可以拒當國民法官?
  • 台灣的國民法官跟電影裡的美國陪審團一樣嗎?
  • 誰可以當國民法官?誰不能當?需要報名嗎?怎麼報名?
  • 當國民法官,有薪水可領嗎?上班怎麼辦?
  • 國民法官要審理哪些類型的案件?

現在,我們終於有機會真正走入法庭、成為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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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準備好成為稱職的國民法官了嗎? 圖/envato.elements

如果你想做好萬全準備,成為稱職的國民法官,那麼泛科知識獨家推出的「國民法官生存指南」課程就是你所需要的。這是全台唯一給國民法官的超普及課程,由專業律師親自授課,白話揭開法庭面紗,並解答國民法官必備技能。此課程提供三大面向,包括法律基礎、實務操作、以及司法心理學應用科學實證研究基礎,讓你能夠成為一名優秀的國民法官。

成為國民法官,你需要「國民法官生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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