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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期聽的歌」為什麼特別動人?

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_96
・2025/04/15 ・3178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 文/雅文基金會聽語科學研究中心 劉馥瑂 助理研究員

「現在的歌好像都沒有比以前的歌好聽!」這句話你是否曾經在某個時刻不經意地想過?無論在哪個年代,這種感受似乎是普遍存在的,總是有些歌曲一播放,彷彿時間倒流,將我們帶回到那些青春年少的日子,童年或青春時期的歌曲似乎更能觸動人心,而新的歌曲則顯得平淡無奇。這到底是因為過去的音樂具有更強的魅力,還是我們的大腦在面對特定時期的音樂時,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偏好呢?

這一現象其實並非偶然,人類對音樂的偏好,常常與其個人的生活經歷及情感記憶密切相關,這些經歷和記憶共同塑造了我們對不同音樂的感受,成為了音樂和情感之間的緊密聯繫的根源。

音樂旋律響起,喚起的情緒可能因人而異

音樂對人的影響涉及許多的層面,並且與個人的生活經驗緊密相連。從情感層面來看,音樂能夠激發各種情緒,無論是快樂、悲傷,還是懷舊與感動(Eerola & Vuoskoski, 2012),一首熟悉的旋律往往能勾起特定時刻的情感記憶;在生理層面,音樂可能引發如心跳加快、發抖或起雞皮疙瘩等反應(Grewe, et al., 2007);而在認知層面,音樂能幫助我們回憶過去的事件,以及提升或降低專注力與學習能力(Shih, et al., 2012; Lehmann & Seufert, 2017)。然而,音樂對每個人的影響並不完全相同,個人的經歷、文化背景與音樂偏好,會影響我們如何感受一首歌以及我們做出的反應,因此,即便是聆聽相同的旋律,有些人會感動落淚,而有些人則毫無感覺,這正是音樂影響力的獨特之處。

聽同一首歌,每個人喚起的情緒可能不一樣。圖/AI 創建再由作者編輯

音樂也是一種「時間膠囊」

自傳式記憶(Autobiographical Memory)指的是我們對自己過去經歷的回憶,不僅涵蓋具體的事件,還包括我們對這些事件的情感體驗與個人評價。這種記憶不僅是過去經歷的簡單回顧,還有助於我們理解自己是誰,如何與他人互動,以及這些經歷如何塑造我們未來的想像以及期許(Fivush, 2011)。簡而言之,自傳式記憶是一個人理解自己生命過程的工具,是我們理解過去與展望未來的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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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音樂作為一種強烈的感官刺激,對於喚起自傳式記憶具有獨特的力量。這種現象被稱為「音樂喚起的自傳式記憶」(Music-Evoked Autobiographical Memories, MEAMs),音樂能夠有效觸發與過去經歷相關的記憶,並且這些記憶通常比其他類型的記憶更具生動性和情感強度(Belfi et al., 2016)。

在一項研究中,Belfi 等人(2016年)比較了音樂和名人臉孔在喚起自傳式記憶方面的差異,他們發現,音樂能喚起的記憶比名人臉孔所引發的回憶更為生動,儘管名人臉孔能喚起較多回憶,但這些回憶往往包含較多的外部細節,例如關於名人的背景資訊,而較少與個人經歷直接相關的細節,而音樂喚起的記憶通常包含更多的感官細節,例如景象、聲音和氣味等感官體驗,這表示,音樂能夠引發的記憶,不僅是對過去事件的回顧,更能夠生動地再現那些經歷時的情感,進而強化我們對特定時刻的情感聯繫。

音樂喚起更多個人經驗相關的回憶,名人照片喚起更多外部細節。圖/AI 創建再由作者編輯

除了在一般人聽到音樂能被喚起回憶,在阿茲海默症患者的研究中更揭示了 MEAMs 的獨特力量。研究中,阿茲海默症患者在聆聽自己喜愛的音樂後,也能顯著提高記憶的喚起效果,這些患者所喚起的記憶比在無音樂的情況下更加具體、更生動,並且回憶的速度也明顯較快(El Haj et al., 2012),這些現象表明,音樂具有一種非自願的回憶觸發能力,即使是身處記憶衰退的狀態下,音樂依然能夠自動激活深藏的記憶,讓過去的經歷再度浮現。

因此,音樂不僅僅是一種娛樂或藝術表現的形式,它還是一個強有力的記憶觸發器,能夠引發我們過去的情感,成為了一種「時間膠囊」,讓我們在歲月的長河中與過去的自己再次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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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的「記憶高峰」讓音樂喚起鮮明回憶

雖然音樂能喚起自傳式記憶,但是並不是所有一生中的記憶都容易被提取,心理學家發現,人類在10至30歲這段時間,會形成最為鮮明且最多的回憶,這一現象被稱為「記憶高峰」(reminiscence bump;Rubin et al., 1998)。這段時期是個體發展的關鍵階段,充滿了各種首次經歷,如初戀、第一次獨立生活、首次參加演唱會等等,這些重要的生活經歷通常會深刻地編碼進我們的大腦,並且成為未來回憶的核心。

此外,這一階段的回憶,通常與自我認同的建立密切相關(Conway, 2005),年輕人在此階段對自己身份的認識、對未來的規劃以及與他人互動的方式,無不在塑造他們對自我概念的理解,因此,這段時期的記憶不僅鮮明,而且深刻,容易在後來的生活中被回想起來。

而音樂回憶的研究也支持「記憶高峰」的存在,研究顯示,音樂回憶常常與青少年至成年早期的歌曲相關聯,這些歌曲能喚起這一時期的強烈情感,進而幫助回憶起這一階段的重要經歷(Janssen et al., 2007),這些歌不僅與當時的情感狀態密切相連,而且經常成為人們日後回憶青春時光的「情感載體」。

經典作品的跨越世代影響力

除了個人經歷對音樂回憶的影響外,音樂的影響還可能跨越世代,這一現象被稱為「級聯式記憶高峰」(cascading reminiscence bump; Jakubowski, 2020)。這指的是,年輕人可能會因為家庭環境的影響,對上一代的音樂產生偏好,例如,許多年輕人會對1980或1990年代的歌曲情有獨鍾,甚至會愛上更早期的搖滾樂或爵士樂等音樂風格,這是因為這些歌曲在家庭中藉由父母反覆播放,成為年輕人成長過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進而形成對這些音樂的懷舊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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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藉由父母反覆播放,成為年輕人心中的回憶。圖/freepik

這種跨世代的音樂偏好,也能通過藝術家對經典歌曲的翻唱、電影中的音樂運用、社群媒體的傳播等方式,持續延伸至未來的世代,例如,披頭四(The Beatles)的歌曲誕生於1960年代,但因為不斷被當代藝術家翻唱,仍然擁有著大量年輕粉絲,這顯示了音樂的跨世代傳遞功能,音樂並非單純的時代產品,它能夠穿越時間,激發不同世代之間的情感共鳴。

音樂不只是旋律,而是人生的記錄

總結來說,我們感覺過去的歌曲比現在的歌更具魅力,並非因為當代音樂的品質有所下降,而是因為那些曾經伴隨我們度過青春歲月的歌曲,承載了我們對過去的深刻情感與記憶,聽到這些歌曲不僅是音符的組合,它們成為了我們生命中一段特定時期的情感標記。下次當你聽到一首熟悉的老歌時,或許可以靜下心來,細細品味其中不僅是旋律的美妙,更是那些珍貴的回憶與情感的回響。

參考文獻

  • Belfi, A. M., Karlan, B., & Tranel, D. (2016). Music evokes vivid autobiographical memories. Memory, 24(7), 979-989.
  • Conway, M. A. (2005). Memory and the self. Journal of memory and language, 53(4), 594-628.
  • DeNora, T. (1999). Music as a technology of the self. Poetics, 27(1), 31-56.
  • Eerola, T., & Vuoskoski, J. K. (2012). A review of music and emotion studies: Approaches, emotion models, and stimuli. Music Perception: An Interdisciplinary Journal, 30(3), 307-340.
  • El Haj, M., Fasotti, L., & Allain, P. (2012). The involuntary nature of music-evoked autobiographical memories in Alzheimer’s disease. Consciousness and cognition, 21(1), 238-246.
  • Fivush, R. (2011). The development of autobiographical memory. Annual review of psychology, 62(1), 559-582.
  • Grewe, O., Nagel, F., Kopiez, R., & Altenmüller, E. (2007). Emotions over time: synchronicity and development of subjective, physiological, and facial affective reactions to music. Emotion, 7(4), 774.
  • Jakubowski, K., Eerola, T., Tillmann, B., Perrin, F., & Heine, L. (2020). A Cross-Sectional Study of Reminiscence Bumps for Music-Related Memories in Adulthood. Music & Science, 3.
  • Janssen, S. M., Chessa, A. G., & Murre, J. M. (2007). Temporal distribution of favourite books, movies, and records: Differential encoding and re-sampling. Memory, 15(7), 755-767.
  • Juslin, P. N., Liljeström, S., Västfjäll, D., Barradas, G., & Silva, A. (2008). An experience sampling study of emotional reactions to music: listener, music, and situation. Emotion, 8(5), 668.
  • Lehmann, J. A., & Seufert, T. (2017). The influence of background music on learning in the light of different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and the role of working memory capacity. Frontiers in psychology, 8, 297754.
  • Rubin, D. C., Rahhal, T. A., & Poon, L. W. (1998). Things learned in early adulthood are remembered best. Memory & cognition, 26, 3-19.
  • Shih, Y. N., Huang, R. H., & Chiang, H. Y. (2012). Background music: Effects on attention performance. Work, 42(4), 57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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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文兒童聽語文教基金會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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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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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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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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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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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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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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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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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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