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為什麼不信任政治人物?因為信任是有風險的。
根據社會心理學家莫頓‧篤意奇(Morton Deutsch)的看法,當我們信任一個人時,我們對他的行為會有所預期,而且我們會根據這預期來決定自己的行為。如果我們的預期獲得實現,則我們的行為會產生若干正面效應;但如果我們的預期沒有實現,則我們的行為會產生負面效應。信任的風險在於:錯誤預期所導致的負面效應往往比正確預期所導致的正面效應來得更大。
Deutsch舉了一個例子:比如一位母親信任保姆,放心地把小孩託交給她,而自己出門辦事。如果保姆認真照顧小孩,則母親完成了一些本來沒有時間處理的小事;但如果保姆不負責盡職,則小孩可能受到危害,這後果就嚴重了。醫生是最受一般民眾信任的專業人士。我們信任醫生,看病時預期他們會盡心盡力,不會傷害我們身體或訛詐我們醫藥費。對政治人物,我們沒有那樣的信任。
現代政治不比古代那種「帝力於我何有哉」的情況,舉凡稅捐、教育、健保、食安,乃至於國家認同和民主自由,都會受到政治極大的影響。如果我們信任政治人物,而政治人物辜負我們的信任,其所帶來的壞處,比起他們承擔我們的信任所能帶來的好處,可能會遠遠超過。這種風險,正是人民不願意信任政治人物的原因。
人民與政治人物的遊戲
這樣概念之下的政治信任是一種序列性的動態賽局,如下圖所示:
在這賽局中,人民先決定信任或不信任政治人物。人民如果不信任政治人物,政治人物不能出任公職,這情況基本上雙方之間沒有任何事情發生就 game over 了,雙方各得0分,也可說是維持現狀。人民如果信任政治人物,投票支持他擔任政府公職,則政治人物在公職期間可以選擇承擔人民信任或辜負人民信任。如果政治人物承擔人民信任,不負所託為民服務,則民之所欲獲得實現,而政治人物繼續獲得支持,雙方各得10分;但如政治人物為一己之私而辜負人民信任,則他或可攫取暴利(25分),人民卻損失慘重(-15分)。
這個動態賽局其實是一個「雙人單邊囚徒困局」。(註:關於典型的雙人雙邊囚徒困局,請參閱下面參考書目所列我部落格的相關文章。)在囚徒困局中,參賽者可以選擇「合作」或「背叛」兩種策略。雙方的策略組合可以產生四種不同類型的收益:
- T:參賽者一方合作另一方不合作時,不合作者的「誘惑」(Temptation)
- R:參賽者雙方均合作時,合作者的「報酬」(Reward)
- P:參賽者雙方均不合作時,不合作者的「懲罰」(Punishment)
- S:參賽者一方合作另一方不合作時,合作者的「傻瓜收益」(Sucker’s Payoff)
在信任賽局中,對人民而言,信任是合作而不信任是不合作;對政治人物而言,承擔信任是合作而辜負信任是不合作。與典型的囚徒困局參賽者同時行動相較,這動態賽局裡人民先行動,決定信任與否,而政治人物只在獲得信任後才能行動,決定如何回應人民的信任。
賽局中,(信任,承擔)這個策略組合的結果(10,10)是相互合作的收益,也就是兩人都得到「報酬」R=10;「人民不信任,game over」的結果(0,0)是相互背叛的收益,也就是兩人都得到「懲罰」P=0。而(信任,辜負)的策略組合之下,人民得到的是「傻瓜收益」S=-15,政治人物得到的是「誘惑」T=25。
如果維持(0,0)為相互背叛的狀況,則信任賽局的一般形式為:
此賽局為單邊囚徒困局的條件是:對人民而言R>0>S;對政治人物而言T>R>0。Deutsch 的信任概念還特別要求對人民而言「傻瓜收益」(S)的絕對值要大於「報酬」(R),這並不是信任賽局作為囚徒困局的必要條件。理論上,人民這邊只要R>0>S,也就是「報酬」為正(R>0)而「懲罰」為負(0>S)即可。但是在實際上,「傻瓜收益」的負值與「報酬」的正值相較,負值越大,信任的風險越高。當風險高到一定程度,即使不是以己身利害關係作為主要考量的選民,在投票時也要三思而後行了。
不信任的困局
要了解為什麼這個賽局是囚徒困局,首先要懂得一些賽局理論的基本概念:
- 納許均衡:沒有參賽者願意「單方面」改變策略的策略組合。
- 伯瑞多最佳結果:參賽者無法「同時」改進的賽局結果。
- 困局:納許均衡不是伯瑞多最佳狀態的局面。
這個信任賽局有一個納許均衡(Nash equilibrium):人民不信任政治人物,也就是導致(0,0)結果的策略。這是因為人民如果信任政治人物,則政治人物辜負人民信任比承擔人民信任獲利較大(T>R),因此自私的(也就是賽局理論所謂「理性」的)政治人物將會選擇辜負人民。可是人民也看得出來政治人物獲得信任時會辜負人民,而使自己蒙受損失(S<0),因此理性的人民便不會信任政治人物。因為不信任政治人物的理性人民不會單方面改變策略,所以「不信任」是一個納許均衡。 –0–=””>
可是(0,0)雖然是納許均衡的結果,它卻不是伯瑞多最佳結果(Pareto-optimal outcome)。這是因為(信任,承擔)導致的(R,R)結果對人民與政治人物雙方而言均較納許均衡的(0,0)結果要來得好。由於有這樣一個雙方可以同時更好的結果存在,(0,0)便不是伯瑞多最佳結果。
所謂「囚徒困局」(prisoner’s dilemma),指的是唯一的納許均衡不是伯瑞多最佳結果的賽局。信任賽局正是一個囚徒困局,它之所以為困局,因為雖然(信任,承擔)對人民跟政治人物都較好,可是它卻不是一個穩定的結果。穩定的結果是人民對政治人物普遍地不信任,即使偶有例外,政治人物也會藉機謀取自利,使得人民遭受重大損失,逼得人民不得不回到不信任的犬儒泥淖中。這種結果對人民跟政治人物都不好,可更好的結果卻不會發生。
貪腐、族群、與政治信任
人民信任政治人物的方式主要是透過選舉,包括投票、捐款、參加造勢集會等政治參與。政治人物承擔信任的方式主要是秉持操守、不貪汙、及信守競選承諾。在西方民主國家,人民對政治人物的信任度,與對其他專業人士相較,是相當低的。據2014年12月英國Ipsos MORI民調顯示,只有16%的受訪者信任政治人物會說真話,在18類的專業人士中為最低,而次低的是政府各部的部長們(19%)。同一個時期的Gallup民調則把美國國會議員列為11類專業人士中誠實和操守標準最低的:只有7%的受訪者認為他們有「極高/高」的標準。在政治信任低迷的時代,人民的政治冷漠可想而知。
一般認為:貪腐是政治信任低迷的主要原因。以美國為例,2014年間,Gallup世界民調在美國調查的結果有高達75%的受訪者認為政府存在著廣泛的貪腐現象,而同樣民調在台灣的結果是76%。雖然政治學者普遍認為貪腐造成政治不信任,但其實這並不必然如此。
我曾有一篇討論美國貪腐問題的合作文章發表於1995年的英文《政治學刊》(Journal of Politics)上。在此文中,我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貪腐現象和選民對執政黨在總統大選得票率的關係,只在1930年代以後才呈現負相關;在此之前,貪腐和執政黨得票率是呈正相關的。
對這令人驚訝的結果,我引用政治學者山姆爾‧海斯(Sammuel P. Hays)的理論加以解釋: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的美國社會仍然充滿了文化/宗教族群的社群意識,各地政治則掌控在所謂「政治機器」手裡。機器政治的特徵是分肥政治及侍從政治,貪腐所得的利益通常不是政治人物獨吞,而是以地方建設及就業輔導等方式層層分配到選民手中。政治機器類似台灣地方派系透過農會、漁會、水利會等系統傳輸利益,結果是機器成員並不以貪腐為罪惡,反而認為它是有助於提升社群福利的必要機制。這種政治形態一直要到工業化及都市化逐漸完成之後才慢慢式微。
當大批年輕人背景離鄉到都市中謀生,他們漸漸與原生的文化/宗教社群疏離,變成了大眾社會裡孤獨的個人,而原來的社群意識也逐漸消退,取而代之的是社會意識。個人處境和世界觀的轉變連帶影響到對選舉和政治貪腐的看法;這種社會變化,使得貪腐和執政黨得票率從負相關變成了正相關。我在另一篇發表於《社會科學史學刊》(Social Science History)的文章也發現:正是在這種社會變化之下,美國選民的投票取向自1930年代起從社群福利轉向個人荷包,這才開始了所謂「經濟投票」。
在今日台灣,由於族群政治和國家認同在選民心中的重要性,可能有一些選民認為貪腐的壞處比起符合自己偏好的族群政策的好處算不得什麼,而願意以縱容貪腐來交換自己偏好的族群政策。反過來說,應該有更多的選民認為悖離國族定位是政治人物對人民信任最嚴重的辜負,而不願意輕易信任未明顯表態或未經檢驗的政治人物。在這層意義上,Deutsch的信任概念──對人民而言,信任被辜負的負面結果比被承擔的正面結果要更嚴重──在國族認同的議題上比在貪腐議題上更為適用,也就是選民對與其在認同議題上立場不同的政治人物,比起貪腐的政治人物,會更不可能產生政治信任。
未來的陰影
囚徒困局的解決方法之一,根據密西根大學政治學者羅伯特‧艾瑟羅德(Robert Axelrod)廣為人知的理論,是把單次賽局變成重覆性賽局;這對單邊或雙邊的囚徒困局皆然。上述信任賽局變成重覆性賽局的方法,是在人民信任,政治人物承擔/辜負信任之後,讓人民能夠再次行動來決定是否繼續信任政治人物,這樣賽局重覆下去,直到人民不信任為止,也就是一旦人民不信任,就game over。
因為重覆性賽局牽涉到未來,理性的參賽者必須把現在和未來的收益一併計算作為行動的依據;相對於現在的收益,一般須要對未來的收益打折扣。每一回合折扣的幅度用一個參數,0<ω<1,來代表下一回合1分在現在當下的價值。折扣參數越接近1代表未來越重要;反之,折扣參數越接近0代表未來越不重要。當折扣參數等於0,未來完全不重要,賽局也就等同於單次賽局了。這個折扣參數,Axelrod把它稱作「未來的陰影」(the shadow of the future)。
如果人民一直信任政治人物,而政治人物也一直承擔人民的信任,則賽局不斷重覆下去,政治人物包括現在、未來的總收益為
R+ωR+ω2R+ω3R+‧‧‧=R/(1-ω)
理性的政治人物會把這個承擔人民的信任的總收益和辜負人民、終結賽局的ㄧ次收益(T)相比較。如果前者高於後者:
R/(1-ω)>T
則政治人物會願意承擔人民信任;反之,不如殺雞取卵,當下獲利了結。
上式成立的條件是:
ω>1-(R/T)
也就是折扣參數必得大於1-(R/T)的最低限閥政治人物才會願意承擔人民信任。舉例而言,如以上例T=25及R=10,則「未來的陰影」必須要大於0.6人民的信任才不會被辜負。當這個條件成立時,下列的策略組合是重覆性信任賽局的一個納許均衡:
- 人民信賴政治人物,直到政治人物辜負人民信賴為止,此時人民立刻停止信賴
- 政治人物持續承擔人民信賴
在現實政治裡,讓信任賽局能夠重覆的機制是政治人物的競選連任。如果沒有任期限制,賽局可以不斷重覆,則「未來的陰影」只要夠長便能解決政治不信任的困局。問題是:雖然民意代表如立法委員等公職沒有任期限制,民選行政首長的公職卻都有任期限制。特別是總統職務,連選只能連任一次,而且擔任過總統的政治人物也不會再尋求其它公職。
精打細算的政治人物在第一任期或許不敢辜負人民信任,在第二任期卻常常不再以多數民意的好惡作為施政目標。這是因為「未來的陰影」已經不重要了,重覆性賽局又變回單次賽局,政治人物的「理性」使得當初信任他的人民當了「傻瓜」。
政治信任畢竟是高風險的遊戲!
參考書目
- Axelrod, Robert. 1984.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 (中譯本:《合作的競化》,羅伯特‧艾瑟羅德著,胡瑋珊譯,大塊文化出版社。)
- Deutsch, Morton. 1958. “Trust and Suspicion.”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 2(2): 265-279.
- Fackler, Tim, and Tse-min Lin. 1995. “Political Corruption and Presidential Elections, 1929-1992.” The Journal of Politics, 57(4): 971-993.
- Hays, Samuel P. 1967. “Political Parties and the Community Society Continuum.” In The American Party Systems: Stages of Development, eds. William Nisbet Chambers and Walter Dean Burnha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Lin, Tse-min. 1999.“The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of Economic Voting: 1872-1996.” Social Science History, 23(4): 561-591.
- 林澤民,〈囚徒困局系列:【一】金球的囚徒〉
- 林澤民,〈囚徒困局系列:【二】電影〈史密斯任務〉中婚姻的囚徒〉
- 林澤民,〈囚徒困局系列:【三】學生與政府的「墨西哥對峙」僵局〉
原刊載於Tse-min Lin 的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