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慕尼黑著名的啤酒節(Oktoberfest),從 1810 年 10 月 12 日的一場皇家婚禮,演變成連續 2 週,結束在 10 月第一個禮拜天的年度活動。[1]幾杯黃湯下肚,不乏酒客暴力相向。約莫 27 至 53 起的酒杯砸人事件,每年固定在此時上演。其中一名 43 歲的男性受害者,因此登上 2020 年的《國際法醫期刊》(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egal Medicine)。[2]
啤酒杯攻擊
事發當天,受害人於慕尼黑啤酒節喝了幾杯,然後在附近的酒吧與兩名男子發生口角。轉身離去之際,腦袋猛遭重擊。185 cm 高,90 kg 重的軀體,遂瞬間倒地。目擊者指稱凶器是一只啤酒杯;而警方沒有搜集碎裂的殘骸作為證物。[2]
滿身酒味,咬字不清的男子,意識還算清晰,能夠回答問題。他頭頂右邊,有一道長 5 cm,邊緣整齊的傷痕;左後頸上方,也有個直徑 0.8 cm 的淺層傷口。急救人員用壓力繃帶幫他包紮後,開救護車把人送去醫院。電腦斷層掃描顯示,頂骨右邊有個 1.99 mm 深的壓迫性骨折,頭皮內部出血,硬膜下血腫。另外,右手的第2根掌骨骨折。醫師為頭頂的外傷縫了 5 針;但骨折的部份未做處置,僅要求男子留院觀察 24 小時。[2]
啤酒杯的銳器 vs. 鈍器損傷
啤酒杯攻擊的受傷情形,取決於頂骨對衝擊的承受能力,以及玻璃易碎的程度。啤酒杯可能在碎裂時,從鈍器變為銳器,導致不同型態的損傷。換句話說,變因除了關乎受害者體質的性別、年齡和人種,還有啤酒杯新舊的差異。[2]
以辦案為目的的驗傷,於事件發生 9 個鐘頭後進行。男子親切、外向、配合度高,但是當時已經完成縫合手術,所以部份關於創傷原始情形的資訊,得由急診護理人員補充。他頭頂上彎曲的傷口,邊緣俐落,周圍沒有刮痕或擦傷。外觀基本上符合典型的銳器損傷,不過還有幾個條件必須納入考量:[2]
- 傷口下方的壓迫性骨折,型態屬於鈍器損傷。如果有銳器介入,看起來應該會不太一樣。[2]
- 此壓迫性骨折是由高衝擊力所致,完整的啤酒杯比較容易達到該力道。[2]
- 比起啤酒杯的杯身,杯底可以創造較大的衝擊力。[2]
- 這個強大的力量會造成皮膚的撕裂傷。[2]
- 啤酒杯之類的平滑物體,衝擊而撕裂皮膚,有時結果會跟割傷相似。[2]
法醫綜合以上,認為兇手是抓著啤酒杯的握把,以揮舞斧頭的動作,杯底朝著男子的頭頂,砸出鈍器損傷。相對地,他脖子上的傷口,則是不規則且尖銳的啤酒杯碎片,才劃得出來的銳器損傷。至於右手掌骨,應該是頭部遭遇重擊後,摔倒而骨折。[2]
嚴重身體傷害罪
刑事辦案方面,法醫必須以啤酒杯的質量和揮杯的速度,描述攻擊的強度會造成男子所受的傷害。然而此案線索有限,有些面向只能盡力推測。典型的啤酒杯多為玻璃製,杯壁 0.6 至 1 cm 厚,1 L 裝的約重 1.3 kg。通常行兇時,已經杯空見底,得以忽略內容物的重量。根據文獻,產生男子頭頂那種約莫2 mm深的壓迫性骨折,需要 4 至 5 kN 的力;雖然啤酒杯跟頂骨若不甚堅固,未必需要那麼強的力道。法醫以此推測,衝擊速度約為8到13 m/s。[2]
儘管單就頭頂的創傷,並不會令男子死亡,潛在的併發症卻有致命的風險。比方說,顱內出血或發炎反應等。因此,法醫最後認定兇嫌的行為,應該被視作嚴重身體傷害罪。[2]
參考資料
- ‘Oktoberfest’. (12 JAN 2023) Encyclopedia Britannica.
- Kunz SN, Gorges N, Fischer F, et al. (2020) ‘Beer stein blast to the head a rare case of combined blunt and sharp force traum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egal Medicine, 134, 1791–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