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長安 臺大中文所碩士,臺北地方異聞工作室成員。參與出版《城市邊陲的遁逃者》,《說妖》桌遊、小說,《臺灣妖怪學就醬》。
最近又有一波對於墮胎的討論,在討論的過程中,許多人會提到「嬰靈」。實際上,我們對於「嬰靈」的認知存在許多誤會。其中最大的誤會,是認為嬰靈「一直以來都存在」。因為一直以來都存在,所以不需要懷疑嬰靈的真實性,所以可以不假思索地說出「墮胎會產生嬰靈」。但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考察台灣「嬰靈」的歷史,會發現所謂的「嬰靈」,在 1980 年代中期之後,才普遍流行。怎麼可能?現在大家普遍接受的「嬰靈」,歷史怎麼可能這麼短暫?
八十年代才出現嬰靈的概念
我一開始也覺得不可能,但是一一檢閱過 1980 年代的報紙之後,我相信了。1980 年代的報紙,討論了「觸目驚心的嬰靈超渡」廣告,很顯然對於當時人來說,「嬰靈」這種東西是新的、是過去沒有的。
對於這些怵目驚心的廣告,記者訪問了中研院的民俗學者劉枝萬。《聯合報》1987 年 6 月 02 日的報導如此記載:
「根據劉枝萬解釋,嬰靈超渡的行為抄襲自日本『水子供養』的習俗。所謂『水子』,是指流產早夭的嬰孩,日本民間信仰,相信『水子』到了陰間後,會群聚在賽河原一帶遊玩,而地藏王則是孩子們在陰間的守護神,會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鬼魂的騷擾。因此,依日本的習俗,常將早夭嬰兒的衣裳披在石刻的『水子』地藏王身上,以祈求庇護。
劉枝萬說,漢民族的民間信仰與日本截然不同,漢民族認為早夭的嬰兒是一種『討債』的因果報應,因而並不紀念追悼,甚至沒有葬儀。儒教的觀念也主張好的子女應該健康強壯,長大成人後供養父母,才算是盡孝道。劉枝萬因此認為,在我國提倡嬰靈供奉,成功的可能性極小。
至於已有數百嬰靈被供養,應是廣告時代下宗教商業化的『成績』,當然也是墮胎普遍化及所伴隨而來罪惡感難以消除的表現。」
同一篇報導也訪問了佛教界的人士:
「華嚴蓮舍高僧成一法師也肯定從未聽過或在佛經裡見過『嬰靈』二字,更無所謂『嬰靈作祟』。他說,佛家講因果輪迴,無論胎死腹中或生而夭折霝都可謂是受胎靈魂自己的『短命報』,『既是胎兒自己的惡運,當然不可能再危害家人。』」
顯然,「嬰靈」的說法缺乏民間信仰與佛教信仰的依據。儘管如此,它還是在台灣成功地流傳開來,到了如今,許多人已經普遍接受嬰靈的概念了。
「嬰靈」傳說如何在台灣傳開?
起初打起「嬰靈超渡」廣告的,是一間位在新店深山的寺廟。「嬰靈超渡」的這種商業模式,可以說是「販賣墮胎的贖罪券」,利用「墮胎女性的罪惡感」來發財。在這一寺廟成功之後,其他寺廟也紛紛跟進。
但是「超渡嬰靈」之所以成功,需要市場的配合。台灣 1980 年代是什麼狀況,讓利用「墮胎女性罪惡感」不良商人可以發大財呢?因為台灣前幾年通過了《優生保健法》。
中華民國的《刑法》在此之前一直都有墮胎罪,意思就是只要墮胎,就是犯法。但 1984 年《優生保健法》通過後,女性可以因為出於「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方面的考量,而選擇人工流產。也就是說,多數墮胎行為因此除罪化。
但這一法案的通過並不是沒有爭議,《優生保健法》通過之前,媒體上就展開了正反兩方的大戰。反墮胎派提出的說法包括「墮胎是殺人」、「青少女會性氾濫」⋯⋯就跟今天會見到的說法很相似。
當時華視曾經做過民調。華視節目 4 月的電視 call in,接到了七百多通來電表達看法,其中贊成通過者達74%,反對者只佔 17%。這些電話有 80%是女性打的。也就是說,在墮胎議題上,多數婦女都抱持「贊成墮胎合法化」的意見。
不過這已經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喔。當年可是費了好大的力氣,才努力讓台灣社會在保障婦女墮胎權益上,踏出了歷史性的一步。現在提出修改優生保健法、讓婦女強迫生育的法案,不是在讓整個社會倒退嗎?
總之,《優生保健法》的通過,象徵著法律裡「墮胎罪」的結束。不過已婚婦女墮胎需要伴侶同意,這份自由仍有很大限制。但是,正是因為法律不再約束「墮胎」,所以人們對於「墮胎」反而產生了焦慮:「沒有法律規定了,就可以自由墮胎了?」這件事讓人感到可怕。所以,可以撫慰焦慮的「嬰靈超渡」,就這麼符合人們需求地流傳開了。
「優生保健法」引起對墮胎的焦慮,以及台灣的社會風氣?
在西方,「墮胎」之所以嚴重,是因為這違反了基督教的生命觀。但是在華人社會裡,應該沒有同等的束縛才對。那麼「墮胎」為什麼又會讓許多人覺得很可怕呢?
反墮胎者認為墮胎者基於「自私」的理由,害「無辜生命」因此「被殺」。墮胎之所以受到譴責,是因為違反了以下幾個傳統觀念:
- 傳統華人社會認為子孫必須「傳宗接代」,有了子孫才有人祭拜。但是墮胎卻在剝奪祖先被祭拜的權益。
- 傳統觀念認為女性應該成為母親、承擔母職。墮胎卻是對於母職的拒絕。
- 佛教裡有「不殺生」的觀念,墮胎卻是「殺生」。
也因此,嬰靈傳說很常夾帶譴責墮胎者的說法,多把墮胎者描繪成「未婚、偷嚐禁果的青少年男女」或是「結了婚、但不想要承擔責任的年輕人」。
前幾天聽證會上,反墮胎法案的領銜人好幾次把墮胎說成「殺嬰」。這其實反映了很重要的問題。墮胎明明流產的是胎兒,卻被說成是「殺嬰」;「嬰靈」明明應該是未出世胎兒的「胎靈」,卻被包裝成「嬰靈」、並擁有「嬰兒」的形象。
這些都是為了把「墮胎」偷渡成「殺嬰」,這樣一來,就可以譴責「墮胎」是「殺生」(要不然原本民間信仰、或佛教裡對於生命的定義跟基督教並不一樣)。儘管實際上並不是這麼一回事,因為胎兒還不能算是完整的個人,跟嬰兒並不一樣。
儘管「嬰靈」是很值得討論性別、宗教的現象,但研究卻一直很缺乏。唯一一本專門研究台灣嬰靈的論著,是Marc L. Moskowitz 的英文論文「The Haunting Fetus: Abortion, Sexuality, and the Spirit World in Taiwan」。除此之外,就是吳燕秋的〈西法東罰,罪及婦女─墮胎入罪及其對戰後臺灣婦女的影響〉一篇論文有比較清楚的描繪。
根據 Marc L. Moskowitz 的研究,嬰靈之說是在 1970 年代,台灣引入「水子信仰」而產生的。在 1960 年代以前,台灣沒有關於嬰靈的說法。但是在他做田野調查的 1990 年代,幾乎所有人都聽過嬰靈。他很驚訝,這麼重要的問題,為什麼沒有人研究,為什麼缺乏重視?
根據我幾次在網路上討論相關題目的經驗,不知道為什麼,明明我只是說出讀到的東西,都很容易引起爭議。這應該是說明了,我們對於「墮胎」依然抱有禁忌。也正是因為墮胎還存在禁忌,所以「嬰靈」才會讓人感到可怕。
不應以「嬰靈」說法恐嚇強化婦女罪惡感
墮胎明明不是墮胎婦女個人造成的,但是憑什麼罪惡感只由墮胎者本人來承擔呢?
傳說中,嬰靈總是纏上女性,鮮少纏上男生。但墮胎之所以會發生,也大半跟家庭因素、男性伴侶的經濟條件或生涯考量等等脫不了關係。但是一直以來,我們都只譴責墮胎的女性本人。墮胎婦女已經承受夠多的罪惡感了,為什麼還要這樣恐嚇她們?
反墮胎一派最喜歡講「婦女墮胎後容易得憂鬱症或自殺」,那不就是因為你們一直強化「墮胎很可怕、很罪惡」,所以才導致這種結果的嗎?這跟說「嬰靈好可怕,快來進行嬰靈超渡」,一邊增強婦女罪惡感的無良商人,不是很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