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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來的墮胎除罪:21 世紀的澳大利亞 新南威爾斯州

胡中行_96
・2022/06/30 ・5942字 ・閱讀時間約 12 分鐘

引言: 2022 年 6 月 24 日,美國最高法院推翻 1973 年「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將規範墮胎的權力釋回各州政府。[1] 遠在南半球的澳洲,也曾因為缺乏聯邦裁決,而導致各州女權差異有世紀之別。本文從幾個案例故事,貫串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墮胎史,淺談醫療服務與法律保障,對意外懷孕婦女的身心影響。

  

1950 – 1965 年的澳洲保險套。圖/Powerhouse Museum
1965–1970 年的澳洲保險套包裝。圖/Powerhouse Museum

  

她當年 15 歲,第一次交男朋友。每當他們享受性愛的時候,她的男朋友都會戴保險套。[2]

除了那一次。[2]

沿用英國殖民時期留下來的刑法,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墮胎在澳大利亞各州都是違法的。1970 年代維多利亞州的鄉間,藥局和超商並不販售驗孕棒。發現月經沒來的珍妮絲(Janice,化名),唯一的選擇是去婦產科檢查。然而,一旦讓醫師得知她懷孕,依法她就得被迫生下孩子。她聽過其他女孩的故事,自己絕不想落得那般下場。[2] 當時,維多利亞與新南威爾斯二個州,才剛分別在 1969 和 1972 年由法官認定醫師得以在「特殊情形」下協助孕婦墮胎。前者允許以孕婦的身心狀況不佳為前提,後者則加上經濟因素的考量。[3] 這些判例從此為墮胎開啟了一扇人道後門,但模糊的定義仍使其見不得光,醫病權益也都缺乏確切的保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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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懷孕在 1970 年代,無疑是天大的醜聞。珍妮絲從事護理工作的母親帶著她,避開信奉天主教的男性家庭醫師,用假名隱匿身份,去隔壁小鎮的診所確認懷孕的事實。該小鎮醫師提供了她們一名雪梨密醫的資訊。接著,她的母親提出三個遠離維多利亞州,以維護名譽的解決方案:[2]

  1. 飛到倫敦墮胎。
  2. 住在雪梨的中途之家直到分娩。
  3. 找雪梨的密醫墮胎。

  

1967年英國《墮胎法令》。圖/Wikipedia

  

英國於 1967 年通過的《墮胎法令》(The Abortion Act),規範墮胎手術的場所和從業人員,自此英國的合法墮胎率急速攀升。[5] 相較於澳洲缺乏管理的非法診所,去倫敦無疑是對珍妮絲來說較為安全的選擇,也是她母親第一個想到的方法。然而,出國的計劃過度昂貴,因此珍妮絲的母親轉而尋求跨州的醫療資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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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爾斯州的首府雪梨,當時有一家天主教教會創辦的中途之家,專門收容年輕的未婚孕婦,以避免她們令家族蒙羞。女孩們在那裏從懷孕住到分娩,然後她們的嬰兒就會被強制送養。醫師每個月都會到中途之家,執行身體檢查。「我曉得他們在幹什麼勾當」,珍妮絲聽那裏回來的女孩說醫師會藉機性侵孕婦,但誰也沒有證據。當然在那裏工作的修女不會相信她們的抱怨,因為這是未婚懷孕的「壞女孩」,在批評願意奉獻自己時間行善的「好醫師」。[2]

眼見前二個方案都不可行,珍妮絲的母親祭出最後手段:約莫在確定懷孕的第三天或第四天,她帶著女兒飛去雪梨找密醫。這一舉不僅違法,還賭上了她和那名維多利亞州小鎮醫師的職業生涯,因此她告誡珍妮絲:「萬萬不得告訴任何人。」抵達雪梨後,她們先暫住在珍妮絲母親的友人家中,然後就去拜訪密醫。[2]

  

1975 年維多利亞州首府墨爾本的女權運動,標語的關鍵字包括:同性戀、性別歧視、女人和子宮。圖/Macquarie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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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來到二十一世紀,時年 24 歲,住在新南威爾斯州的席夢(Simone,化名)懷孕了,但不想要小孩。她上網查詢婦產科資訊。[6] 儘管自 1970 年代起,新南威爾斯州就出現願意為孕婦墮胎的醫師,席夢卻驚訝地發現墮胎的行為,在該州依然違法。[6, 7] 根據 1900 年立定的刑法,以藥物或器材墮胎的孕婦與協助她的人,會被處以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供應藥物和器材的知情者則為 5 年。[8] 她腦中浮現美國影集裡反墮胎的抗議人潮,想像自己要突破重圍才能進婦產科診所,心裡萬分焦慮。[6]

當時的社會氛圍和席夢在尋找的墮胎診所,實際上究竟長得什麼模樣?筆者在 2010 年代中期,曾於雪梨擔任派遣護理師,到各醫療院所遞補臨時的人力空缺。有天接到印度裔的主管來電,詢問筆者是否能去一家「私人診所」接早班。主管照常規提供時間和地點等資訊,說明薪水優渥,但又神祕兮兮地不願詳述工作內容,只說會基本護理技巧即可。(現在想起來,主管的作法應該算是教唆犯罪…)

  

雪梨「私人診所」導覽短片。來源:The Private Clinic on 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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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記得那天大清早,在雪梨市中心的住商混合區,手機導航明確地指向一間沒有招牌的建物。門口站了個面色凝重的老婆婆,身上吊著夾板廣告牌(sandwich board)。由於擔心遲到,筆者沒多留意夾板上的抗議標語,就直接進了大門,所幸沒遭到言語或肢體攻擊。這間真的就叫做「私人診所」(the Private Clinic)的醫療單位,裡頭窗明几淨,和一般外科診所沒兩樣:有掛號批價櫃檯、等候區、開刀房和術後恢復區等空間。[9] 一名正職員工問:「會用超音波機器吧?」筆者正想回答自己操作過「膀胱超音波」(bladder scan,腹部超音波的一種),才發現對方指的是「陰道超音波」(transvaginal scan,又稱endovaginal scan),旁邊還擺了些手術用具。

原來是墮胎診所啊!

左排的側視圖中,可見二種針對骨盆的超音波:從體外進行的腹部超音波(transabdominal scan),觸及範圍涵蓋(褐色的)膀胱和(粉紅色的)子宮等器官;而陰道超音波則以探棒直接插入體內,迫近子宮。右排是從這二個不同視角,所拍攝到的超音波影像。[10] (有些檢查要求喝水灌滿膀胱,有的則必須事先排尿,所以圖中的二個膀胱大小不同。不過,這不在本文討論範圍內。)

圖/參考資料 10

同樣都是違法,在 1970 年代的墮胎診所外,就不會有反墮胎的抗議老婆婆,因為從外觀上完全看不出那是對外開放的執業單位。珍妮絲與母親走進一棟普通的透天厝,醫療人員向她們詢問背景資訊,然後珍妮絲就被單獨帶進後面的房間。裡頭有手術檯、醫療器材以及高架照明,儼然是間開刀房。儘管與墮胎手術的需求無關,珍妮絲被命令把衣服全部脫光。一名護理人員對她說:「這就是蕩婦應得的教訓。」珍妮絲感到羞愧萬分。[2]

相較之下,二十一世紀的墮胎服務中,帶給孕婦極大恐懼的程序,竟是術前諮詢。在與診所醫護對話的過程中,沒有人向席夢提及墮胎在新南威爾斯州的法律問題,但她隱約知道對方正從她的口中尋找特定答案。席夢認為醫護對她極度不信任。她非常擔心自己若是說錯了話,就無法墮胎。然而,醫護人員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他們必須極力撇清法律責任。[6] 2006 年的時候,有位醫師就是因為無法證明自己曾親自產檢,並詢問某孕婦想墮胎的目的,而被最高法院判刑。[11]

同時期住在當地的法蘭姬(Frankie,化名),也有與席夢類似的經歷。她在 27 歲的時候,告訴墮胎診所的員工:「我太年輕,還沒準備好要養小孩。」這個理由不被接受,於是她換別的說法:「我太年輕,尚無穩定工作。」對方馬上認定她處於「經濟弱勢」,因此得以合法墮胎。[6] 如此的現象在該州並非罕見:設有官方網站的墮胎診所公開營業,以州政府公告的懷孕 20 週為上限,常態性地遊走於灰色地帶,這使它們在法律上的定位更加令人費解。[7] 直至 2019 年,七成六的當地人不曉得墮胎違法,而七成三的人覺得應該除罪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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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術前諮詢與所有前置作業都完成,墮胎手術便正式開始:1970 年代簡陋的開刀房裡,全裸的珍妮絲躺在手術檯上。護理人員帶著輕蔑的笑容按住她的上半身,男性密醫將某個東西塞入她的下體。不像中途之家的醫師那樣強暴未婚孕婦,她意識到…密醫正用工具侵犯她!同時,護理人員不斷地喚珍妮絲為「蕩婦」。[2]

原來這才是所謂「蕩婦應得的教訓」。她現在只想要找母親。[2]

珍妮絲開始哭泣:「我不會再犯了!我這輩子再也不從事性行為了!請停止…」突然,密醫向她扎了一針,珍妮絲昏了過去。再度醒來的時候,她仍全裸躺在手術檯上,全身痛楚,頭腦暈眩。密醫沒有給她任何藥物,連一點止痛劑也沒有。護理人員叫她穿上衣服,出去找母親。[2]

珍妮絲只覺得想死。[2]

幾十年後,在 2010 年代中期的雪梨所進行的墮胎手術,就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了:開刀房裡,會有外科醫師、麻醉醫師以及護理師。孕婦躺上手術檯後,接下來的程序幾乎都是在麻醉下進行。筆者記得當時合作的醫師們動作十分熟稔,偶爾會在孕婦昏迷時,閒話家常。他們一個早上開好幾台刀,多數人都是來墮胎的,聽說其中有幾名常客。不過,也有一、二個只是來安裝體內避孕器。有些女孩神情憂傷,有的則是在麻醉退去後,猛然坐起大罵髒話,大概是在發洩心中的悲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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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私人診所」官網的術後注意事項,開完刀當天麻藥尚未全退,所以絕對不能開車和簽署法律文件。醫師會開抗生素 azithromycin 藥丸(如圖)預防感染,視情況也可能外加止痛藥。術後二週內,不得性交、泡澡、游泳、灌洗陰道和使用棉條。若之後陰道輕微出血或腹部痙攣,建議至藥局購買 ibuprofenmefenamic acidnaproxen 等口服藥物。對這種疼痛來說, paracetamol 與 codeine 的效果較差。如果有腹部劇痛、大量流血(一天用超過五片衛生棉)或是發燒等症狀,最好致電診所諮詢。[9]

圖/Health Direct

珍妮絲隨母親從新南威爾斯返回維多利亞州之後,身體逐漸恢復,但心底卻有難以抹滅的創傷。她與男友分手,繼續完成學業,一直到上大學後才再次與別人發生性關係。爾後她在維多利亞州的首府墨爾本看心理師和精神科醫師,被診斷出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關於密醫的侵犯行為,「我從沒告訴任何人,連母親都不知道。」珍妮絲事後回憶,因為一切都是違法的,所以也無從追溯起。[2]

  

21世紀新南威爾斯州首府雪梨,支持墮胎除罪化的抗爭。圖/RACGP

  

2019 年,做為全國最後一個墮胎違法的州,新南威爾斯州議會如火如荼的修法辯論,攻佔了聯邦新聞版面。[13] 許多曾經墮胎的婦女紛紛站出公開自己的罪行,挑戰公權力,響應「逮捕我們」(#ArrestUs)抗議運動。[14] 同時,數以千計的反墮胎人士,在州議會外抗議。[15][註1] 時隔將近半世紀,珍妮絲早已撇開過去,擁有新的人生:她在墨爾本從事照顧問題青年的工作直到退休,身旁還有愛她的丈夫與兒孫。珍妮絲其實無須沾染隔壁州的紛擾,但是「我想為那些無法幫自己發聲的女孩們站出來」。受到「逮捕我們」運動的啟發,她接受澳洲女性新聞網站的訪問,講出自己墮胎的遭遇。[2] 同年,澳洲各大媒體大肆報導這類故事,不僅綠黨女性議員公開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連保守派自由黨的女性州長都不顧黨內分歧,力挺墮胎除罪化。[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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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爾斯州在 2019 年 9 月 25 日通過了《墮胎改革法案》(Abortion Law Reform Act)。[18, 19] 新法將墮胎的週數上限從懷孕 20 週提高至 22 週,超過 22 週的孕婦若想合法墮胎,則須二名醫師同意。[20] 119 年來受刑法限制,而不得行使的女權,終於獲得保障。[18][註 2]

  

備註

  1. 以往反墮胎人士也會聚集在墮胎診所外面抗議,但自從 2018 年 6 月新南威爾斯州議會通過《公共衛生修正案:生殖健康診所的安全通道》(Public Health Amendment: Safe Access to Reproductive Health Clinics),他們就不得在診所方圓 150 公尺內活動。[21, 22]
  2.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的新法通過後,雖然墮胎已經除罪化,但還是有許多門檻造成孕婦無法使用合法的墮胎服務。根據地方性媒體報導, 2020 至 2021 年在州立醫院生產的總花費約為澳幣 4,652 元,澳洲的全民健康保險(Medicare)會全額給付。若是去私人診所墮胎,費用則依懷孕週數和生理情況而定,從澳幣 400 元到 1,500 元不等,必須自費。一旦有孕婦因為負擔不起而放棄墮胎,又得籌措每週澳幣 170 元,或 18 年總共 15 萬 9 千元的鉅額來扶養小孩。[23]這無疑使有經濟困難的孕婦,陷入兩難的處境。

  

參考資料

  1. 美最高法院推翻歷史性裁決 終結墮胎權憲法保障(中央社,2022)
  2. Janice had an illegal abortion at 15. To ‘teach her a lesson’, the doctor added a ‘punishment’. (Mamamia, 2019)
  3. Still keeping women out: a short history of Australian abortion law (The Conversation, 2013)
  4. Abortion in Australia – What Does the Law Say? (Sydney Criminal Lawyers, 2013)
  5. Sheldon S, Davis G, O’Neill J, and Parker C. (2019) ‘The Abortion Act (1967): a biography’. Legal Studies, 39, pp. 18–35
  6. LaRoche KJ, Wynn LL, and Foster AM. ‘We have to make sure you meet certain criteria: exploring patient experiences of the criminalisation of abortion in Australia’. Public Health Research and Practice, 31 (3).
  7. Abortion has been decriminalised in NSW, and here’s what will actually change (SBS News, 2019)
  8. Legalise Abortion Now! (Sydney Criminal Lawyers, 2016)
  9. The Private Clinic (2022)
  10. Gynecologic Concepts (Radiology Key, 2016)
  11. Abortion in Australia – What Does the Law Say? (Sydney Criminal Lawyers, 2015)
  12. Barratt AL, McGeechan K, Black KI, Hamblin J, and de Costa C. (2019) ‘Knowledge of current abortion law and views on abortion law reform: a community survey of NSW residents’. Australian and New Zealand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43 (1): pp. 88-93.
  13. Abortion in Australia, explained: from the law in each state, to how much it costs. (Mamamia, 2019)
  14. Arrest Us on Facebook (2019)
  15. Anti-abortion groups rally after decriminalisation bill delayed until September (The Guardian, 2019)
  16. Exclusive: Australian MP shares her abortion story as historic bill is debated in NSW Parliament (SBS News, 2019)
  17. NSW abortion bill passes first hurdle in late-night sitting (The Guardian, 2019)
  18. Abortion decriminalised in NSW after marathon debate (The Guardian, 2019)
  19. Abortion Law Reform Act 2019 No 11 (NSW Legislation, 2019)
  20. NSW abortion law: doctors say last-minute changes ‘unnecessary’ but manageable (The Guardian, 2019)
  21. Public Health Amendment (Safe Access to Reproductive Health Clinics) Bill 2018 (Sharpe) (Parliament of New South Wales, 2018)
  22. Abortion clinic ‘safe access’ zones set to shake up a quiet Albury street as NSW bill passes (ABC News, 2018)
  23. Abortion ‘practically out of reach’ for many South Coast women (Illawarra Mercury,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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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中行_96
169 篇文章 ・ 67 位粉絲
曾任澳洲臨床試驗研究護理師,以及臺、澳劇場工作者。 西澳大學護理碩士、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士(主修編劇)。邀稿請洽臉書「荒誕遊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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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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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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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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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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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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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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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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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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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見細胞的紙 蓪草紙見證台灣產業變遷
顯微觀點_96
・2025/12/26 ・2617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你知道透過顯微鏡觀察紙張,其實很難看到完整的細胞樣貌嗎?因為大多數的紙,常經過搗碎「煮成」紙漿後,才壓製成型。因此將紙張放在顯微鏡下觀看,往往只剩植物纖維的網狀結構。然而,有一種紙在顯微鏡下卻能完整呈現植物細胞的形狀,甚至在太陽光下透光觀察,蜂窩般的六角格紋也能一覽無遺。這就是承載台灣經濟社會變遷史的「蓪草紙」。

蓪草紙為什麼能看到細胞?

和一般造紙方法不同,蓪草紙不是將植物打漿後壓製而成,而是取材自蓪草莖髓。工匠將蓪草莖截斷,取出中央白色的髓心,再將蓪草髓心緊壓在盤面,使用裁刀依髓心邊緣滑行,「削出」一張張輕薄的蓪草紙。蓪草紙的厚度則由銅片與盤面間的高低來調整。

因為蓪草紙是直接由莖髓切片製成,細胞結構未被破壞,保留了幾乎完整的細胞,因此當蓪草紙放在顯微鏡下,便能看到完整地細胞型態。

蓪草紙的微細構造
光學顯微鏡下觀察蓪草髓心切面的蓪草紙結構。圖片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林盈宏攝影

蓪草-台灣第一個被正式命名發表的植物

十八、十九世紀中外貿易展開,當時清政府唯一開放對外貿易的港口-廣州開設許多專售外銷水彩畫的商鋪。中國畫家受到西方技法影響,透過精細的分工合作,使用西畫材料在綾絹、蓪草紙等各式媒材上,大量製作帶有中國風土風情的畫作,是當時西方人到中國購買的最佳伴手禮。其中,蓪草紙潔白透明,當時在西方被稱為「米紙(Rice Pa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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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十九世紀的歐洲正掀起博物學熱潮,除了透過畫作滿足對東方的想像,畫作所使用的媒材也引發西方人的興趣,因此歐洲植物學家開始疑惑:「米紙到底是從什麼植物而來的?」

正式為蓪草紙材料「蓪草」命名的是英國植物學家威廉.虎克(William Hooker)。

他在1830年發表對米紙的初步觀察,但無法確定來源植物。他曾經這樣形容:「如果將這張紙放在眼睛和光線之間,就會發現一種精美絕倫的細胞組織,這是任何人類藝術都無法創造或模仿的」。

其後,虎克仍陸續針對「米紙」進行研究。他於1841年被任命為英國皇家植物園邱園(Kew Garden)園長後,更是動用了所有官方和非官方的聯繫,透過廣州、廈門的商人與外交人員蒐集標本,不斷比對葉、花與莖髓,最終在1852年發表學名為 Aralia papyrifera,暫歸於五加科的五加屬(A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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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德國植物學家卡爾.科赫(Karl Koch)認為蓪草的花瓣、雄蕊和葉片形態與五加科的其他屬及物種相差甚遠,便將其獨立為新屬,改名為 Tetrapanax papyriferus,並沿用至今。

蓪草在台灣的歷史身影

蓪草在東亞其實早已是社會常用、熟悉的植物,並以多種名稱「蓪草」、「通草」、「通脫木」散見於各類典籍。例如中國六朝史料集《建康實錄》便曾記載晉惠帝曾命宮女準備五彩「蓪草」紙花。唐代藥學著作《本草拾遺》中則記錄著「『通脫木』,生山側。葉似萆麻,心中有瓤,輕白可愛,女工取以飾物。」

而虎克則曾經記錄他向長期居住在印度的哈德威克將軍(General Hardwicke)詢問「米紙」事宜。哈德威回復印度當地人將製作「米紙」的植物用於多種用途。他們將最粗的莖切成薄片製作人造花和各種精美裝飾品來裝飾神龕;也利用「米紙」製作帽子。「米紙」的材料對當地漁民來說也非常有用,可以做成適合他們漁網的浮筒。

中國清末因畫在蓪草紙上的外銷畫價格便宜、畫幅小便於攜帶,外銷市場需求日益增加。加上鴉片戰爭爆發後,原本位於廣州的外國行商陸續移到廈門,連帶也帶動台灣的蓪草產業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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蓪草在台灣的分布雖遍及全島,但受到氣候、土壤等影響,以新竹以北一帶山區生產的品質最佳,因此過去的新竹可說是蓪草產地的重鎮。

日治時期,日本政府進一步將蓪草列為台灣的重要殖產項目之一,設立農業試驗場改良品種、選定區域推廣栽種,原本野生採集的蓪草變成人工栽培,產量和品質都大幅提升。當時改良的美術蓪草紙被用於製作人造花、婚慶裝飾、扇子、畫材、蓪草卡片等,受到歐美各國的喜愛。

戰後國民政府接收台灣,蓪草製品(如蓪草紙、蓪草花及裝飾品)是重要的出口支柱,以外銷美國市場為主。在「客廳即工廠」的五、六〇年代,蓪草加工製品可說是許多家庭生計的依靠。

可惜隨著石化工業興起,價格低廉的塑膠花取代了蓪草花的製作,重創台灣蓪草產業,新竹的老牌業者金泉發蓪草行也在1972年結束長達約130年的蓪草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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蓪草的產業消長,反映了出台灣社會經濟的轉型過程。現今市面上雖然幾乎已不見蓪草紙的蹤影,年輕世代甚至根本不知道什麼是蓪草,但仍有許多人、組織致力於蓪草文化的推廣,開設工藝課程和工作坊、蒐集史料,盼讓這段歷史重新被看見。

蓪草紙不僅是能「看見細胞的紙」具有其科學趣味,也是一段跨越東西方的博物學探險旅程,更是台灣社會經濟史的一頁篇章。 下次當你拿著蓪草紙透著陽光觀察那一格格清晰的細胞形狀時,相信看見的不只是生物結構,也會看見台灣走入世界科學舞台的起點,以及一段歷經繁榮沒落、正在重生的文化記憶。

蓪草心與蓪草紙
蓪草心與蓪草紙。圖片來源:國家文化記憶庫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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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重要還是環境重要?明朝末年發生了什麼事?氣候如何影響國家?——《價崩》導讀
衛城出版_96
・2024/05/07 ・4105字 ・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眼皮底下的事實:環境史研究者看《價崩》

洪廣冀(臺灣大學地理環境資源學系副教授)

著名的漢學家卜正民以如下段落為《價崩:氣候危機與大明王朝的終結》一書定調:

生活在這個時代,我們彷彿逃不出莫測變幻的手掌心。變化讓人這麼痛苦、氣餒,為了安慰自我,我們便告訴自己:當代的生活特徵就是接連不斷的變化,正是這種不穩定,讓世界變得比以往更複雜。

他告訴我們,作為一個「長壽之人」,「過去十年來,氣候變遷、物價通膨,以及政治豪奪的速度與規模」,他認為也是前所未見。只是,作為一個歷史學者,他還是想問,若我們放大時空的尺度,當代人在過去十年來經歷的變化,真的是前所未見嗎?他的答案是否定的。在一六四○年代早期的中國,也就是明朝末期的中國,是一個連「生存條件都被剝奪,平安度日的尊嚴都被否定的時代」,因為「大規模的氣候寒化、疫情與軍事入侵,奪走數以百萬計的人命」。

在一六四○年代早期的中國,也就是明朝末期的中國,是一個連「生存條件都被剝奪,平安度日的尊嚴都被否定的時代」,因為「大規模的氣候寒化、疫情與軍事入侵,奪走數以百萬計的人命」。
圖/unsplash

藏在眼皮下的事實是什麼?小冰期如何發生?

一六四○年代初期的中國發生什麼事?這便是卜正民試圖回答的問題。他反對傳統史學的兩大見解:一者是訴諸人禍,即訴諸當時宮廷內的派系鬥爭,統治階層道德淪喪,導致民不聊生;二者是訴諸十六至十七全球的白銀貿易,即當時從美洲與日本湧入中國的白銀,造成物價波動與社會不安。卜正民認為,訴諸人禍與貿易會讓我們看不見「藏在眼皮底下的事實」:小冰河時期(簡稱小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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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義地說,小冰期是從十四世紀至十九世紀初期的地球寒化現象,氣溫平均掉了攝氏兩度。乍看之下,攝氏兩度的溫差或許微小,但對作物而言,這樣的溫差已經足夠讓作物減少一次收成,或根本無法收成。再者,必須注意,兩度的溫差是「平均」,即可能是極熱與極寒的氣溫交錯變化造就此兩度溫差。這確實也是在小冰期中發生的事。

地球科學家推測,寒冷的氣候讓兩極的冰山範圍擴張,讓海水變得更鹹,也就是變得更重,影響洋流的流動方式,從而牽引了大氣與洋流間的循環。影響所及,所謂「聖嬰-南方震盪現象」(El Niño-Southern Oscillation, ENSO,即傳統上所說的「聖嬰現象」加「反聖嬰現象」)變得格外激烈,乾旱、水災等極端氣候頻傳。不僅如此,地球科學家也指出,小冰河期也是火山活動格外頻繁的時期。火山噴出的煙塵,遮蔽了太陽輻射,更加速了地球的寒化。

地球科學家推測,寒冷的氣候讓兩極的冰山範圍擴張,讓海水變得更鹹,也就是變得更重,影響洋流的流動方式,從而牽引了大氣與洋流間的循環。
圖/unsplash

小冰期的起因為何?目前普遍接受的見解是太陽活動改變。此外,也有研究者指出,這與所謂歐洲人「發現」新大陸有關。受到所謂「哥倫布大交換」的衝擊,美洲原住民大量消失,森林擴張,吸收大量二氧化碳。眾所周知,二氧化碳是溫室氣體;二氧化碳濃度的減低,讓大氣保溫的能力下降,與前述太陽活動與火山噴發的效果耦合,讓寒化成為不可逆的過程。總之,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地球是個混沌系統,牽一髮不只動全身,甚至整個身體都會分崩離析。

回到《價崩》這本書。卜正民指出,明朝的存續時間(一三六八至一六四四年)即落在小冰期,並成為明朝覆亡的主因。他將小冰期之於明朝的影響分為六個泥沼期:一、永樂泥淖期(一四○三年至一四○六年)。二、景泰泥淖期(一四五○年至一四五六年)。三、嘉靖泥淖期(一五四四年至一五四五年)。四、萬曆一號泥淖期(一五八六年至一五八九年)。五、萬曆二號泥淖期(一六一五年至一六二○年)。六、崇禎泥淖期(一六三八年至一六四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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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樂泥淖期欠缺災荒記載,景泰泥淖期以饑荒收尾,嘉靖泥淖期氣候異常乾冷,萬曆一號泥淖期爆發饑荒、洪水、蝗災與大疫,「人民相食,枕籍死亡」;萬曆二號泥淖期的乾旱與水災頻繁,饑荒再度爆發,「朝廷賑濟的請願如潮水湧來」。崇禎泥淖期是明代乃至於「整個千年期間最慘痛的七年」,「米粟踊貴,餓殍載道」。一六四四年四月末,闖王李自成兵臨北京,致書要求崇禎帝歸順。崇禎不從,在命皇后、貴妃與女兒自盡後,他爬上皇居後的煤山,自縊身亡。李自成稱帝後,滿人入關,將中國納入大清國版圖。

不可忽視的幽靈?拔除合理征服者的解釋,明朝滅亡原因還有哪些?

如此的歷史解釋是否會流於環境決定論?卜正民的回答是:「如果環境決定論的幽靈就在門外徘徊,我也不會在分析時將其拒於門外。」那麼,是什麼讓寫出《縱樂的困惑》、《維梅爾的帽子》等名著的歷史學者相信環境的決定作用?答案就是糧價。

卜正民先生像。
圖/wikipedia

以他的話來說,「太陽能與人類需求的關係,是透過糧價調節的。從景泰年間到崇禎年間,糧價在五次環境泥淖其中激增,每一次都把價格多往上推一截,這樣的事實也說服我必須採用氣候史的大框架。」卜正民表示,「一旦經濟體仰賴太陽輻射為能源來源,那麼無論大自然是幽而不顯還是顯而易見,都必然是社會或國家生命力的決定因素。」

在結語「氣候與歷史」中,卜正民再次反駁那些把明朝覆滅推給「失德」的見解。他認為,這種論調是「合理化明清兩朝遞嬗的過程」,且「編出這種敘事並為之背書的,就是征服者」。他強調,「明朝的滅亡固然不能推給災荒糧價,但講述崇禎末年重大危機時不把氣候因素納入考慮,那簡直就像莎士比亞所言,宛如癡人說夢,充滿著喧譁與騷動,卻沒有任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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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至於將環境決定論「拒於門外」是一回事,認為社會變遷就此被環境「決定」,又是另一回事。卜正民並不認為,面對氣候因素帶來的種種挑戰,明朝各級官員只能雙手一攤,感嘆天要亡我,不做任何努力。就如其他生活在小冰期的人們一般,卜正民認為,明朝人建設基礎設施、育種、建立制度、開發新科技與控制生育力等;但問題是,一六三○年代晚期的種種災害,並未催出社會的適應力,反倒是摧毀其適應力。

拜此時勃發的火山活動與激烈的聖嬰-南方震盪現象「之賜」,不論是政府還是市場,都變不出糧食。卜正民認為,至少在前五個泥淖期,明朝人還是表現出相當的韌性,努力予以調適。然而,進入崇禎泥淖期後,春夏乾冷,田地龜裂,運河無水。當每公斤的米得需要兩千五百公升的水,而老天爺就是不願意降下一滴雨時,糧食供應體系就此崩潰,連帶把物價與政治體系拖下去陪葬。

是誰忽略了眼皮底下的事實?這段歷史帶給我們什麼警訊?

回到卜正民所稱的「眼皮底下的事實」。我們要問,是誰忽略了這項事實?誰是這對眼皮的擁有者?卜正民的答案有二。一則是以研究社會、政治與環境變遷的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者。以小冰期的相關研究為例,他表示,當他開始研究明代中國糧價變異與氣候變化之關係時,驚訝地發現,「其他地方的環境史對糧價幾乎不提」。與之對照,精通糧價的歷史研究者,如不是太快地把糧價理解為「公平交易」的指標,便是視之為社會關係的一環,忽略了糧食必得是在特定的環境條件下孕育出來的。

另一個忽略氣候或環境此事實者便是卜正民的同代人,也就是在閱讀這本書的你我。現代人對物價飛漲的關注程度遠比全球暖化、極端氣候與環境破壞來得高;畢竟,前者是切身之痛,後者則相當遙遠,是北極熊與紅毛猩猩的事。
圖/unsplash

另一個忽略氣候或環境此事實者便是卜正民的同代人,也就是在閱讀這本書的你我。現代人對物價飛漲的關注程度遠比全球暖化、極端氣候與環境破壞來得高;畢竟,前者是切身之痛,後者則相當遙遠,是北極熊與紅毛猩猩的事。然而,卜正民的分析告訴我們,即便明代中國離現在相當遙遠,所謂的小冰期至少也是一百五十年以上的事,但物價恐怕還是可作為某種氣候指標。換言之,若人們以關心物價的熱誠來關心環境,面對當代的環境危機,說不定人們多少可找出個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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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讓人心生警惕的是,卜正民告訴我們,小冰期多少是個漫長的地球系統變化。小冰期本身並未造成明朝衰亡,是相伴的極端氣候摧毀了明代社會的韌性與調適。他也認為,面對小冰期、火山噴發與聖嬰-南方震盪現象誘發的極端氣候,從後見之明來看,明朝人也做了他們可以做的,但也只多苟延殘喘了七年,且還是生存條件都被剝奪、生活尊嚴都被否定的七年。

那麼,當人類誘發的氣候變遷可能已加劇了聖嬰-南方震盪現象,讓去年(二○二三年)夏天成為有紀錄以來地球最熱的夏天,而極端氣候彷彿成為日常,人類還有多少時間可以調適?如果說明朝多少是被地球系統的正常運作摧毀,當今地球系統的異常,是人類自己造成的,數百年後的歷史學家,在回顧這段歷史時,恐怕無法如卜正民對待明朝人一樣地寬厚,只能說這是咎由自取。諸如此類的思考,都讓《價崩》有了跨越時代的現實意義。

畢竟,明朝人不是外星人,他們跟我們都生活在同一個地球上。

——本文摘自《價崩:氣候危機與大明王朝的終結》,2024 年 05 月,城出版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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