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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超有事?為何總是著迷於先救女友還是媽媽的問題呢?──《囚犯的兩難》

左岸文化_96
・2019/09/24 ・3008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SR值 515 ・六年級

由於我們個人的利益與其他人利益發生牴觸,或者與社會利益發生衝突,因而以各式各樣的方式形成兩難問題。我們每天都面臨著舉棋不定的選擇:有時候,做出選擇的方式與我們期望的方式很不一樣。

兩難的困境引發了一個簡單卻令人困惑的本質問題:是否在每一種情況下都存在合情合理的行動呢

如果女友跟媽媽的生命同時被威脅,怎麼辦?

有個男人和母親、妻子一起過河,突然一隻長頸鹿出現在對岸,男人立即舉槍瞄準牠,卻聽到長頸鹿說話了:「如果你開槍,你的母親就會沒命;如果你不開槍,你的妻子就會沒命。」他該怎麼辦呢?

大家不要騷動,反正先假設,只是假設,假設長頸鹿會說話嘛!圖/Giphy

這則經典的兩難故事源於達荷美的波波族。類似這種古怪而令人難以決斷的情節,在非洲民間傳說中頗為常見,其中許多被西方的作家和哲學家借用過。在這個波波族的故事中,你得要相信長頸鹿會說人話,而且牠所言不假。當然,我們也可以用比較西式和專業的術語來重述這個兩難困境:你、你的母親和配偶被幾個瘋狂科學家綁架,關在一個房間裡,被綑在椅子上動彈不得。房子裡有一架古怪的機器,而你正好可以觸及上面的一個按鈕。一挺機關槍正對著你的配偶和母親。牆上掛著一座時鐘,滴滴答答走著,在陰森森的空氣中發出令人恐怖的聲音。

其中一個科學家宣稱,如果你按動前面的按鈕,那麼機關槍將瞄準並擊斃你的母親;相反的,如果你在六十分鐘內不按鈕,那麼機關槍將會瞄準你的配偶開火。

你仔細端詳這架殘酷的機器,確信它真會執行科學家所說的殺人步驟。這時你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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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這樣的兩難問題有時會在大學的倫理學課程中進行討論,當然永遠難有令人滿意的答案。如果你堅持認為在如此情況下只能什麼也不做(不去按那個按鈕,從而讓機關槍擊斃你的配偶),理由是什麼也沒做就不能被判為「有罪」,這顯然是很牽強的推託之詞。

你唯一可以選擇的是,確定你到底更愛你的配偶還是更愛母親,從而確定要保住誰的性命。

一個按鈕,決定了兩位摯愛的生與死。圖/Pixabay

在你心中,女朋友比自己還重要嗎?

在某些兩難困境中,有另外一個人也同時進行選擇,從而使決定更加困難。在這種情況下,結局將取決於雙方所做的選擇。在史塔克的《答案,在你心中》,有一則類似但更具有挑戰性的兩難問題:

「你和深愛的人被分別關在兩個房間中,兩人身邊各有一個按鈕,並且都知道,除非兩人中有一個在規定的六十分鐘內按下按鈕,否則兩個人都要被處死;而先按下按鈕的人雖然會立刻被處死,卻可以保住對方的性命。你想你應該怎麼辦呢?」

兩個人都要估量他們所處的困境,並獨立做出選擇。不管誰按下按鈕,都是生死攸關的決定。最棘手的在於做出犧牲的時間點。這個兩難困境強迫你在自己和心上人的性命做出抉擇。究竟誰應該活下來?

在許多情境下,有人可能選擇犧牲自己去保護另一個人,例如,父母親可能為保護孩子而慷慨赴死,因為孩子顯然有更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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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父母對孩子的深愛,讓他們甚至願意犧牲自己,只求讓孩子有一個更好更長遠的人生。圖/Pixabay

但不管應用什麼準則(當然沒有理由相信當事雙方會應用同一個準則),這種性命攸關的抉擇都存在以下三種可能結局。

  1. 情況一最不令人困擾:雙方對誰應犧牲、誰應活下去的問題有共識。這時,該犧牲的人應該按下按鈕,犧牲自己以挽救對方。
  2. 第二種可能性是雙方都決定保護對方:母親決定保護女兒,因為女兒會活得更久一些;而女兒決定保護母親,因為母親賜給她生命。在這種情況下,結局取決於誰先按下按鈕。
  3. 最令人困擾的情形是:雙方都認為自己應該活下去。因此,沒有人願意按下按鈕,而時鐘還在滴滴答答走下去⋯⋯

當我們都比較愛自己的時候

想像一下這第三種情景:時間已經過了五十九分鐘,你沒有按下按鈕,希望你所愛的人會這麼做,但她(或他)卻沒有按(我們假定當另一方按了按鈕後,倖存者會立刻得到通知)。你曾有時間把各種可能性都仔細考慮一遍。有人也許會思考整整一個小時才能決定誰該活下來,或者去醞釀按鈕的勇氣。

但整整五十九分鐘過去了,卻沒有任何動靜,那你就應該開始想想,是否你所愛的人認為應該由你犧牲。

即使到了最後一秒鐘,發誓決不去按鈕也毫無意義。不管你怎麼自我中心,你也沒有能力拯救自己。總有人要死,這是這個兩難困境的必然結局。如果你所愛的人不願意犧牲,你最好成全她(或他)。記住,你是真的愛著對方。

在理想情況下,到了最後關頭你會願意按下按鈕。而你心愛的人可能也想這麼做。這就是你拖延直到最後關頭來臨的全部理由。你想給對方在最後關頭按下按鈕的機會,但她(或他)卻沒有這麼做,於是,僅僅在這種情況下,你才去按下按鈕。當然,你心愛的人可能也有同樣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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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兩個因素使雙方都企圖拖到最後一秒才做決定的情況更加複雜,那就是反應時間和時鐘精度。

那架該死的機器是不會有一絲一毫同情心的,一到時間如果沒有人按鈕,兩人就會立刻被擊斃。因此,必須有人搶在發生這種結局之前,確實做出犧牲的決定並迅速按鈕。此外,沒有人清楚牆上的時鐘是否與機器精確同步。瘋子科學家當然說是如此,但因為他是瘋子,說的未必可信。為安全起見,為了確保你是在規定時限內按鈕,實際上你必須提前一點點。因此,在採取「等到最後一刻才決定」的策略中,最棘手的一件事就是,你不能等待到最後一刻!

滴滴答答,已經快要到抉擇的最後時刻了,你的選擇會是什麼呢?圖/Pixabay

你所愛的人也在拖延時間,而如果雙方都只在最後時刻來臨才下定決心,後果將難以預料。也許,其中一個人正好在期限到來之前的千鈞一髮片刻,比另一人搶先一步按鈕;也許,雙方都錯過了時限而同時被擊斃。事實上,結果可能是隨機的,偶然性勝過理性。

這些絕境下的難題,其實與生活經驗共鳴

在古怪的房間裡下絕望的決定,這類問題在哲學文獻中比比皆是,從而贏得了「問題箱」的名稱。

這類兩難問題為什麼如此引起人們的興趣?

部分是因為這種異乎尋常的困境使人感到新奇、刺激。但是,如果它們只是一些智力測驗的難題,與我們的個人經歷沒有共鳴,是不會引起這麼大興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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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才做選擇?不,這是與生活經驗呼應的思想訓練!圖/Giphy

當然了,現實生活中的兩難不是由發瘋的科學家製造出來,而是由於我們個人的利益與其他人利益發生牴觸,或者與社會利益發生衝突,因而以各式各樣的方式形成兩難問題。我們每天都面臨著舉棋不定的選擇:有時候,做出選擇的方式與我們期望的方式很不一樣。兩難的困境引發了一個簡單卻令人困惑的本質問題:是否在每一種情況下都存在合情合理的行動呢?

——本文摘自《囚犯的兩難:賽局理論、數學天才馮紐曼,以及原子彈的謎題》,2019 年 6 月,左岸文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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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文化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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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的出版旨趣側重歷史(文明史、政治史、戰爭史、人物史、物質史、醫療史、科學史)、政治時事(中國因素及其周邊,以及左岸專長的獨裁者)、社會學與人類學田野(大賣場、國會、工廠、清潔隊、農漁村、部落、精神病院,哪裡都可以去)、科學普通讀物(數學和演化生物學在這裡,心理諮商和精神分析也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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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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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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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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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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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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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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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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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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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控制感」有助於維持心理健康?無助導致的憂鬱又是怎麼來的?——《選擇的弔詭》
一起來
・2023/12/31 ・3327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習得無助、控制感,以及憂鬱

提過塞利格曼等人發現的「習得無助」現象,他們進行了一系列動物基本學習歷程的實驗,訓練動物跳過柵欄以避開腳下的電擊。動物通常很快就能學會怎麼做,但有一組動物,因為先前經歷過一連串無法躲避的電擊,所以始終都學不會,牠們甚至放棄嘗試,只是待在原地乖乖接受電擊,而從不試著跳過柵欄。研究者的解釋是,當動物遭受自己無法控制的電擊,就會學到不管怎麼做都無濟於事,這樣的習得無助感會轉移到新情境,即使牠們能夠控制這個新情境,還是會放棄嘗試。

塞利格曼深入研究習得無助現象之後,驚訝地發現,這些無助的動物跟憂鬱症患者有許多共同點,尤其是兩者的消極心態,憂鬱症患者有時連「今天要穿什麼衣服」這樣的小事都力不從心。塞利格曼推論,至少有部分憂鬱症患者是因為經歷過一次強烈的失控感,於是開始相信自己對任何事都無能為力,並認為這種無助感會一直持續出現在各種情境。根據塞利格曼的假設,擁有控制感對於心理健康至關重要。

五十多年前,一項研究以三個月大的嬰兒為受試者,凸顯了控制感的重要性。研究者將嬰兒分成兩組,A 組是有控制權的嬰兒,他們躺在嬰兒床上,頭靠著枕頭,床的上方倒掛著一把半透明的傘,裡面用彈簧黏著幾隻動物玩偶,如果嬰兒轉一下頭,傘裡的燈就會亮起,嬰兒就可以看到那些玩偶在「跳舞」,但一會兒燈就熄滅了。當 A 組嬰兒碰巧轉頭,讓傘裡的燈亮起並看到玩偶,他們就會表現出好奇、開心和興奮的樣子,而且很快就學會利用轉頭來控制玩偶的出現,然後一次又一次重複這個動作,看起來一直都很開心。B 組嬰兒則沒有控制權,只有在 A 組轉頭時,他們床上的燈也跟著亮起,才可以「順便」看到玩偶, 所以 B 組看到玩偶的次數和時間都跟 A 組一樣多,但他們只有在一開始表現得跟 A 組一樣開心,然後很快就因為適應而失去興趣。

研究使用玩偶測試後發現嬰兒的快樂似乎源自於「控制感」。圖/envato

研究者從兩組嬰兒的反應差異,得到下列結論:讓嬰兒一直很開心的原因,並不是會跳舞的動物玩偶,而是控制感。A 組嬰兒之所以對著玩偶咯咯笑個不停,是因為他們似乎知道是自己讓這一切發生,「是我幹的好事,很棒吧,而且只要我想要,隨時都可以再來一次」。B 組嬰兒雖然什麼都不用做就可以看到玩偶,但是卻沒有體驗到這種令人興奮的控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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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嬰兒幾乎無法控制任何事物,既不能任意靠近自己想要的東西,也無法離討厭的東西遠遠地。他們無法靈活控制自己的手,所以抓取或操作物品都很吃力。他們還會無預警地被被東戳戳、西捏捏,或是被抱起又放下。小嬰兒的世界就是只能被動讓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任由別人擺佈。或許正是基於這個原因,當他們偶然發現自己可以控制那麼一點小事, 就異常在意和興奮。

另一項研究以生命的另一端——老年人為受試者,也戲劇化地證明了「控制感」對於幸福快樂的重要性。研究者告訴 A 組養老院的住民必須為自己負責、照顧好自己;B 組住民則被告知他們的一切生活起居都由工作人員打理。此外,A 組每天都要決定一些簡單的事,並照顧一盆植物;B 組則沒有任何決定權,他們的植物也由工作人員照顧。結果,A 組老人(對自己的生活有一定的控制權)比 B 組(沒有控制權)更有活力、更靈敏,主觀幸福感也更高。最引人注目的是,A 組的平均壽命比 B 組多好幾年。可見,從出生到死亡,人都需要擁有對生活的掌控權。 

從出生到死亡,人都需要擁有對生活的掌控權。 圖/envato

無助感、憂鬱和歸因風格

塞利格曼的「無助-憂鬱理論」仍然受到質疑,最大的問題是,並非每個失去掌控感的人都會陷入憂鬱。因此,塞利格曼和同事在 1978 年修正了這一理論,並指出在無助感和憂鬱之間,還存在另一個重要的心理歷程。根據修正後的新理論,人在失敗和失去掌控感之後,會問自己為什麼,像是「為什麼他要跟我分手?」「為什麼我被刷下來?」「為什麼我沒有談成那筆生意?」「為什麼我的成績這麼爛?」。換句話說,人會尋找失敗的原因。

塞利格曼等人認為,人對事情的解釋——即歸因風格(attributional style)大致有兩種,每種風格都傾向接受特定類型的原因,而這些原因不一定跟實際情形有關。根據歸因風格的特性,造成失敗的原因可以分成三個向度:全面或特定、長期或短暫、內在或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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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你去應徵一份行銷業務的職缺,卻沒被錄取,你在分析自己為什麼會失敗時,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全面:我的自傳和履歷都寫得不好,面試時又很緊張,看來不管找什麼工作都不會被錄取了。

特定:我對那家公司的產品類型不太了解,我得多做一些功課,面試時才能脫穎而出。

長期:我的個性不是很主動積極,也無法擔負責任,這份工作根本不適合我。

短暫:我最近感冒,好幾天沒睡好,面試時狀態不佳。

內在:原本應該可以順利得到這份工作,是我自己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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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他們應該早就內定好了,找人去面試只是做做樣子,大家都是去陪榜的。

如果你用特定、短暫、外在因素去解釋自己為何沒被錄取,那麼你對下次找工作的預期會是什麼?你也許會想:如果去應徵自己熟悉的領域,並且保持睡眠充足,自己也更主動機靈一點,而且面試沒有黑箱作業,一切就會很順利。換句話說,這次的失敗經驗不太會影響下次找工作的表現。

反之,假設你用全面、長期、內在角度看待自己的失敗,認為自己的履歷毫不起眼, 面試時老是緊張得說不出話,而且個性太被動,別人都比自己更適合這份工作,那麼你預期的未來就會黯淡無光,你不但沒得到這份工作,接下來要找任何工作都會很困難。

修正後的「無助-憂鬱理論」認為,如果用全面、長期、內在因素去解釋失敗,那麼由失敗或失去掌控所引發的無助感才會導致憂鬱,因為在這種情況下,人有充分理由預期自己將不斷遭遇失敗。既然註定會失敗,那麼每天起床、換好衣服,繼續應徵下一份工作又有什麼意義? 

如果用全面、長期、內在因素去解釋失敗,人有充分理由預期自己將不斷遭遇失敗,那麼由失敗或失去掌控所引發的無助感會導致憂鬱。圖/envato

對上述理論的檢驗已得到令人矚目的結果。人確實會表現出不同的歸因風格,「樂觀者」會將自己的成功解釋為全面、長期、內在因素所致,而認為失敗是由特定、短暫、外在因素造成。「悲觀者」則恰好相反。如果兩個人得到同樣的分數,樂觀者會說「我得了 A」 或「她給我成績打 C」,悲觀者卻說「她給我打 A」或「我得了 C」,因此悲觀者更可能陷入憂鬱。此外,從一個人的歸因風格也可以預測他未來遭受失敗時是否會憂鬱。如果認為失敗的原因是全面性的,就會預期自己在其他生活領域也會遭遇失敗,而如果歸因於特定因素則不會這麼想;如果認為失敗的原因是長期性的,就會預期失敗將一直發生,而如果歸因於短暫因素就不會這麼想;如果認為失敗是跟個人內在因素有關,自尊就會遭受嚴重打擊,而如果歸因於外在因素則不會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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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表示,把功勞都歸於自己,把失敗都歸咎於外在環境,就是擁有成功、幸福人生的祕訣。最好的方法是面對現實、做出正確歸因,雖然這樣做可能會造成情緒負荷,但準確分析成敗原因,並找出問題所在,才可能在下一次獲得更好的結果。不過平心而論,在大多數情況下,過度自責確實會造成不良心理後果。正如接下來所要探討的,在擁有無限選擇的世界,人們更容易因為結果不如意而自責。

——本書摘自《選擇的弔詭》,2023 年 11 月,一起來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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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選擇,更大的快樂?無法選擇時又會發生什麼事?——《選擇的弔詭》
一起來
・2023/12/29 ・3325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選擇的要義

兩個多世紀前,哲學家和經濟學家亞當.斯密觀察到,當每個人都擁有選擇自由,社會商品的生產和分配就會達到最有效率的狀態。在不受政府干預的競爭市場中,企業家將竭盡所能地迎合消費者的需求和渴望,生產者和供應商會更彈性應變、不受限制,確切地提供消費者所期望的商品和服務。 

「選擇」不但有工具價值,還反映了更重要的表達價值。我們透過選擇來告訴世界「我是誰、我在乎什麼」,即使是比較表面的層次,例如穿衣風格,也都是有意地表達自己的品味,傳達特定訊息,像是「我是個嚴肅的人」、「我是個理性的人」、「我很有錢」,甚或「我愛怎麼穿就怎麼穿,才不管別人的眼光」。要表達自我,就要有足夠多的選擇。

生活各方面的選擇都是如此,我們吃的食物、開的車、住的房子、聽的音樂、讀的書、喜歡的興趣、捐助的慈善機構、參加的示威活動……每一個選擇不論它們重要與否,都具有表達功能。而且有些選擇可能只有表達功能,以投票為例,許多選民都明白,一張選票從來就不具有實質意義,不太可能影響結果(除了 2000 年的美國大選),所以其實不值得大老遠跑去投票。但他們還是會去,為什麼?也許至少有部分是因為,投票可以表達自己的立場。這些選民認真看待自己的公民身分,盡責地履行自己的義務,而不認為政治自由是天上掉下來的、可以輕忽。

投票可以表達自己的立場。圖/envato

有個例子可以清楚看出投票的表達功能:兩位美國政治學家在選舉當天還在歐洲,他們明知彼此支持不同的候選人,所以兩張選票會互相抵銷,卻還是一起開了三小時的車去投遞郵寄選票。我們所做的每一個選擇,都證明了我們的自主性和自決意識。自柏拉圖以來,幾乎所有探討社會、道德、政治議題的西方哲學家或思想家,都高度重視這樣的自主性。每當選擇增加,就表示我們又有機會宣告自主權,展現自己的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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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只有當我們能夠自由選擇,選擇才具有表達功能。舉例來說,想想婚姻誓詞,「不論順境或逆境,富貴或貧困……我將永遠愛你、珍惜你,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但如果你沒有權力解除婚姻關係,那麼這段誓言反映的並非你的個人意願,而是社會約束和規範。就算離婚合法,但是卻受到社會和宗教強力譴責,導致離婚者受人唾棄,那麼你的婚姻誓詞主要也是反映社會而不是你這個人。只有當你所在的社會對離婚抱持開放、包容態度, 你對婚姻的承諾才是真正反映你個人的價值觀和品格。

自主權的價值已深植在我們的法律和道德體系中,它賦予我們權利,讓我們對自己和他人的行為負起道德(和法律)責任,它是我們得以讚揚個人成就和指責個人缺失的前提。如果不再尊重個人的自主性和自由意志,我們整個社會都將面臨價值觀和制度的混亂,變得面目全非。

學習無助

我們不僅在政治、道德和社會層面仰賴自主權的概念,現在還知道心理健康也深受自主權影響。1960 年代,心理學家塞利格曼(Martin Seligman)帶領的一項實驗,讓三組經歷過不同情境的動物學習跳躍柵欄,以避開輕微電擊。A 組動物先前沒有類似經驗,B 組動物已經在其他情境學會如何躲避電擊,C 組動物先前也經歷過類似情境,但無論做出任何反應都無法逃開電擊。結果正如塞利格曼等人所預期,B 組學得比 A 組更快,牠們把其他情境的學習效應轉移到目前的實驗情境。值得關注的是,C 組完全學不會,甚至根本就放棄嘗試,只是默默地接受電擊,直到研究人員不忍心而結束實驗。 

塞利格曼等人認為,C 組動物已經從「無法逃避電擊」的經驗中學到:不管怎麼做都無法改變現況,無力掌控自己的命運。牠們跟 B 組一樣,將先前的學習經驗應用在跳柵欄的實驗情境,只不過牠們學到的是無助,即「習得無助」(learned helpless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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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得無助會讓人失去嘗試動機,無法判斷自己是否能夠掌控新情境,此外還會降低免疫功能,導致生病機率增加,在特定情況下甚至會罹患嚴重憂鬱症。圖/envato

塞利格曼提出的「習得無助」在各個心理學領域激起漣漪,數百項研究皆證實了,我們會從經驗中學到自己無法控制局面。而一旦學到這點,後果將不堪設想。習得無助會讓人失去嘗試動機,無法判斷自己是否能夠掌控新情境,此外還會降低免疫功能,導致生病機率增加,在特定情況下甚至會罹患嚴重憂鬱症。因此可以說,有能力掌控所處環境,並且意識到自己擁有這樣的能力,是維持基本身心健康的大前提。

現在來想想「無助感」和「選擇」的關係。在某個情境下有所選擇,就表示能夠掌控整個局面,那麼就不會感到無助。只有在毫無選擇的情況下,才會產生無助感。因此,「選擇」除了能帶來工具效益(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和表達效益(展現自我),還有重大的心理效益(讓人能夠積極、有效地投入生活)。

選擇是越多越好嗎?

乍看之下,這似乎意味著選擇的機會越多越好,而既然美國社會已經做到這點,想必美國人應該很少產生無助感。然而,民意調查專家哈里斯(Louis Harris)在 1966 年和 1986 年各做了一項調查,詢問受訪者是否同意一系列陳述,像是「我覺得自己跟世界格格不入」或「我的想法已經不再重要」。在 1966 年,只有 9% 受訪者覺得自己跟世界格格不入,36% 的人認為自己的想法不重要,而到了 1986 年,這兩項數據分別增加到 37% 和 60%。 

看來選擇變多並沒有讓人感覺更好,這樣的矛盾現象有兩種可能解釋。第一:由於人在選擇和控制方面的體驗更加廣泛且深入,對選擇和控制的期待也會跟著提高。隨著自主權的枷鎖一個個被打破,剩下的障礙卻更加令人不安,就像賽道上的賽狗跑得再快,也追不上前面的機械兔,人不論實際上擁有多大的自主權,永遠也滿足不了對控制的渴望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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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多選擇不代表擁有更多掌控權。選擇無止盡地變多,非但沒有給予人更多的掌控感,反而讓人無所適從。如果我們認為自己無法做出明智的選擇,那就算選擇再多也不是好事。如第2章提過的調查,詢問人們萬一罹癌,是否希望自主決定療法:大部分的人都回答「是」,但是真正得了癌症的患者卻回答「否」。真實情況時常不如我們所想像的有吸引力,而在攸關生死的事上,做選擇造成了沉重的壓力。

因此,選擇的確帶來不少好處,但科學家和一般民眾都錯誤地認為,既然擁有「一些」選擇是好事,想必選擇越多就越好。然而「選擇過多」效應告訴我們,更多選擇並沒有讓生活變得更幸福快樂。

更多選擇並沒有讓生活變得更幸福快樂。圖/giphy

是否存在一個剛剛好的選擇數量,使我們能夠在不付出代價的情況下獲得好處?出乎意料的是,這方面的研究並不多。曾有研究者做了一項實驗,在桌上擺了各種款式的筆,每支售價皆為一美元,兜售對象為學生。在研究者的操弄下,桌上有時只有幾種選擇,有時多達 20 種。最後發現,當人們面對 8 至 10 種選擇時,購買頻率最高。因為選擇太少就挑不到喜歡的筆,而選擇太多又會不知所措而無法抉擇。那麼,我們是否能據此結果推估,在任何需要做決定的事情上,選項的理想數量落在 10 左右?絕非如此。這視領域而定,有的選擇越多越好,而有的則不要太多。也有在同一個領域,有些人希望選擇多一點,也有些人希望選擇少一點。而且證據表明,當人們確切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選擇再多也不成問題,因為如果有大量選擇,就更容易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但是如果選擇有限,通常就比較難滿足自己的需求。

要享有選擇的好處,又不被選擇淹沒,就必須學會取捨,把精力集中在真正重要的決定上,就算可能因此而錯過其他機會。決定何時該做選擇,何時該放棄選擇的機會,或許正是我們需要做的最重要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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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摘自《選擇的弔詭》,2023 年 11 月,一起來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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