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嚴振邦、豬文
- 本文為系列文章第三篇。
第一篇:流行文化談哲學,通俗與專業如何聯手成為哲學普及小夥伴?
第二篇:哲普術語那麼多,師爺你來翻譯翻譯
常言道,哲學是種批判反省,這種批判反省,自不能拒自己於外。因此,做哲學普及的人理當對哲普的意義、哲普應該怎樣做等問題有一套看法。今次想談談的是「哲普應該怎樣做」這問題。
哲普文章,文字通順仍是基礎
當然,不少哲普文章難懂,不僅僅因為沒有清楚解釋的術語多,更由於文句本身不通順、沙石多、語意不清……讀起來自然難懂。
導致這些問題的原因有主要兩個。
首先,寫哲普文章的作者、組織,往往重哲學內容,而輕文字和編輯工作,覺得這只是文章出版的旁枝末節。所以有時會聘請文字水平不足的人下筆,而沒找有足夠水平的編輯來把關,引致出來的文章充斥問題,讀來甚為辛苦。我們認為編輯和文字工作對哲學普及十分關鍵,絕對不是細微末節。哲學問題本身已甚為困難,如果還要用不通順的文字寫成,讀者就更難把握到文章的意思,有時甚至會惹來誤解。
而另一方面,現代中文中也有一種以歐化句式為高尚的文化。在哲普文章中,就有不少作者喜以歐化句式和構詞來寫哲學,希望使文章讀來更有「學術」感,但實則卻令讀者更難明白當中意思。「哲普文章的高歐化度絕對會降低文章的可被理解性,作者們有很高的必要性去寫出能避免讀者們會產生誤解的文章」就絕對不及「多用歐化句式的哲普文章不易理解,作者行文時務必小心下筆,以免讀者誤解」清晰易懂。本來,歐化句式就不應該讓人覺得更「學術」,而當歐化句子和構詞太多,破壞了哲普的原意,我們就更應小心避免。
外來的語言,翻譯怎麼翻才恰當?
有些人可能認為,歐化句和歐化構詞有時實在難以避免:畢竟很多哲學概念和理論都是舶來品,中文沒有直接對應的構詞和句式時,我們看着原文,就很有衝動簡單的把原文的詞句「硬譯」成中文,還以這樣最能保持原汁原味的理論為由為自己辯護。
但事實上,這樣做法即使在學術界中也不可取,遑論在普及哲學的作品之中。普及哲學,就是要讓大眾明白哲學問題和一些基本回應,從而慢慢變得更會思考,建立不輕信和講道理的習慣。但如果為了保留原汁原味的西方哲學,而把原文生硬地翻譯成中文,只會令讀者看不懂或誤會了原文的意思。
翻譯當然不容易,但若做的是推廣哲學,對於以外語寫成的文本,無論如何也要合乎中文文法和語言習慣的方式,將它轉譯過來,讓中文的讀者能大致明白其中的概念、意思。當然翻譯不一定能把意思都翻過來,翻不到時可能我們只能再解釋,但至少我們應努力去嘗試。
在吸納和學習外國文化的層面來看,這工作就更有意思。若要推廣外國哲學,我們的目標當然並不是學術圈中人能學懂這些東西﹙這也不是哲普工作了﹚,而是希望這些有意義的東西能納入和改進我們的文化﹙這裏我沒有「外國的月光特別圓」之意,但其他文化總有有價值的東西吧﹚。若我們堅持「硬譯」,不把這些概念用翻成我們能理解的語言的話,吸收和學習的過程將會大大減慢,甚至最多只可推廣至能讀懂外語的階層 ── 要真正納入我們的文化內,恐怕不好好地把這些概念翻成中文不成。
此問題當然不限於哲學普及工作。於其他知識的普及和進階的學術討論,這一點都十分重要,但起碼在哲學普及中,我們覺得尤其要緊。
哲普文章深淺如何分?
說到最後,既然我們認為哲學普及工作應該深淺兼備,而荼毒室的文章也有難度之分,我們希望跟大家談談何謂哲學的深淺作結。
我們認為哲學當然有深淺之別,不然大學裡的哲學系如何安排課程?如果哲學無所謂深淺的話,那麼高年級的哲學系學生和低年級讀的東西,便沒有程度之分,前者與後者的分別只是讀得比較多而已。
如果哲學有所謂深淺,那麼我們是按甚麼標準決定哲學的深淺程度的呢?最理所當然的答案便是:愈難懂的愈深,愈易懂的愈淺。但這樣理解所謂深淺的話,會有個問題,因為難懂可以有很多原因,一不定是因為要談的東西深,可以是純綷因為作者寫得不好所以難懂﹙如犯上了上述所指出的毛病﹚。例如,我們可以設想一篇文章談的東西並不深奧,可能是解釋自己為甚麼打這份工,但處處是沒有解釋的術語,或充滿了各種彆扭複雜的句式,所以大家都看不懂。這樣的文章難懂,但不深。
抽象概念具體化,順便認識哲學家的生長背景
荼毒室的文章有難度制,最淺的一星,最深的五星,在自己寫文章及編審其他文章時,我都盡量按三個大原則來判定文章的深淺:抽象程度、論證複雜度與對哲學史的背景認識要求。所謂抽象程度,即該文所處理的問題是否與生活直接相關。即使我們對烹飪毫無了解,但我們看烹飪節目,也會明白主持人所講解的技巧(能否實踐出來是另一回事),因為他講的東西足夠具體。
然而,我們若要明白一些數學上最基本的原理,也會感到困難,因為數學十分抽象。甚至,回想一下,我們往往透過具體的例子去說明這些抽象的道理,例如我們教小朋友「1+1=2」時,總會把具體物件如兩個蘋果放在一起。因此,抽象具體與深淺,通常會成正比(當然可能有些人特別擅長抽象思維)。由此可見,哲學裡愈抽象的理論便愈難懂。例如形上學,探討的是存在的基本結構,便是抽象而深奧的。相反,比如倫理學,探討的是牽涉到我們生活與行為的道德問題,便相對地具體而較淺。這便說明了為何一篇談讓座是否應該的文章,比起一篇談邏輯悖論的文章來得淺白。
除了抽象程度,另一個關鍵是論證的複雜程度。有時兩篇文章探討的問題同等抽象,但一篇文章用上的理由比較曲折,或者要多走幾個步驟,那麼這文章自然比論證比較直接、較少步驟的文章易懂。有些時候,就算討論十分具體的問題﹙如「我們應否吃動物」這些應用倫理學的問題﹚,也可以因為論證比較複雜,而使其較一篇討論形上學的文章更加難懂。
最後,哲學史知識的要求也會影響文章的難度。幾乎沒有任何哲學家是無中生有地建立哲學理論的。他們總是「站在巨人肩上」,去繼承、開發、批評前人的思想。因此,要認識哲學家某些說法,很多時要同時認識他所針對的哲學家說法。
例如:要介紹梅洛龐蒂,不可能不講經驗主義與智性主義,沒有對經驗主義與智性主義的背景知識,是不可能讀懂梅洛龐蒂的。但問題是,如果講梅洛龐蒂便要講經驗主義與智性主義,那麼我的文章不就變成了一篇講經驗主義與智性主義,而不是談梅洛龐蒂的文章嗎?所以,很多時侯我們唯有將這些背景知識從略,假定讀者已對這些背景有一定認識,集中講文章的主題。這也說明了為甚麼一些歐陸哲學的哲普文章特別深,因為它們往往要求很多哲學史知識。
總的來說,深與淺不只是懂與不懂的問題,還要搞清楚不懂的原因。賣弄術語、結構不明的文章不是深,只是寫得差而已,不值得我們祟拜。生活化、清楚分明的文章是比較淺的文章,但不代表作者刻意遷就大眾,可能只是因為他所處理的哲學課題,本來就十分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