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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之鍊金術師》隱藏的聖經密碼

好青年荼毒室
・2017/02/25 ・4804字 ・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SR值 569 ・九年級

文/劉保禧

《鋼之鍊金術師》(以下簡稱《鋼鍊》)運用了不少基督教的意象,但如果只是談談每一話之前的十字架蛇圖騰,或者人造人如何象徵七宗罪,似乎都不夠深入。《鋼鍊》的精彩之處,不只是因為運用了這些意象,更在於掌握到這些意象背後的道理,而且融合得天衣無縫。其中最有趣的,是《鋼鍊》與《創世記》原來可以仔細並讀。

《鋼鍊》的作者在作品中融入了許多基督教的意象和隱喻。

創世神話:人類的起源與歸宿

首先談談一些關於《創世記》的解讀。

《創世記》牽涉兩個創世故事(創 1:1 – 2: 4;創 2:4 – 3:24),我只討論第二個,亦即亞當與夏娃的故事。(註解 1)我也不按「原罪說」等神學解讀,而會參考人類學式的研究,嘗試從「創世神話」的角度分析。(註解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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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神話普遍見於各個人類文明,並非《聖經》所獨有。大多數的創世故事都會回答兩個問題:

(一)世界與人類從何而來?因何而生?
(二)人類為何會死?

《創世記》對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沒有什麼特別,大家耳熟能詳:上帝耶和華創造天地,並運用塵土創造了人類的始祖亞當(創 2: 7)。不過,這裏有個小節值得留意。塵土(adamah)是亞當(adam)的字源,表示塵土是人類的來源。人的歸宿就是「麈歸塵,土歸土」(創 3: 19)。生命完結了,歸於塵土,不會再去另外一個地方。在舊約中,猶太人祈求降福於人間,並不渴求天國或者靈魂不朽。所以,亞當活到 930 歲辭世(創 5: 5),被認為是蒙福的。

解讀第二個問題,可於故事中的善惡智慧之樹找到線索。首先,這棵樹直接跟死亡有關。上帝對亞當下過戒諭,絕不可摘吃善惡智慧之樹的果子,否則當天必死(創 2: 16 – 17)。其次,這棵樹跟某種知識有關。蛇在引誘夏娃時,指出上帝害怕人類摘食善惡智慧之樹後開了眼睛,變得跟上帝一樣(創 3: 4 – 5)。問題是,亞當與夏娃摘吃果子後沒有就此死去,也不見得獲得了什麼分辨善惡的智慧。

其實,亞當與夏娃真的開了眼睛。兩人摘吃善惡智慧之樹果子前後確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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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當與妻子雖然光着身子,卻無羞恥的感覺。(創 2: 25)
女人望着那棵樹上的果子,那麼鮮美悅目,還能賜人智慧!就忍不住摘下一個,吃了,又給身旁的丈夫一個。倆人一吃,眼就開了,發現自己光著身子。趕緊用無花果樹葉編了塊腰布遮羞。(創 3: 6 -7)(註解 3)

對於赤身露體有否感到羞恥,是兩人摘吃禁果前後的唯一分別。直接點說,他們所獲得的「知識」,乃是性的覺醒,所以他們對於自己赤身露體才有羞恥感覺。人在摘吃善惡智慧之樹的果子後,開了眼睛,亦具備了「創生」的能力。而「創生」是基督教之中最重要而神聖的能力:上帝所以偉大,就在於創造天地萬物,賦予人類生命。現在人類有了性的自覺,同樣可以創造生命。

我這樣說,有原文證據支持。故事接下來出現了一段有趣的文字:

亞當與妻子夏娃相認,夏娃懷孕,生下該隱。(馮象譯本)
亞當認識了自己的妻子厄娃,厄娃懷了孕,生了加音。(天主教聖經思高本)

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基督教聖經和合本)
And Adam knew Eve his wife; and she conceived, and bare Cain (King James Version)

以上都是《創世記》四章一節的翻譯。亞當「相認」、「知道」他的太太然後產子,按照中文字面意思是解不通的;英文的 KJV 版本的用字是「knew」,情況類同;基督教和合本則意譯為「同房」,表示兩人發生了性行為。希伯來原文用字是「yada」,既有「知識」的意思,也寓意「性的親密」。(註解 4)在這個意義下,善惡智慧之樹的「智慧」(knowledge)非關善惡(註解 5),而是一種關於創生的知識與能力,表現為男女之間的性行為。以上四章一節,顯示亞當與夏娃獲取了上帝最神聖的能力 ── 創生。可以說,《創世記》是一個關於生命、死亡、創造等大課題的故事。

米開朗基羅,《創世紀》。圖片來源:wikimediacommons

生命的代價

《鋼鍊》也是一個關於生命、死亡、創造的故事。當漫畫發展至愛德華與艾爾兩兄弟回憶進行「人體鍊成」前後,故事就逐步鋪陳上述的主題。例如第 19 話〈代替你們〉,愛德華與雲尼到拉修山谷修復機械鎧,途中他們為一對夫婦接生,嬰兒順產出生後,他們的對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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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荒川弘,《鋼之鍊金術師(5)》香港版,玉皇朝出版社,2005 年,92-93 頁。

愛德華驚嘆生命的誕生,並且指出鍊金術師數百年來無法做到「人類創造人類」,但女人用 280日就成功了。所謂「人類創造人類」,其實就是男女的性事繁殖。鍊金術與性繁殖,在此串連起來,而兩者的共通點正是「創造」。

故事繼續發展,第 20 話〈師父的恐怖〉說到兩兄弟重遇師父泉‧卡迪斯。其中有一位小女孩美妮抱着死去的小貓智子,希望泉師父用鍊金術令智子起死回生。泉告訴美妮,生命不同於物品,破壞的物品可以修復,逝去的生命則不可挽回。這是鍊金術的邊界,也是「人類創造人類」的邊界,無論是鍊金術抑或性繁殖,都無法令死去的生命復活。

圖片來源:荒川弘,《鋼之鍊金術師(5)》香港版,玉皇朝出版社,2005 年,146 頁。

塵歸塵,土歸土,生命完結了,歸於塵土,不會再去另外一個地方。《創世記》的死亡觀念,在此又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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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話與 24 話是愛德華與艾爾兩兄弟的回憶。兩人憶述「人體鍊成」失敗的始末。兩兄弟想讓死去的母親復活,於是努力學習鍊金術,希望創造母親的生命。愛德華進行「人體鍊成」時,進入了「真理之門」,門上刻着一棵樹。他洞見了「真理」,從此不需要鍊成陣也可以使用鍊金術,但代價是犧牲自己的左腳(後來他再用自己的右手換取弟弟艾爾的靈魂)。「人體鍊成」以失敗告終,鍊成出來的只是一團血肉,兩兄弟的母親還是沒有復活。

綜合這些線索,到底荒川弘說了《創世記》中的什麼信息?

漫畫中的「真理之門」。圖片來源:荒川弘,《鋼之鍊金術師(6)》香港版,玉皇朝出版社,2005 年,76 頁。

等價交換的意涵

我猜荒川弘說的是「等價交換」。2009年的動畫《鋼鍊FA》第 2 至 8 話的開場白,用 30 秒就說明了這個原則:

鍊金術即分析、分解及重組物質的科學,但並非萬能的技術,無法無中生有。想獲得什麼,就必須支付同等的代價,此即鍊金術的基本原則「等價交換」。鍊金術師亦有禁忌,即人體鍊成,任何人都不可破此禁忌。

我們可以將這段文字「翻譯」為《創世記》的語言:性事繁殖是藉著男女交配、女人再用 280 日孕育生命的創造,但這種創造並非萬能,無法起死回生。想獲得什麼,就必須支付同等的代價。人類祖先以個體的死亡換取了族群的不朽。這是等價交換。在《創世記》,生命之樹與善惡智慧之樹象徵人類生存的兩種可能,如果亞當與夏娃最初選擇摘吃生命樹的果子,人就會「永遠不死」(創 3: 22);兩人卻違背上帝意旨摘吃善惡智慧樹的果子,自此人會死亡,卻具備了以性創生的能力。性事繁殖是摘食禁果後的能力,人類為此付出代價,自此女人懷孕生育都有痛楚,男人辛勤一生才能果腹(創 3: 16 – 19),更被逐出了伊甸園(創 3: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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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鍊》與《創世紀》中的意涵對照表。圖片來源:作者整理。

如果我們願意擴闊一點眼光,就會發現上述「等價交換」原則在一些創世神話都出現過。馬達加斯加就有一個傳說(註解 6):上帝問世界上第一對男女想要成為月亮抑或香蕉。月有陰晴圓缺,成為月亮,意味人的生命會由年輕活到蒼老,後又回復青春,周而復始;香蕉可以播種,成為香蕉,意味生命雖會枯朽,但又會延綿不斷,繁衍眾多。男女聽後,反覆思量。成為月亮,雖然可以得到永生,兩人卻是孤獨地生存着,世界一片寂天寞地;成為香蕉,卻可以繁衍後代,消除寂寞。這對男女最終選擇了做香蕉,為往後的人選擇了死亡與不朽的方式:作為個體的人,始終都會死亡;作為族群的人類,卻因繁衍而不朽。

舊約聖經同樣抱持這種死亡與不朽的觀點,而這觀點跟新約的有明顯差別。新約的「復活」、「永生」、「神的國」在舊約的猶太人看來都有點不可思議。舊約談的是塵歸塵,土歸土,生命只有一次,復活亦不可能。(註解 7)因此,人死不能復生所引起的遺憾、後悔,在新約幾乎是不可見的。《鋼鍊》就把握到這種觀念的精髓,從主角兩兄弟對母親的思念、人體鍊成的失敗、主角父親賀恩漢擁有近乎不死身而感到孤寂,凡此種種,都是上述死亡觀不同層次的描畫。

聖經中的「性」是神聖,亦是墮落

如果說鍊金術是《鋼鍊》的主軸,類比來說,「性」就是舊約聖經(乃至新約)的主軸。今天我們見到一些基督教團體與教徒,他們對待「性」的態度多少令人感到大惑不解:為什麼天主教至今仍然反對信徒用避孕套?為什麼臺灣有基督教團體反對同性婚姻並說「真愛的起源是性器官」?(註解 8)為什麼香港藝人高皓正建議讀者「脫離自瀆」?(註解 9)

在這些保守觀點背後,其實還是有理可說。「性」等如是基督徒的鍊金術,亦是人所具備的最接近神的能力。從基督教的觀點看,性事牽涉生死,這種創造生命的能力克服了死亡的限制,必須慎重看待。「性」的真正目的是生殖,而非個人享樂。如果純粹為了個人享樂,就是輕視了「性」的莊嚴、神聖、偉大。結果,基督教抱持相當弔詭的觀點:性是最神聖的,亦是最墮落的。神聖,因為性行為分享了上帝的創生能力,人藉此可以創造生命;墮落,因為人是因背棄上帝摘食禁果而獲得這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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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荒川弘,為我們創作了一個以「鍊金術」為主題的奇幻世界,亦為我們提供一條開啟基督教之門的鑰匙。作為流行漫畫,讀者毋須是基督教徒亦可以看得津津有味,具備宗教背景的又可以從中領略一下知性的趣味。我很喜歡這套漫畫,希望你也喜歡;我看到的「真理」,希望你也可以分享得到。

《鋼鍊》之所以為神作,是因為作者掌握了宗教的意象,並且很好的融入在作品之中。圖片來源:荒川弘,《鋼之鍊金術師(1)》香港版,玉皇朝出版社,2005 年,22 頁。

參考資料:

  1. Boadt, Lawrence. 1984. “Genesis1-11” in Reading the Old Testament: An Introduction. New York: Paulist Press, pp. 109-132.
  2. Hayes, Christine. 2012.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3. Kvam, K., Schearing, L. & Ziegler, V. (ed.) 1999. Eve & Adam: Jewish, Christian, and Muslim Readings on Genesis and Gender.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4. Meade, Erica Helm. 2001. The Moon in the Well: Wisdom Tales to Transform Your Life, Family, and Community. Chicago: Open Court.
  5. 馮象譯注,2006。《摩西五經》。香港:牛津大學。

註解:

  1. 《創世記》有兩個創世故事是神學的基本知識,在此不贅,有興趣的請參考 Boadt (1984: 109-132); Hayes (2012: 29-42; 43-57)。
  2. 例如劍橋著名人類學家弗雷澤(James Frazer)在 1890 年出版的《金枝:巫術與宗教之硏究》(The Golden Bough: A Study in Magic and Religion),就是箇中典範。
  3.  關於《創世記》的中文翻譯,本文主要採用馮象(2006)的版本。
  4. “…the Hebrew verb yada (the root of “knew” NRSV) sometimes refers to sexual intimacy. Since the result of this ‘‘knowing” is the conception/birth of Cain, then its use in this verse may represent the first unambiguous sexual reference in Genesis.” (Kvam, Schearing & Ziegler, 1999: 37)
  5.  所謂「善惡」云云,希伯來原文本來泛指「萬物」,沒有特別意思。簡單一點的解釋,請參考維基百科:“The phrase in Hebrew: טוֹב וָרָע, tov V’ra translatable as good and evil, may be an example of the type of figure of speech known as merism. This literary device pairs opposite terms together, in order to create a general meaning; so that the phrase “good and evil” would simply imply “everything”.”
  6.  Meade, Erica Helm. 2001. “Why Death is Like the Banana Tree,” The Moon in the Well: Wisdom Tales to Transform Your Life, Family, and Community. Chicago: Open Court, pp. 141-142.
  7. 舊約中有不少文字表達了這個意思,例如:「他們死了,必不能再活。他們去世,必不能再起。因為你刑罰他們,毀滅他們,他們的名號就全然消滅。」(賽 26: 14);「我們都是必死的,如同水潑在地上,不能收回。」(撒下 14: 14)
  8. 相關新聞報導,請見:http://www.nownews.com/n/
  9.  詳細內容,可參閱高皓正的個人Facebook

  • 編按:二千多年前,曾經有個叫蘇格拉底的人,因為荼毒青年而被判死,最終他把毒藥一飲而盡。好青年荼毒室中是一群對於哲學中毒已深的人,希望更多人開始領略、追問這世界的一切事物。在他們的帶領下,我們可能會發現我們習慣的一切不是這麼理所當然,從這一刻起接受好青年荼毒室的哲學荼毒吧!

本文轉載自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鋼鍊》隱藏的聖經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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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青年荼毒室,一個哲學普及平台。定期發表各類型哲普文章,有深有淺,古今中外,無所不談。在這裏,一切都可以被質疑、反省和追問。目標是把一個個循規蹈矩的好青年帶進哲學的世界。網頁:corrupttheyouth.net;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corruptthey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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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28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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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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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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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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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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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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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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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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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作者:如何在威權的陰影下成功出版一本「禁書」?──《不馴的異端》
麥田出版_96
・2022/09/04 ・2895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在這種就像荷蘭天氣一樣變幻莫測的政治環境下,《神學政治論》的作者和出版者都絕對無法心存僥倖。幸運的是,里烏爾茲很清楚如何安全行事──重點不在於他出版了什麼書,而在於他是用什麼方式出版。

1670 年,荷蘭哲學家斯賓諾莎出版了《神學政治論》一書,然而,這是一本被教會視為「無神論」的瀆神之作。圖/Wikipedia

捏造的作者、出版商

《神學政治論》的第一刷四開版於 1670 年 1 月初出版。其出版來源或許是印刷商人彼得.阿倫特茲(Pieter Arentsz)的出版社,他們在 1669 年起開始與里烏爾茲合作。

為了避免罰款或更糟的處罰,同時避免給市政當局現成的藉口,《神學政治論》的封面上沒有署名。當歸正教會領導階層喋喋不休施加壓力,只要政府知道責任方是誰就會起訴他們。出版地點則故意誤植為漢堡,而不是阿姆斯特丹。

另外,書中印出的出版者名字是「亨利庫斯.昆拉特」(Henricus Künraht)。此扉頁還引用了《約翰一書》(First Letter of John)的段落:「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他裡面、他也住在我們裡面。」(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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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拉特」或「海因里希.昆拉特」(Heinrich Künrath)是德國的鍊金術士,也是 16 世紀下半葉玫瑰十字會的成員。雖然他在歷史上只是個小角色,但他的作品在 17 世紀時並非完全不為人所知。

甚至,他的作品隨著人們對鍊金術重新產生興趣而頗受歡迎。在《神學政治論》的後期版本、尤其是那些與其他人的作品(譬如梅耶爾的《聖經之哲學詮釋》)作為合集出版的版本中,里烏爾茲用了其他不同的假名取代「昆拉特」,包括「雅各.保羅里」、「伊薩卡.赫拉克勒斯」以及「卡羅勒斯.葛勞提安尼」。

出版這種充滿爭議的書,在當時來說非常的不容易。圖/elements.envato

出版攻防,各方查禁

當然,這一切都是為了擺脫政府的追查。梅耶爾的書在 1666 年出版時,書籍上印出的出版地點是「自由城市」(Eleutheropolis),而大家都知道這是指阿姆斯特丹,此書也應該是由里烏爾茲出版。

後來里烏爾茲把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的出版地點放在漢堡,就是為了採取比以往更謹慎的預防措施。因為他顯然意識到這是一本充滿煽動性的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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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花招奏效了一段時間。然而,這似乎只是為出版商、作者和同情他們的執政官員提供一個貌似合理的推諉之詞,而不是為了長久地欺騙他人。

作者的身分逐漸被揭露

我們仍然不完全清楚斯賓諾莎的作者身分是什麼時候被首次揭露。但最早的紀錄可追溯至 1673 年春天。名為尚─巴蒂斯特.斯托普(Jean-Baptiste Stouppe)的瑞士軍官在他出版的《荷蘭宗教》(La Religion des Hollandois)一書中指出,斯賓諾莎是《神學政治論》的作者。

斯托普曾是在倫敦的法國歸正教會牧師,但後來在法國孔代親王占領荷蘭期間加入了軍隊。在荷蘭期間的所見所聞令他感到震驚,他所寫的《荷蘭宗教》控訴了荷蘭人對宗教信仰的漠視以及對宗教差異的不合理容忍。

特別令他擔心的是,荷蘭神學家並未努力反駁斯賓諾莎的論點,但斯賓諾莎「生來是猶太人……他既沒有放棄猶太教,也沒有接受基督教,因此他是非常糟糕的猶太人,也無法成為好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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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普繼續說,斯賓諾莎「幾年前出版了一本拉丁文書籍,名為《神學政治論》。在這本書中,他的主要目標似乎是摧毀所有宗教,尤其是猶太教和基督教等宗教。此外,他引入無神論、自由主義和完全的宗教自由」。

不過,斯賓諾莎是《神學政治論》作者的消息,早在斯托普的書籍出版之前就流傳開來了。

1670 年 6 月,海德堡大學的費德里希.米格(Friedrich Ludwig Mieg)教授提醒他的一位學術同事說,這本書是「斯賓諾莎,一位前猶太人」的作品,而「我還有一本他寫的笛卡兒哲學幾何方法詮釋」。這也許是已知最早的消息揭露。

書籍出版了半年後,斯賓諾莎的作者身分已經逐漸曝光。圖/Flickr

那年夏天,也就是 1670 年 8 月,約翰.梅爾基奧在一封寫給朋友的信中寫道:「我將譴責一本名為《神學政治論》的書籍。」他補充道,這本反宗教書籍的作者名字叫作「奇諾斯巴」或「辛諾斯巴」,他也就是幾年前寫了那本笛卡兒哲學書籍的作者。我們仍不知道,米格或梅爾基奧在遙遠的德國是如何得知這些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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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賓諾莎的名字很早就與《神學政治論》相連。而且不僅是在國外,同樣是在 1670 年的夏天,荷蘭格羅寧根的一名教授塞繆爾.德斯馬雷茲便已經發現這本「殘暴之書」的作者是「斯賓諾莎,一位前猶太人、褻瀆者和真正的無神論者」。

大約在同一時期,在荷蘭旅行的德國人約翰.法布里丘斯寫了一封關於《神學政治論》的信給在梅因茲的約翰.范博因伯格男爵。法布里丘斯在信中推測了這部作品的作者。在他認為可能是作者的候選人名單中(這一定是法布里丘斯在荷蘭逗留的期間從當地人那裡聽到的),包含了斯賓諾莎的名字。

隔年,「作者是誰」成為了大家都知道的祕密

1671 年 4 月,烏特勒支大學的修辭學教授、也是笛卡兒哲學的支持者約翰.格萊維烏斯(Johann Georg Graevius)也寫了一封信給萊布尼茲,談到「這本名為《神學政治論》的書籍令人頭痛」。

此書的作者「追隨了霍布斯的腳步」,他是「一位名叫斯賓諾莎的猶太人,也因為書中荒謬的觀點,最近被逐出了教會」(這也表示,萊布尼茲在他批評為「不可容忍的放蕩之書」《神學政治論》出版幾個月後拿到此書,而他最晚是在 1671 年春天得知斯賓諾莎是這本書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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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格萊維烏斯與其他人是怎麼將斯賓諾莎與那本匿名論文連結在一起,到了 1671 年 11 月時,「斯賓諾莎是此書的作者」已經成為普遍的共識。這個時間點,也就是斯賓諾莎在與萊布尼茲的通信中(在斯賓諾莎回覆萊布尼茲的自我介紹信時)承認自己就是該書作者的時候。

斯賓諾莎通常是個非常謹慎的人(譬如他在印章戒指上刻的是「考特」〔Caute〕),但他在當時毫不猶豫地把這件事告訴了一位他根本不認識的人,甚至也沒有警告萊布尼茲不能將此事告訴他人。

然而,在 1670 年的頭幾個月,除了斯賓諾莎的密友之外,似乎還沒人知道誰是這部醜聞纏身之作的作者。當然,市政當局也根本不知道這個無禮的作者是誰,竟然否認了《聖經》的神聖、排除了奇蹟的可能性、削弱了先知的啟示能力、將上帝的旨意與自然法則畫上等號,還將宗教化約成簡單的道德準則。

在該書出版後的幾個月,教會或民間都曾公開譴責《神學政治論》,但是譴責公告裡都沒有提到斯賓諾莎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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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不馴的異端:以一本憤怒之書引發歐洲大地震,斯賓諾莎與人類思想自由的起源》,2022 年 8 月,天下文化 ,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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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彩虹與性別——不只中國和歐洲,還有其他好幾種龍?
寒波_96
・2022/03/01 ・3840字 ・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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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學家白樂思(Robert Blust)對南島語的研究最為出名,也是文化演化的專家。直到 2022 年以 81 歲去世前,他仍持續發表論文,討論彩虹禁忌等議題。白樂思長期對「龍」有興趣,好奇這種想像動物的起源;而 2019 年發表的論文中,白老意識流走得更遠,探討龍為什麼有雙性。

大家都知道中國龍、歐洲龍,別的地方竟然也有龍?而且多個文化中,同一條龍還兼具兩個性別?來看看白老先生已臻化境的思緒。

電影《馴龍高手》系列中的龍,有明顯的性別之分。圖/BBC

中國、歐洲以外,世界其他的龍

說到龍,我們一般想的是中國龍和歐洲龍,它們彼此間有差異,仍都被視為龍。條列龍的各項特徵,再檢視其他地方的文化,根據白樂思的整理,全世界至少有 7 個地方存在類似龍的想像動物。中國、歐洲以外,還有中東、印度、中美洲、北美洲、澳洲。 

歐洲的 dragon 不是龍,中國的龍不是 dragon,但是無礙皆視之為相似的 dragon/龍。這樣可以接受的話,其他地方的「龍」多數通常被稱為蛇(serpent),它們有許多特徵和中國與歐洲的龍類似。 

例如中美洲的「羽蛇(plumed serpent)」、北美洲的「角蛇(horned serpent)」、澳洲的「彩虹蛇(rainbow serpent)」,都可以視為不同版本的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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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文化各自對龍的描述變化多端,不過各款龍之間也有許多共通特色,其中一項是「一條龍兼具兩性(bisexual)」,白樂思認為值得深究。

北美洲的角蛇(horned serpent)。圖/deviantart

一條龍同時兼具兩個性別?

龍有性別嗎?我們對龍的印象,特別是歐洲(惡)龍,可能比較接近猥瑣大叔。然而,歐洲的煉金術脈絡中,確實會將龍想像為兩性兼具。儘管這項認知相當小眾。 

白樂思還指出,中國古代的道家脈絡,也將龍視為陰陽兩性的合體。例如《莊子》記載:

「孔子曰:『吾乃今於是乎見龍!龍,合而成體,散而成章,乘雲氣而養乎陰陽。予口張而不能嗋,予又何規老聃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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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條龍兼具兩性的想像,在中國和歐洲皆不普及,但是確實存在。兩地有互相影響的可能性,白樂思卻指出,文化獨立發展的中美洲、澳洲,也就是中美洲馬雅人的伊察姆納(Itzam Na),以及澳洲的彩虹蛇,也觀察到同一條龍又女又男的現象。 

澳洲的彩虹蛇(rainbow serpent)。圖/kullillaart

歸納可知,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的「龍/蛇」不見得有性別,不過在中國、歐洲、中美洲、澳洲 4 個獨立文化的特定脈絡下,存在兩性兼具狀態的龍。神秘的是,龍是想像出的動物,為什麼缺乏直接交流的不同人群,想像的龍卻有類似特色呢?

龍與虹

白樂思認為關鍵在於「彩虹」。簡單說:想像的龍,起源自真實的彩虹;而彩虹有互補的兩性,腦補衍伸的龍也跟著具有雙性。 

不同版本的龍/蛇,有一群共通特徵, 例如會飛行、守護泉水或其他水體、在晴雨之際現蹤、色彩豐富、驚嚇年輕女生、在瀑布附近出沒等等。 

白樂思列出 27 項特徵,每款龍跟另一款龍總是會重複好幾項。很多特徵都和彩虹有關,種種跡象令白樂思推論,龍的原型源於彩虹。 

白樂思整理世界各地不同龍/蛇,27 項特徵的有無 (+ 記表示具有此特徵)。包含歐洲 (1)、古代東歐西亞 (2)、印度 (3)、東亞 (4)、中美 (5)、北美 (6),不過沒有包括澳洲的彩虹蛇。圖/參考資料 1

彩虹是自然現象,來自太陽光穿過空氣中水珠,折射後的分光。彩虹幾乎只會在兩個情境出現,晴雨交錯之際、水體附近(牛頓的實驗室……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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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缺乏現代的科學知識,與自然的接觸機會卻遠超過我們。彩虹不會在大太陽或大雨時現蹤,只會在陰晴拉鋸時現形,卻又轉瞬即逝。他們會如何解釋彩虹? 

可能是這樣:

「水(雨) 與火(太陽)爭奪天空的主權,閃電霹靂、雷聲隆隆,那個雲啊~那個霧啊~激烈的鬥爭以後,斑斕的長蛇回到水邊的巢穴,等待下一次出動。」 

假如龍源自彩虹,那麼不意外地,龍幾乎都與天氣掛鉤,還時常出沒於水邊。但是也有例外,像是大家最熟悉的歐洲龍,通常與氣候脫鉤,不過仍時常擔任守護者,以及驚嚇女生的猥瑣大叔。 

白樂思認為各款式的龍,澳洲的彩虹蛇或許最接近原始樣貌,而歐洲龍深受基督教化,有些面貌已經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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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有趣的是,基督教文化中將彩虹與龍徹底拆開,彩虹和美善掛鉤,龍(與蛇)則是負面的醜惡形象。其他文化中,龍有時候是正面形象,如中國龍;許多傳統文化則視彩虹為負面,或又敬又畏。

電影《哈比人:荒谷惡龍》中的惡龍史矛革,呈現歐洲龍的典型形象。圖/pabloolivera

不過中國龍也包括不同版本,像是成為皇帝象徵的龍,和彩虹完全失去聯繫,與基督教歐洲龍類似。

但是中國民間傳統的龍仍與彩虹有關,例如羅錦堂貢獻的口述資料指出:甘肅的蘭州人,傳統認為彩虹是一條水龍,從海洋喝水,噴出雨水。這較為接近澳洲彩虹蛇的概念。 

彩虹有兩道,龍有雙性

為什麼一條龍兼具兩性?白樂思認為是由於龍的模板:彩虹,本來就有光譜上互補的兩道。英文稱為 primary rainbow 和 secondary rainbow,中文叫作「虹」與「霓」。 

人類時常將自然現象性別化,例如古早中國人的描述中,組成一對的「虹」是男生、「霓」是女生。 除此之外,將虹、霓性別化,或是和性別掛鉤的文化,也能在世界各地觀察到,如帛琉、墨西哥、巴拿馬、奈及利亞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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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以外,許多語言的不同名詞,都存在不同的性別態(例如法語有陰性、陽性)。太陽、月亮的性別化比較普遍,星星、彩虹則比較少。這方面非常多變,反映出人類文化的豐富。 

白樂思主張,想像的龍,起源於真實的彩虹。而互補的內外兩道彩虹,常被賦予擬生物化的兩性,那麼人們在腦補時,有時候也將性別賦予龍,便是合理的發展。這就是「為什麼同一條龍兼有兩個性別?」的解答。 

龍的超能力,來自人類想像力

白樂思對龍的想法正確嗎?這套思路認真想來,能發現一些漏洞(像是從彩虹兩性,到龍雙性的連結),不過不論是否正確,都很有啓發性。

依照白樂思的觀點,龍和彩虹禁忌(rainbow taboo)類似,都是人類心靈對自然環境的反應,衍生而成的文化。龍又比彩虹禁忌複雜得多。

如果白樂思的腦補意識流有走對方向,我的理解是,彩虹是很基礎的人類共通意識,可以算是各款龍的原型。接著在各種文化中,各地的龍被加上不同元素,如鱷魚、水蛇等等,發展出不同的樣貌。

彩虹沒有直接變成龍,龍是人類想像的產物,龍有多少超能力,都來自人類的想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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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樂思 2021 年 8 月 17 日的講話,我們懷念他: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1. Blust, R. (2019). Why Dragons Are Bisexual. Anthropos, 114(1), 169-180.
  2. 光象—虹、霓、暈、華

本文亦刊載於作者部落格《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匠》暨其 facebook 同名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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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波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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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碩士、文學與電影愛好者、戳樂黨員,主要興趣為演化,希望把好東西介紹給大家。部落格《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器匠》、同名粉絲團《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器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