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第一部分於 1939 年 5 月 19 日發表於普林斯頓神學院,收錄在 1950 年《晚年文集》。
在十八世紀末葉與十九世紀,普遍認為知識和信仰之間有無法妥協的衝突。在先進之士的心中流行一派見解,主張應該是由知識逐漸取代信仰的時候了,未以知識為根據的信仰稱為「迷信」,必須加以反對。根據這派主張,教育唯一的功能是開拓思考與知識的道路,而學校是民眾受教育最主要的機關,應當專門為此而設。
在這種粗糙包裝中,理性的成分幾希。因為任何明智的人,可以立刻看出這派觀點的立場過於偏頗。但是,如果要將事情本質搞清楚的話,赤裸直爽也有它的好處。
沒錯,信念最好受到經驗與清楚的思考支持。在這點上,我們應該全然同意極端的理性主義者。然而,其缺點在於對於人類的行為和判斷為關鍵必要的「信念」,無法只用這種硬邦邦的科學方式找到。
因為,科學方法只能告訴我們事實之間的相互關係影響,超出之外的沒辦法。對於客觀事實的求知慾屬於人類最高層次的能力,你當然不會懷疑我想要貶低人類這方面的成就和努力。但是同樣清楚地是,知識不會指導我們「應當」怎麼做;一個人可以對於事物擁有最清楚完整的知識,但卻不能導出什麼才是人類「應當」追求的目標。客觀的知識提供我們達成目標的有力工具,但是終極目標以及實現該目標的渴望必須有另外的來源。唯有設訂目標與對應價值後,人類的生存與作為才會獲得意義,這點應該不證自明。
獲得真理真是美妙無窮,然而卻極少能作為引導,甚至不能證明我們對真理的渴望與追尋是正當且有價值的。因此,在這方面純理性概念出現根本的限制。
但是,我們也不該認定理智思考對於立定目標與道德判斷上不具作用。當我們了解到為了達成一項目的,某些手段將會有用時,手段本身也變成一種目的。理智讓我們認清楚手段和目的之間的相互關係,但是僅憑思考,無法讓我們掌握到終極與根本的目標。在我看來,讓這些基本目標與價值清楚浮現,並快速融入個人的感情裡,正是宗教對人類的社會生活提供最重要的功能。
如果有人問,為何這些基本目標具有正當性?既然無法僅憑理性來陳述證明,我們只能回答說:在一個健康的社會裡,這些基本目標是強大的傳統,它們作用在個體的行為、志向和判斷上;這些基本目標是有生命力的存在,不必為其存在尋求正當性。這些基本目標不是樣品展示般的存在,不是透過強大的人格特質為介質而彰顯。我們不該強加證明,而是簡單明確地感受它們。
我們的志向和判斷的最高原則源自於猶太/基督教傳統。這是非常崇高的目標,憑我們微薄的能力,所能達到的非常有限,但是卻為我們的目標和價值觀提供確實的基礎。若是將其目標從宗教形式中抽離出來,僅看其純粹人性的一面,或許可以表述如下:
賦予個人自由與負責任發展的空間,才能讓他自由快活地運用一己之力,服務全人類。
在這裡,不容將國家或某個階級奉為神聖,更不能將個人奉為神聖。正如同用宗教的話說:我們所有人不都是天父的孩子嗎?的確,縱使將人類當成一個抽象的整體而奉為神聖,也不符合該理想的精神。只有個人才有靈魂,而個人崇高的天命是服務而非統治,或是以任何方式強迫別人信仰自己。
如果取其實質而非形式,也可以將這些話用來闡述基本的民主立場。真正的民主人士就像我們所謂真正有信仰的人士一樣,是不會崇拜國家的。
那麼,在這方面教育和學校的功能何在呢?我認為應該幫助年輕人培養一種精神,讓這些基本原則對他來說如同呼吸的空氣;僅憑教導,顯然不足。
若是仔細看待這些崇高的原則,並將其與我們這個時代的生活與精神相比較,會明顯發現現代文明人類正處於危急當中。在極權統治的國家,統治者無所不用其極,殘害這種人本精神。在情況稍輕的地方,則是民族主義當道、嚴苛不講寬容。用經濟手段壓迫個人的國家,也對這些最珍貴的傳統威脅扼殺。
不過有識之士之間,已經意識到巨大的危險正在蔓延,力求在國內與國際政治領域、立法與一般組織範疇上尋找因應之道。毫無疑問,我們極需這樣的努力。然而,我們似乎忘記古人知道的一件事,那就是
如果缺乏昂揚振奮的精神,一切方法終究不過是虛有其表的工具。如果我們心中渴望達成目標的動力夠強大,那麼就不會缺乏尋找達成目標的方法,並且化為行動。
- 第二部分出自於「科學、哲學、宗教與民主生活方式關係會議」,1941 年由紐約出版成文集《科學、哲學和宗教研討會》。
我們所了解的「科學」是什麼,並不難達成共識。科學是我們長久以來企圖以系統化思考,努力將這個世界可感知的現象盡可能徹底連繫起來。大致說來,就是用「概念化」的過程,嘗試將事物的存在進行後驗重建(posterior reconstruction)。但是當我問自己「宗教」是什麼時,就無法輕易作答了。縱使我當下找到一個滿意的答案,我還是覺得無論如何,都無法涵蓋曾經深思過這個問題的人們所提出的各種想法。
因此,在探討「宗教是什麼」之前,我想先問那些在我看來虔敬的信徒究竟有怎麼樣的心理特徵?
我認為,一個受到宗教啟發的人會盡最大的努力讓自己從私慾羈絆中解放出來,腦海中充滿著思想、感情和抱負,為這些超越個人的價值而奮鬥不懈。我覺得,重要的是這份超越個人內涵的力量,以及對它深遠意義的堅定信念,而不在於是否企圖將這份內涵與某個神祇結合,否則釋迦牟尼與斯賓諾莎就不算是宗教人物了。因此,一個有信仰的人士之所以虔誠,是指他深信超越個人的目標之崇高與重要,這些目標不需要、也不可能具有理性基礎,但是其存在如同個人存在般是必然與實在的。在這層意義上,宗教是人類長久以來的努力,想要清楚完整地掌握這些價值與目標,並不斷加強擴大其影響。若是根據這些定義來看待宗教與科學,那麼兩者之間似乎不會有衝突。因為,科學只能確定「是什麼」,而非「應該是什麼」。在科學的範疇之外,仍然必須對各種判斷進行評價。另一方面,宗教只涉及人類思考行為的評價,無法指明事實之間的關係。因此,過去以來大家所謂的宗教和科學衝突,應該說是對上述情況的錯誤理解。
反過來說,若宗教團體堅持《聖經》上一切記載都是絕對的真理時,就會發生衝突,因為這意謂宗教介入科學範疇,教會針對伽俐略和達爾文學說進行迫害就屬這種情況。另一方面,科學界的代表人物經常根據科學方法,針對價值與目的做出根本的判斷,這樣就與宗教發生對立,這些衝突都是源自於致命的錯誤。
現在,縱使宗教和科學領域涇渭分明,兩者之間仍然存在牢固的依存關係。雖然宗教可以決定目標,但是從最廣義來說,宗教還是從科學中學到哪些方法可以促成目標的達成。另一方面,只有全心渴望追求真理與知識的人們才能創造科學,然而這種感覺卻是從宗教範疇湧然而生。這裡也有信仰的成分存在,即相信世間的法則是合乎理性的,也就是可以由理性來理解。我無法想像一個真正科學家不具這種深刻真摯的信仰。這種情況可以打一個比喻來形容:
科學沒有宗教是跛足的,宗教沒有科學則是盲目的。
雖然我在上面斷言,宗教和科學情懷實際上不存在衝突,但是我必須在一個重要的地方加以保留,這裡涉及歷史上宗教的真實內涵。此處的保留與「上帝」的概念有關,在人類精神進化的初期,人類以自己的形象想像創造上帝,認為其意志運作會決定或影響到表象世界。人類企求改變神明的意向,藉由巫術或祈禱的方式,希望一切對自己有利。現代宗教教義中的上帝概念,就是將古老神祇的概念予以升華,例如,人類向神明祈求實現願望,就是擬人化特性的表現。
當然,想像有一個萬能、公正、仁慈與人格化的上帝存在,無疑能夠為人們帶來安慰、幫助和指引;再者,這個簡單的概念有一個好處,讓大多數智慧未開的民眾也容易接受。但是,另一方面,這種概念本身也具有關鍵弱點,而且自古以來便讓人痛苦不安,那就是如果神是無所不能的,每件事情包括每個人的行動想法與感覺抱負等,也都是神的工作,那麼在萬能的神面前,如何期待人要為自己的行為思想負責呢?因而,在施予獎賞處罰時,神多少都變成要獎懲自己,那麼這如何符合祂具有的仁慈公正呢?
今天宗教和科學領域的衝突,主要來源在於「擬人化上帝」的概念。科學目的在於建立通則,決定物體和事件在時間和空間中的相互關係。對於這些自然規則或定律,絕對普適性是必要的,儘管它不能被證明。這主要是一種計畫,嚴格來說這種計畫能否實現,目前只建立在部分成功的基礎上。但是,幾乎沒有人會否定這些部分成功的真實性,而聲稱這是自我欺騙的結果。基於這些自然法則,我們能夠精準預測一定範圍內隨時間的現象變化,縱使大眾對於這些法則的內容所知極為有限,但也深植在現代人的意識裡。只要想想看,以幾道有限的簡單法則,便能對太陽系的行星軌道預做精準的運算。同樣地,雖然沒有那麼精準,但還是可能事先算出電動馬達、傳輸系統或無線裝置的運作方式,甚至是處理更新奇的事物也一樣成功。
當然,當一個複雜的現象牽涉過多的因素時,大多數時候科學就沒有辦法了。以天氣為例,縱使要提早幾天預測都不可能。然而,沒有人懷疑我們面對的是一種因果關係,且起因成分多為已知。這個領域的現象之所以超出準確預測的範圍之外,是因為各種作用因子龐雜,而不是自然缺乏秩序的緣故。
對於生物範疇的法則,我們的考察洞悉不算深入,但是仍然足以讓我們感覺到必然性的支配,例如遺傳的規律有序,以及毒物(如酒精)對有機體行為的作用。這裡欠缺的仍然是對通則關連掌握,而不是對秩序本身的認識。
一個人若越相信一切事物皆規律有序(ordered regularity),便會更加堅信這種有秩序的規律就是全部,不再有空間留給本質不同的因素作為事物的起因。對他而言,無論是人的支配或神的支配,都不是自然事件的獨立起因。當然在現實中,對於人格化上帝會干涉自然事件的教義,科學永遠無法完全駁倒,因為這種教義總是能夠躲進科學知識尚未能涉足的領域裡。
但是我相信,部分宗教人士這樣的行為不僅不值得,同時也是錯誤的。因為無法光明正大,只能躲在黑暗裡生存的教義,會對人類進步造成數不清的傷害,必定會失去對人類的影響力。為了美好的道德而奮戰,宗教導師應當有魄力放棄人格化上帝的教義,也就是放棄恐懼與企盼的源頭,雖然這在過去給予神職人員莫大的權力。他們應該努力孕育人性中的真善美。確實,這是更困難的任務,但是絕對更有價值。 在宗教導師修練與精進自身之後,他們肯定會快樂體認到:透過科學知識,真正的宗教已提升境界,變得更崇高深奧。
如果宗教的目標之一,是盡力讓全人類從自私自利與害怕恐懼中解脫束縳,那麼科學知識還可以在另一方面幫助宗教。固然科學的目標在於發現通則,提供事實的關連與預測,但這並非唯一的目標。科學也要設法將發現的各種關連性,簡化成數目最少的獨立概念元素。我認為,科學在努力以理性統整事物表象中,獲得了最大的成就,但是這種企圖也讓科學面臨最大的風險,容易淪為妄想錯覺的犧牲者。不過,凡是對科學進步成功有深刻體會者,會對自然孕育彰顯的恢弘理性感到無比崇敬與感動,領悟到其深沉內蘊是凡人難及,因而心生謙卑,讓自己超脫於個人慾求束縛之外。然而,從最高的意義來說,我認為這種態度就是宗教的態度;科學不僅滌清宗教擬人化的糟粕,也讓我們對生命的認識達到宗教的精神境界。
在我看來,當人類精神越見進步時,便越能肯定會通往一條真正宗教的道路,它不是因為恐懼生命、恐懼死亡與盲目信仰造成的,而是出於對理性知識的追求。就這層意義而言,我認為教士若想對得起自己崇高的教育使命,一定要當一名導師指引眾人。
本文摘自《愛因斯坦自選集:對於這個世界,我這樣想》,麥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