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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中的科學與偽科學:十個有用小指標幫你辨識偽科學(一)

黃 致豪
・2015/11/20 ・1380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SR值 597 ・九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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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eprint dusty” by Zalman992Own work. Licensed under CC BY-SA 3.0 via Commons.

作為一個司法與科學的研究與實務工作者,相當苦惱的事情之一莫過於在辦案過程中,接收到來自當事人、法官、檢察官、警調、鑑定人甚至律師同道的善意誤解:

「指紋辨識當然是百分百可依賴的科學,沒錯吧?」(Fingerprint Analysis)

「這個簽名經過鑑識比對明明就是你當事人的,還在狡辯!難道科學會騙人嗎!」(Graphology)

「被告打了吐真劑,催眠講出來的也差不多,所講的當然是可信的吧?」(Truth Serum/Hypnosis – Induced Memory Enhancement)

「被告在兩次測謊當中,前面那一次沒過,後面過了;案重初供,謊重初測。因此第一次的結果當可採為對被告不利的科學證據。」(Polygraph)

「核被告所為,與調查局與警方先前掌握他案證據以及犯行態樣(modus operandi)一致,有關其落入調查局犯罪剖繪部分的鑑定報告,自非不得作為對被告不利證據。」(Criminal Profiling)

……好。我知道大家都愛看影集。但司法科學的世界,跟影集當中的世界真的差很多。我最怕的,莫過在司法場域遇到燃燒正義小宇宙的審檢辯想要用上述的「科學」手段來把被告定罪,這一類的事情。被正義感遮蔽的理性,加上對科學的誤解,正是冤案生成的絕佳環境。

先講前提吧:什麼是偽科學(pseudo-science)?

所謂「偽科學」,傳統上指的是徒具科學之型(外表),不具科學之實(內涵)的學科領域。這些領域,可能打著「科學」的偽裝系統性外衣,卻完全不遵守科學的基本原則與規範。

我舉個例子吧:占星術有沒有體系(黃道十二宮分布與代表意義)?有。有沒有類似規範性的論述方式(例如特定宮位與宮位之間夾角代表的既定意義)?有。有沒有內在一致性的論理方式(例如金星在逆衝年行到個人宮位的影響)?也有。

那它是科學嗎?不是。之所以否定,不是因為我們看不起占星術(許多占星老師賺的比律師多得多)。學科領域本身研究什麼現象與理論,不是決定科學與否的重點。

占星術不是科學,理由在於:它的論述所依據的證據方法,利用了非常多的消極證據(negative evidence)來支持其核心理念與論述,而這些消極證據,基本上無法透過建立信度(reliability)、效度(validity)、以及再現性(replicability;或同儕檢驗 peer review)來檢驗,也因此對於這個領域立論所依據的假說,根本無從證立其真偽。

白話說,就是:這一類的領域所主張的東西,根本上就是他「老師說了算」。要證明?沒有。要實驗?找不出方法,也不可能複製。

那麼,偽科學的手段,在司法程序當中一概不准使用嗎?那也…未必。

依照現代司法科學的概念,偽科學及其所得的證據能否使用,應該依據人權保障與正當程序的要求來判斷。這樣的標準下,司法科學Forensic Science大概可以分出兩類概念:

  1. 偵(調)查科學 (Investigative Science):重點在協助偵查機關有關案情方向的釐清與速效調查。因此有助開展偵查方向,廣納證據,建立案件架構(5W1H)的目的性很重要。
  2. 審判(法庭)科學 Court (Trial) Science:重點在當事人,尤其是面對國家機器的被告,人權的保障,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的維護。

而以後者為真正狹義的司法科學(forensic science)。

按照這樣的區分方式,在偵查階段當中納入某些種類的偽科學手法以及證據,並非完全不可接受。但是在審判程序中納入偽科學及其證據,就會同時構成對於人權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的嚴重侵害了。

(續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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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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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師;司法行為科學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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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星座運勢是……不宜相信占星術?——《數盲、詐騙與偽科學》
大牌出版.出版大牌_96
・2024/01/07 ・2000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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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星術的背後

占星術是極普遍的偽科學,書店架上塞滿了談占星的書,而且幾乎每一份報紙都會發布每日星座運勢。蓋洛普(Gallup)1986 年發布的一項調查報告指出,52% 的美國青少年相信星座,而各行各業中,認同占星學中某些亙古流傳說法的人,也多到讓人難過。我說讓人難過,是因為如果那些人相信占星師和占星術,當你進一步思考他們還可能相信哪些人事物,會讓人不寒而慄。一旦那些人手握大權(比方說雷根總統)、卻根據這類信念行事,特別可怕。

占星術主張,人出生那一刻的各星球牽引力,會影響一個人的個性。但這個論點很難讓人接受,理由有二:(一)占星學完全沒有提到這種牽引(或是其他)力道,到底要透過哪一種生理或神經生理機制運作,更別說解釋了;(二)負責接生的產科醫師施加的牽引力,遠高於各個星球。請記住,一件物體對於身體(比方說,新生兒)施加的牽引力,和物體的質量成正比,但和物體與身體的距離平方成反比。這是否代表比較胖的產科醫師接生的寶寶,會有一組人格特質;比較瘦的產科醫師接生的寶寶,會有另一種不同的人格特質?

占星理論中有很多缺陷,但數盲視而不見。他們不太關心運作的機制,也不太想去比較數值大小。話說回來,即使沒有清晰明瞭的理論基礎,但如果占星術有用、有實務證據撐腰,還是應該獲得尊重。只可惜,一個人的出生日期,與標準人格測驗的得分之間,沒有任何相關性。

圖/envato

一直以來,都有人找占星師做相關的實驗(最近是加州大學的蕭恩.卡爾森﹝Shawn Carlson﹞)。研究人員會給占星師看三個匿名的人格特質側寫,其中一個是當事人的。當事人提供所有占星要用到的數據(透過問卷,而非面對面),占星師必須從人格特質側寫中挑出哪一份是當事人。實驗中總共有 116 位當事人,而負責檢驗的是歐洲與美國 30 位最頂尖(由同業判定)的占星師。實驗結果如下:占星師約有三分之一的機率,可以挑出正確的當事人人格特質側寫,也就是說,和隨機猜測沒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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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斯西儲大學(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 sity)物理學家約翰.馬蓋文(John McGervey)檢視《美國科學名人錄》(American Men of Science)上,超過 1 萬 6,000 位科學家,以及《美國政治名人錄》(Who’s Who in American Politics)上,超過 6,000 位政治人物的出生日期,發現他們的星座是隨機且均勻分布在十二個月中。密西根州立大學(Mi chi gan State University)的伯納德.西弗曼(Bernard Silver-man)取得密西根州 3,000 對夫婦的紀錄,發現他們的星座和占星師預測相配的星座之間,沒有相關性。

那麼,為何這麼多人相信占星之說?一個明顯的理由是:在通常語焉不詳的占星預言中,人們會去讀他們想讀到的一切,然後為預言添加根本不存在的真實性。他們也比較可能記得有成真的「預言」,過度看重巧合,忽略其他。其他理由還包括,占星術的歷史悠久(當然,人祭﹝ritual murder﹞和獻祭也同樣古老)。或是因為,它原理很簡單、但操作起來有一定的複雜度,會讓人感到安心。或者是,堅稱這個月能不能墜入愛河和天上的浩瀚星海有關,很能寬慰人心。

圖/envato

我猜,此外還有最後一個理由,那就是在一對一諮詢期間,占星師會從臉部表情、儀態、肢體語言等等,尋找和人格特質有關的線索。我們來看看知名的案例:聰明的漢斯(Clever Hans)。漢斯看來是一匹會算數的馬,牠的訓練師會擲骰子,問牠骰子上面的點數是多少。而漢斯會用馬蹄踏出正確答案,然後停住,旁觀者都大為驚異。但人們看不出來的是,訓練師原先都站定不動,等到馬兒敲到正確的次數,會有意無意地動了一下,就是這樣的反應讓漢斯停了下來。所以,不是這匹馬知道答案,牠只是反映了訓練師知道答案。人常無意間在占星師面前扮演訓練師的角色,占星師就像漢斯一樣,反映出客戶的需求。

美國天文學家卡爾.薩根(Carl Sagan)就說過,要破解占星術以及更廣義的偽科學,最好的辦法就是真正的科學。真正科學的奇妙之處也同樣神奇,不過多了一項優點:這些奇妙之處很可能是真有其事。說到底,偽科學之所以成為偽科學,並不是因為得出的結論稀奇古怪。畢竟,運氣好猜中、機緣巧合、奇特的假說,甚至是一開始的誤信,都在科學上扮演過一定角色。偽科學失當,是因為其結論經不起檢驗,以及無法和其他經過檢驗的主張之間,建立起一致的關係。我很難想像,像演員莎莉.麥克琳(Shirley MacLaine,按:麥克琳是推動新時代運動的先驅)這些人會因為證據不足、或有更好的替代解釋,就去否定通靈等超自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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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摘自《數盲、詐騙與偽科學》,2023 年 11 月,大牌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討論功能關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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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座到底準不準?一起超神準破解「最專情的星座前五名」!
海苔熊
・2016/02/25 ・4004字 ・閱讀時間約 8 分鐘 ・SR值 503 ・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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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here

你有沒有看過「動情之後就不會變心的星座前五名」、「做容易劈腿的星座前三名」、「這陣子水星逆行影響最大的星座前三名」等文章標題呢?這些描述真得準嗎?如果不準,為什麼又會有許多人相信呢[1]?

在討論星座之前,我想把半個世紀前有一個心理學家Forer(1949)的一個有趣的實驗挖出來,在這裡稍稍改良一下,讓大家玩玩看:

Fashion-artificial-flower-decoration-flower-set-artificial-flower-living-room-font-b-dining-b-font-font

如果有人送你一束花,你會將它放在家中的哪裡呢?請用直覺立刻回答!

A.客廳 B.臥室 C.廁所 D.玄關 E.餐廳

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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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公布答案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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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A的人,你需要別人喜歡你與欣賞你,但你通常對自己很嚴苛。你雖然有個性上的缺點,但通常會加以彌補。你有很多實力沒有好好發揮成你的優勢、你的外在表現很有自律也很自制、內心卻比較焦慮不安。有時候你會比較懷疑自己是不是做對決定或事情。
你比較喜歡事情有多一點改變與多樣性,而且受到拘束或限制時,你會感到不滿。你覺得自己是個獨立思考者,為此感到自豪。在沒有令人滿意的證據下,你不輕易接受別人的說詞。
你也覺得對別人太過坦白是不智的。有時候,你是外向、好親近、和善的,但有時你也比較內向、謹慎、沉默寡言。噢,還有,你有些夢想比較不切實際一些。」
──引自(Wiseman,2008

先解到這邊,選A的人覺得準嗎?大約有幾成準?如果你是選A的人,請你把準確性用0%~100%默寫在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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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性注意的陷阱(selective attention

實際上,那個花的題目是我胡謅的。而且,我並沒有為選其他選項的人量身訂做任何答案。

在心理學家Bertram Forer(1949)的研究中,他請參與者寫一份小測驗,一週後給「所有」的人都拿到類似上述內容一模一樣的解測報告書[2],可是,縱使用這種荒謬的做法,還是有超過一半的人認為這測驗很準,在滿分5分的測量中,平均得分4.6分(越高分越準)--這意味著,人總是選擇性地注意自己認同的事情與資訊。

後來的研究者又重新做了一次研究,請學生用標準的明尼蘇達多項人格問卷(MMPI),然後給他們看兩份結果。其中一是真實測驗的結果本身,另外一個是隨意瞎掰的「模糊」測驗(但學生不知情),問他們相信哪一個,結果有59%的學生覺得瞎掰的結果比較準!

下次看爽報或P-Paper的時候,你可以把星座名稱遮起來,單看每個星座的描述或運勢,你同樣會發現:要命!每個都好像在說自己。這就是有名的巴納姆效應(The Barnum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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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xuite

為什麼你會覺得準?

後續的研究者Dickson與Kelly(1985)心想這不科學阿!怎麼會這樣呢?所以針對「假結果」的內容部份做了一些分析,結果發現三個「讓你覺得準」的重要因素:

source:starlove99.com
source:starlove99.com

獨特性:
研究者相信這個結果是他所「獨有」的。你可以看上面這張圖,你會發現「最專情的前五名星座」就是打中了這點,因為只有「我」是專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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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性:
如果那是由研究者、「星座專家」所公布的結果,你就會更信賴它,(反之,某些新聞或媒體你甚至還沒看到他寫什麼就不相信了)(Milgram,1963朱邦彥,1976)。

正向性:
我們通常喜歡聽好聽話,如果你的內容是「其實你是一個溫柔、又會替別人著想的人……」會比「你很自私,常常堅持己見……」更容易我們覺得「這就是我,只是別人都沒看見我這個部分!」。其實,就算是「堅持己見」也有「好聽的說法」,例如「愛上了就不會放手的五個星座」、「最有主見的三個星座」等等(只能說,嘴砲才是王道阿)。

所以,有些戀愛網站只要用一些花俏的插圖,甚至只要重複、誇大、模稜兩可地列出一些「特質」,很容易讓你在做完測驗後有非常準的錯覺。如果,這個網站又有一些「兩性專家」背書,可信度又會上昇許多。

啊所以星座到底準不準?

astrology
Source: stra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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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星座到底有沒有用呢?過去研究發現星座預測任何東西的效果量都不同,不過整體來說,你可以發現有些研究獲得很大的效果量,有些研究效果量在「零」的附近徘徊(就是沒有效果的意思),想了解研究細節可以參考「星座與科學」的網站,裡面還是有許多支持(與反對)的研究。

目前心理學家比較一致的答案是:相信星座的人,就會覺得準

圖片取自:星座與科學 ,整體來說以各種方法測量星座,並已知預測人格特質等效果量均偏低不穩定(點點都在零的附近擺盪),詳情可以到網站閱讀全文。

當然,星座學如果用統計來看,當樣本夠大、切分夠細小的時候,或許仍有值得參考的部份(據我所知,占星家瑪法達最近也在做類似的事情,收集台灣大量樣本的資料庫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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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有「最專情的五個星座」嗎?

Happy-Couple-Talk-About
Source: lifehack

其實,我的想法是,如果你相信有「最專情的五個星座」,那就和相信下面這些「真正愛妳的男人會做的七件事」是一樣的[3]:

  1. 「回到家之後看手機,第一個Line的是妳。」
  2. 「不管妳在不在身邊,妳都在他心裡面。」
  3. 「妳笑的時候會陪妳一起笑,妳哭的時候會比妳還傷心。」
  4. 「別的男生盯著妳看的時候會生氣,然後告訴妳說他生氣是因為在乎妳。」
  5. 「走路的時候會牽著妳的手,騎機車的時候會讓妳的手摟著他的腰。」
  6. 「不會對別的女生動心,因為心裡只有妳!」

你之所以會這麼相信這些期待,並不是因為它描述的是真愛,而是因為它戳中了你最深的不安與焦慮。

妳希望有一個人永遠不會離開你、永遠對妳好、眼裡只有你,可是,如果你真正在情場打滾多年就會發現,這些「你知道我知道但是大家都做不到」的事情,其實並沒有辦法真正反映,對方是真的愛妳,還是只是逢場作戲,玩玩而已。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星座都只是巴納姆效應,如果不只是把人切分成12種、還有更多上升、太陽、月亮等等的切分,星座學如果用統計來看,當樣本夠大、切分夠細小的時候,或許仍有值得參考的部份(據我所知,占星家瑪法達最近也在做類似的事情,收集台灣大量樣本的資料庫進行研究)。

尤其最近念了很不科學的榮格心理學之後更產生了兩種比較「溫和」的觀點:

  • 很多時候我們談特質,其實只是討論到自己的「顯性」特質而已。在不同情境、與不同人在一起下,我們仍然可能表現出不一樣的自己;甚至否些時候你會發現,那些你所討厭的「別人的特質」,其實自己身上也有[4]。
  • 我自己的感覺是,科學、星座、統計、或心理學,都只是一種「看待世界」的觀點、都很有限,沒有誰比較優越,只是不同的人,選擇不同的眼鏡窺見世界而已。

例如,有一次我在跟瑪法達對談的時候,聊到怎麼樣的人在一起比較適合、比較幸福,她用了四種不同象的星座(火、風、水、土)做了一些切割,分成幾種不同類型的人,我則是用交友網站顧問兼心理學家Helen Fisher(2004)的統計結果區分的四種人去討論,但最後我們達到同樣的結論是:沒有哪一對情侶在一起「絕對」會比較幸福,因為每對情侶都有他們的辛苦、也有他們獨特的幸福。

真正要說的話,願意在關係裡面有更多的調整和彈性(flexibility)的情侶,比較能夠透過更種回饋和互動去調整行為,也能一起度過困難(Goldenberg,2008)。

Romantic-Couple
Source: desktop wallpaper

就像我常常說的那句話:

當你給愛情多一點時間,那麼時間也會給你多一點愛情。

 

註解:

  1. 例如這裡有很多「星座的討論」,你可以邊滑邊驚嘆:真是感恩師父、讚嘆師父阿!
  2. Forer(1949)後來坦承,那些描述是他從星座書上面摘錄下來的。閜面試他當時用的材料(你可以拿去唬你朋友)
    「你祈求受到他人喜愛卻對自己吹毛求疵。雖然人格有些缺陷,大體而言你都有辦法彌補。你擁有可觀的未開發潛能尚未就你的長處發揮。看似強硬、嚴格自律的外在掩蓋著不安與憂慮的內心。許多時候,你嚴重的質疑自己是否做了對的事情或正確的決定。你喜歡一定程度的變動並在受限時感到不滿。你為自己是獨立思想者自豪並且不會接受沒有充分證據的言論。但你認為對他人過度坦率是不明智的。有些時候你外向、親和、充滿社會性,有些時候你卻內向、謹慎而沉默。你的一些抱負是不切實際的。」引自維基百科
  3. 摘自「真正愛妳的男人會做的七件事」
  4. 初學者可以參考這本「圖解榮格心理學(修訂版)」,專業度夠又容易懂

延伸閱讀:

  • Dickson, D.、Kelly, I. W. (1985)。 The’Barnum Effect’in personality assessment: A review of the literature。Psychological Reports, 57(2),頁 367-382。
  • Fisher, H. E.(2004)。Why We Love: The nature and chemistry of romantic love。New York:Henry Holt and Company。
  • Forer, B. R. (1949)。 The fallacy of personal validation – a classroom demonstration of gullibility。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44(1),頁 118-123。 doi: 10.1037/h0059240
  • Goldenberg, I.(2008)。 Interlocking systems: the individual, the family, and the community [Chapter 4 from: Family therapy: an overview]。載於I. Goldenberg與H. Goldenberg(主編), Family therapy: an overview。(頁 90-113)。 Belmont, Calif: Thomson Brooks/Cole。
  • Milgram, S. (1963)。 Behavioral study of obedience。The 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 67(4),頁 371。
  • Wiseman, R.(2008)。 伯特倫。弗爾教授與夜店筆跡學家 (洪慧芳 譯)。載於 讓你瞬間看穿人心的怪咖心理學—-史上最搞怪的心理學實驗報告(Quirkology:how we discover the big truths in small things)。(頁 30-31)。 台北: 漫遊者文化。
  • 朱邦彥 (1976)。 自我概念及說服者的權威與聽從性的關係─以台北市國民中學學生為例的實驗研究。新聞學研究(18),頁 135-171。

 

海苔熊
70 篇文章 ・ 470 位粉絲
在多次受傷之後,我們數度懷疑自己是否失去了愛人的能力,殊不知我們真正失去的,是重新認識與接納自己的勇氣。 經歷了幾段感情,念了一些書籍,發現了解與頓悟總在分手後,希望藉由這個平台分享一些自己的想法與閱讀心得整理,幫助(?)一些跟我一樣曾經或正在感情世界迷網的夥伴,用更健康的觀點看待愛情,學著從喜歡自己開始,到敏感於周遭的重要他人,最後能用自己的雙手溫暖世界。 研究領域主要在親密關係,包括愛情風格相似性,遠距離戀愛的可能性,與不安全依戀者在網誌或書寫中所透露出的訊息。 P.s.照片中是我的設計師好友Joy et Josép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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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辨識當然是百分百可依賴的科學,沒錯吧?」(Fingerprint Analysis)

「這個簽名經過鑑識比對明明就是你當事人的,還在狡辯!難道科學會騙人嗎!」(Grap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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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兩次測謊當中,前面那一次沒過,後面過了;案重初供,謊重初測。因此第一次的結果當可採為對被告不利的科學證據。」(Polygraph)

「核被告所為,與調查局與警方先前掌握他案證據以及犯行態樣(modus operandi)一致,有關其落入調查局犯罪剖繪部分的鑑定報告,自非不得作為對被告不利證據。」(Criminal Profiling)

……好。我知道大家都愛看影集。但司法科學的世界,跟影集當中的世界真的差很多。我最怕的,莫過在司法場域遇到燃燒正義小宇宙的審檢辯想要用上述的「科學」手段來把被告定罪,這一類的事情。被正義感遮蔽的理性,加上對科學的誤解,正是冤案生成的絕佳環境。

先講前提吧:什麼是偽科學(pseudo-science)?

所謂「偽科學」,傳統上指的是徒具科學之型(外表),不具科學之實(內涵)的學科領域。這些領域,可能打著「科學」的偽裝系統性外衣,卻完全不遵守科學的基本原則與規範。

我舉個例子吧:占星術有沒有體系(黃道十二宮分布與代表意義)?有。有沒有類似規範性的論述方式(例如特定宮位與宮位之間夾角代表的既定意義)?有。有沒有內在一致性的論理方式(例如金星在逆衝年行到個人宮位的影響)?也有。

那它是科學嗎?不是。之所以否定,不是因為我們看不起占星術(許多占星老師賺的比律師多得多)。學科領域本身研究什麼現象與理論,不是決定科學與否的重點。

占星術不是科學,理由在於:它的論述所依據的證據方法,利用了非常多的消極證據(negative evidence)來支持其核心理念與論述,而這些消極證據,基本上無法透過建立信度(reliability)、效度(validity)、以及再現性(replicability;或同儕檢驗 peer review)來檢驗,也因此對於這個領域立論所依據的假說,根本無從證立其真偽。

白話說,就是:這一類的領域所主張的東西,根本上就是他「老師說了算」。要證明?沒有。要實驗?找不出方法,也不可能複製。

那麼,偽科學的手段,在司法程序當中一概不准使用嗎?那也…未必。

依照現代司法科學的概念,偽科學及其所得的證據能否使用,應該依據人權保障與正當程序的要求來判斷。這樣的標準下,司法科學Forensic Science大概可以分出兩類概念:

  1. 偵(調)查科學 (Investigative Science):重點在協助偵查機關有關案情方向的釐清與速效調查。因此有助開展偵查方向,廣納證據,建立案件架構(5W1H)的目的性很重要。
  2. 審判(法庭)科學 Court (Trial) Science:重點在當事人,尤其是面對國家機器的被告,人權的保障,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的維護。

而以後者為真正狹義的司法科學(forensic science)。

按照這樣的區分方式,在偵查階段當中納入某些種類的偽科學手法以及證據,並非完全不可接受。但是在審判程序中納入偽科學及其證據,就會同時構成對於人權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的嚴重侵害了。

(續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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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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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篇

指標6. 浮誇某技術的功效或效能。

科學與技術這東西,是這樣:凡是科學或技術,沒有沒有缺陷、弱點或死穴的。用術語說,就是:舉凡科學,必然有其限制(limit)。換句話說,如果有某樣技術或理論跟你宣稱:效果超好,保證沒問題,也不願意告訴你它的界限與理論根據的缺陷何在,那這個技術八成有問題。

大家常在CSI看到的指紋分析和測謊,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拿基於偵測生理反應(physiological arousal)作為原理的測謊來說吧,到現在還死鴨子嘴硬的美國測謊協會(APA),尚且不斷試著透過訓練程序的嚴謹與更新,倫理規章的強化,還有不斷揭露測謊技術的限制所在,試圖想要讓眾多科學家稍微不要那麼排斥測謊,因此最多也只敢宣稱「相信在偵查階段…有所助益」(請見:Polygraph Validity Research)。

但是在台灣(目前全台似乎只有一個人曾經有過APA訓練經歷,且似乎並無任何的在職更新教育紀錄),施用測謊的機關與人們卻不斷宣稱「準確度極高」(請看令人氣結的「測謊一百問」這本天書…)。實際上,在台灣的測謊無論在程序嚴謹度以及諸多變因的控制上,根本遠遜於美國測謊協會頒定的標準。而在台的測謊專家與法務部,對於測謊所依賴機制的種種信效度問題,以及這麼多科學家多年來的質疑與反證,完全不予正面回應。

想也知道,這不會是正常科學的表徵。

(而最近居然還有了「民營的測謊機構」來跟我拉生意。看到後面一排法院檢察署在民案刑案各式案件大量引用這家的測謊結果作為判決基礎,我都快昏過去了。這不是我當初希望看到專家證人制度的原意…)

指標7. 「牌子老,信用高」的謬誤(Ad Antequitem Fallacy)

包青天劇照
包青天劇照

如果說,這項理論或技術在人類文明史上存在這麼久了,那還會有錯嗎?那可不一定。一項理論技術或作法長久存在,可能有很多理由,更多時候可能只是因為根本無可驗證、機關的懶惰(例如檢警之於測謊),或者就是人類的愚蠢。

牌子老,不代表他的信用一定可靠。利用催眠手法「回復」記憶,就是一個有趣的例子。據研究,早在1780年代或更早,就已經有警方求助於具有異能的催眠家辦案的紀錄。

會相信這一類「千年傳統,全新感受」作法可以回復記憶的人,多半是以為記憶就像一台錄放影機一樣,可以透過外力的協助去「倒帶」,倒回要放的那一點,就可以重複播放。(到今天還有人相信啊。)

先不說現代科學已經證實的記憶理論根本不是這樣,光憑催眠術的老牌信用與神秘色彩,而相信它可以「提取」或「恢復」記憶的人,從審檢辯乃至於偵查人員,都有一堆。還打死不願意相信現存的科學證據可以推翻這樣的理論。

想來包青天會受歡迎,不是沒有原因的。

(續下篇

註:

以下段落摘自 Recovered Trauma Memories and Hypno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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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rary to the popular notion of hypnosis as a tool to uncover “hidden” memories locked away within the recesses of the brain, there’s no evidence hypnosis improves our ability to remember things that happened to us compared to non-hypnotic or regular recall. Not only is hypnosis no better than regular recall, data suggest that recall during hypnosis can actually result in the creation of more false memories than recall while not under hypnosis. Furthermore, people who recall memories under hypnosis are more likely to believe in the accuracy of these memories, regardless of whether they are true or not. It is for these reasons that many professionals working with individuals who may have been abused as children strongly caution against the use of hypnosis as a tool to try to recover possible unremembered trauma.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took a stand warning against accuracy of memories recovered through hypnosis in 1985. You can read the statement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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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中的科學與偽科學:十個有用小指標幫你辨識偽科學(一)
黃 致豪
・2015/11/20 ・1380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SR值 597 ・九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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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eprint dusty” by Zalman992Own work. Licensed under CC BY-SA 3.0 via Commons.

作為一個司法與科學的研究與實務工作者,相當苦惱的事情之一莫過於在辦案過程中,接收到來自當事人、法官、檢察官、警調、鑑定人甚至律師同道的善意誤解:

「指紋辨識當然是百分百可依賴的科學,沒錯吧?」(Fingerprint Analysis)

「這個簽名經過鑑識比對明明就是你當事人的,還在狡辯!難道科學會騙人嗎!」(Graphology)

「被告打了吐真劑,催眠講出來的也差不多,所講的當然是可信的吧?」(Truth Serum/Hypnosis – Induced Memory Enhancement)

「被告在兩次測謊當中,前面那一次沒過,後面過了;案重初供,謊重初測。因此第一次的結果當可採為對被告不利的科學證據。」(Polygraph)

「核被告所為,與調查局與警方先前掌握他案證據以及犯行態樣(modus operandi)一致,有關其落入調查局犯罪剖繪部分的鑑定報告,自非不得作為對被告不利證據。」(Criminal Profiling)

……好。我知道大家都愛看影集。但司法科學的世界,跟影集當中的世界真的差很多。我最怕的,莫過在司法場域遇到燃燒正義小宇宙的審檢辯想要用上述的「科學」手段來把被告定罪,這一類的事情。被正義感遮蔽的理性,加上對科學的誤解,正是冤案生成的絕佳環境。

先講前提吧:什麼是偽科學(pseudo-science)?

所謂「偽科學」,傳統上指的是徒具科學之型(外表),不具科學之實(內涵)的學科領域。這些領域,可能打著「科學」的偽裝系統性外衣,卻完全不遵守科學的基本原則與規範。

我舉個例子吧:占星術有沒有體系(黃道十二宮分布與代表意義)?有。有沒有類似規範性的論述方式(例如特定宮位與宮位之間夾角代表的既定意義)?有。有沒有內在一致性的論理方式(例如金星在逆衝年行到個人宮位的影響)?也有。

那它是科學嗎?不是。之所以否定,不是因為我們看不起占星術(許多占星老師賺的比律師多得多)。學科領域本身研究什麼現象與理論,不是決定科學與否的重點。

占星術不是科學,理由在於:它的論述所依據的證據方法,利用了非常多的消極證據(negative evidence)來支持其核心理念與論述,而這些消極證據,基本上無法透過建立信度(reliability)、效度(validity)、以及再現性(replicability;或同儕檢驗 peer review)來檢驗,也因此對於這個領域立論所依據的假說,根本無從證立其真偽。

白話說,就是:這一類的領域所主張的東西,根本上就是他「老師說了算」。要證明?沒有。要實驗?找不出方法,也不可能複製。

那麼,偽科學的手段,在司法程序當中一概不准使用嗎?那也…未必。

依照現代司法科學的概念,偽科學及其所得的證據能否使用,應該依據人權保障與正當程序的要求來判斷。這樣的標準下,司法科學Forensic Science大概可以分出兩類概念:

  1. 偵(調)查科學 (Investigative Science):重點在協助偵查機關有關案情方向的釐清與速效調查。因此有助開展偵查方向,廣納證據,建立案件架構(5W1H)的目的性很重要。
  2. 審判(法庭)科學 Court (Trial) Science:重點在當事人,尤其是面對國家機器的被告,人權的保障,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的維護。

而以後者為真正狹義的司法科學(forensic science)。

按照這樣的區分方式,在偵查階段當中納入某些種類的偽科學手法以及證據,並非完全不可接受。但是在審判程序中納入偽科學及其證據,就會同時構成對於人權以及正當法律程序的嚴重侵害了。

(續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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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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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師;司法行為科學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