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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中的科學與偽科學:十個有用小指標幫你辨識偽科學(二)

黃 致豪
・2015/11/23 ・1089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SR值 549 ・八年級

(續上篇

圖片來自 Fickr 用戶CPOA,以CC-BY-SA條款使用
圖片來自 Fickr 用戶CPOA,以CC-BY-SA條款使用

所以,沒錯。科學確實有大小眼之分:在偵(調)查程序程序中,即便是與科學基本性質有所違背的技法,只要對案情方向的釐清以及嫌疑犯的排除有所助益,管你靈媒測謊超感應,只要被告同意,用了也無妨。但在審理程序中,則是不允許偽科學證據的介入。

前者,例如在美國就有許多警方在案件走入偵查死胡同時求助於玄秘力量或者靈媒的報導(案例:Top 10 Mysterious Police Cases Solved By Psychics)。

後者,則例如美國軍事審判證據法707(a)條明文禁止任何測謊相關證據在審理中使用,以及美國聯邦政府(是聯邦司法部喲!)的官方立場乃是為免冤案而致力於測謊證據在審理中的排除,且大多數州也採明文禁止立場(案例:262. Polygraphs—Introduction at Trial)。

所以,我們可以說:所謂偵查科學的範疇,可以包含了科學與偽科學同在。但審理(法庭)科學,原則上沒有偽科學存活的空間。

那麼,如何判斷某一個看起來很像科學(這正是偽科學的特色之一:令人迷惑的外表)的領域,究竟是否偽科學?由 Lilienfeld 與 Landfield 等所提供的下面十個指標,可以幫上忙。累計的指標越多,此領域屬於偽科學的風險越高:

指標1. 欠缺可證偽性,且有諸多刻意的操弄空間:

可證偽性(falsifiability),指的是意圖挑戰某一假說或者理論的人,可以透過科學方法找出相反證據,來試圖證明該理論或假說可能是假的,或者加以推翻。而這一個可證偽性的特質,乃是科學與偽科學最大的區別。

例如有人宣稱「神創造凡人與萬物」,這或許是真,或許是假。問題是:沒有人可以透過科學方式舉反證推翻此一論證。這就是可證偽性的欠缺。而這一類論證,往往也會伴隨刻意操弄的方式逃避檢驗。

司法科學領域中常見欠缺可證偽性的例子,例如指紋分析的準確性問題。許多研究(多少與執法機關相關)宣稱:指紋證據的辨識精準度幾乎到百分之百。那麼,如果有因為指紋證據辨識錯誤造成的冤案呢(請看:The Real Crime: 1,000 Errors in Fingerprint Matching Every Year)?此時指紋分析的支持者會事後宣稱:這是儀器出錯,或是人員訓練不足……等。但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指紋分析有這些嚴重的問題,為何不在一開始就統一儀器標準,或只用世界級統一認證通過的指紋分析專家來檢驗?答案很簡單:因為不可能–儀器標準無法統一,也不會有世界級的指紋分析認證(請看:NYTIMES: Fingerprinting’s Reliability Draws Growing Court Challenges)。這正是指紋證據的完美精準度傳說某程度欠缺可證偽性,也常常透過操弄論述來遮掩的結果。

(續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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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致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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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律師;司法行為科學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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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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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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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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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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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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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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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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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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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可能恢恢,可是腦袋容易花花-不完美的目擊者
鄭國威 Portnoy_96
・2011/03/22 ・1147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SR值 497 ・六年級

事實上,目擊者是不完美的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你認同嗎?雖然現代社會愈來愈強調多元化、強調尊重差異,但要擺脫某些刻板印象,並不像擺脫蒼蠅一樣揮揮手就行。然而在一般情形下,要是遭遇到刻板印象的對待,你或許還可以避開,或是笑笑算了。但是在法庭上陳述或是在警察局錄口供的時候,刻板印象可能會影響你的刑期。

刻板印象常常往我們意想不到的方向奔去,其實很難摸清頭緒。假設你是律師,正在代表客戶出庭,並要求關鍵證人出席,對方律師也同樣找了關鍵證人出席;你的證人看起來乾乾淨淨,他的證人臉上有著刀疤,你可能心中竊笑,但來自Liverpool大學的研究者Rob Burriss卻告訴我們,女性在找尋短期伴侶(例如一夜情)的時候,比較傾向於選擇臉上有疤的男性,研究者認為女性可能將男性臉上的疤認知成某種勇氣跟身強體壯的訊息,因此獲得青睞。你認為,這在法庭上會不會也因此影響法官跟陪審團的心證呢?

除了外表,說話腔調也影響重大。再假設一個情況,你是律師,要幫一位來自越南的移民打官司,他的越南口音很重,你該讓他以中文陳述嗎?芝加哥大學的研究發現,濃重的口音會讓聽者難以吸收資訊,而啟動了錯誤的歸因,認為講者所說的話不可信。簡單來說,因為聽不懂,所以認為內容也是有問題的。身為律師,與其讓你的客戶用糟糕的中文出庭,作證或接受筆錄,不如替他找位翻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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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找不到翻譯的話,還是有機會。今年1月份發表於《法律與人類行為期刊》(Law and Human behavior)的研究表示「行為人的腔調會妨礙目擊者對其外表的記憶」。Pickel跟Staller兩位研究者發現,目擊者為了要聽懂超級重的口音,以致於全副注意力都放在「聽懂」這件事情上,對於行為人的外表卻常常記不清楚。

兩位研究者比較了對於說話帶著腔調,跟沒有特殊腔調的兩個行為人,目擊者的回憶跟描述能力;他們發現目擊者在描述有腔調的行為人的外表特徵時,顯著地不清楚也不正確,而且連聲音也比較沒有辦法正確辨識。

除此之外,研究也發現,要是行為人說的話資訊量比較豐富–例如牽扯到很多數字,目擊者也會比較難以描述出行為人的正確外觀。還有,要是行為人說的話裡愈是帶有威脅意味–例如「我發誓要把你的腦挖出來砸爛」「你們都會被裝在屍袋裡頭扛出去」…這類狠話,目擊者同樣常發生無法正確描述出行為人外觀的情形。

綜合來說,當目擊者愈是全神貫注,或是被某些訊息強烈吸引時,視覺記憶就不那麼靈光了。而這對你的啟示是什麼呢?希望你不是想著要趕緊去學一口奇腔怪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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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OKAY, WAIT! WHICH ONE OF YOU WAS I LISTENING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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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國威 Portnoy_96
247 篇文章 ・ 1452 位粉絲
是那種小時候很喜歡看科學讀物,以為自己會成為科學家,但是長大之後因為數理太爛,所以早早放棄科學夢的無數人其中之一。怎知長大後竟然因為諸般因由而重拾科學,與夥伴共同創立泛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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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中的科學與偽科學:十個有用小指標幫你辨識偽科學(二)
黃 致豪
・2015/11/23 ・1089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SR值 549 ・八年級

(續上篇

圖片來自 Fickr 用戶CPOA,以CC-BY-SA條款使用
圖片來自 Fickr 用戶CPOA,以CC-BY-SA條款使用

所以,沒錯。科學確實有大小眼之分:在偵(調)查程序程序中,即便是與科學基本性質有所違背的技法,只要對案情方向的釐清以及嫌疑犯的排除有所助益,管你靈媒測謊超感應,只要被告同意,用了也無妨。但在審理程序中,則是不允許偽科學證據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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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可以說:所謂偵查科學的範疇,可以包含了科學與偽科學同在。但審理(法庭)科學,原則上沒有偽科學存活的空間。

那麼,如何判斷某一個看起來很像科學(這正是偽科學的特色之一:令人迷惑的外表)的領域,究竟是否偽科學?由 Lilienfeld 與 Landfield 等所提供的下面十個指標,可以幫上忙。累計的指標越多,此領域屬於偽科學的風險越高:

指標1. 欠缺可證偽性,且有諸多刻意的操弄空間:

可證偽性(falsifiability),指的是意圖挑戰某一假說或者理論的人,可以透過科學方法找出相反證據,來試圖證明該理論或假說可能是假的,或者加以推翻。而這一個可證偽性的特質,乃是科學與偽科學最大的區別。

例如有人宣稱「神創造凡人與萬物」,這或許是真,或許是假。問題是:沒有人可以透過科學方式舉反證推翻此一論證。這就是可證偽性的欠缺。而這一類論證,往往也會伴隨刻意操弄的方式逃避檢驗。

司法科學領域中常見欠缺可證偽性的例子,例如指紋分析的準確性問題。許多研究(多少與執法機關相關)宣稱:指紋證據的辨識精準度幾乎到百分之百。那麼,如果有因為指紋證據辨識錯誤造成的冤案呢(請看:The Real Crime: 1,000 Errors in Fingerprint Matching Every Year)?此時指紋分析的支持者會事後宣稱:這是儀器出錯,或是人員訓練不足……等。但如果一開始就知道指紋分析有這些嚴重的問題,為何不在一開始就統一儀器標準,或只用世界級統一認證通過的指紋分析專家來檢驗?答案很簡單:因為不可能–儀器標準無法統一,也不會有世界級的指紋分析認證(請看:NYTIMES: Fingerprinting’s Reliability Draws Growing Court Challenges)。這正是指紋證據的完美精準度傳說某程度欠缺可證偽性,也常常透過操弄論述來遮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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