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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住民族狩獵除罪化的同時,該做的事做了嗎?

活躍星系核_96
・2016/04/23 ・2014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SR值 548 ・八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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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屏科大野保所提供。

文/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

近日立法院一讀修改野生動物保育法(野保法)第 21-1 條文,修改條文為「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自用之必要,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不受第 17 條第 1 項、第 18 條第 1 項及第 19 條第 1 項各款規定之限制。前項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備查」。此次的野保法修法大幅度的擴張原住民族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之法源依據,不僅「非營利自用」之定義若模糊不清,更可能造成日後管理上的更多爭議,而「備查」制度的實施如果不確實,也表示狩獵量將無法監測。

保育一詞包含了保護與永續利用的意涵,然而過去野保法之執行多把焦點放在保護層面,而忽略了永續利用之管理能力建構。如今在如此匆促修法下,恐因為沒有適當配套管理措施下,衝擊野生動物族群之存續和整體生態環之健全性,如此也將危及與此共生共榮之部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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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屏科大野保所提供。

雖然原住民族普遍宣稱傳統的獵場管理機制,或狩獵的慣習和獵人文化,或傳統生態智慧,都足以確保狩獵物種不被過度使用,而國外確實也有部分研究顯示傳統慣習很有可能符合科學性管理的理論。不過,近代自然環境普遍的急遽衰退,以及社會政經條件的快速變遷(如人口增加、傳統禁忌約束力減低、交通方便性、市場經濟影響……等)卻也都是不爭的事實。因此,除了挽救持續衰敗中的生態環境已蔚為當前潮流之外,傳統慣習在現代社會能否完全維持不變,恐不辯自明。這樣的認知差異,經常造成保育團體與原住民族團體雙方常流於各說各話,或進入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漩渦中,難以釐清。事實上,保育和傳統狩獵倡議二者的目標並非對立關係,反之,皆強調野生動物資源的永續性,為此,二者需要建立雙方可信賴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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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管理野生動物之狩獵利用?

為達到資源永續利用,在開放野生動物狩獵的同時,大多數國家都會透過科學性技術調查了解狩獵物種之族群動態,並據以核定每年可以開放的狩獵量。此外,為達動物族群監測目標,狩獵活動進行時,狩獵者也應詳實通報獵得動物之基本資料(種類、年齡、性別等)、努力量及獵區狀況。最後,這些狩獵資料,再配合上述動物族群動態的科學性資料收集,分析模擬以作為擬定下一年度或階段的狩獵管理策略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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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狩獵利用管理之流程圖。圖/屏科大野保所提供

誰來訂定野生動物狩獵管理規則?

此次野保法修法過程中,有多位立委強調原住民族傳統狩獵方法具有生態智慧及永續性,不會對野生動物族群造成衝擊,但無疑地都欠缺實證資料支持。國內外,雖然有觀察證實原住民狩獵慣習之保育意涵和價值,但也不乏竭澤而漁的案例。只可惜,在台灣,不管之於野生動物資源甚或狩獵活動,皆缺乏長期而充足的調查資料。這也是此次修法活動所引起爭議的徵結所在。或許有人認為,野生動物族群的長期監測是政府的責任,但使用者也應該負起一定程度的責任,不是嗎?

狩獵管理辦法可否授權給地方或原住民族自治團體來設計一套因時且因地制宜的管理辦法呢?答案當然可行的,這也是有些國家現階段的作法。但前提仍是需要有系統地收集野生動物族群和狩獵活動的長期監測資料。由於台灣各原住民族的傳統生活和祭儀之時間及內涵不盡相同,故委員會成員除了原住民族自治團體之外,建議尚需涵蓋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野生動物學家,並以系統性的科學監測資料為基礎,以訂定該區域之狩獵管理細則,並定期檢討。在這樣的「利用–監測–檢討修改」的循環中,需要兩個關鍵的資訊:實際獵獲量和族群波動趨勢。因此,我們建議,除非部落能夠提出實際可行的正確狩獵量回報機制(例如:布農族在射耳祭中的報戰功),否則短期內不應該採取「備查」的作法,待該地區動物族群量波動監測資料充分後,再考慮採行備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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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到資源永續利用之管理目標,狩獵活動所涉及之分工作業。圖/屏科大野保所提供。

至於在族群量的波動監測方面,由於野生動物族群量會受到各種自然和人為的因素影響而變動,我們建議應配合使用現代科技持續監測野生動物的數量的變化,並定期分析狩獵活動對動物族群的影響,以作為管理制度檢討及修改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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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持續性的監測計畫,是建構在保育科學的專業基礎下,我們也建議應該以培訓當地原住民動物族群監測人才為首要目標,以期大幅提升對自然資源的掌握及監測能力。此外,更應該加強各部落傳統生態智慧的資料收集和建構,並透過多元的教育機會,積極回復及強化傳統生態系統的運作秩序,如此,狩獵文化之保留和傳承才能可長可久。

本文為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所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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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躍星系核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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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躍星系核(active galactic nucleus, AGN)是一類中央核區活動性很強的河外星系。這些星系比普通星系活躍,在從無線電波到伽瑪射線的全波段裡都發出很強的電磁輻射。 本帳號發表來自各方的投稿。附有資料出處的科學好文,都歡迎你來投稿喔。 Email: contact@pansci.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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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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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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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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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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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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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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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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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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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祖先見過明亮的南方之星?傳說是真的,而且超過一萬年!
寒波_96
・2023/11/08 ・2777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有些故事代代相傳之下,經歷非常漫長的時光。過去很久以後,五百年、三千年或一萬年,都已經是「很久很久以前」,難以判斷到底多久。2023 年發表的一項研究認為,澳洲南方的塔斯馬尼亞島,有個故事似乎能追溯到超過一萬年前。

塔斯馬尼亞的祖傳故事

大英帝國的調查隊抵達塔斯馬尼亞初期,估計島上約六千到八千位居民;原住民們統稱為「palawa」,不過又能分成多個有所區別的族群。英國人在公元 1803 年建立第一個殖民地,然後,不意外地起爭議。

走訪塔斯馬尼亞各地,留下許多紀錄的英國人魯賓遜先生(George Augustus Robinson)。圖/參考資料3

走訪塔斯馬尼亞各地,留下許多紀錄的英國人魯賓遜先生(George Augustus Robinson)。圖/參考資料3

殖民者與原住民的衝突加劇後,1823 到 1832 年間導致約兩百位殖民者及九百位原住民身亡。有些英國人希望能和平解決問題,最終勸誘加上強迫,1829 到 1835 年間將島上的原住民,都成功遷移到位於塔斯馬尼亞和澳洲之間,巴斯海峽的弗林德斯島(Flind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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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人認為這是一次「友善」的轉移任務。以當時狀況而言,確實算是相對和平的收場,但是慘遭強制搬遷的原住民依然損失慘重,人口以外,他們脫離原本的家園「Lutruwita」,文化、語言幾乎喪失殆盡。

遷徙計畫中,英國人魯賓遜先生(George Augustus Robinson)可謂關鍵角色。他走訪塔斯馬尼亞各地,說服原住民搬家,也對當地風俗文化非常好奇,留下大量紀錄。

這些 1830 年代的紀錄,就像塔斯馬尼亞傳統文化的切片。後來有些原住民重返塔斯馬尼亞,試圖擺脫殖民時,英國殖民者當初搜集原汁原味的資料,也成為重建傳統的材料之一。

魯賓遜等人搜集的紀錄來自多位原住民的說法,其中一個故事相當費解,至少當年魯賓遜無法理解,新問世的論文總算揭開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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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節湊不上,是因為發生在太久之前

祖先的遷徙故事,提到他們來自一片大陸;後來大陸被海水淹沒,當時岸邊附近有冰山漂浮。那時望向南方的天空,可以見到一顆很亮的星。

塔斯馬尼亞與澳洲之間的地形。兩地之間原本存在陸橋,海水上升後形成巴斯海峽。圖/參考資料1

塔斯馬尼亞原住民一代一代仰望星空,也建立一些自己的天文學知識,被魯賓遜忠實收錄。那顆南方大星星卻令人費解,因為星空中根本沒有符合描述的那顆星。最可能的對象是老人星(Canopus),也稱為船底座α(α Carinae)。

星空中最亮的是天狼星,第二就是老人星,顯然它非常顯眼,可是位置明顯有差。是原住民唬爛,還是魯賓遜唬爛,或是魯賓遜紀錄錯誤呢?新的分析指出,他們都是正確的,因為一萬兩千年前的星空,老人星確實處於故事中的那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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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故事提到祖先前來的道路被大海淹沒,冰山在岸邊漂浮。對照現代科學知識,能輕易推論這講的是冰河時期結束,海平面上升,淹沒澳洲與塔斯馬尼亞之間的陸橋,形成巴斯海峽,讓塔斯馬尼亞成為一個四面環海的島。

接著是星空為什麼不同?從地球表面仰望夜空,星星的分布位置會由於「歲差」緩慢改變。回溯調整成一萬多年前的星空,老人星的確就在那兒。

地表很多位置都能見到南方明亮的老人星,不同民族、文化各有自己的想像。台灣人即使沒有親眼注意過,也肯定知道老人星,因為這就是福祿壽中的「壽星」,形象化叫作南極仙翁。

有趣的是,中文名字叫老人星,英文名字 Canopus 則來自特洛伊戰爭傳說中的一位年輕人,他是航海家,後來不幸在埃及被毒蛇咬死……所以中國想像這顆星是老人,歐洲卻想像是年輕小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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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塔斯馬尼亞 1831 年 8 月 1 日,凌晨 5 點時的星空。圖/參考資料1

難以理解的時候,先忠實紀錄

考慮到魯賓遜紀錄的日期是 1830 年代,更加深故事的真實感,因為當時英國人還不知道「冰河時期結束導致海面上升」。阿加西(Louis Agassiz)首度宣稱冰川歷史的想法要等到 1837 年,更多年後取得較多支持,十九世紀後期才廣為人知。

魯賓遜等歐洲人對聽到的故事內容難以理解,他們或許會聯想到聖經的大洪水,但是完全想像不到冰河時期。所以這些內容,大概更能免於印象或偏好影響,反映忠實的紀錄。

據此推敲,塔斯馬尼亞祖傳故事講的是:「大約 1.2 萬年前海水上升之際,明亮的老人星在那個位置」。如果推論正確,這便是傳承 1.2 萬年的口述歷史,堪稱全人類罕見的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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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或許會好奇,一些研究認為早在四萬年前,已經有人穿過澳洲,抵達塔斯馬尼亞。可是島上原住民的祖先故事,卻是一萬多年前?

我想可能是因為,記憶對於愈久遠的事情常常會愈壓縮,把更早發生的事情疊加到比較近期,印象很深的事件中。或許原住民的祖先很早就過去,但是海水上升淹沒陸橋令人印象太過深刻,就變成故事的素材。

另一件啟示是,世界上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當你不太理解聽到什麼的時候,不要試著腦補,就照聽到的忠實紀錄下來!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1. Hamacher, D., Nunn, P., Gantevoort, M., Taylor, R., Lehman, G., Law, K. H. A., & Miles, M. (2023). The archaeology of orality: Dating Tasmanian Aboriginal oral traditions to the Late Pleistocene. Journal of Archaeological Science, 105819.
  2. Rising seas and a great southern star: Aboriginal oral traditions stretch back more than 12,000 years
  3. GEORGE AUGUSTUS ROBINSON
  4. 老人星名字來源神話人物 Canopus 維基百科

本文亦刊載於作者部落格《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匠》暨其 facebook 同名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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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波_96
193 篇文章 ・ 1152 位粉絲
生命科學碩士、文學與電影愛好者、戳樂黨員,主要興趣為演化,希望把好東西介紹給大家。部落格《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器匠》、同名粉絲團《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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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顆文旦,帶你窺見「柚鄉」部落史!——專訪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林玉茹研究員
研之有物│中央研究院_96
・2023/07/26 ・4652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本文轉載自中央研究院「研之有物」,為「中研院廣告」

  • 採訪撰文|黃楷元
  • 責任編輯|田偲妤
  • 美術設計|蔡宛潔

麻豆港的歷史

臺灣四面環海,整座島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都與海洋息息相關,而港口正是海洋與陸地間的樞紐,許多故事都由此而起。臺南麻豆曾緊鄰倒風內海,擁有一座貿易興盛的內海河港「麻豆港」,也是西拉雅族最強部落「麻豆社」的居住地。四百年來滄海變桑田,當地的人文環境又發生哪些變化?中央研究院「研之有物」專訪院內臺灣史研究所林玉茹研究員,從港口走入臺灣史,揭開一段原住民與漢人勢力興衰交替的故事。

說到「麻豆」你會想到什麼?圖/Wikimedia

聽到「麻豆」這個地名,絕大多數的臺灣人腦中浮現的畫面應該是香甜多汁的文旦柚。有「柚鄉」美名的臺南麻豆,目前文旦栽種面積達到 800 公頃,說整個麻豆就是一座大果園也不為過。

不過麻豆蔚為文旦果園只是近三百年的事,在有人類活動的悠久歷史中,讓麻豆躍上世界舞台的其實是其「港口」角色。

奇怪!麻豆明明距離海邊有 30 公里遠,怎麼會有港口?這就不能不佩服造物者的力量,真能讓滄海變桑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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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位在麻豆東北角的「水堀頭」遺址,可以看到一座三合土(由糖水、糯米汁、牡蠣殼灰加沙混合成的建材)遺構,這塊約 10 公尺長、看起來像是坡道的結構,究竟是水利設施、墓道還是碼頭,曾經是學界爭論許久的公案。

直到 2002 年,一次歷史學和考古學的共同研究,終於正式解開謎團。現任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林玉茹研究員,與國立成功大學考古學研究所劉益昌教授合作,經過層層抽絲剝繭,終於證實三合土是碼頭遺構,水堀頭就是曾經的「麻豆港」。

麻豆水堀頭遺址中的三合土遺構,經歷史學與考古學的考究,證實為百年前麻豆港的所在地。今日整座遺址已劃設為蔴荳古港文化園區,園內設有倒風內海故事館。圖/Wikimedia

「距今 4,000 至 3,500 年前,海水曾內侵到麻豆、佳里、善化一帶,在清代,這裡被稱為『倒風內海』,船隻可以通行、貿易。」林玉茹表示,「臺灣西部海岸是離水海岸地形,容易形成海埔新生地。清康熙中葉後,漢人進駐臺南地區,又積極把潟湖圍墾成魚塭或鹽田,是倒風內海逐漸陸化的主因之一。」

林玉茹是研究清代臺灣史、海洋史的專家,麻豆這個地方的「前世今生」引起她的高度興趣。除了自然地貌的海陸更迭外,更讓她一頭栽入研究的,其實是這裡的人文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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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上,港口是帶動城市發展的火車頭;在文化上,港口則是一扇看見外面的窗。

港口所在地因為與外界連結,成為本地和外來文化的交匯點,更是理解多元文化互動變遷的重要依據。而麻豆的水堀頭遺址雖然現在已位居內陸,卻保有臺灣碩果僅存的清代內海河港遺構,讓麻豆港與其周遭歷史得以重見天日。

林玉茹的研究剖析了麻豆港自 17 世紀荷蘭時期到 19 世紀清治時期的歷史(1624-1895 年),揭開一段原住民與漢人勢力興衰交替的故事。

守護部落文化的殖民者

最先居住在麻豆這塊土地的「麻豆社」,是西拉雅族四大社之一,也是臺灣西南平原最強大的部落。推測早從 14 世紀起,麻豆社人便開始與漢人進行零星貿易,以鹿皮、鹿肉、魚及藤等物產與漢人交易布、鹽、瓷器、銅簪、瑪瑙等奢侈品。但到了 17 世紀,西方強權開始把手伸向亞太地區,也改變了麻豆社的命運。

荷蘭人為了與葡萄牙、西班牙競爭海上霸權,1624 年在大員(今臺南安平一帶)建立了政權,同時作為國際貿易的據點。麻豆港位於大員北邊的倒風內海內,是麻豆社的對外出入口,因港口條件佳、又佔據重要航道,面對侵門踏戶的荷蘭人,很難不起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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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 年起,麻豆社在內的西拉雅族四大社逐一被荷蘭人征服,麻豆港也被納入大員的貿易體系,從事與大員、打狗、堯港等地的區間貿易。

距今四百年前的麻豆緊鄰「倒風內海」,商人會派小船進入航道較窄的內海河港,將貨物運至大員後改用大船載到目的地。後因河流改道、港口淤積、人為開發等原因,昔日商船往來的繁榮景象已消失無蹤。圖/研之有物

林玉茹從文獻中觀察到,荷蘭人雖然為了擴大殖民利益,積極招攬漢人來臺開墾,但土地所有權仍然歸原住民所有。1644 年後,更在秩序及貿易利益最大化的考量下,選擇以「隔離政策」來治理這塊區域,一方面減少爭端、一方面也讓交易及稅賦更加透明。漢人除了做生意之外,勢力無法直接伸入麻豆社領域。

接續荷蘭人治理南臺灣的鄭氏政權,也在這個基調下維持「荷規鄭隨」,例如鄭成功的軍屯政策主要開墾無主地,遇到明確歸屬原住民的土地則避開。林玉茹認為,「雖然荷蘭和鄭氏的統治讓麻豆社失去部分主導權,但他們的管理卻也相當程度地保護了部落的土地與文化,不被漢人勢力快速入侵。」

這段期間,在麻豆港居主導地位的仍然是麻豆社人,不過在貿易和互動中,漢人仍然對原住民帶來了影響,例如引進甘蔗、藍靛等新經濟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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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社原住民的兩難——要漢化,還是要遷徙?

然而,到了清康熙 23 年(1684 年),原住民與漢人隔離的景況隨著鄭氏政權一起告終。清朝把臺灣納入版圖後,對於漢人的開墾採取相對放任的態度,漢人移民開始大舉登臺,海上貿易也更加興盛。

漢人不只可以用租佃的方式耕作原住民的土地,更開始透過買賣取得土地所有權。林玉茹爬梳清代留下來的「地契」,觀察到漢人逐漸蠶食原住民勢力範圍的跡證。到了清乾隆、嘉慶年間,漢人土地鄰接原住民田園的情況已相當普遍,甚至出現原住民反過來向漢人購買土地的逆向操作。

在國家政策和漢人勢力的進逼下,原本壯盛的麻豆社,面臨兩種命運:漢化或遷徙。

林玉茹進一步指出麻豆社式微的原因,起因於麻豆社從清康熙中葉以來,先後被徵召參與平亂戰役,或是被課徵勞役、番餉,勢力明顯衰微,此消彼長之下,漢人逐漸取得麻豆這塊地區的主導權。

清乾隆中葉(約 1755 年後),漢人的街庄「麻豆保」以麻豆街為中心成立,稱得上是兩方勢力交替的重要指標事件。現存的三合土遺構可能就是在此時期由漢人所興建。麻豆港在此時仍然繁榮,只是主角換成了漢人,值得注意的是,當中包括「隱身為漢人」的原住民,許多改姓氏為「陳」,也接受漢人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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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麻豆文衡殿(武廟)保存的紀念碑文可知,原住民改信奉漢人的關聖帝君,更參與捐款修廟事宜。特別的是,漢人如使用原住民土地,需繳香油錢給文衡殿,曾有漢人因侵占原住民土地又不繳錢而鬧出糾紛,在官府的仲裁調停下,最終在文衡殿立下「貼納武廟香燈漢番和睦示告碑」以示和解。

這種族群勢力的消長變遷,是林玉茹從文獻多方考察、彙整大量線索建構出的軌跡。除了從地契看出土地所有權轉移的歷程外,地圖的標註也是證據之一。

清乾隆末期,「麻豆社」已從臺灣輿圖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漢人建立的「麻豆保二十庄」。其他像是地方志中,對於生活型態、商業活動、公共事務等的描述,也都可以看到蛛絲馬跡。

清光緒 14 年劉銘傳清丈時麻豆街庄圖,麻豆保內漢人村莊已高達 30 個,昔日麻豆社部落已不見蹤影。圖/研之有物

成為全臺少見的「街村與農村」合成聚落

時間來到 19 世紀,「滄海變桑田」的結局終於登場。水文環境的自然變化,加上居民的屯墾,麻豆地區的港道日益淤塞,至清道光末年,文獻上已無麻豆港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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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麻豆市街卻沒有因為港口的消失而沒落,由於地處樞紐、物產豐饒,仍是非常繁榮的交易集散地。一些麻豆地方仕紳靠著「蔗糖」生意,躍升富豪階級。

林玉茹發現,從文獻對於市街的描述看來,這時的麻豆已成為漢人地盤。例如清代文人丁紹儀在《東瀛識略》中這麼描述眼中的麻豆:

均雜處民間,存番無幾;往昔番廬胥成村市,舊社無從跡矣。

儘管原住民的身影已從麻豆的畫面中淡出,但他們留下的生活印記,仍然決定著這座城鎮的風景。

過去麻豆社的聚落是以「檳榔宅」為主體的農村格局,擅長園藝的麻豆社人,會在屋舍四周種植檳榔樹或文旦、龍眼等果樹,形成單一住宅面積廣大、卻又宅宅相連的結構,是兼具「集居」與「散居」特色的超大規模農業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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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經常種植檳榔作為家屋的籬笆,或是與鄰人田地之間界線。今日的臺灣鄉間仍可見到類似檳榔宅的農村格局。圖/JIME(數位島嶼)

後來漢人在開發過程中,順應原本的檳榔宅聚落格局,又在商業活動的發展下,另外形成了漢人風格的市街。兩者疊加之後,麻豆就形成了全臺少有、別具特色的「街村與農村合成聚落」。

這樣的城鎮風貌可以說是原住民與漢人勢力興衰、相互涵化的最佳例證。

說出臺灣的故事,是林玉茹的終身志業!

中研院臺灣史研究所林玉茹研究員,其著作《向海立生》從「港口」這個獨特的角度出發,解構清代的臺灣歷史。圖/研之有物

雖然林玉茹是海洋史學家,但她自揭,海洋並不存在她的兒時記憶中。林玉茹在臺南歸仁長大,從小沒看過海,直到去臺東讀師專後,才有機會近距離接觸大海。

海對我而言,是神秘的!港口可以通往哪裡?彼岸有什麼在等著我?這種充滿冒險的氣味,令人非常著迷!

林玉茹自幼課業成績優良,因家境因素考量,最後選擇就讀師專。到臺東讀書後,彷彿掙脫了一身束縛,終於不再被升學壓力綑綁,而是出於對知識的熱愛而學習。

「那時候想繼續唸書,但因為一邊在國小教書,必須選擇夜間部。在師大沒有夜間部的情況下,我只能選擇臺大。在臺大歷史系讀了兩年後,我做了一個當時看起來很不自量力的決定──挑戰研究所!」

林玉茹笑說,感謝師長和同儕的鼓勵,讓她有勇氣成為第一個「越級打怪」考上臺大歷史研究所的夜間部學生。這位熱愛知識的國小老師,就從臺大歷史所開啟了學術研究之路。

1990 年,臺灣本土化運動方興未艾,攻讀碩士第一年的林玉茹就決定選擇臺灣史作為研究志業。「所謂的終生志業是,你即使到老了、到要走入棺材的時候,都還對那個工作有興趣。學術研究對我來講就有這樣的意義,它沒有退休的一天。」

身為臺灣史研究者,林玉茹認為說出屬於這塊土地的「故事」至關重要。學術殿堂縱然迷人,但歷史作為這塊島嶼的血脈,還是必須轉化為大眾可以理解並共感的知識。

「我是臺南人,麻豆也算半個故鄉。四百年來,這塊土地上的人群怎麼在大海的懷抱中,彼此競逐、興衰更迭,與世界連結,透過我的研究能說出這些故事,讓人們的存在更加有血有肉、鮮明真實,就是作為學者最大的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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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之有物│中央研究院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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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之有物,取諧音自「言之有物」,出處為《周易·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恆」。探索具體研究案例、直擊研究員生活,成為串聯您與中研院的橋梁,通往博大精深的知識世界。 網頁:研之有物 臉書:研之有物@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