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南中國海東側的菲律賓群島,根據西班牙人的記載,則至少在一五六七年時,已有中日船隻定期前往貿易。不只如此,根據一五七○年的記載,這時馬尼拉已有四十位唐人在此娶妻,二十位日人在此居住。
一五七四年冬季,林鳳船隊短暫地停留於臺灣後,決定前往呂宋,攻打馬尼拉。根據西班牙史冊的記述,林鳳船隊甚至包含了四百名日本士兵。但林鳳突擊馬尼拉並未奏效,隨後轉往呂宋北部旁佳施南河口築城。西班牙當局得到消息後,於一五七五年五月攻破了林鳳的基地,此後,林鳳遂不知所終。
林鳳的活動軌跡與命運轉折,和一五七○年代起戚繼光、俞大猷積極整飭海防,不容進行中日貿易走私者在中國沿岸逗留這一形勢變化,有很大的關係。從中國沿岸地帶被排擠出來的中日走私商人,必須尋找中國沿岸以外的地點,建立替代港灣。其中當然也有前往呂宋島試探可能性者。
例如,一群日人曾於呂宋島密雁港築城建立基地,但在一五八○至一五八一年間,被西班牙官員德卡利昂(Juan Pablo de Carrion)率艦隊逐出。一五八二年,前述西班牙官員德卡利昂收到日本「倭寇船隊甲必丹」(甲必丹為葡語 capitão 日譯漢字寫法,泛指首領)的信件,他們自稱服膺於某個日本「藩主」,並且比西班牙人更早到達呂宋北端的卡加延地區。日本甲必丹要求,除非德卡利昂支付他大量的黃金,不然他們不會離開。雙方交涉後,日本船隊最終和平離去。
學者伊川健二認為,林鳳和上述的日本甲必丹一樣,都是由中國海岸被排擠出來,前往南中國海東西兩側,尋找其他適合進行中日會合貿易基地的走私者。然而,無論是中國還是日本的海外走私商人(海盜),最後都無法在菲律賓建立穩定的轉口基地。後來,一五八七年,一艘日本商船遞交了平戶藩主松浦隆信(1529-1599)的正式文書,呈給西班牙馬尼拉當局。藉由官方書信往返,平戶與馬尼拉間建立了穩定的官方貿易管道,再無其他人能涉足呂宋─九州間的貿易。
在中國史書中,始終將林鳳的海上活動以「巨寇」(大海盜)看待。本章一開始即說明,官方歷史書寫如何定義不受國家控制的人群,始終與官方如何定義使用暴力的正當範圍有關。如「倭寇」此一指稱,實與日本中央政權瓦解,無力約束日人使用暴力,明朝政府又無法藉由原本的官方管道聯絡日本政府,協調日本訪客使用武力的權限有關,於是最終以來「寇」者出於「倭」、定義這些人為「倭寇」結案。
當明朝海防力量復甦,恢復沿海秩序,並實施「隆慶開海」(一五六七年)與「容納葡人居留澳門」兩措施,重建合法官方貿易管道後,原本在中國沿海從事走私活動的商人,只好逐漸退出這一地帶,轉往東南亞找尋其他適合據點進行中日貿易。
潮漳地區位於閩廣交界處,原本就是走私興盛的邊境,當地走私頭子(海盜)曾一本攻澳門、林道乾走南洋、林鳳突襲馬尼拉,企圖於中國境外或邊境特區另建貿易管道,可說正是被上述背景激發出來的「自力救濟」行為。
一五七○年代後,像這樣的海盜「巢外」(於海外建立基地)趨勢愈見明顯。當日本的松浦氏、島津氏與暹羅、柬埔寨建立官方連繫,並試探於呂宋建立基地或與西班牙人交涉時,潮漳走私商人與海盜也虎視眈眈算計著搶占馬尼拉。
林鳳在一五七○年間奔走南中國海的活動,可說是在貿易局勢轉變下,潮漳走私者的最後掙扎。但無論他如何努力組織眾人,在沒有確定根據地的情況下,既無法由中國獲得糧食供應,也無法在臺灣或呂宋建立一處讓海外唐人安全進行中日貿易的港灣。倘若不藉助暹王、柬王的名義,徒具武力與金錢,走私商人也難以利用既定的官方朝貢貿易管道,與中日兩國建構穩定的貿易關係。
在這沿海走私商人(海盜、倭寇)掙扎找尋活路的十六世紀最後三十年,臺灣因距離澎湖較近,近岸沙汕水文複雜,有利船隻擺脫官軍追蹤,而被海盜視為臨時躲藏、蒐羅補給的絕佳地點。不少海盜可能都曾前往臺灣探路,甚至明軍也曾大舉登陸臺灣以剿匪。但是,儘管屢有海盜嘗試落腳臺灣,但顯然都沒有建立起足以與澳門、馬尼拉、甚至琉球比肩的轉口基地。
林鳳一黨是進入臺灣的海盜中,人數最為大股者。但他在臺灣的行動,僅止於躲避官軍與掠奪米穀,未有長久計畫。一旦行蹤暴露,即行逃竄,不思長遠之計。這應該是因為,臺灣當時的港灣與社會條件綜合起來,均不如東南亞他處港口便利。林鳳先是襲擊馬尼拉、失敗後轉而至傍佳施蘭(Pangasinan)築城,也都是著眼於如何建立境外中日會合貿易港。明帝國雖注意到臺灣為盜寇淵藪,但因視臺灣為版圖之外蕞爾小島,亦不曾冊封臺灣君主,使其藉由向中國朝貢,發展為附庸國。
——本文摘自《島嶼歷史超展開》,2023 年 8 月,春山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