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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兩歲以下幼兒使用3C產品?

林希陶_96
・2015/01/28 ・2636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SR值 522 ・七年級

credit:Paul Mayne/Flickr
credit:Paul Mayne/Flickr

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兒少持續使用3C產品不得超過「合理時間」,若情節嚴重者,可處父母、監護 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者一萬元至五萬元不等之罰鍰。而合理使用時間到底為何?目前國健署是建議兩歲以下禁用,兩歲以上的「合理時間」為一次30分鐘。

身為家長與臨床心理師的雙重角色,當然相當關心此一議題。我們都知道 3C產品不要使用太久,但是時間上到底要如何拿捏,實際上是否有科學方面的佐證?若只是訂定一個「超前立法」、「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的法案,對於眾 多家長們只是恐嚇性質居多,毫無任何實質幫助。

個人認為此一議題國外相關的研究文獻討論已經很多,不可能找不到回顧性文章來說明。我目前所能找到的文獻非常有趣,因為這是一系列的文章,馬上就可以回答這樣的立法存在什麼樣的問題(見參考資料)。這是美國小兒科醫學會對於3C產品與大眾媒體一連串的政策宣言(Policy Statement),內容包含對於流行音樂、音樂錄影帶、媒體暴力、媒體教育、兩歲以下幼兒如何使用媒體、兒童青少年如何使用媒體等等議題的看法。他們不定期地整理相關科學文獻,提供醫師、父母、產業界、政府機構參考,以對教養實務、公共衛生政策、未來研究方向產生實質影響。本文主要針對「兩歲以下幼兒如何使用媒體」此一議題來討 論,其他相關問題因牽涉太廣,無法一併處理。

credit:https://www.flickr.com/photos/dcmetroblogger/6574651159
credit:Wayan Vota/Flickr

很多人一聽到美國小兒科醫學會所出版的相關文章,肯定會肅然起敬,因為他們所做出的政策宣示常常成為世界各國參考的基準,台灣當然也不例外。但是這些倡議的民間團體與立法委員們,肯定沒有好好看完這篇文章。因為這篇文章在摘要部分開宗明義就說明,「不鼓勵媒體使用,並不代表禁用」。因為先前美國小兒科醫學會在1999年也出版類似文章,爾後大眾媒體幾乎一律簡化為「小兒科醫學會建議兩歲以下幼兒禁用3C媒體」。但是這裡要反覆說明的是,不鼓勵並非等同於禁用。若要直接建議禁用,科學上應該要有更直接的證據,但是以目前相關的研究看來,這樣的證據並不存在。因此他們只是「不鼓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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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從各個層次說明美國小兒科醫學會的立場到底為何。從相關的研究已經知道,兩歲以下的幼兒使用3C媒體,並無實質的教育意義。因為有一些教育性錄影帶宣稱,看完這些節目可以增進兒童的社交技巧、語言技巧、學校適應等等 能力。但從已知的研究看來,這些宣稱都只是宣稱,並無實質效用。最大原因在於嬰幼兒無法出現「錄影帶效應」,他們無法適當區辨錄影帶中所發生的事物與真實的事物是否等同。也就是說,錄影帶的效果無法帶到真實世界之中,他們所學到的東西只會停留在節目中,無法進一步展現於真實的社會中。舉例來說,在 美國常被用來測試的節目是《芝麻街》,在台灣可指稱為同一類型的節目大概非「巧虎」莫屬了,但在台灣並未實際測試過任何教育性錄影帶。

另外有一些家庭,將電視當成背景音樂,幾乎無時無刻都開著。但是這樣的作法只會產生負面效果。因為根據現今的研究可知,如此作為只會不停地打斷小孩的玩耍過程,使他們單一遊戲的時間減短,進而不停地變換遊戲主題。因此父母對於3C產品的使用習慣,確實會對小孩遊戲品質造成不良影響。

credit:https://www.flickr.com/photos/umpcportal/4581962986/in/photolist-7YTKXQ-84njsS-8pWTFa-9rm1yz-9gGTvA-bywzpD-pM6uH2-pLRRsT-hDUrrb-7Wegho-hDTKiX-dejwP3-pMvKm9-eqm7oo-7XxaKF-hDU1vm-hDUkjm-hDTJFe-89Y2UY-hDTFcR-8dtC59-8dtCab-8dqmse-gbDrp6-oD5RKk-b6hPav-hDV49T-hDTCY2-p6tkXU-7VeNtD-ajFStU-ox1isF-owZDoN-8cMM9D-bEzJpK-7Swo8y-aE57oV-ifc7sk-qgtj9G-oNBAAP-e53exL-8mrNtJ-puxR7r-nUrkYB-bJ7FRz-odGGQH-pFmdgn-dXTfRc-dEyQNy-o9TkKb
credit:Steve Paine/Flickr

但接下來所談的諸多問題,皆無研究支持。兩歲以下幼兒最佳使用3C產品的時間到底為何?沒有研究討論。從電視機前離開的孩子,是否就會從事比較多好一點的事情?沒有證據支持。幼兒語言發展遲緩是否就是因為3C產品所導致?尚無答案說明。嬰幼兒注意力短暫,是否就是因為經常被電視所吸引?沒有研究解答。社交技巧、溝通技巧不佳是否與長時間的3C產品暴露有關?仍舊沒有答案。

至於牽涉健康方面的議題,先前的研究已經知道3C產品與肥胖、睡眠問題、 攻擊行為、注意力不集中有關,但這些研究的對象都不是兩歲以下幼兒,能否直接推論到此一族群大有疑問。值得更進一步提醒的是,這裡並沒有提到視力問題。這是很多父母經常會提出來的質疑,也是家長團體經常將3C產品視為毒蛇猛獸的主要原因。實際上視力的惡化,與長時間、近距離使用眼睛但沒有休息有關,而非只是因為3C產品所導致。所以如果是一直看書不休息,一樣也會產生近視。這是眼睛使用習慣的問題,而不是要3C產品一間扛起所有「壞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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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巨大的疑問在於,目前相關的研究都沒有長期縱貫性研究。雖然短期研究知道使用3C產品可能會使語言發展較慢,但長期下來到底影響為何,沒有人知道。現在很多研究都是相關研究,如看電視與發展問題有關,但這些都不 是因果關係。看到這邊大家要知道一件事,科學因為受限於研究設計與研究倫理,不可能對所有事情都有一個簡短的解答。

宣言末段,美國小兒科醫學會針對家長的建議有以下幾點:

1. 不鼓勵兩歲以下幼兒使用3C產品(先前已經反覆說過,不鼓勵不代表禁用)。

2. 現代家庭已經無法避免使用3C產品與大眾媒體,這是社會趨勢。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父母應有適當策略來控管3C產品。如確認節目內容、與小孩一起觀看這些節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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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不鼓勵小孩房間有電視。

4. 父母使用3C產品的習慣會不當影響小孩。如果電視在一個房間持續打開的話,會同時使父母與孩子都處於分心狀態。

5. 嬰幼兒的遊戲方式,應以非結構式的遊戲為主,因此方式可適當的發展大腦。如果大人沒有辦法與小孩互動,讓孩子在大人身邊自己玩也可以。獨自遊玩可以增加創意、問題解決能力,也可培養孩子自我娛樂的能力。父母也可以指定簡單的任務增加與幼兒之間的互動。

總而言之,台灣的立法品質常常天外飛來一筆,毫無科學事實根據之下,立法諸公們仍可以頑固堅持,自以為是「超前」立法,其實是「超淺」立法。這種權威式的立法心態,仍停留在「假照顧兒少之名,行威權統治之實」。若我們的思維只維持在「殺豬公」的年代,永遠別渴望台灣可以「上太空」。行政部門應當有所作為,不該放任單一法案影響全體國民之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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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暗香浮動月黃昏

參考資料:

Council on Communications and Media. Media use by children younger than 2 years.Pediatrics. 2011 Nov;128(5):1040­5. doi: 10.1542/peds.2011­1753.

美國小兒科醫學會對於3C產品與大眾媒體一連串的政策宣言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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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陶_96
80 篇文章 ・ 53 位粉絲
作者為臨床心理師,專長為臨床兒童心理病理、臨床兒童心理衡鑑、臨床兒童心理治療與親子教養諮詢。近來因生養雙胞胎,致力於嬰幼兒相關教養研究,並將科學育兒的經驗,集結為《心理師爸爸的心手育嬰筆記》。與許正典醫師合著有《125遊戲,提升孩子專注力》(1)~(6)、《99連連看遊戲,把專心變有趣》、《99迷宮遊戲,把專心變有趣》。並主持FB專頁:林希陶臨床心理師及部落格:暗香浮動月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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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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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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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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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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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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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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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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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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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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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光傷害可能導致視力永久受損!若有異常症狀,請提高警覺
careonline_96
・2022/08/25 ・1798字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 文/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眼科教授暨近視防治中心主任、教育部國教署學童視力保健計畫主持人吳佩昌醫師

一、近距離長時間使用 3C 產品對眼睛的傷害

近幾年來常見大家手機不離身,眼睛長時間盯著 3C 產品螢幕。所謂的「3C 產品」指的是「電腦」(Computer)、「通訊」(Communication),以及「消費性電子產品」(Consumer Electronics),包括:電腦、手機、平板電腦等。

長時間接觸 3C 產品有逐漸年輕化及普遍化的趨勢,這樣的現象讓我們對國人視力健康感到擔憂,3C 產品所帶來的健康危害,是不容忽視的課題。過度近距離長時間使用 3C 產品,眼睛不自覺用力,易導致眼軸拉長及近視度數快速加深,嚴重時會導致黃斑部傷害,增加視網膜剝離及失明的風險。

除了近視風險增加以外,我們也應了解 3C 螢幕中的藍光對眼睛有什麼不良影響,以及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眼睛與降低 3C 產品引起的危害。

二、什麼是藍光?藍光過多對眼睛會造成什麼影響?

藍光在我們生活中無所不在,像是在電視、電腦、手機、日光燈中,無形中對我們造成影響。可見光分為紅、橙、黃、綠、藍、靛和紫光;而不可見光有紫外線、紅外線等,波長大於 700 奈米的稱為紅外線,波長小於 400 奈米的則稱為紫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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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線通常可被角膜及水晶體阻擋,對視網膜的影響較少。波長介於 400 到 500 奈米的藍光,是可見光中波長短、能量強的光。藍光會通過角膜,經水晶體而到達視網膜;藍光的能量被水晶體及視網膜吸收後,經由氧化產生自由基。

若過度累積,造成細胞受損,進而導致白內障及黃斑部的傷害,視野可能會出現物體扭曲、變形或是對顏色感受異常。若未好好避免藍光傷害或及時治療,最終可能導致視力的永久受損。

三、該如何保護眼睛,降低 3C 產品引起的危害?

近年來眼科病人數量持續攀升,且有年輕化的趨勢,在日常生活中預防及保護眼睛相當重要。

  • 一定要適度休息,使用 3C 產品或閱讀 30 分鐘,就要休息 10 分鐘,可設定鬧鐘或 APP 提醒休息時間。
  • 研究指出每週戶外活動 11 小時,一年平均可減少 55% 近視機率。戶外活動不僅可以減少眼睛肌肉緊張,也可增加視網膜多巴胺分泌量,進而抑制眼軸拉長,降低視網膜剝離機率。
  • 使用 3C 產品時,螢幕亮度應調至最低可視亮度,或使用夜間模式、低藍光模式,並拉遠觀看距離,以減少藍光傷害。
  • 不要在黑暗中使用 3C 產品。當人處在黑暗中,瞳孔會放大,有害藍光會直接傷害黃斑部,造成病變。
  • 使用能過濾藍光及紫外線的螢幕保護貼,或挑選有檢驗認證標章的抗藍光眼鏡。
  • 挑選LED燈時,建議選擇色溫在 4000K 以下的 LED 燈,以降低環境中有害光進入眼睛。
  • 當眼前出現大量黑影、視力突然變得模糊,或視野周邊有閃爍不停的閃光,請盡速就醫。

用阿姆茲勒方格圖(Amsler Grid)自我檢測:將檢測表格放在眼前 30 公分,盯著黑點看,先遮住一眼測試,再換眼測試。如果看到直線條,且每個地方都沒有缺損,則表示正常。若線條為波浪形、曲線,或線條缺損,可能是黃斑部病變的徵兆,請儘速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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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眼小秘訣:請問您單眼看方格有扭曲、變形或黑影的情況嗎?

指導單位:教育部
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照護線上
諮詢專家:高雄長庚紀念醫院 眼科教授暨近視防治中心主任、教育部國教署學童視力保健計畫主持人吳佩昌醫師
諮詢單位:衛生福利部、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中華民國眼科醫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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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惰成癮不是一種選擇,而是一種疾病!——《墮落的人腦》
臉譜出版_96
・2021/08/07 ・3179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 作者: 傑克.路易斯(Jack Lewis)
  • 譯者: 鄧子衿

沙發馬鈴薯

現代的社會中,有一類人的懶惰行為就在我們眼皮底下發生,但往往受到忽視。這種最糟糕的懶惰者往往很少出現在公共場合,他們一想到要做好自己應盡責任時便厭惡不已;除了一起生活的人之外,其他人都見不到他們。如果你剛好走進房中遇到這種人,可能會發現他們坐著不動或呆若木雞。他們極致的惰性狡詐地隱藏在看似專注的表象之下,但是可別被騙了。

審判日來臨時,這些人會受到惡魔貝爾芬格的誘惑,開始無止盡奔跑,就像被某個毫無人性的體育教師折磨一般。那些人在地球上過了有如過客一般短暫的人生,並且浪擲太多時間在追求徹底虛幻的目標,這些目標哪怕達成了,對其所處的社會也不會帶來半點價值。這些人就算保住了飯碗,也會在公車、飛機或火車的交通行進期間,也就是眾目睽睽下,眼睛死盯著螢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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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用品提供五花八門的數位娛樂,隨時都在吸引使用者的關注。圖/PEXEL

他們是科技的奴隸;是「糖果傳奇」(Candy Crush)、臉書、IG、Snapchat 和推特的狂熱粉絲與忠實奴僕,並且將空閒時每分每秒都花在螢幕上。此外還有那些把所有餘暇時光都用在大型多人線上遊戲(MMOG)上和食人鬼、矮人、機器人與太空海盜進行虛擬戰鬥的成年人。這些人當中有些還在養孩子,在小孩終於上床睡覺之後,熬夜不睡,把自己寶貴的睡眠時間花在線上賓果遊戲、在客廳中舒服坐著玩線上輪盤與樸克錦標賽。大家在這些數位娛樂上浪費了許多光陰,而這些時間本來可以用在其他有用的事情上。

Steam 這家大型線上遊戲公司會記錄玩家在各種遊戲上所花的時間,對我們這一章的討論很有幫助。在這份「可恥名單」(Wall of Shame)上的前十名,玩遊戲的時間超過五萬個小時,每年平均玩超過五千小時的遊戲。要知道,就算你每天玩八個小時遊戲,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下來,也還湊不滿三千個小時。顯然有些人生活中就只有遊戲,其他什麼事情都不管了。那些看太多網路色情影片的人腦中紋狀體的結構改變,導致人的動機也跟著改變:一心只想看色情內容,不顧其他事。同樣的,每年花許多時間投入電玩的人,腦中也會有這樣的改變。如果針對那些每年看幾千個小時網路色情片的人、猛看YouTube 上貓咪影片的人,或是拼命玩自己最愛的社群媒體的人,也都統計了類似Steam 這份可恥紀錄,那我們會發現,懶惰不只是相當嚴重的一個大罪,也是現代社會中最為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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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癮後腦中紋狀體的結構改變,變得無法自拔,不顧其他事。圖/GIPHY

消遣放鬆或懶惰沉溺

並不是每個使用這些應用程式、玩線上賭博或是有玩電玩的人,都會犯懶惰之罪。這取決於生活中其他時間裡,一個人是否有生產力,如果有,那麼他想要有限度地在空閒時間黏著手機、平板電腦或是電腦螢幕,那都是自己的選擇。甚至有愈來愈多證據指出,玩第一人稱視角的射擊遊戲的確有助於增進各種認知能力,但是有很多人最後都沉溺在這些遊戲中。由於這些數位產品和遊戲都是設計來鼓勵使用者宛如成癮般地投入其中,只有最自制的人才能控制自己的使用時間。很不幸,有許多人最後把過多時間都耗在從客觀角度看來毫無意義的數位娛樂上,也因而對整體生活品質都帶來了不良影響。

在現在這個時代,數位產業的龐大規模營造出了假象,而犯下最嚴重懶惰之罪的人就是那些每天不分晝夜,把所有可用時間都用來盯著螢幕的人。這些崇拜數位科技的重度螢幕使用者腦中的紋狀體迴路最開始往往都沒有毛病,在養成這種習慣之前多巴胺的濃度也沒有失調。其中絕大多數人都是自主選擇要揮霍自己寶貴的空閒時間,而對於世界的運作來說,他們幾乎沒有產出什麼有價值的東西。這些人正是惡魔貝爾芬格的子民。

3C用品, 一起, 上網 的 免費圖庫相片
過度沉溺數位娛樂,正是揮霍自己寶貴的空閒時間。圖/PEXEL

我們還在尋找平衡點

在現代,使用數位產品來娛樂並沒有錯,但是絕大部分人都沒有好好思考過,花那麼多時間坐在那裡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這可能是因為那些科技問世的時間都很短,出現的速度也很快,大家還沒有時間好好思考現況,或是調整行為、避免不良後果。下一代的人很可能在這方面得以找到平衡,不過現在科學和社會依然在探究數位產品對人而言的利害得失,我們這一代人就這麼不知不覺,成了範圍遍及全世界、規模巨大無比的實驗中的白老鼠。

電腦遊戲設計者得要負一些責任,可以這麼說,他們對人類報償路徑的運作,要比任何研究紋狀體的科學家還要清楚(只不過已內化而不外顯)。他們擁有的資料比任何國際合作的科學團隊還要多。他們有充分的資金來源,要盡可能讓最多的人黏著他們的產品不放。在這個地球上,沒有哪種機構比電玩產業更了解要如何打造出非藥物產生的快感體驗,讓人使用了之後想每天不斷再用,通常還讓它成為生活中優先排序最前面的活動。你可能覺得這種貶斥未免太小題大作,玩遊戲才沒有害。但事實上,遊戲已經奪去了一些人的性命。如果自戀與肥胖的死亡警訊最早是在美國出現,對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有預先示警的作用,那麼過度使用數位科技的「預言水晶球」就非東亞莫屬了,我們可以從中窺見未來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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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一對南韓夫妻意外讓自己三個月大的孩子餓死,然而諷刺的是,他們怠忽親職竟是因為全心投入在一個照顧虛擬嬰兒的遊戲中。大型多人線上遊戲《魔獸世界》散布於世界各地的玩家會在遊戲中組隊戰鬥;二○○七年,中國的張先生在連續玩《魔獸世界》五十個小時之後死亡。二○一二年二月四日,《台北時報》(Taipei Times)報導,一位二十三歲男性在長時間值班之後,還到網咖報到,並於桌前玩了十小時遊戲後身亡。這篇報導的驚人之處,並不只是因為有人玩遊戲玩到死——在二○一二年,玩遊戲玩到這種程度在東亞來說並非不尋常——讓人意外的是,死者旁的其他顧客一直要到死者身體僵硬轉青的時候,才發現他已死去多時了。

lsd stress GIF by Challenger
過度投入虛擬世界,會影響現實生活,甚至已經奪去了一些人的性命。圖/GIPHY

成癮不是一種選擇,而是一種疾病

許多人身上原本應該用來從事其他有意義和有助益之事的時間和精力,都浪費在毫無建設性的活動上。有些人現在已經對遊戲成癮了,但沒有人一開始就成癮。在腦部變得上癮之前、在一個人因為玩遊戲能帶來愉悅而自願耽溺的時候,他的確犯下了懶惰之罪。一旦某人對於自己的愛好投入了夠多的時間——大食客變得病態肥胖,或是色情影片迷過度縱欲而對網路色情片上癮——這時就有比較多判斷上的灰色地帶。紋狀體的結構產生了變化,玩遊戲從自發轉為強迫,於是就比較難說誰是犯下了懶惰大罪者,而誰又只是個無助的成癮者。

社會上有些人對無家可歸者、長期失業者與身心症患者的態度非常嚴苛,但這些人並無法自由選擇自己的命運。懶惰罪名應該要冠在自己選擇把所有可用時間與精力浪費在瑣碎娛樂中的人頭上。

誰還去管宗教呢?應用程式商店裡盡是給大眾服用的鴉片。而在未來,虛擬實境這種數位海洛因很快就會出現在我們家中了。希望大家能在第一波矽谷的電腦革命中得到教訓,否則我們都會被吸入數位世界的懶惰黑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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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墮落的人腦》,2021 年 6 月,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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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譜出版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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