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實驗並不只是個哲學議題,也是外科醫生在揭露大自然奧祕的過程中充分展現自身技巧的一種演出。理查.羅爾之所以能成為傳奇的外科醫生,就是因為他有靈巧的雙手與無與倫比的專注力,其外科手法完美無缺。就是因為他的成就,英國醫界才會開始注意血液,後來更進一步聚焦在輸血實驗上,不久後法國也隨之跟進。一般而言,外科醫生不管是在解剖人類或動物屍體時,手法跟屠夫實在沒什麼兩樣,但羅爾卻像個雕刻家似的,慢慢而有耐性地下刀,探掘人體奧祕。他全心投入解剖工作,甚至可以說沉迷其中,似乎無時無刻都在工作。古物研究家安東尼.伍德(Anthony Wood)宣稱,羅爾常常為了解剖而不去望彌撒;而伍德的確曾經在週日早上看見他待在基督教堂學院(Christ Church College)旁的解剖室裡專心地解剖一顆小牛的頭(10)。就連羅爾的寵物也難逃被他解剖的命運。約翰.渥德(John Ward)是羅爾的另一個同代人,渥德在日記裡表示他有「一隻被他命名為史皮林(Spleen)的狗,因為牠的脾臟被摘除了」。大約一年後,那隻狗終於死去,當然也很快地被解剖了(11)。
9.Descartes, Traité de l’homme. AT XI 174.
10.Wood, The Life and Times of Anthony Wood, vol. 2, 12.
11.Frank, Harvey and the Oxford Physiologists, 183.
12.同上註,182。
13.羅爾致波義耳的信,一六六二年一月十八日。
14.羅爾致波義耳的信,一六六四年六月二十四日。亦可參見Frank, Harvey and the Oxford Physiologists, 174–175。
15.羅爾致波義耳的信,一六六四年六月八日。亦可參見Harvey and the Oxford Physiologists, 174–175。
(編按:由於選文為節選,故引用條目從編號9開始)
1990 年,融合蛋白 CD4 免疫黏附素(CD4 immunoadhesin)誕生。這項設計,是為了對付令人類聞風喪膽的 HIV 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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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 T 細胞是人體中一種非常重要的白血球。在這些 T 細胞中,大約有六到七成表面帶有一個叫做「CD4」的輔助受體。CD4 會和另一個受體 TCR 一起合作,幫助 T 細胞辨識其他細胞表面的抗原片段,等於是 T 細胞用來辨認壞人的「探測器」。表面擁有 CD4 受體的淋巴球,就稱為 CD4 淋巴球。
麻煩的來了。 HIV 病毒反將一軍,竟然把 T 細胞的 CD4 探測器,當成了自己辨識獵物的「標記」。沒錯,對 HIV 病毒來說,免疫細胞就是它的獵物。HIV 的表面有一種叫做 gp120 的蛋白,會主動去抓住 T 細胞上的 CD4 受體。
而另一端的 Fc 區域則有兩個重要作用:一是延長融合蛋白在體內的存活時間;二是理論上能掛上「這裡有敵人!」的標籤,這種機制稱為抗體依賴性細胞毒殺(ADCC)或免疫吞噬作用(ADCP)。當免疫細胞的 Fc 受體與 Fc 區域結合,就能促使免疫細胞清除被黏住的病毒顆粒。
不過,這裡有個關鍵細節。
在實際設計中,CD4免疫黏附素的 Fc 片段通常會關閉「吸引免疫細胞」的這個技能。原因是:HIV 專門攻擊的就是免疫細胞本身,許多病毒甚至已經藏在 CD4 細胞裡。若 Fc 區域過於活躍,反而可能引發強烈的發炎反應,甚至讓免疫系統錯把帶有病毒碎片的健康細胞也一併攻擊,這樣副作用太大。因此,CD4 免疫黏附素的 Fc 區域會加入特定突變,讓它只保留延長藥物壽命的功能,而不會與淋巴球的 Fc 受體結合,以避免誘發免疫反應。
從 DNA 藍圖到生物積木:融合蛋白的設計巧思
融合蛋白雖然潛力強大,但要製造出來可一點都不簡單。它並不是用膠水把兩段蛋白質黏在一起就好。「融合」這件事,得從最根本的設計圖,也就是 DNA 序列就開始規劃。
我們體內的大部分蛋白質,都是細胞照著 DNA 上的指令一步步合成的。所以,如果科學家想把蛋白 A 和蛋白 B 接在一起,就得先把這兩段基因找出來,然後再「拼」成一段新的 D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