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年 25 歲,高 184 公分,重 72 公斤的波蘭男子 A,當時在地面層的自家臥房,被刀子砍傷。他擠過狹小的窗戶,落在前門的台階上,再從人行道逃脫。監視錄影器拍到同棟的住戶 B 與對街的鄰居 C,正離開該公寓,並朝著反方向走去。同時,幾名住戶聽到喊叫前來關心,但應門的卻是與 A 同住的 D。[1]
A 男從照片中打開的窗戶逃脫。圖/參考資料 1,Figure 2a(CC BY 4.0)
不久,D 尾隨 A 出去。倒是 B 返回公寓,進入 A 的房間,一下站上沙發,一下又沾染 A 的血跡,踩出鞋印。另一頭,A 蜷曲在一輛停靠路旁的車後大聲求救,然後移動到距離自家 60 公尺外,位於別條街的住宅前倒下。裏頭的人聞聲出來察看,只見他癱在階梯上的血泊中,被血液浸漬的 T 恤則掉在身旁。[1]
A 的頭、頸、左肩、左腕以及右前臂,有多處刀傷。後腦勺的銳器創傷(sharp force trauma),能對應到公寓裡的血跡。最致命的一刀,約有 14 公分深:從頸部左側進入,穿過肌肉和氣管,並割斷右頸動脈。呼吸道與肺部,有被吸入的血液。另外,他身上其他地方,也不乏鈍器創傷(blunt force traumas)。至於 A 體內的微量大麻和安非他命,則被認為濃度不足以影響案情。[1]
法庭判決
B、C 和 D 三個人,均被檢方以謀殺罪嫌起訴。B 表示,他目擊 D 在臥室裡刺傷 A,於是離開公寓。他事後又回來找 A,才會留下足跡。不過,因為 B 與 C 曾向警察撒謊,所以 B 對 D 的指控在庭上不具說服力,反而只是證明自己也在場。六個禮拜的訴訟過程中,B、C 與 D 都被認定案發時在 A 的臥室裡,而所有的刀傷也都在那裏發生。陪審團投票以 10 比 2,判決 B 和 C 有罪;但 2 次投票無法對 D 的部份達成共識,後者因此被無罪釋放。[1]
1990 年,融合蛋白 CD4 免疫黏附素(CD4 immunoadhesin)誕生。這項設計,是為了對付令人類聞風喪膽的 HIV 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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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知道 T 細胞是人體中一種非常重要的白血球。在這些 T 細胞中,大約有六到七成表面帶有一個叫做「CD4」的輔助受體。CD4 會和另一個受體 TCR 一起合作,幫助 T 細胞辨識其他細胞表面的抗原片段,等於是 T 細胞用來辨認壞人的「探測器」。表面擁有 CD4 受體的淋巴球,就稱為 CD4 淋巴球。
麻煩的來了。 HIV 病毒反將一軍,竟然把 T 細胞的 CD4 探測器,當成了自己辨識獵物的「標記」。沒錯,對 HIV 病毒來說,免疫細胞就是它的獵物。HIV 的表面有一種叫做 gp120 的蛋白,會主動去抓住 T 細胞上的 CD4 受體。
而另一端的 Fc 區域則有兩個重要作用:一是延長融合蛋白在體內的存活時間;二是理論上能掛上「這裡有敵人!」的標籤,這種機制稱為抗體依賴性細胞毒殺(ADCC)或免疫吞噬作用(ADCP)。當免疫細胞的 Fc 受體與 Fc 區域結合,就能促使免疫細胞清除被黏住的病毒顆粒。
不過,這裡有個關鍵細節。
在實際設計中,CD4免疫黏附素的 Fc 片段通常會關閉「吸引免疫細胞」的這個技能。原因是:HIV 專門攻擊的就是免疫細胞本身,許多病毒甚至已經藏在 CD4 細胞裡。若 Fc 區域過於活躍,反而可能引發強烈的發炎反應,甚至讓免疫系統錯把帶有病毒碎片的健康細胞也一併攻擊,這樣副作用太大。因此,CD4 免疫黏附素的 Fc 區域會加入特定突變,讓它只保留延長藥物壽命的功能,而不會與淋巴球的 Fc 受體結合,以避免誘發免疫反應。
從 DNA 藍圖到生物積木:融合蛋白的設計巧思
融合蛋白雖然潛力強大,但要製造出來可一點都不簡單。它並不是用膠水把兩段蛋白質黏在一起就好。「融合」這件事,得從最根本的設計圖,也就是 DNA 序列就開始規劃。
我們體內的大部分蛋白質,都是細胞照著 DNA 上的指令一步步合成的。所以,如果科學家想把蛋白 A 和蛋白 B 接在一起,就得先把這兩段基因找出來,然後再「拼」成一段新的 DNA。
Lee, H. C. (1998). Applying Microscopy in Forensic Science. Microscopy and Microanalysis, 4(S2), 490–491
Wallace, J.S., & McQuillan, J. (1984). Discharge Residues from Cartridge-operated Industrial Tools. Journal of The Forensic Science Society, 24, 49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