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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夕分手潮:我們還能當朋友嗎?

海苔熊
・2014/08/04 ・5153字 ・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SR值 479 ・五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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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很久,我知道我很自私,可是我真的沒有辦法再這樣騙自己,也無法再騙你……」她把湯匙放在桌上,抬起頭看我,我們隔壁的幾桌,都是快樂過七夕的情侶。我試著假裝鎮定,壓抑心裡的情緒。可是,卻有一種無以名狀的悶,卡在胸口。

「他是誰?」我問她,空氣凝結得很複雜。

「什麼他是誰?你不要想太多,我只是很累了,很累於每天都要講電話、跟你報報備三餐,很累於每天要提心吊膽,你的漏接電話,很累於很多事情。我想要過過,一個人的生活。」她說,我的心跳像遠方高速公路的車,急促而悶熱。

「那為什麼,你今天還答應要跟我出來?為什麼還跟我去蘭嶼?為什麼直到剛剛,還要跟我牽手?為什麼不先跟我討論?為什麼……」我問,忍著激動的情緒。她沒有回答,我們之間尷尬得可以聽見手錶的滴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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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過了多久,她終於開口。

「我只是想找個機會好好跟你說。而且,我們還是可以當好朋友,雖然我知道,短時間內可能……總之,我還是很在意你」她說,我心裡持續冒出好多問號,已經讀過這麼多paper,但在自己面臨失去的時候,卻還是一樣無能為力。我不懂,已經說得這麼絕,為什麼還是要加上那句「我還是很在意你」?

我突然想起村上春樹在《挪威的森林》裡的話:

「不管你擁有什麼樣的真理都無法治癒失去所愛的哀傷。不管什麼樣的真理、什麼樣的誠實、什麼樣的堅強、什麼樣的溫柔,都無法治療那哀傷。我們只能走過那哀傷才能脫離哀傷,從其中學到些什麼,而所學到的這什麼,對於下一個預期不到的哀傷來臨時,仍然也毫不能派上用場。」

Source:Morse, K. A., & Neuberg, S. L. (2004). How do holidays influence relationship processes and outcomes? Examining the instigating and catalytic effects of Valentine’s Day.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1(4), 509-527.

傷心七夕情人節

我已經忘記哪天,我是如何踉蹌地走回家,也忘記那時候的我抱著枕頭哭了多少眼淚,我只記得在她轉身離開,並堅持不讓我送她之前,我強顏歡笑地說:「好諷刺,別人都在慶祝在一起,我們卻在談分離。」她苦笑了一陣,擺了擺手,一條寂寞的路便展向兩頭了,或者說,只有展向我這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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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多年以後,我才明白,那時的我並不孤單。

雖然老外不過七夕,但Morse與Neuber多年前進行的一項追蹤研究指出,西洋情人節2/14前一週與當週的分手率是平常的2.5倍<1>,在情人節參加實驗的受試者,更容易分手。在二月參加實驗的人,有13%的人分手,四月的參加者有7.4%的人分手(或許是因為愚人劫效應),而9月和10月的參加者,分手率是4.2%和5.1% [1]。

等等,根本不合邏輯吧?好,就算知道情人節前後是高危險期,但為什麼會這樣呢?我們沒有理由相信,情人節「使」我們分手,你總不能在提分手的時候跟另一半說:「嘿,寶貝,這不是我們的錯,這段關係裡面,我們都有成長,也都有悲傷;可是、可是(肆一語氣),淒美的愛情總禁不起時間,如果要怪,或許只能怪情人節吧。嘿,寶貝,你知道嗎,情人節的分手率是平常的2.5倍噢。正所謂完美的戀愛並不存在,就像完美的絕望並不存在一樣(村上春樹語氣)。」

我想還沒說完這段,就會被揍飛了吧。不論是二月十四或是七夕,都不能當做分手的理由,所以我們跟該去思考的是:這些「情人系」<2>的日子裡發生了一些什麼,讓我們更容易分手?或者,這效果真的如此「全面性」嗎?還是只是「某些人」在這段時間容易分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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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回答這些問題,Morse與Neube回顧了文獻,提出兩個假說:

(1)煽動假說(instigator hypothesis):情人節是一種「社會比較性」(Social comparison)的節日,在比較之中「煽動」了分手。這幾天之中,你有更多的機會看到別的情侶互餵吃飯飯,撞見路人甲和他的閃光在街頭擁吻,看見伯朗大道上的(偽)金城武幫他女朋友擦汗奉茶,甚至姊妹淘在聊天時,「不小心」聽到某人的男友又送她多名貴的限量包包。這樣一比較下來,很多事情都變得鮮明起來[2],當他不夠體貼、不夠了解、準備的禮物你不喜歡、甚至餵你吃飯的時候沒有疊字地說「飯飯、麵麵」,都會促使你去想:他真的愛我嗎?他是不是變了?

(2)催化假說(catalyst hypothesis):情人節只是催化了情侶之間「比較明顯」的部份。情侶間的連結強弱,本來就是會隨著衝突、信念、自我揭露、各種大小事件而起伏[3],那些本來就幸福穩定的關係,受情人節影響不大,真正該小心的是那些原先就岌岌可危,浪濤洶湧,暗藏許多不滿和委屈的關係。

所以,到底哪個說法對呢?就Morse與Neube的追蹤研究來說,比較支持「催化假說」。那些原先就問題重重的關係,更容易在情人節後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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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知道這個,並不能讓你通往任何地方,只是一種「衰世之學」;如果他說要分手,你還能說什麼?

我們,還是朋友嗎?

那天,回到家之後我就立刻傳簡訊給她,弱弱地問了一個很孬的問題:「那我們還是朋友吧?」接著忐忑地握著3310等待她的回應(如果你知道什麼是3310就暴露年紀了)。她只回了簡短的三個字「當然囉」,沒有句號,沒有貼圖(廢話,那時當然不會有),只留下我無止盡的猜測:究竟是「當然可以」,還是「當然不行」?厚,多打兩個字是會死膩!

這世界上有兩種人渴望「還能當朋友」,一種是失戀後心有不甘的人,另一種是表白失敗,想退守台灣的人(疑)。第二種人在被發卡後要「繼續友誼」的方法在這篇已經有討論過了,這裡我們來看看第一種人的下場:

Ursinus College的Brent Mattingly回顧了過去分手的研究指出,儘管60%的人在分手之後<3>,和對方的聯絡漸漸便少了[4],還是有六種人在分手之後,比較可能當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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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一起之前是朋友的人。Sandra Metts和他的同事多前就想知道分手後還不能當朋友[5],結果發現「之前就是朋友」,是重要的條件。此外,如果你越是覺得「被利用」或表現得很「退縮」(例如人間蒸發),分手後的友誼(post-disengagement friendship,PDF)也不會太好。
  2. 分手是共同提出的,畢竟繼續待在這段關係裡,兩個人都不快樂。另外,Charles T. Hill多年前調查了103對婚前分手的情侶[6],發現雖然女性總是比較敏於發現關係問題與提分手的人,但男人提分手比女人提分手更容易維繫PDF,或許不是因為男人愛面子,而是因為被甩的男人不太會因應「被拒絕」的感覺。
  3. 還對彼此有感覺的情侶。因為對他們來說,當朋友只是一種退守,其實兩人都想著有一天能夠重然舊愛。Stephen P. Banks與他的夥伴調查310個人的分手經驗[7],發現還相互吸引的人與使用「退而求其次」(de-escalation tactics)策略的人(我想要一個人安靜一陣子、一段時間之後我們再看看適不適合、我們都該對自己誠實……)比較可能繼續PDF。而嘗試去辯證(Justification)這場分手(我覺得我變了,在這段關係裡我並不快樂、沒有成長)、逃避躲藏不見面的(Avoidance)人比較難繼續PDF。當然,如果變成好友萬萬睡(Friends With Benefits,FWB)或是溜溜球式戀愛(On-Again/Off-Again Dating Relationships)[8-10],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4. 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很快樂滿意。這點很直覺(朱家安語氣),而且以前也寫過,這裡不贅述[11]。
  5. 家人或朋友支持[12]。這點以前也談過了,同樣不多說(再混嘛你!)。
  6. 同性戀。嗯,這是新的!一項研究調查了60位女同,37位男同,45位女異性戀與39位男異性戀,發現同性戀者更可能維繫PDF[13]。這並不是說,如果你想要分手後還是朋友,就找一個同性來愛,畢竟性傾向是不能勉強的<4>,同性戀之所以較有可能繼續聯絡,是因為他們共同屬於一個「被壓迫的團體」(oppressed group),而有緊密的連結。

如果你想知道究竟能不能在和他當朋友,可以回顧一下這六大條件,從朋友開始的戀情、協議分手、彼此仍有感覺、在一起時很快樂、身邊的人支持與同性戀。你滿足了幾個呢?你覺得勝算大嗎?

如果有些關係無法繼續

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兩年前的我就寫過類似的問題了,這兩年來,我究竟多懂了一些什麼呢?

當我重新去看這些分手的文獻,我終於發現那年七夕,她說的那句「我還是很在意你」,或許只是一種安撫。這是Stephen P. Banks研究中的「肯定」技巧(Positive Tone)。那些「我很對不起你」、「我真的很在乎」與「或許有一天我會後悔吧」,都只是一種感受的傳達,至於能不能再當朋友,跟這些話本身根本沒有關係[7]。

然後,我想帶著這些跟我有類似經歷的朋友,一起思考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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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幾年,或許你會想起這些日子的傷痛與淚水。想起你們曾經這麼親密卻又走向分別,想起某些遺憾,想起最後還是沒能和他當回朋友,想起某些失落,想起一些被拒絕、否定的時候,但你也會想起這些日子的開心與瘋狂,想起他和你一起脫下鞋子追逐的夕陽,想起他在你懷裡哭泣時的臉龐,想起某個夜晚你們徹夜聊到天亮,想起那些牽手、擁抱和歡笑,只要想起這些,在脆弱和難過的時候,好像就有力量,可以再努力一點點。

我曾經是很害怕失去的人。因為我總覺得,只要有相聚,就會有分離。既然要分離,當初何必創造,那些過分美好的記憶?

一直到很後來我才發現,真正的永恆,並不是從現在開始的延伸,而是每一個開心難過,腦洞落淚的瞬間。

一直到很後來我才發現,擁有並不是失去的開始。而是在每一份的擁有中,我們可以學著如何珍惜這些真情,珍惜這些瘋狂與交心,然後在揮手道別以後,轉化成能量,勇敢地迎風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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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來我們都想反了,所謂「依戀」(Attachment)並不是要你找一個人黏在他身邊,而是去學會「離開」[14]。離開並不一定帶來傷害,相反地,正是因為有天可能離開,我們才更懂得去擁抱身邊的人,懂得懷念。

此去經年,或許你會忘記跟他相處時的腦殘與白痴,或許你會忘記那時候自己是多麼傻地等他兩個多小時,多麼焦急地等他的回應,但永遠不要忘記,曾經年少的你,如此的脆弱,如此害怕受傷,卻也同時願意相信,願意付出熱誠,願意嘗試別人口中的不可能,因為能「去承擔受傷」,也代表著「有能力堅強」<5>。

勇敢地擁抱,這個原本、就真誠而美好的你。勇敢地記得,這個生命中的曾經。

勇敢地,去愛<6>。

<註解>

  1. Morse的研究是這樣做的,他跟受試者說,他們想記錄一年當中情侶感情的變化,而在二、四、九、十月是最容易變化的轉捩點,所以才會在不同的時間點請他們來參加實驗,這樣做是希望二月參加的受試者不要覺得他們很「特別」而產生受試者期望效應。追蹤一年之後,也就是在下一年的情人節以及其他四、九、十月(他們平均在一起18個月,與過去我們在台灣做的研究平均值相仿),發現二月在一起的人,分手的比率是其他月份的2.55倍;如果控制了「戀愛經驗」(Past number of relationships)、「交往時間」(Length of relationship)與「第一年參加實驗的關係品質」(Initial relationship quality),再用邏輯迴歸分析(logistic regression)算出控制這些變項之後的「相對倖存率」,二月份分手的比率是其他月份的5.49倍。
  2. 情侶一年可以過8個「情人系」節日西洋情人節、白色情人節、七夕情人節、在一起紀念日、雙方生日(這通常要算兩天,除非同一天生)、聖誕節與跨年夜。
  3. 簡單說是減少聯絡,其實比想像中複雜。Kellas等人的原文用的是「關係性消退」(Relational Decline),意思是對彼此的承諾感越來越低。另外,在他的樣本中有5%的人在一段時間的分手後關係(post-dissolutional relationships)之後,不再有任何聯絡。
  4.  同性戀研究懶人包
  5. 對這個概念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Brene Brown脆弱的力量
  6. 改寫自我給畢業孩子的話
  7. 另外補充一個根本無直接相關的數據:研究親密關係多年的 Benjamin Le的一想調查找了超過1000名美國人,發現有47%的男人期待情人節可以上床,但只有23%的女人這樣想。想了解更多,可以點這裡
  8. 看板娘為万虹萱

[參考資料]

  1. Morse, K.A. and S.L. Neuberg, How do holidays influence relationship processes and outcomes? Examining the instigating and catalytic effects of Valentine’s Day. Personal Relationships, 2004. 11(4): p. 509-527.
  2. Buunk, B.P., F.L. Oldersma, and C.K.W. de Dreu, Enhancing Satisfaction through Downward Comparison: The Role of Relational Discontent and Individual Differences in Social Comparison Orientation. 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 2001. 37(6): p. 452-467.
  3. Surra, C.A. and D.K. Hughes, Commitment processes in accounts of the development of premarital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Marriage and the Family, 1997: p. 5-21.
  4. Kellas, J.K., et al., The ex-files: Trajectories, turning points, and adjustme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post-dissolutional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2008. 25(1): p. 23-50.
  5. Metts, S., W.R. Cupach, and R.A. Bejlovec, `I Love You Too Much to Ever Start Liking You’: Redefining Romantic Relationships.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1989. 6(3): p. 259-274.
  6. Hill, C.T., Z. Rubin, and L.A. Peplau, Breakups before marriage: The end of 103 affairs. Journal of Social Issues, 1976. 32(1): p. 147-168.
  7. Banks, S.P., et al., An examination of relationship disengagement: Perceptions, breakup strategies and outcomes. Western Journal of Speech Communication, 1987. 51(1): p. 19-41.
  8. Dailey, R.M., et al., On-Again/Off-Again Dating Relationships: What Keeps Partners Coming Back?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2011. 151(4): p. 417-440.
  9. Dailey, R.M., et al., A qualitative analysis of on-again/off-again romantic relationships: “It’s up and down, all around”. Journal of Social and Personal Relationships, 2009. 26(4): p. 443-466.
  10. Dailey, R.M., et al., On-again/off-again dating relationships: How are they different from other dating relationships? Personal Relationships, 2009. 16(1): p. 23-47.
  11. Bullock, M., et al., Can We Be (and Stay) Friends? Remaining Friends After Dissolution of a Romantic Relationship. Journal of Social Psychology, 2011. 151(5): p. 662-666.
  12. Busboom, A.L., et al., Can we still be friends? Resources and barriers to friendship quality after romantic relationship dissolution. Personal Relationships, 2002. 9(2): p. 215-223.
  13. Harkless, L.E. and B.J. Fowers,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in relational boundaries among heterosexuals, gay men, and lesbians. Psychology of Women Quarterly, 2005. 29(2): p. 167-176.
  14. Ein-Dor, T., et al., The Attachment Paradox: How Can So Many of Us (the Insecure Ones) Have No Adaptive Advantages? Perspectives on Psychological Science, 2010. 5(2): p. 123-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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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苔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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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次受傷之後,我們數度懷疑自己是否失去了愛人的能力,殊不知我們真正失去的,是重新認識與接納自己的勇氣。 經歷了幾段感情,念了一些書籍,發現了解與頓悟總在分手後,希望藉由這個平台分享一些自己的想法與閱讀心得整理,幫助(?)一些跟我一樣曾經或正在感情世界迷網的夥伴,用更健康的觀點看待愛情,學著從喜歡自己開始,到敏感於周遭的重要他人,最後能用自己的雙手溫暖世界。 研究領域主要在親密關係,包括愛情風格相似性,遠距離戀愛的可能性,與不安全依戀者在網誌或書寫中所透露出的訊息。 P.s.照片中是我的設計師好友Joy et Joséph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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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也要有「技術」!從言論、隱私到國安,你我都該懂的界線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12/18 ・2366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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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以為鍵盤俠天下無敵?小心一個不留神就觸法!人們常忽略「網路並非法外之地」這個重要事實。不只現實生活中的法律同樣適用於網路空間,隨著科技發展,更多應網路特性而生的法律規範也相繼出現。從基本的言論自由到隱私權保護,從智慧財產權到國家安全,法律體系正全面性地回應數位時代的種種挑戰。

在臺灣,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權利源自《憲法》第 11 條的明確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釋字第 509 號則指出,「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網路快速傳播的特性放大了言論的影響力,而大法官的解釋將言論自由的邊際刻畫得更明確,這在數位時代裡顯得格外重要。

網路與社群媒體的快速傳播,放大了言論的影響力。圖/unsplash

網路上的性、暴力與未成年保護

顯然言論自由並非是毫無限制,2023 年 11 月的一起案件就展現其中一種界線的樣貌。當時,一名 36 歲男子將他和網友在網咖的性愛影片上傳至推特,還寫下「《網咖包廂實戰計 1》我跟某公司 OL 戰鬥」等文字。這段影片一經發布,當事女子立即採取法律行動。最終,法院依其以網際網路「供人觀覽猥褻影像」的罪名,判處該名男子拘役 30 日,得易科罰金。這個判決清楚說明了,即便在虛擬空間,散布猥褻影像仍須承擔實質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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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法律的規範更加嚴格。《刑法》第 235 條明文禁止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物品,無論形式是圖文、聲音還是影像。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 36 條更進一步禁止任何形式的兒童色情製品被製造、散布和持有。2019年彰化縣曾層發生過這樣一起案件:一名陳姓中年男子將9歲女童帶往居所,不僅強迫她觀看色情影片,還對她進行猥褻行為,甚至將過程上傳至 Google 雲端。儘管他後來試圖以資助女童就學表達悔意,法院仍以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判處他 4 年 4 個月有期徒刑。

不實言論的散布同樣可能觸犯法律。2021 年 9 月爆發的「台大狼師案」就是一個警示。一名女大生在網路上指控教師誘騙她發生關係並傳染性病,幾個月後又指控對方對她進行強制性行為。當她提出告訴時,檢方卻查無性侵事實,加上她反覆的說詞,不僅性侵告訴失敗,還因誹謗罪反被加重判刑。

當駭客、間諜都轉戰網路戰場

2013 年,一名退役空軍上校赴陸經商時被情治單位吸收,返台後透過人脈網絡發展組織、刺探軍事機密,並以空殼公司掩護非法報酬,這個情報網持續運作了 8 年之久。

在涉及國家安全的議題上,法律的態度更是嚴厲。根據《國家安全法》第 2 條的規定,任何人都不得為境外敵對勢力及其控制的組織、機構進行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更不能洩漏、交付或傳遞公務機密,違反者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刑法》規定,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更要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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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襲與轉貼的邊界在哪裡?

在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上,臺灣也經歷了數位時代的轉變。台灣第一個網路著作權相關判決,就發生在傳統出版與數位平台的碰撞之中。南方社區文化網路負責人陳豐偉等三人在中山大學 BBS 上發表的文章,未經同意就被《光碟月刊》收錄在隨刊光碟中發行。三人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後,《光碟月刊》發行人兼總經理黃俊義被判處七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三年。這個判決為數位時代的著作權保護樹立了重要典範。

臺灣首例網路著作權案判決,為數位時代智慧財產權保護樹立典範。圖/envato

近年來,影音平台的著作權爭議更趨複雜。2022 年,知名 YouTube 頻道「觸電網」就因為片商車庫娛樂檢舉七十多支未經授權的影片,導致經營 12 年的頻道被迫下架。車庫娛樂透過律師聲明,這是針對「未經合法授權影音內容」的標準處理,並表明將追究民事與刑事責任。

受害了怎麼辦?申訴管道報你知

當我們在網路上的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根據侵害類型尋求不同的救濟管道。最基本的言論自由權利受到侵犯時,可以先向社群平台提出檢舉。若遇到更嚴重的情況,如散布猥褻影像、非法性私密影片等,除了平台檢舉外,還可以向警方提告,或是尋求衛福部「性影像處理中心」的協助。

在面對網路霸凌、不實言論時,可以向台灣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 等組織求助,協助澄清真相。若發現有害兒少身心健康的不當內容,則可以向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提出申訴。這個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支持的組織,會在受理後進行查核、轉介業者改善或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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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的侵害在網路時代極為常見,就像「觸電網」遭片商檢舉下架的案例。這類情況可以透過平台既有的著作權保護機制處理,情節嚴重者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若發現可疑的廣告或不公平交易行為,則可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若是特定領域的違規內容,則應該向各該主管機關反映,例如藥品廣告歸衛福部管轄、證券期貨廣告則由金管會負責。

網路時代的法律規範正不斷演進,從個人隱私到國家安全,從言論自由到智慧財產權,每個面向都在尋求數位環境下的最佳平衡點。作為網路使用者,我們必須理解並遵守這些法律界線,同時也要懂得運用各種救濟管道保護自身權益。唯有每個人都清楚了解並遵守這些規範,才能共同營造一個更安全、更有序的網路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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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心網路陷阱!從媒體識讀、防詐騙到個資保護的安全守則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4/12/17 ・300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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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委託,泛科學企劃執行。 

網路已成為現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伴隨著便利而來的,還有層出不窮的風險與威脅。從充斥網路的惡假害訊息,到日益精進的詐騙手法,再到個人隱私的安全隱憂,這些都是我們每天必須面對的潛在危機。2023 年網路購物詐欺案件達 4,600 起,較前一年多出 41%。這樣的數據背後,正反映出我們對網路安全意識的迫切需求⋯⋯

「第一手快訊」背後的騙局真相

在深入探討網路世界的風險之前,我們必須先理解「錯誤訊息」和「假訊息」的本質差異。錯誤訊息通常源於時效性考量下的查證不足或作業疏漏,屬於非刻意造假的不實資訊。相較之下,假訊息則帶有「惡、假、害」的特性,是出於惡意、虛偽假造且意圖造成危害的資訊。

2018 年的關西機場事件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當時,燕子颱風重創日本關西機場,數千旅客受困其中。中國媒體隨即大肆宣傳他們的大使館如何派車前往營救中國旅客,這則未經證實的消息從微博開始蔓延,很快就擴散到各個內容農場。更令人遺憾的是,這則假訊息最終導致當時的外交部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因不堪輿論壓力而選擇結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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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另一則「5G 會抑制人體免疫系統」的不實訊息在網路上廣為流傳。這則訊息聲稱 5G 技術會影響人體免疫力、導致更容易感染疾病。儘管科學家多次出面澄清這完全是毫無根據的說法,但仍有許多人選擇相信並持續轉發。類似的例子還有 2018 年 2 月底 3 月初,因量販業者不當行銷與造謠漲價,加上媒體跟進報導,而導致民眾瘋狂搶購衛生紙的「安屎之亂」。這些案例都說明了假訊息對社會秩序的巨大衝擊。

提升媒體識讀能力,對抗錯假訊息

面對如此猖獗的假訊息,我們首要之務就是提升媒體識讀能力。每當接觸到訊息時,都應先評估發布該消息的媒體背景,包括其成立時間、背後所有者以及過往的報導記錄。知名度高、歷史悠久的主流媒體通常較為可靠,但仍然不能完全放下戒心。如果某則消息只出現在不知名的網站或社群媒體帳號上,而主流媒體卻未有相關報導,就更要多加留意了。

提升媒體識讀能力,檢視媒體背景,警惕來源不明的訊息。圖/envato

在實際的資訊查證過程中,我們還需要特別關注作者的身分背景。一篇可信的報導通常會具名,而且作者往往是該領域的資深記者或專家。我們可以搜索作者的其他作品,了解他們的專業背景和過往信譽。相對地,匿名或難以查證作者背景的文章,就需要更謹慎對待。同時,也要追溯消息的原始來源,確認報導是否明確指出消息從何而來,是一手資料還是二手轉述。留意發布日期也很重要,以免落入被重新包裝的舊聞陷阱。

這優惠好得太誇張?談網路詐騙與個資安全

除了假訊息的威脅,網路詐騙同樣令人憂心。從最基本的網路釣魚到複雜的身分盜用,詐騙手法不斷推陳出新。就拿網路釣魚來說,犯罪者通常會偽裝成合法機構的人員,透過電子郵件、電話或簡訊聯繫目標,企圖誘使當事人提供個人身分、銀行和信用卡詳細資料以及密碼等敏感資訊。這些資訊一旦落入歹徒手中,很可能被用來進行身分盜用和造成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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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手法不斷進化,釣魚詐騙便常以偽裝合法機構誘取敏感資訊。圖/envato

資安業者趨勢科技的調查就發現,中國駭客組織「Earth Lusca」在 2023 年 12 月至隔年 1 月期間,利用談論兩岸地緣政治議題的文件,發起了一連串的網路釣魚攻擊。這些看似專業的政治分析文件,實際上是在臺灣總統大選投票日的兩天前才建立的誘餌,目的就是為了竊取資訊,企圖影響國家的政治情勢。

網路詐騙還有一些更常見的特徵。首先是那些好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優惠,像是「中獎得到 iPhone 或其他奢侈品」的訊息。其次是製造緊迫感,這是詐騙集團最常用的策略之一,他們會要求受害者必須在極短時間內作出回應。此外,不尋常的寄件者與可疑的附件也都是警訊,一不小心可能就會點到含有勒索軟體或其他惡意程式的連結。

在個人隱私保護方面,社群媒體的普及更是帶來了新的挑戰。2020 年,一個發生在澳洲的案例就很具有警示意義。當時的澳洲前總理艾伯特在 Instagram 上分享了自己的登機證照片,結果一位網路安全服務公司主管僅憑這張圖片,就成功取得了艾伯特的電話與護照號碼等個人資料。雖然這位駭客最終選擇善意提醒而非惡意使用這些資訊,但這個事件仍然引發了對於在社群媒體上分享個人資訊安全性的廣泛討論。

安全防護一把罩!更新裝置、慎用 Wi-Fi、強化密碼管理

為了確保網路使用的安全,我們必須建立完整的防護網。首先是確保裝置和軟體都及時更新到最新版本,包括作業系統、瀏覽器、外掛程式和各類應用程式等。許多網路攻擊都是利用系統或軟體的既有弱點入侵,而這些更新往往包含了對已知安全漏洞的修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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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公共 Wi-Fi 時也要特別當心。許多公共 Wi-Fi 缺乏適當的加密和身分驗證機制,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能夠輕易地攔截使用者的網路流量,竊取帳號密碼、信用卡資訊等敏感數據。因此,在咖啡廳、機場、車站等公共場所,都應該避免使用不明的免費 Wi-Fi 處理重要事務或進行線上購物。如果必須連上公用 Wi-Fi,也要記得停用裝置的檔案共享功能。

使用公共 Wi-Fi 時,避免處理敏感事務,因可能存在數據被攔截與盜取的風險。圖/envato

密碼管理同樣至關重要。我們應該為不同的帳戶設置獨特且具有高強度的密碼,結合大小寫字母、數字和符號,創造出難以被猜測的組合。密碼長度通常建議在 8~12 個字元之間,且要避免使用個人資訊相關的詞彙,如姓名、生日或電話號碼。定期更換密碼也是必要的,建議每 3~6 個月更換一次。研究顯示,在網路犯罪的受害者中,高達八成的案例都與密碼強度不足有關。

最後,我們還要特別注意社群媒體上的隱私設定。許多人在初次設定後就不再關心,但實際上我們都必須定期檢查並調整這些設定,確保自己清楚瞭解「誰可以查看你的貼文」。同時,也要謹慎管理好友名單,適時移除一些不再聯繫或根本不認識的人。在安裝新的應用程式時,也要仔細審視其要求的權限,只給予必要的存取權限。

提升網路安全基於習慣培養。辨識假訊息的特徵、防範詐騙的警覺心、保護個人隱私的方法⋯⋯每一個環節都不容忽視。唯有這樣,我們才能在享受網路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確保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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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與愛情公式:用數學擬定你的擇偶策略——《數盲、詐騙與偽科學》
大牌出版.出版大牌_96
・2024/01/06 ・2486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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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期望值,有助於分析賭場裡的大部分賭局,以及美國中西部和英國的嘉年華會中,常有人玩、但一般人比較不熟悉的賭法:骰子擲好運(chuck-a-luck)。

招攬人來玩「骰子擲好運」的說詞極具說服力:你從 1 到 6 挑一個號碼,莊家一次擲三顆骰子,如果三個骰子都擲出你挑的號碼,莊家付你 3 美元。要是三個骰子裡出現兩個你挑的號碼,莊家付你 2 美元。

假如三個骰子裡只出現一個你挑的號碼,莊家付你 1 美元。如果你挑的號碼一個也沒有出現,那你要付莊家 1 美元。賽局用三個不同的骰子,你有三次機會贏,而且,有時候你還不只贏 1 美元,最多也不過輸 1 美元。

我們可以套用名主持人瓊安.李維絲(Joan Rivers)的名言(按:她的名言是:「我們能聊一聊嗎?」),問一句:「我們能算一算嗎?」(如果你寧願不算,可以跳過這一節。)不管你選哪個號碼,贏的機率顯然都一樣。不過,為了讓計算更明確易懂,假設你永遠都選 4。骰子是獨立的,三個骰子都出現 4 點的機率是 1/6×1/6×1/6=1/216,你約有 1/216 的機率會贏得 3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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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兩個骰子出現 4 點的機率,會難算一點。但你可以使用第 1 章提到的二項機率分布,我會在這裡再導一遍。三個骰子中出現兩個 4,有三種彼此互斥的情況:X44、4X4 或 44X,其中 X 代表任何非 4 的點數。而第一種的機率是 5/6×1/6×1/6=5/216,第二種和第三種的結果也是這樣。三者相加,可得出三個骰子裡出現兩個 4 點的機率為 15/216,你有這樣的機率會贏得 2 美元。

圖/envato

同樣的,要算出三個骰子裡只出現一個 4 點的機率,也是要將事件分解成三種互斥的情況。得出 4XX 的機率為 1/6×5/6×5/6=25/216,得到 X4X 和 XX4 的機率亦同,三者相加,得出 75/216。這是三個骰子裡僅出現一個 4 點的機率,因此也是你贏得 1 美元的機率。

要計算擲三個骰子都沒有出現 4 點的機率,我們只要算出剩下的機率是多少即可。算法是用 1(或是100%)減去(1/216 +15/216 + 75/216),得出的答案是 125/216。所以,平均而言,你每玩 216 次骰子擲好運,就有 125 次要輸 1 美元。

這樣一來,就可以算出你贏的期望值($3×1/216)+($2×15/216)+($1×75/216)+(–$1×125/216)=$(–17/216)=–$0.08。平均來說,你每玩一次這個看起來很有吸引力的賭局,大概就要輸掉 8 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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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愛情,有公式?

面對愛情,有人從感性出發,有人以理性去愛。兩種單獨運作時顯然效果都不太好,但加起來⋯⋯也不是很妙。不過,如果善用兩者,成功的機率可能還是大一些。回想舊愛,憑感性去愛的人很可能悲嘆錯失的良緣,並認為自己以後再也不會這麼愛一個人了。而用比較冷靜的態度去愛的人,很可能會對以下的機率結果感興趣。

在我們的模型中,假設女主角——就叫她香桃吧(按:在希臘神話中,香桃木﹝Myrtle﹞是愛神阿芙蘿黛蒂﹝Aphrodite﹞的代表植物,象徵愛與美)有理由相信,在她的「約會生涯」中,會遇到 N 個可能成為配偶的人。對某些女性來說,N 可能等於 2;對另一些人來說,N 也許是 200。香桃思考的問題是:到了什麼時候我就應該接受X先生,不管在他之後可能有某些追求者比他「更好」?我們也假設她是一次遇見一個人,有能力判斷她遇到的人是否適合她,以及,一旦她拒絕了某個人之後,此人就永遠出局。

為了便於說明,假設香桃到目前為止已經見過 6 位男士,她對這些人的排序如下:3—5—1—6—2—4。這是指,在她約過會的這 6 人中,她對見到的第一人的喜歡程度排第 3 名,對第二人的喜歡程度排第 5 名,最喜歡第三個人,以此類推。如果她見了第七個人,她對此人的喜歡程度超過其他人,但第三人仍穩居寶座,那她的更新排序就會變成 4—6—1—7—3—5—2。每見過一個人,她就更新追求者的相對排序。她在想,到底要用什麼樣的規則擇偶,才能讓她最有機會從預估的 N 位追求者中,選出最好的。

圖/envato

要得出最好的策略,要善用條件機率(我們會在下一章介紹條件機率)和一點微積分,但策略本身講起來很簡單。如果有某個人比過去的對象都好,且讓我們把此人稱為真命天子。如果香桃打算和 N 個人碰面,她大概需要拒絕前面的 37%,之後真命天子出現時(如果有的話),就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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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假設香桃不是太有魅力,她很可能只會遇見 4 個合格的追求者。我們進一步假設,這 4 個人與她相見的順序,是 24 種可能性中的任何一種(24=4×3×2×1)。

由於 N=4,37% 策略在這個例子中不夠清楚(無法對應到整數),而 37% 介於 25% 與 50% 之間,因此有兩套對應的最佳策略如下:

(A)拒絕第一個對象(4×25%=1),接受後來最佳的對象。

(B)拒絕前兩名追求者(4×50%=2),接受後來最好的求愛者。

如果採取A策略,香桃會在 24 種可能性中的 11 種,選到最好的追求者。採取 B 策略的話,會在 24 種可能性中的 10 種裡擇偶成功。

以下列出所有序列,如同前述,1 代表香桃最偏好的追求者,2 代表她的次佳選擇,以此類推。因此,3—2—1—4 代表她先遇見第三選擇,再來遇見第二選擇,第三次遇到最佳選擇,最後則遇到下下之選。序列後面標示的 A 或 B,代表在這些情況下,採取 A 策略或 B 策略能讓她選到真命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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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1243;1324;1342;1423;1432;2134(A);2143(A);2314(A, B);2341(A, B);2413(A, B);2431(A, B);3124(A);3142(A);3214(B);3241(B);3412(A, B);3421;4123(A);4132(A);4213(B);4231(B);4312(B);4321

如果香桃很有魅力,預期可以遇見 25 位追求者,那她的策略是要拒絕前 9 位追求者(25 的 37% 約為 9),接受之後出現的最好對象。我們也可以用類似的表來驗證,但是這個表會變得很龐雜,因此,最好的策略就是接受通用證明。(不用多說,如果要找伴的人是男士而非女士,同樣的分析也成立。)如果 N 的數值很大,那麼,香桃遵循這套 37% 法則擇偶的成功率也約略是 37%。接下來的部分就比較難了:要如何和真命天子相伴相守。話說回來,這個 37% 法則數學模型也衍生出許多版本,其中加上了更合理的戀愛限制條件。

——本書摘自《數盲、詐騙與偽科學》,2023 年 11 月,大牌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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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牌出版.出版大牌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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