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古道風
我從小就很愛吃芙蓉蛋飯。好像是在小學六年級吧,我吃着吃着,忽然想:「有一天,我會死。死了我就不能再吃芙蓉蛋飯,不能再看《寵物小精靈》,不能再坐在父親的單車上聽風在耳邊呼嘯而過……」想到就覺得很害怕,那幾晚甚至怕得睡不着覺。好在我不只在哲學方面早熟,也很早就掌握了成年人的生活技能 ── 逃避現實,最後以「也許十幾年後人類就能發明長生不老藥」、「也許我長大了就不再怕死」之類的想法,暫時掩蓋我對死亡的恐懼。
十幾年過去,可幸的是我依舊愛吃芙蓉蛋飯,可惜的是人類沒有發明甚麼長生不老藥,我依舊怕死。但不同的是,現在我大概有能力也有膽量就「死可怕嗎?」這個問題思考下去。本文嘗試從哲學角度考察一下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並約略交代我的立場,盼能引發大家進一步思考這個問題。
我們所害怕的「死」指的是甚麼?
如果我問:「死可怕嗎?」你的第一個反應是:「可怕,因為死亡往往很痛苦,無論是纏綿病榻而死,還是遇意外而亡,如遭貨車撞死,都要受或長或短、或多或少的痛苦。」那麼你可能並不怕死,你只是怕痛、怕苦而已。假定我再問:「如果你是在無意識中死去,死前沒有受任何痛苦呢?那麼你還認為死可怕嗎?」如果你仍然怕,那你就是怕死本身,我們有理由怕死本身嗎?這才是本文要討論的主題。
我們有理由怕死嗎?不少人也許會答道:「沒有,因為我們只是去了另一個世界。我們的肉體雖然死了,但靈魂繼續存在。有些宗教認為合資格的靈魂最終會到天國去,有些則認為會經歷輪迴,靈魂離開死去的肉體,進入另一個身體過下一世。」
《莊子》有個寓言故事看法類似:麗姬要離開家鄉嫁到晉國去,去前她哭得衣衫都濕透了,待得到了晉國,和國王同睡一床、共享美食,麗姬才後悔自己當初哭成淚人。莊子說,也許我們就是麗姬,死後世界就是晉國。死不過是去一趟最新奇的旅行而已。
笛卡兒眼中的靈魂是獨立的存在
但是,日常語言中「靈魂」的意思並不清楚,有時我們會將之想像為卡通片中一團白色的東西,或像電視劇般,想成是跟我身體外形相似、只是比較透明的東西,但如果是這樣的話,靈魂就似乎佔有空間,甚至能在特定條件下被看見,是物理世界的事物。然而,既是物理事物,我們照理說可用科學檢測靈魂的存在,但偏偏科學家從來沒有發現過這樣的事物。這會使「靈魂說」更難講得通,因此我們不妨借用法國一位大哲學家笛卡兒(René Descartes)的理論,將「靈魂說」界定得更精準。笛卡兒的實體二元論認為,世界上有兩種實體:物質實體和心靈實體。
實體之所以為實體,在於它們能獨立於其他東西而存在。通過比較實體和性質,「獨立於其他東西而存在」的意思會更清楚。芙蓉蛋飯是個實體,能夠獨立於其他東西而存在,我們可以想像這個世界只有一碟芙蓉蛋飯存在,沒有任何其他東西。性質則不同,如美味是一種性質,這種性質必須「依附實體」而存在、通過為實體所擁有而存在,如「芙蓉蛋飯很美味」,就是芙蓉蛋飯這個實體擁有美味的性質,性質不能夠獨立於其他東西而存在,我們不能想像這個世界只有「美味」存在,卻沒有其他東西。因此,說世界上有物質實體和心靈實體兩種實體,這就表示物質實體能獨立於心靈實體存在,心靈實體也能獨立於物質實體存在。
物質實體和心靈實體的分別,在於前者佔據空間、有位置,後者不佔空間、沒有位置。前者如剛才舉例中的芙蓉蛋飯,又或是身體、你手上這本書等,顯然有一定體積,佔據物理空間、而且有位置,我們可以說芙蓉蛋飯在我的面前、我的身體在書店裡等等。後者指那個在思考的我,那個進行各種心靈活動如感知顏色聲音、感到喜悅哀傷、計劃寫完這篇文章後做甚麼的我、思想主體。當然我們一般認為不只我有這個思想主體,其他人都有。
實體二元論認為這些主體就像桌子一樣,也是獨立於其他東西而存在的,也就是可以獨立於身體而存在。而這些心靈實體不佔據空間、沒有位置,那個思想、感知的主體沒有所謂體積,也沒有所謂處於身體的哪一個部分。物質實體可以分割,你可以把芙蓉蛋飯分成十份,或再細分成很小很小的微粒。但你不能把那個思考的我分割。物質實體受自然律支配,如萬有引力,如果在四十樓把我的身體扔出窗外,它會高速下墜。但心靈實體則不受自然律支配,故無所謂把我的思想主體扔出窗外,那個思想主體根本不受自然律支配。
結合靈魂說和笛卡兒的實體二元論,我們可以重新表達那種認為死不可怕的看法:我們毋須怕死,因為我們的身體是物質實體,會隨時間而腐朽,但我們的靈魂是心靈實體,心靈實體不朽。
沒有所謂靈魂,一切都來自大腦?
對於靈魂說,最直接的質疑當然是:
你怎樣證明靈魂的存在?
就算退一步,假設你能證明靈魂的存在,你又怎樣證明靈魂是不朽的?靈魂就算跟身體的性質有別,但那不表示它就永遠不會腐朽、永遠不會消失啊。這兩個問題已經夠難答了,但就算再退一步,撇開這兩個問題不論,靈魂說仍然有其內在的困難需要解決:身體和靈魂如此不同,它們如何互動?
我們一般認為,物質實體才能影響物質實體,例如我揮出一拳,令你的臉凹陷下去,這是沒問題的,因為我的拳頭和你的臉都是物質。然而,靈魂說卻認為,只要我那個非物質的靈魂很生氣、很想揍你,就能引起我那物質的拳頭向前揮,但這怎麼可能?非物質的靈魂怎樣影響物質的東西?其中的機制是怎樣的?靈魂說更會認為,我那物質的拳頭向前揮,不只能令你的臉凹陷,更能令你有痛的感覺,而這種感覺是心靈活動,是你的靈魂感到痛,這又怎麼可能?物質的東西又怎樣反過來影響非物質的靈魂?
事實上,對於出拳,有個簡單直接得多的解釋方法,那就是我大腦發出的神經訊號,令我出拳,生氣、想揍你、出拳的意志無非是我大腦的某些神經訊號。我的大腦和拳頭都是物質,前者對後者的影響能用物理完全解釋。另一方面,當你的臉被我擊中,你臉的神經線又會刺激大腦發出某些神經訊號,那個訊號就是痛。你的臉、大腦都是物質。前後對後者的影響也完全能用物理解釋。
與其接受會引起種種理論困難的靈魂說,接受以下的世界觀不是合理得多嗎?這個世界只有物質、能量等物理事物,沒有靈魂。
No hell below us, above us only sky.
我們種種心靈活動無非是大腦的活動。死亡就是生命的終結,人死如燈滅,意識消失、歸於無有。我是這樣看死亡的。[1] 如果這樣理解死亡,我們有沒有理由怕死?
死亡不是意義的終點
有人認為我們仍然毋須怕死,因為生老病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我很喜歡的作家倪匡先生就這樣認為:「世人皆怕死,甚至有『千古艱難唯一死』之句。想想,真沒道理,因為人人都一定會死,這是絕無可改變的生命鐵律……」[2]
然而,這答案仍然未能令我滿意。某事物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不表示我們就沒有理由害怕那事物。海嘯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但我們當然有理由害怕海嘯。而事件一定會發生,似乎也不代表我就沒理由怕那件事啊。假設你很愛一個女孩,準備跟她表白,但她一定會拒絕你。你仍然有理由怕她拒絕啊!那理由就是你想跟她在一起。甚至這種怕來得更絕望,因為如果她不一定會拒絕你,你患得患失之餘也許還心存一絲希望,但如果她肯定會拒絕,你就連這一絲希望也沒有了。死亡一定會來臨,死亡是自然現象,但這並不表示我們就沒有理由怕死。
對於死亡,還有孔子著名的看法:「未知生,焉知死?」我們連生的道理都未了解,又怎能了解死亡?「死亡是甚麼」這問題難以回答,多想反而會令我們忽略了更實際、更重要、我們更有把握解決的「生的問題」,所以孔子「敬鬼神而遠之」,所以「子不語怪力亂神」。
孔子的看法,也恕我不敢苟同。雖然我們都未死,無法以第一身權威回答「死亡是甚麼」的問題,可是隨着科學的進步、哲學的發展,我們似乎也能對這問題加以思考,甚至嘗試回答。事實上,這正是無數哲學文章以至拙文想做的事。
對於許多人來說,也許看法恰好跟孔子相反 ──「未知死,焉知生?」不弄清楚死亡是甚麼回事,他們活也活得提心吊膽、心緒不寧。有人甚至認為,如果死亡就代表永遠消失,那麼生前的一切都失去價值。如果死了就歸於無有,那生前就算吃過多少碟美味的芙蓉蛋飯、看過多少部構思精巧的電影,又有甚麼價值?在一百年之後,這些事都彷彿沒有存在過。就算你不只吃喝玩樂,而是影響歷史巨輪的風雲人物,就當你是曹操好了,「固一世之雄也,而今安在哉?」
我不同意死亡會令生前種種失去價值。如果某件事情在完結前是有價值的,那麼即使它完結了,這件事仍然是有價值的。我們不是這樣理解旅行的嗎?五日四夜,你看過壯麗的山河,走過迂迴的古道,嚐過特別的味道,認識了十分投契的朋友。飛機着地的一刻,難道你就立刻覺得這一切毫無意義?難道你會向旅行社追討賠償,質問道:「我付了錢,為甚麼到頭來甚麼也沒得到?」如果看風景、賞美食是有價值的,那就算風景已經看完,美食已經吃盡,這些事情仍然是有意義的。
杜甫寫下叫人神為之奪、氣為之窒的詩歌,他早已死去,但沒有人會認為杜甫一生因此就失去價值。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力爭黑人平權,1968 年慘遭暗殺,但沒有人因此會認為他的一生就失去價值。同理,我當然沒有他們偉大,但如果我努力追求過自己的理想,認真欣賞過這個世界,愛過,也被愛過,即使有一天我終會逝去,這一生仍然是充滿價值吧?死亡可以終結精彩的一生,但無法摧毀精彩的一生。
思考過後,我怕死怕得理直氣壯
我甚至認為生命的價值和死亡的可怕是一體兩面。至此,終於可以揭曉我會怎樣回答「死可怕嗎?」這問題:可怕,我有理由怕死,是因為我有理由貪生。死可怕,不是因為死會令生命失去意義,而是因為死終結了我們充滿意義的生命,死令我們再沒有可能經驗種種美好事物。死不是個狀態,死不是某種經驗,而是所有經驗的終止。
有些人怕死,是誤把死當成一個狀態、一種經驗,例如怕死後要獨個兒面對一片漆黑。但如果我上述對死亡的論述正確,即死亡就是生命的結束、意識的消失,則我們根本不會在死後獨個兒面對黑暗,因為死後我們連意識都消失了,甚至更準確地講,連我們都消失了,哪裡還能感知到一片黑暗?不只感知不了一片漆黑,也感知不了世上種種美好事物,這才是我怕死的理由。生命是我們能經驗種種美好事物的先決條件,而死亡正正是奪去了這條件。
活下去,我可以呷着馥郁的奶荼靜靜地讀一個上午小說,我可以聽着淅瀝的雨聲默默地發一個下午呆,我可以因陳奕迅的《活著多好》感慨萬千,我可以因達哥的瘋言瘋語笑得喘不過氣來,我可以跟知己無所不談,我可以與愛人相顧無言……直到死亡來臨,我的意識消失,這一切「可以」都不再可以。想到有一天這本書仍在,風仍在吹,河仍在流,但我卻歸於無有,我就打從心底裡寒出來。[3]
如果有讀者希望讀這篇文章來安頓對死亡的恐懼,很抱歉。小時候,我怕死,現在,我有理由怕死。讓我引用波斯詩人奧瑪(Omar)的幾句詩句作結:[4]
當你活著
就盡情歡飲
因為一旦離去
便永不重臨
注釋
- [1]當然,支持這種世界觀的理由不只這一個,正文也無法窮盡支持、反駁靈魂說的種種論證,有興趣的讀者,我推薦參考 Jaegwon Kim, Philosophy of Mind, 3rd ed. (Boulder: Westview Press, 2011), Chapter2. 這裡只能交代我的立場和部分理由。上文陳構和反駁靈魂說時也參考了此書。
- [2]倪匡,《倪匡說三道四(3)示愛》(香港:明窗出版社),188。
- [3]這個立場會惹來一些質疑, 哲學家Thomas Nagel 曾加以回應, 有興趣可參考 Thomas Nagel, Mortal Questio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 1-10.
- [4]奧瑪.開儼著 、孟祥森譯,《魯拜集》(台北:遠景出版事業公司,1990),77。我略改其標點分段。
本文轉載自《好青年哲學讀本》,由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所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