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節,在發完紅包、吃完魷魚絲、用腳按遙控器之際,看看Rodrigues送給大家的「離婚殺手彭湃包」吧! (1)本文回顧了四個婚姻維繫的理論,包括社會交換論、行為理論、危機理論和脆弱─壓力適應模式,指出婚姻裡面各種正負面的推拉力,都與離婚率有關,包括人口學變項(身家背景)、個人特質與相處關係(2)十個身家世背景:離婚的原因有性別差異嗎?貧賤夫妻真的百事哀?婚前試愛行不行?生子保婚靠譜嗎?太早結婚會離婚?多讀書就能少離婚?七年之癢是真的嗎?第二春婚姻反而短?離婚會遺傳嗎?信耶穌的人比較不容易離婚?(3)四個特質:真的有魔鬼情人人格?嫁給瘋子比較容易離婚?常說要離婚的人真的會離婚?少一根筋的人比較專情?(4)三種相處關係:滿意度與依賴感、婚暴導致離婚?毀滅性的互動方式(5)文章的最後提供了兩個婚姻有效溝通的簡單法則,以及三個值得思索的問題。不過,本文實在是太~長了(自己改錯字都沒耐心了囧),強烈建議搭配<表一>服用,並分成五次看完,初一到初五,一天看一段。
[正文]
「晚上回來吃飯嗎?」我問他,他像韓劇男主角般繼續無趣地打著領帶,沒有回答。牆上的鐘指向八點十五分。
「喔,看情況吧。今天妳去接小寶,我可能會晚一點」過了大約五分鐘,他去找手錶的時候才突然想起似地說。
「好,那你先出門,我還要整理一下拜拜要用的菜。」我說,一邊把冰箱裡的零食、巧克力還有他的一手青島啤酒往側邊靠,試圖挪出一個位置來放團購的年菜組合包。
結婚最大的改變,是從整理自己的人生,變成整理全家人的人生。
然後我聽到不含再見的、鐵門關上的聲音。房子像是被抽走什麼似的,留下可怕的寂靜。孩子一早就送去附近的幼稚園了,現在或許正在喝著綠豆湯、掀隔壁座妹妹的裙子,或許不一會兒又接到海豚班老師的電話了。八點三十分,距離進公司之前,我還有一點餘裕可以假寐一下。
當我終於把菜都備妥,舒一口氣,大字躺在雙人床上的時候,聞到枕頭上他頭髮的味道、想起過年又要看婆婆臉色、假裝成我不想假裝的樣子,心理升起一種想哭的感覺。看著桌角那只塊掉落的情侶釣魚馬克杯,諷刺幾許,百感交集。
這真的是我想要的婚姻嗎?
四個關鍵的婚姻維繫理論
少不更事的愛情,或許可以緣起緣滅;但是婚姻,在躊躇多時之後,我們是否還能真正選擇一個可以伴隨自己一直走下去的人?有沒有什麼關鍵的因素,會影響一個人的去留?在開始討論究竟是什麼會影響婚姻的生滅之前,我想跟著心理學家Rodrigues的脈絡,帶大家先簡單回顧四個婚姻維繫的重要理論(Rodrigues et al., 2005)。
(1)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
人際關係是一種需求交換的過程。我們從彼此身上獲得了自己需要的東西,也給出了對方想要的東西,這段關係才得以維繫(Thibaut & Kelley, 1959)。在這當中,我們依賴(interdependence)彼此的部分變多了、我們需要頻繁的聯絡彼此、尋求安慰和協助──換言之,當這層依賴漸漸消失,關係也一步一步走向崩離(Kurdek, 1993)。
「結果,他就這樣蒸發了。一句話也沒有留、沒有說,只是留下一疊鈔票和一只待簽的協議書,甚至連手機都沒有帶走。到那一天,我才發現原來我有多麼不懂我的老公,一直以來他策畫良久、我卻一點覺察也沒有。我到現在還不懂,他為什麼要走?」
是什麼讓這層依賴消失?又是什麼讓他毅然決然決定離開?Levinger指出,這吸引力(attractions of the relationship)、障礙(barriers to abandoning it)、以及更好的對象 (presence of potential alternatives) (Levinger, 1999)等三個因素將決定他是留或是走。
正因為你原先期待從這段關係裡面得到許多,他的去留就影響你更多。期待與依賴,本來就是休戚與共(Levinger, 1999);相反地,當一方不在懷抱著任何期待,這份感情也往往命在旦夕。當然,愛並不是全部──至少在婚姻裡面是這樣。
「我很想離開他,但是我沒辦法。我走了,孩子怎麼辦?我沒辦法想像小梅沒有我,生活會變怎樣、還能夠好好上學嗎?會不會被她情緒化的老爸打?我只能忍著,至少等小梅長大一點……」
當一個人不再對這段關係抱有依戀,還是可能走不了,這就是所謂的怨偶難離。
(2)行為理論(behavioral theory)
前面的理論將焦點放在「關係的拉力與推力」(B.R. Karney & Bradbury, 1995),另一派主張行為理論的心理學家認為,更重要的是你跟他相處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事情」。我們很難想像一段爭吵不斷的關係能夠長久維繫,事實上,這些衝突、謾罵、處罰的確會讓人對這段關係失望,進而產生更多負面行為(Weiss & Heyman, 1997;Wills, Weiss, & Patterson, 1974),災厄相生,惡性循環。
「你難道不知道我不喜歡青椒炒牛肉嗎?結婚這麼多年,你有哪一次看到我吃青椒炒牛肉嗎?還有,這藍色花紋的衛生紙是怎麼回事?我們家用過藍色花紋的衛生紙嗎?」妻子問,我搔搔頭,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我不知道耶。沒有印象。」這麼小的事情,誰記得!
「六年了,原來你都沒有關心過我……」
「好吧,煮了青椒炒牛肉、買了妳不喜歡的衛生紙或許是我疏忽了,但妳說我沒在乎過妳,這點我不能苟同。」
「那你說,你關心過我什麼?」
她這一問,我呀然了。總不能跟她說,我把她的生理期都背起來了吧?
這是村上春樹在《發條鳥年代記:鵲賊篇》當中和妻子的一小段互動(雖然我是憑印象用我的話寫的)。雖然青椒牛肉、藍色花紋衛生紙看起來都是小事,但是在他妻子的眼裡卻是大事。從這個點開始擴展,她歸咎成丈夫的漠不關心。
其實,對於事件的詮釋、歸因可能比事件本身更重要。Fincham與Bradbury指出,如果我們將伴侶的錯誤行為內歸因(反正他就是這樣的人、他早就不在乎我很久了),或是把好事外歸因(唉,突然送花獻殷勤一定是有鬼,不知道又做錯什麼事情了!),這樣的關係通常比較不幸福(F.D. Fincham & Bradbury, 1990)。他對你的好,你必須能「看得到」,而且也覺得他這樣的好是發自內心的,兩人的關係才能有所進展。
(3)危機理論(crisis theory)
「從我們搬到新莊住以來,家裡沒有給我們任何幫助。我們一直都很努力,真的。我老公說,卡債的負擔讓他變成自己都不認識的人。是阿,生活是很現實的,我以為我們可以用愛來化解這個現實。當他叫孩子去跟個壁鄰居阿婆借200元當晚餐的時候,我終於明白,只有我一個人這麼以為,是無法扭轉什麼的。」
婚姻畢竟不只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結合,雙方的原生家庭、孩子、原先的經濟基礎都很重要。Hill的危機理論主張,雖然推力、拉力、衝突、歸因都很重要,「處理和因應」卻更為重要(Hill, 1949)。
有些家庭(相較於其他家庭)有更好的抗壓性(例如孩子比較好帶、有很多親友幫忙、伴侶的EQ很高等等)、雙方的父母有更多資源來面對壓力、問題與危機,這個家庭就更可能「存活」下去。相反地,有些公婆習慣將小事化大、大事爆炸,或是看待危機的方式與子女不同,這個危機不但無法變成轉機,還可能變成更大的危機。
「後來我才知道,那一次我沒去接孩子,在她的心裡留下了多麼深的傷口。從那天起,她都說沒關係、她可以去接,沒關係、最近公司比較不忙……如果不是半夜起來上廁所,發現她坐在床邊啜泣,我想我永遠也不會知道,她獨自一人承受了多大的壓力。於是,我開始『認真地』接送孩子,和他們說話、聊聊學校發生的事情。現在每天晚上孩子都會希望媽媽能陪她們睡,形成了另外一種微妙的平衡。」
另外,我們常常忽略的事情是:回應危機不是一個靜態的過程。我們得考慮在危機爆發的前後發生了什麼、家庭裡面的成員怎麼做、是否有一些遠因造成當下的局面(McCubbin & Patterson, 1982)。
(4)脆弱─壓力適應模式(vulnerability-stress-adaptation model)
講了這麼多複雜的理論,有沒有一種比較容易理解的方式呢?Karney與Bradbury(1995)的脆弱─壓力適應模式提供了一個簡單的解釋:兩個人在婚姻裡面究竟快不快樂、能不能度過各種難關,其實是壓力與雙方的抗壓性,交互作用下的結果。脆弱的關係禁不起輕微的壓力,堅韌的婚姻卻可以調適各種衝突,影響關係滿意度──當然這也關係到兩人的婚姻是否能繼續維繫(relational stability)。
這不是廢話嗎?問題是,什麼樣的關係比較堅強呢?跟什麼樣的人在一起比較能夠穩定地走下去呢?婚姻心理學的研究指出,有三大因素主導這個關係的存活率:身家背景、個人特質與相處關係。
議題 | 問題 | 答案 | 但是(這個最重要) |
身家背景 | |||
性別 | 離婚的原因有性別差異嗎? | 是 | 前幾名的離婚原因一樣都是批腿、個性不合、藥物濫用等等 |
收入 | 貧賤夫妻真的百事哀嗎? | 是 | 更重要的是太太比先生賺多少錢 |
同居 | 婚前試愛行不行? | 不一定 | 需考慮「誰」會同居,以及跟誰同居 |
孩子 | 生子保婚靠譜嗎? | 不一定 | 要看是婚前還是婚後生 |
年齡 | 太早結婚會離婚? | 是 | 此效果會隨著婚齡增加而減弱 |
教育 | 多讀書就能少離婚? | 不一定 | 更重要的是太太比先生多讀多少書 |
婚齡 | 七年之癢是真的嗎? | 否 | 婚前三到五年才是離婚高峰 |
再婚 | 第二春婚姻反而短? | 是 | 年紀輕輕就再婚,更容易離婚 |
原生家庭婚姻 | 離婚會遺傳嗎? | 是 | 孩子20歲以後才離婚,對孩子影響較小 |
宗教 | 篤信耶穌不容易離婚? | 是 | 可能是道德標準與自我要求 |
個人傾向 | |||
性格 | 真的有魔鬼情人? | 是 | 只有神經質的效果比較穩定 |
心理疾患 | 嫁給瘋子比較容易離婚? | 是 | 不同疾患、性別的離婚率也有不同 |
離婚念頭 | 常說要離婚的人比較容易離婚? | 是 | 這些人仍然有90%沒有離婚 |
自我監控 | 少一跟筋的人比較專情? | 是 | 可能是因為他們滿意這段關係,或找不到小三 |
相處關係 | |||
品質 | 滿意度依賴感與離婚有關? | 是 | 仍然有不少怨偶難離的情形 |
暴力 | 婚暴會導致離婚? | 是 | 身體暴力比語言暴力更嚴重 |
溝通 | 是否有毀滅性的互動方式? | 是 | 輕蔑、男追女逃,是婚姻殺手 |
註:本表整理精簡口語化自Rodrigues等人(2005)的回顧《What predicts divorce and relationship dissolution?》,還有三個問題討論實在難以精簡,請參照本文或原文進一步了解,切勿看到海苔熊(?)就開槍。
身家背景 (Sociodemographic)
世界上有些「預設值」之類的東西,每天每天都影響我們的生活。例如,捷運多久來一班、上班的地方離家裡多遠、家裡面的溫度、孩子的歲數。我們幾乎無法「手動」更改這些預設值,可是它們卻默默地支配著我們的生活。
婚姻也是一樣的。你一個月領22k或是42k、結婚之前是否跟對方睡過、有沒有讀大學、爸媽是否離過婚等等,都跟你的離婚率有關。真的嗎?或許你曾聽過「貧賤夫妻百事哀」、「再婚比初婚的離婚率高上一倍」、「太年輕結婚很容易離婚」等等流言,不過社會心理學家們通常會建議你:別太早下結論。
(1)離婚的性別差異(gender difference)
如果我問你:「男生比較容易離婚嗎?」你可能會心想,這是什麼腦殘問題啊,婚姻大都不是一男一女嗎,哪來性別差異?其實,關於離婚,男女之間的確有些不同──對離婚原因的詮釋。離婚的太太比較常提到情緒因素,如對方人格有問題、酗酒、或是虐待自己(Amato & Previti, 2003; Kitson, 1992),先生則常提到外在因素、或自己的負面行為。
當然,Amato 與 Previti的回顧中也談到,很多男人在離婚之後,還是不知道太太為什麼不要他了(Amato & Previti, 2003)。唉,男性對於人際關係,有時候真的是比木頭還遲鈍(連自己一起罵)。
(2)愛情與麵包:收入、工作和離婚有關?
「剛結婚的時候,我們跟了他朋友的會。說好一個人繳一個月,結果到現在都是我在繳。我知道他的工作不穩定,也不忍心跟他開口,但是繳完小寶的註冊費之後,我這邊也沒剩多少錢了。我想跟他商量要不要接一些家庭代工回來做,沒想到他竟然摔滑鼠、說我看不起他!」
「我正在上網找工作,房東來催房租,每一聲敲門聲都像刺破耳膜一樣,直直地震進心坎裡。我問他身上有沒有錢,他沒有說話……。結果他竟然去挖小梅的豬公。我這時候才知道,人類是多麼容易被現實打敗。」
沒有錯,曾有心理學家發現越窮的夫妻越容易離婚(Kurdek, 1993)──但是Orbuch等人(2002)也發現,在控制了教育水平與種族因素之後,這個效果消失了。
其實真正重要的不是這對夫妻賺多少錢,而是太太比先生多賺多少錢(e.g.,Heckert, Nowak, & Snyder, 1998)。Rogers(2004)的研究也指出,如果太太的薪水拿來支付家裡面一半以上的開銷,比起那些「平付」或是「靠老公」的家庭更容易離婚。
從Rogers的結果往前延伸一些,我們也不難想像老公失業(或是兩人都失業)的家庭離婚率也較高(Bumpass, Martin, & Sweet, 1991; Tzeng, 1992)。如果你家有孩子,但你的工作卻常常日夜顛倒,那麼這樣的「非同步性」也會提高你離婚的風險(Presser, 2000)。
此外,麵包的「等級」不同,面臨的問題也不同。如果你家吃的是夜市十元麵包,他家吃的是達人手感酒香桂圓蜜桃,你們會吵的東西也不一樣。研究指出,經濟水平高的家庭會花多一點時間討論相處方式、家中的人際關係和情緒等等(Amato & Previti, 2003);但倘若你家連飯都吃不飽,光是老公酗酒與孩子的學費都吵不完了,哪有時間討論什麼自我成長、溝通模式?
(3)婚前試愛:同居 (cohabitation) 比較容易離婚嗎?
「當初說要搬去和阿瑋住,全家幾乎要鬧革命。『夭壽喔』、『你這樣不會維持的啦!』、『叫他先娶妳是要他的命是不是?』、『你走啊,出去就不是我女兒!』、『他若真正愛妳就不會這樣』什麼難聽的話全部都出來了。最後,我只好說爸媽反對,偶爾假日才到他家睡。直到他生日前一天深夜,我拿親手做的卡片要給他驚喜,他的門前散亂著一雙女生的高跟鞋與不堪入耳的聲音,我才發現,我是多麼容易被取代」
大量研究顯示,結婚前有同居經驗的人滿意度比較低,離婚風險比較高(Booth & Johnson, 1988; Bumpass et al., 1991; Bumpass & Sweet, 1989; DeVaus & Weston, 2003; Heaton, 2002; Teachman & Polonko, 1990)──可是,案情並不單純。
在控制了其他危險因子後,同居的效果就不那麼明顯了(DeVaus & Weston, 2003)。真正重要的不是你有沒有同居經驗,而是婚前你睡過多少人,還有他是不是你未來的另一半。Teachman(2003)的一筆資料發現,如果你同居的對象就是之後結婚的對象,離婚率其實並沒有比較高。
當然,也有人說:「那是因為同居的人『在一起比較久』,愛的感覺慢慢消失了,所以才會比較容易離婚嘛!」──只是這樣的說法並沒有獲得太多的支持。在考慮了交往時間的因素之後,有同居經驗的人還是比較容易離婚(Bennett, Blanc, & Bloom, 1988; DeMaris & Rao, 1992)。
其實,我們應該跳出「同居」這兩個字的思考限制。有些學者主張,同居本身不是原罪,而是「誰」選擇同居。很可能是選擇先同居再說的人「本來就比較開放」(Bennett, Blanc, & Bloom, 1988; DeVaus & Weston, 2003),或是「本來就有比較多的情緒問題」。
(4)孩子(children)可以拯救婚姻?
從古至今,從後宮系列到花系列,我們常看到女方用孩子保住婚姻,留住男人的心,這招真的有用嗎?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這得看你的孩子是什麼時候出生的。
如你想像的,「先上車後補票」的婚姻通常比較容易離婚(Heaton, 2002; Martin & Bumpass, 1989),不過也有研究並不支持這結果(DeMaris & Rao, 1992; Teachman, 2002)。但至少有一件事情是確定的,婚後生小孩可以鞏固婚姻(DeMaris & Rao, 1992; White & Booth, 1985),有些研究甚至發現生男孩比生女孩有效(Morgan, Lye, & Condran, 1988)。
(5)年齡不是問題?結婚時的年齡(Marriage age)跟離婚率有關?
很多家長都擔心孩子太早結婚,還搞不懂愛是什麼、自己要的是什麼就做承諾,應該很難幸福長久──真的嗎?
很遺憾,這答案是肯定的。許多究顯示,越年輕結婚越容易離婚(Bumpass et al., 1991; DeMaris & Rao, 1992; Heaton, 2002; Martin & Bumpass, 1989; Tzeng, 1992) (所以,依然單身的人該笑嗎?)。不過,不論你在幾歲結婚,隨這婚齡越長,離婚可能性都會逐漸降低。
或許更重要的不是兩個人幾歲結婚,而是夫妻差幾歲。我有一次無聊把研究室裡幾次實驗的情侶資料彙整起來,發現年齡差越多的人,關係滿意度越低。不過,究竟是老夫少妻比較容易離婚,還是老妻少夫呢?西方的研究顯示,先生比太太長三歲更容易離婚,老妻少夫(或夫妻同歲)則沒有效果(Tzeng, 1992)──不過,在華人文化中,先生通常不是都比太太大個幾歲嗎?所以對這點我比較持保留態度,請期待下一篇華人婚姻研究的回顧(我是說,如果我有時間寫的話XD)。
但這些研究都只是描述現象,如果年齡跟離婚率有關,那麼「為什麼」有關呢?Amato與Rogers(1997)指出年紀大一點才結婚,也較少出現劈腿、嫉妒、藥物濫用(這些都是造成離婚的元兇阿!)。
有趣的是,在不同時間點結婚的人,其離婚的原因也有所不同。年輕時就結婚的人,大多說是就因為太年輕就結婚了、在不同地方長大、分隔兩地、對方太常跟朋友瞎混(Kitson,1992);年長時才結婚的人則說是因為對家庭觀的看法不同、或是兩人個性不相容(Amato & Previti, 2003)。
(6)讀冊,甘有效?教育程度(Education Status)與離婚率
俗話說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德五讀書;英雄不怕出身低,十年寒窗茹苦心,總有天能出頭地──當然,也有可能還是領22k。如果天生命賤,自幼家貧,讀書真能扭轉機運,嫁得如意郎君嗎?關於這個問題,案情複雜非常,且聽我娓娓道來。
首先,Orbuch等人(2002)的確發現,教育水平越高的離婚風險越低,Kurdek(1993)的研究也顯示沒讀什麼書的人,前四年的離婚率比較高。
但奇怪地是,Kposowa(1998)發現高學歷女性反而比沒讀什麼書的女性容易離婚──且慢!這是要逼死誰?難怪老一輩都跟妳說:「查甫囝仔人,免讀什麼冊拉,緊找一個好男人嫁一嫁卡實在!」(女孩子不用讀什麼書拉,還是快找個好男人嫁一嫁比較好)。
如果妳已經唸到研究所,先別急著去辦休學,其實還是有救的──找一個和自己相仿的「高知識份子」就可以了。研究顯示,真正與離婚率有關的的其實是「夫妻的教育水平差距」(B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不同教育程度的夫妻,離婚率如下:太太讀的書比先生多最容易離婚,夫妻差不多多次之,先生讀的書比太太多最不容易離婚(B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
在離婚的原因方面,Amato與Rogers (1997)指出讀比較少書的人,其離婚的原因多半和嫉妒、藥物濫用有關;高知識份子則常常說自己是因為「個性不合」(incompatibility)而分開。
(7)七年之癢是真的嗎?結婚時間(length of the Marriage)與離婚率
信仰七年之癢的人,可能要重新更改妳們對婚姻的信念了。一般來說,中外的研究均顯示婚後三年是離婚風險最高的時候,隨著結婚越久,離婚率反而漸漸下降(Fergusson, Horwood, & Shannon, 1984; Thornton & Rodgers, 1987)。事實上,根據美國國家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Health Statistics, NCHS)1991年的統計,超過三分之一的離婚發生在結婚後五年之內。畢竟在這段日子裡,雙方必須協調、處理彼此的差異、做角色的調整、和對方原生家庭互動等等,這些對與新人來說,都是極大的挑戰(張思嘉, 2001, 2009; 張思嘉、周玉慧、黃宗堅, 2008; 楊淑君, 2004; 蕭英玲, 2010)。根據前面談到的社會交換理論,隨著結婚越久,離開婚姻的成本越大,要走也變得相對困難──這也是為什麼妳常常聽到人說「不合的話,早點離一離比較穩當」。
附帶提一點,就離婚原因上,早離婚的人通常都是說對伴侶看法的改變,說對方和自己個性根本不合等等;晚些才離婚的人,則大多說自己是源於生活事件的影響,兩家庭的衝突、或是外遇(Amato & Previti, 2003; Kitson, 1992)
(8)幸福第二春:再婚(Remarriage),好不好?
在眾多的問題中,這題或許是最沒有疑義的。我們都知道再婚之後的離婚風險高於初婚(高25%),但很少人知道這現象在某些人身上更明顯:在25歲前再婚,或出生於分居/離婚家庭的女生。但更重要的問題或許是:「為什麼再婚者容易離婚?」
其實,這些初婚時就離婚的人,他們的人際問題並沒有解決,再婚之後又要面臨更複雜的家庭,例如帶著前一段婚姻中的孩子(White & Booth, 1985)。這些都讓他們在第二次的婚姻中,困難重重──而他們正是因為「不會因應這些困難」才離婚的。
(9)離婚會「遺傳」嗎?爸媽離婚(Parents’ Divorce)率與自己離婚率的關係
出生在婚姻不幸家庭的孩子,就比較難擁有幸福嗎?答案大抵是肯定的,不過還是看雙親是什麼時候離婚的。
研究指出,雙方的爸媽都離婚,比單方爸媽離婚的夫妻,更難維持婚姻(Amato, 1996; Amato & Rogers, 1997)。尤其是在孩子還小時就離婚,傷害更大。以Amato(1996)為例,父母離婚若發生在孩子12歲以下,孩子長大後也會離婚的機率增加了60%,如果是發生在孩子年齡13至19歲,則增加了23%。但如果父母在小孩20歲以後離婚,小孩未來離婚的機率反而會降低20%。
「所以應該建議父母在所有小孩滿20歲之後離婚(超大誤!)」一個網友JusticeForce看到我分享Rodrigues這些研究時開玩笑地說。
其實我們應該在乎的不是離婚會不會遺傳,而是離婚「為什麼」會遺傳。Amato指出,離婚家庭的孩子可能學到較差的人際衝突處理行為,所以長大後也容易離婚。幸好,與父母親密一些(例如常常去看爸爸、和爸爸玩),可以緩解這個悲劇造成的負面效果。
(10)你信教嗎?信仰(Religious)佛祖耶穌有助於婚姻維持?
一般來說,虔誠的基督教徒卻比較容易維持婚姻(Bramlett & Mosher, 2002; umpass et al., 1991; Heaton, 2002; Thomas & Cornwall, 1990),去教堂的次數越多也越不容易離婚(Amato & Rogers, 1997)。研究宗教與婚姻多年的學者Lambert與他的同事(2010)更發現,幫伴侶祈禱可以降低自己外遇的機率,他其他的研究也都獲得類的結果(Lambert & Dollahite, 2006; Lambert, Fincham, Braithwaite, Graham, & Beach, 2009)。
或許你會問,那佛祖呢?三太子、保生大帝、童子拜觀音呢?雖然Rodrigues等人(2005)的回顧中並沒有提到東方宗教保護婚姻的威力,但就緣起於佛教禪宗的止觀(Mindfulness)研究的確指出,止觀的覺察訓練有助於親密關係的維繫(Barnes, Brown, Krusemark, Campbell, & Rogge, 2007; Carson, Carson, Gil, & Baucom, 2004)。
個人特質的影響(Individual difference)
「這大概是我最晚回家的一次吧。只要超過七點,她就會一直line我要我趕快下班回家,然後一直關切我的臉書。公司資料這麼多,我實在無法像她一樣,把事情都拖到最後一秒才做。可是,我感到壓力最大的,是她太敏感了。連一張買一送一的發票都可以跟我吵……我一直在想,會不會我們本來就不合?」
在離婚的眾多研究當中,最大手筆的應該算是Jockin與他的同事們進行的同卵雙胞胎調查了(Jockin, McGue, & Lykken, 1996)。
他們發現,離婚真的是會遺傳的!除了先前提到的家庭因素會影響之外,離婚風險的基因(Genetic)與人格(Personality)因素,有將近30%(女性)~42%(男性)的遺傳率。所以,有時候我們說「嫁不對人」是真的,某些人的確比另外一些人難相處,「個性不合」也的確是那些離婚者最常指出的離婚原因(Amato and Previti,2003)。只是,那些人是「錯的人」呢?
(1)天使與魔鬼:人格特質(Personality)的影響力
有一種「魔鬼特質」,在各項心理學、戀愛與婚姻研究中大多扮演著討人厭的角色──神經質(Neurotic)。這種人常常經歷負面情緒,如恐懼,悲傷,尷尬,憤怒,內疚,常常猜東疑西、緊張兮兮,和他們在一起像是被監視一樣。幾項縱貫研究都指出神經質與跟離婚率有關(包括同性戀同居伴侶)(Kelly & Conley, 1987; Kurdek, 1993)。
畢竟我們很難跟一個一天到晚發牢騷、生、哭泣、擔心、猜疑的人在一起。但也有研究發現,跟神經質的伴侶在一起,雖然必定不會快樂(Kelly & Conley, 1987; Terman & Oden, 1947),但卻不一定會離婚(Bentler & Newcomb, 1978)。也就是說,神經質與離婚與否無關。不過,神經質的人的確比較容易放棄經營關係(Kurdek, 1993)。
相反地,有沒有所謂的「天使特質」呢?過去的研究,結果並不穩定。有些研究發現,和溫柔、無私、溫暖的人在一起,比較不容易離婚(Kelly & Conley, 1987),但也有研究指出,這些人格因素與離婚的相關並不明顯(Kurdek, 1993)。整體來說,人格與離婚率的關係,過去的研究並沒有一致的結果。為什麼會這樣呢?
因為人類是會適應的動物──不論是好的或是壞的。如果將時間納入考量,新婚時的危險因子(如焦慮、易怒、過度謹慎)在結婚較久之後,就漸漸變得「不那麼危險」了──不過,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神經質的確是相對穩定的危險因子(Tucker, Kressin, Spiro, & Ruscio, 1998)。
(2)我的老公有病?嫁給心理疾患(psychopathology)者,真的容易離婚?
沒錯,許多研究都指出,心理疾患與離婚率有關(Frank & Gertler, 1991; Thompson & Bland, 1995; Williams, Takeuchi, & Adair, 1992)──但是,我們並不確定這兩件事情的因果關係──究竟是「離婚造成心理疾患」,還是「心理疾患造成離婚」?
Kessler等人(1998)進行了一個偉大的縱貫研究離釐清這個問題,他發現結婚前或婚姻的過程中曾有心理疾患的人,比起其他人更容易離婚。
話雖這麼說,不同性別、症狀的離婚率也略有不同。對男生來說,第一名離婚症狀是瘋狂(Mania,如精神分裂)、第二名是焦慮(如強迫症)、第三名是情緒(如憂鬱症);對女生來說,瘋狂一樣蟬聯冠軍,菸酒毒濫用居次,再來是憂鬱、焦慮。
附帶一提,心理疾患並不等於瘋子、腦袋有洞。很多時候,這些人只是不同於一般人(abnormal),甚至比一般人還聰明、成功(例如一些邊緣性人格患者)。並且,心理疾患對婚姻的確有所衝擊,但並不表示我們束手無策。例如,酗酒、吸毒是離婚原因的第三名(Amato & Previti, 2003),也是相對來說「可控性」較高的心理疾患──你無法阻止自己罹患憂鬱症,但是你可以控制自己不要酗酒、濫用藥物。
(3)有離婚念頭(actively thinking about divorce)的人,真的會離婚嗎?
「逐工(天天)這樣喝厚,乾脆離一離算了啦!我又不是家裡請來的傭人,氣神勞命,未書(好像)上輩子欠你的!」
「好啊!來啊!要簽字大家拿來簽一簽阿!」
我們常常在家裡或鄉土劇看到這樣的對白,心裡都知道,並不是所有嘴巴上說要離婚的人最後都會真正離婚(Kitson, 1992)。不過「離婚念頭」的確是離婚的「必要非充分條件」(Rodrigues et al., 2005)。那些想過要離婚的人(比起沒有想過要離婚的人),在三年後高出2.46倍的離婚率──話雖這麼說,但是他們大部分(90%)都還是沒有離婚(這句有點難懂,請反覆咀嚼) (Broman, 2002)。
(4)少一根筋的人比較專情?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的角色
最後一個離婚危險因子是Snyder提出的「自我監控」(self-monitoring) (Snyder, 1987; Snyder & Simpson, 1984)。因為這是一個比較專業(推眼鏡)的社會心理學概念,在說明它之前,我們先做一個簡單的小測驗。下面兩種描述,哪一個比較像你呢?
A.我很在乎別人對我的看法,我希望在別人面前呈現出好的樣子,有時候會順應他人的看法,維持場面的和諧,甚至掩藏自己真正的意見或想法。我常常會假裝開心、說沒關係,但是心裡其實不是很舒服。
B.很多人說我是少一根筋的人。我說話滿直接的,常常會不小心就傷害到別人,當然有時候也會害到自己。基本上,在不同的場合、不同人面前,我的表現、說的話沒有什麼不同,因為我就是我。
當然無法在短時間之內就把所有的人分成上面兩類,不過如果粗略的劃分的話,選A的人屬於「高自我監控者」,而選B的人則是「低自我監控者」。
以前我聽一個教授對我們一群男生說:「低自我監控者」因為太白目了,不會察言觀色,不知道什麼時候該遞衛生紙,什麼時候該幫對方提包包,所以比較難交到女朋友。那時我聽了好難過,因為我好像也是這樣的人(掩面)。
不過,就像我常常說的,社會心理學家最愛做的事情,就是替人們找更多可能的出路(雖然自己的出路很有限?)。Leonem與Hall (2003)的研究顯示,有離婚經驗的人通常是「高自我監控者」,而不曾離婚的人大多是「低自我監控者」。奇怪了,為什麼跟一個木頭在一起反而不容易離婚?Rodrigues在這裡總結了兩個解釋:
(a)或許是因為不夠敏感,一般來說,低自我監控者比較滿意他們的婚姻(Leone & Hall, 2003)。
(b)正因為他們太木頭了、太不會看別人臉色了,不太可能找到小三、小四等其他「替代對象」,所以關係就相對穩定瞜(這時候,我該開心嗎?)(Jones, 1993; Snyder & Simpson, 1984)。
相處關係(relationship interaction)
如果我們給婚姻多一點生命,生命也會給我們多一點婚姻<1>。花了這麼多的時間說明一些難移的本性,有沒有一些是我們可以做的?如果我自幼單親、家境清寒、又因為誤打誤撞先上車後補票,我的老公就是愛喝酒、整天神經兮兮懷疑我出去跟別人約會……像這樣聚集眾多離婚危險因子於一身的婚姻,究竟還有沒有救?還是乾脆離一離,砍掉重練算了?
倘若你真的如此悲劇,幾乎所有研究戀愛跟婚姻的心理學家都會拍拍你的肩膀跟你說:雖然許多基因、個性、背景等「預設值」都跟離婚率有關係,但影響最大的,其實是「相處」的過程(e.g.,Amato & Rogers, 1997)。
是的,「互動」永遠比「事件本身」重要。例如,雖然外遇總是居離婚原因的冠軍寶座,但是在外遇之前,一定發生了某些互動,讓這段愛無法再延續。下面是Rodrigues等人(2005)根據過去研究所歸結出來的相處關鍵:
(1)滿意度(Relationship Satisfaction)與依賴感(Interdependence)
「跟他在一起,你真的快樂嗎?」一個好姊妹問我,我默默地低下頭搓著手指。我問自己:是阿,你真的快樂嗎?如果不快樂,為什麼還要留在他身邊呢?
雖然大量的研究(至少是西方白人的樣本中)均顯示,婚姻滿意度可以預測離婚率(Gager & Sanchez, 2003; B.R. Karney & Bradbury, 1995; Kurdek, 1993; White & Booth, 1991),用膝蓋想也知道滿意自己婚姻的人比較不容易離婚,但這之中還藏著三個秘密。
首先,「這對夫妻快樂嗎?」雖然重要,但是「誰比較快樂」也很重要。只有在「丈夫比他的妻子不快樂」時離婚率會升高,而「妻子比她們的丈夫不快樂」的離婚的風險,和「夫妻雙方都快樂」差不多(Gager & Sancez, 2003)──畢竟大多數的老婆,都比老公來得不快樂(張思嘉, 2009; 蕭英玲, 2010; 謝雨生與周玉慧, 2010)。這並不是說女人比較不快樂,或許可以說是「女性對於關係的變化比較敏感」,或是「太太比先生更能容忍不愉快」。
再者,我們同樣必須把「時間」加進來考量。結婚前幾年,有沒有更好的對象(alternative)往往可以預測你會不會跟他離婚;但結婚久了以後,重要的是在這關係裡面你是否真感到快樂(White & Booth, 1991)。
最後,雖然快樂很重要,但吾輩可別忘記也有「怨偶難離」的情形。當你在這段關係裡面已投入很多,又沒有其他對象,只好甘願一點,打落牙齒和血吞,過一天算一天。
尤其是,當你越在乎自己是否會被拋棄、自己是不是值得被愛的時候,在關係裡反而越不開心,卻也越離不開這段關係──這就是焦慮依戀者的困境(Davila & Bradbury, 2001)。縱使待在這段關係裡面滿意度很低,但若你無法在其他地方獲得他在這關係裡面擁有的東西,你還是不會走。所以別再說自己有多委屈了,留下不走,一定有你的理由(Drigotas & Rusbult, 1992),這就是一種無形的依賴(interdependence)。
總之,滿意度和離婚之間的關係雖然明顯,但這關係背後可能還藏著各式各樣的其他因素,如婚姻的態度、信念,自我控制的感覺等等。所以,或許我們不該問自己「你快樂嗎?」,而是「你為什麼不快樂?」
一個可能的原因,就是婚姻暴力。
(2)賣溝阿捏怕挖媽媽(別再打我媽):婚姻暴力(Aggression)能預測離婚嗎?
唉!每次寫到這個議題,就要長嘆一口氣。Straus等人(1980)的調查指出,15%的人在去年一年中曾經歷婚姻暴力。
我們都知道夫妻不和是家暴最核心的原因(Rosenbaum & O’Leary, 1981),但某些人的確比另外一些人更容易有暴力行為,除了大家都知道的酗酒、嗑藥者之外,俗話說的好,「貧稚夫妻百事爭」(其實是我說的),年輕、貧窮的夫妻,比較常出現婚姻暴力(Straus, 1980)。
好,那麼婚姻暴力會導致離婚嗎?或許不該用「導致」這兩個字,我們應該更細緻的看婚姻的進程。暴力在婚前、新婚的時候,對婚姻的影響力最大(Heyman, O’Leary, & Jourlies, 1995),尤其在婚前四年,婚暴會迅速惡化婚姻關係,而用打的真的也比用說的更容易離婚。
但是,一個人其實不太可能因為幾個巴掌就終止一段長久的感情,真正的路徑應該是:丈夫施暴→婚姻品質下降→離婚(DeMaris, 2000)<2>
不過,並不是每個被打的媽媽最後都會和爸爸離婚,很多人正面臨家暴婦女的弔詭──高離婚風險的人可能會低估暴力的壓力或是找藉口。奇怪了,為什麼要這麼犯賤呢?都已經被打成這樣了不是嗎?
在這裡,我想援引強大的認知失調論(cognitive dissonance theory)(Festinger, 1962)來解釋這個弔詭的現象。當那些受暴婦女身上在淌血的時候,他們覺得自己並沒有辦法改變「被打」的事實,皮肉痛既然免不了,所以只好降低「被打」在心理上的疼痛,改變自己的認知:「沒關係啦,只要他不要打孩子就好」、「至少他回家睡,而不是去外面花天酒地」。
如果先生酒醒了,再苦苦哀求地說:「老婆我、錯了!再給我一次機會好不好!我真的很愛你!」,或是偶爾帶些宵夜、玩具回來給孩子,她們就會想著:好啦,你看他還是很愛這個家、很愛孩子,不是嗎?
既然改變不了對方的行為,只好改變自己的想法。這樣的自我催眠和說服一直持續、一直給對方機會──卻不給自己一點機會,走出這個恐怖迴圈。
(3)互動方式(Interaction)
好吧,來談點開心的。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增進兩人之間的關係呢?最簡單的方式,就是多花點時間在一起。一般來說,越常花時間相處的夫妻,越不容易離婚(Hill,1988)。
「若說到阮家那隻死豬我有氣!不要說跟他一起出去約會拉、什麼逛公園拉,光是兩個人在同一間聊天都會吵起來!算了算了,還是不要提他好了。來,大家甲崩甲崩!」有次我去朋友九逃家吃飯的時候,他媽媽一邊往我碗裡夾魚一邊說,那隻她口中的「死豬」正安分地在客廳打他的麻將。
嘿阿,如果兩個人之間只剩下怨懟,看越久反而感覺越不是滋味不是嗎?所以,在一起的時間究竟是快樂還是痛苦也很關鍵(Matthews, Wickrama, & Conger, 1996),換句話說,質和量同樣重要。
關於婚姻互動和品質,最經典的是婚姻研究大師Joho Gottman在湖畔小屋進行的觀察實驗了<3>。他和他的夥伴邀請夫妻到他的實驗室裡面,聊聊他們相處的時候遭逢到的一些問題,再請專家觀察他們的互動方式,利用「夫妻互動速評系統」(Rapid Couples Interaction Scoring System)進行分類。他們進行了許多項研究,區分出兩種伴侶:
(a)調整型伴侶 (Regulated couple):這些夫妻在對談中並不是沒有出現爭吵或意見不合,但是正向的話語、行為、幽默遠超過這些負面的行為。他們會試著去調整彼此之間的溝通模式。
(b)非調整型伴侶 (Non-Regulated couple):這群夫妻常出現防衛、固執、生氣、退縮、甚至不願意表達自己的情緒,在對談過程中很少呈現出享受或快樂的感覺。在研究中,這些伴侶也比其他人更容易離婚,在同性戀伴侶身上也有類似的結果(Gottman et al., 2003)。
同樣地,我們又再度得把「時間」拉進來考量。短期來說(七年內),負面情緒的量可以預測離婚;但是長期來說,正向情緒的多寡才是預測婚姻的維持與否的關鍵。一段幸福的婚姻不在於沒有衝突或痛苦,而在於快樂的日子遠超過那些痛苦的記憶<4>。
問題是,快樂怎麼來?在一段親密關係裡面,大多數的快樂都是源於伴侶的支持(Barbee, 1990; Beach, Martin, Blum, & Roman, 1993) <5>。
「忙了一天,在公司受了一肚子窩囊氣,回家路上一直堵車堵到我頭皮都麻了,去便利商店買東西還要排長長的隊,前面結帳的阿伯慢慢吞吞、店員又不幹練……當所有鳥事集中在一天發生的時候,真的有種想死的衝動……可是當你開門回到家,孩子咚咚咚衝上來抱住你的腳、說今天晚上要跟你睡不跟媽媽睡,然後你老婆在那邊硬是要演地跟孩子說:『好吧今天我男人借你用,明天換我』的時候,好像一切都值得了。」
很多事情可以讓你快樂,但很少有人可以讓你感覺到,被充滿著能量。因著這些人,我們終於能挑戰更多的不可能<6>。
我們的婚姻,還能行嗎?
「我不想聽理論、我也不想看故事,我只想知道,現在我跟我老公吵得正兇,我到底該怎麼辦?」
「我已經死心了。說了這麼多,還不是要靠溝通。可是要怎麼溝通?要不然我老公借你,你去跟他說!」
辦公室的幾位輕熟人妻正在修習婚姻與家庭的課程,我們五個人啃著paper頭很大的討論著。當初她們多少是抱持著「追求自己的婚姻幸福」的期待去修這門課,沒想到除了獲得讀不完的paper之外,她們並沒有從這一系列的討論中,找到真正的幸福。她們想知道,看了這麼多離婚的危險因子,我們究竟能為這段婚姻做一些什麼?
答案是,我們能做的事情還是有很多。最有名的婚姻支持系統是「關係防範與增進技巧」(Prevention and Relationship Enhancement Program ,PREP) Markman (1981)指出婚前溝通是非常重要的,只是我們常常欠缺溝通的技巧和訓練。不過讀到這裡你大概已經眼冒金星,四肢無力了,再詳細介紹PREP大概會吐血身亡,所以這裡只簡單提供兩個方法:
(1)聽說技巧(the speaker-listener technique)
輪流扮演聽者和說者的角色,聽者必須重複說者的話語。
a.妻子先說出他的感覺和想法,然後丈夫聽。
b.丈夫聽完之後,重複剛剛a妻子說的話。
c.妻子接著說,進一步表達他的立場。
d.丈夫重複妻子c的立場。
e.輪到丈夫說出他的感覺和想法,然後妻子聽。
f….流程和前面一樣,只是這次由妻子扮演聽者。
(2)限時法則(time-outs)
如果你發現上面這個方法根本沒有效、你跟他根本無法坐下來談,還有一個治標不治本,但至少是防堵關係再惡化下去的方法。當你發現兩個人已經要吵起來,甚至預期這樣的「討論」不會有結果的時候,就該及時喊停了,多說只是多傷多誤會而已(Stanley, Blumberg, & Markman, 1999),不如等大家情緒比較平靜,再好好討論。如果對方真的不可理喻,可能就要尋求專業的協助。
是的,溝通技巧很重要,但是夫妻雙方的目標一致更為重要。Fincham(1999)建議,當你發現你已經不是在試著找出好方法解決問題,而是試圖搏倒他、保護自己的立場時(相信你一定有這種經驗),那就表示你已經走偏了方向。
關於離婚,我們都想錯了!三個離婚研究的關鍵問題
當我們以為個性不合、只賺22k、對方沒讀什麼書、各種不利因素等等是離婚主因的時候,或許我們太高估這些「相對不可控」因子的威力了(overlook)(B.R. Karney & Bradbury, 1995; Pasch & Bradbury, 1998)。沒錯,你如果問來參加實驗的離婚者,他可能會跟你說,那是因為對方個性多討厭、婆婆多機車等等,但是我們常常忽略了,「相處」才是一切問題的開始,也是通往解決的唯一途徑,例如解決衝突的技巧、如何面對家庭中的壓力等等。
(1)真的存在危險情人嗎?
當我們說「某個因素」可以預測離婚的時候,可能還要進一步探究:為什麼它可以預測離婚?舉例來說,離婚會遺傳沒錯<7>,但更重要是那些父母離婚的孩子,常得面對父母溝通困難、無法信任與嫉妒的情緒(Amato, 1996)。這才是真正該重視的問題。
經濟、教育、心理疾患、原生家庭等等危險因子,只協助我們看見「什麼樣的人」(who)容易離婚,可是真正重要的不是這兩個人合不合,而是他們「如何」處理這些不合[80]。或許,某些人比起其他人更危險;也或許,跟某些人相處的確比要困難,更或許,嫁到某些家庭裡,得面對非常嚴峻的挑戰,但我們總是能從中學習、成長並找到方法。
最有用的一招
因為是過年前最後一天,各種案子都希望在年前完結,我只好撥電話跟鯨魚班的小沂老師說會晚一點過去,請她讓小寶在幼兒園裡多待一會兒。當我看完最後一批女鞋的設計稿,已經是六點了。
通過擁擠的捷運折磨,終於到幼稚園的時候,看到他蹲在滑梯旁邊跟小寶玩心裡面有什麼堅硬的地方漸漸軟了下來。我站在這一邊,看他跟小寶一起騎小馬、盪鞦韆,就像是甜蜜幸福的家庭廣告裡面才會出現的鏡頭一般。
不是說會晚下班嗎?結果還是過來接小寶了嘛!
「你來了啊?我想說你們過年前應該會很忙,所以送完客戶之後,就直接過來等小寶下課。我本來跟他說天氣很冷,看要不要先回家。他說小沂老師跟他說媽媽會來接他,他就說要等媽媽來,硬不跟我走。你一定是都偷偷收買小寶厚!看他都比較愛你!嘿!小寶,過來這邊,我們回家了喔!」他過去幫小寶披上外套、戴上帽子,小寶滿頭大汗,一臉不情願地把帽子扯掉。抬起頭看到我的時候,笑得連外套都來不及穿好,咚咚咚地衝上來撲向我的腳。
「馬嘛,小沂老師說我今天很乖喔,都沒有亂掀別人的裙子。」我的眼眶已經濕了一半,聽他這麼說更是破涕為笑。
「真的喔!小寶好乖,明年也要一樣乖喔!」我說,眼淚還是不小心滴下來。
「耶?馬嘛你怎麼哭了?不要哭拉馬麻,不然我灰太狼借你玩。這是小沂老師說我時鐘考一百分,送我的喔。好了,數到三就不要哭了喔,乖。一、二、二點五……」
然後小寶在我臉頰上親了一下。噢!我整個心都要暈開了。
「把拔說這招最有效,嘻嘻。」然後他靦腆地扭扭身子。
「快說!你還有對誰用過?」我指著老公的鼻子問。他沒有回答,只是調皮地差點把我的食指給吃掉。
走向停車位的時候,小寶兩手各牽著我們的食指,一邊哼唱著連他自己也不知道的歌。結婚這幾年,不是他忙,就是我忙。我們三個人已經很久很久沒有走在一起了。我坐進副駕駛座的時候,他把一本嶄新的筆記本遞給我,筆記本封面是一面逗趣的後照鏡。
「怎麼?嫌我醜阿?」
「沒有啊。我看你沒每天都忙呼呼的,都在捷運上才化妝。老婆妳看這個多棒,照鏡子化妝時,想到什麼好idea還可以用眉筆寫下來。不錯吧,嘿嘿!」
打開第一頁,居然有兩行字:
「老婆(婆還寫錯塗掉用注音囧),我們又一起走過了一年。今年,辛苦了。」
然後他在一旁若無其事地邊開車,邊亂哼歌。哈,父子真是一個樣。
於是我終於知道,當初為什麼會選擇這個人了。雖然他有時很木訥、有時很固執、生氣起來更是討人厭,但個性裡面有一種純真的部分,是別的人所沒有的。
於是我終於知道,那些以為是負擔、是壓力、無法逃脫的危機裡,多多少少也藏著一絲絲無可取代的甜蜜。
於是我終於知道,經營一個家庭真的不容易。但也因為這份不容易,我也才有幸,得到一些不容易得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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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修改自《生命的時間學》一書的名言(Klein, 2008)。
<2>是的,大多數婚暴的研究都是探討丈夫施暴對離婚的影響力。比較少研究從太太施暴這邊切入。
<3>詳細過程在末日之戀的演講中有提及。
<4>Gottman的研究中另外有兩個重要的結果。一是「輕蔑(contempt)是愛情的硫酸」,溝通時如果對方臉上出現不屑的表情,或是表現出侮辱、嘲弄的樣子,這段關係可能就不保了。第二個有趣的現象是,爭吵時的模式如果是「太太逼問,先生迴避」的追逃模式(wife demand/husband-withdraw),也比較容易離婚。當然,Gottman的研究也曾被批評用相關推論因果,畢竟他並沒有「操弄」,只是觀察、然後就說可以預測離婚。總之在做結論之前我們還是要小心一些。
<5>遺憾地是,不是所有的支持都會帶來好結果的。Pasch與Bradbury(1998)曾調查新婚夫妻的互動狀況,發現如果太太提供先生支持時,表現得一副消極沒趣的樣子,兩人的關係反而會下降;另外,如果用負面行為爭取丈夫給自己支持,結果也一樣慘。
<6>引自小弟敝人在下的粉絲團
<7>請參看前面對「遺傳」的說明與Jockin等人(1996)的雙胞胎研究,勿過度解釋。
<8>Rodrigues其實還有提到正向錯覺、幻滅模型(the disillusionment model) (Huston, Caughlin, Houts, Smith, & George, 2001),以及相似好還是互補好的爭論,但因為在之前的文章都談過了,這裡就暫且不提。
<9>有關離婚的研究統計可以參考「離婚中心」
<10>本文大多援引Rodrigues等人(2005)的回顧研究,唯省略種族與文化差異的部分,亦增加些許新的研究。想看原文的人可以到這裡讀近五十頁的原文 (研究室助理陪我讀了一整個下午,實在是痛不欲生阿!)。華人與西方人的婚姻仍然是有差異的,不過談起來會變得很複雜,下次(有下次的話)再寫一篇華人婚姻現況回顧好了。
<11>文中的統計數字與性別差異,均只描述平均值。尚須注意個別差異。所有婚姻研究幾乎都是相關研究,文中或有誇飾,但下結論時請謹慎。
<12>為顧及隱私與行文順暢顧,文中所有個案與章首末故事均已經當事人同意改編重新繕寫並經模糊化處理,無可供指認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