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蘇上豪
因為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逐漸復甦的經濟與大量的醫學研究公諸於世,抽菸與禁菸、經濟活動與健康之間終於要攤牌了。
愈來愈多因為長期菸害損失健康的人們出現,加上消費意識高漲,終於逼著美國政府主管公共健康事務的署長路瑟.泰瑞(Luther Terry)於 1964 年 7 月 11 日,發表了第一份該署對於抽煙與健康的報告。
泰瑞的報告以超過 7000 筆有關抽煙與疾病的研究論文而做成的結論,其重點有三:
「1.吸煙造成男性的肺癌與咽喉癌
2.吸煙可能造成女性的肺癌
3.吸煙是造成慢性支氣管炎的原因」
此報告一出,立刻變成報紙的頭條與電視新聞的常客,我們不需經由大腦思考去猜測,也知道它最後成為美國 1964 年最受矚目的年度新聞報導。
泰瑞的報告促使美國國會修改了有關菸草的標示與廣告的法令,不只規定所有香菸包裝盒上必須標示警語,告知民眾抽菸的害處,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也責陳電視台若播放香菸廣告,也必須播出強調它危險的公益宣導。
上述的作為無法阻止日益高漲的消費者對於禁菸的要求,更掀起一波對菸草公司的訴訟。在 1969 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劃時代的「公共衛吸菸法(Public Health Cigarette Smoking Act)」,不只禁止美國所有媒體播放菸品的廣告,而且之後主管機關必須對於香菸造成健康的影響做年度的報告。
但更多人不知道的是,政府與菸草公司交換的條件是「停止反吸菸宣導,以及獲得免於未來聯邦訴訟的豁免權」。
反菸與菸草公司的長期戰爭
表面上看起來是反菸的行動佔了上風,可惜在回顧那段歷史,我們可以發現「最美好的時代」揭櫫的是醫學的進步,已經解決了很多之前的棘手的健康問題,不止是發現抽菸對人體造成的影響,同時抗生素已經問世,降低人們因為感染而死亡的風險;另外,技術上一直無法突破心臟外科,因為心肺機改進,人工瓣膜發明,讓開心手術的成功率大大提升;更不用談到全身麻醉、呼吸器的使用與急救系統的建立(如體外心臟按摩,心臟電擊器的加入)等等,再再讓人們看到光明的未來;而「最惡劣的時代」則是發現財力雄厚的公司如菸草公司等等,可以利用其驚人的影響,除了做出菸草 「包裹糖衣式」的毒藥廣告外,大財團之間的併吞與合縱連橫,不只對美國政府施加影響與壓力,更誠如第三世界追求獨立自主的人們所言,它們成為另一種「帝國主義」的勢力,對第三世界進行經濟的迫害,進而控制政治風向。
所以在數十年後看待美國這些大菸商與政府對於反菸勢力的屈服,其實並不真正的勝利,更驚人的是,「公共衛生吸煙法」大部份的內容是菸草公司提議的,重點是它們想避免訴訟,因為訴訟可能導致公司破產或解體,甚至讓執行長們鋃鐺入獄,而禁播所有的廣告,也換得反菸宣傳的終結,1970年的「紐約時報」有篇評論說:
「菸草業者相信,反吸菸宣導的生意損害比廣告促銷還大,兩者同時停止會產生淨利。」
上述評論的基礎是各大菸草公司之間激烈的廣告大戰,因此集體禁止所有廣告(包含促銷與反菸宣傳),對於所有煙草公司們是一項大勝利。
如果你不信,可以從 1972 年經濟學者詹姆斯.漢彌爾頓(James Hamilton)在《經濟與統計回顧(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期刋中發表示的研究得到證實。
這篇名為「香菸需求,廣告,健康,恐慌和香菸廣告禁令」中,他發現美國菸草公司 1971 年比 1970 年「廣告支出減少 20~30%」,而 1971 年前產值比 1970 年同期增加 30%——整個菸草業賺到了這筆以免於聯邦訴訟,產業收入增加 30% 的橫財,它的思考策略也成為美國史隆商業學院教授,大衛.麥克亞當斯(David McAdams)在教導賽局理論(Game theory)的重要教材之一。
狄更斯也說:「這是智慧的時代,也是個愚蠢的時代」,如此看來誰有智慧,誰比較愚蠢,很難去評斷!
只是美國的菸草公司並沒有因為自己的如意算盤,可以逃過消費者利用法律訴訟來追求自己受損的利益(這點在台灣,即使已經 21 世紀了,還是不成熟的概念),但由於這些菸草公司沒有一個公開承認抽菸有害健康(請注意,這些公司都抱著是為了配合政府法令,才在包裝上寫警語),所以在冗長的訴訟之中,始終沒有重大的轉折,直到 1984 年新澤西州一位長期吸煙死亡的患者家屬對菸草公司提出的責任案,才出現改變。
上述案件抖出的幾千頁材料顯示,一些菸草公司內部其實早就知道抽菸對健康的危害,於是美國政府迫於現實開始對菸草做更多的管制,例如克林頓總統就和菸草公司達成協議,以 3685 億美元的鉅款用以治療與吸煙相關的疾病;對菸草公司雪上加霜的是,之後愈來愈多的法律訴訟都判他們敗訴,賠償的案例也愈來愈多,金額到令人咋舌的地步。
只是這菸草公司受不了關門了嗎?好像都沒有,美國政府在稅收與人民健康中有一個恐怖平衡,我相信它不可能放任金雞母就此死亡,所以把菸草公司在自己國內失去的,以強迫其他國家人民吸更多香菸的方法,也是不錯的方式。
臺灣的菸害防制法也於 1997 年 3 月 19 日公佈,並於 2007 年 6 月 15 日於立法院完成修正案,在 2009 年 1 月 11 日施行了聽說是世界上「最嚴苛」的菸害防制法律,為了更乾淨、不受菸害的環境而努力。如果我們因此相信國家提供資料的正確性,自從調高菸捐為每包 20 元後,總體吸煙人口由 2008 年的 21.9%(男 38.6%,女 4.8%)降低至 2014 年的 16.4%(男 29.2%,女 3.5%),在世界上算是很好的成績。
但身為醫師,在此我還是不得不抱怨一下,台灣消費者對於危害他們權益的大公司,如黑心建商、黑心食品或如文中提到的菸草公司,法律訴訟得到的正義力量似乎微乎其微,但對於醫療糾紛裡的醫師們卻毫不手軟,法官為了抑強扶弱,往往對付醫師比那些大公司還義無反顧。
據楊秀儀博士的統計報告顯示,2001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為止,臺灣地區 312 位被告醫師中,有 80 位被判有罪,訴訟案件中被「定罪率」是 25.6%,算是世界的奇蹟;頂新案、黑心油案在文章完成時並未定讞,但轟動一時的「起雲劑」案件,消基會替民眾提出團體訴訟,法院以消費者不能提出證明為理由,2013 年 10 月 17 日僅判賠昱伸公司 120 萬新台幣,每一位消費者才分到九元,相較之下,統一食品以昱伸公司出售有毒起雲劑,向該公司提出商譽受損案件,2013 年 12 月 4 日判決要它賠償統一公司一億三千多萬元——台灣司法對於重視「消費者」的體質培養,還有一段相當長的路要走。
後記—筆者的「菸」愁
我的小孩參加了學測,讓我有機會看到國文題目中那麼有意義的選項,讓身為醫師的我寫下這篇拉里拉雜文章,讀者表面上知道的,是我是對此一主題的關心,但私底下不知道的,是我對抽菸這件事的「鄉愁」——一種潛藏在內心的久遠記憶。
1980 年代臺灣被迫開放菸品市場,一時之間在美國市場受挫的菸草公司,一股腦兒轟炸了臺灣市場,套句共產黨人的說法,邪惡的美國帝國主義正利用其影響力來毒害臺灣,我在那時也恭逢其盛,為了化解醫學院繁重與苦悶的課業,在熬夜苦讀燃燒自己身體的小宇宙時,利用香菸做支持體力的柴火。
我還記得,在我的內務櫃裡收集了超過世界上幾十個品牌的菸盒,說它是「嗜好」也不為過。我當然知道抽菸會有壞處,但抽菸的慾望,並沒有因為看到解剖台上老兵的大體有所減退,我還記得他的肺像是被碳粒包裝的燈籠,雖卒不忍睹,但課業的壓力與苦悶嚇不退我的癮頭。
我的抽菸歷史在第一位小孩降臨而暫時終止,目前沒有碰菸也超過20年了,我不敢說我戒菸成功,因為一位不知名的專家曾經說過,「戒煙成功是要進了棺材才算」,目前為止我還是屬於觀察名單。
你問我為何戒得了菸?我只能說是為了自己和家人保重。我的小孩因為早期破水,在老婆生產後必須住保溫箱,為了能隨傳隨到,我是住在醫院裡陪著他們渡過那將近一星期的危險期。離開菸品的焦燥剛好由擔心妻小的安危所取代,護理人員形容我就像隻老鷹出巡,常常像「摸壁鬼(台語)」一樣,無聲無息出現在小兒加護病房,讓他們承受不少無形的壓力。
當然,我也付出了不少的代價。離開香菸讓我胖了 15 公斤,直到最近幾年,我才減去其中的八成,沒有辦法回到青春肉體的我。
抽菸可以提高身體的基礎代謝率,只是必須以生命的存款抵付。
你可能也會問我,抽菸有機會禁絶嗎?我是抱著比較悲觀的看法。歷史上做此努力的領導人紛紛敗下陳來,如皇太極、崇禎皇帝、穆拉德四世及希特勒等等,沒有人在這場戰爭中成功—對於可以上癮的物品,人類似乎永遠無法克制,就好像毒品一樣,即使全世界合力,依然無法譲它們自地球上消失,只能被逼到陰暗的角落繼續生存著,有些人即使必須為它付出極高的代價也在所不惜,不管是金錢或健康。
不過至少我們該值得慶幸,抽菸的地位已經改變,從它被美洲帶往全世界之後,影響力已逐漸萎縮,抽菸不再代表是一種「雅士」的行為,也不再是「牛津大學的祕密」,它更不值得炫耀,除了汗牛充棟的期刊與書籍指責它的不是以外,它熏不出什麼值得驕傲的文化底蘊,也註定之後這些癮君子在經濟活動裡絶對處弱勢-他們活著的時候要多繳菸捐,而且少領我們國民年金的配額-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抽菸者平均壽命至少會比不抽菸者減掉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