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部分受過教育的人,都知道血液的功能。今天,「捐血一袋、救人一命」的觀念和行動,也是很令人熟悉的。可是過去有好幾千年,我們其實並不真正瞭解血液的功能,甚至以為「血」是可以直接遺傳給下一代的東西,所以才會有「血統」、「血緣」和「血親」等類似的名詞。
因此,在未曾真正瞭解血液的功能時,要把一個人的血輸到另一個人身上,甚至是把獸血輸到人體內,是匪夷所思,也是大逆不道的。過去歐洲盛行放血療法,血只有出沒有進的。
古歐洲人認為人生病主要是因為體內各元素不平衡所造成,只要設法排出體內多餘的元素,人體就會恢復健康,而血液則被認為是最容易排出的一種元素,因而他們認為放血是康復之要法。理髮師事實上就是外科醫師的鼻祖,因為醫師們認為這種放血工作是下等人做的事,不肯自己動手放血,因而委託理髮師代勞,於是理髮師就成了業餘的外科醫師了。理髮店門口紅藍白條紋相間的柱狀標誌,紅色代表流動的動脈血液,藍色代表流動的靜脈血液,而白色代表止血用的繃帶。
這本好書《血之祕史:科學革命時代的醫學與謀殺故事》(Blood Work: A Tale of Medicine and Murder in the Scientific Revolution)就是要探討對過去的人來說,到底血液的本質是什麼?靈魂正確的位置在人體的哪裡?人和動物最大的差異是什麼?所謂「作為人類」的意思是什麼?這些大哉問。
《血之祕史》述說了一個鮮為人知的故事,那是歷史上第一則輸血的故事。同時也讓我們見識到三百多年前,英、法這個死對頭為了爭奪科學主導權而進行的明爭暗鬥,並提及了當時英、法兩國的科學與社會變遷。《血之祕史》作者霍利.塔克(Holly Tucker)是范德比爾特大學(Vanderbilt University)副教授,她同時受聘於醫學、健康與社會中心,還有法文與義大利文系,專研醫學史。
17世紀初的幾十年間,因為英國醫生威廉.哈維(William Harvey,1578-1657)宣布了對於血液循環的發現,顛覆了過去對於人體的種種理解。法國哲學家笛卡兒(René Descartes,1596-1650)也發表了他的激進宣言:「Cogito ergo sum」(我思故我在),宣稱心智與靈魂是獨立於身體的,並且主張,身體基本上是一具巧妙的機器。時值歐洲歷經許多宗教戰爭後仍在休養生息之際,上述兩種主張與其他理論都動搖了科學以及人體的傳統觀念,許多自然哲學家紛紛試著去探討其背後更深的涵義。
不過讓-巴堤.德尼(Jean-Baptiste Denis,1643-1704)當時仍被視為一個最危險的悖德者,他出身卑微,但野心勃勃地想在巴黎醫界成名。1667年6月15日,德尼進行了人類手術史上首次有詳細記載的輸血(異種輸血)。他將一隻綿羊的12盎司(約340.19克,1盎司約為28.35克)血液輸給了一位因水蛭而流血過多的15歲男孩。男孩最終因輸血得以倖存。
在此之前,英國皇家學會(British Royal Society)的成員們已試過把各種液體輸進動物的靜脈裡的實驗,打進動物血管裡的液體包括紅酒、啤酒、鴉片、牛奶與水銀。然後他們把狗的血輸進另一隻狗的身上,例如把大狗的血輸給小狗,老狗輸給年輕的狗,某個品種的狗輸給另一個品種。法國科學院(French Academy of Science)跟進,也進行了狗的輸血實驗,但令其感到氣餒的是,他們沒辦法複製英國的成功經驗。
德尼為一個勞工進行了另一次輸血。勞工也得以倖存。這兩個次輸血實例的成功很可能是因為實際上僅有少量的血液真正輸入到了受血者體內。這樣使得受血者得以抵抗過敏反應。德尼的第三個經受輸血的病人,瑞典男爵古斯塔夫.邦德(Gustaf Bonde,1620–1667),接受了兩次輸血。但在第二次輸血後,邦德不幸死亡。
在1667年冬季,德尼為安端.莫華(Antoine Mauroy)進行了數次小牛血液的輸入,第三次輸血時莫華不幸死去。圍繞著莫華的死,有許多爭論。莫華的妻子聲稱德尼應當為其丈夫的死亡負責。德尼被指控為謀殺。在德尼被宣判無罪後,莫華的妻子又因莫華的死亡而被控告。那次審判之後,德尼退出了醫界。莫華的真實死因隨後被證實為砒霜中毒。
德尼使用動物血液輸血的實驗在法國引起了激烈的爭論,未來如果要幫人類輸血的話,必須先經過巴黎大學醫學院(Paris Faculty of Medicine)的授權。這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過去該院未曾掩飾過對於輸血實驗的敵意。兩年後,也就是在1670年,法國議會全面禁止輸血,英國、義大利與全歐各地也都停止了輸血實驗,一直到150年後才會繼續。直到1902年奧地利醫師卡爾.蘭德斯坦納(Karl Landsteiner,1868–1943)發現四種血型後,輸血才被認為是安全、可靠的。
《血之祕史》的歷史故事所涉及的科學與道德倫理的角力,生動地述說了當時英、法兩大國的科學和社會狀況。不過如果以為《血之祕史》只是想要述說一個三百多年前的故事,那就錯了!霍利.塔克真正要提出的,其實是至今我們仍然面對同樣的思辯,如在動物身上注入人體細胞等各種具爭議性的轉基因技術。
她指出,小布希的2004年國情咨文建議禁止透過幹細胞研究來創造人獸混種的怪獸,藉此避免某些「過於冒險或者悖德的研究人員」做出一些傷害人類物種卻又不為人知的事情。我們今天都知道,輸血已拯救過成千上萬人的寶貴性命,如果說我們今天能夠擇選,我們會去禁止三百多年前,那些「瘋狂」的科學家所進行的各種變態實驗嗎?
我們今天如果要禁止那些幹細胞研究、基因治療實驗等等,或者說阻撓轉基因作物等等,只是基於信仰或者不理性的恐懼,那麼三百多年後的子子孫孫,會用怎麼樣的眼光和心態來看待今天的人們呢?!
本文原刊登於The Sky of G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