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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嘴使用與哺乳之間的關係

林希陶_96
・2014/09/15 ・1624字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SR值 465 ・五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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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dit: Nick Olejniczak via Flickr
Credit: Nick Olejniczak via Flickr

這個議題已經論戰很久了,到底使用奶嘴會不會影響哺乳時間長短?或者更細緻的說法是,使用瓶餵、杯餵、奶嘴等等人工哺育方式會不會影響母體哺乳持續時間長短(這裡所謂的持續時間,是指持續餵奶到小孩幾個月大,而非單次餵奶的時間長短)。當然大家各自有不同的意見,連一般民眾較為信任的世界衛生組織與美國小兒科醫學會的意見都是相左的。

從1980年代開始,世界衛生組織(WHO)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聯手發佈了〈成功哺乳的十個步驟〉(註一),其中第九條就是禁止給予哺乳中嬰兒人工橡皮奶嘴。這十個準則也成為母嬰親善醫院基礎,在全世界推展開來。台灣雖然不是會員國,但很多大醫院的婦產科都按照這個標準在走(你要說他們是為了母嬰親善評鑑在做也行。這些準則中有很多可以討論的地方,也是為何孕婦在生產過程中覺得身心像是被折磨、虐待過一樣,因為台灣醫院都是按照這些準則不加調整執行到底的後果,以後有機會再談談這個問題)。

但美國小兒科醫學會則鼓勵新生兒使用奶嘴,尤其是在睡覺時,因為可以降低嬰兒猝死症(Sudden Infant Death Syndrome;SIDS)的發生率。這裡的睡覺是很廣義的,包含每餐之間的小睡與深夜時的長睡。大家看到這邊可能會覺得有點困惑,上面兩個單位,提供的是互相悖反的論點。作為家長的我們,在這種情況之下,到底該如何權衡?

我的作法跟先前一樣,就是進入醫學資料庫找找看有沒有相關的科學回顧論文。這是基本的科學原則,倘若學界與實務界都覺得這個議題很重要,值得深入思辨,肯定可以找到一些證據,來證實該如何判斷。我找到的這一篇雖然是2009年的,但這篇是近期以來,關於此議題最完整的回顧性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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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論文的說明,非常中立。過去品質最高的四篇論文,其結論是無論任何的時間點開始使用奶嘴與哺乳持續時間長短並無關係。其餘觀察式研究的結果是,哺乳時間變短,與奶嘴使用有相關,但會受到混淆變項的影響,如哺乳遇到困難、母親已經打算要斷奶了。觀察式的研究,有一個很大的盲點在於這些結果都是相關式的研究,不能當作因果關係來看。因為這其中牽涉到育兒理念的問題,若母親已經打算要斷奶了,可能就會增加奶嘴的使用量。另外,奶嘴的使用也跟文化背景有關,像巴西人就覺得有使用奶嘴的父母才是好父母,這樣的概念無形中就會增加奶嘴的使用次數。

至於美國小兒科醫學會鼓勵新生兒在睡覺時使用奶嘴一事,無法找到隨機分派的論文。因為如此設定的研究很難執行,也很難搜尋,你要找到一群「只在睡覺時間有用奶嘴、其他時間哭鬧則不用奶嘴」的嬰兒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若把此變項當成一個獨變項來操作的話,也有違反研究倫理的問題。

走筆至此,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美國小兒科醫學會所提出來的建議都無法從品質良好的研究中得到證實。簡單的說,就是奶嘴的使用,並不會影響哺乳持續時間的長短,對於降低嬰兒猝死症的效果也有待更進一步的研究證明。我知道這樣結論好像跟沒做一樣,但是科學暫時性的結果常常就是這樣—「這樣是有幫助,但是幫助不大」。這也告訴我們,科學研究無法一日千里,總是需要經過漫長的累積,才有可能真正做出成果來,並達到一些具體的目標。

因此,在台灣生活的家長們,如果工作環境允許,可以哺乳或擠奶的話,還是鼓勵盡量試到小孩六個月大為止,這是世界衛生組織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意見。若以此研究來看,餵奶方式也不需要限定,採取親餵、瓶餵、杯餵也都可以。如果真有餵奶方面困難也沒關係,用奶嘴一樣也可達到安撫的效果。若在睡覺時使用,可能還會有附加的效果,也就是可以防止嬰兒猝死症的發生。如此看來,身為新手父母的我們,還是放寬心就好,不用過度苛責哺乳持續時間,也不要因為使用奶嘴來安撫孩子,就需要有奇怪的自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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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Ten Steps to Successful Breastfeeding,有興趣者可自行上網搜尋,這裡就不一一臚列。

文獻資料:
O’Connor NR, Tanabe KO, Siadaty MS, Hauck FR. Pacifiers and breastfeeding: asystematic review. Archives of Pediatrics and Adolescent Medicine. 2009;163(4): 378-382.

本文轉載自作者部落格暗香浮動月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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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陶_96
80 篇文章 ・ 53 位粉絲
作者為臨床心理師,專長為臨床兒童心理病理、臨床兒童心理衡鑑、臨床兒童心理治療與親子教養諮詢。近來因生養雙胞胎,致力於嬰幼兒相關教養研究,並將科學育兒的經驗,集結為《心理師爸爸的心手育嬰筆記》。與許正典醫師合著有《125遊戲,提升孩子專注力》(1)~(6)、《99連連看遊戲,把專心變有趣》、《99迷宮遊戲,把專心變有趣》。並主持FB專頁:林希陶臨床心理師及部落格:暗香浮動月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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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28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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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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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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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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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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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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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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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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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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蟻巢營養內循環,螞蟻的蛹不動也能貢獻社會
寒波_96
・2022/12/20 ・2477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人類對螞蟻可謂無比熟悉,許多人還不識字就認識螞蟻了;相關的科學研究也十分豐富,產出如威爾森(E. O. Wilson)這類科學大師。2022 年底問世的一篇論文,卻出乎意料地報告一條普遍存在,此前卻一直受到忽視的現象:

螞蟻的蛹會分泌液體,作為成蟲與幼蟲的營養液。

圖/drawception

螞蟻社會的內循環營養液

螞蟻是完全變態的昆蟲,有卵、幼蟲、蛹、成蟲 4 個階段。眾所皆知螞蟻是社會性昆蟲,整個蟻巢運轉精密,但是蛹有好幾天固定不動,除了佔空間以外,在蟻巢裡好像沒什麼存在感。

這項研究主要的對象是畢氏粗角蟻 (Ooceraea biroi) ,近年成為探索螞蟻奧秘的主力。照論文的寫法,一開始目的很單純,就是把蛹從蟻巢中移出,看看孤獨對螞蟻有什麼影響。

被移出巢穴的蛹,羽化成蟲的比例有 90% ;即使周圍沒有同儕,絕大部分的蛹似乎也能成功轉大蟲。然而過程沒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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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螞蟻的蛹由巢中取出,搜集分泌液體的裝置。羽化前幾天,蛹會由白轉而黑化,羽化前 6 天開始分泌液體。圖/參考資料 1

蛹在成功羽化的前幾天會黑化,論文觀察到當蛹開始黑化不久,也就是羽化的 6 天之前,每天都會分泌出液體。留著液體會害蛹被自己淹死,人為將液體移除,蛹才能順利羽化。

如果是在原本的蟻巢中,蛹排放的液體還來不及把自己淹死,就會慘遭黴菌入侵感染而亡。所幸慘劇實際上不會發生,因為成年螞蟻會將液體去除。

將藍色染劑注入蛹,一天後觀察到成蟻的消化道都出現藍染,可見蛹產生的液體,都隨即轉移進入前輩同儕的肚子。分析蛹產生的液體,得知營養十分豐富。

把食用藍色染料注入蛹,便可觀察蛹分泌液體的轉移。圖/參考資料 1

完全變態的昆蟲,從幼蟲到成蟲的過程中經過蛹的階段,將幼年的身體砍掉重練。螞蟻蛹分泌的液體顯然來自蛹期分解的身體,可謂原汁原味的液化螞蟻。這些容易吸收的成分,在巢穴中直接轉移給同類,毫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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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幼體原汁原味形成的液體營養豐富,其他會化蛹的昆蟲也會產生類似的產物,為什麼不會把自己淹死,或是被黴菌感染?應該是由於那些昆蟲會將其回收利用,轉化為成年身體的建材。社會性生活的螞蟻卻是直接排放出去,變成其他個體的食物。

同時餵養更老與更小的同儕

成年螞蟻以外,蛹產生的液體也是寶寶的營養補充液。螞蟻幼蟲移動能力有限,成年螞蟻會將寶寶放到蛹的旁邊,方便它們液來伸口。沒有液體也能正常長大,不過有得吃的幼體,生長速度更快、存活率更高。

幼蟲破蛋出生的之後一天,蛹也開始分泌液體。圖/參考資料 1

近來在台灣出名的紅火蟻(Solenopsis invicta)雖然兇狠,卻也是畢氏粗角蟻的菜單美食之一。有個實驗是給予紅火蟻和蛹,讓成年蟻選擇,結果大部份都優先將寶寶放在蛹旁邊,可見它們認為蛹提供的善液,是更佳的育幼食品。

換句話說,螞蟻在幼年階段到成年之間的蛹,同時支持更老與更小的同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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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妙還不僅如此,和一般印象不同,畢氏粗角蟻沒有特定蟻后,也缺乏男生,所有成員皆為工蟻,再透過孤雌生殖進入生殖時期。

奇妙的是,蟻巢中處於不同階段的螞蟻,時程非常協調。當卵孵化出寶寶的一天後,蛹也開始分泌液體。也就是說寶寶從出生以後,馬上就能獲得營養補充液,概念實在很像哺乳動物的哺乳。

檢視螞蟻大家族 5 大群各自的代表,都觀察到蛹分泌類似的液體。圖/參考資料 1

畢氏粗角蟻只是一種螞蟻,論文還調查螞蟻分類上其他 4 大群的成員,發現各種螞蟻的蛹都會分泌液體,而且內容物極為相似。由此推敲,這是螞蟻大家族的普遍現象,可能在眾蟻尚未分家之前已經存在。

螞蟻巢穴的內部循環如此協調,充分反映出社會性昆蟲的優點,但是同為社會性昆蟲的蜜蜂沒有。這應該是螞蟻演化為社會性的重要一步,卻不是其他社會性昆蟲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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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也很奇妙。人們對螞蟻很熟,研究螞蟻、養螞蟻的人一大堆,可是這回報告的現象儘管普遍,卻只是首度被明確指出。我猜以前應該有人發現這件事,只是沒有深入鑽研。

等待探討的問題,無所不在,只要有心。

延伸閱讀

參考資料

  1. Snir, O., Alwaseem, H., Heissel, S., Sharma, A., Valdés-Rodríguez, S., Carroll, T. S., … & Kronauer, D. J. (2022). The pupal moulting fluid has evolved social functions in ants. Nature, 1-7.
  2. A fluid role in ant society as adults give larvae ‘milk’ from pupae
  3. Anatomy of a superorganism: Ant pupae secrete fluid as ‘milk’ to nurture young larvae
  4. Pupating ants make milk — and scientists only just noticed

本文亦刊載於作者部落格《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匠》暨其 facebook 同名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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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波_96
193 篇文章 ・ 1152 位粉絲
生命科學碩士、文學與電影愛好者、戳樂黨員,主要興趣為演化,希望把好東西介紹給大家。部落格《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器匠》、同名粉絲團《盲眼的尼安德塔石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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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能使用猴痘疫苗或藥物嗎?
胡中行_96
・2022/08/08 ・3717字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及至 2022 年 7 月,全球已有約 1 萬 4 千個猴痘(monkeypox)病例。[1] 疫情爆發以來,各國政府與學者積極討論防疫政策。孕婦若染疫,不僅病情可能比一般人嚴重,[2] 還有垂直傳染給胎兒的風險。[3]《刺胳針全球健康》(The Lancet Global Health)期刊上,英國皇家婦產科學院主席、副主席等人聯名發表的評論,聚焦於保護母嬰安全;[3] 而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簡稱 CDC),也有介紹此主題的專文。[4]

猴痘病毒。圖/NIAID on Flickr(public domain

猴痘簡介

1958 年猴痘病毒首見於猴子身上,因而得名,雖然囓齒動物才是主要宿主。猴痘的潛伏期約 6 到 13 天。[3] 人傳人的管道,包括接觸患者的呼吸道分泌物、損傷的皮膚或黏膜,或是被汙染的物品。若經飛沫傳播,需長時間面對面才有機會發生。[5] 現在流行的猴痘,屬於死亡率約 1% 的西非病株,所幸不是更嚴重的中非剛果分支。猴痘與天花同為正痘病毒(orthopoxvirus),因此對抗天花的疫苗和藥物,成為應付緊急疫情的希望。[3]

猴痘皮膚症狀。圖/UK Government on Wikimedia(Open Government Licence v3.0

孕期感染猴痘的數據

現在關於孕期猴痘感染的數據不多,[3, 4]《刺胳針全球健康》舉了一個未獲實驗室驗證的案例:一名懷孕 24 週的婦女在染疫 6 週後,誕下皮膚紅疹的早產兒。又過了 6 週,嬰兒便死於營養不良。另外,他們也提到剛果民主共和國的觀察性研究裡,4 名染疫孕婦中,僅 1 人順利產下足月的健康嬰兒;其他 3 個胎兒,有 2 個流產和 1 個胎死腹中。[3]

猴痘病毒。圖/NIAID on Flickr(public domain

治療猴痘的藥物

抗天花藥物 Tecovirimat、 BrincidofovirCidofovir,均被考慮用來治療猴痘感染。《刺胳針全球健康》評論的作者認為前兩個缺乏藥效證據,然後完全沒談最後一個;[3] 但美國 CDC 三個都介紹,還將 Tecovirimat 列為孕婦和哺乳中婦女的第一線選擇。[4] 美國 CDC 承認沒有 Tecovirimat 孕期人體試驗數據,而且連對動物生殖發展的影響也認識不多。唯一曉得的是,當施予比人類正常口服建議用量高出 23 倍的 Tecovirimat,對動物胎兒依然不會有負面影響。至於,孕婦服用是否能預防傳染給胎兒;此藥物對哺乳的影響;還有透過母乳間接釋出的藥物,夠不夠治療喝奶的染疫嬰兒,全部尚處未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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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 BrincidofovirCidofovir,動物實驗結果顯示它們會導致胎兒畸形,所以第一期妊娠的孕婦,千萬不能使用。而母親用藥期間,喝母乳的嬰兒會怎樣,目前還不清楚。[4]

除了這三種證據不夠充分的藥物,美國 CDC 和那篇英國評論,都另有提及牛痘免疫球蛋白靜脈注射(簡稱 VIGIV)。[3, 4] 雖然孕婦施打免疫球蛋白,早已行之有年;不巧 VIGIV 連對動物生殖的影響,都還有待研究。如果孕婦或哺乳中的婦女真的想施打 VIGIV ,美國 CDC 建議依個案情形評估利弊。[4]

猴痘病毒。圖/NIAID on Flickr(public domain))

猴痘疫苗

在英國和臺灣所謂的 MVA-BN 疫苗;[3, 6]於歐盟國家叫做 Imvanex[3, 7] 而美國與澳洲稱之為 JYNNEOS[3, 8, 9] 它是一種非複製性活疫苗,能預防天花和猴痘。[3, 4] 該疫苗對猴痘的防禦力高達 85% 。與猴痘確診者接觸的人,若於 14 天內注射疫苗,雖然來不及預防發病,但仍具有減輕症狀的效果。[3] 目前美、澳、列支敦斯登、冰島和挪威等國以及歐盟,皆已核准使用這款疫苗來預防猴痘。[8-10] 英國政府的態度比較模稜兩可,沒有正式許可這個用途,卻又公告仿單外使用的參考原則。[2, 11][註]

此疫苗製作過程中的減毒程序,使疫苗內的病毒不易複製繁衍。所以理論上沒有必要擔心它會傷到孕婦或胎兒;而且就算疫苗中的病毒流入母乳,大概也對嬰兒沒什麼危害。[3, 4] 不過,或許是礙於人體臨床試驗數據有限,《刺胳針全球健康》的評論建議孕婦,非必要應暫且避開這款疫苗,僅鼓勵暴露於高危險環境的哺乳婦女施打;[3] 而澳洲政府則建議孕婦注射前,應先評估風險及效益。[9] 相較之下,美國 CDC 倒是大膽得多,覺得孕婦與哺乳婦女,都可以和醫師一起決定是否接種。[4,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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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M2000 是另一個美國和澳洲許可的選項,[4, 9] 屬於複製型病毒疫苗,有導致流產、先天性缺陷以及胎兒感染等副作用的風險。[4] 因此,二國政府不僅警告孕婦與哺乳婦女不得施打,還呼籲具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接種後 28 天內,要避免受孕。[4, 9] 美國 CDC 甚至強調注射此疫苗的男性,這段期間內也要小心,別讓伴侶懷孕。[4]

猴痘病毒。圖/NIAID on Flickr(public domain

孕婦參與猴痘臨床試驗

臺灣目前猴痘疫情尚不嚴重,但也已經規劃採購 MVA-BN 疫苗,[6] 還從國外進口了 Tecovirimat 。[12] 衛福部在 COVID-19 疫情期間,有公告孕婦和哺乳婦女特定的注意事項,[13] 將來或許也會設計專門給她們的猴痘衛教文宣。然而,從歐美的情形可見,由於各國政府掌握的臨床證據不足,對這些婦女根本愛莫能助。根據伯明罕健康夥伴政策委員會的報告,當初因為 COVID-19 疫苗臨床試驗將孕婦排除在外,間接造成疫情期間孕婦和嬰兒無謂的死亡。[3] 有鑑於此,若非有特殊考量,《刺胳針全球健康》的評論主張孕婦應該被納入疫苗和治療的試驗。[3] 不過,他們也承認會接觸到猴痘,或是敢接種相關疫苗的孕婦,必是寥寥無幾。所以,只能期盼前瞻性國際註冊機制,登錄孕婦與高風險族群的數據,來加速藥物及疫苗的安全與效益評估。[3]

猴痘病毒。圖/NIAID on Flickr(public domain

(本文以報導國際醫療新聞為目的,考慮施打疫苗及使用藥物時,仍請以所在地之主管機關政策與醫師建議為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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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仿單外使用」(off-label use 或 off-label prescription)是指將某藥物用於未經許可的對象、適應症或給藥途徑。[14, 15] 比方說,在英國 MVA-BN 疫苗只被正式允許用來預防天花,但某醫師覺得這個疫苗,也能保護他的高風險病人,免於感染猴痘。雖然主管機關尚未將猴痘列入該疫苗的適應症,這名醫師的想法卻有充足且可靠的科學根據。在這種情況下,他的決定對病人來說,並無可議之處。

參考資料

  1. Emergency Committee meets again as Monkeypox cases pass 14,000: WHO (UN News, 21 JUL 2022)
  2. Protecting you from monkeypox: information on the smallpox vaccination (UK Government, 01 AUG 2022)
  3. Khalil A, Samara A, O’Brien P, et al. (2022) ‘Monkeypox vaccines in pregnancy: lessons must be learned from COVID-19.’ The Lancet Global Health.
  4. Clinical Considerations for Monkeypox in People Who are Pregnant or Breastfeeding (U.S. CDC, 18 JUL 2022)
  5. 猴痘-疾病介紹(衛福部疾管署,2022年5月30日)
  6. WHO宣布猴痘疫情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我國將積極監測及整備應變量能,並提醒醫師加強通報及民眾留意(衛福部疾管署,2022年7月24日)
  7. MVA-BN® (Bavarian Nordic, accessed on 03 AUG 2022)
  8. Considerations for Monkeypox Vaccination (U.S. CDC, 28 JUL 2022)
  9. Monkeypox (MPX) vaccines (Australian Government, 4 AUG 2022)
  10. Bavarian Nordic Receives European Approval Of Extension Of Vaccine Label To Include Monkeypox (Bavarian Nordic, 25 JUL 2022)
  11. Connelly D. ‘Monkeypox: a visual guide’. (2022) The Pharmaceutical Journal, 309, 7964.
  12. 我國採購之猴痘口服抗病毒藥物已抵臺,將提供重症及免疫低下確診個案使用(衛福部疾管署,2022年7月28日)
  13. COVID-19疫苗Q&A-8.孕婦及哺乳婦女(衛福部疾管署,2021年11月22日)
  14. Richard Day. (2013) ‘Off-label prescribing’. Australian Prescriber, 36:5-7.
  15. Off-label use of medical devices: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Therapeutic Goods Administration, 01 SEP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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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中行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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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澳洲臨床試驗研究護理師,以及臺、澳劇場工作者。 西澳大學護理碩士、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士(主修編劇)。邀稿請洽臉書「荒誕遊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