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貧窮竟然會限制我們對知識的想像?談開放近用運動的兩大難題
過往,人類將智慧記載於書籍上,透過書刊的交流傳遞知識,但礙於時空的限制,知識無法全面自由流通。如今,資訊的數位化使得重製的邊際成本大幅下降,網路的高連結性亦將傳播成本降到幾近於零,知識的共享比以往都來的更易於達成。儘管如此,由於不合時宜的著作權法 ,以及出版商對出版權的捍衛 ,知識仍舊無法完全自由流動 。
有感於此,自1990年代起步的開放近用 (Open Access) 運動,便是為解放知識而生,致力於打造一個人人都有同等權利取用知識的環境。
開放取用期刊目錄 (DOAJ) ,集合了世界各地有品質、同儕審核的開放近用期刊。
早在 1836 年,大英博物館助理館員的 Anthony Panizzi 便發下了普及知識於世的宏願。他向國會報告:「無論貧富,我認為每個人都應擁有相同的權利與資源獲取知識。我希望貧苦的學生也能盡情探索書海,享受智慧的果實,在與專家交流的過程中滿足求知欲。我主張,政府的責任就是打造這樣一個使知識自由流通的環境,提供一切協助使每位公民都能獲得相同的知識資源。」 Anthony Panizzi 花了 20 年,將超過 50 萬本珍藏典籍納入大英博物館,使之成為當時世上最大的圖書館,並於 1856 年榮任大英圖書館館長。儘管豐富的藏書量降低了取得知識的門檻, Anthony Panizzi 的夢想仍存在無法消除的限制—─要取用書中無形的智慧財富,人們必須得先花費有形的黃金,千里跋涉到英國倫敦取經。
網路科技的進步看似已能破除過往的限制,那為何解放知識的夢想仍未實現呢?現存最大的難處有兩項,其一是僵化的著作權法,其二是出版商的抗議。
跟不上網路時代的著作權法
三百年前著作權相關法規開始成形之際,在資訊傳播技術方面,還是類比訊號的時代,當時產出原創作品成本較高、數量稀少且易於控管。根據定義,一旦原創作品已定型,將自動受到著作權保護,授予作者杜絕任何對其作品複製的權利。然而,時過境遷,現今的網路科技降低了創作成本,將創意化為作品再也不是少數藝術階級的特權,人人都能輕易的將想法寫為文章,將創意拍為影片上傳到 YouTube ,並對任何作品發表看法。透過散播及接收訊息,資訊不斷以片段或完整的形式被複製或再製而散播出去,因而促成人們在網路上的交流。
網路行為可說是建立在「複製」之上,其本質與既存的著作權規範相悖。除非做到全面監控,否則我們不可能完全杜絕網路上的複製行為,執行著作權法審查網路上的侵權案件。
現代人習慣上傳圖片、影片到社交平台上,其中許多使用者生成內容是擷取既存素材諸如圖片、音樂等修改,置入內容,這些使用者並不清楚這些行為已使他們身陷觸犯著作權法的疑慮;研究所需的文字與資料探勘,也礙於著作權大為擴張保護範圍的影響,實務上常難以取得探勘所需的資料;圖書館或資料庫廠商即使想數位化那些沒有明顯著作權所有者的「孤兒著作」 (Orphan works) ,以網路推動作品流通,也受限於孤兒著作難以查找到權利所有者,而於法不得數位化的困境。研究者、大量網路使用者與資料儲存機構對現行著作權規定的不滿,因而極力要求修正。
根據 2007 年美國法學教授 John Tehranian 的研究,人們習以為常的網路行為諸如收發電子郵件、轉貼文章、發送照片等都違反了著作權保護,若依法計算,各國的網路使用者每年都因其日常行為面臨巨額的罰鍰,過時的著作權法難以規範現狀。
「啊~桃貴的照片好可愛我要截圖傳給朋友看!」喔不!這樣的轉發會不會違反著作權法呢?圖/Pixabay
即使著作權法跟不上數位時代的事實明擺在眼前,推動著作權法的改革仍難如登天。
出版業者等著作權利擁有者與企業早已習慣法律依其利益而修正 ,從 1710 年最初的著作權法保護著作財產權 14 年的期限,不斷延長至今日的 70 年期限。對出版業、音樂與電影製作產業而言,給予網路使用者多些數位版權上的運用彈性,就如同威脅他們生存命脈的詛咒,自然極力阻止法律規範的更新。
推動規範更新的路途漫長且阻礙重重,第一場紛爭可追溯到「孤兒著作」 (Orphan works) 數位化 的爭議。在圖書館、網路搜尋引擎與資料公司支持法定例外允許孤兒作品免費數位化,與出版業者認定事先許可制的拉鋸戰中,歐盟執行委員會終於 2012 年宣布採用「孤兒著作指令」,為公眾利益著想,允許孤兒著作線上發行與流通。同年,歐盟執行委員會號召利益關係人,討論修正著作權保護規定的討論,然而,從議題的設定到出席討論的成員,均明顯傾斜於有利出版業的修正方向。解決方式一味著重於特許著作權使用者的資格究竟該如何定義,似乎從未考慮過「非商業用途的使用者生產內容不必申請著作權授權」此一選項。因此,文字與資料探勘者被迫離開討論以示抗議,造成議程無法持續。
其後,歐盟執行委員舉辦著作權討論的公眾諮詢論壇,以線上資料及問卷收集眾多回饋,廣納民眾意見。加上德國海盜黨的 Julia Reda 努力帶動人民討論、彙整意見並作成報告,歐盟於 2015 年通過修正案,賦予圖書館、資料庫線上化其收藏的權利、開放電子書於網路流傳,同時批准資料與文字探勘不須再取得任何特許憑證。即使取得這些勝利,著作權法的規定仍未完全修正到符合現狀的境界,需要持續推動改革。
不合理學術出版體系的,限制知識的自由流通
學術出產品的商業模式是阻礙知識共享與自由流通的重要原因,是「開放近用 (Open Access) 運動」的緣起及運動重心。對學者而言,貢獻研究成果是為了獲得研究認可及好名聲,其著作的廣泛傳播有助於此,出版商對其著作財產權利的壟斷卻縮限了散播範圍;對人民而言,自己納稅支撐的研究,卻必須自掏腰包買來看,或是由同樣納稅營運的圖書館買入,無異於被剝兩層皮。
知識一旦被隔絕在付費高牆之後,終究會有人因負擔不起費用而被迫與之隔絕。 Elseiver 與 Springer 等大型學術出版商年年獲利 30% 至 40% ,此等獲利規模是大多產業無法企及的。光是英語寫作的科學、科技與醫藥的出版期刊總收入在 2011 年就達到全球共 94 億美金的規模。根據哈佛大學 2012 年的備忘錄,線上研究資料庫的前兩大出版供應商,六年來售價調漲了 145% 。面對越來越貴的期刊價格,就連圖書資金雄厚的哈佛大學也無力再購買學者研究需要的所有資料庫,其他圖書館的困境可想而知。
由高額訂閱費築起的高牆,阻擋了許多渴望知識的研究者。圖/Pixabay
哈佛大學圖書館長在衛報的採訪中指出,研究人員免費提供研究寫作、著作審查、編輯委員會參與等服務給期刊,卻換來必須花錢將自己的勞動成果買回來的待遇,甚至面臨付不起期刊訂閱費用的窘境,整套研究出版系統實在荒謬。哈佛大學因此鼓勵學者將其著作投稿至開放近用的期刊,退出非開放近用期刊的編輯委員會。
在網路普及之前,學者即使對出版系統再有諸多不滿,也因無替代選項而僅能免費奉送著作權予期刊;圖書館面對壟斷著作權的期刊出版商,幾無議價能力;公民則被剝兩次皮,想看到自己納稅資助的研究成果,只能再花錢購買。如今,網路科技的發達將改變了一切─—藉由公開網站發表著作,學者不僅可以保有自己的著作權,亦可達到廣為流傳,獲取同業指教與奠定名聲的目的。再也沒有一道豎立於學術產出與知識獲取間的高牆,圖書館再也不必用罄資金去購買有限的學術出版物,人民也終將有機會可自由取用知識資源。
本文轉載自 台灣創用CC計畫 ,原文為〈開放近用(Open Access)運動的兩大難題 〉
相關連結
Open access: All human knowledge is there—so why can’t everybody access it?: http://arstechnica.co.uk/science/2016/06/what-is-open-access-free-sharing-of-all-human-knowledge/ , 2016 Glyn Moody.
The battle to reform 300-year-old copyright law for the digital age: http://arstechnica.co.uk/tech-policy/2015/07/copyright-reform-for-the-digital-age/ , 2015 Glyn Moody.
Infringement Nation: Copyright Reform and the Law/Norm Gap: http://papers.ssrn.com/sol3/papers.cfm?abstract_id=1029151 , 2007 John Tehranian.
Commissioner Barnier welcomes final adoption of the Orphan Works Directive by the Council: 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MEMO-12-744_en.htm?locale=en ,2012 European Commission.
Freedom of Panorama under threat: https://juliareda.eu/2015/06/fop-under-threat/ , 2015 Julia Reda.
The stm report – An overview of scientific and scholarly journal publishing: http://www.stm-assoc.org/2012_12_11_STM_Report_2012.pdf , 2012 STM: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ientific, Technical and Medical Publishers.
Faculty Advisory Council Memorandum on Journal Pricing: http://gantercourses.net/wp-content/uploads/2013/11/Faculty-Advisory-Council-Memorandum-on-Journal-Pricing-%C2%A7-THE-HARVARD-LIBRARY.pdf , 2012 The Faculty Advisory Council of Harvard University.
Harvard University says it can’t afford journal publishers’ prices: https://www.theguardian.com/science/2012/apr/24/harvard-university-journal-publishers-prices , 2012 Guardian News and Media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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