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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和科學研究能量有關嗎?從三大資料庫看全球女性發明者參與度

Research Portal(科技政策觀點)_96
・2019/12/10 ・3069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SR值 566 ・九年級

  • 作者:王惠瑜

性別所造成的經濟差異,呈現在薪資水準、教育程度和勞動參與率等各方面,其中又以女性在科學、技術、工程及數學等領域 (Science, Technology, Engineering and Math,簡稱 STEM),女性勞動力占科研 13%,占工程專業人員的 5.5%,顯示性別差異在特殊領域差距更大(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Informatics Team,2016)。

性別和創新的關連研究中,女性科研人員從投入學習到職業生涯等過程的統計數據非常少,特別是研究成果的「產出」統計資訊明顯不足。

因此,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IPO)、英國專利局 (UKIPO) 及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等國的智權機構運用專利大數據及不同的方法論來進行發明人的性別識別,統計女性發明人的研發能量。

本研究依其各機構之統計數據所推論出的女性發明者參與度,進行女性技術能量分析初探,並提出相關問題與建議。

本研究依其各機構之統計數據所推論出的女性發明者參與度,進行女性技術能量分析初探,並提出相關問題與建議。圖/4339272 @pixabay

從三大智權資料庫看全球女性發明者參與度

(一)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 (WIPO)

相較於不同資料庫的來源,WIPO 全球女性發明人分析的資料來源為 PCT 專利數據庫,包含全球 173 個國家以統一的標準收集發明人和申請人的國籍和居住國等資訊。除有助於提升性別識別度外,也結合 13 個國家級公共組織和機構的性別與名字詞典,創建 WIPO 的性別與名稱字典 (WGND),為 PCT 專利數據進行性別識別與歸納,利用遞歸演算法等不同識別方式,提高識別度至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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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現,在性別識別度部份,以歐美國家的識別度較高,識別度達 95% 以上,而亞洲國家的發明人名字有中文或韓文字符者則識別比例較低,如中國 (88%),印度 (89%),韓國 (92%)。

另外,在 PCT 申請案有嚴重的性別失衡現象,2015 年 PCT 專利平均七位發明人中只有一位是女性,不到三分之一的申請案包含女性發明人。

從圖 1 顯示,女性對專利參與度從 1995 年的 9.5% 增加到 2015 年 15%,近二十年女性發明人持續的快速增長中,然而,相對於男性參與率仍遠遠未達平衡,WIPO 也提出預測,若以目前的增加率,女性發明者要到 2080 年之後才能達到性別平衡。

圖 1:WIPO 專利發明人性別平衡預測。圖/Identifying the Gender of PCT inventors (WIPO, 2016).

(二) 英國專利局 (KIPO)

英國專利局解析女性發明人的數據來自於歐洲專利局 (EPO) 的全球專利統計數據庫 (PATSTAT) 9,000 多萬份各國的專利書目資料,性別辨識方法採用麻省理工學院方法論,結合美國社會安全局 (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 和英國國家統計局 (ONS) 的數據庫,將美國與英國的姓名和性別進行發明人性別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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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亞洲國家的性別識別則採用北京大學和紐約理工大學合作的軟體系統 (Tang),以爬蟲方式抓取臉書的個人公共資料頁面,並轉成姓名與性別的關連數據,從特徵和行為來推論未明確指定性別的發明人 (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Informatics Team,2016)。

研究發現從專利數量較多的國家分析(專利管轄區,不考量發明人居住地,見圖 2),發明人性別識別度以中國、韓國與台灣等國的性別識別性皆低於 50% 以下,顯示亞洲國家中除日本外,女性發明人名字都較難以進行歸納。因此,中國、韓國與台灣等國的女性發明人辨識度都很低。

各國專利局的女性發明人平均值參與率為 6.9%,比較各國的女性發明人參與率以中國和俄羅斯專利中,女性發明人參與度較高(高於 10%);其次為澳洲、加拿大、台灣、奧地利及 WIPO 等地區女性參與比皆高於平均值。以日本和英國的專利當中,女性發明人則為最低(低於 4%)。

圖 2:1990~2015全球主要專利國家之發明人性別分析。圖/Gender differences in obtaining and maintaining patent rights (UKIPO, 2016);本研究整理。

圖 3 以發明人國家別進行比較,以台灣發明人性別識別度最低,僅 13.3% 的發明人可識別出性別,其次為南韓和中國發明人的性別識別度皆低30% 以下。各國籍的女性發明者平均參與率為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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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籍的女性發明者多高於平均值,其中以法國、蘇聯、義大利、比利時及以色列等各國發明者性別識別度高,女性發明者參與度也高。

西班牙、中國和印度籍發明者性別識別度低,但女性發明者參與度高;另外,日本、韓國、德國與奧地利等國籍的女性發明者皆低於平均值之下,其中日本與奧地利籍的發明人識別度雖高,但女性發明者參與度卻最低。

圖 3 :1990~2015 全球主要發明人國家性別參與分析。圖/Gender differences in obtaining and maintaining patent rights (UKIPO, 2016);本研究整理。

(三)美國專利局 (USPTO)

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為了瞭解女性在專利方面的進步和潛力,以 460 萬筆獲證的美國專利資料,分析來自 185 個國家的發明人,將名字與性別分配表應用在科技期刊文獻資料庫 (Web of Science) 的文獻作者及其相應的國家,研究女性發明者在專利的趨勢及領域特徵。

研究發現,美國專利平均性別識別率為 86.9%,其中美國、德國、英國等國籍發明人高達 90%以上,而印度 (66.1%),韓國 (66.4%),台灣 (72.9%) 和荷蘭 (72.9%) 等國籍的發明人識別率則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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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性發明者在美國專利的參與率的趨勢,從 1976 年 2.7% 呈現緩慢增加,直到 2010 年後女性發明人參與率才突破 10%,至 2016 年 12%,顯示在過去的 40 年女性發明者參與美國專利非常的緩慢,一直到近年才進入快速的增長時期 (Sugimoto、Ni、West、Larivière,2015;「Progressand Potential」,2019)。

性別失衡的科研參與:需探討女性科研的阻礙因素

過去由於性別的差異,不僅僅在勞動力市場的性別比例失衡,在科研領域亦然。

雖然在大多數的技術領域、學術機構及產業界已經觀察到近年來女性在 STEM 領域的人才快速增加的現象,女性比以前有更多的參與,但性別失衡的現象仍然在科研的產出存在著顯著的差異。

尤其以專利的參與率更為明顯,從耶魯大學調查 2001 年至 2014 年之間 270 萬件美國專利申請和維護的歷史文件發現,專利發明人的性別中,女性發明人約只占 10%,即使是女性博士超過一半以上的生命科學領域,在專利的產出仍然只有 15% 是女性。

研究同時也發現專利申請因性別而產生差異,除了女性專利申請較容易遭到拒絕外,在專利獲准之後,權利項則增加更多的詞彙而縮小其專利範圍,也因而降低了專利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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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研究推論女性雖然比男性更難獲得專利,但實質上女性發明者接受了更為嚴格的審查,女性發明者的技術品質有可能是優於男性(Jensen、Kovács、Sorenson,2018;Sugimoto、Ni、West、Larivière,2015)。

圖/Herney @pixabay

從各機構所做的女性發明者研究以及 WIPO 預測 2080 年才能到達專利發明性別均衡,顯見要達成目標還很遙遠。

如何消除性別失衡的差距,除了友善環境的建構外,更應加速推動女性發明者的研究能量相關政策與配套措施。對於女力崛起的現象,除有女性發明者參與的資訊外,需要更進一步研究女性科研能量的阻礙因素,了解女性發明者特徵、類型及技術主題等,探討是否在不同技術領域的性別獲證率而有所差異而女性發明者是否對創新研究會產生影響,以及不同性別的發明者所組成的團隊,在整體的效益上是否有不同的變化。

透過不同面向調查女性發明者的相關研究,為政策制定者提供高度關注的議題,並進一步執行女性科研能量相關政策,將有助於整體經濟的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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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Gender Profiles in UK Patenting – An analysis of female inventorship(2016)。
  2. Jensen, K.、Kovács, B.、Sorenson, O.(2018)。Gender differences in obtaining and maintaining patent rights。Nature Biotechnology,36,307–309。
  3. Madhusoodanan, J.(2018,4月9日)。Why Do Women Inventors Win Fewer Patents?。Yale Insights。IDEAS FROM THE YALE SCHOOL OF MANAGEMENT。上網日期:2019年8月21日。
  4. Martínez, G.L.、Raffo, J.、Saito, K.(2016)。Identifying the Gender of PCT inventors。
  5. Progress and Potential : A profile of women inventors on U.S. patents(2019)。OFFICE OF THE CHIEF ECONOMISTIP DATA HIGHLIGHTS,USPTO。
  6. Sugimoto, C.R.、Ni, C.、West, J.D.、Larivière, V.(2015)。The Academic Advantage: Gender Disparities in Patenting。PLoS ONE,10(5)。
  7. The Patent Guide :A handbook for analysing and interpretingpatent data(2015)。UKIPO。
  8. Toole, A.A.、Myers, A.、Breschi, S.、Ferrucci, E.、Lissoni, F.、Miguelez, E.、等(2019)。On-line appendixes to “PROGRESS AND POTENTIAL: A profile of women inventors on U.S. patents”。USPTO。
  9. 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Informatics Team(2016)。Gender Profiles in Worldwide Patenting: An analysis of female inventorship。
  10. UKIPO:UK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Informatics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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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Portal(科技政策觀點)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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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PD-L1到CD47:癌症免疫療法進入3.5代時代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5/07/25 ・4544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本文與 TRPMA 台灣研發型生技新藥發展協會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如果把癌細胞比喻成身體裡的頭號通緝犯,那誰來負責逮捕?

許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可能是化療、放療這些外來的「賞金獵人」。但其實,我們體內早就駐紮著一支最強的警察部隊「免疫系統」。

既然「免疫系統」的警力這麼堅強,為什麼癌症還是屢屢得逞?關鍵就在於:癌細胞是偽裝高手。有的會偽造「良民證」,騙過免疫系統的菁英部隊;更厲害的,甚至能直接掛上「免查通行證」,讓負責巡邏的免疫細胞直接視而不見,大搖大擺地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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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問世,為癌症治療帶來突破性的進展,成功撕下癌細胞的偽裝,也讓不少患者重燃希望。不過,目前在某些癌症中,反應率仍只有兩到三成,顯示這條路還有優化的空間。

今天,我們要來聊的,就是科學家如何另闢蹊徑,找出那些連「通緝令」都發不出去的癌細胞。這個全新的免疫策略,會是破解癌症偽裝的新關鍵嗎?

科學家如何另闢蹊徑,找出那些連「通緝令」都發不出去的癌細胞。這個全新的免疫策略,會是破解癌症偽裝的新關鍵嗎?/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免疫療法登場:從殺敵一千到精準出擊

在回答問題之前,我們先從人類對抗癌症的「治療演變」說起。

最早的「傳統化療」,就像威力強大的「七傷拳」,殺傷力高,但不分敵我,往往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副作用極大。接著出現的「標靶藥物」,則像能精準出招的「一陽指」,能直接點中癌細胞的「穴位」,大幅減少對健康細胞的傷害,副作用也小多了。但麻煩的是,癌細胞很會突變,用藥一段時間就容易產生抗藥性,這套點穴功夫也就漸漸失靈。

直到這個世紀,人類才終於領悟到:最強的武功,是驅動體內的「原力」,也就是「重新喚醒免疫系統」來對付癌症。這場關鍵轉折,也開啟了「癌症免疫療法」的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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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知道,就算在健康狀態下,平均每天還是會產生數千個癌細胞。而我們之所以安然無恙,全靠體內那套日夜巡邏的「免疫監測 (immunosurveillance)」機制,看到癌細胞就立刻清除。但,癌細胞之所以難纏,就在於它會發展出各種「免疫逃脫」策略。

免疫系統中,有一批受過嚴格訓練的菁英,叫做「T細胞」,他們是執行最終擊殺任務的霹靂小組。狡猾的癌細胞為了躲過追殺,會在自己身上掛出一張「偽良民證」,這個偽裝的學名,「程序性細胞死亡蛋白配體-1 (programmed death-ligand 1, PD-L1) 」,縮寫PD-L1。

當T細胞來盤查時,T細胞身上帶有一個具備煞車功能的「讀卡機」,叫做「程序性細胞死亡蛋白受體-1 (programmed cell death protein 1, PD-1) 」,簡稱 PD-1。當癌細胞的 PD-L1 跟 T細胞的 PD-1 對上時,就等於是在說:「嘿,自己人啦!別查我」,也就是腫瘤癌細胞會表現很多可抑制免疫 T 細胞活性的分子,這些分子能通過免疫 T 細胞的檢查哨,等於是通知免疫系統無需攻擊的訊號,因此 T 細胞就真的會被唬住,轉身離開且放棄攻擊。

這種免疫系統控制的樞紐機制就稱為「免疫檢查點 (immune checkpoints)」。而我們熟知的「免疫檢查點抑制劑」,作用就像是把那張「偽良民證」直接撕掉的藥物。良民證一失效,T細胞就能識破騙局、發現這是大壞蛋,重新發動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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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猾的癌細胞為了躲過追殺,會在自己身上掛出一張「偽良民證」,也就是「程序性細胞死亡蛋白配體-1 (programmed death-ligand 1, 縮寫PD-L1) 」/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目前免疫療法已成為晚期癌症患者心目中最後一根救命稻草,理由是他們的體能可能無法負荷化療帶來的副作用;標靶藥物雖然有效,不過在用藥一段期間後,終究會出現抗藥性;而「免疫檢查點抑制劑」卻有機會讓癌症獲得長期的控制。

由於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是借著免疫系統的刀來殺死腫瘤,所以有著毒性較低並且治療耐受性較佳的優勢。對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有治療反應的患者,也能獲得比起化療更長的存活期,以及較好的生活品質。

不過,儘管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改寫了治癌戰局,這些年下來,卻仍有些問題。

CD47來救?揭開癌細胞的「免死金牌」機制

「免疫檢查點抑制劑」雖然帶來治療突破,但還是有不少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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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藥費昂貴。 雖然在台灣,健保於 2019 年後已有條件給付,但對多數人仍是沉重負擔。 第二,也是最關鍵的,單獨使用時,它的治療反應率並不高。在許多情況下,大約只有 2成到3成的患者有效。

換句話說,仍有七到八成的患者可能看不到預期的效果,而且治療反應又比較慢,必須等 2 至 3 個月才能看出端倪。對患者來說,這種「沒把握、又得等」的療程,心理壓力自然不小。

為什麼會這樣?很簡單,因為這個方法的前提是,癌細胞得用「偽良民證」這一招才有效。但如果癌細胞根本不屑玩這一套呢?

想像一下,整套免疫系統抓壞人的流程,其實是這樣運作的:當癌細胞自然死亡,或被初步攻擊後,會留下些許「屍塊渣渣」——也就是抗原。這時,體內負責巡邏兼清理的「巨噬細胞」就會出動,把這些渣渣撿起來、分析特徵。比方說,它發現犯人都戴著一頂「大草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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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巨噬細胞會把這個特徵,發布成「通緝令」,交給其他免疫細胞,並進一步訓練剛剛提到的菁英霹靂小組─T細胞。T細胞學會辨認「大草帽」,就能出發去精準獵殺所有戴著草帽的癌細胞。

當癌細胞死亡後,會留下「抗原」。體內的「巨噬細胞」會採集並分析這些特徵,並發布「通緝令」給其它免疫細胞,T細胞一旦學會辨識特徵,就能精準出擊,獵殺所有癌細胞。/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而PD-1/PD-L1 的偽裝術,是發生在最後一步:T 細胞正準備動手時,癌細胞突然高喊:「我是好人啊!」,來騙過 T 細胞。

但問題若出在第一步呢?如果第一關,巡邏的警察「巨噬細胞」就完全沒有察覺這些屍塊有問題,根本沒發通緝令呢?

這正是更高竿的癌細胞採用的策略:它們在細胞表面大量表現一種叫做「 CD47 」的蛋白質。這個 CD47 分子,就像一張寫著「自己人,別吃我!」的免死金牌,它會跟巨噬細胞上的接收器─訊號調節蛋白α (Signal regulatory protein α,SIRPα) 結合。當巨噬細胞一看到這訊號,大腦就會自動判斷:「喔,這是正常細胞,跳過。」

結果會怎樣?巨噬細胞從頭到尾毫無動作,癌細胞就大搖大擺地走過警察面前,連罪犯「戴草帽」的通緝令都沒被發布,T 細胞自然也就毫無頭緒要出動!

這就是為什麼只阻斷 PD-L1 的藥物反應率有限。因為在許多案例中,癌細胞連進到「被追殺」的階段都沒有!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科學家把目標轉向了這面「免死金牌」,開始開發能阻斷 CD47 的生物藥。但開發 CD47 藥物的這條路,可說是一波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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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精準殺敵,更不能誤傷友軍

研發抗癌新藥,就像打造一把神兵利器,太強、太弱都不行!

第一代 CD47 藥物,就是威力太強的例子。第一代藥物是強效的「單株抗體」,你可以想像是超強力膠帶,直接把癌細胞表面的「免死金牌」CD47 封死。同時,這個膠帶尾端還有一段蛋白質IgG-Fc,這段蛋白質可以和免疫細胞上的Fc受體結合。就像插上一面「快來吃我」的小旗子,吸引巨噬細胞前來吞噬。

問題來了!CD47 不只存在於癌細胞,全身上下的正常細胞,尤其是紅血球,也有 CD47 作為自我保護的訊號。結果,第一代藥物這種「見 CD47 就封」的策略,完全不分敵我,導致巨噬細胞連紅血球也一起攻擊,造成嚴重的貧血問題。

這問題影響可不小,導致一些備受矚目的藥物,例如美國製藥公司吉立亞醫藥(Gilead)的明星藥物 magrolimab,在2024年2月宣布停止開發。它原本是預期用來治療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的單株抗體藥物。

太猛不行,那第二代藥物就改弱一點。科學家不再用強效抗體,而是改用「融合蛋白」,也就是巨噬細胞身上接收器 SIRPα 的一部分。它一樣會去佔住 CD47 的位置,但結合力比較弱,特別是跟紅血球的 CD47 結合力,只有 1% 左右,安全性明顯提升。

像是輝瑞在 2021 年就砸下 22.6 億美元,收購生技公司 Trillium Therapeutics 來開發這類藥物。Trillium 使用的是名為 TTI-621 和 TTI-622 的兩種融合蛋白,可以阻斷 CD47 的反應位置。但在輝瑞2025年4月29號公布最新的研發進度報告上,TTI-621 已經悄悄消失。已經進到二期研究的TTI-622,則是在6月29號,研究狀態被改為「已終止」。原因是「無法招募到計畫數量的受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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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第二代也有個弱點:為了安全,它對癌細胞 CD47 的結合力,也跟著變弱了,導致藥效不如預期。

於是,第三代藥物的目標誕生了:能不能打造一個只對癌細胞有超強結合力,但對紅血球幾乎沒反應的「完美武器」?

為了找出這種神兵利器,科學家們搬出了超炫的篩選工具:噬菌體(Phage),一種專門感染細菌的病毒。別緊張,不是要把病毒打進體內!而是把它當成一個龐大的「鑰匙資料庫」。

科學家可以透過基因改造,再加上AI的協助,就可以快速製造出數億、數十億種表面蛋白質結構都略有不同的噬菌體模型。然後,就開始配對流程:

  1. 先把這些長像各異的「鑰匙」全部拿去試開「紅血球」這把鎖,能打開的通通淘汰!
  2. 剩下的再去試開「癌細胞」的鎖,從中挑出結合最強、最精準的那一把「神鑰」!

接著,就是把這把「神鑰」的結構複製下來,大量生產。可能會從噬菌體上切下來,或是定序入選噬菌體的基因,找出最佳序列。再將這段序列,放入其他表達載體中,例如細菌或是哺乳動物細胞中來生產蛋白質。最後再接上一段能號召免疫系統來攻擊的「標籤蛋白 IgG-Fc」,就大功告成了!

目前這領域的領頭羊之一,是美國的 ALX Oncology,他們的產品 Evorpacept 已完成二期臨床試驗。但他們的標籤蛋白使用的是 IgG1,對巨噬細胞的吸引力較弱,需要搭配其他藥物聯合使用。

而另一個值得關注的,是總部在台北的漢康生技。他們利用噬菌體平台,從上億個可能性中,篩選出了理想的融合蛋白 HCB101。同時,他們選擇的標籤蛋白 IgG4,是巨噬細胞比較「感興趣」的類型,理論上能更有效地觸發吞噬作用。在臨床一期試驗中,就展現了單獨用藥也能讓腫瘤顯著縮小的效果以及高劑量對腫瘤產生腫瘤顯著部分縮小效果。因為它結合了前幾代藥物的優點,有人稱之為「第 3.5 代」藥物。

除此之外,還有漢康生技的FBDB平台技術,這項技術可以將多個融合蛋白「串」在一起。例如,把能攻擊 CD47、PD-L1、甚至能調整腫瘤微環境、活化巨噬細胞與T細胞的融合蛋白接在一起。讓這些武器達成 1+1+1 遠大於 3 的超倍攻擊效果,多管齊下攻擊腫瘤細胞。

結語

從撕掉「偽良民證」的 PD-L1 抑制劑,到破解「免死金牌」的 CD47 藥物,再到利用 AI 和噬菌體平台,設計出越來越精準的千里追魂香。 

對我們來說,最棒的好消息,莫過於這些免疫療法,從沒有停下改進的腳步。科學家們正一步步克服反應率不足、副作用等等的缺點。這些努力,都為癌症的「長期控制」甚至「治癒」,帶來了更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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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通姦罪到通姦沒有罪,期待一個不再雙重標準的社會
法律白話文運動_96
・2021/01/15 ・2782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SR值 542 ・八年級

  • 文/江鎬佑

2020 年對許多人來說都是難熬的一年,在這個難熬的一年裡台灣社會還是迎來了一些法制上的變革。其中在台灣已經存在百年的通姦罪,迎來了除罪化一事,可以算是舉足輕重的其中之一。

通姦罪在台灣的三個時期

如果從近百年通姦罪在台灣規範的歷史來看,大致可以將通姦罪畫分成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真不平等」;第二個時期則可以理解為「假裝平等」,而第三個時期則是 2020 年後的「期待平等」。

100 年前的台灣正處於日治時期,以二次世界大戰前日本的刑法第 183 條條文規定的內容為:「有夫之婦通姦者,處 6 月以上 2 年未滿重禁錮,其相姦者亦如之。此條之罪,須有丈夫告訴而後論之。但丈夫先係縱容而通姦者,無告訴之效」,簡單來說需要受到通姦罪規範的只有「有夫之婦」,如果是「有婦之夫」在外偷情,則並非法律所要處罰的內容。

過去受到通姦罪規範的只有「有夫之婦」。圖/Pixabay

相同情況也發生在海彼岸的民國政府,當時甫成立的民國在制度上與日治的台灣在通姦規定上「殊途同歸」。1912 年,民國初年的暫行新刑律第 23 章中第 289 條「姦非及重婚罪」,其規範文字為:「和姦有夫之婦者,處四等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其相姦者亦同。」,到了 1928 年中華民國舊刑法的第 256 條,立法文字則是:「有夫之婦,與人通姦者,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簡單來說,在這個「真不平等」的時代,法律所保障的重點是夫權!女人只是男人的附庸替代品,進入婚姻中的女性必須以夫為天,從通姦的規範方式清楚地顯現家庭生活中丈夫對妻子的統治和支配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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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不了家又不公平的 75 年

時間來到了二次世界戰後的台灣到通姦除罪化的 2020 年前,這長達七十多年來的時間刑法主要對於通姦的規定內容為:「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而在提起訴訟的程序要件上是屬於「告訴乃論」的類型,必須有告訴權的被害人提起告訴,國家才得以以刑事處罰介入「婚姻」,而在通姦罪中唯一的告訴權人是配偶。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 239 條:「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原則上這種需要被害人提告偵查機關跟法院才會受理的告訴乃論案件,你並不可以只追究案件裡的其中一個人,舉例來說小夫跟胖虎一起揍你,你對小夫或胖虎其中一個人提告,並不會阻止偵查機關對整件事的偵查,相同的假設你跟小夫因為和解而撤回對小夫的提告,效力也會及於胖虎。

唯一的例外就通姦罪,配偶跟人家打砲,你提告之後,可以僅就配偶的部分作撤銷,也就是說在刑事程序上法律允許你只原諒你的配偶,但不及於外面的「壞壞」小三或小王。

通姦罪在刑事程序上法律允許你只原諒你的配偶,但不及於外面的第三者。圖/Vera Arsic

從刑事處罰來看,這個時期相較於戰前以「夫權為唯一保障標的」,直接在條文中展現不公平,規範上把生理男女都受到刑罰制裁的拘束,在訴訟程序上也是規定「配偶」,而不以夫或妻為條文規定不管夫還妻都要對婚姻忠誠,看似平等的規範方式,卻在實際運用到社會上後產生不公平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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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上及家庭中女性,受限於過往經濟社會角色的窠臼,使其處於經濟上的弱勢跟社會上的雙重評價,搭配了刑事訴訟法上的規定,結果卻變得適用上畸形的結果。因為女性過往經濟不獨立,使得女性面對家中主要經濟支柱出軌的行為,大多需要承擔與忍受,女性經濟上的弱勢導致其容易妥協與撤告,具體展現在個案中的結果,就成了女人為難女人。

即便到近數十年女性經濟逐漸獨立,也在現代社會的雙薪家庭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理論上應該要一比一的男女有罪結果,實際上卻具體失衡,目前可見統計數據固然呈現女性遭判處有罪之比例,較男性多約 10%,這樣的數據雖然難說懸殊,但是長久穩固的差別,足以顯示制度所造成的結果不公。

近數十年來女性經濟逐漸獨立,但男女有罪結果卻仍然具體失衡。圖/fauxels

上述經濟上的弱勢與社會上的雙重評價具體展現在輿論上的不友善,一如許宗力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中所述:「同樣是參與婚外性行為,女性通姦者遭到社會斥為淫娃蕩婦,而男性通姦者都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在第二個時期裡,法律是岳不群,姑且不論從性自主權的角度來看婚姻的本質上是一個法律身分上的契約,違約責任卻需要負擔法律刑罰,條文上面看起來的公平不過只是維持表面的和平,在相關案例中即便對配偶撤銷告訴,但是不可避免得讓配偶現身法庭中,進行詰問揭露更多違反忠誠的事實,事實上都只讓婚姻裡的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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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縱然國家想透過通姦罪去保障婚中的忠誠,雖然立法目的正當,但事實上沒有用,保不了家又產生不公平的結果,所以在 2020 年大法官解釋第 791 號,便宣告通姦罪違憲。而當通姦除罪化後,原本的通姦行為就只剩下違反婚姻中忠誠的「違約責任」,結論上就是民事賠償。

通姦民事化後的「期待平等」

台灣有幸的沒有如一些國家因為宗教課題,進而將同性性行為 (sodomy) 入罪化,然後在不盡人意但是終究在 2019 年走向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這條道路。不過這些值得樂觀的場景並不等於台灣法治及社會對於性的入罪、性傾向,已經是個優等生。

相同的情況放到通姦除罪化的觀察也是相同,即便已經擺脫了法治所產生的不公平,但是整體社會對「違反婚姻忠誠義務」者的評價是否不因性別而不再有雙重標準,自然也不可能。

不論是同性婚姻合法化或是通姦除罪化,即使已擺脫法治的不公平,但整體社會的雙重標準仍存在。圖/Anna Shvets

但一如同性婚姻合法化後爸爸媽媽沒有不見,社會對同志的視角逐步且對比過往更加友善,也許在通姦除罪化後的往後,我們也可以期待一個輿論對於違反性忠誠義務者逐步不再雙重標準的社會。

註解

  1. 司法院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許宗力大法官協同意見書頁 4。
  2. 司法院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許宗力大法官協同意見書頁 6。

學A片通姦可以嗎?想偷情前先來了解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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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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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22.4公分嗎?鋼琴全依男性尺寸打造,手小難擠入大師圈還容易受傷──《被隱形的女性》
商周出版_96
・2020/08/30 ・3340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SR值 535 ・七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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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卡洛琳.克里亞朵.佩雷茲 (Caroline Criado Perez);譯者/洪夏天

1998 年,鋼琴家克里斯多福. 杜尼森(Christopher Donison)寫下他的心聲:「世界大約可分為兩半」,一半是那些手比較大的人,另一半是那些手小的人。雖說杜尼森是名男鋼琴家,但他的手小於一般男性,多年來一直難以適應傳統鍵盤;事實上,女性也和他有一樣的心聲。

各種數據都證明,女性手掌的平均尺寸小於男性,然而現今的各種器具都是根據男性手掌的平均尺寸去設計,好像適合男人的單一尺寸,真的適合所有人類。

彈奏標準尺寸的鋼琴對手小的人來說十分吃力。圖/pixabay

18.8cm男性尺寸標準鋼琴,對女生來說太寬了!

當本該不分性別的產品被套上「適合所有男性的單一尺寸」,女性便屈居不利處境。女性平均手距介於 17.8 公分~20.3 公分,因此要彈奏寬達約 122 公分的標準鋼琴,對女性來說是種挑戰。標準鋼琴 8 度琴鍵的寬度約 18.8 公分,根據一篇研究的數據,這對 87% 的成年女鋼琴家來說都太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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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2015 年的研究比較 473 名成年鋼琴師的手距和他們的「名聲響亮程度」,發現享譽國際的 12 名鋼琴家,手距都寬於 22.4 公分,而這群崇高的大師中只有 2 名女性,其中一位的手距約 22.9 公分,另一位為約 24 公分。

標準琴鍵尺寸不只讓女鋼琴家難以與男鋼琴家分庭抗禮,也會影響她們的健康。1980 及 1990 年代出現一系列與音樂家有關的研究,指出女性因工作而受傷的情況十分嚴重且不符比例,而鋼琴家正是「風險最大的族群」之一。數項研究也都揭露,女鋼琴家受傷、疼痛的風險,比男鋼琴家高約 50%;而一項研究指出,78% 的女鋼琴家有重複性勞損(repetitive strain injury),相比之下男性為 47%。

這很有可能與手的大小有關。1984 年有份只以男鋼琴家為對象的研究,參與者中有 26 名「成功的演奏家」,他們是「知名的獨奏鋼琴家,贏得國際競賽的獎座」,還有 10 名「問題案例」,也就是那些「長期擺脫不了技術或傷害問題的鋼琴家」。前一組受試者的平均手距約 23.4 公分,相比之下問題案例的平均手距約 22 公分——然而後者的手距依舊比女性平均手距大得多。

手距不僅影響健康,或多或少也影響了成就。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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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尼森坐在他的施坦威平台大鋼琴前,這「可能是他第一千次」彈奏蕭邦敘事曲 G 小調的結尾。此時他突然靈光一現,於是他開始為手比較小的人設計新的鋼琴鍵盤。

小版鋼琴對手指友善,但鋼琴演奏界竟無法接受?

也許不是他的手太小,而是標準鋼琴的琴距太大了?

這樣的想法促使他設計了 7/8 比例的鋼琴琴鍵(又稱 DS 琴鍵),杜尼森指出新琴鍵改變了他彈奏的方式。「我終於能用正確的指法彈琴。不需要移動整隻手,只要維持同一個位置就能彈分解和弦⋯⋯,浪漫時期樂曲常見寬廣流暢的左手琶音再也難不倒我,我終於能專心研究如何彈出正確的音質,而不是重複練習一樣的段落。」

許多研究都支持杜尼森的說法,發現 7/8 鋼琴消除了傳統琴鍵造成的職業與健康疑慮,然而奇怪的是,鋼琴演奏界不願意接受 7/8 鋼琴;當然,要是你相信性別歧視從中作梗,就不會覺得奇怪了。

不願放棄只適合男性大手的設計,似乎成了某種特色。我還記得 2000 年代初期,當時的手機尺寸競賽由最迷你的手機型號奪得勝利,不過隨著 iPhone 問世,其他競爭者紛紛仿效,一切都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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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間人們最關心的是你的螢幕大小,而且愈大愈好。現在智慧手機的平均尺寸是 5.5 英寸,雖然我們都無法否認,寬大的螢幕尺寸令人嘆服,但要讓它適合全球一半人口的掌心,卻是另外一回事(更別說要把它們放在迷你到不行,有跟沒有一樣的口袋裡)。平均值內的大部分男性,都能十分舒適的以單手操作他的手機——然而女性的手,一般來說比手機本身大不了多少。

iPhone消費者多為女性,大螢幕卻讓她們無法一手掌握

這顯然令人不快,讓人懷疑蘋果這樣的大公司似乎太過愚鈍,畢竟從數據來看,iPhone 的女性消費者多於男性。但讀者別期待我們能用任何方法阻止他們的瘋狂行徑,因為要讓任何智慧型手機品牌反省他們對巨大螢幕的迷戀,都是難上加難的任務。我急於找到答案,只好轉向《衛報》的科技記者艾力克斯.何恩(Alex Hern),但連他也幫不了我。

「人們早就注意到這個問題,」他肯定我的困惑,但又接著說,「連我也沒有簡單明瞭的答案。」他私下和一些人談過,他說「大部分人的回答」都是手機不再是為了單手使用而設計。他們還告訴他,其實很多女性偏好大一點的手機,這樣的潮流「常是受到女性手提包的影響」。

等等,手提包是很實用的物品,但女性一開始必須使用手提袋,就是因為女裝沒有縫製大小實用的口袋,基於此而設計一個適用於手提袋卻不適用於口袋的手機,根本是落井下石。下面我們會針對這點進一步說明。不管如何,宣稱手機就是為了讓女性可以放在手提袋裡而設計,實在是詭異莫名的邏輯,因為許許多多的被動追蹤程式,顯然預設你的手機不是在你手中,就是在你的口袋裡,隨時不離你身,而不是躺在你辦公桌上的手提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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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越做越大,越來越難一手掌握了。圖/pixabay

接著,我又請教了得獎科技記者與作家詹姆斯.博爾(James Ball),他對製造商迷戀大螢幕的現象另有一套理論。人們深信男人是提升高階智慧型手機銷量的主力,因此他們的計算方程式中根本沒有女性的存在;然而研究顯示,購買 iPhone 的消費者以女性較多,要是蘋果無意了解女性的需求,可真是太令人納悶了。

不過,我對這樣的立論基礎還有另一個抱怨,因為這說法再次暗示麻煩的是女性,以男性為主的設計沒有錯。換句話說:要是女性沒有購買高階智慧型手機的動力,究竟是因為女性對智慧型手機毫無興趣,還是因為智慧型手機在設計時根本沒考慮到女性?然而從正面一點來想,博爾向我保證手機螢幕應該不會再變大了,因為它們已經「快要超過男性單手的大小」。

那麼,對男人來說這還真是個好消息,但對某些女性來說,這卻是個惱人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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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的朋友麗茲,她有一支摩托羅拉 Moto G 的第三代手機。我成天抱怨手機尺寸,有回她聽到了就說,她也才剛向一個男性友人抱怨「要拉近手機鏡頭還真難」,但他卻回道,他不這麼覺得,因為他用起來很方便。麗茲說:「結果呢,我們手上拿的是同一型號的手機。不知道這是不是手的尺寸造就的差異。」

我們幾乎可以斷言,這就是手的大小所造成的問題。

大螢幕手機超傷手,女性尤其明顯

當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學者日娜.土費其(Zeynep Tufekci)試圖用谷歌的 Nexus 記錄 2013 年土耳其蓋其公園(Gezi Park)反政府運動期間催淚化斯的使用時,她的手機反而成了累贅。當時是 6 月 9 日晚間,蓋其公園裡人山人海,人們攜家帶眷,父母帶著小孩,接著有人投擲了催淚瓦斯罐。

因為官方經常宣稱,只會在出現蓄意破壞者和暴徒時才使用催淚瓦斯,因此日娜想要記錄真實的現場狀況,於是她拿出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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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在我身邊的好幾個容器都開始散發催淚劑,我的肺、眼睛和鼻子都因疼痛而熱起來,熱得不得了,我不禁失聲咒罵。」日娜表示,因為她的手機太大了,無法用單手拍照,「但我看過無數男人都能用他們的大手,輕輕鬆鬆的以單手拍照」。

日娜當天拍失敗的照片。圖/medium_Zeynep Tufekci

這全是出於同一個原因:好的智慧型手機是專為男性的手而設計

那次事件中,日娜所有的照片都無法使用,她寫道:「這全是出於同一個原因:好的智慧型手機是專為男性的手而設計。」

就像標準琴鍵一樣,專為男性的手而設計的智慧型手機也可能危害女性的健康,這個領域還算相當新穎,但已經完成的研究指出,智慧型手機對婦女健康的影響絕非正面。雖然女性的手顯然比男性小,雖然出現肌肉骨骼症狀和疾病的多半是女性,雖然研究指出大型手機對手與手臂造成的傷害,但都未能阻止手機大就是好的潮流,然而這個潮流正是性別資料缺口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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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各種研究中發現,很少人會以女性為實驗對象,女性是代表性嚴重低落的少數族群,而且大部分的研究都沒有按性別分析數據——包括那些找到足夠女性參與實驗的研究,這實在太可惜了,因為那些真的做了性別分析的少數研究指出,手機尺寸對人體的影響有顯著的性別差異,女性的手與手臂受到的危害較為嚴重。

──本文摘自《被隱形的女性:從各式數據看女性受到的不公對待,消弭生活、職場、設計、醫療中的各種歧視》,2020 年 7 月,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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