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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屍體打交道的第一步,就是來場科學的解剖──《法醫科學研究室》

PanSci_96
・2017/06/07 ・5723字 ・閱讀時間約 11 分鐘 ・SR值 546 ・八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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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科愛看書】如果《CSI 犯罪現場》對你來說,是最好下飯的影集,那你絕對要來拜訪一下《法醫科學研究室》。在這間研究室中,會有身處第一線的醫生為你專業解剖八百萬種死法,教你如何從皮屑、纖維、指紋等等蛛絲馬跡,逐漸建立出犯罪現場的真實面貌。無論你是想成為下一位福爾摩斯、還是想用手中鋼筆殺盡天下人(?)都要好好來拜師學藝一下!

解剖是一個科學程序。目的是要檢驗屍體,找出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的證據。執行方法是透過肉眼和顯微鏡檢驗屍體,乃至於毒物(含藥物與毒物)、血清(即血液)及任何法醫認為必要的輔助檢驗法。或許不言而喻,但仍值得一提,解剖必須在屍體進行防腐處理之前執行。防腐劑會改變傷口的外觀,並導致毒物檢驗失準。

解剖是一個科學程序。目的是要檢驗屍體,找出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的證據。圖/IMDb

解剖屍體有步驟,把握時間很重要

解剖的時機依許多因素而定。可能是在取得屍體後立即或過幾天執行。週末和假日、工作量超載,或者需要將屍體轉送到較大型的實驗室,都可能導致延誤。在這段時間,屍體會存放在冰櫃中。存放達四到五天,就會導致屍體產生細微但顯著的變質情形。

每位病理學家各有做事的方法,但絕大部分而言,法醫解剖會遵照普遍通用的方案。許多步驟彼此重疊,有些可能以不同的順序執行,端賴情況的特性而定。典型的步驟包括:

ž.辨認死者身分
.屍體著衣及不著衣拍照
ž.移除任何微物跡證
.測量屍體的身高及重量
ž.屍體進行全面或部分 X 光掃描
ž.檢驗屍體外部
ž.解剖屍體
ž.針對檢驗中移除的任何組織進行顯微檢驗
ž.毒物和其他實驗室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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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完成驗屍並檢視所有輔助資料後,就會填寫最後的報告並提出意見。讓我們更詳細地看看這每一個步驟:

.身分辨識:

死者的身分辨識至關重要。如果死者成為刑事訴訟的事主,毫無疑問地必須確認死者是誰。若是身分未經確認,從屍體蒐集而來的證據在法庭上就沒什麼用處。

當事人的身分通常不會有疑問。家人或朋友會前來認屍,否則可能用照片、指紋及齒列紀錄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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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

屍體著衣和不著衣的照片都要拍。臉部和身體的正面照和側面照很重要,尤其是若受害者的身分尚未完全確立。每一個傷口、疤痕、胎記、刺青和不尋常的身體特徵,都要充分記錄。

.微物跡證:

在移動屍體測量身高及重量,以及進行任何其他檢驗之前,要先仔細搜索微物跡證。這是為了避免這些脆弱的證物在檢驗過程中丟失或受到污染。法醫小心細察屍體及衣物,找尋毛髮、纖維、液體的痕跡,以及其他微物跡證。他會用放大鏡,往往也會用專業照明工具,例如雷射光、紫外線或紅外線。衣物要小心移除、裝袋,移至乾淨的環境中進一步檢驗,並針對ㄚˇ做更仔細的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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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移動屍體測量身高及重量,以及進行任何其他檢驗之前,要先仔細搜索微物跡證。此時會透過一些專業照明工具協助。圖/IMDb

.測量身高及重量:

這是實際驗屍的第一步。法醫將測量結果連同年齡、性別、人種、髮色與眸色一起記錄下來。

.X 光:

受創區域的 X 光檢驗往往會顯示出骨頭和某些類型的內部軟組織創傷,以及外來異物大致的形狀和尺寸,後者可能有助辨識凶器。以穿刺傷而言,可顯示斷裂而遺留下來的刀尖。這種檢驗對槍傷極為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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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頭難以預測,且在人體裡會以不尋常的路徑移動,尤其如果撞到骨頭的話。X 光有助找出彈頭最後停留的位置,並且將之取出,進行彈道測試。例如,一顆彈頭可能進入胸腔,撞到肋骨或脊柱而偏移,往下穿過橫膈膜,最後停在骨盆一帶。全面搜索胸腔也不會找到這顆彈頭,但腹部或全身 X 光就能顯示出它的位置。

此外,彈頭很容易變形和碎裂,留下碎片和殘骸,顯示出彈頭在人體走過的路徑。這對犯罪現場重建來說可能很有用,因為子彈的路徑可能指出槍擊當下受害者和攻擊者站立的相對位置。

外部檢驗:尋找屍體表面的蛛絲馬跡

如有可能,屍體的外部檢驗在犯罪現場就該展開。法醫要在屍體移動前走訪現場,但實際上並不一定可行。這麼做的好處是他能對屍體和犯罪現場有一個整體的認識。他能親眼看到屍體的位置,以及屍體位置和其餘犯罪現場證據的關係,後者如加害者的出入口、凶器或血跡噴濺。照片是有幫助,但親臨現場能有更清楚的了解。

值得注意的重點是,此一犯罪現場的檢驗並不包括法醫碰觸或移動屍體,除非絕對必要,以免任何與屍體相關的證據丟失或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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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同樣的理由,從現場移動屍體時必須十分謹慎。以外傷造成的死亡而言,在移動屍體之前,受害者的雙手要用紙袋包覆,以保全受害者手上或指甲裡的任何微物跡證。屍體通常會用乾淨的塑膠布包裹,接著裝進乾淨的屍袋。層層的包覆可將屍體掉落的任何微物跡證收集起來,同時避免留下外來物質混淆或污染後續取得的任何證據。一旦到了實驗室,屍體就從運送用的包裝中移出來,放在解剖台上。塑膠布接著就送到鑑識實驗室,進行微物跡證的搜索。

層層的包覆可將屍體掉落的任何微物跡證收集起來,同時避免留下外來物質混淆或污染後續取得的任何證據。一旦到了實驗室,屍體就從運送用的包裝中移出來,放在解剖台上。圖/IMDb

病理學家專注在屍體上。在他最初的檢驗當中,屍體穿著衣物。他要找像是毛髮、纖維、槍擊殘留物、精液、唾液或血跡等微物跡證,任何發現都要拍照存證與收集。他也要尋找衣著與屍體傷口吻合的破損之處。比方說,受害者襯衫上的破洞是否吻合屍體上的槍傷或穿刺傷?如果不然,就有可能是加害者企圖變造現場,而在受害者死後替屍體更衣。檢驗過後要小心移除衣著,避免喪失任何微物跡證,並送至鑑識實驗室處理。

下一步,法醫判定屍僵的狀況與屍斑的存在與位置。一旦知道屍體發現時的姿勢和屍斑的位置,就可能指出屍體在死後是否被移動過。

他要尋找疤痕(外傷或手術)、刺青、胎記,以及任何皮膚的損害或異常,予以拍照並製作示意圖。倘若屍體尚未確認身分,這些資料可能格外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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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對著衣屍體的檢驗,屍體上找到的微物跡證必須加以檢查、拍照與收集。在受創致死的案件中,要剪取受害者的指甲並刮取證據。若受害者反抗過攻擊者,就可能找到來自凶手的毛髮、血液和組織。在性侵案件中,法醫則會梳理陰毛,尋找來自強暴犯的毛髮。此外也要從陰道和肛門採樣以檢驗精液。法醫從受害者的頭髮、眉毛、睫毛及陰毛採樣,與屍體上或屍體周遭找到的外來毛髮進行比對。接下來,所有採集到的微物跡證就送往鑑識實驗室,做進一步的評估。

指紋是在所有微物跡證都取得之後再行採集,尤其是在剪過或刮過指甲之後。這個步驟之所以延至此時,乃因光是把手打開或掰開來採集指紋,就可能導致細微證物的喪失。

新傷舊傷,都是重要的傷

創傷不分新舊都要檢查並拍照。示意圖顯示出傷口在屍體上的位置,並標示出傷口和解剖標誌(anatomical landmark)的相對位置。例如,胸部的穿刺傷要標示出它和頭頂、一隻腳的腳跟、人體中線、傷口同側乳頭的距離。就犯罪現場重建而言,此一細節可能相當重要。傷口的確切位置可能顯示出攻擊者的身高,以及是左撇子或右撇子。這也可能有助於排除某位犯罪嫌疑人。假使犯罪嫌疑人明顯過矮,不可能由上往下刺傷六呎四(約一九五公分)高受害者的脖子呢?

鈍器造成的挫傷(瘀青)要加以測量並拍照。若是廣泛分布在受害者的四肢和軀幹,可能表示死者生前曾有掙扎或受到凌虐。手臂和雙手的瘀青和傷口可能表示受害者試圖抵抗攻擊者。諸如此類的創傷稱作防禦性傷口(defensive wounds)。在徒手或用繩索勒斃的案件中,可能會在喉嚨一帶看到瘀血(見第八章:窒息,「索狀物勒死」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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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夠取得殺人凶器,法醫可能會拿來與創傷進行比對,以判定造成創傷的是否即為該件凶器。他或許會借助於 X 光。在鈍器傷(見第七章:身體傷害,「鈍器傷」一節)的命案中,顱骨凹陷性骨折或整排肋骨骨折的型態若與可疑凶器相吻合,即可做為重要證據。

就穿刺傷而言,如有可能,法醫會謹慎判斷有幾道傷口。在某些情緒激動或「殺紅了眼」的凶案中,傷口可能多到無法準確計算。若是如此,法醫就會判斷最少有幾道傷口,繼而測量每道傷口的寬度、厚度和深度。此一檢驗的目的還包括判定刀刃是單面或雙面,以及哪道傷口是致命的一刀。

倘若攻擊者不只一人,這項資料可能相當關鍵,因為它直接影響各個加害者所面臨的指控。實際致命的那一道傷口的加害者,可能要背負更重的罪責。猶豫性傷口(hesitation wounds)則往往伴隨用刀自殺的情況。多為輕微的皮肉傷,是當事人在真正下刀前意圖鼓起勇氣所造成的。

針對穿刺傷法醫會判斷有幾道傷口,有時候因為情緒激動而難以計算,有時候加害者不止一名,有時候是自殺猶豫不決的猶豫性傷口等,這些都是很關鍵的判斷。圖/IMDb

槍傷的穿入傷口要測量並拍照。法醫會評估子彈進入人體的角度,以及發射當下槍枝與人體的距離(見第七章:身體傷害,「槍械與彈藥」一節),因為這些是可用來判別自殺與凶殺的關鍵資料。如前所述,X 光有助追蹤彈頭在體內行經的路徑,並定位出最後停留之處。這項資訊用於解剖時找出彈頭,以及評估其對器官與組織造成的損害程度。

剖開屍體吧,和器官來場深層對話

解剖就是把屍體剖開做內部檢驗。剖開的動作則是以 Y 字型切口(Y incision)(下圖)來完成。這種切口要劃開三條線:兩條從兩邊肩膀向下延伸至胸骨底部,第三條繼續往下,沿著腹部中線到恥骨。接著將肋骨和鎖骨鋸開或剪開,移除胸骨,露出心臟、肺臟和胸部血管。

解剖的剖開的動作則是以 Y 字型切口來完成。這種切口要劃開三條線:兩條從兩邊肩膀向下延伸至胸骨底部,第三條繼續往下,沿著腹部中線到恥骨。接著將肋骨和鎖骨鋸開或剪開,移除胸骨,露出心臟、肺臟和胸部血管。圖/《犯罪手法系列》提供

心臟和肺臟相繼取出,儘管多數時候兩者是整體一起移除。血型、DNA 分析及毒物測試所用的血液,往往是取自心臟、主動脈或周邊的血管。一份血液樣本被裝進含有氟化鈉(sodium fluoride)的試管中。氟化鈉可抑制細菌生長。這一點很重要,因為酒精是某些酵母和細菌代謝過程的副產品。如果檢驗延後了幾天,血液酒精濃度就可能提高,造成指數錯誤。氟化鈉則降低了這種可能性。

法醫的注意力接著轉移到腹部。每一件器官都要經過秤重與檢查,並採樣以顯微鏡檢驗。若知道死者最後一餐的內容與時間,胃內容物可能有助於判定死亡時間。胃內容物、眼液、膽囊裡的膽汁、尿液和肝臟組織,皆可能採樣進行毒物測試。

最後,法醫要找頭部創傷或顱骨骨折的證據,接著檢查腦部。為此,他必須打開顱骨。首先,從其中一隻耳朵後面切開頭皮,劃過頭頂到另一隻耳朵後方(下圖)。頭皮接著往前剝離,露出顱骨。用開顱鋸移除部分顱骨,露出腦部。他先在原位檢查腦部狀況,接著取出來徹底檢查,並採集組織樣本。

法醫要找頭部創傷或顱骨骨折的證據,接著檢查腦部。為此,他必須打開顱骨。首先,從其中一隻耳朵後面切開頭皮,劃過頭頂到另一隻耳朵後方。頭皮接著往前剝離,露出顱骨。用開顱鋸移除部分顱骨,露出腦部。他先在原位檢查腦部狀況,接著取出來徹底檢查,並採集組織樣本。圖/《犯罪手法系列》提供

檢查並採樣以備後續的顯微鏡檢驗之後,將器官歸回原位,切口予以縫合。接下來,遺體可能就交返家屬埋葬,除非調查上有必要做更進一步的檢驗。

.組織顯微鏡檢驗:

移除的組織樣本浸泡在福馬林中「固定」,再以石蠟包埋。這些石蠟塊讓標本較易切成很薄的薄片。切片置於載玻片上,用像是蘇木紫-伊紅(hematoxylin and eosin,簡稱 H&E)之類的生物染色劑染色,以顯微鏡檢視。

.毒物檢驗:

任何收集而來的體液和組織皆送至毒物實驗室做藥物與毒物檢測。胃內容物和眼液可能揭露出受害者死前幾小時攝入的藥物。尿液和膽汁可能指出受害者過去幾天所使用的藥物為何。毛髮可能顯示出長期攝取重金屬(砷、汞、鉛)的跡象。血液對於檢測酒精濃度和許多其他藥物尤其有用。尿液可顯示出巴比妥類藥物和其他種類鎮靜劑的存在,乃至於大麻和尼古丁。

解剖完畢,就到了提交報告的時間

最終的報告涵蓋解剖和顯微鏡的發現,連帶附上任何輔助檢驗的結果,例如毒物、血清或 DNA 分析。法醫接著運用報告上的資料,提出他對死亡原因和死亡方式的意見。

報告可能立刻建檔,也可能延後至所有輔助檢驗結果都返回。這可能要花幾天或幾週的時間。有時候法醫可能先建一份初步聲明,等到報告都回來之後,再擬定他的最終報告。由於他的發現和意見足以影響警方、檢方、犯罪嫌疑人,以及所有相關人等的家屬,法醫通常在處理初步聲明和最終報告時都會很謹慎。

即使是最終報告也並非「確鑿」的定論,隨時皆可加以更動。如果他發現讓他改觀的證據,他可以修正他的意見和報告。舉例而言,如果一名長期臥病在床的老婦死於療養院,看起來是自然死亡,驗屍官可能判定沒有解剖的必要,並在他的報告中表明死亡方式乃屬自然。但萬一涉及一筆龐大的遺產或保險金,又有人提出該名婦人遭到謀殺的證據呢?驗屍官可以開棺驗屍(如果已經下葬),更仔細地搜索創傷或毒物的跡象。倘若發現了致命的創傷或毒素,他可以修改他的報告,表示死亡方式並非自然,而是遭到殺害。警方就會隨之展開調查。

每位病理學家都自有一套製作最終報告的方法與風格,但某些資料是必不可缺的。典型的制式內容是:

ž.外部檢驗
ž.受創的證據
ž.中樞神經系統(腦部和脊髓)
ž.胸部、腹部和骨盆的內部檢驗
ž.毒物檢驗
ž.其他實驗室檢驗
ž.意見(意見包括他對死亡原因、死亡機轉和死亡方式的評估)


 

 

 

 

本文摘自《犯罪手法系列-法醫科學研究室:鑑識搜查最前線, 解剖八百萬種死法》,麥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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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顯微鏡查「秋毫」 找出破案關鍵
顯微觀點_96
・2024/10/08 ・1865字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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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載自顯微觀點

圖/顯微觀點

用於鑑識科學的比較顯微鏡受到 1929 年的情人節黑幫大屠殺事件影響,有了進一步的發展。但是,除了比較顯微鏡外,還有哪些顯微鏡應用在鑑識科學呢?這篇文章帶你來一探究竟。

通常物證有許多種類和樣式,因此調查中會使用多種類型的顯微鏡和鑑識工具。現場通常使用的簡單放大鏡或低倍率(7-50X)立體顯微鏡,可幫助檢測和收集微量證據。另外,也會針對犯罪現場進行拍照,建立和犯罪行為之間的關聯。

彈道、毛髮、纖維和工具痕跡比較

還記得當時卡爾文‧戈達德(Calvin Goddard)協助調查情人節黑幫大屠殺案件,為了釐清涉案槍枝來源,而開發了識別子彈和彈殼的比較顯微鏡,最後確認槍枝並非來自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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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顯微鏡是一種可並排分析樣本的設備,由透過光橋連接的兩個顯微鏡組成。樣本被放置在兩個載物台上,並使用連接兩個觀察頭光橋中的內置分割畫面同時觀察、比較可疑和已知的樣本。

用於比較彈道的比較顯微鏡具有長工作距離光學元件,還包括子彈座、鹵素或 LED 照明選項、偏光濾光片、放大倍率轉換器以及用於調整放大倍率和工作距離的輔助鏡頭。由於每支槍管內表面的製造痕跡都不相同,留在彈頭的細微特徵也不會一致。

加上射擊時,從裝填子彈到退出彈殼,彈殼在各步驟因為和槍枝組件的相互作用而留下獨特的痕跡,例如:撞針撞擊底火的撞針痕、火藥爆炸,彈殼向後撞擊槍機面所形成的彈底紋、只有具抓子鈎槍枝才會留下的抓子痕等。因此透過比較顯微鏡的比對鑑定可以用來確認涉案槍枝。

除了彈道比對外,比較顯微鏡還可以透過並排比較來確認簽名真偽,或是在確定歷史日期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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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做過」必留下痕跡

根據法國法醫學家羅卡(Edmond Locard)提出的羅卡定律(Locard exchange principle, 又稱羅卡交換定律):「凡兩個物體接觸,必會產生轉移現象」,也就是犯罪(嫌疑)者必然會帶走一些東西、也會留下一些東西,現場必會留下微量跡證。

因此,犯罪現場除了槍枝、子彈、彈頭和彈殼等物證外,槍擊殘留物(gunshot residues,GSR)或微量跡證(trace evidence)也是破解案件的關鍵。GSR是由槍擊後槍口排出的所有顆粒組成,主要包括炸藥底火、推進劑(火藥)、穩定劑和其他添加劑的燃燒或未燃燒完的顆粒。

GSR 顆粒最常見的特徵是其形狀和化學成分,華萊士(J.S. Wallace)和麥奎蘭(J. McQuillan)發現,所有檢測到的顆粒尺寸均在1微米到12微米之間,呈球形和不規則狀,主要成分為鉛、銻和鋇,可用掃描電子顯微鏡(SEM)配備能量色散X射線光譜偵測器加以檢測鑑定。

GSR通常是從嫌疑槍手的手上或其他物體上收集到,如果嫌疑者手上存在特徵性 GSR,通常會推測此人可能是開槍射擊者、開槍時靠近槍支,或處理被殘留物污染的槍枝或其他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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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 Wallace和J. McQuillan使用SEM搭配能量色散X射線光譜偵測器比較K58和Gevelot手槍的GSR。
J.S. Wallace 和 J. McQuillan 使用 SEM 搭配能量色散 X 射線光譜偵測器比較 K58 和 Gevelot 手槍的 GSR。圖/顯微觀點

而在暴力犯罪中,體液是常見的證據。雖然現今常用 DNA分析,但顯微鏡仍發揮其作用。尤其位相差顯微鏡,可將樣品所造成的細微光程差轉變成明顯的光強度對比,能清楚觀察到在明野下透明的樣品,因此常用於自強姦受害者收集的陰道拭子中尋找精子。

另外,土壤也是調查犯罪的重要關鍵。偏光顯微鏡可對土壤顆粒的顏色、形狀和大小,以及當中的礦物質進行分類和分析。因此嫌疑犯鞋子上、屍體運送到埋葬地點的車輛外側或內部的土壤證據,都可能對調查起很大的作用。

土壤鑑測也很重要
土壤鑑測也很重要。圖/Adobe Stock

參考資料:

  • Bullets for my Valentine
  • Lee, H. C. (1998). Applying Microscopy in Forensic Science. Microscopy and Microanalysis4(S2), 490–491
  • Wallace, J.S., & McQuillan, J. (1984). Discharge Residues from Cartridge-operated Industrial Tools. Journal of The Forensic Science Society, 24, 495-508.
  • 孟憲輝(2015)。物證鑑識在槍擊現場偵查上的應用。刑事政策與犯罪研究論文集,18,313-340。
  • Gunshot Residue (GS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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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垃圾科學耽誤的人生:哈沃德的冤獄與平反——《法庭上的偽科學》
商周出版_96
・2024/01/04 ・4615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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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沃斯街四十號,無辜計畫

哈沃德的故事:因被冤枉身陷囹圄三十四年

基思.艾倫.哈沃德可以說是一名倖存者。他被維吉尼亞州錯誤定罪,但是逃過死刑執行。而且還是兩次。梅克倫堡矯正中心在一九八四年爆發了所謂的「大逃亡」(The Great Escape)1,那是有六名死囚越獄的空前維安漏洞,哈沃德面對其後的嚴密禁閉也倖存了下來。哈沃德面臨過殘酷的獄警、僅存的希望全被澆熄、父母的死訊,他的身分也被侵蝕到只能淪為 1125797 號罪犯,但是他倖存了下來。

他在維吉尼亞州刑罰體系中所有最嚴酷的監獄裡倖存下來了,先是梅克倫堡,接著是奧古斯塔(Augusta),然後又在蘇塞克斯二監(Sussex II)待了十年,還有現在的諾托韋,他在諾托韋那樣環境惡劣的監獄醫務室裡進行了重大的腸道手術,並且活了下來。雖然很勉強。

圖/unsplash

在被錯誤監禁的三十四年裡,哈沃德排的這條等待救援的隊伍從未向前移動。大量監禁讓他身邊的囚犯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因此這條隊伍只會越排越長。他最初因為傑西.佩隆的入室謀殺案和對他妻子特蕾莎.佩隆的性虐待案而被關到梅克倫堡時,維吉尼亞州每十萬名居民中有大約一百五十人遭到監禁。

當我們發現特蕾莎用過的性侵採證套組、把它送去做 DNA 檢驗時,維吉尼亞州的監禁率已經超過每十萬名居民有四百五十多名囚犯,每十萬名黑人居民則是超過兩千四百人。2在那個看不見的國度裡,到底住著多少無辜的 1125797 號囚犯,我們不會知道。但是統計顯示,在維吉尼亞州和全國有數千名無辜的人被關在牢裡;他們大部分人都永遠不會再拿回他們的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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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unsplash

維吉尼亞州剝奪了哈沃德生命中的每一個里程碑。他沒能結婚,沒有小孩,沒有做過除海軍之外的其他職業。他在二十幾歲之後,除了監獄檔案的照片,就只有一張自己的照片。他具有指標意義的生日,三十歲……四十歲……五十歲……六十歲,都是在鐵牢裡度過的,他只是沒死而已。

事情一開始不是這樣的。他也曾經奮鬥過。他從獄中出庭為自己辯護一事,曾經讓他的有罪判決遭到撤銷。為他贏來一次重新審判的機會、再一次讓真相大白的機會。但是當陪審團第二次做出有罪判決、上訴法院也維持這個裁決時,哈沃德體內的鬥志突然被掏空了。他決定放棄,讓餘生都在監獄裡度過。就像他有一次對我說的:「我就待在牢裡等死算了。」

重新審判:不可靠的咬痕證據

就訴訟而言,二○一六年發現了性侵採證套組,州也同意進行檢驗,這使得前進的道路變得清晰。哈沃德和史蒂夫.錢尼不同,他不需要維吉尼亞州法院或是其他法院承認咬痕證據完全不可靠。他不需要新法律或是定罪完善小組就可以重返法庭。也不需要當初把哈沃德的牙齒和特蕾莎.佩隆大腿上的咬痕「配對」的六名牙醫取消他們的證詞。

圖/unsplash

哈沃德很幸運:他有 DNA 。檢測開始之後,就會像是一顆小圓石被丟出來,滾下山坡引起 被壓住的真相一波又一波的雪崩。其規模之大,會讓哈沃德甚至不需要重回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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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幾乎立刻就被排除在可能的嫌疑人之外,也就是說所有檢驗項目,包括性侵採證套組、凶手蓋在特蕾莎頭上的尿布,以及她被性侵時的沙發墊,上面的生物證據都不可能是他的。

我的辦公室裡傳來更多歡呼聲。這種感覺不同於最初發現物證箱時的那種驚喜。是好消息,但也是預期中的結果。無辜計畫法律團隊的每個人都相信基思.哈沃德是清白的,也都知道他是清白的。

圖/unsplash

之前在訴訟中移交的文件就已經證明了:刑事專家不實宣稱在犯罪現場收集到的血清證據,根據在 DNA 之前的血型技術無法確定。其實在審判之前就可以將哈沃德排除在取樣之外了。後來他又被排除在 DNA 證據之外,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接著,我們得知 DNA 分析人員可以從保存的生物樣本中發展出完整的基因輪廓。這表示除了可以排除哈沃德是 DNA 的來源,甚至還有可能得知到底是誰的 DNA ;不同於史蒂夫.錢尼案中的 DNA 已經受到毀損,只能夠做到排除錢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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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unsplash

從每一件證據中提取的 DNA 輪廓都沒有更新的資訊。它們都來自同一名男性,既不是基思.哈沃德,也不是特蕾莎的丈夫傑西。反而是一名陌生人把他的 DNA 留在整個犯罪現場。發現證據的位置和特蕾莎的證詞完全一致,因此顯得更有說服力,這份證據也與哈沃德自己的陳述一致;哈沃德說他從來沒有進過佩隆家。

證人誤認是錯誤定罪一大主因?

這在大多數州就足以推翻有罪判決了。但也還是有可能出現荒謬的「沒被起訴的共同射精者」理論。不過,這個案件中有一名受害者還活著。特蕾莎強忍著痛苦和性侵她的人共度了三小時。她知道那天晚上只有一個入侵者。一名殺了她丈夫的凶手。一個「咬了她的人」。

圖/unsplash

早在 DNA 排除哈沃德之前,特蕾莎本人就為哈沃德的清白提供了最有說服力的證據:她拒絕指認哈沃德。哈沃德是因為咬了他的女朋友而被逮捕,而且還戴著手銬,在這樣容易誤認的情境中,特蕾莎都沒有指認哈沃德就是毀了她家庭的那名水手。

她的這個立場在兩次審判中都沒有絲毫動搖。許多犯罪受害者很可能會接受暗示,或是不論有意或無意,急著指認被警方確信是凶手的那個人。的確,證人指認時的誤認,通常是因為警方的建議而導致的無心之過,是錯誤定罪的一大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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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咬痕,另外的唯一證據就是駐衛指認了哈沃德。然而,即使在當時,他的證詞也是勉強得來而且不可靠的,我們得知在取得他的證詞時,用了可以「強化」記憶的祕密催眠,因此顯然缺乏可信度。

圖/unsplash

即使用催眠誘導的指認可以相信,不過駐衛也只是說在襲擊案發生當晚,他有看到哈沃德回到基地。是的,他是說那個人穿了血跡斑斑的制服,不過那人其實不是基思.哈沃德,而且在當時的紐波特紐斯,喝醉酒的水手在酒吧跟人打架,然後滿身是血回到船上,也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歸根究柢,不論證人指認的這番話具有多少分量,它都不代表哈沃德那天晚上有進入佩隆家。只有洛威爾.萊文和阿爾文.凱吉的專家證人證詞明確說出了這一點。而 DNA 也證明了兩位牙醫是錯的。

真正的兇手到底是誰!?

哈沃德的案件已經走向崩解。真正的證據(affirmative evidence)不是指向他有罪,而是指向另一個第三人。無論在哪一州,這個「新發現」的證據應該都對推翻任何一個有罪判決綽綽有餘了,但是維吉尼亞州和大多數州都不一樣。維吉尼亞州是全美國對無罪主張最有敵意的州之一。被判無期徒刑的囚犯很少有活著走出來的。要讓無辜者重獲自由,通常前提是必須破案。

然後「聯合 DNA 索引系統」(CODIS)就找到他了:在訴訟中喊出了「將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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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unsplash

根據美國的 DNA 數據庫「聯合 DNA 索引系統」,確定性侵取證套組、沙發墊和尿布上的 DNA 是來自一名叫做傑里.克羅蒂的人。在這起性侵謀殺案發生時,克羅蒂是卡爾文森號航空母艦的一名水手,這艘航空母艦當時停泊在紐波特紐斯的船塢。

基思.哈沃德也在這艘船上服役。克羅蒂和哈沃德長得有點像,他曾經因為綁架罪而在俄亥俄州的監獄服刑,並在十年前死於獄中。在哈沃德入獄期間,他還犯下其他暴力犯罪,但是都沒有像一九八二年對佩隆一家的暴行那樣殘忍;當然,除非克羅蒂還犯了其他沒有被偵破的案件,或是被以為已經破案的犯罪。

全美國對無罪主張最有敵意的州?

媒體壓力再次升高。但不是像一九八二年那樣,當時行凶的水手逍遙法外,因此有兩名美國參議員敦促要盡速逮捕他;這次的壓力是要推翻多年前因為媒體推波助瀾而造成的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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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蘭克.格林(Frank Green)是《里奇蒙時報》(Richmond Times-Dispatch)的記者,他長期以來都對維吉尼亞州對無辜者的敵意有批判性觀察,他詳細報導了哈沃德的故事,從聲請推翻他的有罪判決的那一刻起。連諾托韋裡面的囚犯都注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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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沃德在監獄裡的朋友們都為他打氣。他們開始從監獄圖書館的報紙上剪下與哈沃德案件有關的新聞剪報,並保留給他。隨著哈沃德的案件從一團混亂的垃圾科學訴訟,轉變成教科書等級的 DNA 平反案件,格林的報導刊登位置也越來越靠近頭版。當哈沃德的聲請在等待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的決定時,他成了頭版新聞,而當 DNA 檢驗證明哈沃德是無辜的時候,他直接登上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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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在「聯合 DNA 索引系統」找到符合者了,但凡有一點基本的正當程序概念,都會覺得繼續監禁哈沃德是不可接受的。他顯然是無辜的。任何殘存的反對意見都消失無蹤了。

總檢察長在一場匆忙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公開承認哈沃德是無罪的,並要求該州高等法院盡速對其聲請做出裁決。維吉尼亞州最高法院在第二天就宣布基思.哈沃德是一個無辜的人。

——本文摘自《法庭上的偽科學》,2023 年 12 月,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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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注釋

  1. Bill McKelway, “From the Archives: How the 1984 Escape from Virginia’s Death Row Happened,” Richmond Times-Dispatch, May 30, 2009,瀏覽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五日,richmond.com/from-the-archives/from-the-archives-how-the-1984-escapefrom-virginias-death-row-happened/article_19ea1684-9af2-5d24-86ab-5875eaf2068c.html。 ↩︎
  2. Prison Policy Initiative, Virginia profile,瀏覽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五日,www.prisonpolicy.org/profiles/VA.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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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鑑定並非絕對正確?垃圾科學可能造成冤案?——《法庭上的偽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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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2686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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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的科羅拉多州會議中心
第六十一屆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科學年會

司法科學可能失誤?垃圾科學害無辜的人被判有罪?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美國國家科學院投下了長達三百頁的震撼彈。全世界的頭條新聞都是宣告絕對正確的鑑識神話破滅。這份後來被稱為《 NAS 報告》的《提升美國司法科學:前進之路》(Strengthen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Path Forward),讓聚集在丹佛參加美國鑑識科學學會年會的鑑識社群都深受打擊。自從一九六○年代中期的山姆.謝潑德審判以來,無論是法庭或流行文化都一直認為司法科學是萬無一失的。

即使出現了錯誤定罪,也沒有削弱這個被廣泛認同的信念。二○○九年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議程就反映出對這件事不存在絲毫懷疑。在該年的五百三十六篇發表文章中,只有一篇是討論錯誤定罪,發表人是一名加拿大的辯護律師,而該科學的可靠性則完全沒有成為關注議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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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S 報告》在一夜之間讓會議議程顯得無關緊要,彷彿是上個世代的產物。垃圾科學害得無辜的人被判有罪,這不能再怪是因為「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美國國家科學院解釋因 DNA 的平反揭露了「一個令人不安的冤案數量,有些還是死刑案件,並暴露了美國常用的一些鑑定方法的嚴重侷限性」。

即使是在最高法院作成對道伯案的意見之後,糟糕的科學依然在司法制度中占據主導地位。《 NAS 報告》回顧了上個世紀如史詩般的侵權責任之爭,它導致了道伯案這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儘管彼得.胡伯的《伽利略的復仇》一書講述像「中了頭獎」的人身傷害訴訟,讓「現在已眾所周知的『垃圾科學』變得普及,並批評司法制度接受不可靠的專家證詞來支持侵權主張」,但《 NAS 報告》提到的「垃圾科學辯論」幾乎「完全忽略刑事訴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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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識體制對於《 NAS 報告》反應如何?

鑑識體制中大部分是善意而不習慣接受批評的公務員,對司法科學界來說,美國國家科學院的批評是對個人的一種極大侮辱。大部分從業人員都是跟隨廣受尊敬的導師學習這一行,但現在幾乎所有鑑識行業公認的智慧都遭到駁斥:「訓練應該從學徒式的實務傳承轉向大學等級的教育,並且要根據科學上的有效原則。」該報告總結道:「我們需要的是一個新的、強大而且獨立的單位,要切斷與過去的連結,且它要有權威和資源實施新的作法,解決委員會發現、在本報告討論到的許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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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議場傳出了鑑識專家們抗議的悲鳴。《鑑識科學期刊》發表過大量經同儕審查的文獻,在過去六十年間,在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上也發表了上萬篇經評審的演講和「學術研討會」。全國法院都宣布法醫從業人員是「專家證人」。

現在來了一些統計學家,就想要說我們沒有科學? 我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問問那些教授,他們最後一次從屍體上採下帶血的指紋是什麼時候!

前 FBI 實驗室分析人員馬克斯.胡克回憶道:「每個人都快氣瘋了。」3

醫學領域也發生過類似經歷?為什麼醫學界發生改變,鑑識學界卻難以動搖?

很少人能斷然放棄長期以來的信念,無論反面的事實多麼令人信服。這就是人性,司法科學也絕對不是第一個抗拒新事實的科學領域。一九八○年代中期的醫學就是這樣,歷經了漫長而緩慢的轉變過程,才從「根據大師怎麼說」(依照該領域的領導者傳下來的智慧),轉向實證的治療方法(依據精心設計的研究做出醫學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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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萬物的隱藏面」為主題的公共廣播節目《 Freakonomics 》做了一個〈劣藥〉(Bad Medicine)的四集報導,其中便呈現出司法科學社群對《 NAS 報告》的反應,也顯示出它和醫學界對「考科藍協作組織」(Cochrane Collaboration)的反應有著令人驚異的相似之處——考科藍組織所做的事便是對幾世紀以來的醫學文獻進行前所未見的系統性檢視。

圖/unsplash

這份一千五百頁、分成兩冊的報告於八○年代末在該領域造成轟動。如同廣播主持人史蒂芬.都伯納(Stephen Dubner)表示:「考科藍協作組織是第一個將既有醫學問題加以真正系統化、彙編和評估其最佳證據的組織。你會認為這應該得到普世的讚揚,但是就和任何行業中根深柢固的智慧(即使是很不智的智慧)一旦受到挑戰一樣,醫學界並沒有為此感到振奮。」4

考科藍協作組織的共同創辦人伊恩.查爾默斯(Iain Chalmers)爵士描述,當一群局外人告訴醫生應該如何治療病人時得到了什麼反應:「我必須說,醫學界其實對此有很大的敵意。我記得有一次,我同事要出席英國醫學會在當地的一場會議,英國醫學會基本上是叫他去說明實證醫學(evidence-based medicine)是什麼,以及這群統計學家和其他又不是醫生的人,到底跑來這個他們不該亂搞的領域胡鬧什麼。他開車出發前問我:『我應該告訴他們什麼呢?』我說:『如果是病人抱怨實證醫學的目的,我們應該認真對待這些批評。在那之前,就當這主要是既得利益者在尋找出路。』」

實證醫學成為規範作法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患者(客戶)提出了要求,最終會迫使醫學界默默地站在數據這一邊,而不是繼續服從該領域的大師。然而垃圾科學在美國刑事司法體系中的主要客戶是檢察官,他們大部分都對現狀感到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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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法庭上的偽科學》,2023 年 12 月,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註解

  1. 二○○九年美國鑑識科學學會的「科學會議」議程,瀏覽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五日,aafs.org/common/Uploaded%20files/Resources/Proceedings/2009_Proceedings.pdf。 ↩︎
  2.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Committee on Identifying the Needs of the Forensic Sciences Community, “Strengthening Forensic Science in the United States: a Path Forward,” at 89 (2009) (NAS Report)(省略內文的引用和引述)。 ↩︎
  3. 對胡克的訪談。 ↩︎
  4. “Bad Medicine, Part I: the Story of 98.6,” Freakonomics Radio (Bad Medicine) , 瀏覽日期二○二一年七月五日,freakonomics.com/podcast/bad-medicine-part-1-storyrebroadcast/(節目文字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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