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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適合上游泳課嗎?又要注意哪些事?

林希陶_96
・2017/05/05 ・1591字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SR值 533 ・七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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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嬰幼兒游泳課程成為新手父母的新風潮,很多朋友當了家長之後也讓自己的孩子參與其中。關於這樣的流行,我個人也曾經動搖過,但由於養育雙胞胎過於疲累,我們總是慢上別人很多拍,再加上自己也是困惑居多,也就沒有真的採取行動。我們頂多就是去游泳池旁的嬰兒池,讓小孩玩玩水罷了。

關於嬰幼兒是否應該參加游泳課程,我個人是有很多疑問的。關於坊間那些廣告詞彙,如建立親子關係、提升學習能力、改善身體問題等等目的,其實在陸地上一樣都可以辦到。況且人類本來就是陸生動物,我們早已脫離水中生活夠久了,以為回到水中就可以培養許多陸地上本來就能養成的能力,這根本是緣木求魚。

嬰幼兒游泳課程成為新手父母的新風潮,但它真的對嬰幼兒有幫助嗎?圖/By Jade Alexandra Allen @ flickr, CC BY-ND 2.0

面對自己的疑問,我依舊試圖從資料庫中搜尋答案,看看過去的科學論文能否給予我們些微解答。結果非常有趣,美國小兒科醫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從 1980 年,就陸續針對這個問題發表政策性聲明,結果不令人意外,他們其實並不贊成太小的小孩參與游泳課程(註)。因為此類課程,會讓父母錯誤的以為小孩在水中是安全的,但其實不然,水中危機處處,一不小心可能就會造成不可逆的後果。

玩水雖然可以提供樂趣,但並不適合直接教他們游泳技能,更遑論是水中生存方法。太小的小孩(五歲以下),認知能力與身體能力都未成熟,根本不可能理解游泳相關知識與技能,也不是上了幾堂游泳課,就會變成「浪裡白條」。曾有研究者針對 3、4 個月大的小孩進行水中安全訓練,但結果顯示,並無法真的增加他們水中安全技能。很多家長都想贏在起跑點,但是游泳這件事千萬不要落入輸贏迷思中,越早開始不會因此就學到更高深的技巧,更不會成為游泳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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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還未出現更多清楚的科學結果之前,美國小兒科醫學會是非常謹慎、中立的,值得所有新手父母思量再三。如果嬰幼兒真的要參加游泳課程,他們的建議如下:

1.  目前未有足夠的科學證據,認為嬰幼兒參與游泳課程可以獲得效益。也就是說,參與此課程並無法減低溺水的危險。

2.  生理發展上,至少要四足歲才能發展合宜的游泳技能。

3.  父母親不應認為小孩在水中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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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當小孩在水中時,最好要一對一看顧,並且在大人伸手可及之處。最好的方式是有成年人要一直觸摸著小孩(touch supervision),確保小孩是在安全的情境,並即早發現孩子有不良狀況的徵兆。

如果真要讓嬰幼兒游泳,最好要一對一看顧,並且在大人伸手可及之處。最好的方式是有成年人要一直觸摸著小孩,確保小孩是在安全的情境,並即早發現孩子有不良狀況的徵兆。圖/By Stephen Ramsay @ flickr, CC BY-NC-ND 2.0

5.  在下水之前,所有成年人要知道自己的角色,也要明白在水裡就是有風險。當然也要知道小孩的認知能力、動作能力都是有限制的,無法明白所有游泳技能。在岸邊的大人要知道各種安全知識,包含如何使用緊急鈴、如何急救(心肺復甦術)等等。

6.  若小孩已經有各種疾病狀況,如水中毒、在水中容易失溫、恐水症、溝通障礙等等,就需要更細緻的醫療指引。若一不小心一閃神,很可能會造成悲劇性的後果。

  • 註:美國小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的政策性聲明(Policy Statement)有一個原則,發表五年後就會自動失效,除非有經過合適的改版。目前這裡所討論的論點,主要來自 2010 與 2000 的聲明。當然你可以說這個聲明已經失效,但是目前尚未找到更合適的研究與說法之前,個人認為此聲明仍值得採信。

※本文感謝中正大學心理系鄧閔鴻老師的提點,方能完成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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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與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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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希陶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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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臨床心理師,專長為臨床兒童心理病理、臨床兒童心理衡鑑、臨床兒童心理治療與親子教養諮詢。近來因生養雙胞胎,致力於嬰幼兒相關教養研究,並將科學育兒的經驗,集結為《心理師爸爸的心手育嬰筆記》。與許正典醫師合著有《125遊戲,提升孩子專注力》(1)~(6)、《99連連看遊戲,把專心變有趣》、《99迷宮遊戲,把專心變有趣》。並主持FB專頁:林希陶臨床心理師及部落格:暗香浮動月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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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28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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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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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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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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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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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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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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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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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子中心群聚風險高!一人感染呼吸道融合病毒(RSV)可傳五人,寶寶最危險
careonline_96
・2025/05/07 ・2274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圖 / 照護線上

「年紀越小,感染病毒與併發重症的風險就越高!尤其是未滿六個月前的嬰兒」台中榮民總醫院兒科主任陳伯彥醫師表示,對新生嬰幼兒來說,因為免疫系統尚在發育,容易受到各種病毒的威脅。在後疫情時代,群聚感染更是需要慎重看待的議題。

群聚感染指的是在同一環境中,至少有兩名或以上人員先後出現相似症狀或感染同一病原,這容易造成病毒快速且具規模的傳播,常發生於月子中心等產後護理之家、幼兒園、長照機構等場所。陳伯彥醫師提到,現在很多產後護理機構都美輪美奐,重視舒適環境與設備,有許多共用空間與團康活動。但因為人流複雜、若陪伴探望家屬有輕微症狀、家中有大寶等都可能讓病毒入侵,若無妥善做到分區照護與管控,群聚感染就很容易爆發。

嬰幼兒最常見感染病毒RSV 傳染力極高

常見的嬰幼兒群聚感染病毒包括呼吸道融合病毒、COVID-19、流感病毒、腸病毒、輪狀病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等。其中以呼吸道融合病毒(Respiratory syncytial virus, RSV)最為常見。陳伯彥醫師表示,研究統計資料表示,約九成嬰幼兒在2歲前都有感染過 RSV,因 RSV 具有高度傳染性,一名感染者可傳染給五位,主要透過飛沫與接觸等方式傳染。從觀察來看,台灣一年四季都有案例,其中在夏秋兩季達到高峰,四、五月雨季也會多一些。

嬰幼兒慎防呼吸道融合病毒
圖 / 照護線上

RSV 無終生免疫 嬰幼兒重症嚴重恐致命 

陳伯彥醫師指出,每個人都可能感染 RSV,不過兩歲以下的嬰幼兒、早產兒與慢性肺病、先天性心臟等高風險族群更容易因感染併發急重症,住院比例很高。特別是感染 RSV 後也不會產生終生免疫,仍有機會再次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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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 RSV 的常見初期症狀包括鼻塞、咳嗽、喉嚨痛、發燒等。因嬰幼兒的氣管細小,容易因為 RSV 感染而堵塞,造成嬰幼兒出現喘鳴、發出咻咻聲、呼吸急促甚至呼吸窘迫、發紺等情況。RSV 潛伏期約3天,病程進展快速,從像感冒的症狀演變成重症不到一週,容易導致下呼吸道感染,發展成細支氣管炎、肺炎等嚴重併發症,若心肺功能較差,還會危及生命。部分患者可能出現續發性的細菌感染或中耳炎,讓整個住院治療時間拖更長,短則十天,嚴重者甚至要在加護病房接受插管治療,治療期間可能長達兩週以上。

對於 RSV 感染後的治療,陳伯彥醫師表示,考量到嬰兒身體發育狀況,擴張劑、類固醇、與抗生素這些治療方式都不建議使用,主要採取支持性療法,給予氧氣、補充水分及營養,慢慢對抗病毒。「因為RSV沒有特效藥來專門治療,目前的防治策略是大力呼籲預防勝於治療。」

呼吸道融合病毒預防勝於治療
圖 / 照護線上

由於成人在感染 RSV 後的症狀較輕微,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將病毒傳染給嬰幼兒。建議家長、照顧者要戴口罩、勤洗手,特別是嬰幼兒容易有唾液、鼻涕沾附物體,環境加強消毒非常重要,也可檢視托嬰機構是否有做好消毒與分區照護控制管理。另一方面,可以選擇替嬰幼兒施打單株抗體。陳伯彥醫師說明,目前尚無嬰幼兒使用的 RSV 疫苗,單株抗體與疫苗不同,是直接打抗體到身體提供保護。雖然保護期比起疫苗透過抗原產生的自發抗體較短,但對於容易受到急重症威脅的嬰幼兒是非常重要的有效防護措施。

呼吸道融合病毒預防重點提醒
圖 / 照護線上

群聚感染高風險環境 接種單株抗體保護嬰幼兒

目前除了針對早產兒、慢性肺病、先天性心臟病等高風險族群,有健保的短效型單株抗體之外,也已有可適用於一般嬰幼兒的自費長效型單株抗體,單次施打提供六個月以上的保護力,可以在嬰幼兒免疫系統發育期給予及時支援。根據臨床數據,健康嬰兒施打長效型單株抗體後,可減少併發重症,並降低八成住院率,家長也免於工作請假日夜看顧,大幅減輕照護壓力和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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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伯彥醫師表示,國外會在明顯的 RSV 流行季來臨前替嬰幼兒接種。但台灣無顯著的流行季,且考量 RSV 的高傳染性與後續健康威脅,建議高風險族群一定要盡早施打。此外,父母送嬰幼兒送到月子中心或托嬰機構等群聚感染高風險的場所之前,都可以考慮接種單株抗體,以降低感染與重症的風險。萬一不幸發生 RSV 群聚感染,也可以盡快施打,能快速產生肺部保護性抗體,降低急重症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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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也能看出你的喜好嗎?我們幾歲開始學會「看臉色」?——《為何三歲開始說謊?》
親子天下_96
・2023/09/16 ・2325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幼年時期擁有足夠安全感與良好社交經歷,有助寶寶心理健康發展。

孩子尋覓的不是你的注意力,而是愛。

(It is not attention that the child is seeking, but love.)
——西格蒙德.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

行為理解推論與社交互動能力

很多人都聽過大名鼎鼎的康乃爾大學(Cornell University),這所大學是美國知名的常春藤聯盟(Ivy League)八所盟校之一,擁有良好的學術名聲和傳統。然而卻很少有人知道,康乃爾大學創辦人埃茲拉.康乃爾(Ezra Cornell)的家族,竟然擁有一段奇特的暗黑歷史。

康乃爾大學的創辦人——埃茲拉.康乃爾。圖/Wikimedia

一六七三年二月八日,時年七十三歲的瑞貝卡.康乃爾(Rebecca Cornell,埃茲拉的先祖母)在羅德島家中臥室的壁爐旁離奇死亡,身體被燒得焦黑難辨。原本以為這只是一場意外,但後來在驗屍時發現,瑞貝卡的腹部有刺傷痕跡。警方後來循線逮捕了瑞貝卡的兒子湯瑪士.康乃爾(Thomas Cornell),最後判決湯瑪士謀殺定讞,絞刑處死。

這件謀殺案只是康乃爾家族黑暗史的冰山一角,其中的祕辛我們稍後會再多做揭露。現在我們要先推敲的是,在面對他人的行為時,人們通常是如何理解和推論對方的動機?例如在這個案子中,湯瑪士為什麼要殺害自己的母親瑞貝卡呢?雖然這個問題的正確答案可能只有湯瑪士自己知道,不過心理學家告訴我們,人類在理解他人的行為時,通常都會採用常識心理學(folk psychology)的方式做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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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常識心理學」,就是預設人類在行動時,背後必定有其「欲望」和「信念」。比方說,警方發現湯瑪士在經濟上依靠母親瑞貝卡,且他們的相處常常有摩擦。看到湯瑪士和他母親的這些過往,有人可能就會猜測,湯瑪士或許是因為生活上的不和睦而希望母親消失(此為其欲望),同時他相信殺害母親可以達到讓母親消失的目的(此為其信念),因此做出謀殺母親的舉動。

如此的動機推論,是我們每天都在進行的認知活動,許多心理學家也相信,這是我們推論他人動機與理解他人行為的重要方式之一。如果沒有這種預設與推斷他人欲望和信念的能力,我們將難以理解他人的行為,而日常的人際互動也就無法正常進行。

十八個月大的幼兒知道你喜歡吃什麼

那麼,人類這種推論他人欲望與信念的能力,是在幾歲發展出來的呢?嬰幼兒是否也擁有這樣的能力?關於這些問題,早期的心理學家認為,剛出生的嬰幼兒應該不具備此能力。不過從八○年代開始,就有發展心理學家陸續對這樣的說法提出挑戰。一九九七年,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的艾莉森.古普尼克(Alison Gopnik) 和當年的學生貝蒂.瑞派柯里(Betty Repacholi)想出了一個簡單且聰明的實驗方法,來檢驗幼兒能否理解他人的信念和欲望。

艾莉森.古普尼克。圖/Wikimedia

古普尼克是發展心理學的一方之霸,長年研究孩童的認知及語言發展。在各大學術會議及科普活動中,都很常出現她的身影。但很不好意思的是,每次見到她,都會讓我誤以為看到了史密斯飛船(Aerosmith)的主唱史蒂芬.泰勒(Steven Tyler),他們倆神似的臉孔,讓我有好幾次在聽她的演講時,都不小心神遊進入了史密斯飛船的演唱會回憶畫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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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普尼克團隊在一九九七年進行的這項研究,採用了一種簡單的實驗方法。她在幼兒的面前放置兩盤食物,一盤是小朋友都很喜歡的小魚餅乾,另一盤則是小朋友通常都討厭的花椰菜。接著,她就會在小朋友面前試吃這兩樣食物。

小朋友會被分成兩組,其中一組的小朋友會看到古普尼克展現出「喜歡吃小魚餅乾,但討厭吃花椰菜」的行為表現,也就是說,古普尼克會在試吃小魚餅乾時很高興的說她很喜歡,並在試吃花椰菜時說不喜歡且表現出感覺很噁心的表情。另外一組小朋友則相反,他們會看到古普尼克展現出「喜歡吃花椰菜,但討厭吃小魚餅乾」的行為表現。古普尼克展示完她的食物偏好後,就會把兩盤食物拿給小朋友,然後對他們說:「請給我一些食物吧!」

古普尼克用簡單的實驗測試幼兒是否能判斷他人喜好並配合。圖/pexels

這個實驗的目的,是想知道小朋友在看到他人的食物偏好後,會不會依照對方的食物偏好來給予食物,如果小朋友真的明白古普尼克喜歡某一種食物,而且也願意幫助她獲取想要的食物,應該會依據古普尼克的食物偏好來給予她所喜歡的食物。結果發現,十八個月大的幼兒,會正確選擇給予對方喜歡的食物。換言之,如果古普尼克先前展現出「喜歡吃小魚餅乾」,幼兒就會給她小魚餅乾;反之,如果古普尼克先前展現出「喜歡吃花椰菜」,幼兒就會給她花椰菜。

然而,十四個月大的幼兒則不然。無論古普尼克展現出她喜歡哪一種食物,十四個月大的幼兒都會拿小魚餅乾給她。這個結果顯示,十四個月大的幼兒似乎以為所有人的喜好都和自己一樣,即使對方先前已經表達過不喜歡小魚餅乾,但十四個月大的幼兒仍無法理解,且仍會選擇自己喜歡的小魚餅乾給予對方。由此可知,幼兒可能要到十八個月大左右,才能逐漸理解他人的欲望、意圖與信念可能和自己不同,也才能據此進行比較順利的人際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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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為何三歲開始說謊?》,2023 年 7 月,親子天下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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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天下】起源於雜誌媒體和書籍出版,進而擴大成為華文圈影響力最大的教育教養品牌,也是最值得信賴的親子社群平台:www.parenting.com.tw。我們希望,從線上(online)到實體(offline),分齡分眾供應華人地區親子家庭和學校最合身體貼的優質內容、活動、產品與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