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至輝(東京大學醫學系研究所神經生理學教室博士生)
最近新聞又讓科學論文的議題有機會受到一般大眾的關注。但是對於不熟悉科學研究的社會大眾而言,這些在議論當中出現的「作者」到底又是什麼意思呢?第一作者?共同作者?通訊作者?這麼多人共同寫一篇文章是怎麼回事?是合著嗎?是掛名嗎?出了事大家都要負責嗎?確實,隨著科學研究的進展,作者這兩個字在科學論文中似乎不太容易用一般書籍中的定義去理解,筆者希望本文能夠藉由這個機會介紹這些「作者」在科學論文當中際扮演的角色,提供給有需要的讀者做為參考。
首先,什麼是科學論文,什麼又是論文作者?除了純理論的研究,大多數的科學論文中研究者除了需要闡述該領域當前的知識以及想要解決的問題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將自己的假設以實驗加以驗證,並為文闡述這些實驗數據所帶來的突破,因此完整科學研究其實是包括了研究的整體設計,實驗的執行與分析,以及將結果編寫成論文並且發表的一整套流程。
在以往研究的分工較為單純的年代,我們還可能看到一些由單一研究者掛名的研究論文,表示這些研究從研究的設計,實驗執行,到論文的撰寫都由一人獨力完成。比較多的時候我們也會看到由2-3位作者所發表研究論文,這項研究可能是由一位較為資深的研究員負責指導一位較為資淺的研究員所完成,也可能是兩位同級的研究者合力的成果,三人的時候也與兩人的狀況相似,只是通常排在第一順位的作者通常較為資淺,這位第一作者(first author)通常在較為資深,名列最後順位的通訊作者(corresponding author)的指導下設計整體的研究邏輯,執行實驗,並且撰寫論文。而那些居中的作者如果沒有特別的註記通常被稱做共同作者(co-author),這樣的作者可能是在實驗當中提供了局部但重要的幫助:也許透過提供了儀器,病人檢體,珍奇的藥品抑或是提供實驗設計上貴重的建議等等,像這樣的作者有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參與研究論文的執筆活動。
近年,隨著近年尖端研究的難度不斷上升,想要得到嶄新的成果也更加困難。這個時代的研究人員不只花費更多的時間在研發新穎的實驗技術或熟習更困難的實驗程序,有時也需要使用極度昂貴的儀器試圖跨越前人所築起的高牆。在這樣的環境壓力下,由單一實驗室所組成的團隊逐漸開始無法獨立負擔這些龐大的作業,於是有科學家會說:「好,我來專心開發一個能夠突破偵測極限的技術」,另一個科學家也說:「好,那我專心負責提供研究材料」,若再加上一個科學家表示:「我知道了,那我專心來負責執行實驗吧」的話,這樣團隊將更有可能挑戰更加艱鉅的研究目標。當這三位科學家分別代表一個實驗室的狀況之下,過程中參與這種共同研究的人數可能就會相當可觀。視研究的規模與所使用的技術項目與困難度,近年來作者人數超過10人以上的實驗也是所在多有。舉個較為極端的例子,一篇今年刊載於Nature Genetics名為”Large-scale whole-genome sequencing of the Icelandic population”的論文[1],作者數將近50名,橫跨了3個國家,20個研究單位。
隨著近年來的研究團隊組成越來越龐雜,論文中的共同作者人數的增加,近年來部分學術期刊也開始要求作者群必須對於每個作者在該研究中的執掌提出說明,試圖釐清實驗當中個別作者的貢獻,例如下文就完整的描述了該篇研究當中扮演的角色:
D.F.G., H. Helgason, S.A.G., F.Z., D.O.A., O.T.M., G. Masson, A.H., P.S. and K.S. wrote the initial draft of the manuscript. D.F.G., H. Helgason, S.A.G., F.Z., A.O., G. Magnusson, B.V.H., E.H., G.T.S., S.N.S., M.L.F., A.K., G. Masson and P.S. analyzed the data. D.F.G., H. Helgason, S.A.G., F.Z., A.G., S.B., H.G. and G. Masson created methods for analyzing the data. S.N.S., H. Holm, J.S., H.T.H., H.J. and O.T.M. performed the experiments. H. Holm, G.S., G.T., J.T.S., S.G., G.B.W., T.R., B.T., E.S.B., S.O., H.T., T.S., T.S.G., A.T., J.G.J., A.S., G.B., J.J.J., O.T., P.L., G.I.E., O.S., I.O. and D.O.A. collected the samples and information. D.F.G., D.O.A., G. Masson, U.T., A.H., P.S. and K.S. designed the study.
儘管分工這麼龐大,我們在這份分工裡還是可以大致上分類為「主導」的項目,這個項目負責掌握整體實驗的方向與負責最後的總結:例如實驗設計與論文撰寫;或是「執行」的項目,這些項目負責研究實施過程當中的材料準備或技術細節:例如蒐集檢體,執行實驗,分析方法的開發,執行分析等等。仔細察看各作者所參與的項目,我們不難發現論文的第一作者(D.F.G.)與通訊作者(P.S. and K.S.)都參與了所有「主導」以及部份「執行」的項目,同時我們也發現有近40名的相關人員的名字僅散見於各項有關「執行」的項目,卻沒有參與「主導」的項目;值得注意的是,與前面所提到作者為3人的狀況類似,這些共同作者在研究中扮演的角色主要在於參與提供撰寫論文所需的各種「科學事實」的過程(從準備實驗樣品,實驗,一直到分析後的實驗數據),而未必會參與在事前規劃與論文撰寫過程當中。
循著上述的這些線索,我認為隨著科學研究規模的擴大,一篇科學論文當中各種作者所扮演的角色已經逐漸溢出「作者」這二字在一般狀況下指涉的意涵,這種轉變在作者的定義上造成了一些模糊空間,有時這些定義的曖昧不明的確會干擾我們在某些議題上的判斷。儘管名分上同樣掛著「作者」二字,但就實務上的角色來說,筆者認為科學論文中所謂的共同作者在實質含意上比較接近「提供資料來源的採訪記者」;而論文中的第一作者則比較接近於一般意義上撰寫文章的「作者」;至於通訊作者則扮演近似於最終把關與對外負責的「總編輯」的角色,在研究方向的建立與論文撰寫的過程中,他們應當要站在比較全觀的視角來對第一作者的文章提供大方向上做出建議與最終的定奪。
在聽過些說明之後,各位讀者是不是對於各種作者在同一項研究中所貢獻的面向有了更明確的概念了呢?雖然實際上論文作者的掛名與排名有時侯還會牽扯到一些更複雜的因素,所以單就作者排序去論斷當中每個人的功績其實是有點片面的,但是另一方面,作者的身分確實也在某種程度上定義了每個參與研究的人員對於這篇論文上權責的劃分。有了這些資訊,希望能夠幫助一般大眾在碰到討論科學論文掛名與權責的議題之時,能夠有更完整的材料來提出自己的見解嘍。
引用文獻
- Gudbjartsson et al., (2015) Large-scale whole-genome sequencing of the Icelandic population, Nature Genetics 47, 435–444. (doi:10.1038/ng.3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