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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固點能否作為鑑定地溝油的根據?

果殼網_96
・2014/09/04 ・1711字 ・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SR值 481 ・五年級

credit: CC by  Michael May@flickr
credit: CC by Michael May@flickr

文 / 云無心

消息:京華時報信息。上海向明中學高二學生發明出家庭簡易鑑別地溝油方法:地溝油因反覆使用,其中動物油含量高,相比植物油,其黏度冰點不同。橄欖油零下十多度才凝結,普通植物油也要零度,而地溝油在8攝氏度即凝結。將自家購買的食用油放進溫度8度左右的冰箱,如凝結,即為地溝油。

真相:這是微博上的一條消息 [1],描述了一個鑑別地溝油的方法。不過,只是將其放入冰箱,好像不能算是一個發明。

從京華時報的報導 [2]來看,高中學生的發明是根據檢測油的凝固點來判斷它是不是地溝油。實際的裝置是利用半導體製冷片來對油進行降溫。半導體製冷片是一種片狀元件,通電時一面制熱一面製冷。藉由溫度傳感器建立反饋迴路,可以精確控制製冷面的溫度。

從科學原理的角度來說,這位高中生的解決問題的思路是對的。「地溝油」和正常食用油在物理性質方面有許多差異,凝固點是其中之一。如果一種油的凝固點比它「應該」的凝固點相差很大,那麼其中肯定有鬼。許多地溝油確實含有許多動物油,導致在 8℃ 甚至更高的溫度下凝固。這樣的油,用這位發明者的方法來檢測,確實可以被判斷為地溝油。

不過,作為一個「檢測方法」,它是否靠譜需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有沒有正常的食用油在 8℃ 下凝固?如果有,這樣的正常油就會被「冤枉」;二、有沒有地溝油在 8℃ 下依然不凝固?如果有,就會導致這樣的油「漏網」。

食用油的凝固點主要由油中的飽和脂肪與不飽和脂肪的比例來決定。植物油以不飽和脂肪為主,凝固點較低,比如大豆油、葵花籽油、菜籽油的凝固點都在 -10℃ 以下,花生油和棉籽油相對高一些,也是在 0℃ 附近。而動物油中的飽和脂肪含量高,凝固點就比較高,通常在室溫下都以固態存在。不過,植物油中也有飽和脂肪含量高因而凝固點很高的種類,比如棕櫚油和椰子油,凝固點都在 25℃ 以上。此外,油的凝固點也不是一個確定的溫度,而是一個範圍。一方面,它會從某一個溫度開始出現固體,溫度降低也不見得全部凝固。另一方面,即使是同一種 植物的油,組成也不可能完全一樣,其凝固特性也會有一定差異。現在,市場上還有「調和油」,它們的凝固溫度會由被混合的油的品種和比例來決定。顯而易見, 棕櫚油、椰子油之類的植物油會被這種檢測方法直接「冤殺」。如果調和油中含有棕櫚油或者椰子油等凝固點很高的油,那麼也可能導致「調和油」的凝固點大大升 高而「含冤而死」。

出於「寧可錯殺,不可放過」的原則,第一個問題還不是那麼關鍵。如果真是地溝油「矇混過關」,被當作「正常油」,才是更大的問題。所謂的「地溝油」,並不是一個「標準」的商品——正常的油有相對一致的指標,而「地溝油」則「地溝」得各不相同。地溝油中,飽和脂肪含量的升高主要取決於混入了多少動物脂肪。如果是只炸過薯片或者油條的廢油,那麼飽和脂肪的含量與「新鮮油」相比並不會明顯增加。要知道反覆的使用並不會將大量地不飽和脂肪轉化成飽和脂肪 ——不飽和脂肪的加氫飽和是要在催化劑的幫助下才能有效發生。如果是混入了大量的火鍋廢料或者其他肥肉殘湯的地溝油,那麼動物油的含量才會高得多。也就是 說,地溝油的凝固點並不一定都是在 7-8℃ ,從稍高於「正常油」到十幾度都有可能。此外,如果把 7℃ 或者 8℃ 凝固作為「地溝油」的判斷指標,不法商販完全可以把通不過這一檢測的地溝油用正常油稀釋,把它的凝固點降低到「判斷指標」以下。

結論: 這種「簡易鑑別法」能夠「判斷出」一些地溝油。但是,作為一種檢測方法,它既可能「冤枉」好油,也可能「放過」壞油。對於那些能夠用這種方法「檢測」出來 的地溝油,可能粘度等其他指標差異已經大到肉眼可以識別的地步了。其實,利用這個方法也用不著專門的裝置來實現——如果你買了 精煉的低熔點油 ,比如大豆油、葵花籽油、菜籽油、玉米油等,可以在冰箱保鮮層(一般是 4℃ 左右)中放一段時間。如果凝固了,說明有問題。但是,需要記住的是:沒凝固並不意味著就沒有問題。而花生油的凝固點就在那附近,凝不凝固都說明不了什麼問題。

參考資料:

  1. 微博
  2. 京華時報:地溝油鑑別術首進發明大賽

原刊載於果殼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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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殼網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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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殼傳媒是一家致力於面向公眾倡導科技理念、傳播科技內容的企業。2010年11月,公司推出果殼網(Guokr.com) 。在創始人兼CEO姬十三帶領的專業團隊努力下,果殼傳媒已成為中國領先的科技傳媒機構,還致力於為企業量身打造面向公眾的科技品牌傳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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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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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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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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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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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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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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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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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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餿水油,恐怖呦?—陳炳輝教授專訪
PanSci_96
・2014/09/12 ・2127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SR值 556 ・八年級

Credit: ksikeptuve via Flickr
Credit: ksikeptuve via Flickr

文/ L編

中秋連假本是全家團圓的好日子,不料在這美好的節慶前卻爆出黑心豬油的壞消息,讓皎潔明月頓時矇上一層烏雲。我們吃著月餅瀏覽新聞,發現除了原料來源和責任追查,對於餿水油的危害程度卻沒有統一的結論。毒物科醫師說,餿水油一滴都不能吃[新聞來源]!食品科學教授又說,吃一點點的傷害微乎其微[新聞來源],媒體甚至說在大陸有人「五臟六腑都被細菌吃掉了[新聞來源]!」先撇除媒體的說法,學者們都是根據相同證據表達意見,為何論點會大相逕庭?我們在相信或反駁專家言論的同時,對餿水油的瞭解又有多少?泛科學訪問長期研究食用油和食品安全的陳炳輝老師,從科學家的角度為大家提供一些食用油安全性的看法。

餿水油有多可怕?

假設本次黑心食用油的來源是餿水中的回收油,沒有皮革油或其他可疑來源,餿水油能再製成豬油流入市面的可能方法有二:以餿水油混入新鮮豬油,稀釋其中有害成分和氣味;或是經過精煉,加入氫氧化鈉中和餿水油中的游離脂肪酸,加入活性炭或皂土脫色,若有更完整的設備,也可經過高溫、高真空進行脫臭。如此一來,餿水油就能搖身一變,以全統香豬油的身份強勢回歸,矇騙消費者和法規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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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檢測合格的油,就是安全無虞嗎?這麼安全的話,是否真能回收餐飲廢油再製成食用油?陳炳輝教授語重心長的說:「食用油沒有這麼簡單啊……」食用油成分複雜,其安全需建立在良好的原料品質,雖然科學家可以推測油脂在加熱過程中發生的反應和產物,但沒有人知道餿水油原料所歷經的加熱次數和條件,無法精準推測反應產物,加熱產生的有害物質在精煉過程也不一定會被去除。所以,即使成品重金屬、酸價和最具代表性的苯駢芘皆低於限制量,也不代表未檢測的其他多環芳香族碳氫化合物(不含苯駢芘)、醛類、氧化膽固醇等有害成分都在安全範圍內,就算各個項目都符合標準,但所有成分的相乘效應可能比想像中還高,因此無法就這些檢測結果推論餿水油的安全,更何況檢驗項目的代表性還有待加強。

該怎麼檢驗才對呢?

食藥署的檢測項目有酸價、總極性物質、重金屬、苯駢芘和黃麴毒素等。酸價高代表油品已不再新鮮,可能經過高溫處理或存放條件不佳導致三酸甘油酯分解成游離脂肪酸;總極性物質代表油品在高溫中裂解產生的醛、酸、醇、酮等極性產物,總極性物質高代表油的品質下降,其中的醛類也是致癌物;而苯駢芘的五環結構,是油品高溫裂解時較難形成的產物,若測出超量的苯駢芘,就可以推測油品中也存在其他較易形成的致癌物,因此被當作檢驗的指標。

檢測酸價只能得知游離脂肪酸的含量,卻無法顯示有多少致癌物,更何況游離脂肪酸可能在精煉過程中被去除,我們也無法經由成品的酸價推測致癌成分。餿水油原料比單獨加熱的油品還要複雜,因為其中除了油脂裂解產物,也有食材在高溫下反應的產物,所以應該要增加其他檢測項目,才能加強可信度。陳教授建議增加的檢驗項目為膽固醇氧化物及雜環胺,前者係豬油中的膽固醇於加熱過程中形成,後者係高量蛋白質含量的食品於油炸過程中形成。此外,亦可考慮檢測丙烯醯胺,此化合物於油炸高澱粉含量的食品中較易形成。此三種產物對人體有致癌性和致突變性,是肉類油炸後的產物,可能因為烹煮過程而存在餿水油中。陳教授補充道:「檢驗餿水油的黃麴毒素其實沒有太大意義,因為黃麴毒素通常只存在豆類或花生等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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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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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家該怎麼說?

無論提醒民眾餿水油危害的醫生,或想要平息大眾恐慌的學者,都自認是摸著良心表達專業立場,然而陳教授認為,科學家應該依證據判斷是非,有幾分證據才講幾分話,現在食藥署只公布了五項檢驗結果,雖然全統香豬油的酸價和苯駢芘的濃度低於限制量,但如上文所說,其他有害成分種類和含量還未知,科學家不能就這些證據為餿水油背書。

既然知道了餿水油不是完全無害,那大家最關心的致癌物質危害程度呢?由於食品成分相當複雜,科學家只能從檢驗結果判斷餿水油是否有害,但無法單單依據這幾個成分的含量推斷這些餿水油的危害程度。科學家需要做長期的追蹤研究,或是拿餿水油進行動物實驗,判斷致癌程度,以及由血液生化值等結果,推測其對人體的危害後,才能告知民眾事情的嚴重性。說到這,陳教授語帶憤慨的補充:「若對事件還不瞭解就大放厥詞,真的很不負責任!」

除了事件爆發後的處理,學界平常就在進行食品安全的教育,除了進行食品安全的科學研究外,衛生福利部跟台灣食品科技學會也合作舉辦了食品安全與生活座談會,全國巡迴向民眾推廣食品添加物、食用油安全等相關資訊,建立民眾對食品安全的正確觀念。

學界在進行研究和推廣教育的同時,也對政府提出建議方針,陳老師認為,本次事件是政府失責,防範食安問題的方法要從法律和制度做起,加強預防式管理,掌握食品原料品質,同時對夜市攤販進行安全衛生的輔導,並且修訂特別法對黑心商人速審速決,祭出重罰絕不寬待,希望能有效遏止黑心食品的產出。最後陳老師無奈的說:「黑心食品防不勝防,消費者自己也要提高警覺,謹慎挑選食材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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