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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定義「正常」?─邊界上的精神醫學

ntucase_96
・2014/05/15 ・3349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SR值 569 ・九年級

或許,每個人都有瘋狂的一面,只是程度有所不同。

那麼,我們如何能在正常與異常間畫下清楚的線?耕莘醫院精神科巫毓荃醫師,他簡要地為我們回顧精神醫學史,並分析在理性的旗幟下,精神醫學如何規訓人類的不理性。

口述│巫毓荃
整理│陳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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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於其他可以被明確診斷的疾病,精神疾病在醫學史上始終是一個尚待解開的謎。人類為何陷入瘋狂?瘋狂到底是不是一種病?這是精神醫學一直以來面臨的難題。精神醫學發展成一個專科至今不過一百多年,在這短短的歷史中,卻已歷經數次典範轉移。顯見這個問題不斷遭受質疑,且到現在仍未有確切答案。

從典範轉移看「瘋狂」

自古以來,人們便試圖用各種角度來解釋「瘋狂」。兩河文明時期出土的某些被鑽洞的頭顱骨,反映當時的人們認為瘋狂是被神魔附身的狀態,所以要在頭上挖洞、讓神魔跑出來。這種宗教性的解釋一直沒有消失過,幾年前天主教才又恢復為精神異常信徒進行驅魔儀式。

然而,隨著「理性化」力量的抬頭,古希臘醫學「體液醫學」的解釋,認為瘋狂是因為體液失衡造成的。十六世紀末興起的解剖醫學,則又取代了體液醫學的典範,開始將「瘋狂」歸因為神經系統的問題,希望透過解剖找出病灶,但結果卻無法發現明確的病因或病灶,精神疾病因此開始被解釋為一種神經系統「功能性」的疾病。而後有神經系統退化觀點於十九世紀下半葉與二十世紀上半葉的盛行。退化理論認為退化會透過遺傳代代相傳,把精神病患送到納粹集中營的作為,便是這種思考下的最終解決方案。

此外,精神分析等理論試圖從心理學角度解釋精神疾病,在生物醫學仍無法就精神疾病提出令人信服的理論與治療的時代,也曾是精神醫學的主流理論。到最近這幾十年來,心理醫學慢慢式微,生物精神醫學(從器質性的角度探討精神疾病,認為是生物性病因,例如腦部神經傳導物質失衡、腦部病變、體內化學平衡的改變造成精神疾病)逐漸發展起來。

可以說,人類對精神疾病病因的尋找,從來沒有停止過。當然,這些轉變並非那麼戲劇性,而是有一致性的發展,理性化的力量一直都存在。

正常與異常的模糊界線

生物精神醫學作為目前精神醫學的主流,其實反映了精神科的宿命,從十九世紀開始,它就想要成為一門真正的科學,但至今尚未達成目的。精神科始終都無法像內外科疾病那樣,可以做出很明確的診斷。這種本質上的問題,難以被解決。

七○到八○年代,精神醫學面臨的挑戰與現在正好相反。當時人類學和心理學對它的質疑是:一個人從正常到異常應該是延續的,但精神醫學因為是醫學,是一種疾病的處理,就必須判定到底有沒有病。此外,他們也質疑精神醫學在正常和異常之間畫下的那條線是人為的,並沒有生物性的基礎存在。當時曾出現反精神醫學運動,認為精神醫學是種社會控制的手段,把正常社會無法接受的行為說成是一種病。

精神醫學一方面面臨各界的挑戰,另一方面又沒有在醫學裡得到一個確切的定位,使得它做出一個某種程度悖理的回應——因為別人批評它太武斷,它便乾脆武斷到底。精神醫學從頭開始嚴格定義每種疾病、用標準化的診斷準則去界定每種疾病,最後形塑了同樣的準則,就不再有個人詮釋的空間了。此時它創造出了一個更嚴格、更造作的範疇。

標準如何診斷差異?

這種精神疾病的診斷模式容易忽略人的不同的背景和病因,把擁有相同症狀的人都放到同一個模子裡。再者,這些主觀的症狀主要是透過病人的言語表達,醫生和病人的溝通必須建立在同一個語意學的架構下才能成立,也就是診斷準則要翻譯成全世界都可以通用的方式,這過程需要彼此的溝通磨合。

像最近被診斷出憂鬱症的人越來越多,其實是因為醫生和病人的語言越來越一致。事實上,在精神疾病的診斷上,常只需憑藉一些指標就可確立,醫生並沒有藉由檢查提供病患其原本不知的有關其身心狀態的病理,病人其實不用來看病也可以自己斷定。這與我們通常對疾病的想像和定義很不一樣,而且牽涉到太多因素,會把太多人的差異都放在同個定義中。這種內在運作的邏輯其實是有點荒謬的,也使得診斷可能會產生問題。

不過在眾多精神疾病中,也分為容易辨識與不容易辨識的疾病。有些重症如精神分裂症,的確和一般狀態有很大差異,它脫離了一般人正常相處、談話的脈絡。而且這些症狀如果用藥物去治療是很有效的,可以讓我們很清楚地知道究竟是哪裡出了問題。

相對而言,比較輕型的精神疾病(如憂鬱症),它的背景和原因就很複雜。許多人可能基於不同的病因而產生憂鬱症的症狀,再透過前面講的標準化問診模式而被診斷出憂鬱症,但這些人真的是憂鬱症嗎?或是真有一個可以很明確定義為憂鬱症的身心病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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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形塑自我認同

精神醫學製造出很多診斷的名稱,以前人們會說這些名稱是社會控制的手段,但目前更多情況是很多人會接受這些名稱、並在此名稱下去扮演某些角色。有些病人的表現真的和這些診斷完全吻合,他的憂鬱症已經變成其自我認同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像最近的精神科門診中,憂鬱症患者有逐漸增加的趨勢,有些人可能將「我是一個憂鬱症患者」變成自我認同的一部分,當這個認同成為他認知很重要的一部分時,他從疾病意識所衍生出來自我認識、和他人的相處、社會角色的扮演,都會對他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對某些憂鬱症認同者而言,他們認為憂鬱症是一種病,因此他的情緒無法被視為一般情緒來處理,而是需要專業的協助。他們會要求自己要被當成特殊病人來對待,而非放在一般的人際脈絡中。

從疾病到自我同認,是一種很特別的現象,反映這二十年間精神醫學語言在台灣社會被深化,變成自我認知的一部分,甚至成為日常生活談論的話題。這是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累積才成形的,其中有很多因素相互構成,包含媒體的傳播、社會結構的瓦解、集體性制度的解體、個人主義越來越強烈等等。

在理性機制中容納不理性

那麼,我們該如何看待精神科在社會中的存在呢?精神科比較像是在一個理性的機制中容納不理性,讓瘋狂的人在其中表達他的不理性。這並非壓制,只是一種治理不理性的方法。如同傅柯在《性史》裡面講的,這並非是單純的壓迫/被壓迫的權力機制,而是讓你內心瘋狂的一面被放在相對涵容性比較高的理性機制上來處理。

我們的文化中有一種傾向:講求理性、懂得壓制自我情緒的人,才可能被認為是正常、健康的。像最近幾年有人提出「精神健康」這個詞彙,但究竟什麼是精神健康?精神健康了,卻不見得快樂?其實所謂的精神健康,有兩種不同的模式:一是積極模式(positive model),追求正向的發展與精神富足,這種正向發展可透過很多深刻體驗來達成,即使是短暫的憂鬱情緒,也有可能轉成正向力量,讓精神變得更豐富、更有意義、更充實。但這個部分與醫療的關係其實不大,可能是在宗教或社會活動中可體驗到。另一個模式則是消極模式(negative model),也就是目前精神醫學治療不理性情緒的模式。

精神治療的功能與定位

但我們的社會福利機制其實很脆弱,對於精神病人的支持很低,資源也相當有限。身為一名精神科醫師,有時難免充滿無力感。因為每個病人背後都有很多故事,可能是因為先生過世、離婚、或中年失業等各種原因而造成精神問題,就算開藥給他,也不見得會好起來,因為他本身的生活環境、條件根本沒有任何變化,他的情緒事實上並不容易好轉。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際遇,有些人在成長過程中不斷被家暴、或有很多不堪的經驗,直到他撐不住了來看醫生,除非醫生能與他建立起長期、深入的心理治療關係,或許可以陪他再一起成長一次,否則在門診那麼短的時間內,能幫忙也是非常微不足道的。

精神治療本身所扮演的功能和角色,是整個社會在處理情緒機制的一部分。作為精神科醫師,我們對於人的情緒、內心最瘋狂的想像,可以接觸到很多,而這些病人也只有在精神科醫師前才能這樣表達。精神科醫師本身是管理和治理這些不理性情緒的機制的一部分,這個機制的知識結構或運作方式可能存在一些問題,但這些問題和它所發揮的作用,到現在為止好像也取得了某種平衡。

原文載於《人籟月刊》2011年9月號,台大科教中心 CASE press

作者巫毓荃醫師,台大醫學系學士、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科技與社會組碩士、英國倫敦大學學院衛爾康醫學史研究中心博士,曾任耕莘醫院精神科醫師,現為中央研究院史語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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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的全名是 Center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 Education,也就是台灣大學科學教育發展中心。創立於2008年10月,成立的宗旨是透過台大的自然科學學術資源,奠立全國基礎科學教育的優質文化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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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部圖譜」定位精神疾患的病變
胡中行_96
・2023/08/24 ・1950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曉得澳大利亞國民平均身高 1.7 米,[註]我還是不會知道隔壁鄰居有多高。」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isty)的博士生 Ashlea Segal,以此比喻精神科學的困境,表示研究「大多都聚焦於群體的平均值,很難瞭解個體的腦部變化」。[1]於是,她帶領以該校特納腦部暨心理衛生機構(Turner Institute for Brain and Mental Health)為主的跨國團隊,掃描普通人和 6 種精神疾病患者的腦部,並加以比較。他們的研究結果,發表於 2023 年 8 月 14 日的《自然神經科學》(Nature Neuroscience)期刊。[2]

腦部圖譜

研究團隊總共招募了 3,746 人,從中篩選出 18 至 64 歲,涵蓋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泛自閉症障礙雙極性情感疾患憂鬱症強迫症思覺失調症的 1,294 名精神病患;以及 1,465 名一般人當作對照組。用核磁共振掃描每一個受測者,製作腦部圖譜(brain mapping),並分析 1,032 個區域的灰質體積(gray matter volume)於個體之間的異同。[2]

規範模型

有別於病例對照研究(case–control researches),將相同診斷的病患視為單一群體,以其平均值,與一般人組成的對照組比較;有些研究採取規範模型(normative modeling),考量年齡和性別等多種因素,定義出灰質體積等觀察重點的變異範圍,再分析個體的偏離情形。[2]後者的作法較不會被臨床標籤所限制。[3]過往規範模型的文獻,已經指出精神病患者的腦部與普通人極為不同;然而各個患者之間,即使診斷相同,腦部異常的地方也差別甚大。科學家無法解釋為何腦部病變的位置不一樣,結果卻殊途同歸。[2]

不過,既然腦部是一個網絡,如果出事的點都接在同一個功能的迴路上,或許就會造成相同的問題。此前有些神經科學研究,已經證實有同樣運動、感知或認知症狀的病患,腦部病灶的位置可能互異,但都連結到共同的區塊。研究團隊受到啟發,使用規範模型,探索精神病患的腦部迴路及延伸網絡,並預期得到雷同的答案。[2]

正常(藍色)與偏差(紅色)的迴路(橙色)和網絡(黃色)示意圖。圖/參考資料2,Figure 1(CC BY 4.0)

迴路/網絡

果不其然,在具有相同診斷的精神病患中,腦部灰質體積的明顯偏差,出現於同個位置的比例不超過7%;然而從迴路或網絡的層級來看,便可能有高達 56% 的重疊。同一診斷下,個體的額葉、頂葉、島葉和顳葉皮質等連結樞紐,在迴路層次高度相似;而各種精神疾患之間則迥異。比方說,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患者的灰質體積偏差,僅限於某些範圍;而思覺失調症的病人,則是幾乎囊括全腦。這個發現挑戰了傳統上,認為單一精神診斷,只對應特定迴路障礙的想法。[2]

功能迴路異質性:g 圖顯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和思覺失調症(SCZ)的範圍差距。圖/參考資料 2,Figure 3(CC BY 4.0)

此外,在網絡的層級,掌管認知控制、內感受覺察,以及內外在注意力轉換的警覺/腹側注意力網絡(salience/ventral attention network),與此處 6 種精神疾患裡的 5 種都有關聯。其病變顯然在多種精神疾患的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2]

多數精神疾患都與警覺/腹側注意力網絡(淺紫色;SAL/VA)有關。圖/參考資料 2,Figure 4(CC BY 4.0)

治療的目標

經由腦部圖譜,研究團隊得以推論治療目標:憂鬱症雙極性情感疾患,分別為前額葉皮質的右邊與左邊;思覺失調症患者的警覺/腹側注意力網絡;以及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病人的背側注意力網絡(dorsal attention network)與內側顳葉網絡(medial temporal network)。[2]然而,Ashlea Sega l以憂鬱症患者的前額葉為例,說明目前非侵入性腦刺激術(non-invasive brain stimulation)所針對的迴路,可能「只適用於部份患者」。[1]畢竟根據論文,單一診斷中,個體在這些目標上的重疊率,僅有一至五成不等。[2]

因此,將來的研究或許該跳脫傳統診斷的框架,不執著於尋找一體適用的解方;而是繼續擴充數據,掌握腦部變化與精神疾患的關係,以便發展為病患量身訂做的客製化療法。[2, 4]

  

備註

根據澳洲統計局 2017-2018 年度的資料,該國成年男性平均身高為 174.5 公分;女性則是 161.2 公分。[5]

參考資料

  1. White R. (14 AUG 2023) ‘Scientists Map How Mental Illness Changes Your Brain’. Newsweek, U.S.
  2. Segal A, Parkes L, Aquino K, et al. (2023) ‘Regional, circuit and network heterogeneity of brain abnormalities in psychiatric disorders’. Nature Neuroscience.
  3. Rutherford S, Kia SM, Wolfers T, et al. (2022) ‘The normative modeling framework for computational psychiatry’. Nature Protocols, 17, 1711–1734.
  4. Brain Network Mapping Study Challenges Basis for Psychiatric Distinctions’. (14 AUG 2023) Genetic Engineering & Biotechnology News, U.S.
  5. National Health Survey: First results’. (12 DEC 2018) 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
胡中行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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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澳洲臨床試驗研究護理師,以及臺、澳劇場工作者。 西澳大學護理碩士、國立台北藝術大學戲劇學士(主修編劇)。邀稿請洽臉書「荒誕遊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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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巫醫:「巫醫」是巫還是醫?(中)——《巫者的世界》
三民書局_96
・2023/07/23 ・3010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巫醫」一詞的來源:醫與毉

除了神話、傳說之外,從文字、語言的角度來看,[1]也可以發現巫者和醫者、醫藥之間的緊密關係。

「醫」這個字還有個「俗字」寫作「毉」。利用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查詢,可以知道,醫字在《四庫全書》中共有五萬八千五百一十五筆資料,毉字有一千四百六十八筆。利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建置的「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查詢,則醫字有三萬兩千五百六十五筆,毉字有兩百八十筆。[2]由此可見,毉字雖然不多見,但也不是非常罕見。

事實上,毉和醫字可以互通,例如,唐代釋慧琳 (737-820) 《一切經音義》釋「醫王」一詞時便說:

《周禮》醫師掌醫之政令,聚藥以療萬民之病。古者巫彭初作醫。毉字本從酉,或從巫作毉,亦通。《說文》治病工也,毉人以酒使藥,故從酉,酉者,古文酒字也。[3]

釋「醫」時也說:

醫,於其反,《說文》治病工也。醫之為性,得酒而使藥,故醫字從酉,殹聲。殹,亦病人聲也。酒所以治病者,藥非酒不散。殹音,於奚反,有作殹。古者巫彭初作毉,從巫形,俗字也。[4]

釋「醫藥」時又說:

醫藥:上於其反。《廣雅》醫,巫也。《呂氏春秋》云:「巫彭作醫也。」《周禮》云:「醫師掌醫之政令。」又云:「醫人掌養萬人之疾病也。」《考聲》云:「療病人也,意也,夫療病必以酒,故字從酉也。」《說文》云:「治病工也。從酉,殹聲。殹音,烏計反。」[5]

由此可見,醫字可以「從巫」作「毉」,而這似乎和「古者巫彭初作毉」的神話有關。[6]總之,從古人「造字」的思惟來看,醫和巫基本上被視為同一種人,因此,三國時期的張揖 (fl. 227-232)《廣雅》便直言「醫,巫也」。

傳統中草藥。圖/envatoelements

「巫」與「醫」的連稱

除了字形和字義上的關聯之外,在語彙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巫、醫兩者之間的親密性。事實上,在傳統漢語文獻中,「巫醫」或「醫巫」連稱、並舉的情形,並不罕見。

以中央研究院的「漢籍全文資料庫」來說,「巫醫」連稱的詞例有一百一十三條,「醫巫」連稱的詞例有三百八十七條,[7]合計五百條。而以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來看,則「巫醫」(含「巫毉」)連稱的詞例有五百零三條,「醫巫」(含「毉巫」)連稱的詞例有六百零三條,合計一千一百零六條。另外,巫醫並舉的情形也有不少。

不過,從相關的詞例來看,巫與醫被人相提並論的緣由,其實並不盡相同。例如,孔子曾引「南人」之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8]而傳統的注疏家對於這段話的解釋便有相當大的出入,他們的爭議至少有三點。

第一是關於無恒之人和「巫醫」之間的關係。東漢鄭玄認為這是指:「巫醫不能治無恒之人」,[9]但是,絕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指無恒之人不能學習「巫醫」之技能或無法從事「巫醫」之工作,例如,宋代朱熹便說:

巫,所以交鬼神。醫,所以寄死生。故雖賤役,而尤不可以無常。[10]

近人蔣伯潛 (1892-1956) 據此語譯為:

一個人而沒有恒心,就是巫醫等技能職業,也是學不成功的。[11]

上述這兩種意見,究竟誰是誰非,不容易判定。其關鍵點在於對「作」這個字及整個句子的文法解讀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絕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指無恒之人不能學習「巫醫」之技能或無法從事「巫醫」之工作。圖/envatoelements

第二是「巫醫」究竟指一種人還是兩種人。絕大多數的注釋家都認為「巫醫」包括「巫」和「醫」這兩種人,一般辭書也解釋為「巫覡與醫師」、「巫師和醫師」。[12]

但是,也有一些近代的詞典將「巫醫」一詞解釋為「古代以巫術替人治病的人」、「古代以祈禱鬼神替人治病的人」,或是「古代以祝禱為主或兼用一些藥物來為人消災治病的人」,[13]換句話說,「巫醫」被認為是指某一種「替人治病的人」。這兩種意見,都可以找到支持其說法的例證。

第三是「南人」為什麼會將巫和醫相提並論。有人以兩者同為社會地位低賤之人釋之,例如,前引朱熹之文便認為兩者都是「賤役」。但是,蔣伯潛則不提「賤」或「不賤」的問題,而是從職事內容著眼,他說:

巫是古時候一種祈禱鬼神,替人治病求福的人,「醫」是醫生。[14]

他所強調的是巫、醫同為替人治病之人。

總之,上述三點爭議,所涉及的問題相當多,本文無法一一細論,但無論如何,巫與醫在傳統漢語文獻中常被連稱、並舉的緣由,似乎還是必須由兩者的共通性尋求解釋。

延伸閱讀:中國的巫醫傳統:以巫為「首」的醫藥發展(上)——《巫者的世界》

參考資料

  1. 參見符友豐,〈「醫」字新譯——兼考醫、巫先后〉,《醫古文知識》1997:2(上海,1997),頁 37-40;蘭云云,〈「巫」「醫」詞義淺析〉,《時代文學(下半月)》2009:12(濟南,2009),頁 186。
  2. 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c/hanji?@@1868275662(2010 年 11 月 8 日檢索)。
  3.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高楠順次郎、渡邊海旭編,《大正新脩大藏經》,no. 2128〕(東京:大正一切經刊行會,1924-1934),卷 29,頁 499 下。
  4.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27,頁488上。
  5. 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32,頁519下。
  6. 「古者巫彭初作毉」的神話,除見於上引材料之外,又見釋慧琳,《一切經音義》,卷 20,頁 429下;卷 30,頁 506 中。
  7. 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c/hanji?@@1979892352(2010 年 11 月 9 日檢索)。
  8. 《論語》〔十三經注疏本〕(臺北:藝文印書館,1981 翻印),卷 13,〈子路〉,頁 9 上。
  9. 《論語》,卷 13,〈子路〉,頁 9 上,注文。宋代邢昺也說:「巫主接神除邪,醫主療病。南國之人嘗有言曰:「人而性行無恒,不可以為巫醫」,言巫醫不能治無恒之人也。」見《論語》,卷 13,〈子路〉,頁 9 上,疏文。
  10. 朱熹集註,蔣伯潛廣解,《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上海:啟明書局,1948),〈子路〉,頁 203。
  11. 《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子路〉,頁 203。
  12. 詳見中文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中文大辭典》(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5),頁 4529;諸橋轍次,《大漢和辭典》(東京:大修館書店,1955-1960),頁 3775;商務印書館編審部編,《辭源》(臺北:商務印書館,1976),頁 962;臺灣中華書局辭海編輯委員會編,《辭海》(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86),頁 1577;三民書局大辭典編纂委員會編,《大辭典》(臺北:三民書局,1985),頁 1381;晁繼周、李志江、賈采珠編,《漢語學習詞典》(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頁 696;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86),第一卷,頁 973。
  13. 詳見汪怡等編,《國語辭典》(出版地不詳:商務印書館,1943),第六冊,頁 5369;古代漢語詞典編寫組編,《古代漢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1998),頁 1642;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第一卷,頁 973。
  14. 《語譯廣解四書讀本‧論語》,〈子路〉,頁 203。

——本文摘自《巫者的世界》,2023 年 6 月,三民出版,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三民書局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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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於1953年,為了「傳播學術思想,延續文化發展」,60年來默默耕耘著書的園地。從早期的法政大學用書、三民文庫、古籍今注新譯叢書、《大辭典》,到各式英漢字典及兒童、青少年讀物,成立至今已出版了一萬多種優良圖書。不僅讀者佳評如潮,更贏得金鼎獎、小太陽獎、好書大家讀等諸多獎項的肯定。在見證半個世紀的社會與時代變遷後,三民書局已轉型為多元、綜合、全方位的出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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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巫醫:以巫為「首」的醫藥發展(上)——《巫者的世界》
三民書局_96
・2023/07/22 ・4389字 ・閱讀時間約 9 分鐘

「獵巫」的醫學史?

凡是具有「現代」心靈的人幾乎都會認為,「醫學」意味著理性與科學,「巫術」則是非理性與迷信的產物。因此,絕大多數的醫學史著作都不容巫者現身,不願巫術占據篇章。醫學史的撰述者最多只會在追溯醫學的「起源」或「原始」階段時述及巫者與巫術,[2]而政府和多數的學者(尤其是醫者)則將他們視為醫學「進步」的阻力而加以撻伐。[3]

在現代,「巫術」多被視為非理性與迷信的產物。示意圖/envatoelement

無論這樣的作法合不合理,至少就中國的情形來說,以這種「獵巫」的心態或思維來寫中國醫學史,無法完整的交待中國人對付疾病的真實經驗,因為,一直到二十世紀為止,巫者始終是中國社會中主要的醫療者之一,他們的醫療活動及其與中國醫學、中國社會之間的關係,絕對不應被忽視。

因此,本文擬從神話、語言、社會實況這三個角度,闡明巫者與中國醫藥之間的緊密關係、巫者的醫療活動、民眾仰賴「巫醫」的緣由、以及「巫醫」傳統在中國社會中所引發的爭議。[4]

巫為醫先

首先,從源頭來看,雖然現代學者對於中國醫學的起源仍有若干不同的看法,但在傳統中國社會中,有不少神話或傳說,似乎都將「醫藥」這種知識或行業的創發指向巫者。[5]

以行業的起源來說,戰國時期的《莊子》便說:

游島問於雄黃曰:逐疫出魅,擊鼓噪呼,何也?曰:黔首多疾,黃帝氏立巫咸,使之沐浴齋戒,以通九竅,鳴鼓振鐸,以動其心,勞其形,趍步以發陰陽之氣,飲酒茹蔥,以通五藏,擊鼓噪呼,逐疫出魅,黔首不知,以為魅祟耳。[6]

由此可見,有人認為在黃帝的時代,首由巫咸掌管治療「黔首之疾」。

其次,戰國時代的另一文獻《世本》也說:

巫咸,堯臣也,以鴻術為帝堯之醫。[7]

這雖然將時代放在黃帝之後的帝堯時期,但更明確的指出,巫咸「為帝堯之醫」,大概是擔任「醫官」的意思。無論如何,從先秦以來,在中國傳統文獻中,巫咸存活的時代、地域及面貌雖然有種種紛歧的說法,但基本上都被視為一名醫者。[8]

不過,最早從事「醫者」這個行業,或是「創作」醫療技能的,也有人認為是巫彭,例如,《呂氏春秋》(成書於 239 BC)在敘述帝堯的百官分職時便說:

巫彭作醫,巫咸作筮。[9]

據此,則巫咸是「作筮」,「作醫」者是巫彭。其後,東漢許慎《說文》也說:

「巫彭初作醫。」[10]

傳統中國社會中,不少神話或傳說,似乎都將「醫藥」這種知識或行業的創發指向巫者。示意圖/envatoelements

群巫與藥物

無論作醫者是巫咸還是巫彭,他們二人在《山海經》中都是和藥物有關的群巫之一。例如,〈大荒西經〉便云:

大荒之中,……有靈山,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禮、巫抵、巫謝、巫羅十巫,從此升降,百藥爰在(晉代郭璞注云:「群巫上下此山采之也。」)。[11]

其次,〈海外西經〉記載巫咸國登葆山的情景時亦云:

巫咸國在女丑北,右手操青蛇,左手操赤蛇,在登葆山,群巫所從上下也(晉代郭璞注云:「即登葆山,群巫所從上下也,採藥往來。」)。[12]

另外,〈海內西經〉則說:

開明東有巫彭、巫抵、巫陽、巫履、巫凡、巫相(晉代郭璞注云:「皆神醫也。」),夾窫窳之尸,皆操不死之藥以距之。[13]

由《山海經》這幾則神話及後人的解讀可以知道,從先秦到晉代,一直都有人相信,早期的巫者就是掌握療病、不死之藥的醫者。

《本草綱目》作者李時珍。圖/Wikepedia

不僅早期如此,即使在後代,也有類似的傳說。例如,明代《本草綱目》所載的啄木鳥、桃、桃杙、無患子(鬼見愁、菩提子)、楓香脂等物,李時珍(約 1518-1593)在討論其藥性及功用時,都曾引述傳說,指出巫者曾使用這些東西辟除精魅、鬼怪,療治疾病。[14]

事實上,宋代有些巫者便曾使用藥方替人治病,[15]而在清代的澎湖及臺灣,當地的巫者(乩童;童乩)在替人治病時,也往往會開示藥方,[16]即使在日治時期,臺灣本地的童乩仍與「藥商」保持密切的關係。[17]

延伸閱讀:中國的巫醫傳統:巫醫是巫還是醫?(中)——《巫者的世界》

參考資料

  1. 本文是中央研究院專題研究計畫「宗教與醫療」之子計畫「巫者與中國醫療文化之關係」(2002-2004)的研究成果之一。初稿完成於 2005 年 10 月 2 日,發表於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主辦,「從醫療看中國史」學術研討會(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5/12/13-15),二稿完成於 2010 年 12 月 7 日。本文寫作過程中,承蒙研討會與會學者及審查人惠賜寶貴意見,特此致謝。三稿完成於 2014 年 4 月 10 日。
  2. 例如:俞樾,《俞樓雜纂》〔收入氏著,《春在堂全書》第三冊〕(臺北:中國文獻出版社,1968年翻印),卷 45,〈廢醫論〉,頁 2103-2108;劉師培,《左盦外集》〔收入氏著,錢玄同等編,《劉申叔先生遺書》〕(臺北:華世出版社,1975 翻印),卷 8,〈古學出於官守論〉,頁 1726-1727;K. Chimin Wong(王吉民)and Lienteh Wu(伍連德), History of Chinese Medicine: Being a Chronicle of Medical Happenings in China 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 Present Period (Shanghai: National Quarantine Service, 1936), pp. 12-14;陳邦賢,《中國醫學史》(上海:商務印書館,1937),頁 6-11;嚴一萍,〈中國醫學之起源考略(上)〉,《大陸雜誌》2:8(臺北,1951),頁 20-22;北京中醫學院主編,《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78),頁 1-10;賈得道,《中國醫學史略》(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79),頁 5-17;鄭曼青、林品石編著,《中華醫藥學史》(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2),頁 7-10;趙璞珊,《中國古代醫學》(北京:中華書局,1983),頁 1-8;俞慎初,《中國醫學簡史》(福州:福建科學技術出版社,1983),頁 1-43;姒元翼,《中國醫學史》(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84),頁 1-14;甄志亞主編,《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84);Paul U. Unschuld, Medicine in China: A History of Ideas (Californi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5), pp. 1750;范行準,《中國醫學史略》(北京:中醫古籍出版社,1986),頁 1-20;郭成圩主編,《醫學史教程》(成都:四川科學技術出版社,1987),頁 45-63;陝西中醫學院主編,《中國醫學史》(貴陽:貴州人民出版社,1988),頁 1-16;傅維康,《中國醫學史》(上海:上海中醫學院出版社,1990),頁 23-26;李經緯、李志東,《中國古代醫學史略》(石家莊:河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0),頁 14-52;王樹岐、李經緯、鄭金生,《古老的中國醫學》(臺北:緯揚文化,1990),頁 21-23;史蘭華等編,《中國傳統醫學史》(北京:科學出版社,1992),頁 10-18、37-38;馬伯英,《中國醫學文化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頁 138-215。
  3. 詳見文欣,〈神秘的古代巫醫〉,《醫學文選》1994:5(南寧,1994),頁 81;武樹明、王繼恆,〈蒙古地區精神疾病患者看巫醫行為分析〉,《中國民政醫學雜誌》7:1(北京,1995),頁 49;李文彥,〈巫醫現象的文化學反思〉,《醫古文知識》1999:2(上海,1999),頁 7-9;應文輝,〈求醫問藥‧實話實說—四、不要相信游醫、神醫和巫醫〉,《開卷有益‧求醫問藥》2001:5(天津,2001),頁 26;華振鶴,〈古代醫、巫鬥爭故事(三則)〉,《科學與無神論》2001:6(北京,2001),頁 51-52;楊念群,《再造病人:中西醫衝突下的空間政治(1832-1985)》(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頁 186-242;許家和,〈水火不容話醫巫〉,《心血管病防治知識》2007:1(廣州,2007),頁 41-42;許家和,〈自古醫巫不相容〉,《祝您健康》2007:11(南京,2007),頁 50-51;王永珍,〈封面故事—以醫抗巫〉,《長壽》2010:4(天津,2010),頁 16-17;潘志麗、劉洋、潘艷麗,〈解析當代巫醫存在的原因〉,《中醫藥管理雜誌》2010:5(北京,2010),頁 390-391。
  4. 由於本文研究的時間範圍太大,相關的史料眾多,再加上篇幅限制,因此,只能利用迪志文化出版有限公司製作的「文淵閣四庫全書電子版」、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建置的「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http://hanchi.ihp.sinica.edu.tw/ihp/hanji.htm)、中華電子佛典協會出版的《CBETA電子佛典集成》三個全文數位資料庫查詢相關的材料,並擇其重要者引述、申論。
  5. 參見鐘克勛,〈「巫醫」小考〉,《西華師範大學(哲學社會科學版)》1982:4(南充,1982),頁 86-87;薛鳳奎,〈論巫對醫的控制〉,《中華醫史雜誌》1984:1(北京,1984),頁 59-60;張振平,〈一個應當重新認識的問題—巫、巫醫及其與醫藥起源、發展關係探析〉,《山東中醫藥大學學報》10:2(濟南,1986),頁 57-62;李建國,〈先秦醫巫的分流與鬥爭〉,《文史知識》1994:1(北京,1994),頁 39-42;宋鎮豪,〈商代的巫醫交合和醫療俗信〉,《華夏考古》1995:1(鄭州,1995),頁 77-85;馬力,〈醫巫同源與分離〉,《貴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8:6(貴陽,1998),頁 51-54;王新中、尉書明,〈巫文化對古代醫學的影響〉,《陝西教育學院學報》17:1(西安,2001),頁 35-65;沈晉賢,〈醫巫同源研究〉,《南京中醫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4:4(南京,2003),頁 197-201;鮑曉東,〈試論巫文化中「巫醫一體」的盛衰〉,《江西中醫學院學報》2003:4(南昌,2003),頁 24-26;趙容俊,〈甲骨卜辭所見之巫者的醫療活動〉,《史學集刊》2004:3(長春,2004),頁 7-15。
  6. 這是《路史後紀》五注所引的《莊子》佚文;詳見王充,《論衡》〔黃暉,《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卷 22,〈訂鬼〉,頁 939。
  7. 李昉等編,《太平御覽》(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75),卷 721,〈方術部‧醫〉,頁 3325a 引。
  8. 事實上,巫咸在中國古代文化中是一個「神通廣大」的人物,除了醫藥之外,他同時是天文、占卜、巫覡的宗師;詳見顧炎武,《日知錄》(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79),卷 26,〈巫咸〉,頁 719-721;劉寶才,〈巫咸事跡小考〉,《西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2:4(西安,1982),頁 110-111;俞秉麟,〈巫咸之謎〉,《蘇州雜誌》2002:1(蘇州,2002),頁 32-34。
  9. 呂不韋等,《呂氏春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卷 17,〈審分覽〉,頁 1078。
  10. 許慎,《說文解字》〔《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223 冊〕(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十四篇下,頁 40 下。
  11. 山海經》〔袁珂,《山海經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卷 11,〈大荒西經‧靈山十巫〉,頁 396-397。
  12. 《山海經》,卷 2,〈海外西經‧巫咸國〉,頁 219。
  13. 《山海經》,卷 6,〈海內西經‧開明東諸巫療窫窳〉,頁 301。
  14. 詳見李時珍,《本草綱目》(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1975),頁 1751,1952,2024,2197,2659。
  15. 王章偉,《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宋代巫覡信仰研究》(香港:中華書局,2005),頁 173-178。
  16. 詳見林富士,〈清代臺灣的巫覡與巫俗—以《臺灣文獻叢刊》為主要材料的初步探討〉,收錄於本書頁 163-235。
  17. 詳見臺南州衛生課,《童乩》(臺南:臺南州衛生課,1937);林富士,〈醫者或病人—童乩在臺灣社會中的角色與形象〉,收錄於本書頁 237-288。

——本文摘自《巫者的世界》,2023 年 6 月,三民書局,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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