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 陳潔安|雅文基金會聽語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隨著 COVID-19 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每日下午兩點召開記者會。有沒有發現?電視轉播畫面的角落裡總有位手語翻譯員(手譯員)流利打著手語,生動的臉部表情十分吸睛,無聲地傳達指揮官的口說訊息給聽損人士。病毒散播之際,佩戴口罩儼然已成生活規範與新常態,在記者會現場的手譯員卻可以不戴口罩,引發網友熱議,若要理解不戴口罩的原因,就應該先了解手語這個語言。
透過無聲語言與世界對話
手語以特定手勢動作與臉部表情取代聲音訊息,因此不只是手部動作,臉部表情也是手語的一部分,兩者相互搭配才能精準傳達訊息。
相較於口語除了臉部表情外,也會藉由抑揚頓挫來表示語意和情緒,像是提問時語調上揚,或講到慷慨激昂處,音高整體大幅提升;手語則透過臉部表情流露情感,例如:下面兩張圖分別呈現了「開心」與「非常開心」的差異,在手語動作一樣的情況下,藉由臉部表情的差異表示情緒程度的不同。「手語翻譯並不是主動性地去做這些表演,他是為了翻譯上的需要,去配合說話來呈現的表情。」(趙浩淳,2020),台灣手語翻譯協會理事長魏如君也曾在採訪中特別強調。因此,要求手譯員戴口罩,就好比要求口語使用者以機器人毫無抑揚頓挫的平淡語調說話,不僅讓人費疑猜,也阻礙理解。
常見的聽損者溝通模式
截至 2021 年第一季,台灣共有十二多萬人是聽覺機能障礙者(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1),而聽損者主要的溝通模式有前面所述的手語,以及口語兩種,有些選擇主要以口語溝通,有些則選擇主要以手語溝通,依據不同比例的手口語使用,常見的溝通選擇有以下四種(Gravel & O’Gara, 2003),僅使用手語或口語為溝通模式位於溝通模式的兩端,而其他的溝通法則散佈在中間。
- 手語(Sign Language)
如上述,手語包含手勢和非手勢兩部分互相搭配,手勢包含了手形、位置、移動方向和動作,而非手勢的部分則包含了臉部表情與身體空間距離來表達(楊雅惠,2015),在台灣,手語有「自然手語」及「文法手語」的分別,「自然手語」是聽損人士為了溝通而自然發展的手勢語言,其詞彙及語序等與口語中文有所差異;「文法手語」則是根據中文口語語法對應而生的語言,會借用自然手語的詞彙,其餘則以「一字一手勢」來打出口語的詞彙(劉秀丹、曾進興,2007)。
- 聽覺口語(Listening and Spoken Language)
是透過聆聽學習口說語言,並以口語傳達作為溝通的方式。聆聽聲音的第一步,是配戴適合的聽覺輔具,像是助聽器及電子耳。藉由輔具接收外界聲音與調整音量,達到聽見聲音的效果。然而,不論哪一種輔具,接收到的聲音都經過了處理,與一般的聽感知不同。所以戴輔具後,仍需學習如何聽,並逐步將聽到的聲音和其代表的意義作連結。
不僅是語音,也包含環境中的聲音,像是汽車喇叭聲、敲門聲、電話聲等。想想看,就算是聽力正常的寶寶,在聽到敲門聲時,也需多次經驗累積才能了解,這個「叩叩」可能是有人在敲擊門的聲音。
- 暗示法(Cued Speech/Language)
是一種視覺性的溝通方式。當嘴巴自然說話的時候,透過手勢在臉部的位置搭配,對應不同的音素。手在嘴巴附近的四個位置標示不同的母音,以八種不同手勢搭配唇形標示不同的子音,讓聽損者能夠通過視覺的方式把字詞拼出來(Gravel & O’Gara, 2003)。暗示法雖然會搭配口語使用,但仍重在手勢而非利用殘存聽力。此外,暗示法的手勢與手語不同,不能稱之為手語。此方法目前已被應用在六十種不同的語言上,但中文尚未出現一套規範的系統(Liu & Feng, 2019)。
- 綜合溝通法(Total Communication)
是結合口語及手語的溝通方式,這種溝通法的中心思想是:同時使用各種溝通模式以達溝通的目的,因此會同時使用手語、口語、唇語及手勢等溝通模式。使用此溝通法的聽損者亦同樣會配戴助聽輔具,讓手口語可以併用(Gravel & O’Gara, 2003)。
別讓溝通模式變成單選題
溝通方式有很多,並沒有好壞之分,也不是非黑即白的單選題。就先天聽損的孩子來說,他們的溝通選項除了取決於生理狀況外,家庭環境也扮演關鍵角色,因為父母都希望能透過自己擅長的語言跟孩子溝通。在超過 95% 的聽損兒童父母為聽力正常的狀況下,多數家庭通常會優先考慮讓孩子學習口語;但若家庭成員主要以手語來溝通,也會視手語為增加與孩子間分享連結的管道(Napoli et al., 2015)。不過也不少家庭孩子雙語學習,手口語並用,與更多人接軌。
溝通媒介的選擇沒有標準答案,就像有人講話時喜歡中英文混用,有人比起口頭聊天更愛打字筆談。只要讓自己能精準表達,且讓對方正確接收和解讀你的溝通需求才是最重要的。
參考資料
- 趙浩淳(2020),手語翻譯不僅運用手部,臉部表情也是翻譯的重要要素。PeoPo Citizen Journalism 公民新聞。
-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1)。身心障礙者人數按年齡及類別分(2.3.5)。2.3 身心障礙者福利。
-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21)。身心障礙者人數按障礙成因及類別分(2.3.7)。2.3 身心障礙者福利。
- Gravel, J. S., & O’Gara, J. (2003). Communication options for children with hearing loss. Mental Retardation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Research Reviews, 9(4), 243–251.
- 楊雅惠(2015)。手語的教與學:一所大學手語課程之個案研究。特殊教育學報,41,55-82。
- 劉秀丹、曾進興(2007)。文法手語構詞語句法特性對聾生詞義與句義理解的影響。特殊教育研究學刊,32(1),77-92。
- Liu, L., & Feng, G. (2019). A pilot study on mandarin Chinese Cued speech. American Annals of the Deaf, 164(4), 496-518.
- Napoli, D. J., Mellon, N. K., Niparko, J. K., Rathmann, C., Mathur, G., Humphries, T., Handley, T., Scambler, S., & Lantos, J. D. (2015). Should All Deaf Children Learn Sign Language? Pediatrics, 136(1), 17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