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轉載自《犯罪手法系列3:法醫昆蟲學》,敘事內容類似影集《CSI:犯罪現場》,寫到犯罪與屍體相當直接,接近用餐時間請謹慎服用。
事件總是發生在平凡的早晨
1984 年檀香山,那天早上正適合去海邊釣魚和撒網捕螃蟹。陽光普照,空氣裡瀰漫著雞蛋花香,3 名釣客出發前往離家僅僅幾哩的珍珠港 (Pearl Harbor)。他們把車停在廢棄的頂級啤酒廠 (Primo Brewery) 廠區,走一小段路來到海邊 。正當他們沿著步道往前走去時,一股難聞的異味飄了過來,味道比他們拎著的一桶魚餌還重。其中一人朝發出惡臭的方向看過去,目光穿過圍籬,瞥見一具屍體躺在那裡。
命案調查人員抵達現場時,他們看到屍體橫在一條淺淺的排水溝上,排水溝裡滿是樹木的枝葉,屍體的頭部朝向大海,雙腳對著檀香山的內陸,手指甲和腳趾甲都塗成大紅色。左手肘微彎,左手臂舉過頭頂,像是試圖抵禦攻擊。左掌不見了,但右手掌完好無缺,雖然已經乾縮。下顎脫離顱骨,被遺留在離顱骨 16 吋遠的泥地上。左腿跨過右腿。左腳少了 3 根腳趾,但除此之外,整雙腳都好好的。屍體內外都有很多甲蟲及其他昆蟲爬來爬去。
本次案件的死者是……
屍體似乎符合一名女性失蹤人口的特徵。她在 1984 年 9 月 9 日被通報失蹤,也就是屍體被發現前 19 天。該名女子生前最後被人看到時,身旁有一名高大的白人男性,兩人一起離開珍珠城 (Pearl City) 的一家餐廳,她是那間餐廳的合夥人之一。她的車後來在 30 多哩外的懷厄奈 (Waianae) 地區被找到,車內有血跡。
經由牙齒 X 光比對,該名女性的身分確認無誤。被通報失蹤時,她穿著一件側邊有白色條紋的黑色緊身衣,下半身搭配一條印花裙。屍體送達停屍間時,所有衣物都已變成深褐色或黑色。她的頭部幾乎不剩一點皮肉。
甲蟲的幼蟲以脫水的組織為食,在幼蟲口器的啃咬之下,屍體暴露在外的顱骨顯得很光滑。肋骨也暴露出來,上頭仍殘留一些乾掉的皮膚碎屑,另有一塊塊羊皮紙般的皮膚附著於頸部和腿部。內臟沒了。
法醫只找到一個受創的證據,是她頸部的舌骨斷裂,此一特徵符合徒手勒斃的死法。現在,警方知道身分,也知道死亡原因是他殺。
調查開始:與「目擊證人」的對話
但受害者是什麼時候死的?幸好我們有目擊證人,亦即在屍體上的大量昆蟲。唯一的問題是如何讓牠們向調查人員揭露證據。法醫找我過去,於是在他們完成驗屍工作時,我來到檀香山的停屍間。有鑒於屍體的狀況,驗屍的流程沒花太多時間。
當時,我剛積極參與法醫昆蟲學相關事務一年多而已。不時就有個昆蟲學家騎著摩托車、帶著捕蟲網和一袋瓶罐出現在停屍間,檀香山警局還在適應這件事。但之前有兩次,我估算的死亡時間對破案有幫助,而這一次,他們說我可以帶一名研究生過去。我帶了瑪麗安妮.爾利 (Marianne Early) ,她在攻讀昆蟲學的碩士學位,課程已來到最後階段,她的研究主題是歐胡島各處豬屍和貓屍的分解作用。截至當時為止,我在法醫眼裡都是個獨來獨往的怪咖;這下子又多了一個。
瑪麗安妮和我採集了每一種我們在屍體上找到的昆蟲樣本,包括所有不同的種類及各個發育階段的昆蟲在內,然後拿回夏威夷大學馬諾阿分校 (University of Hawaii at Manoa) 的實驗室鑑定分析 。最明顯可見、數量最多的是鰹節蟲 (hide beetle) 和蛆蟲(亦即蒼蠅的幼蟲)。屍體上的蛆蟲有 3 個種類,分布在不同的部位,發育階段各不相同。我把每一種再細分成兩組,測量其中一組每隻蛆蟲的長度,並以平均長度為標準判斷牠們的發育階段。接下來,我用酒精保存這一組蛆蟲,並將另一組蛆蟲放進飼養箱,讓牠們完全發育到成蟲的階段。
蒼蠅是無聲的證人,也是移動式墓碑
由於多數的蛆蟲看起來都很像,所以往往要到牠們羽化為成蠅才分得清種類,而成蠅彼此間的差異就滿明顯了。瑪麗安妮和我從屍體背部殘存的肉上採集了一些相對大隻的蛆蟲。從牠們的口器和呼吸孔(或稱「氣門」,位於蟲體的末端),我看得出來牠們是麻蠅 (sarcophagid; flesh fly) 的一種,屬於麻蠅科 (Sarcophagidae)1,但除非等到蛆蟲完全發育為成蠅,否則我無法判別種類。
屍體背部還有另一種稍微小一點的蛆蟲。接下來兩週,我們將蛆蟲養大,直到能分辨出牠們是麗蠅 (blow fly) 的一種,亦即麗蠅科 (Calliphoridae) 底下的銅綠蠅 (Phaenicia cuprina)2。
第三種則是較小型的蒼蠅,屬於酪蠅科 (Piophilidae),這類蒼蠅普遍被稱之為酪蠅 (cheese skipper) ,乃因牠們愛吃貯存食品,尤其是乳酪。酪蠅在蟲蛹裡羽化為成蠅,而在進入蛹期之前,酪蠅的蛆蟲會用一種獨特的方式移動身體,離開牠們的食物來源。牠們會把身體往後弓起來,用口鉤抓住自己的肛突 (anal papillae)(亦即從肛門一帶突出來的肉球),接著身體肌肉收縮,口鉤放開肛突,把自己彈到半空中,這個動作稱之為騰空 (popping) 。一旦安全離開屍體或其他食物來源,蛆蟲就進入蛹期。
除了蛆蟲之外,我們也採集了另一種食屍蒼蠅存在的證據:在暴露出來的肋骨上和裙褶間都有紅顏金蠅 (Chrysomya rufifacies) 的空蛹;紅顏金蠅亦是麗蠅的一種。我們也在屍體上找到兩種甲蟲。一是鰹節蟲科 (Dermestidae) 的鰹節蟲 (hide beetle),屍體上既有成蟲也有幼蟲。這些甲蟲通常以動物屍體上乾掉的皮膚為食,但牠們也吃其他乾燥、高蛋白質的貯存食品。第二種甲蟲是郭公蟲科 (Cleridae) 的赤足郭公蟲 (Necrobia rufipes),屍體上只有少許此一種類的成蟲。
蟲子告訴我們什麼?
本案於 1984 年進行調查,到了此時,我已開始嘗試用電腦計算死後間隔時間(postmortem interval,簡稱 PMI),亦即從死亡到屍體被發現之間過了多久的時間。我用我和一名研究生做的腐化研究得來的數據,研發出一套電腦程式。
這是我首次將這套程式用於實際的犯罪案件。輸入所有數據之後,我悻悻然地看著電腦跑出一個完全不合理的分析結果。結果顯示要嘛沒有這種屍體存在,要嘛就是我輸入了兩具不同屍體的數據。儘管這個結果令人無所適從,但這次測試卻算是一次成功的測試。電腦程式確實檢測出資料有問題,只不過它沒有能力解決。我只是拿現成的應用軟體做了一些修改,並且只允許非此即彼的選項。如此產生出來的電腦程式,無法解決這一具屍體上發現的昆蟲所呈現出來的問題:麻蠅的蛆和紅顏金蠅的空蛹不應該同時存在於同一具屍體上。在腐化過程的早期,兩種昆蟲通常皆以幼蟲的形式出現。在我所用的軟體程式中,既有的數據庫沒有麻蠅蛆蟲和紅顏金蠅空蛹同時存在的資料。
由昆蟲而來的資訊有矛盾?再訪案發現場
傍晚我就和一名探員及法醫共乘一輛警車,前往頂級啤酒廠廠區的排水溝。在現場,我們發現受害者的朋友立了一個木頭十字架來紀念她。比對現場的照片,我找到屍體橫在排水溝上的確切位置。移開排水溝表面的枝葉以後,我發現底下的水大約有 5 吋深,水面有一些麻蠅的蛆在動來動去。這就是電腦解不開的謎底了。蛆蟲只以柔軟、濕潤的肉為食。隨著組織喪失水分,蛆蟲要吃這些肉就變得愈來愈困難,直到再也不能把屍體當成食物來源為止。由於受害者的背部有一部分泡在水裡,麻蠅的蛆就能繼續以屍體為食,比起在乾燥的情況下持續得更久。仔細檢查棄屍地點周遭的土壤之後,我發現一些麗蠅的蛹,跟驗屍過程中採集到的蛹是同一種。我也採集了一些螞蟻和掠食性的甲蟲,這些甲蟲屬於隱翅蟲科 (Staphylinidae) 和閻魔蟲科 (Histeridae)。
紅顏金蠅這種麗蠅的成蠅可以在短時間內找到曝屍,速度快得不得了。在夏威夷,用來測試用的屍體暴露在外不到 10 分鐘,我就發現牠們的蹤影了。一般通常是這種麗蠅的成蠅飛到屍體上,暫時以血液和來自屍體自然孔竅或傷口的分泌物為食。接下來,雌蠅在屍體的孔竅或屍體下方陰暗的區域產卵。法醫昆蟲學家就用從產卵開始的生物時鐘3估算死後間隔時間。以紅顏金蠅來說,成年雌蠅抵達屍體後很快就會開始產卵。而且,依夏威夷的情況,從人死亡後,牠們會持續產卵約 6 天之久。夏末至初秋,在歐胡島的低窪地區,從卵、蛆、蛹到最後的成蠅,完成整個發育過程通常需要 11 天。由於這種蒼蠅在屍體上留下的唯一證據是空蛹,亦即在蒼蠅成年後拋棄的蛹,所以我很確定在屍體被發現之前,所有在這具屍體上長大的紅顏金蠅蛆蟲都已發育完全。也因此,受害者死後至少過了 17 天:6 天下蛋,接著是 11 天的生長發育。
酪蠅的蛆還在發育階段的初期,但在夏威夷,我發現這種蒼蠅一般要到人死亡幾天之後才會侵襲屍體。我從這具屍體上採集到的樣本,和我從實驗用的動物屍體在戶外腐化 19 天後採集到的樣本一樣。
鰹節蟲也為死亡時間的估算提供了寶貴的線索。這些經我鑑定為白腹鰹節蟲 (Dermestes maculatus) 的甲蟲不吃濕潤的組織,唯有在遺體開始脫水變乾時,牠們才會被吸引過來。在歐胡島的低窪棲地上,牠們會在屍體開始腐化後 8 到 11 天之間抵達。而我從這具屍體上採集到的白腹鰹節蟲幼蟲尺寸,相當於我在腐化實驗中第 19 天收集到的幼蟲。包括閻魔蟲科和隱翅蟲科的甲蟲在內,其餘我從土壤中採集到的種類符合死後間隔時間 19 至 20 天的現象,但並未提供更精確的資訊。
頭號目擊證人:蒼蠅!
考量所有數據,並對麻蠅蛆蟲存在之謎有了滿意的答案以後,我研判最有可能的死後間隔時間至少是 19 天。這就是我正式提報給法醫查爾斯.歐登 (Charles Odom) 的估算結果。警方及時找到犯罪嫌疑人,亦即受害者生前最後和她在一起的那名男性。1985 年 4 月,我首度在大陪審團程序4中為昆蟲證據出庭作證。1985 年 9 月下旬,我在檀香山第一巡迴上訴法院 (First Circuit Court) 的謀殺案審判中,為可能的死亡時間作證。犯罪嫌疑人獲判二級謀殺罪,而頭號目擊證人為蒼蠅。從那之後,我就成為檀香山腐屍調查案的固定班底了。
註解
- 譯注:麻蠅亦稱為肉蠅。
- 譯注:銅綠蠅學名舊稱 Phaenicia cuprina、現稱 Lucilia cuprina,本書所附學名仍按作者寫法。
- 審訂注:作者這裡所說的,是指昆蟲的發育時間(發育時鐘)。
- 譯注:大陪審團程序(grand jury proceeding)為美國現行刑事訴訟程序之一環,用以檢驗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和證人,判斷嫌犯是否有足夠的罪嫌,並決定是否起訴嫌犯。
——本文摘自《犯罪手法系列3:法醫昆蟲學》,2019 年 6 月,麥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