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廖英凱—非典型的不務正業者、興致使然地從事科普工作、能源與科技政策研究。曾有機會撰稿於科學月刊、泛科學、研之有物、物理雙月刊、國語日報科學版、科技大觀園等科學媒體。
「科技大觀園」是一個歷經近十載的老牌科普平台,如圖書館般典藏眾多國內外科研成果,但在知識產業蓬勃的當代,仍有不少需積極改進之處。
大觀十載,知識時代襲來
2008年1月,國家科學委員會(現為科技部)上線「科技大觀園」網站,旨在透過網路平台,整合國內各機構所產出科普文章、演講影音與各類活動等成果。迄今,由科技部科教國合司負責營運的科技大觀園網站,亦同時應用特約撰稿契約等模式,與民間科普作者簽約產製文章。
2016年12月29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議「科學技術基本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由立法委員黃國書等19人所提案的「科學技術基本法第十三條」的「科普保障入法」相關條文,並修訂科發基金運用「應編列一定比例之經費推廣科學知識普及化」。
2017年7月28日,由立法委員黃國書與吳思瑤舉辦,並有科技部陳良基部長全程出席參與的科技基本法之科普推廣相關子法修訂與後續執行公聽會中,科技部提出科普經費應為科發基金預算總額至少千分之五,並由科技部統籌執行的草案。並介紹過去以「科技大觀園」做為科學普及、科學傳播為推廣核心的策略。不過,在公聽會上,有諸多學者提出對科普經費運用方式的建議,以科技大觀園作為科技部推廣科普的核心策略是否值得沿用,更值得各界進一步的討論。
歷經近十載的科技大觀園,以匯集管理各單位科普執行成果為己任,是過去國內科普資源整合的重鎮。然而,隨著近年來知識內容媒體的百花齊放,資源人力均不算寬裕,也沒有商業考量的科技大觀園,其營運理念難以跟上知識經濟的浪潮。在學術科教圈、新創媒體界、知識產業鏈中,都陸續招致對其營運與內容的批判建議。本次草案中,預估千分之五的科發基金,在今日約為每年2億元的經費挹注(含既有已執行編列之經費),更引發科學社群對科技大觀園改善的急切建言。筆者因近年陸續有機會在科技部「科技大觀園」、中研院「研之有物」、 「科學月刊」、「物理雙月刊」、「泛科學」與「國語日報科學版」等科學內容媒體上發表撰文,或協助採訪撰稿,故就個人經驗,以作者、內容產製者為出發點,提出科技大觀園未來營運方向之建議。
一、欠缺近代編輯制度
「請編輯老師協助刪減是我要求的,且主要係刪減部分較深奧的科學名詞與理論為主,因為若有太多的科學名詞與理論,就不算是科普文章,普羅大眾是看不懂的。」—節錄自科技部予筆者部分書信往來內容
筆者於2016年間,拜科技部「特約撰稿契約」制度所賜,有機會協助科技大觀園採訪撰寫3件我國傑出的科研產學合作成果。採訪過程獲益匪淺,對於民間獨立撰稿者來說,是相當理想且能得到支持的合作方式。然而,在撰稿期間從科技部承辦窗口回信得知,科技部另有「編輯老師」能對文章給予意見、執行刪修。筆者除從承辦窗口轉述得知編輯老師意見外,也曾多次提出希望能與編輯直接意見交流。但直至文章刊出至今,筆者仍無從知曉編輯的身分,也未有與編輯直接交流的機會。
以筆者曾為科技部撰寫的一篇介紹「烏龍茶」的科普文為例,筆者在文章編修完後,被科技部告知因字數過多而有所刪減,但收到稿費計酬文件時,看到字數才察覺文章在編修過程中,被刪減的篇幅係千餘字,但「被刪減的是哪些段落」、「刪減原因」在筆者主動要求前皆未被告知。
相較起過去在其他科普媒體的刊載過程,文章刪修亦是常態,但重要的絕不僅是刪修的結果,而是來回討論修正的過程。編輯所給予的修訂意見、基於科普專業的交流討論,都是作者提升能力的重要機會。長期合作的編輯,更是作者們非常重要的朋友,亦師亦友的信賴關係,也是作者們持續投入科普內容產製的熱忱來源。
因此,對於仍會持續產製內容的科技大觀園來說,應優先建立作者與編輯直接協作機制;於編制上或外聘合作上,強化具有科普編輯、與作者協作以及經營社群經驗的人力。以此解決過去作者與承辦窗口之間,因對文章內容、形式,稿費或轉載制度等認知相岐或意見轉述失真所產生的摩擦或誤會。
二、目標受眾定位過於狹隘
過去數年來,政府將科技大觀園定位成一整合科普資源的平台。然而,科技大觀園並未對「科普」的定義,與目標受眾的定位,有更宏觀彈性的策略。
以筆者過去曾協助科技大觀園採訪中興大學曾志正教授的研究為例,曾教授以質譜儀、核磁共振等研究方法,理解烏龍茶好喝的學理機制,並發展出新型烏龍茶製程,以輔導業者提升產業。但很可惜地,在文章編修過程中,關於涉及科學名詞與理論的部分,被以「不算是科普文章,普羅大眾是看不懂的」為由,而被科技部要求刪減。
受限於「普羅大眾」的科學普及,是囿於既有教育制度,教師之於學生的知識傳授框架。更受制於公務機關,常被迫有「公家資源需照顧人數最大化」的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KPI)迷思。理想的科普策略,應有分眾、分流的目標受眾與內容設定。無論是以激發興趣為主的國小生、尋求專業知識入門途徑的大學生、試圖理解我國科研成果與產業發展趨勢的民眾或從業者,都可以是科學普及的目標受眾。
就作者而言,單一科普文章的受眾定位,須同時考量作者寫作特性與其學研背景;寫作內容的資訊量與知識深度;與此文章預期達到的目標效益。相較起文章完成後被編輯片面刪減具較深科學內涵的部分以降低閱讀門檻,能讓作者與編輯或科技部共同討論文章受眾定位,才能最大化發揮每一位作者的專長。因此,筆者認為建立起更宏觀、更彈性的目標受眾定位策略,才能使科技大觀園有機會吸納更多元的作者社群,並呈現更為豐富寬廣的內容樣貌。
三、網站介面不利於理解或引發興趣
筆者相信,科學普及工作,有協助讀者理解科學內容的責任,也有推廣科學激發人們對科學產生興趣的重大使命。無論是以文章、廣播、影片或動畫等內容載體,相關工作者也都自然地往這2個方向努力。然而,歷近十載的科技大觀園,雖然2017年初甫經歷網站改版,但與今日眾多知識內容網站相比,其網站介面設計仍相當不利於協助讀者理解科學內容或引發興趣。
以筆者分別在「科技部(科技大觀園)」、「中研院(研之有物)」、「泛科學」上所發表的3篇不同文章為例,此3篇文章均為字數3500~4000字,且目標受眾是高中自然組以上,預期文章能推廣我國科研成果,提供產業政策建言。
從網站設計可發現,科技大觀園僅能容許在每一篇文章之始放置5張圖片。文章內文中,不允許嵌入任何形式的圖片、動畫、影片,註腳形式的參考文獻與超連結在編修後也都未能採用。而在研之有物的文章範例中,營運團隊內的美術編輯,能協助作者將儀器架構與科學學理,繪製為精美的圖片穿插於文章中,提升讀者對科學內容的理解。在泛科學的文章範例中,網站亦能活用具吸引力的圖片,並有設計團隊將文字內容以圖文形式呈現,提升讀者對議題的興趣與關注動力。
在各類網站工具與介面應用蓬勃發展的今日,科技大觀園的網站設計顯得不合時宜,並影響了科普文章協助讀者理解與引發人們興趣的重大任務。
四、文章會因抗議或壓力而下架
長期以來,政府所經營的網站內容,常常有因為政策改變、民代與民間等關切或抗議之故,而將網站內容刪除或下架。如經濟部所營運的「經新聞」網站,就曾在2016年間,因政策改變之故,下架其刊載的評論文章,雖以新聞為名,但實為政策宣傳的行銷用途。
2016年9月,筆者協助科技大觀園介紹宜蘭大學陳裕文教授的團隊,並將其研究成果發表於科技大觀園「優質蜂產品研發技術聯盟—打造台灣頂級蜂蜜供應鏈」一文,陳教授的研究團隊,在過去幾年間,建立起碳同位素分析技術,並利用氣相層析光譜儀建立臺灣蜂蜜的成分圖譜。以此發展能夠更進一步檢驗蜂蜜是否造假或攙偽的技術。2016年11月,科技部接獲「臺灣養蜂協會」來函抗議,認為此新技術的介紹會造成誤導影響權益。雖過程中,筆者有被告知可針對抗議文提供資料與回應,但最終科技部仍因抗議壓力之故,而在未告知作者的狀況下將文章下架,目前僅能在陳教授的網站上看到原文備份。
就此事件,雖然能理解在這類與政治權力結構有關事件中,政府業務部門與學術單位常處於弱勢被動的地位。也願意相信此次事件,應為偶發之個案而非常態。但仍期冀科技部能扛住外界壓力,讓科普文章的刊載如學術研究般,能接受實質內容的檢驗,但自由不容損害。
筆者也想藉此提出一個假設性問題,今日我國在張景森政務委員的推動下,又要開啟對深層海水產業的開發。然而,相關法規與產業對深層海水的定義,完全不符合主流地科學界的研究成果。倘若有科學家以地科研究資料抨擊我國深層海水政策時,科技大觀園能如「科學月刊」、「泛科學」等媒體,不畏阻力呈現科學社群的觀點嗎?
五、文章主動推廣程度不足
多數的政府部門網站或社群網站,其經營的推廣效果或是與民間互動的熱絡程度,往往難以企及民間的活力。對於科技大觀園,也依然有文章過於被動地被使用者看到的現象。在本次公聽會上,中山大學生科系顏聖紘老師認為,現況是只有學習動機良好的人才會進入科技大觀園,並透過合適的搜尋方式找到資訊。慈濟大學生科系葉綠舒老師也認為,現今科技大觀園編輯制度不利於具時效性科學新知的發布,並會很現實地影響到點閱率與作者發文意願。
筆者利用SimilarWeb作為分析工具,比對科技大觀園、研之有物、泛科學與食力4個知識內容型網站,在2017年4~7月間,使用者進入這些網站的方式。分析結果顯示,科技大觀園的使用者,有70%來自於自然搜尋(Organic Search),僅有不到一成來自社群網路。而其他3個網站,則有相當大比例的使用者來自社群網路,如透過社群網路小編的社群經營與網友的轉發推廣,來成為瀏覽網站的契機。
至此,筆者認為科技大觀園僅能服務到已有充足學習動機,並擁有一定程度資料查詢與辨別資料品質能力的使用者。但對於更有必要被傳播科學知識或素養的民眾來說,並無法從現今的營運模式主動接觸到科技大觀園內的知識。
十載大觀,藏文數千的圖書館
綜上所述,今日的科技大觀園猶如一座藏文數千的科普圖書館。累積著我國政府與眾多科學人的心血。但未能與時俱進的過時資訊載體與政府體制的限制,致使科技大觀園難以充分發揮其科普之任務,也與諸多知識媒體相比顯得格格不入。
若能導入更緊密的作者編輯關係;更彈性開放的目標受眾策略;更適宜閱讀理解並引發興趣的網站介面;更自由無畏的資訊開放、議題評論;以及更主動地推廣文章,並積極接觸與培養科學社群,將能使科技大觀園不僅只有如圖書館般地資料庫樣貌,更能為科普工作者提供支持,為我國科學素養提升的工作注入活力。期盼此次科技基本法的科普入法,能成為科技大觀園的進化契機。而科普經費的保障,更能促成公私協力,成為知識經濟產業發展的基石。
十載赫赫大觀園,笙簫悠揚,鑼鼓堂皇。要以什麼樣的面貌迎向知識時代的下一個10年,仍有待科技部的改革企圖與科學社群的齊心協作。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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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7 月 28 日科技部科學技術基本法 13-2 條配套辦法訂定與執行說明簡報
- 2017 年 7 月 28 日科技基本法之科普推廣相關子法修訂與後續執行公聽會會議直播錄影
〈轉自《科技報導》4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