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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嚇死我了!這些食品究竟能不能吃?—《科學研習》

科學研習
・2016/11/10 ・5155字 ・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SR值 562 ・九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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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暉|國立東華大學教育與潛能開發學系副教授

螢幕截圖 2016-11-09 11

近年來食安問題頻傳,媒體傳播流於理盲而濫情,民眾基於對「化學」的恐懼和對公務機關的不信賴,往往驚恐而莫知所從。本文從科學的角度,說明食安把關的標準以及媒 體常見的濫情手法,建議一般大眾基本的理性判斷原則,以期培養判讀相關新聞之素養,不傳播不實謠言。

食安與媒體

臺灣重大食安事件從未停過。據維基百科「臺灣食品安全事件列表」顯示, 2010 年以來,排除爭議與待查證之事件, 光是有查證的著名食品安全事件就有 73 件,平均幾乎每個月都有。這些食安事件 透過新聞媒體的傳播,已經成為一般民眾生活中的夢魘,究竟什麼能吃?什麼不能吃?影響民眾的資訊幾乎全都來自媒體。

另一方面,近年來智慧型手機與社交媒體的誕生,資訊傳播網絡之廣,傳遞速度之快,更是甚於以往。每日被灌入之訊息數以百計,更別提主動瀏覽社群活動時廣告與內容農場的轟炸。這些訊息往往以聳動的標題,未經證實的內容,基於民眾對「化學」與「疾病」的恐懼,不僅誇大其詞, 甚至無中生有。在民眾恐慌之餘,遂行其廣告之實,或騙取點閱。許多民眾亦基於善意提醒,不經查證(也不知如何查證) 就全數分享,以致於相關單位或學者一再澄清,卻實效有限。

「天然的尚好」已廣為社會大眾接受。圖/擷取自廣告畫面。
「天然的尚好」已廣為社會大眾接受。圖/擷取自廣告畫面

當食安事件透過媒體一再出現,民眾惶惶終日,如何吃得安全已是重要的「生活素養」之一,應運而生的就是「天然」、 「有機」、「無毒」的食品。維護食用安全固然是值得推崇,但一昧排斥「食品添加物」和「人工(合成)」,甚而危害守法廠商,恐亦非民眾之福。今日市售的食品中多數含有「食品添加劑」,崇尚「天然的尚好」的環保人士往往視之為毒蛇猛獸,欲去之而後快。「食品添加劑」若真的如此害人,各國政府為何皆立法核准使用?若僅以官商勾結視之,肯定是過於偏頗。關於「食品添加物」,本刊《科學研習》 在 2014 年 3 月第 53-3 期中已做為專題, 歡迎參閱,此處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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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16) 年 5 月, 美國國家科學院、美國國家工程院和美國國家醫學院,就曾發布《基因改造作物:期待與展望》 報告,報告中認為,目前並沒有充足證據證明基改作物會讓人生病或危害環境。 隨後 109 位諾貝爾獎得主聯名發出一封公開信,敦促國際環保非政府組織綠色和平(Greenpeace)和它的支持者停止反對基因改造農作物。這些著名科學家的身價和信譽,絕非跨國企業所能買動(端聞, 2016)。

什麼是「毒」?

什麼是「毒(物)」?據維基百科:毒物是對生物造成不適反應的物質之總稱。 在毒理學的基本觀點上,所有的物質多少都具有毒性。簡言之,是「攝取量」的問題。但一般必須攝取極大量才有危害風險者,不稱作毒物。例如:氮氣(N2)有毒嗎?當然沒有,因為我們每次呼吸除了氧氣,同時也吸進了大量氮氣。同樣地,二氧化碳(CO2)一般也不稱作是毒。但是一氧化碳(CO)就是有毒的,因為如果吸入空氣(氧氣)也伴隨吸入一氧化碳(56 ppm 以上)時,就可能有致命風險。

那麼鹽巴(NaCl)有毒嗎? 嗯∼∼應該沒有吧, 畢竟我們每天都吃啊,少了它反而容易導致電解質降低引發危險。然而 2013 年 11 月震驚社會的「毒奶案」,就是嬰兒奶粉中被摻入鹽巴餵食,導致嬰兒死亡。所以同樣是鹽巴,它可能是生命必須品,也可能是致命毒藥,毒與不毒只是一線之隔,關鍵在於「劑量」!

每一種可能接觸到,且具有危害性的化學成分,都訂有安全標準。安全標準的訂定是以動物試驗(齧齒類、非齧齒類、 靈長類等)、作用時間(急性、亞慢性、慢性毒型)、類別(基因毒性及致癌性和其他特殊毒性)訂出「無可見作用劑量(noobserved-adverse-effect level, NOEL; 每毫克/每公斤體重)」,即某物質對試驗動物不會產生任何可觀察到不良反應時的最大劑量。再加入安全係數(safety factor),通常至少是 100 以上,甚至到 500 或 1000 , 訂出「每日可容許之劑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 ADI; 每微克/每公斤體重)」(即 NOEL 的百分之一或更低),或訂定「最大殘留量」(maximum residue limit, MRL; ppb~ppm)。因此,所謂的最大殘留量是行政上的管制點,行政處理的依據,不是會造成健康危害的臨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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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標 ≠ 危害

正確的態度是,鼓勵相關單位加強檢驗,遇到超標嚴格取締,但切莫驚慌,它離產生危險還有很大的距離。

關於致癌

另一方面,由於民眾對於癌症的恐懼,只要提到「致癌」或「致癌物」就容易引起恐慌,若是能夠瞭解所謂的「致癌 物」,可能有助於對食物選擇的理性判斷。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將致癌物做如表 1 的分類:

螢幕截圖 2016-11-09 11.11

對於致癌的可能性,事實上除了第 1 類和 2A 類,其餘儘管有風險(沒有絕對的零風險),卻可能性極低,或並無發現任何案例。換言之,「致癌物」指的不是會導致癌症的物質,而是「可能導致癌症的物質」。若是以表列的實例看來,要避開「致癌物」除非煙、酒不沾,茶、咖啡不碰, 而且不用手機。即便如此,還是有無可避免的大氣污染。而且就算是有致癌的可能,也還存在前述「劑量」的限制。事實上,對於癌症形成的原因至今未有定論, 僅知癌症與生活習慣(所謂的環境因子) 或是遺傳具有高度相關性,細胞分裂數與癌症形成機率呈現高度正相關,但相關並不存在因果關係。2015 年,Science 期刊上登出一篇序文,名為〈癌症的壞運〉(The bad luck of cancer) ,說明罹患癌症純粹只是因為「運氣不好」。

媒體、科學與社會

也因為科學的專業性,媒體報導時會引用「專家」的看法。認真負責的媒體訪問專家是為了確認內容的正確性與權威性,但也有許多媒體是為了既定說法背書,所以受「採訪」的專家未必是該領域中的翹楚,而是「樂於被採訪」的「專家」。 真正的專家語多保留,卻往往被斷章取義。例如:「研究指出過量的 XX 物質與 OO 症有高度相關」(不論研究是否可信, 不論是否有因果關係),「在常見的 YY 食 物中可能含有 XX」(不論多寡,或也可能沒有)。上述分離的兩句話再由媒體剪接在一起,無怪乎民眾會解讀成是「YY 食物會導致 OO 症」。而「樂於被採訪」的「專家」總是一有新聞就率先被採訪。有些專家保守,亦有些愛誇大其詞,筆者甚至看過能將一個碳原子畫出六個共價鍵的「化學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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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專家」,傳統平面媒體多半在標題上較為誇大,但近年來網路媒體風行,或限於時效,或限於人力,或騙取點閱,在標題上已不只是誇大,實質上已經失真或達到驚悚的地步,貼上嚇死人的標題,再加個問號卸責。隨便在網路上查詢就有如下之結果:「電子鍋內鍋煮飯有毒?婆媽崩潰:已經服毒好多年 了!」、「注意:XX 不能和 OO 一起吃! 後果嚴重!」、「驚!這樣吃水果 = 慢性自殺」、「白酒 + 啤酒 = 慢性自殺!馬上分享出去!你的朋友會感謝你」、「吃半熟的蛋會致命?」、「三明治 + 優酪乳 = 癌 症?」、⋯⋯。更不用說可能懷有其它目的。以筆者在為科學新聞解剖室撰寫「你相信電子鍋內鍋會煮出「毒飯」嗎?!」 一文時為例,首先發現這是個流傳已久的議題,雖經多次澄清卻又一再出現,何以數家媒體又不約而同報導這個並非當日發生的「新聞」?繼而看到各媒體以相同的語詞極力詆譭鐵氟龍內層塗裝,卻在文章結束之後,總是看到某廠牌不鏽鋼內鍋的廣告,其目的不言可喻。

媒體慣用聳動,有時可能未經證實的詞彙,或是斷章取義,來吸引讀者的目光。本圖擷取之新聞,科學疑點可見〈牛奶殘酷真相? 殘酷的真相不是牛奶,是謠言〉一文。圖/擷取自新聞畫面。
媒體慣用聳動,有時可能未經證實的詞彙,或是斷章取義,來吸引讀者的目光。本圖擷取之新聞,科學疑點可見〈牛奶殘酷真相? 殘酷的真相不是牛奶,是謠言〉一文。圖/擷取自新聞畫面

事實上對於科學及科技知識的傳播而言,大眾媒介的功能不僅僅媒介科學的訊息,它其實也在形塑科學的訊息 (Dimopoulos & Koulaidis, 2002; 引自黃俊儒,2010)。而且科學是一個很長的故 事,但是新聞在意的卻僅是快門的一瞬間 (黃俊儒,2014)。連認真製作的新聞媒體都存在著學門間跨領域的隔閡,更不用說是為了賺錢、騙點擊的媒體。黃俊儒教授在《別輕易相信!你必須知道的科學偽新聞》一書中,以實例指出了十點科學新聞錯誤報導的類型:理論錯誤、關係錯置、 不懂保留、多重災難、忽冷忽熱、忽略過程、便宜行事、官商互通、名不符實、和戲劇效果。詳細地道出媒體、科學與社會之間的糾葛,歡迎進一步閱讀。

化學恐懼症

黃俊儒和簡妙如(2006)的研究指出, 科學新聞中之科學知識領域類型,屬於高頻次的有兩類,即「電腦/資訊/網路」 類(占 25.15%)和「醫藥/健康/食品」 類(占 22.7%)。「電腦/資訊/網路」類多係新發展之產品與使用訊息,而「醫藥 /健康/食品」類卻是由來已久的民生問題,其中的食品健康新聞又多半是一件件食安事件所累積而成。當民眾從媒體(而非教科書)中接觸到「三聚氰胺」、「順丁 烯二酸」 、「銅葉綠素」、「塑化劑」⋯⋯等詞彙時,伴隨的都是「毒害」、「污染」、「致癌」、「慢性自殺」⋯⋯。無怪乎只要談到 「化學」,一般民眾直覺產生「有毒的」、「害人的」印象,甚至「恐懼」而希望生活中不會出現任何化學品。

今年 3 月,專欄作家 David Robson 在 BBC 上發表一篇文章〈讓我們忽視真正危險的「化學恐懼症」〉,指出:「大約從 20 世紀 60 年代開始,一種古怪的恐懼氛圍開始在發達國家蔓延開來——有人認為,有一種有毒物質正在對我們構成威脅,入侵我們的身體。它不僅改變了我們食用的食物和呼吸的空氣,甚至改變了我們給孩子購買的玩具。這個『眼中釘』究竟是什麼? 『化學製品』。或者更確切地說,是人工化學製品。即便已經有大量證據證明合成物質是安全的,但還是有很多人一定要選擇天然替代物,認為天然植物提取物肯定比工廠裡生產出來的東西更加安全。科學家給這種恐懼症起了一個名字——『化學恐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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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一般民眾有多害怕化學品?從 DHMO 事件就可見一般:1997 年,美國愛達荷州一個 14 歲的國中學生 Nathen Zohner 發出問卷,請民眾簽署取締 DHMO 的請願書,請願書內容說明了 DHMO 的 性質:

  • 又稱為「羥基酸」,是酸雨的主要成分。
  • 會助長「溫室效應」。
  • 可能會導致嚴重的灼傷。
  • 會助長自然景觀的侵蝕。
  • 加速許多金屬的腐蝕和生鏽。
  • 可能會導致電氣設施故障和降低汽車煞車效能。
  • 在癌症末期患者切除的腫瘤中都會發現它的蹤跡。

儘管危險,DHMO 還是經常用於:

  • 供作工業溶劑和冷卻液。
  • 核電廠。
  • 生產發泡膠。
  • 作為阻燃劑。
  • 用在許多形式的殘忍動物研究。
  • 農藥的噴灑。即使清洗後,農產品仍然會沾染到這種化學物質。
  • 作為某些 「垃圾食品」 和其它食品的一種添加劑。
  • 一種在研究上和工業上的潛在危險物質。

在受訪者中有 86% 完成連署,贊成禁用 DHMO。事實上,DHMO(dihydrogen monoxide,H2O; 一氧化二氫)就是生命三要素之一的「水」,這項研究獲得 1997 年 美國愛達荷州科學展覽競賽首獎。Nathen Zohner 的題目是 “How Gullible Are We?” (我們是多麼的輕易相信?)

結語

做為一位科學教育學者,提昇國民的 科學素養一直是努力追求的目標,食安問題是其中重要的一環。專業的知識固然不是人人都能理解,但維護自己的生命安 全,不僅不要被毒死,更不要被嚇死。其實筆者更擔心的是各種媒體充斥誇大的訊息引發民眾恐慌,久而久之不再相信媒體,那天真的危害事件來臨時,引發「狼來了」的負面效應。因此,基本的科學素養與媒體素養應在生活中一一建立,透過像本刊一樣的普及刊物導正視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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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那些能吃?那些不能吃?我建議: 「量」真的很重要,只要是合法合格的商品,請放心的吃(別把自己嚇死,心理健康不亞於生理健康),重要的是不要獨沽一味,以免過量。有疑慮時查詢可靠的網站,食藥署詢答系統 、泛科學等都是不錯的網站,不妨參考。

參考資料

  1. 彭琬馨(2016)。基改作物爭議超過 20 年,誰說得有理?
  2. 端聞(2016)。109 位諾獎得主連署公開信,要求綠色和平停止反對基因改造
  3. 李暉、賴雁蓉、黃俊儒(2015)。你相信電子鍋內鍋會煮出「毒飯」嗎?!
  4. 羅布森(D. Robson)(2016)。 讓我們忽視真正危險的「化學恐懼症」
  5. Lorch, M. (2014). Five myths about the chemicals you breathe, eat and drink.

m55-10_001

 

本文摘自《科學研習》月刊第 55 卷第 10 期,2016 年 10 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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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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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研習》 月刊自民國 51 年創刊至今,經歷半世紀之久,為我國中、小學師生參考的科學補充教材,為倡導科學活動,提高科學研習興趣,培養正確科學態度,增進科學知能,並輔導學生進修研究,長久以來希望成為中小學師生交換科學教學心得、報導各類科學話題與成果的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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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351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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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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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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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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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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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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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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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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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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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課程全臺巡迴圓滿落幕,攜手產業共築優質閱聽環境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5/12/18 ・1258字 ・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下稱NCC)秉持健全廣電產業生態、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養為目的,今(114)年持續推動「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課程,期促使業者產製優質節目並傳遞正確資訊。本年度培訓9月於花蓮啟動,10月相繼在臺中、高雄舉行,最後11月於臺北,完成北中南東全台巡迴,使專業學習資源深入各地,協助業者強化內容製播品質,進而營造令民眾信賴的媒體環境。 

圖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陳崇樹代理主任委員致詞 

四場巡迴、七大課程主題 累計逾900位媒體人參與培訓 

本培訓活動已邁入第17年,持續受到業者肯定。本年度計有近300家廣電媒體業者報名,累計逾900位新聞、節目及相關從業人員共襄盛舉,展現產官學界共同提升媒體環境的努力。 

本年度課程於北、中、南、東4大場次呈現,涵蓋7大主題,包括「廣電事業營運發展/管理」、「性別平權」、「權益維護」、「多元文化」、「內容自律」、「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以及「法規宣導」等。課程自產業營運趨勢切入,帶領學員掌握廣電環境變化及AI技術發展可能帶來的影響;另透過性別平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消除種族歧視、兒少與自殺防治、隱私/個資保護與被害人權益、消費者保護與節目廣告化等議題,結合國際人權公約、法律架構及實務案例,使廣電媒體從業人員從不同面向去瞭解社會脈動、人權議題及多元文化,提升其對營運面及內容面相關法令之熟悉度,並增進其內容製播的深度與正確性。 

此外,活動也安排事實查核工具操作與案例解析,協助新聞工作者強化查證能力,並透過法規說明與裁罰案例分享,使業者更能掌握事實查證與相關自律規範,有效遏阻假訊息流通,進而提升新聞節目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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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集仕多股份有限公司梁哲瑋總經理分享「電視事業營運發展─AI技術於廣電媒體運用趨勢與運用倫理」  
圖3. 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余秀芷理事分享「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議題 

課程內容專業多元 學員肯定實際助益 

本年度的專業訓練課程講師橫跨產業、學術界與非營利組織,分享多元視角、法律知識或豐富經驗。課堂中互動熱烈,與會學員積極就實務層面與講師交流。多數學員表示「培訓內容貼合實際面臨情形」、「課程探討議題多元」、「議題廣且內容豐富」、「講者專業度高」,肯定培訓對於專業成長上的助益等。 

面對廣電媒體環境快速變遷,NCC作為主管機關,將持續扮演產業夥伴角色,提供多元且前瞻的課程資源,與業者共同精進,攜手打造更優質、可信賴的視聽環境! 

(本活動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託深得行銷股份有限公司辦理) 

圖4.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共同教育中心博雅教育組許文宜助理教授 分享「從廣播/電視節目探討內容自律機制」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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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滿能量的泛科學品牌合作帳號!相關行銷合作請洽:contact@pansci.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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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將於9月開跑: 踴躍報名,提升媒體專業知能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5/08/21 ・819字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為促進廣電事業的健康發展,並提升廣電媒體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025)年9至11月將再次舉辦「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課程。該課程主要在提升廣電媒體業者的專業技能,以期能持續製播優質節目並傳遞準確資訊。

本年度課程安排四場次,於2025年9月11日從花蓮出發,並接續前往臺中、高雄、臺北。四場活動日程分別為:花蓮場(9月11日-9月12日)、臺中場(10月2日-10月3日)、高雄場(10月16日-10月17日)、臺北場(11月19日-11月21日)。參與課程者也將獲頒「參訓證明」,歡迎廣電媒體從業人員、媒體研究者及關心此議題的民眾踴躍線上報名參加,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廣電媒體專業素養培訓」課程迄今已邁入第17個年頭,盼提升廣電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建立優質的廣電環境,進而提供民眾正確適當的訊息及內容是重中之重,因此本課程參照NCC職掌法規及媒體素養培訓議題,規劃一系列課程包括「廣電事業營運發展」、「性別平權」、「權益維護」、「多元文化」、「內容自律」、「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法規宣導」等七大多元主題,透過專家學者精闢解析、傳遞新知、案例解說外,更提供一個讓業者互動交流的平台。

NCC作為廣電媒體監理機關,將持續舉辦各類課程,致力於提升我國廣電媒體從業人員的專業素養與新聞識讀能力。希望透過彼此勉勵與交流,成為最有素養的訊息守門人,傳遞更精準、更優質的內容給大眾,共同打造美好的閱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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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資訊如下,詳見活動網站:

  • 花蓮場:9月11日-9月12日,煙波大飯店花蓮館(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142號)
  • 臺中場:10月2日-10月3日,天閣酒店臺中館(臺中市南屯區大墩路525號)
  • 高雄場:10月16日-10月17日,高雄翰品酒店(高雄市鹽埕區大仁路43號) 
  • 臺北場:11月19日-11月21日,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台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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