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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怎麼保存,才能安全「核」你一起走

彭 琬馨
・2016/03/16 ・2206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SR值 555 ・八年級

文/彭琬馨

時代力量新科立委黃國昌,二月十九日首度站上立法院質詢台,開口第一件事就針對行政院的 218 頁施政報告提出質疑,直指原先預計在 2016 年遷出蘭嶼的低階核廢料失信於民,「(施政報告)對於核廢料的處理一個字都沒有寫。」二月一日走馬上任的行政院長張善政,也答不出個所以然,只能強調「該做的事情都已經在做。」

在台灣光是蘭嶼、核一到三廠的低階核廢料,統計至二月底為止,已經累積 205,687 桶,高階核廢料也有 17,522 束。就算不看核電廠往後運轉會生產的垃圾,如此大量的核廢料,小小台灣要消化也不是那麼容易。無論是非核或廢核,民進黨政府上任後,勢必得面對已經產生的核廢料處理問題,但撇開複雜的政治立場不談,你了解核廢料嗎?向來被人詬病的核廢料,到底怎麼保存?

蘭嶼貯存場外觀。圖/flickr@billy1125
蘭嶼貯存場外觀。圖/flickr@billy1125

低/高階核廢料 半衰期大不同

依據輻射量高低對人體造成的影響程度,核廢料分為低階/高階兩個部分。低階核廢料主要指核電廠運轉過程中,受輻射汙染的物品如工作服、廢棄液體,以及醫療、研究機構生產的少量放射性廢棄物等(原能會針對低階核廢料的說明資料指出,除了核電廠以外的低階核廢料大約占 5 ~ 10 %),高階則是用過的核子燃料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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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核廢料輻射強度會隨著時間增加而遞減,核種不同也會影響輻射發散的時間。

以低階核廢料中的大宗鈷 60 為例,半衰期約為 5.3 年,也就是每 5.3 年核種活度會降為原來的一半,低階核廢料大約需要近百年的時間,輻射強度才會接近自然背景值;高階核廢料更久,鈽 239 一個半衰期就要兩萬四千年,完全超出人類可以想像的時間範圍,因此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在設計時就強調,存放地點至少要能夠讓高放射性的核廢料隔絕人類生活圈二十萬年,低階核廢料則是三百年。

核廢料保存原則:多重障蔽

為防止輻射外洩,核廢料在儲存與最終處置時採取「多重障蔽(Over design)」的概念,也就是透過層層包裹,將廢棄物隔絕於人類生活圈之外。「廢棄物外洩唯一的媒介是水,因為水會流動、其他不會」,曾擔任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處長的研究員李清山強調,只要能擋住水,讓裡面的水不要跑出來、外面的水不會跑進去,放射物要跑到我們的生活環境「幾乎不可能」。

以低階核廢料(簡稱低放)來說,包含固體、液體和氣體的廢棄物,經過焚化壓縮(減容)、離心處理後,核廢料會混入凝結水及水泥。李清山說固化核廢料(第一層防護)目的是「讓它更加安定化」;接著裝入廢棄桶(第二層防護),最後放到暫時儲存場的混凝土壕溝中(第三道防護),待找到最終處置地點,再移入淺地層或坑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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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高階核廢料因為會產生熱能,處置需要經過三個階段。先在用過燃料池中存放三到五年,讓燃料棒冷卻;接著移到設於地表的乾式儲存場隔絕,一般建議至少要四十年;最後找到「深地質處置」地點,藉由多重障蔽,將高階核廢料存放於地表下 300 至 1000 公尺(101 大約是508公尺),存放二十萬年左右,由於存放時間非常長,篩選場址的地質條件相對也相當嚴格。

鋼桶加鋅 強化核廢料保存

此外,保存技術的進展也能提升核廢料儲存效率。由於核廢料包含液體和氣體,早期使用鋼桶儲存,很容易發生腐蝕情況,原能會物管局自 1995 年七月起,就要求各廠改用抗蝕性較佳的「熱浸鍍鋅鋼桶」,改良後的熱浸鍍鋅鋼桶,是在原先的鋼桶上塗上一層鋅,由於鋅的抗蝕性很好,能抵抗環境中的溫度、鹽分、濕度,也較能抵禦核廢料帶來的腐蝕性。

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副處長黃添煌強調,蘭嶼儲存場的狀況比較特殊,一般來說,「在溫度、濕度控制的空調環境下(如核一到三廠的儲存倉庫),儲存桶基本上不會生鏽」。

不過,嚴謹的設計碰上多變的環境因素,加上人的執行力能不能落實,都會影響儲存場的品質管理。像是原先應該每十年評估一次是否需要檢整的蘭嶼儲存場,從民國 71 年(第一桶核廢料送進蘭嶼)開始到第一次大規模檢整時(民國 96 年),已經過了整整 25 年,許多廢料桶早已鏽蝕破損,過程中甚至發生疑似鈷 60 外洩的情況(對此台電強調,檢測到的鈷 60 是早期排放殘留,並非因為檢整外洩)。關注核能與能源議題的泛科學專欄作者廖英凱認為,持續性地監測技術、處理程序與定期檢整工程,「原理與技術都很簡單,但關鍵在必須正視與解決過去沒有做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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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廠的外部效應也應該留意

技術人員思考的是設備本身的安全性,不過更多人關心核電廠對環境帶來的外部效應。曾在核研所服務過的學者賀立維就認為,台電減容中心在焚燒低階核廢料時,沒有控管、檢測排出的廢氣,對此台電則回應,所有廢棄排放都有經過檢測、符合相關法規。不過核電廠在焚燒核廢料時可能帶來的潛在輻射公共安全問題,的確引起相關學者關注。在美國研究核廢料的專家卓鴻年,就曾投書媒體建議,台電應該針對低階核廢料不同處理方式,可能帶來的外部效應進行評估,才能確保核廢料場的長期安全。

民國 67 年,第一座核電廠在新北金山開始運轉時,正值台灣經濟起飛時期,政府將核一廠列為十大建設之一,希望核電廠運轉後能為發展中的台灣補足用電缺口,核電相關研究也開始蓬勃發展。如今三四十年過去,環保意識抬頭,人們對環境使用的想法不再相同。四十年前為解決用電需求「先蓋再說」的核電廠,沒考慮除役、核廢料等問題,四十年後還是要面對。在核電議題上,你看的是現在、還是很久以後的未來?無論是支持或反對,同樣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我們,都得共同承擔。

 

低階核廢料何去何從圖表0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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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琬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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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都念一類組,沒什麼理科頭腦,但喜歡問為什麼,喜歡默默觀察人,對生活中的事物窮追不捨。相信只要努力就會變好,相信科學是為了人而存在。 在這個記者被大多數人看不起的年代,努力做個對得起自己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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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28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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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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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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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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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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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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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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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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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污水是什麼?我們還能安心吃海鮮嗎?核污水全解析!
PanSci_96
・2023/10/01 ・4897字 ・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福島核污水正式排放入海了!食鹽要屯多少?海鮮還能吃嗎?哥吉拉要誕生了嗎?

核廢水是怎麼來的?

2011 年 3 月 11 日,一場海嘯衝擊了在福島海邊的第一核電廠,破壞了核電廠中做為緊急電源設備的發電機,在備用電池電力耗盡後,冷卻系統完全失效。然而反應爐內的連鎖反應還在持續,最後溫度不斷竄高,高溫水蒸氣與燃料護套中的鋯合金,發生鋯水反應並產生大量易燃的氫氣,最終與空氣中的氧氣作用導致爆炸。

在事故發生前後,日本政府灌入大量海水來為反應爐進行冷卻,而這些直接接觸熔融燃料棒的污水,就被稱為核污水,日文則稱為「汚染水」。至於當時的決策細節與失誤,大家可以看今年上映的日劇《核災日月》複習一下。而既然事件已經發生了,我們就重點討論核污水。

《核災日月》圖/IMDb

現在儲存在福島的核污水不只有冷卻水,其實還有受污染的降雨與地下水。事故發生後,東京電力公司在第一核電廠加裝擋水牆,阻擋因為降雨流經 1、2、3 號機組的污染水流入海洋。並且設置凍土牆隔絕地下水,同時挖水井抽出污染的地下水,讓廠區內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因此地下水只會從外部滲入,內部的污染水則不會滲到外面。不論是降雨還是抽出的地下水,都屬於污染水,平均每天都會增加 92 立方公尺的污染水。直至本集影片上架,當地已經存有 134 萬噸的汚染水,而且還會持續增加,你可以自己打開 Google Map,鳥瞰這密密麻麻的眾多大型儲槽,別忘了,核反應爐本體才是日本更迫切的問題,要是污水不先處理,要是下一個天災來襲,麻煩又會疊加。因此日本政府在 2016 年就展開討論,準備要處理掉這些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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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第一核電廠。圖/Google Map

為何決定排放入海?

為何核污水的最終處置決定是排放入海呢?其實 2016 年提出的方案有五種:稀釋入海、蒸發至大氣、電解水釋放氫氣、深層地質注水、以及水泥固化並地下處置。很快,電解水因為還需要相關技術研發而被否決,這個我們在氫能那集講過。深層地質注水和水泥固化並地下處置,則有選址與法規問題,無法立即實現。這部分則等同於核電使用國都面臨的核廢料處置問題,我們之前花過好幾集介紹過,歡迎前往複習。

最後僅剩稀釋入海和蒸發至大氣兩種方法,最後日本認為海洋的擴散行為更容易追蹤,最重要的是成本僅有蒸發的十分之一,因此選用了這個方法。至於有些人說,既然東電跟日本政府都保證安全,何不做成瓶裝水拿去賣?之類的建議在這我們不多討論,就請大家用理智來看待。

核廢水如何被處理?

根據日本政府的規劃,在這些污染水排放入海前,會先進行淨化處理成為處理水。首先,污染水會經過「銫吸附裝置」,除去銫(Cs)和鍶(Sr)。接著再經過淡水化裝置除去水中的鹽分後,成為「鍶處理水」。這種鍶處理水,可以作為 1, 2, 3, 4 號機組的冷卻水再次循環利用。

最後,大部分的鍶處理水,會被送到「ALPS多核種除去設備」,將 63 種放射性核種中的 62 種放射性核種去除。「ALPS多核種除去設備」唯一不能去除的放射性核種,就是氚(H-3)。但其實啊還有一個碳-14 無法被過濾,但濃度低到可以忽視。經過「ALPS多核種除去設備」處理過後的「鍶處理水」,就稱為「含氚處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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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日本政府的規劃,在這些污染水排放入海前,會先進行淨化處理成為處理水。圖/PanSci YouTube

含氚處理水中的氚,指的是氫的同位素的一種,在自然界中就存在。半衰期為 12.43 年,衰變時會進行 β 衰變,放出一顆電子並成為氦-3。β 衰變對人體的穿透距離僅限於皮膚,不會對內臟器官產生傷害。
如要能危害人體,需要長期大量攝取由氚構成的重水。關於攝取過多重水對動植物的影響,我們網站上有文章詳細說明過。

簡單來說,綜合自然界中跟福島即將排放的氚,以及我們的生活型態來看,遠遠達不到可能產生危害的程度。知道劑量決定毒性,就像我們每天都吃下不少「有害」物質,例如殘留農藥、油炸致癌物、過多的精製糖等等,但攝取的多寡,對你的健康影響差異很大。那麼重點來了,福島排放的處理水,真的有合乎標準嗎?

處理水符合標準嗎?

這個問題,我們在今年六月的核廢料主題中有提到,國際原子能總署 (IAEA) 在五月底公布了第一階段的調查結果,針對「日本的核種監控能力」進行第三方驗證。結果認為,日本的檢測標準跟分析方法沒問題,調查結果是可信任的。報告中除了氚以外,其他放射性核種的活度也都遠低於排放限值。例如鍶-90 為每公升 0.4 貝克、銫-137 為每公升 0.5 貝克,以臺灣的「食品」標準,銫-137 為每公升 100 貝克以下,雖然鍶-90 還沒有定下標準,但是依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也是在每公升 100 貝克以下。目前的排放值都遠小於標準。

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公布第一階段的調查結果。圖/PanSci YouTube

除了各單一核種的活度以外,所有水中核種加起來的「告示濃度限度比」也低於日本國家標準的每年 1 毫西弗(mSv/year), 1 毫西弗大約是多少呢?大約是一般民眾一年會接收到的輻射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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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無法被 ALPS 處理的氚,因為海洋中的水中就廣泛存在,日本將透過海水稀釋後排放入海。目前世界衛生組織對於飲用水的氚含量標準訂為每公升 1 萬貝克,台灣的標準嚴格了許多,是每公升 740 貝克。東電公司的處理水是每公升 14 萬貝克,在排放前會稀釋 740 倍,以每公升 190 貝克的氚濃度排放,低於台灣的飲用水標準。

那麼食鹽呢?我們需要搶購嗎?這就更不用擔心,因為食鹽中不含水,自然也不含氚。或是更進一步可以參考東海大學應用物理系的粉專,他們計算,根據國家標準,食鹽含水量若為 3% 以下,需要每天吃超過 400 公斤的食鹽才會攝取氚超標。真的,別吃那麼鹹啊。

每天吃超過 400 公斤的食鹽才會攝取氚超標。圖/pixabay

那麼,我們就真的兩手一攤,為這件事劃下結論,核輻射只是庸人自擾嗎?

我們該如何看待排放的處理水?

當然不是,就像許多人擔心的,就算科學上告訴你沒問題,但前提是,這些數據得是沒問題的。而且不用說周邊國家,連日本自家民眾也多次抗議處理水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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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 IAEA 架設的網站上,可以看到整個排水計畫的各種即時監測資料。其中就包括出水口的輻射數值監測。

為了驗證處理水不會對海洋生物產生影響,東京電力甚至從去年 9 月開始,就開始進行海洋生物飼養實驗,並且全程公開直播放在他們的YouTube頻道上。不過這頻道訂閱人數跟觀看次數都有點低迷,有興趣的話不妨訂閱,開啟小鈴鐺。

那麼我們能下定論了嗎?在科學上,我們確實能說,在符合規範下,這些排放入海的處理水是沒問題的,食鹽、海鮮也都能照吃,把注重食安與健康的努力分配到其他危害更大、風險更高的事情上,對處理水保持健康而非病態的質疑,對個人來說應該效益更高。

臺灣從去年到今年 6 月,曾 3 次組團赴日考察,並於 8/24 公佈報告書,包含跟日方的問答內容,還有福島核廢水排放設施的照片。海委會表示,專家觀察團評估日方排放相關作業的安全性,跟國際原子能總署評估的結果一致。然而是否選擇相信日本以及 IAEA 給出的數據,如今看來成了國際政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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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 IAEA 的小組成員中,包含周邊國家:中國、美國、韓國、越南、澳洲、加拿大、法國、俄羅斯、英國、阿根廷、馬紹爾群島,並不包含台灣。如果台灣也能以任何形式加入團隊,或得以取得樣水複測,讓我們知道,日本以及 IAEA 給出的數值是可信的,想必都能更進一步降低民眾的擔憂。

最後,也問問大家,對於這次的處理水排放事件,你會擔心我們的海鮮或食鹽受到影響嗎?

  1. 不擔心,跟人類對海洋的其他污染相比,根本小巫見大巫。
  2. 擔心,等我親眼見到泛科學到現場實測我才相信。機票我出!

歡迎訂閱 Pansci Youtube 頻道 獲取更多深入淺出的科學知識!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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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科學角度剖析能源政策的背後:核電延役真正的問題是什麼?
PanSci_96
・2023/07/09 ・3732字 ・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在 5 月 20 號正式宣補參選的誓師大會上,直球說出他的能源政策,就包含核電廠延役。

隨著 2024 大選戰鑼敲響,能源議題勢必會是各家爭論的議題。除了是政治口水之外,確實也與民生相關、不能忽視,而「核電」又是其中的熱門,「核電廠究竟要不要延役」也成為許多討論居聚焦之處。這裡,我們就嘗試從科學的角度剖析「核電延役」會遇到的問題與挑戰。

提到核電廠延役,有一個時常被忽略,但政治人物勢必要面對的問題。那就是,卡滿發電廠的核廢料,到底該去哪?

台灣核電廠的現況

先複習一下,台灣的三個核電廠中,「核一」的兩部機組已分別在 2018 年 12 月及 2019 年 7 月正式進入除役階段,「核二」的兩部機組則分別在 2021 年 12 月及今年 3 月停機後,也進入除役程序。我們當時也做了一支影片,分析核二在除役後,需要面對的核廢料處置問題。本集的內容是這支影片的後續,歡迎大家先去複習複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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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在核一、核二之後,「核三」的兩部發電機組也將陸續在 2024 年 7 月和 2025 年 5 月停機,台灣全面告別核能。因此 2024 年的大選,會是挺核派最後的機會。

核電延役必須面對的問題:用過燃料棒無處可去

但就算挺核派成功修法讓核電延役,除了核三以外。核一、核二最大的問題,就是已經沒地方放核燃料棒了。舊的燃料棒不去,新的燃料棒不來。但現在核一、核二的用過燃料池已經被塞滿,核二的 1 號機甚至因為「用過燃料棒爆滿」而提早 6 個月停機。核電廠設定的 40 年服役期限甚至不是最大問題,因為它也無法阻止電廠在年限到來前,就因為用過燃料池爆滿提早停機。

所謂「用過燃料棒」,指的是發電完的燃料棒,也就是「高階放射性廢棄物」。這些燃料棒會在發完電後,暫時放置在用過燃料池中,等待放熱速度下降並且降溫。在用過燃料棒安定之後,依照各國處置流程,除了部分核電廠會將燃料棒繼續濕式儲存外,通常會將燃料棒移到「乾式貯存場」或是地下的「最終處置場」。不過目前台灣的狀況,不論是乾式貯存場還是最終處置場都還未啟用。因此,用過燃料棒,只能繼續卡在燃料池中。

用過燃料棒的處置現況

為了解決爆滿問題,台電已經多次做過處理。根據原能會資料,核一 1、2 號機原先規劃的燃料池,容量分別是 1410 和 1620 束的用過燃料棒,結果在 1986 年擴充至每機組 2470 束、1998 年再次擴充至 3083 束,最後的容量幾乎為原本規劃的兩倍。至於核二廠,兩部機組從原本規劃的 2571 束,經過 1991 年與 2003 年兩次擴充,也變成 4398 束,是原本的 1.7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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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各核電廠用過燃料棒的貯存現況。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

這邊必須說明,因為廠區內的空間是固定的,因此容量擴充,並不是多蓋幾個水池擴充燃料池空間,而是在相同大小的燃料池內,重新改裝填放燃料的格架:藉由減少格架的間距,增加燃料格架的數量。這怎麼塞都有極限的啊!

順道一提,核二廠中原本要用來打包核燃料棒、好將燃料棒移到乾式貯存場的護箱裝載池,現在都被改裝成用過燃料棒的貯存空間。目前核二每部機組中的燃料棒超過 4800 束,各約 800 公噸。

這點也是總統蔡英文回應核電延役議題時所說的,除了法規以外,在核一核二重啟執行上會實際遇到的困難。

但話說回來,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要確定地點最早也要 2038 年才會選定場所。這還不是開始蓋,只是選定場所而已。在這之前,用過燃料棒如果想要移出燃料池與反應爐,它們能去的地方就是「乾式貯存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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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他們什麼時候能蓋好呢?其實,核一的乾式貯存場,2013 年就蓋好了。誒,那為何至今還未啟用呢?

燃料棒為何無法移至乾式貯存場?

依照規劃,乾式貯存場會建在各自發電廠的場區內,並且各有兩期規劃。

第一期是室外貯存,核一、核二預計分別能轉移 1680 和 2349 束燃料棒。後來原能會要求台電要興建第二期的室內貯存,如果完工,則可以為各自的核電廠容納 40 年發電量的核燃料棒,等於是兩座核電廠至今為止的所有燃料棒。

核一廠第二期室內乾式貯存設施透視示意圖(型式未定)。圖/台灣電力公司

然而,現實狀況是,雖然核一廠的乾式貯存已經完工,也在 101 年也通過了第一階段的冷測試作業,但從那之後到現在,都無法從新北市政府取得「水土保持設施完工證明」,自然無法往第二階段的熱測試前進。至於核二廠,新北市政府也駁回台電提出的「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達 12 次,連興建工程都還未能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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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政策面以外,是否能說服當地民眾,乾式貯存場的安全無虞,也是需要面對的問題。在之前的節目中,我們有提到乾式貯存場的設計不論是輻射量或是堅固性都不用擔心,畢竟連火箭撞了都沒事。至於燃料棒本身的安全也不用擔心,用過燃料棒放入乾式貯存場後只需要靠空氣的被動循環,就能維持溫度穩定,完全不需插電。

乾式貯存槽示意圖。圖/台灣電力公司

但保證是一回事,有人擔心台灣與核能大國的美國不同,核電廠都靠海,金屬製的處置罐暴露在海風中,會不會有鏽蝕導致核污染外洩的問題?

乾式貯存場安全嗎?

這個問題,當然要經過充分測試以後才知道,但我們可以先參考與我們環境相同的日本。

日本有三座乾式貯存場,其中一座,就位在日本 311 大地震中受災的福島電廠。這座 1995 年就啟用、位在海邊的貯存廠,至今都保存良好。甚至在海嘯與核子事故之後,日本進行緊急安全評估與處置、檢查了乾式貯存設施,結果表明貯存槽並沒有發現空氣自然對流被阻礙的狀況,排熱功能、輻射屏蔽、維持燃料棒亞臨界等功能也沒問題。此外,經過現地抽樣檢查,用過核子燃料棒也均未受損。雖然受到海水倒灌影響,外側的二次蓋有觀察到海鹽腐蝕的現象,但封蓋間並無發生氣密被破壞的情形。整體來說,硬體設施的防護是到位的。當然在事後,9 個貯存護箱被移送到廠區內,由另一個臨時保管設施進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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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福島乾式貯存的設計與台灣並不相同,日本因為採取燃料棒再處理的策略,外頭是金屬護箱。台灣則與美國主流相同,最外頭採用的是混凝土護箱,結構強度比金屬護箱更強,並且留有空氣流動的自然通道。

你也許會問,台灣不是日本,比較高溫,氣候型態也不全然相同。沒錯,但真實數據也需要等待進到第二階段的熱測試,才能一起來檢視數據如何。

講到這邊,核一、核二延役要面臨的問題已經點出來了,核三的燃料池雖然還沒塞滿,但如果役期延長,遲早也會遇到相同的問題。而剩下的,就交給工程與政治去解決了。

我們該擁抱核能嗎?或許我們先問,該用什麼角度看待核能?

對於核能議題,除了近期的影片外,我們先前也討論過「核能算不算綠能」這個問題。但你真的知道綠能(Green energy)、潔凈能源(Clean energy)和永續能源(Sustainable energy)差在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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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坦白說這真的很混亂。在我們之前影片發表後,馬上有能源研究者提醒我們影片中的介紹不夠準確,因為在台灣雖然國發會把綠能定義為再生能源,美國的能源部則是根本不用 Green Energy,只使用 Clean Energy,而這就包括了核能。此外,歐盟也不用 Green Energy 這詞,而是指定歐洲綠色政綱(Green Deal)下能符合條件的能源。

比起這些內涵會持續變化的分類名詞,既然現在全球都對「淨零排放」有共識,那我們至少可以明確地將核能重新定位:那就是,核能確實是一個低碳排的發電方式,但,有核安的風險要考量,有核廢料的問題需要解決。在這個前提之下,討論要不要選擇它,應該會更有意義一些。

核電與綠能要或不要,其實沒有永恆正確的答案,歐盟在 2022 年把核能納入永續投資分類,結果現在在多國都面臨訴訟,被認為違反了分類法的初衷,錯誤地引導市場;德國一馬當先廢核,卻又因為烏俄戰爭延役核電,今年四月全數關閉後,能源空缺得改燒煤炭,也令人詬病;法國新建核電廠,且呼籲要將核能產生的氫氣納入可再生燃料,但西班牙跟德國則堅持反對…,就算只看歐洲,就知道要下定決心擁核或廢核,有多困難。

在民主的社會下,我們應該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但為了對得起選民,比起口號,政治人物更該提出務實的政策,核電廠如何延役?如何解決核廢料的去留?期望的台灣發電比例是什麼?用電安全在哪?不論是哪一方,我們都由衷希望能看到完整的政見與科學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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