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控螢幕已經變成很一般的輸入裝置,但是觸感的回饋目前除了一般的震動以外並沒有辦法提供使用者更多的資訊。
下面的影片介紹利用馬達跟線動的方式,以四條線拉動螢幕,使螢幕可以平移,對觸控螢幕可以產生有方向性的震動。展示的程式為當有小球從不同方向撞擊到時,可以用手直接感覺撞擊的方向,這樣的技術能給手指直接的觸覺資訊,不管是游戲、空間導航與盲人電腦界面都能應用此技術!
原文發表於科學影像Scimage
觸控螢幕已經變成很一般的輸入裝置,但是觸感的回饋目前除了一般的震動以外並沒有辦法提供使用者更多的資訊。
下面的影片介紹利用馬達跟線動的方式,以四條線拉動螢幕,使螢幕可以平移,對觸控螢幕可以產生有方向性的震動。展示的程式為當有小球從不同方向撞擊到時,可以用手直接感覺撞擊的方向,這樣的技術能給手指直接的觸覺資訊,不管是游戲、空間導航與盲人電腦界面都能應用此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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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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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我們都沒有明確定義何謂觸感,在此先為大家進行概念的整理。一般而言,皮膚感覺即稱「觸覺」;相對於此,本書所謂的「觸感」,則偏向指稱經由觸摸而產生的主觀體驗。
老實說,在這個定義下的「觸感」,是科學難以駕馭的對象。重視客觀性的科學,並不善於處理「我所感受到的感覺」這種無法具體呈現的主觀感受。科學處理的是皮膚、神經、大腦、語言表徵、行為等,所有人都能觀察到的外在世界。雖然將主觀量化的心理學法則也日益發達,但主觀的體驗與客觀的科學之間,還是存在著一道無法跨越的藩籬。
科學的觸手之所以不容易伸進觸感的領域,除了因為觸感是主觀的感受,另一項理由就是因為我們所感受到的觸感實在太多樣了。
觸感的生成並非僅來自皮膚的感覺(觸覺),其他的五感(視覺、聽覺、嗅覺、味覺)或甚至語言、記憶等高階認知功能,都會和觸覺結合,生成獨一無二的觸感印象。
關於這個部分,後續會按部就班地說明,不過在那之前,我們先來看看本文要介紹的──觸感形成的根源「觸覺」的運作機制吧。
即使是單細胞生物的草履蟲,都擁有感知細胞膜受到接觸、溫度變化或化學物質等廣義的觸覺。透過觸覺這種生物史上最早出現的感覺之運作,我們將帶領各位一窺人類認識外界的、這令人驚嘆的系統一隅。
相較於其他五感,觸覺有幾項獨有的特徵,其中之一是獲得感覺的部位不像眼睛或耳朵,而是分布於全身上下。皮膚的總面積為 1.6 至 1.8 平方公尺(約一張榻榻米大),重量約為三公斤。全身上下的表皮不僅是人體最大器官,更是感受觸覺的界面。
除了皮膚感覺,人類還有另外二種以全身接收的感覺。一種是「胃痛」、「肚子餓」等感受內臟狀態的「內臟感覺」,另一種是感受肌肉、肌腱、關節位置或運動的「本體感覺(深部感覺)」。
由於本體感覺與皮膚感覺相互關聯,因此我們平常不太能夠區別這二種感覺,大多體驗為同一種感覺。也因為如此,這二種感覺也被合稱為「體感覺」。
問題來了,如果視覺感受的是光,聽覺感受的是聲音,那麼觸覺感受的是什麼呢?
用最簡單的概念來說,就是皮膚的變形。說得更明確一點,就是位於皮膚底下末梢神經前端的觸覺感受器,會感受到由壓力或振動所造成的細胞變形。
身體的觸覺感受器依功能不同,可分成數種類型。
最原始的觸覺感受器是「游離神經末梢」,由感覺神經分支而成,廣泛分布在皮膚內。游離神經末梢能夠感受到痛覺、溫度或癢,但也會對外力接觸造成的壓力有反應。尤其是纖細的感覺神經 C 纖維對熱、壓力及化學物質都會有反應,因此又稱「多類型感受器」。這種神經負責的是痛、冷,還有舒適等感覺,目前可知的是,當我們用軟毛刷子緩緩刷過毛髮生長部位的皮膚(亦稱「有毛部」)時,C 纖維便會有所回應。
在游離神經末梢當中,也有一種類型會纏繞著毛根。毛會發揮槓桿般的作用,當有外力接觸到毛的尖端,毛根部的神經就會敏銳地察覺到受力。老鼠的全身幾乎被毛所覆蓋,牠們的毛根部就分布著二種游離神經末梢,和一種較粗的感覺神經,因此可以第一時間察覺任何風吹草動。
其次介紹更高階的觸覺感受器,是一種由粗的感覺神經所傳導,並附著在該神經前端的特殊構造(又稱「機械性受器」)。目前為止已經發現四種類型的感受器,這四種類型有何差異呢?就是主要負責的振動頻率不同。
舉例而言,負責感受形狀凹凸不平、表面的邊緣,或者受到輕輕按壓的壓覺的是「默克細胞」。感覺像拍手這種速度的振動,或是「咻」的滑過去的光滑感,是由「梅斯納氏小體」負責回應。這二種類型又以手指的分布密度最高。
位於皮膚深層的「巴齊尼氏小體」則對更細微的振動,例如砂紙的粗糙感或芒草穗子的顆粒感,會產生敏銳的反應。最後一種「魯斐尼氏末梢」據說對皮膚的牽張有反應,但關於其解剖學上的理解或如何透過神經傳導觸覺刺激的機制,目前仍所知甚少。
如果光憑原始的感覺神經(游離神經末梢),即使能夠知道自己正在被觸摸,也無法進一步辨別接觸到的東西是什麼形態,不過有了這四種特別的觸覺感受器,即可鎖定對象的特徵,因此據推測這些應該是在生物演化史上後期才出現的觸覺感受器。
我(仲谷)曾在 2014 年與哥倫比亞大學的馬場欣哉博士、艾倫.蘭普金(Ellen A. Lumpkin)博士等人,共同投入一項探討細胞構造的研究,並證實被外力輕壓的訊息會透過神經傳導1。這件事早在 1875 年,就已由德籍解剖學家默克(Friedrich Sigmund Merkel)提出假說,但直到約一百四十年後,才首度獲得科學證實。
前面談論的都是有關皮膚可以察覺到細胞的變形(壓力、振動或滑動)一事,但皮膚底下還有其他可以感受到溫度(冷與熱)的感覺神經。此外,皮膚也有傳導痛、癢的感覺神經,不過我們認為這二種與構成可以感受物體材質的「觸感」的神經是不同的類型,因此在本書所占的篇幅較少。
感受細胞變形的感受器,與感受溫度的感受器──觸覺感受器大致上可以分成這二種。擁有這二種感受器,我們才能感覺到橘子皮的濕潤與顆粒感,或是像絲綢一般涼爽而光滑的感覺,仔細想想,不覺得很奇妙嗎?這種奇妙不僅來自皮膚的感受器,更結合了觸摸的動作,或是觸覺以外的五感等各種要素。
接下來,就一起探索全身上下的觸覺感受器與您自己所感受到的「感覺」之間,究竟存在著什麼奧祕吧。
參考資料:
本文摘自《觸覺不思議 : 從觸感遊戲、感官實驗及最新研究,探索你從不知道的觸覺世界》,臉譜出版。
2010 年,一篇刊載在美國《科學》(Science)期刊上的論文,對追求「觸感」的我們帶來衝擊。耶魯大學的約翰.巴奇(John Bargh)博士的研究團隊證實,我們的思考會受到觸感影響1。雖然我們相信自己是根據自己的意志判斷眼前的事物,但巴奇博士等人卻提出違反這項直覺的實驗結果。
他們在實驗中讓受試者看陌生人的肖像照並評斷其人格。受試者已事先被分為二組,一組供應的是熱咖啡,另一組則供應冰咖啡。
好了,你認為結果如何呢?事先拿到熱咖啡的人比拿到冰咖啡的人,有更高的機率判斷照片裡的人是「溫暖的人」。因為手心接觸到的物體溫度,影響到他們對照片中人物的人格判斷。
巴奇博士的研究團隊又進一步設計出另一項有關溫度感覺與信賴關係的實驗2。他們在這項實驗中讓受試者進行投資遊戲,並在受試者左手的掌心上放置冰冷的物品或溫熱的物品。結果受試者在受到冰冷的溫度刺激情況下,投資額會變少。這也就是說,手一冷,心似乎也跟著變冷似地,對他人的信任度便隨之下降。
影響判斷的不只是溫度而已。根據某項實驗3 顯示,請對方入座展開交涉時,讓對方坐柔軟的沙發比坐硬邦邦的椅子,更容易使對方答應我們的要求。看來柔軟的觸感似乎能讓對方的態度「軟化」。
還有另一項實驗3 是讓實驗參加者扮演面試官的角色,其中用來夾履歷表的板夾,又分成重的與輕的二種。結果拿到重板夾的那一組,傾向於把求職者判斷為更重要的人物。
身體承受的溫暖、柔軟、重量等觸感,並不是隨時隨地都會引起注意,然而我們似乎還是會在不知不覺間,在觸感的刺激下作出決策。這個所謂具身認知科學的研究領域,近年正如火如荼的發展中。
為什麼觸感會影響判斷呢?有這麼一項假說:以「寒冷」為例,當人體受到寒冷的刺激時,主掌價值判斷的大腦扁桃體會做出回應,而由於「寒冷」有可能對生命造成威脅,因此大腦會判斷這是危險訊號,進而對於寒冷刺激物產生躲避的行動。據推測可能就是這個原因,造成「不信任對方」的結果。
在此稍微岔個題, 咖啡的「 溫暖」與評斷人格時的「溫暖」,兩者使用的雖然是相同的形容詞,但後者是用來表達抽象概念的比喻手法(隱喻)。沙發的「柔軟」與人的態度的「柔軟」、板夾的「重量」與人物的「重要性」(使用的都是「重」這個字)⋯⋯諸如此類,在我們用來表示人際關係的用字遣詞中,隨處可見觸感的蹤跡。
再來找找看其他日常生活中頻繁使用卻不自覺的觸感比喻吧。「乾」、「滑」、「輕」等觸感,聽起來也像是在表達某些類型的人格。米蘭.昆德拉(Milan Kundera)的小說《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則是以「重量」的觸感進行轉喻的例子。我們藉由身體所承受的觸感,理解自己與他人之間的關係,而這同時也反應在語言表徵裡。
參考文獻:
本文摘自《觸覺不思議 : 從觸感遊戲、感官實驗及最新研究,探索你從不知道的觸覺世界》,臉譜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