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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現真實影像的先知│ 科學史上的今天:8/16

張瑞棋_96
・2015/08/16 ・914字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SR值 504 ・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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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年的諾貝爾物理獎頒給了今天生日的法國科學家李普曼(Gabriel Lippmann, 1845-1921),以表彰他發明「利用干涉現象重現色彩的攝影術」。不過,這技術跟現今的彩色相片或彩色影片一點關係都沒有,因為它還沒商業化就馬上被別的技術取代了。這樣得諾貝爾獎好像有點尷尬,其實不然,後來證明這個當時被棄置一旁的技術並非過時,反而是超越時代太多。

李普曼這項研究與他 1872 年到德國進修,遇到的兩位指導教授有很大的關係。一位是發明光譜分析法的克希荷夫(Gustav Kirchhoff),他與本生於 1859 年從太陽光譜中辨認出許多元素;另一位是亥姆霍茲(Hermann von Helmholtz),他對彩色視覺的機制提出了解釋。李普曼於 1875 年返國後,太陽光譜與彩色視覺這兩項主題仍一直縈繞在他心中。

1891 年,李普曼成功在感光版上顯影出太陽的彩色光譜,這雖然不是第一張彩色相片,卻是首次能顯示全彩而且不會馬上褪色。李普曼第二年又進一步拍出靜物的彩色相片。1894 年,他將這項技術的背後原理寫成論文發表,原來是在玻璃板塗上一層薄薄的光敏材料,接著讓光敏材料表面吸附一層水銀;陽光穿透玻璃,再穿過光敏材料後,碰到水銀層而反彈回來,與光敏材料處的光線產生干涉作用而形成駐波。不同波長的色光形成不同駐波,因此就能產生彩色影像。

雖然李普曼因此得到諾貝爾獎,然而這方法需要好幾分鐘的曝光時間,製備感光版的過程又複雜,因此始終無人青睞,當利用三原色原理的彩色照相法出現後,更是無人聞問了。沒想到半個世紀後,匈牙利物理學家蓋博(Dennis Gabor)根據李普曼的干涉原理進一步發明了全像攝影,可以呈現物體的完整三維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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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普曼超越時代的發明不僅如此。他於 1908 年提出整合攝影術(Integral Photography),建議用微型鏡頭陣列紀錄前方場景的完整資訊,之後再加以整合。這項技術也是直到本世紀才現身的光場照相機才加以運用。

科學史上不乏理論遠遠走在技術前面的例子,不過多是一般性的基礎理論,提出者也從未想過實際應用。像李普曼這樣提出實際的具體方案,沉寂數十年後因技術成熟而突然成真,更令人感到佩服啊!

 

本文同時收錄於《科學史上的今天:歷史的瞬間,改變世界的起點》,由究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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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瑞棋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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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系畢業,1992年取得美國西北大學工業工程碩士。浮沉科技業近二十載後,退休賦閒在家,當了中年大叔才開始寫作,成為泛科學專欄作者。著有《科學史上的今天》一書;個人臉書粉絲頁《科學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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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即停薪:如何證明你的時間值多少?車禍背後的認知 x 情緒 x 金錢 x 法律大混戰
鳥苷三磷酸 (PanSci Promo)_96
・2026/01/09 ・3286字 ・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本文與 PAMO車禍線上律師 合作,泛科學企劃執行

走在台灣的街頭,你是否發現馬路變得越來越「急躁」?滿街穿梭的外送員、分秒必爭的多元計程車,為了拚單量與獎金,每個人都在跟時間賽跑 。與此同時,拜經濟發展所賜,路上的豪車也變多了 。

這場關於速度與金錢的博弈,讓車禍不再只是一場意外,更是一場複雜的經濟算計。PAMO 車禍線上律師施尚宏律師在接受《思想實驗室 video podcast》訪談時指出,我們正處於一個交通生態的轉折點,當「把車當生財工具」的職業駕駛,撞上了「將車視為珍貴資產」的豪車車主,傳統的理賠邏輯往往會失靈 。

在「停工即停薪」(有跑才有錢,沒跑就沒收入)的零工經濟時代,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又該如何在保險無法覆蓋的灰色地帶中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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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氣不好遇上車禍,我們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時間價值?/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薪資證明的難題:零工經濟者的「隱形損失」

過去處理車禍理賠,邏輯相對單純:拿出公司的薪資單或扣繳憑單,計算這幾個月的平均薪資,就能算出因傷停工的「薪資損失」。

但在零工經濟時代,這套邏輯卡關了!施尚宏律師指出,許多外送員、自由接案者或是工地打工者,他們的收入往往是領現金,或者分散在多個不同的 App 平台中 。更麻煩的是,零工經濟的特性是「高度變動」,上個月可能拚了 7 萬,這個月休息可能只有 0 元,導致「平均收入」難以定義 。

這時候,律師的角色就不只是法條的背誦者,更像是一名「翻譯」。

施律師解釋「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這包括將不同平台(如 Uber、台灣大車隊)的流水帳整合,或是找出過往的接單紀錄來證明當事人的「勞動能力」。即使當下沒有收入(例如學生開學期間),只要能證明過往的接單能力與紀錄,在談判桌上就有籌碼要求合理的「勞動力減損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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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車禍線上律師的工作是把外送員口中零散的『跑單損失』,轉譯成法官或保險公司聽得懂的法律語言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你的直覺,正在害死你

根據警政署統計,台灣交通違規的第一名常年是「違規停車」,一年可以開出約 300 萬張罰單 。這龐大的數字背後,藏著兩個台灣駕駛人最容易誤判的「直覺陷阱」。

陷阱 A:我在紅線違停,人還在車上,沒撞到也要負責? 許多人認為:「我人就在車上,車子也沒動,甚至是熄火狀態。結果一台機車為了閃避我,自己操作不當摔倒了,這關我什麼事?」

施律師警告,這是一個致命的陷阱。「人在車上」或「車子沒動」在法律上並不是免死金牌 。法律看重的是「因果關係」。只要你的違停行為阻礙了視線或壓縮了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必須閃避而發生事故,你就可能必須背負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揹上「過失傷害」的刑責 。 

數據會說話: 台灣每年約有 700 件車禍是直接因違規停車導致的 。這 300 萬張罰單背後的僥倖心態,其巨大的代價可能是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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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 B:變換車道沒擦撞,對方自己嚇到摔車也算我的? 另一個常年霸榜的肇事原因是「變換車道不當」 。如果你切換車道時,後方騎士因為嚇到而摔車,但你感覺車身「沒震動、沒碰撞」,能不能直接開走?

答案是:絕對不行。

施律師強調,車禍不以「碰撞」為前提 。只要你的駕駛行為與對方的事故有因果關係,你若直接離開現場,在法律上就構成了「肇事逃逸」。這是一條公訴罪,後果遠比你想像的嚴重。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正確的做法永遠是:停下來報警,釐清責任,並保留行車記錄器自保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保險不夠賠?豪車時代的「超額算計」

另一個現代駕駛的惡夢,是撞到豪車。這不僅是因為修車費貴,更因為衍生出的「代步費用」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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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律師舉例,過去撞到車,只要把車修好就沒事。但現在如果撞到一台 BMW 320,車主可能會主張修車的 8 天期間,他需要租一台同等級的 BMW 320 來代步 。以一天租金 4000 元計算,光是代步費就多了 3 萬多塊 。這時候,一般人會發現「全險」竟然不夠用。為什麼?

因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理的賠償責任」,他們有內部的數據庫,只願意賠償一般行情的修車費或代步費 。但對方車主可能不這麼想,為了拿到這筆額外的錢,對方可能會採取「以刑逼民」的策略:提告過失傷害,利用刑事訴訟的壓力(背上前科的恐懼),迫使你自掏腰包補足保險公司不願賠償的差額 。

這就是為什麼在全險之外,駕駛人仍需要懂得談判策略,或考慮尋求律師協助,在保險公司與對方的漫天喊價之間,找到一個停損點 。

談判桌的最佳姿態:「溫柔而堅定」最有效?

除了有單據的財損,車禍中最難談判的往往是「精神慰撫金」。施律師直言,這在法律上沒有公式,甚至有點像「開獎」,高度依賴法官的自由心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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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保險公司內部有一套簡單的算法(例如醫療費用的 2 到 5 倍),但到了法院,法官會考量雙方的社會地位、傷勢嚴重程度 。在缺乏標準公式的情況下,正確的「態度」能幫您起到加分效果。

施律師建議,在談判桌上最好的姿態是「溫柔而堅定」。有些人會試圖「扮窮」或「裝兇」,這通常會有反效果。特別是面對看過無數案件的保險理賠員,裝兇只會讓對方心裡想著:「進了法院我保證你一毛都拿不到,準備看你笑話」。

相反地,如果你能客氣地溝通,但手中握有完整的接單紀錄、醫療單據,清楚知道自己的底線與權益,這種「堅定」反而能讓談判對手買單,甚至在證明不足的情況下(如外送員的開學期間收入),更願意採信你的主張 。

車禍不只是一場意外,它是認知、情緒、金錢與法律邏輯的總和 。

在這個交通環境日益複雜的時代,無論你是為了生計奔波的職業駕駛,還是天天上路的通勤族,光靠保險或許已經不夠。大部分的車禍其實都是小案子,可能只是賠償 2000 元的輕微擦撞,或是責任不明的糾紛。為了這點錢,要花幾萬塊請律師打官司絕對「不划算」。但當事人往往會因為資訊落差,恐懼於「會不會被告肇逃?」、「會不會留案底?」、「賠償多少才合理?」而整夜睡不著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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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O看準了這個「焦慮商機」, 推出了一種顛覆傳統的解決方案——「年費 1200 元的訂閱制法律服務 」。

這就像是「法律界的 Netflix」或「汽車強制險」的概念。PAMO 的核心邏輯不是「代打」,而是「賦能」。不同於傳統律師收費高昂,PAMO 提倡的是「大腦武裝」,當車禍發生時,線上律師團提供策略,教你怎麼做筆錄、怎麼蒐證、怎麼判斷對方開價合不合理等。

施律師表示,他們的目標是讓客戶在面對不確定的風險時,背後有個軍師,能安心地睡個好覺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平時保留好收入證明、發生事故時懂得不亂說話、與各方談判時掌握對應策略 。 / 圖片來源: Nano Banana

從違停的陷阱到訂閱制的解方,我們正處於交通與法律的轉型期。未來,挑戰將更加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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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AI 與自駕車(Level 4/5)真正上路,一旦發生事故,責任主體將從「駕駛人」轉向「車廠」或「演算法系統」 。屆時,誰該負責?怎麼舉證?

但在那天來臨之前,面對馬路上的豪車、零工騎士與法律陷阱,你選擇相信運氣,還是相信策略? 先「武裝好自己的大腦」,或許才是現代駕駛人最明智的保險。

PAMO車禍線上律師官網:https://pse.is/8juv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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氦的發現|科學史上的今天:10/26
張瑞棋_96
・2015/10/26 ・920字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SR值 524 ・七年級

自從德國物理學家克希荷夫(Gustav R. Kirchhoff)與化學家本生於 1859 年共同發明化學元素的光譜分析法,並指出陽光的「夫朗和斐線」就是不同化學元素的光譜後,科學家紛紛透過光譜分析尋找新的元素。

高壓電場下發出橙紅色光的氦。圖片來源:Alchemist-hp@wikipedia

法國天文學家讓森(Pierre Janssen, 1824-1907)特地於 1868 年 8 月 18 日這一天跑到印度的 Guntur,因為此地才能看到日全食。日全食時,黑色太陽邊緣的日珥清晰可見,讓森就能用光譜儀觀測這太陽表面噴發出的強烈火舌,分析其中所含的元素。結果他在光譜中發現了一條特殊的的黃色亮線,他想再觀測確認,但日食已過,讓森情急之下,想出在光譜儀中加上剛好遮住太陽的小圓盤,如此就能製造日食的效果。他改造好光譜儀之後再次觀測日珥,確認是新的光譜線後,將觀測結果寄交法國科學院。

10 月 23 日,就在讓森的報告抵達法國科學院這一天,英國天文學家洛克耶(Norman Lockyer, 1836-1920)也在英國皇家學會報告同樣的發現。不過洛克耶是於 8 月 20 日在倫敦做的觀測;他沒有千里迢迢地跑到印度,因為他也想到了讓森想到的原理。英國皇家學會的秘書於 10 月 26 日向法國科學院告知洛克耶的發現,因此不用再做驗證了,當天法國科學院就對外宣布讓森與洛克耶兩人共同發現太陽新的光譜線 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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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此時兩人都還沒想到這新的光譜線可能代表新的元素,是洛克耶繼續仔細比對現有已知元素的光譜線,發現都不符合後,才於十一月宣布那是地球尚未發現的元素;他將它命名為「氦」(helium),取自太陽的希臘文 helios。

氦是惰性氣體,又無色無味,難怪這宇宙第二豐富的元素在此之前竟從未被發現。1882 年,義大利物理學家帕密里(Luigi Palmieri)才在觀測維蘇威火山的岩漿時,首次在地球上發現 D3 光譜線,證實地球也存在氦元素。氦在自然界主要存在於天然氣與放射性礦物中。放射性礦物輻射出的 α 粒子就是氦原子核,拉塞福於 1907 年將 α 粒子打入真空管,放電後觀察管內新氣體發出的光譜,才確認 α 粒子就是氦原子核。沒錯,用的還是當年讓森與洛克耶所用的光譜分析法。

本文同時收錄於《科學史上的今天:歷史的瞬間,改變世界的起點》,由究竟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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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系畢業,1992年取得美國西北大學工業工程碩士。浮沉科技業近二十載後,退休賦閒在家,當了中年大叔才開始寫作,成為泛科學專欄作者。著有《科學史上的今天》一書;個人臉書粉絲頁《科學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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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姆霍茲發表能量守恆定律 │ 科學史上的今天:7/23
張瑞棋_96
・2015/07/23 ・918字 ・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SR值 527 ・七年級

「能量守恆」是科學上極為重要的基本定律,許多物理定律都是奠基於此。然而這個今日看來理所當然的概念,在十九世紀中葉剛出現時卻是備受冷落,難以動搖當時根深蒂固的錯誤認知。

先是馮·邁爾(Julius von Mayer)在 1842 年發表公認是能量守恆的第一篇科學論文,但完全未激起任何漣漪;緊接著焦耳在第二年於學術會議上宣讀論文,說明自己所做位能與熱能的轉換實驗,現場也是一片沉默。直到 1847 年的今天,亥姆霍茲(Hermann von Helmholtz, 1821-1894)在柏林物理學會上宣讀論文《論力的守恆》後,才終於引起迴響,使得能量守恆定律逐漸獲得各界認同。

亥姆霍茲發表論文時才 26 歲,還在軍隊中擔任醫官。早在他就讀醫學院時就對當時流行的「生機論」──主張生物體內有特殊的「生命力」──感到懷疑;他認為這種說法無異讓每個生物都成了永動機,而他根本不相信有永動機,於是就從「永動機為何不可能實現?」出發,思考各種力之間的關聯。

亥姆霍茲論文中的「活力」與「張力」其實就是分別代表動能與位能;他用守恆的概念檢視卡諾(Nicolas Carnot)、焦耳等前輩的研究,以及各種機械裝置運作過程中,動能、位能、熱能的變化,一一論證每個項目都符合能量守恆定律,因此主張整體的能量不會改變,不增不減,只是從一種形式轉換成另一種形式。能量守恆定律在亥姆霍茲嚴謹的論述下,終於得到許多物理學家的支持,也為馮·邁爾與焦耳爭得應有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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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姆霍茲也因此得以在第二年提早退役,至大學教授生理學,繼續做出許多重大貢獻,包括測量神經刺激傳遞的速度、解釋色盲的成因、發明可以直接檢查眼球的檢眼鏡、研究耳朵內部構造而提出音調的生理基礎、發明共鳴器。1871 年轉任物理學教授後,又提出描述電磁波的「亥姆霍茲方程式」;而且旗下還出了三位諾貝爾獎得主,包括在量子力學的誕生中扮演重要角色的維因、測量光速的邁克生,以及發明彩色照相術的李普曼;此外,還有將電磁波帶給世界的的赫茲。

科學史上能像亥姆霍茲這樣跨足不同領域,既能提出理論又能發明,還成功作育英才的科學家也算是絕無僅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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